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6 5.0 2 0.3 0CCSB 4 35111四 川 省(乐 山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1 1/T 3 1 2 0 2 2沐 川 乌 骨 鸡 饲 养 管 理 技 术 规 程2 0 2 2-0 5-0 9 发 布 2 0 2 2-0 6-0 1 实 施乐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1 1 1/T 3 1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环 境 条 件.15 鸡 场 建 设.26 引 种.27 饲 养 管 理.38 疫 病 防 治.59 鸡 场 废 弃 物 处 理.6
2、1 0 生 产 记 录.61 1 产 地 检 疫 与 运 输.6附 录 A(规 范 性)专 业 养 殖 场 场 区 布 局 示 意 图.7附 录 B(规 范 性)放 养 沐 川 乌 骨 鸡 免 疫 程 序.8D B 5 1 1 1/T 3 1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乐 山 师 范
3、学 院 提 出。本 文 件 由 乐 山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乐 山 师 范 学 院、乐 山 市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院、乐 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沐 川 县 农 业 农 村 局、沐 川 县 黑 凤 凰 乌 骨 鸡 业 有 限 公 司、犍 为 县 农 业 农 村 局、乐 山 市 畜 牧 站。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喻 世 刚、王 钢、廖 娟、陈 鲜 鑫、鲜 凌 瑾、李 世 易、李 昌 勇、潘 先 富、杨 秀 梅、刘 洪、谢 伟、张 瑞 强、税 晓 莲D B 5 1 1 1/T 3 1 2 0 2 21沐 川 乌 骨 鸡 饲 养 管 理 技
4、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沐 川 乌 骨 鸡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环 境 条 件、鸡 场 建 设、引 种、饲 养 管 理、疫 病 防 治、鸡 场废 弃 物 处 理、生 产 记 录、产 地 检 验 与 运 输。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沐 川 乌 骨 鸡 的 专 业 养 殖 场 和 专 业 养 殖 户。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5、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T 3 9 9 1 5 动 物 饲 养 场 防 疫 准 则N Y/T 3 8 8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N Y/T 1 1 6 7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及 卫 生 控 制 规 范N Y/T 3 4 4 2 畜 禽 粪 便 堆 肥 技 术 规 范N Y/T 5 0 3 0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兽 药 使 用 准 则D B 5 1/T 1 2 7 7 优 质 肉 鸡 商 品 代 饲 养 管 理 技 术 规 程D B 5 1
6、/T 1 4 8 8 放 养 鸡 养 殖 技 术 规 程农 医 发 2 0 1 0 2 0 号 家 禽 产 地 检 疫 规 程 农 业 部 令 第 6 7 号 畜 禽 标 识 和 养 殖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育 雏 鸡出 壳 至 2 8 日 龄 需 要 保 温 的 鸡。3.2生 长 鸡生 长 2 9 日 龄 至 6 0 日 龄 脱 温 的 鸡。3.3放 养 鸡指 生 长 6 1 日 龄 至 1 8 0 日 龄 以 上,在 竹 林、山 林 等 场 地 散 养 的 鸡。4 环 境 条 件D B 5 1 1 1/T
7、3 1 2 0 2 224.1 选 择 要 求4.1.1 鸡 场 建 设 要 符 合 G B/T 3 9 9 1 5 的 防 疫 要 求。4.1.2 鸡 场 禁 止 建 立 在 洪 水、泥 石 流 以 及 滑 坡 等 自 然 灾 害 多 发 地 带。4.1.3 鸡 场 3 k m 内 无 大 型 化 工 厂、矿 厂、医 院、学 校、居 民 聚 居 点、垃 圾 处 理 场、无 害 化 处 理 场 等。4.1.4 山 区 鸡 场 应 建 于 地 势 平 缓 的 坡 上,坡 面 向 阳。放 养 场 平 均 林 内 透 光 率 2 0%。4.2 鸡 舍 环 境 要 求4.2.1 育 雏 鸡 舍 温 度
8、、湿 度 应 满 足 雏 鸡 生 长 的 需 求。4.2.2 生 长 阶 段 鸡 舍 应 通 风、保 温、遮 阴、避 雨、防 潮,便 于 清 洗 和 消 毒。4.2.3 鸡 舍 内 空 气 中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含 量 应 符 合 N Y/T 3 8 8 的 要 求。4.2.4 放 养 鸡 舍 应 保 证 夏 季 通 风 和 冬 季 保 暖 的 要 求。5 鸡 场 建 设5.1 房 屋 建 设5.1.1 场 区 布 局专 业 养 殖 场 设 有 生 活 区、生 产 管 理 区、生 产 区 和 无 公 害 化 处 理 区。各 区 应 相 对 独 立、界 限 分 明。场区 排 布 应 按 附
9、 录 A 的 附 图 A.1 执 行。养 殖 场 的 防 疫 条 件 应 符 合 G B/T 3 9 9 1 5 的 要 求。5.1.2 房 屋 设 计5.1.2.1 育 雏 舍 和 生 长 阶 段 鸡 舍 宜 采 用 砖 混 结 构,砖 砌 墙 体,水 泥 地 面,屋 顶 和 四 壁 保 温 良 好,并 根据 育 雏 和 生 长 鸡 数 量 确 定 建 筑 面 积。5.1.2.2 南 北 两 侧 墙 设 窗 户,门 通 常 设 在 鸡 舍 南 面,门 的 大 小 一 般 单 扇 门 高 2 m,宽 1 m。两 扇 门 高 2 m,宽 1.6 m。5.1.2.3 鸡 舍 一 般 采 用 三 角
10、 形 屋 顶,坡 度 值 一 般 为 2 5%3 5%。5.1.2.4 鸡 舍 地 面 应 高 于 舍 外 地 面 0.5 c m 1 c m。5.2 设 施 设 备5.2.1 鸡 舍 墙 体 和 地 面 应 光 滑 平 整,便 于 消 毒。5.2.2 育 雏 宜 选 用 叠 层 式 育 雏 笼,保 温 设 备 可 采 用 红 外 线 灯 泡 或 火 炉 加 温,同 时 配 备 光 照 设 备;5.2.3 生 长 鸡 采 用 网 上 养 殖,平 网 距 地 面 至 少 1 m(塑 料 平 网 孔 径 0.8 c m 1.2 c m)。食 槽(或 喂 料桶、食 盘)和 饮 水 设 施 应 设 置
11、 充 足;5.2.4 放 养 圈 舍 应 设 立 栖 息 架,鸡 舍 门 外 开,放 养 区 围 栏 不 低 于 1.5 m,每 5 0 只 鸡 设 置 1 个 饮 水 桶 和1 个 2 个 食 槽(3 0 分 栏 食 槽)。5.2.5 其 他 设 施 设 备 的 准 备 按 照 D B 5 1/T 1 4 8 8 的 要 求 执 行。6 引 种6.1.1 雏 鸡 应 从 具 备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和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的 种 鸡 场 和 孵 化 场 引 入。6.1.2 雏 鸡 的 选 择:选 购 精 神 状 态 好、叫 声 清 脆、卵 黄 吸 收 良
12、好、肛 门 周 围 无 糊 状 物 的 雏 鸡。6.1.3 雏 鸡 的 运 输:运 输 采 用 专 用 雏 鸡 运 输 箱 和 运 输 车,尽 量 缩 短 运 输 时 间(8 h 1 2 h 为 宜)。D B 5 1 1 1/T 3 1 2 0 2 236.1.4 不 得 从 经 常 发 生 疫 情 或 正 在 发 生 疫 情 的 鸡 场 引 种。6.1.5 养 殖 的 同 一 批 鸡 应 来 源 自 同 一 种 鸡 场。7 饲 养 管 理7.1 育 雏 鸡 的 饲 养 管 理7.1.1 饮 水雏 鸡 进 入 育 雏 舍 后,尽 快 引 导 雏 鸡 饮 水,水 中 可 添 加 5%葡 萄 糖
13、和 电 解 多 维,饮 水 1 h 2 h 后 进 行 开食。饮 水 器 高 度 与 鸡 背 同 高,水 温 1 6 2 0 为 宜。7.1.2 饲 喂雏 鸡 自 由 采 食,每 3 h 观 察 料 盘,收 集 剩 料,添 加 新 料,每 次 喂 食 3 0 m i n。1 日 龄 2 日 龄 雏 鸡 采用 开 口 料,3 日 龄 后 采 用 小 鸡 配 合 料。3 周 5 周 后 每 天 喂 料 3 次 4 次。7.1.3 温 控1 日 龄 3 日 龄 室 温 3 4 3 5,雏 鸡 大 量 扎 堆 或 远 离 热 源,要 及 时 调 整 室 温。采 用 逐 步 脱 温 法,脱 温 前 5
14、d,逐 渐 撤 离 保 温 设 施 下 调 温 度,直 至 室 温。脱 温 前 注 意 天 气 变 化,保证 脱 温 后 的 日 子 气 温 正 常,无 显 著 变 化。7.1.4 饲 养 密 度随 着 雏 鸡 的 生 长 应 调 整 饲 养 密 度,笼 养 育 雏 密 度:1 d 1 4 d,笼 养 5 0 只/m2 6 0 只/m2,平 养 3 0只/m2。1 5 d 2 8 d,笼 养 3 5 只/m2,平 养 2 5 只/m2。7.1.5 通 风育 雏 舍 应 适 当 保 持 通 风,降 低 室 内 氨 气、二 氧 化 碳 以 及 硫 化 氢 气 体 浓 度(以 雏 鸡 不 张 口 呼
15、 吸,人 进入 舍 内 不 感 到 胸 闷 和 刺 鼻 为 宜)。7.1.6 光 照1 日 龄,2 4 h 补 光;2 日 龄,2 3 h 补 光;3 日 龄 7 日 龄,2 0 h 补 光;8 日 龄 1 4 日 龄,1 6 h 补光。2 周 后,逐 渐 缩 短 光 照 时 间,直 至 雏 鸡 完 全 能 够 看 清 采 食 和 饮 水。光 照 强 度:1 周 龄 2 周 龄 2 0 l x,3 周 龄 以 后 5 l x。7.2 生 长 鸡 的 饲 养 管 理7.2.1 换 料日 粮 过 渡,逐 步 用 配 合 饲 料 替 换 小 鸡 料,提 供 充 足 的 饮 水(水 质 应 符 合 G
16、 B 5 7 4 9 的 要 求),及 时 清洗 和 消 毒 饮 水 器。放 养 前 1 周 2 周,可 以 在 生 长 鸡 采 食 前,添 加 青 菜 或 青 草 等 青 绿 饲 料。7.2.2 转 群及 时 将 脱 温 鸡 转 移 至 生 长 鸡 舍,如 天 气 变 化 异 常,可 适 当 增 加 鸡 育 雏 期 的 时 间,待 气 温 稳 定 后 将 脱温 鸡 转 移 至 生 长 鸡 舍,进 行 网 上 养 殖。7.2.3 密 度D B 5 1 1 1/T 3 1 2 0 2 24平 养,饲 养 密 度,1 0 只/m2 1 5 只/m2,公 母 分 群 饲 养。7.2.4 调 教放 养
17、 调 教,包 括 对 喂 食、饮 水 以 及 归 巢 的 调 教,采 用 吹 口 哨 或 敲 击 声 使 其 产 生 条 件 反 射,养 成 喂 食和 归 巢 的 习 惯 性 行 为。7.3 放 养 鸡 的 饲 养 管 理7.3.1 饮 水自 由 饮 水,饮 水 以 井 水 和 自 来 水 为 宜,水 质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的 规 定,饮 水 器 和 设 施 应 每 天 清 洗 和 消毒,并 定 期 检 查 饮 水 器 是 否 漏 水。7.3.2 饲 料7.3.2.1 放 养 鸡 饲 料 应 达 到 D B 5 1/T 1 2 7 7 中 规 定 的 日 粮 营 养 水 平。
18、7.3.2.2 补 饲 青 绿 饲 料:青 菜、青 草 或 者 人 工 种 植 的 牧 草。7.3.3 饲 喂7.3.3.1 放 养 的 1 周 2 周 每 日 中 午 和 傍 晚 进 行 两 次 饲 喂,饲 料 应 多 次 投 喂,防 止 饲 料 污 染 或 浪 费。放养 第 3 周 开 始 傍 晚 进 行 饲 喂。特 殊 情 况 下(雨 天、大 风、冰 雹)鸡 觅 食 不 足,可 在 中 午 增 加 一 次 饲 喂。7.3.3.2 每 次 饲 喂 量 可 根 据 嗉 囊 饱 满 程 度 以 及 食 欲 大 小 来 确 定,记 录 每 次 饲 喂 量,饲 喂 量 应 随 着 鸡 的生 长 逐
19、 渐 增 加。7.3.3.3 严 禁 饲 喂 发 霉 变 质 的 饲 料。放 养 地 青 绿 草 料 不 足 时,可 人 工 投 喂。7.3.4 放 养 制 度放 养 时 间:深 秋、冬 季 以 及 早 春 上 午 晚 放,下 午 早 归 巢。夏 季 上 午 应 早 放,傍 晚 可 适 当 延 长 归 巢 时间。雨 天 不 可 放 牧。划 区 轮 牧 制 度 按 照 D B 5 1/T 1 4 8 8 的 要 求 执 行。7.3.5 放 养 密 度每 5 0 0 m2放 养 量 7 5 只 以 下,鸡 舍 内:8 只/m2 1 2 只/m2。7.3.6 全 进 全 出每 批 鸡 采 用 全 进
20、 全 出 方 式 饲 养,出 栏 后 应 对 场 地 及 圈 舍 清 理 消 毒,并 空 置 净 化 2 5 d 后 再 使 用。7.3.7 分 群公 母 分 群 饲 喂,公 鸡 在 1 2 0 日 龄 应 佩 戴 鸡 眼 镜,防 止 打 斗 啄 伤。7.3.8 出 栏 标 准7.3.8.1 出 栏 日 龄:1 8 0 日 龄 以 上7.3.8.2 出 栏 平 均 体 重:母 鸡 1.7 k g,公 鸡 2.4 k g。7.4 舍 饲 鸡 的 饲 养 管 理7.4.1 饲 喂自 由 采 食,饲 料 以 颗 粒 饲 料 为 最 佳,及 时 清 理 剩 料。D B 5 1 1 1/T 3 1 2
21、0 2 257.4.2 养 殖 方 式舍 饲 可 采 用 地 面 平 养、网 上 平 养 和 笼 养 三 种 方 式。饲 养 密 度 应 符 合 D B 5 1/T 1 2 7 7 的 要 求。7.4.3 分 群根 据 鸡 的 生 长 发 育、体 型 大 小、体 质 强 弱 分 群 饲 养,及 时 淘 汰 病 弱 鸡。7.4.4 温 控夏 季 高 温 时 应 采 取 通 风 换 气、喷 淋、合 理 运 用 湿 帘 系 统 调 整 鸡 舍 温 度,保 证 鸡 群 健 康。7.4.5 鸡 舍 内 环 境 质 量 与 卫 生保 持 舍 内 通 风 换 气,减 少 有 害 气 体 和 悬 浮 颗 粒
22、含 量。环 境 质 量 及 卫 生 指 标 参 见 N Y/T 3 8 8 和 N Y/T 1 1 6 7的 规 定。8 疫 病 防 治8.1 综 合 措 施8.1.1 饲 养 人 员 要 消 毒、更 换 工 作 服 和 工 作 鞋 进 入 养 殖 区,工 作 服 和 鞋 应 定 期 清 洗 消 毒。8.1.2 外 来 人 员 及 车 辆 不 得 进 入 养 殖 区。8.1.3 场 区 内 不 准 带 入 外 来 畜 禽 及 产 品,出 场 鸡 不 得 返 场。8.1.4 鸡 舍 内 与 饲 料 房 应 防 虫、防 鼠。8.1.5 果 园 林 下 放 养 避 开 果 树 喷 药 期,防 止 鸡
23、 群 农 药 中 毒。果 园 水 果 成 熟 期 要 及 时 清 理 腐 烂 水 果,防止 鸡 采 食 后 引 发 疾 病。8.1.6 时 刻 观 察 鸡 群 精 神 状 态,对 于 疑 似 生 病 的 鸡,要 及 时 隔 离 处 理。8.2 卫 生 与 消 毒8.2.1 鸡 舍 卫 生:每 批 鸡 饲 养 前,砖 混 结 构 的 圈 舍 应 清 扫 舍 内 地 面、墙 壁 以 及 屋 顶,并 冲 洗 地 面、墙体、窗 户 以 及 风 机 等 设 施 设 备。放 养 舍 应 清 扫 舍 内 地 面、墙 壁 以 及 屋 顶,及 时 清 理 粪 污 和 更 换 垫 料。8.2.2 放 养 场 卫
24、生:放 养 场 地 内 无 水 坑,执 行 放 养 区 轮 牧 制 度,保 证 环 境 自 然 净 化。8.2.3 场 区 卫 生:生 产 区、生 活 区、粪 污 处 理 区 和 隔 离 区 要 严 格 分 开,进 入 各 个 区 域 应 设 置 消 毒 池,净 道 与 污 道 分 离。8.2.4 鸡 舍 消 毒:圈 舍 可 以 火 焰 消 毒 和 2%3%烧 碱 液 消 毒 结 合 的 消 毒 方 式,熏 蒸(高 锰 酸 钾 和 福 尔 马林 1 2 比 例)后 要 注 意 排 除 有 害 气 体。8.2.5 鸡 舍 外 消 毒:清 除 杂 草 和 粪 污,晴 天 采 用 2 0%生 石 灰
25、 水 泼 洒。8.2.6 放 养 场 消 毒:场 地 通 过 自 然 净 化,如 太 阳 暴 晒、植 被 恢 复 等 达 到 消 毒 目 的。8.2.7 饲 养 相 关 器 具 消 毒:定 期 对 食 槽、水 槽、运 料 车 等 进 行 消 毒,笼 具 可 定 期 带 鸡 喷 雾 消 毒。8.3 免 疫8.3.1 免 疫 程 序 宜 按 附 表 B.1 执 行。8.3.2 购 买 正 规 厂 家 有 质 量 保 障 的 疫 苗,疫 苗 运 输 和 保 藏 要 严 格 按 照 要 求 执 行。8.3.3 疫 苗 注 射 后,要 关 注 鸡 群 整 体 表 现,定 期 要 进 行 抗 体 水 平
26、检 测,并 根 据 检 测 结 果 调 整 免 疫 程 序。8.3.4 清 晨 放 养 和 傍 晚 饲 喂 过 程 中 经 常 观 察 鸡 的 精 神 状 态 和 粪 便 形 态,做 好 疫 病 监 测。D B 5 1 1 1/T 3 1 2 0 2 268.4 兽 药 的 使 用8.4.1 兽 药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5 0 3 0 的 规 定。8.4.2 兽 药 应 购 置 于 正 规 厂 家,不 得 使 用 未 批 准 上 市 和 禁 用 药 品,禁 止 使 用 人 用 药。9 鸡 场 废 弃 物 处 理9.1 鸡 粪 与 垫 料及 时 清 理 圈 舍 鸡 粪 和 垫 料,收
27、 集 的 鸡 粪 和 垫 料 应 在 专 门 的 地 点 按 照 N Y/T 3 4 4 2-2 0 1 9 的 要 求 进 行 高 温堆 肥 处 理,并 综 合 利 用。9.2 病 死 鸡病 死 鸡 不 得 随 意 丢 弃,交 由 有 无 公 害 化 处 理 资 质 的 企 业 进 行 集 中 处 理。9.3 其 他 废 弃 物兽 药 包 装 材 料(瓶、盒、袋)、注 射 器 材 和 过 期 药 品 等 应 集 中 收 集,并 密 封 交 专 业 处 理 公 司 处 理,不 得 随 意 丢 弃。1 0 生 产 记 录1 0.1 档 案 建 立建 立 健 全 生 产 记 录 档 案,加 强 档
28、 案 信 息 化 管 理。生 产 记 录 应 包 括 畜 禽 标 识 和 养 殖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内 容。1 0.2 档 案 管 理每 批 鸡 相 关 记 录 材 料 保 存 2 年 以 上。1 1 产 地 检 疫 与 运 输1 1.1 检 疫按 照 家 禽 产 地 检 疫 规 程 的 要 求 进 行 产 地 检 疫,检 疫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市 销 售。1 1.2 运 输采 用 专 业 运 输 车,运 输 前 应 进 行 全 面 的 清 洗 与 消 毒。鸡 出 栏 前 5 h 6 h 禁 食。D B 5 1 1 1/T 3 1 2 0 2 27附 录 A(规 范
29、 性)专 业 养 殖 场 场 区 布 局 示 意 图A.1 专 业 养 殖 场 场 区 布 局 示 意 图图 A.1 专 业 养 殖 场 场 区 布 局 示 意 图D B 5 1 1 1/T 3 1 2 0 2 28附 录 B(规 范 性)放 养 沐 川 乌 骨 鸡 免 疫 程 序B.1 放 养 沐 川 乌 骨 鸡 免 疫 程 序沐 川 乌 骨 鸡 免 疫 程 序 见 附 表 B.1。表 B.1 沐 川 乌 骨 鸡 防 疫 程 序 表日龄/d 疫苗名称 方法与剂量1 马立克疫苗 颈背皮下注射1 羽份7 8 新支二联苗 滴鼻点眼各一滴2 羽份1 2 1 3 传染性法氏囊疫苗 滴嘴巴两滴1.5 羽份1 9 2 0 禽流感疫苗 肌肉注射2 5 2 6 传染性法氏囊疫苗 2 倍饮水3 0 3 1 禽流感疫苗 肌肉注射5 5 6 0 新支二联苗 肌肉注射6 5 6 6 禽流感疫苗 肌肉注射9 0 新城疫弱毒苗 2 倍饮水1 5 0 新城疫弱毒苗 2 倍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