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80.30 CCS P 51 4404 珠海市地方标准 DB 4404/T 27-2022 城市道路 交通安全 与管理设 施设置技 术规范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and management facilities establish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2022-05-31 发布 2022-07-01 实施 珠海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4404/T 27-2022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 体要 求.2 5
2、交 通标 志.3 6 交 通标 线.35 7 隔 离与 防护 设施.47 8 交 通信 号灯.52 9 道 路设 施杆 件整 合.70 附录A(规 范性)典型 场景交 通设 施设 置图 例.77 附录B(规 范性)交通 标志视 认性 提升.87 附录C(资 料性)交叉 口信号 灯平 面设 计图 示例.89 附录D(规 范性)指路 标志版 面样 式.90 附录E(资 料性)检查 井大样 图.92 参考文 献.93 DB 4404/T 27-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3、 由珠 海市 公安 局交 通警察 支队 提出 并归 口。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起草 单位:珠海 市 公安局 交通 警察 支队、南 京赛康 交通 安全 科技 有限 公司、江 苏科 创车 联网产业研 究院 有限 公司、珠 海市规 划设 计研 究院 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群、余广山、史亚斌、龚文、赵山勇、刘干、张福勇、邹申、杨美华、周德凯。DB 4404/T 27-2022 III 引 言 为进一 步推 进珠 海市 城市 道路交 通安 全与 管理 设施 设置的 科学 化、规 范化、特 色化,使 其更 符合 珠海
4、市湾 区门 户枢 纽、创 新 发展先 行区 及全 域旅 游城 市的定 位,本 文件 基于 未 来发展 趋势、客观 现实 状 况和当前 行动 措施 三个 方面,经广 泛调 查研 究,认真 总结实 践经 验,吸纳 多项 国家标 准、行业 规范 和 广 东省及珠 海市 其他 相关 技术 标准、政策 文件 等,归纳 总 结当前 珠海 市公 安交 通管 理部门 在实 践过 程中 形 成的有益 经验,紧 密结 合珠 海 市城市 道路 应用 的特 点,弥 补现行 国标 和规 范在 珠海 市实地 应用 方面 的不 足,从提高 操作 性和 指导 性出 发编制 完成。本 文 件 旨在 帮 助使 用 者更科 学 更
5、 合理 的 进行 珠 海市城 市 道 路交 通 安全 与 管理设 施 设 置,供 使用 者理解和 把握 标准 与规 范的 规定。本文 件将 促进 我市 城市道 路交 通安 全与 管理 设施设 置规 范统 一、风 格 一致、科 学合 理、系统 全面,将进 一步 提升 我市 交通 安全管 理水 平和 环境 品质。DB 4404/T 27-2022 1 城市道路 交通安 全与管理 设施设 置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交 通标 志、交通标 线、隔 离与 防护 设 施、交通 信号 灯 和 道路 设 施杆件 整合 等城 市道 路交通安 全与 管理 设施 的设 置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珠 海市
6、城市 道路及 其市 区范 围内 其他 允许社 会机 动车 通行 的公 众场所,包 括广 场、公共停车 场等 用于 公众 通行 的场所 的交 通设 施设 置的 设计、施 工、验 收及 维护。兼具城 市道 路功 能的 公 路在满足 相关 国家 和行 业规 范的前 提下,可 参照 本文 件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768.2 道路 交通 标
7、志 和标线 第2 部分:交 通标 志 GB 5768.3 道路 交通 标志 和标线 第3 部分:交 通标 线 GB 14886 道路 交通 信号 灯 设置与 安装 规范 GB 14887 通信 号灯 设置 与 安装规 范 GB 50017 钢结 构设 计规 范 GB 50169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 程接地 装置 施工 及验 收规 范 GB 50688 城市 道路 交通 设 施设计 规范 GB 51038 城市 道路 交通 标 志和标 线设 置规 范 GB/T 18833 道 路交 通反 光 膜 GB/T 23827 道 路交 通标 志 板及支 撑件 CJJ 37-2012 城 市道 路工 程
8、设计 规范 CJJ 45 城 市道 路照 明设 计 标准 GA/T 508 道路 交通 信号 倒 计时显 示器 GA/T 527.1 道 路交 通信 号 控制方 式 第1 部 分:通用 技术条 件 GA/T 851 人行 横道 信号 灯 控制设 置规 范 GA/T 1548 城市 道路 主动 发光标 志设 置指 南 DBJ/T 15-164-2019 智慧 灯杆技 术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 5768、GB 51038、GB 14886 界 定的 以及 下列 术语 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道 路交 通设 施 road traffic facilities 为保障 道路 交通 的安 全与
9、 畅通,根 据道 路条 件、交 通 流特点 和道 路交 通组 织、交通安 全保 障及 交通管理的 需要,依 照有 关的 法律、法规 和技 术标 准,在道路 上设 置的 附属 设施 和装置,包 括道 路交 通 安 全DB 4404/T 27-2022 2 设施和 道路 交通 管理 设施 等。来源:GBJ 124-98,4.4.1,有 修改 主 动发 光标 志 active light-emitting traffic signs 采用LED 光源 和逆反 射材 料 制作版 面,标 志本 身的光 源能够 满足全 天候 环境条 件下的 视认。按照 信息显示 形式 分为:点 阵显 示(外 置式、内 置
10、式),面板显 示(半透 型、全透 型)。来源:GA/T 1548-2019,3.1,有修 改 可 变导 向车 道 reversible lanes 在平面 交叉 口,根据 交通 流需求 可改 变车 辆前 进方 向的导 向车 道 来源:GB 14886-2016,3.1.6 行人过 街安 全岛 pedestrians refuge island 为行人 过街 提供 驻足 空间 而在道 路路 面上 设置 的各 种岛状 设施。来源:GB 14886-2016,3.1.8 行 人二 次过 街 two-stage crossing 行人过 街时 需要 在行 人过 街安全 岛等 待一 次 或 一次 以上的
11、 情形。来源:GB 14886-2016,3.1.9 多 功能 杆 multi-function integrated pole 道路上 可搭 载照 明、交通、监控、通 信等 多类 设施 的杆件。来源:DBJ/T 15-164-2019,2.0.1,有修 改 综 合机 箱 multi-function integrated box 多功能 杆上 交通、监 控、通信等 多类 设施 配套 的集 成机箱。来源:DBJ/T 15-164-2019,2.0.5,有修 改 4 总体要 求 设置原 则 4.1.1 道路交 通设施 的规 划与设 计 应 遵 循需求 适应、功能 齐全、布局合 理、远期预 留、分
12、 期实施、经济实用 等原 则。4.1.2 道路交 通设 施设 置 应 以道 路交通 组织 方案 为依 据,在 路网分 析的 基础 上,综合 考 虑道路、交 通、周围环 境及道 路使 用者的 行为特 征,对 交通 设施进 行一体 化设置,并 服务于 道路交 通组织 和管 理需要。各类交 通设 施应 相互 配合,不得 出现 任何 矛盾 或歧 义。4.1.3 新建、改扩建 城市 道路,其交通 设施应 与道 路主体 工程同 步设计、同 步实施、同步 验收,并 在该项目 实施 的同 时,对衔 接道路 的交 通设 施进 行同 步更新;已 建道 路的 交通 设施应 随道 路本 身及 周 边 交通条件 的改
13、变而 及时 更新。4.1.4 新建道 路开放 交通 时,应 设置符 合规范 要求 的永久 性道路 交通设 施。道路施 工或养 护期间 开 放交通时,应设 置符 合规 范 要求的 临时 性道 路交 通设 施,并在 工程 结束 后及 时 撤除。当 设置 条件 发生 变 化DB 4404/T 27-2022 3 时,应 及时 更换 或撤 除相 应的设 施。4.1.5 在道路 交通 设施 的设 计中 宜充分 应用 新材 料、新结 构、新 工艺、新 方法。4.1.6 交通工 程设 计应 协调 照明 工程,使路 口及 人行 横道 附近的 照明 符合 CJJ 45 的 要求。图纸设 计及 审查 要求 4.2
14、.1 初步设 计内 容及 深度 要求 4.2.1.1 初步设 计说明 书应 包括:交通设 施设计 的编 制依据、设置 范围、设置 原则、材料要 求、工 程数量以 及下 阶段 需要 相关 单位予 以解 决的 问题。4.2.1.2 初步设 计图 纸应 包括:平 面布置 图、设施 类型 图、杆件类 型图、基 础类 型图。4.2.1.3 各部分 图纸 的编 制应 符合 下列规 定:平面布 置图 应初 步明 确设 置位置、版 面内 容、外观、支撑 类型;设施类 型图 应初 步明 确各 类交通 设施 的样 式及 其尺 寸;杆件类 型图 应初 步明 确各 类杆件 的外 观样 式和 主要 尺寸;基础类 型图
15、应初 步明 确各 类基础 的形 式和 主要 尺寸。4.2.2 施工图 设计 内容 及深 度要 求 4.2.2.1 施工图 设计说 明书 应包括:交通 设施的 设计 依据、对初步 设计审 批意 见的响 应、设 置范围、设置原 则、材料 要求、施 工与安 装要 求、验收 要求。4.2.2.2 施工图 设计 图纸 应包 括:平面设 计图、版 面设 计图、杆件设 计图、基 础设 计图、管线走 向图、交通标 线大 样图 以及 交通 设施工 程量 汇总 表。4.2.2.3 各部分 图纸 的编 制应 符合 下列规 定:平面设 计图 应明 确各 交通 设施设 置点 位、支撑 类型、版面 内容、标 线类 型及
16、其布置 等参 数;版面设 计图 应明 确各 类标 志板面 样式、文 字与 图符 布置、尺寸、颜 色、材料 要求;杆件设 计图 应明 确各 类杆 件尺寸、材 料、颜色、连 接及其 数量;基础设 计图 应明 确各 类交 通设施 的基 础尺 寸、预埋 件、材 料、数量、埋 置及 其地基 要求;管线走 向图 应明 确各 种线 路管线 的走 向、材料、数 量及用 电安 全措 施;交通标 线大 样图 应明 确各 种标线 的线 型、图形、尺 寸、材 料及 其施 划要 求;工程量 汇总 表应 明确 各类 设施数 量、杆件 数量、基 础数量、相 关配 件的 数量 及其标 线面 积。4.2.3 图纸审 查要 求
17、4.2.3.1 建设单 位应当 在项 目实施 前将涉 及交通 设施 的施工 图按照 相关法 规完 成既定 的图纸 审核基 础之上,还应 提交 珠海 市公 安交警 部门 进行 审查,审 查形式 在函 文审 查的 基础 上,还 应增 加面 审。面 审 是由建设 单位 召集 设计、施 工等相 关单 位至 珠海 公安 交警部 门进 行的 现场 审查。4.2.3.2 未经珠 海市 公安 交警 部门 审查或 审查 不通 过的 图纸 不得进 行施 工建 设。5 交通标 志 总则 5.1.1 基本要 求 交通标 志应 符合 下列 基本 要求:DB 4404/T 27-2022 4 相似的 交通 环境 下,应
18、当按 照相同 的习 惯、风 格或 方式 来设置 标志,统一 规定 标志 的应用 标准;标志应 合理 设置 保证 交通 标志法 定交 通信 号效 力不 被降低;对城市 快速 路出 入口、隧 道、急 弯、团雾 多发 等特 定 环境下 对交 通标 志有 远距 离视认 需求 的 路段,宜 采用 主动 发光 交通 标志。5.1.2 标志设 置的 横向 要求 沿道路 横断 面方 向,标志 设置应 满足 下列 要求:应设置 在驾 驶人 容易 看到 的地方,一 般设 置在 道路 的右侧,特 殊情 况下 也可 以设置 在导 流岛或中央 分隔 带上;在视距 条件 受限 时,可在 道路两 侧重 复设 置;路侧安 装
19、的 柱式 标志 不得 侵入道 路建 筑限 界,标志 侧面距 离路 面边 缘的 距离 不应小 于 0.25 m。5.1.3 标志设 置的 纵向 要求 沿道路 纵断 面方 向,标志 设置应 满足 以下 要求:当道路 交叉 口间 距比 较小 时,标 志的 前置 距离 可以 适当减 小;如果 道路 上有 公共出 入口,需要增加 标志 时,标志 不应 相互遮 挡,也不 能被 其他 设施、绿化 等遮 挡;在设计 车速 60 km/h 的 道路上,两 块标 志的 间距 宜不小 于100 m,条 件受 限时,不得 小于60 m;速度 小 于 60 km/h 时,两 块标 志的 间距 宜不 小于 60 m,条
20、件受 限时 不 得小 于 30 m;当无法 保证 上述 最小 距离 时,应 采用 互不 遮挡 的支 撑形式;当 需要 在较 短距 离内 设 置2 个或2 个 以上 标志 时,宜将两 个标 志设 置在 同一 个支撑 件上。5.1.4 标志设 置的 高度 要求 5.1.4.1 采用柱 式支 撑结 构安 装的 各类标 志板 面下 缘距 离路 面的净 空高 度应 符合 以下 要求:安装于 隔离 带、绿化 带、导流岛 等无 车辆、行 人通 行的地 点时,净 空高 度不 低于 1.5 m;安装在 人行 道路 侧时,净 空高度 应不 低 于 2.0 m,如图1 所示。图1 路侧安 装示 例 5.1.4.2
21、采用悬 臂式、门架 式等支 撑结构 安装于 路面 上方的 各类标 志,其 标志 板及支 撑结构 下缘距 路面的净 空高 度在 符合 道路 设计净 空的 前提 下应 满足 以下要 求:DB 4404/T 27-2022 5 机动车 道:净空 高度 不低 于 5.0 m;非机动 车道:净 空高 度不 低于 2.5 m;人行道:净 空高 度不 低 于2.5 m。5.1.5 标志设 置的 角度 要求 为保证 标志 的良 好视 认性 能,除另 有规 定外,标志 安 装应使 标志 面垂 直于 行车 方向,视 实际 情况 调整其水 平或 俯仰 角度,标 志设置 角度 应符 合表1及图2要求。表1 标志设 置
22、角 度一 览表 方位 标志 主干路及以上 次干路 支路及以下 路侧 禁令、指示 0 15 1530 30 45 指路、警告 0 5 5 10 5 10 门架、悬臂、车行道上方 附着式标志 0 5 5 10 10 15 图2 标志安 装角 度示 例 5.1.6 标志并 设的 要求 标志的 并设 应符 合下 列要 求:一般城 市道 路同 一个 支撑 结构上 不宜 超 过 2 种,数 量不应 超 过 4 个 标志;在 快速路、隧 道、特大桥 梁入 口处,不 应超 过 6 个;同一个 支撑 结构 上并 设不 同类型 的标 志时,应 按照 禁令、指示、警 告的 顺序,先上 后下、先左后右 排列,如 图
23、3 所示;a)纵向 排列 b)横向 排列 图3 交通标 志的 并设 排列 顺序 DB 4404/T 27-2022 6 多个禁 令标 志和 指示 标志 套用于 同一 底板 时,对必 须遵守 的标 志,应采 用无 边框的 白色 底板;当 采用 其它 颜色 底板 时,仅 作为 补充 说明 或预 告方式,如 图 4 所示。停 车让行 标志、减速让行 标志 不得 套用 于其 它底板。a)表示 必须 遵守 b)表示 提醒 或预 告 注:图中的外围黑色边框仅表示标志外边缘。图4 标志套 用于 同一 底板 禁令标 志 5.2.1 一般规 定 禁令标 志应 满足 下列 要求:禁令标 志表 示禁 止、限制 及相
24、应 解除 的含 义,道路 使用者 应严 格遵 守。禁令 标志应 设置 于禁止、限 制及 相应 解除 开始 路段的 起点 附近。对 于车 辆如未 提前 绕行 则无 法通 行的禁 令标 志设置路段,特 别是 图 5 所示 的禁止 通行 类、限制 类的 禁令标 志,应在 进入 禁令 路段的 交叉 口前或适当 位置 设置 相应 的预 告或绕 行指 示标 志,提示 被限制 车辆 绕行,如 图 6 所示;a)禁止 通行 类禁 令标 志示 例 b)限制 通行 类禁 令标 志示 例 图5 禁止或 限制 类标 志示 例 图6 禁止或 限制 类标 志的 预告 示例 DB 4404/T 27-2022 7 禁令标
25、志原 则上 不单 独设 置杆件,在保 证视 认性 能 的前提 下,应 尽量 与周 边 相邻杆 件合 杆设 置。5.2.2 让行标 志 5.2.2.1 珠海市 常见 让行 标志 如 图7 所示:减 速让 行标 志、停车让 行标 志。a)减速 让行 标志 b)停车 让行 标志 图7 让行标 志 5.2.2.2 让行标 志设 置应 符合 以下 要求:次路与 主路 相交 的无 信号 灯控制 路口,次 路接 主路 入口处 适当 位置 应设 减速 让行标 志;有右转 渠化 匝道 且无 进入 相交道 路的 加速 专用 通道(如 图 8),匝 道出 口处 附近应 设置 减速让行标 志;图8 右转渠 化匝 道设
26、 置让 行标 志示例 单位、小区、学 校、医院 等人流 密集 点进 入城 市道 路的通 道出 口处 应设 置减 速让行 标志;上述三 种情 况宜 优先 使用 减速让 行标 志,当遇 到人 车冲突 较大 或交 通事 故频 发等特 殊情 况时可采用 停车 让行 标志。5.2.3 限制速 度标 志和 解除 限制 速度标 志 5.2.3.1 限制速 度标 志样 式如 图 9 所示,表示 该标 志至 前方 解除限 制速 度标 志或 另一 块不同 限速 值 的限制速 度标 志的 路段 内,机动车 行驶 速度 不准 超过 标志所 示数 值。5.2.3.2 限速标 志设在 需要 限制车 辆速度 的路段 起点
27、处,效 力不被 单位、小区 等出入 口隔断,应按 同一路段 进行 管理,如 图 10 所示。限制 速度 的应 用应 符合 A.3 的 规定。DB 4404/T 27-2022 8 图9 限制速 度标 志设 置示 例 图10 限制速 度标 志和 解除 限制 速度标 志 5.2.4 限制高 度标 志 5.2.4.1 限制高 度标 志样 式如 图 11 所示,表示 禁止 装载 高度 超过标 志所 示数 值的 车辆 通过。限制 高 度标志应 设在 最大 容许 高度 受限制 的地 方。图11 限制高 度(限 高 3.5m)5.2.4.2 道路净 高符 合相 关法 律法 规和标 准规 范规 定的 道路 不
28、需设 此标 志。5.2.4.3 设置限 制高度 标志 的路段,在进 入此路 段前 的路口 适当位 置应设 置相 应的指 路标志 提示,使装载高 度超 过标 志所 示数 值的车 辆能 够提 前绕 道行 驶。5.2.4.4 在最大 容许高 度受 限制的 地方,如果易 发生 车辆碰 撞事故 导致结 构安 全时,除了设 置限制 高度的禁 令标 志外,还 应设 置立面 标记 和其 他防 护设 施。5.2.5 禁止停 车标 志 5.2.5.1 禁止停 车标 志样 式如 图 12 所示,表示 在限 定的 范围 内,禁 止一 切车 辆停、放。设在禁 止车 辆停、放 的地 方。禁停 标志 设置在 禁停 路段 道
29、路 的起 点,效 力不 被单 位、小区 等出入 口隔 断,如 图 13 所示。5.2.5.2 在机动 车道 与非 机动 车道 之间设 有隔 离设 施的 路段,不设 禁停 标志。5.2.5.3 设置了 禁停 标志 可不 设“禁止停 车标 线”。5.2.5.4 如果禁 止车 辆停 放的 时间、范围 有特 殊说 明,应用 辅助标 志进 行说 明。DB 4404/T 27-2022 9 图12 禁止停 车标 志及 辅助 标志 组合示 例 图13 禁止停 车标 志及 辅助 标志 组合设 置示 例 5.2.6 禁止向 左转 弯标 志 5.2.6.1 禁止向 左转 弯标 志样 式如 图 14 所示,表 示前
30、 方路 口 禁止一 切车 辆向 左转 弯。设在禁 止向 左 转弯的路 口以 前适 当位 置,路口处 可重 复设 置。5.2.6.2 有时间、车种 等特 殊规定 时,应 用辅助 标志 说明或 附加图 形;附 加图 形时,保持箭 头的位 置不变;如果 禁止 两种 及以 上车辆 时,宜用 辅助 标志 说明。图14 禁止向 左转 弯标 志示 例 警告标 志 5.3.1 一般规 定 警告标 志应 满足 下列 要求:警告标 志警 告车 辆驾 驶人、行人 前方 有危 险,道路 使用者 需谨 慎行 动。及时 提醒道 路使 用者前方道 路线 形、道路 状况 和沿线 设施 等的 变化,使 驾驶人 在到 达危 险或
31、 需要 警告地 点之 前有充分的 时间 采取 必要 的行 动,以 确保 行车 安全;警告标 志应 设置 在:DB 4404/T 27-2022 10 通过技 术判 断认 为易 发生 危险的 路段;容易造 成驾 驶人 错觉、放 松警惕 的路 段;同一位 置连 续发 生同 类事 故的路 段。5.3.2 急弯路 标志 急弯路 标志 样式 如图15所 示,用 以警 告车 辆驾 驶人 即将进 入急 弯路 段,注意 减速慢 行。a)向左 急弯 路 b)向右 急弯 路 图15 急弯路 5.3.3 注意行 人标 志 注意行 人标 志样 式如 图16 所示,用以 警告 车辆 驾驶 人减速 慢行,注 意行 人。设
32、在行 人密 集,或不 易被驾驶 员发 现的 人行 横道 线以前 适当 位置。城 市中 心区街 道或 设有 信号 灯处 可不设。注 意行 人警 告 标 志可采用 荧光 黄绿 色底 板或 主动发 光标 志。图16 注意行 人 5.3.4 注意儿 童标志 在学校、幼儿 园、少年 宫等 儿童人 流密 集区 域,在 无 信号控 制的 人行 横道 上游,应 同时 设置40 km/h限制速 度标志 和注 意儿童 警告标 志。可 在警 告标志 下方设 置辅助 标志 说明地 点名称、距离 等,见图17。注意儿 童标 志可 采用 荧光 黄绿色 底板 或主 动发 光标 志。图17 注意儿 童标 志设 置示 例 DB
33、 4404/T 27-2022 11 指示标 志 5.4.1 一般规 定 指示标 志应 满足 下列 要求:指示标 志用 以指 示车 辆、行 人按照 该指 示标 志表 述的 方向、形 式行 进,道 路使 用 者应严 格遵 守;在指示 标志 和禁 令标 志可 以表达 相同 行进 行为 要求 的前提 下,应优 先采 用禁 令标志。5.4.2 车道行 驶方 向标 志 5.4.2.1 进口道 为两车 道及 以上的 信号灯 控制交 叉口 应设置 车道行 驶方向 标志;进口 道三车 道及以 上的非信 号灯 控制 交叉 口宜 设置车 道行 驶方 向标 志。5.4.2.2 车道行 驶方 向标 志应 在导 向车道
34、 起点 处或 距离 停止 线 50 m 以外 适当 位置。一般情 况下 设 置在道路 右侧,当 道路 设置 中央分 隔带 时,宜将 车道 行驶方 向标 志设 置在 中央 分隔带 上。5.4.2.3 车道行 驶方 向标 志应 与路 面导向 箭头 的指 示一 致,不得矛 盾。5.4.2.4 常见车 道行 驶方 向标 志版 面尺寸 应符 合 表 2 要 求。表2 常见车 道行 驶方 向标 志版 面尺寸 一览 表 交叉口进口车道数 尺寸 版面样式 备注 两车道 200 c m 1 0 0 cm(1)高 度120 cm标志版面 尺 寸 适 用 于 设 计 速 度60 km/h 以 下的 道 路或 双向六
35、车道及以下的道路;(2)高度200 cm标志版面尺寸适用于设计速度60 km/h 以上及双向八车道道路;(3)在 无 条 件 设 置 的 情况下,可使用高度100 cm的 标 志 版 面 尺 寸 与 电 子警察杆件进行合杆设置。300 c m 1 2 0 cm 400 c m 2 0 0 cm 三车道 240 c m 1 0 0 cm 350 c m 1 2 0 cm 500 c m 2 0 0 cm 四车道 280 c m 1 0 0 cm 350 c m 1 2 0 cm 500 c m 2 0 0 cm 五车道 320 c m 1 0 0 cm 400 c m 1 2 0 cm 600
36、c m 2 0 0 cm 六车道 360 c m 1 0 0 cm 400 c m 1 2 0 cm 600 c m 2 0 0 cm 5.4.2.5 采用右 转渠 化岛 形式 的路 口,车 道行 驶方 向标 志宜 采用 图 18 形式。DB 4404/T 27-2022 12 图18 右转与 直行 行于 右转 渠化 岛分道 通行 5.4.2.6 路口有 公交专 用道 进口道 时,版 面中公 交专 用车道 分道线 采用黄 色虚 线,同 时应明 确公交 专用进口 道及 时间,如 图19 所示。图19 公交专 用进 口道 车道 行驶 方向标 志 5.4.2.7 复杂路 口可 使用 一个 标志 对应
37、一 条车 道的 龙门 架形 式,标 志尺 寸 100 cm150 cm,如 图 20所示。a)b)图20 复杂路 口采 用龙 门架 设置 示例 5.4.2.8 当交叉 口距 离间 距小 于 150 m 的时 候,车道 行驶 方 向标志 可以 同指 路标 志合 并设置,标 志尺寸采 用400 cm 240 cm,如图 21 所 示。DB 4404/T 27-2022 13 图21 分道指 示于 指路 标志 合并 设置示 例 5.4.3 公交专 用道 标志 5.4.3.1 公交专 用道 标志 样式 如 图22 所 示,设在 进入 该车 道 的起点 前适 当位 置。版面 上箭头 应正 对车道,箭头
38、方向 向下。标 志 无法正 对车 道时,可调 整 箭头方 向,指 向车 道。公 交专用 道标 志尺 寸 300 cm 200 cm。图22 公交专 用道 5.4.3.2 该标志 应与公 交专 用车道 标线配 合使用。在 起始点、大型 路口及 其它 易引起 误判的 地方应 设置该标 志。5.4.4 人行横 道标 志 5.4.4.1 人行横 道处 标志 样式 如 图23 所 示,设置 人 行 横道 标 志提醒 驾驶 人有 行人 穿越,注意 减速 慢行与避让。图23 人行横 道 DB 4404/T 27-2022 14 5.4.4.2 下列情 况应 设置 人行 横道 标志:无信号 控制 的交 叉口
39、或路 段的人 行横 道两 端;信号控 制交 叉口 右转 设置 渠化导 流岛,但 不设 右转 专用信 号灯 时;上游设 置注 意行 人警 告标 志的人 行横 道两 端。5.4.4.3 人行横 道标志 与人 行横道 标线同 时使用,应 当面向 来车方 向,设 置在 人行道 上游位 置。人 行横道标 志设 置尺 寸应 符合 表 3 中 的规 定。表3 人行横 道标 志版 面尺 寸一 览表 设计速度(km/h)人行横道标志尺寸(cm)60 8080 60 100100 5.4.4.4 路段中 设置无 信号 灯控制 的人行 横道时,除 设置人 行横道 标志外,还 应提前 设置人 行横道 预告标识 线,如
40、 图24 所示。图24 人行横 道标 志设 置示 例 5.4.5 靠右侧(左 侧)道路 行驶 标志 5.4.5.1 靠右侧(靠左 侧)道 路行 驶 标志样 式如 图 25 所 示,用 以提示 车辆 行驶 靠右 侧(靠左侧)行驶。图25 靠右侧 道路 行驶 5.4.5.2 设置靠 右侧(靠 左侧)道 路行驶 标志 应符 合下 列要 求:当道路 设置 中央 分隔 带时 应在中 央分 隔带 端部 设置 靠右侧 道路 行驶 标志,表 示一切 车辆 只准靠右侧 行驶。事 故多 发或 夜间照 明条 件较 差路 口,宜采用 主动 发光 标志;DB 4404/T 27-2022 15 当道路 设置 机非 分隔
41、 带时,应设 置指 示机 动车 靠左 侧行驶 和指 示非 机动 车靠 右侧行 驶的 标志(如 图26、图 27)。故 多 发或夜 间照 明条 件较 差路 口,宜 采用 主动 发光 标志;图26 机动车 靠左、非 机动 车靠 右行驶 图27 靠右侧(左 侧)道路 行驶 标志设 置示 例 当采用 护栏 隔离 时可 采用 发光警 示柱(如 图 28)。图28 发光警 示柱 示例 5.4.6 单行路 标志 5.4.6.1 单行路 标志 样式 如 图 29 所 示,表 示该 道路 为单 向行 驶,已 进入 车辆 应依 标志 指示方 向行 车。5.4.6.2 单行路 标志设 在单 行路入 口起点 处的适
42、当位 置。有 时间、车种等 规定 时,应 用辅助 标志说 明或附加 图形。DB 4404/T 27-2022 16 5.4.6.3 设置单 行路 标志 时,应在 周边道 路上 配合 设置 相应 的禁令、指 示标 志,如 图30 所 示。a)单行 路(向左 或向 右)b)单行 路(直行)图29 单行路 图30 单行路 综合 设置 示例 5.4.7 允许掉 头标 志 允许掉 头标志 样式 如图31 所示,表示该 处允 许机动 车掉头,设在 允许 机动车 掉头的 地点。有时 间、车种等 特殊 规定 时,应用 辅助标 志说 明。图31 允许掉 头 5.4.8 停车场 标志 停车场 标志 如图32所 示
43、,表示机 动车 允许 停放 的区 域,应 和停 车位 线配 合使 用。有 车种 专用、时 段或时长 限制 时,应用 辅助 标志表 示。图32 停车场 DB 4404/T 27-2022 17 指路标 志 5.5.1 一般规 定 5.5.1.1 各级城 市道 路均 应设 置指 路标志。5.5.1.2 应根据 道路的 技术 等级、道路功 能定位、交 通流量 及交通 组织方 式等 要求,对道路 的指路 系统进行 合理 分类,使 得指 路标志 设置 与道 路等 级、功能相 匹配。5.5.1.3 指路标 志系统 应以 交通组 织为依 据,在 城市 道路网 络体系 中按照 整体 布局设 置,充 分体现 交
44、通组织 意图,与其 他道 路 交通管 理设 施相 互协 调,避免出 现信 息不 足或 过载 现象,部 分重 要指 路信 息 应连续预 告。5.5.1.4 指路标 志系 统设 置应 能引 导交通 参与 者到 达目 的地,并传 递简 明、易懂 的交 通信息。5.5.1.5 指路标 志系统 应以 指示道 路名称 为主,指示 地点名 称为辅,根据 道路 的等级、在路 网中的 区位以及 交通 功能 适当 选取 信息。5.5.2 指路标 志系 统构 成 5.5.2.1 城市道 路指路 标志 包括一 般城市 道路指 路标 志和城 市快速 路指路 标志。一般 城市道 路指路 标志按标 志功能 又分 为路径 指
45、引标 志、地 点指 引标志、道路 沿线设 施指 引标志、其他 道路信 息指 引标志。5.5.2.2 本文件 主要 对一 般城 市道 路交叉 口指 引标 志进 行统 一规定,包 括交 叉口 告知 标 志和确 认标 志。5.5.3 指路标 志版 面设 计 5.5.3.1 指路标 志的字 符应 正确、规范、工整,按先 左后右、先上 后下排 列。一个地 名不应 写成两 行或两列。根 据需 要,可并 用汉字 和英 文。版面 上的 汉字应 使用 规范 汉字,汉 字应排 在英 文上 方。道 路 名称用汉 语拼 音,第一 个字 母大写,其 余小 写;其他 地名采 用专 用 翻 译,第一 个字母 大写,其 余小
46、 写。5.5.3.2 指路标 志文 字高 度、间隔 及行距 等应 符 合 GB 51038 的规定。隧 道内 或桥 梁下 等因建 筑限 界、结构承 载能 力限 制等 特殊 情况时,可适 当减 小文 字 高度,但 最小 高度 不应 小 于规定 值 的 0.8 倍,可 采 用高宽比 为1:0.75 的 窄字 体,但不 得改 变版 面各 要素 之间的 相互 关系。5.5.4 版面形 式 珠海市 交叉路 口告 知标志 常用版 面形式 宜符 合表4 的 要求。标志版 面形 式详见 附录D:指路标 志版 面样式。表4 常用指 路标 志版 面样 式 类别 版面样式 尺寸 备注 交叉口 告知标志 类 400
47、cm 240 cm-DB 4404/T 27-2022 18 表4 常用 指路 标志 版面 样 式(续)类别 版面样式 尺寸 备注 交叉口 告知标志 类 400 cm 240 cm-交叉口 告知标志 类 400 cm 240 cm 涉及和国省道交接路口示样图 确认标志 路名牌 150 cm 45 cm 东西向为蓝底白字,南北向为绿底白字 5.5.5 信息分 层 指路标 志指示 信息 应根据 信息的 重要程 度、道路的 服务对 象和功 能进 行分层。信息 分层宜 符合 表5的规定。表5 指路标 志信 息分 层表 信息类型 A 层信息 B 层信息 C 层信息 道路名称 高速公路:G0425、G94
48、、S32、S47、S43 国道:G105、G228 省道、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 地点 名称 地区 周边地级市、行政区、重要片区、中心城区、重要大型商业区、大学城 主要商业区、大型文化广场 一般生活居住区、重要街道 交通 枢纽 珠海金湾机场、珠海站、珠海香洲长途客运站、珠海拱北汽车客运站 普通长途客运站、大型环岛或立交 重要交叉口 旅游文体设施 珠海长隆海洋王国、御温泉、省级文体设施和博物馆 4A级旅游景点、市级文体设施和博物馆 3A级旅游景点、区级文体设施 重要地物 国家级产业基地和物流区 省级产业基地和物流基地 市级产业基地 DB 4404/T 27-2022 19 5.5.6 信息选 取
49、5.5.6.1 指路标 志版 面内 容(如 图33)设 置应 符合 下列 要求:相交道 路信 息:表示 当前 路口相 交道 路的 道路 名;前方近 信息:指 示直 行后 第一个 相交 的横 向道 路名,为主、次 干路 或灯 控支 路;左(右)侧 相交 道路:左、右转 后的 主、次干 路名,或灯 控支 路名;方向节 点信 息:指示 直行 方向远 端重 要信 息。方向 节点信 息包 括主 干道、快 速路、可转 换立交桥、可到 达的 高速 公路、重要 地名 或远 端可 到达 道路。方向 节点 信息 的选 取应确 保指 路信息的连 续性。方 向节 点的 选取应 符合 下列 要求:1)一条道 路中 可能
50、 有几 个方 向节点,应以 距当 前所 在 地最近 的方 向节 点作 为基 准点,当 临 近基准点 时,再按 选取 下一 个方向 节点 作为 新的 基准 点;2)在一定 路段 内应 保持 相对 固定;3)在到达 方向 节点 信息 前应 保持连 续显 示,不应 中断。图33 版面内 容设 置规 则 5.5.6.2 特殊情 况下 指路 标志 版面 信息选 取宜 符合 下列 要求:相交道 路左 右方 向道 路名 称不同 时,分别 采用,如 图 34 所示;图34 相交道 路左 右方 向名 称不 同时信 息选 取示 例 当前道 路在 该路 口前 后方 向道路 名称 不同 时,指示 前方道 路名,如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