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220.01 CCS C 80 6101 西安市地方标准 DB 6101/T 3112 2021 文物保护 组织消防 安全管理 规范 Specification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for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2021-12-13 发布 2022-01-13 实施 西安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6101/T 3112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 体要 求.1 5 消 防安 全职 责.2 通
2、用 要求.2 组织 职责.2 人员 职 责.2 6 消 防安 全管 理.4 消防 设施 器材 管理.4 防火 巡查 检查.5 火灾 隐患 整改.5 火灾 危险 源控 制与 管 理.6 消防 队伍 建设 和管 理.7 大型 活动 举办 管理.7 档案 管理.7 7 灭 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8 8 消 防安 全宣 传与 培训.8 参考文 献.10 DB 6101/T 3112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 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西 安市 消防 救援 支队提 出并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
3、位:西 安市 消防救 援支 队。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贺小 宇、魏 星、张华、安 航、刘晓鹏。本文件 由西 安市 消防 救援 支队负 责解 释。本文件 为首 次发 布。本文件 在实 施过 程中 如有 疑问或 建议,请 将咨 询或 修改建 议等 信息 反馈 至下 列单位:单位:西安 市消 防救 援支 队 电话:029-86750169 地址:西安 市高 新区 科技 七路10 号 邮编:710065 DB 6101/T 3112 2021 1 文物保护 组织消 防安全管 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文 物保 护组 织的消 防安 全职 责、消 防 安全管 理、灭 火和 应急 预 案、消防 安
4、全 教育 培训的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西 安市 辖区 内文物 保护 组织 的消 防安 全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2527 文物 保护 单位 标志 GB 25201 建筑 消防 设施 的维护 管理 GB/T 38315 社会 单位 灭火 和应急 疏散 预案 编制 及实 施导则 GB 50974 消防 给水 及消 防栓系 统技 术规
5、 范 JGJ 46 施 工现 场临 时用 电 安全技 术规 范 QX 189 文 物建 筑防 雷技 术规范 XF/T 1463-2008 文 物建 筑消防 安全 管理 DB/T 6101 3111-2021 消 防档案 管理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2527 界定 的以 及下 列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 件。文 物保 护单 位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units 具有历 史、艺术、科 学价 值的古 文化 遗址、古 墓葬、古建 筑、石窟 寺、石刻、壁画、近 代现 代重 要史迹和 代表 性建 筑等 不可 移动文 物,经各 级人 民政 府核定 公布
6、成为 文物 保护 单位。来源:GB/T 22527-2008,3.1 文物保 护组 织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文物保 护单 位的 管理、使 用组织。4 总体要 求 文物保 护组织 应遵 守消防 法规,贯彻“预防 为主、防消结 合”的 消防 工作方 针,按 照“谁 主管 谁负责、谁所有 谁负 责、谁 使用谁 负责”的要 求,落 实消防 安全责 任制,制定 消防安 全 制度、操 作规程,保障文 物保 护单 位消 防安 全。DB 6101/T 3112 2021 2 文物保 护组织 应将 容易发 生火灾、一旦 发生 火灾可 能严重 危及
7、人 身、财产和 文物安 全有重 大影 响的部位、场 所确 定为 消防 安全重 点部 位或 火灾 高危 场所。5 消防安 全职 责 通用要 求 5.1.1 文物保 护 组织 应把 消防工 作纳入 本 组织 日常 管理工 作的重 要内容,应 明确消 防安全 责任人、管理人,设立 消防 安全 工作 归口管 理部 门。5.1.2 有多个 管理、使用 单位的 文物保 护 组织 应明 确各方 的消防 安全管 理责 任,对 消防车 通道、涉 及公共消 防安 全的 设施 和其 他建筑 消防 设施 应当 明确 管理责 任。5.1.3 文物保 护工 程施 工工 地、新建、改建、扩建、修 缮、装修施 工现 场的 消
8、防 安全 由施工 单位 负责。实行施 工总 承包 的,由 总 承包单 位负 责。分 包单 位 向总承 包单 位负 责,服 从 总承包 单位 对施 工现 场的 消防安全 管理。组织职 责 5.2.1 文物保 护组 织应 履行 下列 职责:a)明确各 级、各岗 位的 消防 安全责 任人,明 确其 岗位 职责;b)制定 本组织消 防安全制度、消 防安全操 作规程 和灭火应 急救援预 案,保证各项规 章制度落 实;c)建立健 全消 防安 全机 制,明确消 防安 全管 理人,组 织实施 消防 安全 管理;d)按相关 规定 建立 专职 消防 队、微 型消 防站、志愿 消 防队,定期 开展 训练 演练,参与
9、 消防 安全 区域联防 联控,建 立与 消防 救援机 构的 联勤 联动 机制;e)按照相 关标 准配 置消 防设 施、器 材,设 置消 防安 全 标志,定期 开展 检验 维修,对建 筑消 防设 施每年至 少进 行1 次全 面检 测,确 保完 好有 效;f)建立消 防档 案,根据 文物 保护单 位类 型特 点,确定 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设置 防火标 志,实行 严格管理;g)实施 防 火检 查、巡查,及 时消除 火灾 隐患;h)开展消 防法 规、消防 安全 知识宣 传教 育培 训、定期 进行 灭 火和 应急 疏 散 演练;i)设立消 防专 项资 金,为消 防安全 提供 必要 的经 费 保 障;
10、j)消防控 制室 实行 24 h 值 班制度,每 班不 少于 2 人,值班 人员 应持 证上 岗;k)发生火 灾及 时报 警,组织 扑救初 起火 灾,保护 火灾 现场,协助 火灾 调查;l)保障疏 散通 道、安全 出口、消防 车道 畅通。5.2.2 符合火 灾高 危单 位界 定标 准的文 物保 护单 位,文物 保护组 织除 履 行 5.2.1 规 定的职 责外,还 应当履行 下列 职责:a)定期召 开消 防工 作例 会,研究消 防工 作;b)建立消 防安 全评 估制 度,应自行 或委 托消 防技 术服 务机构 定期 开展 消防 安全 评估;c)消防安 全责 任人 和特 有工 种人员 须经 消防
11、 安全 培训,消防 设施 操作 人员 应取 得相应 资格 证书,鼓励消 防安 全管 理人 取得 注册消 防工 程师 执业 资格;d)根据需 要参 加火 灾公 众责 任保险。人员职 责 5.3.1 消防安 全责 任人 DB 6101/T 3112 2021 3 5.3.1.1 文物保 护组织 的法 定代表 人或主 要负责 人为 本组织 消防安 全责任 人,全面负 责本组 织的消 防安全管 理工 作。5.3.1.2 消防安 全责 任人 应履 行下 列职责:a)贯彻执 行消 防法 律、法规 和标准,保 证本 组织 的消 防安全 符合 规定;b)审定年 度消 防安 全管 理工 作计划;c)任命消 防安
12、 全管 理人,明 确消防 安全 任务,批准 实 施消防 安全 管理 制度 和保 障消防 安全 的操 作规程;d)建立消 防安 全例 会制 度,及时处 理涉 及消 防经 费投 入、消 防设 施设 备购 置、火灾隐 患整 改等 重大问题;e)审定本 组织 消防 安全 管理 资金预 算,保证 消防 经费 专款专 用;f)建立专 职消 防队、志 愿消 防队或 微型 消防 站;g)组织编 制和 审定 本单 位的 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并 实施演 练;h)组织实 施防 火巡 查检 查,督促整 改火 灾隐 患。5.3.2 消防安 全管 理人 5.3.2.1 消防安 全管 理人 应对 本单 位的消 防安
13、全责 任人 负责。5.3.2.2 消防安 全管 理人 应履 行下 列职责:a)贯彻执 行有 关消 防法 律、法规和 标准;b)制订消 防安 全管 理制 度和 保障消 防安 全的 操作 规程,并检 查督 促落 实情 况;c)制订消 防工 作计 划,实施 日常消 防安 全管 理工 作;d)负责管 理专 职消 防队、志 愿消防 队或 微型 消防 站,并组织 训练;e)组织实 施对 员工 的消 防知 识及技 能的 教育、培训 工 作,组织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 预案的 实施 和演 练;f)组织防 火检 查、巡 查,研 究火灾 隐患 整改 措施,制 定火灾 专项 资金 预算,督 促整改 火灾 隐患;g)
14、每 月 至少 一 次向 消防 安 全责 任 人报 告 消防 安全 情 况,及 时报 告 涉及 消防 安 全的 重 大问 题 和 具体应对 措施。h)消防责 任人 委托 的其 他消 防安全 管理 工作。5.3.3 消防安 全员 消防安 全员 应履 行下 列职 责:a)执行消 防安 全管 理制 度、规定及 安全 操作 规程;b)参加消 防安 全教 育培 训和 消防演 练,掌握 消防 安全 知识和 逃生 自救 能力;c)班前、班后 开展 岗位 消防 安全自 查,发现 隐患 及时 排除并 向消 防安 全责 任人、消防 安全 管理 人报告;d)熟悉本 组织 及自 身岗 位火 灾危险 源、消防 设施 及器
15、 材、安 全出 口位 置;e)保护消 防设 施器 材,保障 消防车 通道、疏 散通 道及 安全出 口畅 通;f)发现火 灾时,及 时报 警、扑救并 引导 人员 疏散。5.3.4 消防控 制室 值班 人员 设有消 防控 制室 的文 物保 护组织 的值 班人 员应 履行 下列职 责:a)熟悉和 掌握 消防 控制 室设 备的功 能及 操作 规程,并 进行设 备测 试,保 障消 防 控制室 设备 正常 运行;DB 6101/T 3112 2021 4 b)应 对 火警 信 号立 即确 认。火 灾 确认 后 应立 即报 火 警并 向 消防 安 全管 理人 或 消防 安 全责 任 人 报告,启 动消 防设
16、 施、灭火 和应急 疏散 预案;c)应及时 确认 故障 报警 信号,排 除消 防设 施故 障,不 能 排除的 应立 即报 告消 防安 全管理 人或 消 防安全责 任人;d)应及时 填写 消防 控制 室内 消防设 备的 火警 或故 障情 况,并 及时 上报 单位 消防 安全管 理人。5.3.5 消防设 施操 作管 理人 员 消防设 施操 作管 理人 员应 履行下 列职 责:a)熟悉和 掌握 消 防 设施 的功 能和操 作规 程;b)检查、维护 和保 养消 防设 施,保 证消 防设 施和 消防 电源处 于正 常运 行状 态;c)发现故 障应 及时 排除,不 能排除 的应 立即 报告 消防 安全管
17、理人 和消 防安 全责 任人;d)做好运 行、操作 和故 障记 录。5.3.6 防火巡 查人 员 防火巡 查人 员应 履行 下列 职责:a)开展防 火巡 查,做好 记录,发现 问题 及时 处理,不 能处理 的报 告 上 级主 管人 员;b)发现火 灾及 时报 火警 并报 告 上级 主管 人员,实 施灭 火;c)制止和 纠正 违反 消防 法规 和消防 安全 管理 制度 的行 为。6 消防安 全管 理 消防设 施器 材管 理 6.1.1 消防设 施器材 的设 置应以 最小干 预为原 则,根据文 物建筑 的环境 特点、火灾 危 险性 和建筑 特 性等因素 综合 考虑,不对 文 物建筑 造成 损坏,不
18、影 响 文物建 筑的 原有 环境 风貌。消 防设 施的 设置 类型 与 场所应符 合 XF/T 1463 的规 定。6.1.2 应按 照 GB 25201 的规 定 建立消 防设 施的 管理 制度,确保 消防 设施 正常 运行。实体 防护 设施 不应妨碍 消防 设施 正常 使用。消防 设施 器材 在维 修、更换期 间,应采 取有 效措 施确保 文物 建筑 安全。6.1.3 应明确 消防 设施 器材 的巡 查部位 和内 容,每日 至少 进行 1 次 巡查,保 证完 好 有效。6.1.4 消防设 施器 材应 定期 检查、检测 和维 护管 理。每年 应对消 防设 施器 材至 少进 行 1 次全 面检
19、 查;每季度 对消 火栓 进行 1 次 外观和 漏水 检查;每 月手 动启动 消防 水泵 运转 1 次,并检 查供 电电 源情 况,对消防 水池、消防 水箱 等 消防水 源设 施的 水位 进行 1 次检 测,对 消防 设施 开 展 1 次联 动运 行测 试,并做好相 关记 录,存档 备查。6.1.5 疏散通 道、安 全出 口和消 防道路 应保持 畅通。消防 道路和 消防车 作业 场道不 应设置 影响灭 火 救援的障 碍物。6.1.6 建立消 防设施 器材 故障报 告和故 障消除 的登 记制度,发生 故障,应及 时修复。因故 障、维 修 等原因,需要 暂时 停用 系统 的,应 经 消 防安 全责
20、 任人 批准,并采 取有 效措 施确 保安全。6.1.7 消防设 施的 维护 管理 应符 合下列 要求:a)保证消 防供 水设 施完 好,水压充 足,应满 足灭 火需 要;b)室内不 设置 消防 给水 系统 的应增 加灭 火器 材的 配置 量;c)消防电 源处 于正 常运 行状 态;d)自动消 防设 施运 行正 常;DB 6101/T 3112 2021 5 e)消防栓 有明 显标 识,消防 栓箱内 器材 完好 齐全,取 用方便;f)灭火器、疏 散指 示标 志等 消防器 材完 好可 用;g)具备条 件的 文物 库房 应安 装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明确 专职值 班操 作人 员,定 期检 测,保
21、持 完好。6.1.8 消防设 施的 维护 管理 还应 符合 GB 50974 和 GB 25201 的 规定。防火巡 查检 查 6.2.1 文物保 护组 织防 火巡 查、检查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员工应 每日 进行 岗位 防火 巡查;b)消防安 全责 任人、消 防安 全管理 人应 每月 组织 1 次 防火检 查;c)在游览、参 观或 开放 期间 应每 2 h 进行 1 次 防火 巡查;d)应对建 筑物 室内 或现 场进 行检查;e)值班或 看守 人员 夜间 防火 巡查不 应少 于 2 次,宜利 用本单 位视 频监 控、电 子 巡更等 设备 辅 助开展防 火巡 查;f)巡查、检查 中应 及时
22、 纠正 违法违 章行 为,消除 火灾 隐患;g)应填写 巡查、检 查记 录。6.2.2 防火检 查应 包括 但不 限于:a)消防安 全管 理制 度落 实情 况,管 理使 用单 位负 责人 和其他 员工 消防 知识、技 能的掌 握情 况;b)消防车 通道、消 防水 源情 况;c)疏散通 道、安全 出口 及其 疏散指 示标 志、应急 照明 情况;d)消防设 施、设备 和器 材完 好有效 情况;e)消防控 制室 值班 情况、消 防控制 设备 运行 情况 及相 关记录;f)用火、用电 有无 违章 情况;g)电气设 备设 施的 安装、使 用是否 符合 消防 技术 标准 和管理 规定;h)按规定 允许 燃
23、灯、烧 纸、焚香等 使用 明火 的场 所,是否落 实安 全防 护措 施;i)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的 管理 情况;j)防火巡 查落 实情 况及 其记 录;k)火灾隐 患的 整改 以及 防范 措施的 落实 情况;l)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的制 定与演 练情 况。6.2.3 防火巡 查应 包括 但不 限于:a)用火、用电 有无 违章 情况;b)安全出 口、疏散 通道 是否 畅通,有无 锁闭;c)安全疏 散指 示标 志、应急 照明是 否完 好;d)有无遗 留火 种、游客 吸烟、违规 动用 明火 现象;e)消防设 施、器材 是否 在位、完整 有效;f)消防安 全标 志是 否完 好清 晰;g)消防安
24、 全重 点部 位的 人员 在岗情 况;h)有无在 保护 区域 范围 内燃 放烟花 爆竹 现象;i)文物建 筑内 及周 边是 否有 杂草等 易燃 物,是否 堆放 柴草、木料、杂 物等 易燃 物品。6.2.4 在重大 活动、重要 节日、火灾多 发季节、专 项行动 期间,文物保 护组 织的消 防安全 责任人 和 消防安全 管理 人,应 加强 防火 检查巡 查力 度和 频次,并主 动向相 关文 物行 政部 门、消 防部门 报告 巡查 结果。火灾隐 患整 改 DB 6101/T 3112 2021 6 6.3.1 对可立 即消 除的 火灾 隐患,检查 人员 应通 知存 在隐 患的部 门负 责人 立即 采
25、取 措施消 除。6.3.2 对无法 立即消 除的 火灾隐 患,检 查人员 应及 时报告 消防工 作归口 管理 部门。消防工 作归口 管 理部门应 组织 拟定 火灾 隐患 整改方 案。消防 安全 责任 人应及 时确 定整 改责 任部 门及方 案。6.3.3 火灾隐 患整改 期间,涉及 影响公 共安全 的,应停止 开放和 使用危 险部 位,并 采取有 效措施,预防火灾 发生。6.3.4 火灾隐 患消除 后,消防工 作归口 管理部 门 应 组织复 查,复 查情况 经消 防安全 责任人 签字确 认 后存档。文物 保护 组织 并向 相关文 物行 政部 门、消防 救援机 构报 告。火灾危 险源 控制 与管
26、 理 6.4.1 用火、动火 管理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应建立 用火、动 火安 全管 理制度,并 明确 用火、动 火管理 的责 任部 门和 责任 人,用 火、动火 的审批范 围、程序 和要 求以 及电气 焊工 的岗 位资 格及 其职责 要求 等内 容;b)电气焊 等明 火作 业前,实 施动火 的部 门和 人员 应办 理动火 审批 手续,动火 区 域应与 其他 区域 采取必要 的隔 离措 施,清 除 易燃可 燃物,配置 灭火 器 材,落实 现场 监护 人和 安 全措施,在确 认无火灾、爆炸 危险 后方 可动 火施工;c)禁止在 游客 游览 参观 期间 进行动 火施 工;d)文物建 筑的 建设
27、 控制 地带 内禁止 销售、储 存、燃放 烟花爆 竹和 孔明 灯;e)文物保 护组 织内 部及 周边 应 GB 2894 的 要求 设置“禁止燃 放烟 花爆 竹”、“禁 止吸烟”、“禁止烟火”标 志;f)文 物 建筑 的 保护 范围 内 不应 使 用明 火。宗 教活 动、日 常 活动 和 生产 作业 确 需用 火 的,应 符 合XF/T 1463-2018 中 9.2.2 的规 定。6.4.2 用电安 全管 理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文物建 筑内 除为 满足 展示 照明、生活、经 营、办公、教学、宗教 等活 动必 需的 用电设 备和 监 测报警设 备外,不 应使 用其 他电气 设备,电 气设
28、 备使 用结束 后,应切 断电 源;b)文物建 筑保 护范 围内 电气 线路禁 止架 空敷 设;c)电气、电 热设 备应 符合 安 全标准 要求,配电 线路 应 设置与 电气 设备 相匹 配的 短路、过 载、漏电保护装 置;d)电气线 路敷 设、电气 设备 安装和 维修 应由 具备 职业 资格的 电工 操作,不 得随 意乱接 电线,擅 自增加用 电设 备;e)文物建 筑上 不得 直接 安装 灯具搞“亮 化工 程”,在 文物建 筑外 安装 灯具 的要 保持安 全距 离;f)文物建 筑内 禁止 使用 白炽 灯、高 压汞 灯等 高温 照明 灯具;g)配电箱、开 关、插座、照 明 灯具和 电气 取暖
29、设备 应安 装、放 置在 不燃 材料 上,靠近可 燃物 时,应用不 燃材 料进 行防 火隔 离;h)电气线 路、设备 严禁 长时 间超负 荷运 行;i)应每年 对电 气线 路进 行 1 次安全 检测;j)防雷设 施应 符 合 QX 189 的规定,并 定期 进行 测试 维修;k)修缮施 工中 的临 时用 电应 符合 JGJ 46 的 规定。6.4.3 易燃易 爆危 险品 管理 应符 合下列 规定:a)文物建 筑保 护范 围内 禁止 生产、储 存、使用 和经 营 易燃易 爆化 学危 险品,不 应堆放 柴草、木料等易燃、可 燃物 品,并采 取有效 措施 禁止 携带 易燃 易爆物 品进 入文 物保
30、护范 围;DB 6101/T 3112 2021 7 b)文物保 护单 位的 文物 建筑 内禁止 使用 天然 气、煤 气、液 化石 油气、燃 料油、甲 醇燃料 等易 燃 可燃气体 和液 体;用于 居民 生活的 民居 类文 物建 筑和 其他作 为住 宿、餐饮 等功 能的文 物建 筑,因生活需 要使 用燃 气和 燃油 的,应 符 合 XF/T 1463-2018 中 9.2.3 的 规定;c)文物建 筑修 缮、文物 修复 过程中 确需 使用 油漆、稀 料等易 燃化 学品 的,应在 文物建 筑的 保护 范围外存 放并 施行 限量 领料,禁止 在施 工中 交叉 作业,禁止在 作业 现场 调配 用料,禁
31、止 使用 喷 枪作业。消防队 伍建 设和 管理 6.5.1 距离消 防救援 站 较 远、被 列为全 国重点 文物 保护单 位的古 建筑群 的管 理 组织,应建 立专职 消 防队,承 担火 灾扑 救工 作;其他文 物保 护组织 应 组建 志愿消 防队;列 为消 防安 全重点 单位 的,应依 托 志 愿消防队 建立 微型 消防 站。6.5.2 应有不 少于员 工总 数 20%的员 工参加 志愿 消防队,志愿 消防队 宜参 照微型 消防站 建设模 式和相应标准 建 设。6.5.3 应为专 职消防 队、志愿消 防队和 微型消 防站 消防员 参加灭 火和训 练提 供便利 条件、安全保 障 和适当补 贴。
32、6.5.4 专职消 防队、志愿 消防队、微型 消防站 应制 定岗位 培训、队伍管 理、防火巡 查、值 守联动、考核评价 等管 理制 度,确 保 值守人 员 24 h 在岗 在位,做好应 急出 动准 备。专 职 消防队 和微 型消 防站 应纳入灭火 救援 联勤 联动 体系。6.5.5 专职消 防队、志愿 消防队、微型 消防站 应组 织开展 日常训 练,训 练内 容包括 但不限 于 灭火 技 战术训练、队 列训 练、体能 训练、灭火 器材 和个 人防 护器材 的使 用。6.5.6 专职消 防队、志愿 消防队、微型 消防站 的队 员应熟 悉建筑 基本情 况、建筑消 防设施 设置情 况、灭火应 急疏
33、散预 案,熟 练 掌握建 筑消 防设 施、消 防 器材装 备的 性能 和操 作使 用方法,落实 器材 装备 维 护保养,参加 日常 防火 巡查 和消防 宣传 教育。6.5.7 微型消 防站人 员值 守、器 材存放 用房应 设置 在便于 人员和 车辆迅 速出 动的位 置,可 与消防 控 制室合用,微 型消 防站 人员 配置不 少于 6 人,应设 站 长、副 站长、消 防员 等岗 位并明 确岗 位职 责,配有消防车 辆的,应 设驾 驶员 岗位。6.5.8 应根据 本 组织 火灾 危险性 特点 为 微型消 防站 配备消 防装备,包括 但不 限于 灭 火、通 信、个 人 防护装备,配 置标 准应 符
34、合 XF/T 1463-2018 中附 录 A 的要求。大型活 动举 办管 理 6.6.1 举办祭 祀、庙 会、游园、展览、影视拍 摄等 大型活 动,应 提前将 活动 方案和 安全保 卫工作 方 案报当地 公安 机关 审核 同意。6.6.2 应制定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 案。6.6.3 应在活 动举 办前 至少 进行 1 次演 练,并结 合实 际完 善预案。6.6.4 应在活 动前开 展防 火检查。防火 检查应 填写 检查记 录,检 查人员 和被 检查部 门负责 人应当 在 检查记录 上签 名。6.6.5 应在活 动举 办过 程中 全程 开展防 火巡 查。活动 结束 时应对 活动 现场 进行
35、 检查,消除 遗留 火种。档案管 理 消防档 案的 内容 应 全 面反 映 文物 保护 组织 的基 本情 况和消 防工 作开 展情 况,消防档 案管 理按 DB/T 6101 3111-2021 的 规定 执 行。DB 6101/T 3112 2021 8 7 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文物保 护组织 根 据人 员集 中、火 灾危 险性 较大 和重 点 部位的 实际 情况,按 照 GB/T 38315 的 要求,制定有 针对 性的 灭火 和应 急疏散 预案。灭火和 应急疏 散预 案的主 要内容 包括:编制 目的、编制依 据、适 用范 围、应 急工作 原则、基本 情况、火 灾情 况设 定、组织
36、机构及 职责、应 急响 应、应急保 障、应急 响应 结束、后期 处置。在预案 中承 担相 应任 务的 所有人 员,应参 加学习 培训,熟 悉预 案内 容。全国重 点文 物保 护单 位的 古建筑 群,可根 据需 要聘 请有关 专家 对灭 火和 应急 疏散预 案论 证评 估。文物保 护组织 应根 据人员、规模 等变化 情况,针对 每次演 练发现 的问 题,不 断修订 完善灭 火和 应急疏散 预案。应按照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 案定期 组织 演练,做 好相 关记录。文 物保 护组 织应 每年至 少开 展 2 次综合性消 防演 练;符合 火灾 高危单 位界 定的 文物 保护 单位,应每 季度 至少
37、开展 1 次 综合 性消 防演 练,并符合如 下要 求:a)宜选择 人员 集中、火灾 危 险性较 大的 消防 安全 重点 部位作 为消 防演 练的 目标,确 定火 灾模 拟 形式,根 据预 案制 定消 防演 练方案;b)消防演 练方 案 宜 报告 当地 消防救 援机 构,与消 防救 援机构 实施 联合 演练;c)消防演 练前,应事 先告 知 演练范 围并 在显 著位 置设 置“消 防演 练中”的标 志牌,控制与 演练 无 关人员进 入;d)演练结 束后,应 将消 防设 施恢复 到正 常运 行状 态,做好记 录并 及时 进行 总结 讲评;e)应建立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演 练档案,档 案应 包括
38、 演练 影像资 料、文字 记录。文物保 护组 织确 认发 生火 灾后,应立 即启 动灭 火和 应急疏 散预 案,开展 以下 工作:a)报火警;b)各职能 小组 履行 预案 中确 定的职 责;c)组织和 引导 人员 疏散;d)使用消 防设 施、器材 扑救 初起火 灾;e)指定专 人接 应消 防车 辆到 达火灾 现场;f)指定专 人向 消防 救援 人员 提供文 物建 筑基 本情 况、扑救文 物建 筑火 灾的 注意 事项等 信息;g)保护火 灾现 场,维护 现场 秩序。8 消防安 全宣 传与 培训 文物保 护组 织应 开展 经常 性的消 防安 全培 训。对公众 开放的 文物 建筑,应在主 要出入 口
39、等 醒目位 置设置 用于消 防公 益宣传 的宣传 栏,并 利用 手机 APP、公众 号、电 子显 示屏、背景 广播、提示 牌(栏)等 形式 向公 众宣 传防 火、灭 火和 疏散 逃生 等常识。文物保 护组 织应 建立 消防 培训制 度,每半 年开 展 1 次消防 安全 培训。对 新上 岗的人 员应 进行 岗 前消防安 全培 训。消防安 全培 训应 包括 以下 内容:a)有关消 防法 规、消防 安全 管理制 度、消防 安全 操作 规程;b)本组织、本 岗位 的火 灾危 险性和 防火 措施;c)消防设 施、器材 的性 能、使用方 法和 操作 规程;DB 6101/T 3112 2021 9 d)报
40、火警、扑 救初 起火 灾以 及组织 引导 疏散 逃生 的知 识和技 能;e)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的内 容、操 作程 序和 方法。DB 6101/T 3112 2021 10 参考文 献 1 GB/T 40248-2021 人 员密集 场所 消防 安全 管理 规定 2 文物 建筑 防火 设计 导则(试行)(2015 年2 月国家 文物 局发 布)3 关 于进 一步 加强 文 物消防 安全 工作 的指 导意 见(2019 年11 月8 日国 家 文物局、应 急管 理部文物督 发2019 19 号文 公布)4 陕 西省 消防 条例(2019 年7 月24 日陕 西省 第 十一届 人民 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会 第九 次会 议修订通过)5 陕 西省 火灾 高危 单 位消防 安全 管理 规定(2013 年7 月23 日陕 西省 人民 政府令 第172 号 公布)6 陕西 省消 防安 全责 任制实 施办 法(2018 年3 月1日 陕西 省人 民政 府办 公 厅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