1、 ICS 03.140 CCS A 00 3405 马鞍山市地方标准 DB 3405/T 0003 2023 知识产权 维权援助 机构评估 规范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ssistance Institutions 2023-08-08 发布 2023-10-08 实施 马鞍山市 市场监督 管理局 发 布 DB 3405/T 0003 2023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
2、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马 鞍山 市知 识产 权保护 中心 提出。本文件 由马 鞍山 市市 场监 督管理 局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马鞍 山 市知识 产权 保护 中心、安 徽省知 识产 权事 业发 展中 心、和县 市场 监督 管理局。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翟克 克、童 孝波、俞 纯、朱世 定、李 少芝、唐 春潮。DB 3405/T 0003 2023 1 知 识产权 维权援助 机构评 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对 知识 产权 维权援 助机 构开 展评 估工 作的基 本原 则、内容、方 式、结 果。本文件
3、 适用 于市 级知 识产 权维权 援助 机构 对各 级机 构的评 估。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知识产 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在科学 技术、文学 艺术等 领域中,发明 者、创造者 等对自 己的创 造性 劳动成 果依法 享有的 专有 权,其范围 包括 专利、商 标、著作权 及相 关权、集 成电 路布图 设计、地 理标 志、植物新 品种、商 业秘 密及 法律规定 的其 他客体。3.2 知识产 权维 权援 助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
4、ction assistance 由知识 产权 维权 援助 服务 提供者 或组 织相 关知 识产 权合作 单位 或专 家,对有 关 案件或 事项 进行 客 观评估,采 取普 通咨 询与 专项 援助 的 方式,为符 合特 定条 件的自 然人、法人 和其 他组 织提供 维权 援 助 服 务。3.3 知识产 权维 权援 助机 构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ssistance institutions 负责相 关区 域或 行业 维权 援助事 项的 维权 援助 分支 机构。3.4 知识产 权维 权援 助工 作站 Intellectual prope
5、rty rights protection assistance workstation 设立在 相关 园区、行 业协 会、高 校、社会 组织 或其 他机构 的维 权援 助分 支机 构。4 评估原 则 应符合 国家 有关 知识 产权 维权援 助机 构 评估相关 法 律、法 规及 标准 的要 求。4.1 应保持 独立 原则,不 涉及 任何形 式的 偏见 与利 益关 联。4.2 评估人 员应当 严格 遵守评 审工作 纪律要 求,客观、公正、独立地 开展 工作,并对评 估过程 中 所 获 4.3 取接触 的各 类信 息予 以保 密。结果公 布前,不 得对 外泄 露。4.4 5 评估基 本要 求 DB
6、 3405/T 0003 2023 2 评估对 象 5.1 经批准 设立 的知 识产 权维 权援助 各级 机构(以 下简 称:各 级机 构)。机构基 本要 求 5.2 应保障 具备 开展 知识 产权 维权援 助服 务的 条件,具 体包括:a)接受评 估的 各机 构应 是专 门设立 的机 构;b)接受评 估的 各机 构应 成立 一年以 上(含一 年),且 近一年 无违 法违 纪行 为;c)应具有 固定 的办 公场 所,配备基 本的 办公 软、硬件 设备。6 评估内 容 人员 6.1 各级机 构应 当配 备充 足的 人力资 源,明确 工作 人员 的工作 职责、任 职条 件,加强工 作人 员培 训,
7、具体包括:a)各机构 负责 人应 具备 知识 产权专 业知 识、技能 和素 养,有 服务 市场 经营 主体 的能力;b)应有 1 名 以上 专职 或兼 职 从事知 识产 权维 权援 助的 人员;c)上述人 员应 熟悉 知识 产权 相关法 律、法规 及政 策,具有法 律或 知识 产权 等专 业知识;d)上述人 员应 定期 参加 业务 培 训。经费 6.2 应保障 知识 产权 工作 经费,以确 保各 机 构 的运 行和 工作开 展。工作体 系 6.3 6.3.1 知识产 权维 权援 助机 构 根据工 作需 要,可设 立维 权援助 分中 心或 工作 站等 分支机 构,具体 如下:a)知 识 产权 维
8、 权援 助分 中 心,设 立在 具 备公 益服 务 职能 的 地方 知 识产 权管 理 部门 或 其他 行政部门的下 属事 业单 位,在相 关维权 援助 机构 监督 指导 下开展 知识 产权 维权 援助 工作;b)知 识 产权 维 权援 助工 作 站,设 立在 相 关园 区、专 业市 场、行 业 协会、高 校、大 型 电商 平台等创 新 机构 集 聚区 或社 会 组织 内,在 相 关维 权援 助 机构 或 分中 心 监督 指导 下 开展 知 识产 权维权援助工 作。6.3.2 知识产 权维 权援 助合 作单 位 经申请 批准 或受 邀参 与知 识产权 维权 援助 工作,具 备较强 专业 能力
9、的服 务机 构、研究 机构、社会 团体以及 有能 力提 供知 识产 权维权 援助 的其 他组 织机 构。运行管 理 6.4 知识产 权维 权援 助机 构应 依据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国 家 知识产 权局 有关 规定,建 立 健全综 合事 务管 理、业务工 作管 理等 各类 规章 制度,建立 良好 工作 秩序,强化 业务 质量 管理,依 法有效 履行 各项 职 能。包 括但不限 于:a)开 展 维权 援 助工 作,制 定维 权 援助 工 作规 范、工 作计 划 及实 施 方案,办 理 维权 援 助案 件,形成典型 案例;DB 3405/T 0003 2023 3 b)发挥维 权援 助在 专利 行
10、政 裁决中 支撑 作用,做 好专 利侵权 技术 鉴定 工作;c)电子商 务领 域知 识产 权保 护的技 术支 撑,提供 侵权 判定意 见;d)成立知 识产 权纠 纷人 民调 解委员 会,开展 知识 产权 纠纷人 民调 解工 作;e)加 强 企业 海 外知 识产 权 纠纷 应 对指 导 工作,深 入 企业 调 研,为 企 业 提供 海 外知 识 产权 维权服务;f)为展会、交 易会、创 新创 业活动、文 化活 动、大型 体育赛 事等 提供 驻场 等维 权援助 服务。宣传培 训 6.5 6.5.1 宣传维 权援 助服 务职 能和 服务成 效。6.5.2 开展维 权援 助培 训。信息报 送 6.6
11、6.6.1 建立健 全维权 援助 服务信 息统计 报送制 度,加强信 息统计 管理,按照 要求及 时报送 维权援 助 工作信息。6.6.2 报送特 色工 作、典型 性做 法经验 或案 例。7 评估方 式 书面评 估 7.1 各机构 按要 求开 展自 评,并将书 面评 估材 料报 上一 级机构。实地核 查 7.2 通过现 场座 谈、查阅 材料 等方式,结 合书 面自 评材 料,查 看知 识产 权维 权援 助工作 开展 情况。综合评 估 7.3 上一级 机构 组织 进行 量化 评分和 综合 评估,形 成评 估意见。8 评估结 果 考核结 果按 照得 分排 名分 为优秀、良 好、较好、一 般4个 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