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00.10 CCS X 16 4117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 DB 4117/T 3422022 生鲜乳样 品抽样保 存运输技 术要求 2022-07-26 发布 2022-08-26 实施 驻马店市 市场监 督 管理局 发 布 DB 4117/T 342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 文件 由驻 马店 市农 业农 村局 提 出。本文件 由 驻 马店 市畜 牧兽 医标准 化技术 委 员会 归口。起草单 位:驻马 店市 兽药 饲料(动物 产品)质 量检 验监测 中心
2、、洛 阳市 农业 综合行 政执 法支 队、西平县农 业综 合执 法大 队、正阳县 兽药 饲料 质量 检验 监测中 心、汝 州市 畜牧 局 动物 卫 生监 督所、济源 市 动物卫生 监督 所、平舆 县农 业综合 行政 执法 大队、汝 南县动 物卫 生监 督所、滑 县动物 卫生 监督 所、修 武 县公共检 验检 测中 心、许 昌 市动物 疫病 预防 控制 中心、驻 马店 市农 产品 质量 安 全检测 中心、汝南 县畜 牧 改良站、南召 县动 物卫 生检 验检疫 所。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马宁、郑娟、李 勇、翁威 伟、张利勇、时 帅峰、李 清晖、刘苗 苗、雷文 杰、杨仙果、刘宾、张 雪、杨娟、王诵
3、 涛、冯增 花、郭峰、葛会 杰、马晓 妹、王新 春、张 继成。DB 4117/T 342 2022 1 生 鲜乳样 品抽样保 存运输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生 鲜乳 样品 抽样保 存运 输技 术的 术语 与定义、基 本要 求、抽样、保存 和 运 输。本文件 适用 于奶 畜养 殖场、生 鲜乳 收购 站、加 工企 业 以及生 鲜乳 运输 车辆 的生 鲜乳抽 样、保 存和 运输。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
4、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0942 散 装乳 冷藏 罐 生鲜 乳生 产收 购管 理办 法(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农 业部令 第15 号)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生鲜乳 样品 从健康 奶畜 挤下 的经 过或 不经过 过滤 和冷 却,但未 经 过加热 和其 他处 理所 采集 的常乳。3.2 污染物 生鲜乳 在生 产(包括 饲料 种 植、动 物饲 养、兽医 用药 和挤奶)、储存、运 输等 过 程中产 生的 或由 环境污染的,非 有意 加入 的危 害物质。3.3 样品处 理 生鲜乳 样品 在送 交分 析检 测之前
5、,根 据样 品的 性质、监测指 标的 性质 和分 析方 法,制 订保 存方 案(如保存温 度、保存 时间、复 温温度、反 复冻 融、可否 添加防 腐剂 等),对生 鲜乳 样品进 行不 同的 处理。4 基本要 求 抽样单 位应 严格 按照 国家 标准、行业 标准 及本 标准 的要求 进行 抽样。4.1 抽样人 员不 少于 两人,并 应严格 按照 抽样 程序 进行 抽样、分样、封 样、编号 及留样。4.2 待采样 品应 为按 照 生鲜 乳生产 收购 管理 办法 的 要求的 生鲜 乳,应 存 放于 符合 GB/T 10942 要求 4.3 的直冷 式或 带有 制冷 系统 的贮奶 罐。生鲜乳 应贮 存
6、在 由食 品级 不锈钢 材料 制成 的密 闭的 容器中,贮存 温度 应在 0 4,并 对生 鲜 4.4 乳贮存 容器 编号、生 乳贮 存数量、贮 存温 度、检查 人和核 查人 姓名 等进 行记 录。贮奶间 只用 于冷 却和 贮存 生鲜乳,不 应堆 放任 何化 学物品 和杂 物,应 有 防止 虫害和 鼠害 的措 施。4.5 DB 4117/T 342 2022 2 抽取样 品应 有充 分的 代表 性、真 实性,不 应抽 取以 下样品:4.6 超过 2h 未 冷藏 的生 鲜 乳。奶 畜产 犊7 天内 的初 乳,但 以初 乳为 原料 从事 乳制品 生产 的除 外。在 规定 用药 期和 休药 期内的
7、奶畜 产的 生鲜 乳。5 抽样 抽样工 具 5.1 5.1.1 抽样工 具包括 搅拌 棒、取 样器、温度计、塑 料密封 采样瓶、低温 存奶 箱、一 次性手 套、标 签、盛放微 生物 检验 用的 灭菌 容器等。5.1.2 抽样工 具应 使用 易洗 净、不 易藏污 纳垢 的不 锈钢 或其 它适当 的材 料支 撑的 器具,要求表 面光 滑、无缝隙、边 角圆 润。5.1.3 抽样工 具在 采样 前应 保持 干净,保持 干燥。每 次使 用 后要及 时清 洗干 净并 灭菌,以免污 染奶 样。样品容 器 5.2 5.2.1 样品容 器包 括采 样袋、采 样管、采样 瓶等。5.2.2 能够充 分保 证样 品的
8、 原有 状态的 材料 制成 的容 器,如玻璃、不 锈钢、塑 料等 材料的 容器。5.2.3 容器和 盖子 应清 洁(或无 菌)、干燥。样 品容 器应 有足够 的体 积。采样方 法 5.3 5.3.1 养殖场 采样 从混合 奶中 采样,取 样量 不少于200 mL。5.3.2 储奶罐 采样 对生鲜 乳收购 站、加工企 业的储 奶罐,采样 前,首 先开动 机械式 搅拌 装置搅 拌至少5 min,保 证 样品混合 均匀,用取 样工具 从奶罐 的表面、中 部、底 部三点 采样,每个 点采集1000 mL,将 三点采 集到 样品混合 至洁 净容 器中 备用。5.3.3 生鲜乳 运输 车奶 罐采 样 如果
9、奶 罐内配 有搅 拌器,采样前 应打开 搅拌 器搅拌5 min,如果没 有搅 拌器,采样前 先用人 工搅 拌器探入 罐底,采 取从 下至 上的方 式搅 拌30 次以 上。样品充 分混 匀后,用 液态 乳铲斗 从表 面、中 部、底 部三点采 样,每个 点采集1000 mL。将三 点采 集到 的样 品混合 至4 升塑 料容 器中,充分混 合均 匀后。样品抽 样数 5.4 样 品抽 样数量 见 表1。表1 生 鲜乳 样抽 样数 量表 抽样品种 动物数量(样本数,头)抽样数(个)生鲜乳 50 5 51100 8 101500 12 500 15 DB 4117/T 342 2022 3 样品分 装 5
10、.5 5.5.1 根据检 测需 要,抽取 样品 充分混 合均 匀后,采 取 250 ml-500 mL 奶样 平均 分 成三份 分别 装入 3个样品 瓶中,一 份连 同抽 样单第 二联 交被 检单 位保 存,并 应告 之保 存条 件、保存时 间等 相关 事 宜。其 余两份样 品用 于检 测。5.5.2 应 将 包 装好 的 样 品完 全 密封,用 于密 封 的 封条 上 应包 含 抽 样日 期、两名 抽 样员 及 受 检人 签 字,并且保 证如 果不 破坏 封条 则无法 打开 被封 样品。6 样品保 存 根据样 品的 监测 项目 不同,分别 按以 下方 法保 存样 品:6.1 a)监测铅、汞、
11、砷、铬 的样 品 监测铅、汞、砷、铬含 量的 生鲜乳 样品,若样 品经 过0 6 冷藏 保存,冷 藏 时间不 应超 过48 h;若样品 经过 冷冻(-20 左右)保 存,冷 冻时 间不 应超 过30 天,复 温温 度不 应超 过60,解 冻次 数不 应超过5次;不 应添加 重铬 酸 钾作为 防腐剂,如 有必要,可添 加硫氰 酸钠、叠氮 钠、溴 硝丙二 醇或 甲醛 作为防腐 剂。b)监测亚 硝酸 盐 的 样品 监测亚 硝酸 盐含 量的 生鲜 乳样品,若样品 经过0 6 冷藏 保存,冷 藏时 间不应 超过48 h;若 样品经过 冷冻(-20 左右)保存,冷冻时 间不 应超过7 天,复 温温 度不应
12、 超过60,不 应反 复冻融;不应添加 硫氰 酸钠。叠 氮钠、重铬 酸钾 或甲 醛作 为防 腐剂,如有 必要,可 添加 溴硝丙 二醇 作为 防腐 剂。c)监测真 菌毒 素 的 样品 监测真 菌毒素(黄曲 霉毒 素M)含量 的生鲜 乳样 品,若 样品经 过0 6 冷藏 保存,冷藏时 间不 应超过48 h;若 样品 经过冷 冻(-20 左 右)保 存,冷 冻时间 不应超 过30 天,复 温温度 不应超 过60,解冻次数 不应 超过5次;如 有 必要,可添 加硫 氰酸 钠、叠 氮钠、重铬 酸钾、溴 硝丙 二醇或 甲醛 作为 防腐 剂 d)监测菌 落总 数 的 样品 监测微 生物(菌 落总 数)含 量
13、的生 鲜乳 样品,应 在冷 藏状态(0 6)下24 h 之内 进行 测定。e)监测三 聚氰 胺 的 样品 监测三 聚氰 胺含 量的 生鲜 乳样品,若样品 经过0 6 冷藏 保存,冷 藏时 间不应 超过48 h;若 样品经过 冷冻(-20 左右)保存,冷 冻时 间不 应超 过30 天,复 温温 度不 应超 过60,解 冻次 数不 应超 过5次;如 有必 要,可添 加硫 氰酸钠、叠 氮钠、重 铬酸 钾、溴 硝丙 二醇 或甲 醛作 为防腐 剂。f)监测碱 类物 质 的 样品 监测碱 类物 质含 量的 生鲜 乳样品,若样品 经过0 6 冷藏 保存,冷 藏时 间不应 超过48 h;若 样品经过 冷冻(-
14、20 左右)保存,冷 冻时 间不应 超过30天,复 温温度 不应 超过60,解 冻次数 不应 超过3次;不 应添 加溴 硝丙 二醇 作为防 腐剂,如 有必 要,可添加 硫氰 酸钠、叠 氮钠、重铬 酸钾 或甲 醛 作 为 防 腐剂。g)监测革 皮水 解物 的样 品 监测革 皮水 解物 含量 的生 鲜乳样 品,若样 品经 过0 6 冷 藏保 存,冷藏 时间不 应超 过48 h;若样品经 过冷冻(-20 左 右)保存,冷冻 时间不 应超 过30天,复温温 度不 应超过60,解冻次 数不 应超过5次;如 有必 要,可 添加 硫氰酸 钟、叠氮 钠、重铬 酸钾、溴硝 丙二 醇或 户醛 作为防 腐剂。h)监
15、测-内 酰胺 酶 的 样品 DB 4117/T 342 2022 4 监测-内酰 胺酶的 生乳 样 品,若 样品经 过0 6 冷藏 保存,冷藏 时间不 应超过48 h;若样 品经过冷冻(-20 左右)保存,冷 冻时 间不 应 超过30天,复 温温 度不 应 超过60,解 冻次 数不 应 超过5次;不 应添 加叠 氮钠 或重 铬酸钾 作为 防腐 剂,如有 必要,可添 加硫 氰酸 钢、溴硝页 二醇 或甲 醛 作 为 防 腐剂。留给被 检单 位的 样品 应要 求其在 冰柜、冰 箱等 设备 中冷冻(-20)保 存。6.2 7 样品运 输 抽样人 员应采 取相 应措施 防止样 品在运 输及 交接过 程中交 叉污染 和包 装破损。抽样 人员应 妥 善 保 7.1 存所抽 取的 样品,保 证抽 取样品 全程 冷链 运输,防 止样品 变质。运输设 施应 及时 清洗 消毒,无奶 垢、无不 良气 味。7.2 运输过 程中 保持 保温 箱内 温度不 高 于 4,24 小 时 内抵达 送检 测单 位。如果 不能保 证 24 小时抵 7.3 达,应 利用 当地 冰柜、冰 箱等设 备冻 存。样品移 交到检 测单 位时,接样人 员应根 据抽 样单对 样品的 封样状 态、数量、质量及 样品编 号 等 逐 7.4 一进行 核对。检 查合 格后 方可填 单入 库,按照 要求 保存样 品,并及 时安 排检 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