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2 0.2 0C C S B 2 23413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4 1 3/T 0 0 1 4 2 0 2 3小 麦 秸 秆 全 量 还 田 玉 米 免 耕 直 播 栽 培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n o-t i l l a g e d i e c t c u l t i v a t i o n o f m a i z e w i t h w h e a t s t r a wr e t u r n e d t o t h e f i e l d2 0 2 3-0 7-2
2、4 发 布 2 0 2 3-0 8-2 4 实 施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4 1 3/T 0 0 1 4 2 0 2 3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宿 州 市 农 业 科 学 院 提 出。本 文 件 由 宿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3、草 单 位:宿 州 市 农 业 科 学 院、埇 桥 区 农 业 农 村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张 建、付 华、李 猛、陈 瑞 佶、汪 浩、马 桂 美、刘 兴 舟、王 培。D B 3 4 1 3/T 0 0 1 4 2 0 2 31小 麦 秸 秆 全 量 还 田 玉 米 免 耕 直 播 栽 培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小 麦 秸 秆 处 理、麦 秸 全 量 还 田 玉 米 高 产 栽 培 技 术 及 收 获 技 术。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小 麦 秸 秆 全 量 还 田 玉 米 免 耕 直 播 栽 培 的 推 广 和 应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4、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4 4 0 4.1 粮 食 作 物 种 子 第 1 部 分:禾 谷 类N Y/T 4 9 9 旋 耕 机 作 业 质 量N Y/T 5 0 0 秸 秆 还 田 机 作 业 质 量 标 准N Y/T 6 4 5 玉 米 收 获 机 质 量 评 价 技 术 规 范N
5、 Y/T 9 9 5 谷 物(小 麦)联 合 收 获 机 械 作 业 质 量N Y/T 1 0 0 4 秸 秆 还 田 机 质 量 评 价 技 术 规 范N Y/T 1 6 2 8 玉 米 免 耕 播 种 机 作 业 质 量N Y/T 3 2 6 0 黄 淮 海 夏 玉 米 病 虫 草 害 综 合 防 控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小 麦 秸 秆 全 量 还 田 w h e a t s t r a w r e t u r n e d t o t h e f i e l d选 用 配 置 秸 秆 粉 碎 还 田 的 谷 物 联
6、合 收 割 机 在 收 获 小 麦 时 将 秸 秆 全 部 粉 碎 均 匀 抛 撒 于 地 表,或 小 麦 收获 后 单 独 使 用 秸 秆 粉 碎 还 田 机 将 小 麦 秸 秆 全 部 粉 碎 均 匀 抛 撒 于 地 表。4 农 机 具 选 择应 符 合 N Y/T 4 9 9、N Y/T 6 4 5、N Y/T 9 9 5、N Y/T 1 0 0 4 的 要 求。5 小 麦 秸 秆 处 理联 合 收 割 机 收 获 小 麦,秸 秆 还 田 应 符 合 N Y/T 5 0 0 的 要 求。留 茬 高 度 不 超 过 1 5 c m,秸 秆 切 碎 长 度 不超 过 1 0 c m,抛 撒
7、均 匀,还 田 秸 秆 无 堆 积。6 小 麦 秸 秆 全 量 还 田 玉 米 高 产 栽 培D B 3 4 1 3/T 0 0 1 4 2 0 2 326.1 种 子 处 理种 子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4 4 0 4.1 的 要 求,播 种 前 对 种 子 进 行 药 剂 拌 种 或 包 衣 处 理。6.2 播 种 时 间夏 玉 米 最 佳 播 期 为 6 月 中 旬,即 6 月 1 0 2 0 日。6.3 机 械 播 种6.3.1 播 种 机 械 作 业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1 6 2 8 的 要 求,采 用 多 功 能 玉 米 播 种 一 体 机,一 次 完 成 播
8、种、施肥、镇 压 等 工 序。6.3.2 行 距 为 6 0 c m,株 距 为 2 0 c m 2 5 c m,具 体 根 据 品 种 特 性 合 理 进 行 调 整,播 种 深 度 一 般 控 制 在 3c m 5 c m 为 宜,种 子 左 右 偏 差 4 c m。6.4 平 衡 施 肥6.4.1 根 据 测 土 配 方 施 肥 原 理,坚 持 有 机 肥 与 无 机 肥 相 结 合,大 量 元 素 肥 料 与 中 微 量 元 素 肥 料 相 结 合,基 肥 与 追 肥 相 结 合 原 则。6.4.2 肥 料 侧 向 深 施,种 子 与 肥 料 间 距 斜 下 方 8 c m 1 0 c
9、 m。6.4.3 每 6 6 7 m2施 4 5%缓 控 释 肥(2 8-8-9)4 0 k g 5 0 k g+硫 酸 锌 1.0 k g 1.5 k g(间 隔 一 年)。6.4.4 每 6 6 7 m2施 4 8%复 合 肥(2 6-1 2-1 0)或 4 5%复 合 肥(2 5-1 2-8)4 0 k g+尿 素 5 k g+硫 酸 锌 1.0 k g 1.5 k g(间 隔 一 年)。6.5 田 间 管 理6.5.1 间 苗、定 苗玉 米 3 4 叶 时 进 行 间 苗,6 7 叶 时 进 行 定 苗。6.5.2 追 肥6.5.2.1 若 基 肥 施 用 的 是 4 5%缓 控 释
10、肥(2 8-8-9),则 玉 米 生 长 后 期 不 需 要 追 肥;若 基 肥 是 复 合 肥,则在 拔 节 期 至 喇 叭 口 期 每 6 6 7 m2追 施 尿 素 7.5 k g 1 0 k g。6.5.2.2 开 花 授 粉 期 每 6 6 7 m2喷 施 硼 肥 0.5 k g 0.7 5 k g。6.5.3 水 分 管 理6.5.3.1 出 苗 至 8 叶 期 时,土 壤 墒 情 较 好 时,一 般 不 用 浇 水。6.5.3.2 大 喇 叭 口 期 时,田 间 土 壤 相 对 含 水 量 7 5%以 下,要 及 时 浇 水。6.5.3.3 玉 米 灌 浆 期 时,保 持 合 适 的 含 水 量,遇 旱 浇 水。6.5.3.4 要 特 别 注 意 玉 米 生 育 后 期,此 时 玉 米 根 系 活 力 减 弱,应 及 时 排 水 防 涝。6.5.4 病 虫 草 害 防 治按 N Y/T 3 2 6 0 的 规 定 进 行 操 作。7 收 获 技 术苞 叶 变 黄 后 再 推 迟 1 0 d 1 5 d,即 乳 线 基 本 消 失 时 收 获,同 时 推 广 玉 米 机 械 化 减 损 技 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