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2 0.4 0C C S B 0 54205宜 昌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宜 昌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t h e p r e v e n t i o n a n d C o n t r o l o f P i n e W o o d N e m a t o d eD i s e a s e i n Y i c h a n g2 0 2 2-0 7-1 1 发 布 2 0 2 2-0 8-1
2、 0 实 施宜 昌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疫 情 监 测.25 疫 情 确 认 和 报 告.36 疫 情 防 控.37 检 疫 监 管.58 成 效 评 价.59 档 案 管 理.5附 录 A(资 料 性)无 人 机 点 监 测 技 术 标 准 参 数.6附 录 B(资 料 性)无 人 机 面 监 测 技 术 标 准 参 数.7附 录 C(规 范 性)疫 区 划 分.8附 录 D(资 料 性)松 材 线 虫
3、病 疫 情 防 控 方 案 内 容.9附 录 E(资 料 性)分 类 统 计 方 法.1 0附 录 F(资 料 性)疫 木 处 理 技 术.1 1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宜 昌 市 林 业 和 园 林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宜 昌 市 森 林 病 虫 防 治 检 疫 站、夷 陵 区 森 林 资 源 保 护 中 心、枝 江 市 森 林 植 物
4、 野 生 动物 保 护 站。本 文 件 起 草 人:陈 邦 清、汤 丹、古 剑、李 金 鞠、肖 德 林、赵 金 文、吴 寅、吴 建 军、向 佐 华、李 强、郑 艳、吴 林 庭、祁 松、姚 东 艳、鄢 超 龙、向 野、彭 定 春、徐 绍 君。本 文 件 实 施 应 用 中 的 疑 问 或 对 本 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建 议,请 反 馈 至 宜 昌 市 森 林 病 虫 防 治 检 疫 站,联 系 人:汤 丹,联 系 电 话:0 7 1 7-6 9 2 8 7 3 3,邮 编:4 4 3 0 0 1。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I I I引 言松 材 线 虫
5、 病 是 全 球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最 具 危 险 性、毁 灭 性 的 病 害 之 一,该 病 害 具 有 易 传 播、发 病 快、致 死 率 高、防 治 难 等 特 点,被 世 界 上 多 个 国 家 和 组 织 列 为 检 疫 性 有 害 生 物。2 0 0 6 年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传入 宜 昌 以 来,累 计 致 死 松 树 3 1 2 万 余 株,导 致 森 林 林 相 受 损,森 林 质 量 降 低,生 态 安 全 岌 岌 可 危,对 宜昌 经 济 发 展 造 成 严 重 影 响。宜 昌 市 森 林 病 虫 防 治 检 疫 站 组 建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6、 控 攻 关 团 队,对 松 材 线 虫 病 和 松 褐 天 牛 在 宜昌 市 的 发 生 规 律,以 及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开 展 了 专 项 研 究,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疫 情 监 测、疫 情 防 控等 技 术 攻 关,对 遏 制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传 播 蔓 延 的 经 验 和 方 法 进 行 了 系 统 总 结,实 现 了 对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的 可 防 可 控。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1宜 昌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7、情 防 控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疫 情 监 测、疫 情 确 认 和 报 告、疫 情 防 控、检 疫 监管、成 效 评 价、档 案 管 理。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宜 昌 市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5 7
8、 7 6 造 林 技 术 规 程G B/T 2 3 4 7 6 松 材 线 虫 病 检 疫 技 术 规 程G B/T 2 3 4 7 8 松 材 线 虫 普 查 监 测 技 术 规 程L Y/T 1 8 6 6 松 褐 天 牛 防 治 技 术 规 范L Y/T 1 8 6 7 松 褐 天 牛 引 诱 剂 使 用 技 术 规 程D B 4 2/T 1 2 4 1 松 褐 天 牛 无 公 害 防 治 技 术 规 程 湖 北 省 主 要 乡 土 树 种 名 录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发 生 区 O c c u r r e n c e a r
9、e a发 生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的 乡 镇 级 行 政 区。3.2预 防 区 P r e v e n t i o n a r e a无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发 生 的 乡 镇 级 行 政 区。3.3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 e p i d e m i c C o n t r o l o f P i n e W o o d N e m a t o d e D i s e a s e遏 制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传 播 蔓 延 的 防 控 措 施。3.4疫 木 清 理 五 个 一 标 准 F i v e s t a n d a r d s f o r e p i
10、d e m i c w o o d c l e a n i n g疫 木 清 理 质 量 要 求,即 山 上 不 留 一 株 死 树,地 上 不 遗 一 根 枝 桠(1 公 分 以 上),林 内 不 露 一 个 伐 桩,路 上 不 丢 一 根 疫 木,房 前 屋 后 不 见 一 段 松 柴。3.5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动 态 监 测 D y n a m i c M o n i t o r i n g o f P i n e W o o d N e m a t o d e D i s e a s e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2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监 测
11、的 一 种 方 法,包 含 点 监 测 和 面 监 测 两 种 方 式。4 疫 情 监 测4.1 日 常 监 测4.1.1 监 测 范 围日 常 监 测 的 范 围 为 预 防 区,宜 重 点 监 测 电 网 和 通 信 线 路 沿 线,通 信 基 站、公 路、铁 路、水 电 等 建 设工 程 施 工 区 域 附 近,木 材 集 散 地 周 边,自 然 保 护 地 及 疫 区 毗 邻 地 区。4.1.2 监 测 时 间宜 每 2 个 月 巡 查 一 遍,重 点 区 域 应 增 加 巡 查 频 次。4.1.3 监 测 内 容松 树 枯 死、松 针 变 色 等 异 常 情 况。4.1.4 监 测
12、方 法宜 建 立 以 生 态 护 林 员、林 业 场 站 职 工 及 社 会 力 量 为 主 体 的 监 测 调 查 队 伍,对 监 测 范 围 内 的 松 林 实 施网 格 化 地 面 巡 查。4.2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动 态 监 测4.2.1 监 测 范 围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动 态 监 测 的 范 围 为 发 生 区,宜 重 点 监 测 松 林 分 布 集 中、病 枯 死 树 较 多 的 区 域,兼 顾不 同 海 拔 及 防 治 措 施。4.2.2 监 测 时 间7 月-1 0 月,每 月 下 旬 监 测 一 次。4.2.3 监 测 内 容松 树 枯 死 树 数 量、面
13、 积 和 趋 势。4.2.4 监 测 方 法a)点 监 测:在 每 个 发 生 区 设 置 5-1 0 个 监 测 点,利 用 无 人 机 进 行 遥 感 监 测,技 术 标 准 参 数 见 附 录A。b)面 监 测:在 每 个 发 生 区 设 置 1-5 个 林 业 小 班,利 用 无 人 机 进 行 遥 感 监 测,技 术 标 准 参 数 见 附录 B。4.2.5 松 枯 死 树 判 读统 计 监 测 图 片 上 的 松 枯 死 树 数 量,并 记 录 监 测 时 间、地 点、面 积、死 树 数 量 等 信 息。4.3 秋 季 普 查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3
14、4.3.1 普 查 范 围所 有 松 树 分 布 区。4.3.2 普 查 时 间每 年 1 次,宜 在 每 年 9 月-1 0 月 进 行。4.3.3 普 查 内 容本 辖 区 病 死(濒 死、枯 死、因 灾 致 死)松 树 数 量 和 疫 情 发 生 面 积 等 疫 情 信 息。4.3.4 普 查 方 法结 合 日 常 监 测、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动 态 监 测,开 展 秋 季 普 查,普 查 方 法 按 照 G B/T 2 3 4 7 8 执 行。4.4 取 样日 常 监 测、秋 季 普 查 发 现 有 死 亡 松 树 情 况,宜 及 时 进 行 取 样,取 样 方 法 按 照 G
15、 B/T 2 3 4 7 8 执 行。4.5 分 离 鉴 定对 所 取 的 样 品 宜 及 时 进 行 分 离 鉴 定,松 材 线 虫 分 离 检 测 技 术 按 照 G B/T 2 3 4 7 6 执 行。5 疫 情 确 认 和 报 告5.1 疫 情 确 认新 发 疫 区、疫 区 新 发 疫 点 的 病 死 树 样 品 宜 由 县 级 森 防 机 构 初 检,市 级 森 防 机 构 复 检 后,送 省 级 林 业有 害 生 物 鉴 定 中 心 进 行 鉴 定 确 认。5.2 疫 情 报 告经 检 测 鉴 定 确 认 的 新 发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宜 由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16、逐 级 上 报 到 省 级 人 民 政 府。6 疫 情 防 控6.1 防 控 策 略宜 根 据 疫 情 发 生 的 严 重 程 度,实 施 分 区 分 级 管 控,分 区 分 级 方 法 及 防 控 策 略 见 附 录 C。6.2 防 控 方 案 编 制秋 季 普 查 结 束 后,宜 以 疫 区 为 单 位 由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编 制 松 材 线 虫 病 年 度 疫 情 防 控 方 案,防 控 方案 内 容 参 考 附 录 D。6.3 疫 木 清 理6.3.1 清 理 对 象清 理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发 生 小 班 以 及 周 边 松 林 中 病 枯 死 松 树、濒
17、死(衰 弱)松 树。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46.3.2 清 理 时 间1 1 月 至 翌 年 3 月,对 疫 木 进 行 集 中 清 理 和 除 害 处 理;每 年 4 月 至 1 0 月,对 零 星 疫 木 及 时 就 地 清 理 并 除害 处 理,即 死 即 清。6.3.3 清 理 方 法宜 向 社 会 化 防 治 组 织 购 买 服 务,按 照“疫 木 清 理 五 个 一 标 准”开 展 清 理,并 采 取 以 下 方 法,提 高 清理 质 量:a)整 村 推 进、三 边 优 先:由 外 及 内,一 个 村 清 理 完 再 清 理 下 一 个 村,优 先
18、清 理 城 镇 周 边、公 路两 边、行 政 边 界 的 病 枯 死 松 树。b)跟 班 作 业:在 病 枯 死 树 清 理 期 间,林 业 技 术 干 部、村 组 人 员 或 第 三 方 监 理 全 程 跟 随 清 理 施 工人 员,对 质 量 进 行 监 督。c)两 锯 法:先 将 病 枯 死 松 树 树 蔸 周 围 的 杂 灌 杂 草、枯 枝 落 叶、表 层 松 土 清 理 干 净,在 便 于 操 作的 高 度 锯 第 一 锯,将 死 树 伐 倒,再 贴 近 地 面 锯 第 二 锯。d)分 类 统 计:清 理 的 疫 木,按 照 病 枯 死 松 树、濒 死(衰 弱)松 树、其 它 原 因
19、(林 内 自 然 死 亡 松树,风 倒、雪 压、干 旱、火 灾 等 灾 害 木,农 民 自 用 采 伐、电 力 清 障、盗 伐 滥 伐 剩 余 物 等)三类 进 行 数 量 统 计。分 类 统 计 具 体 方 法 见 附 录 E。6.3.4 疫 木 处 理疫 木 处 理 宜 采 取 就 地 就 近 焚 烧、粉 碎(削 片)、旋 切、钢 丝 网 罩 四 种 方 式 处 理,伐 桩 也 应 作 除 害 处理。具 体 技 术 要 求 见 附 录 F。6.4 松 褐 天 牛 防 治6.4.1 药 剂 防 治5 月 上 中 旬 至 6 月 上 中 旬,宜 在 松 褐 天 牛 羽 化 盛 期,交 替 使
20、用 噻 虫 啉、绿 色 威 雷 等 化 学 药 剂 进 行 防 治。成 片 分 布 的 松 林 应 采 取 飞 机 施 药 防 治,零 星 分 布 的 松 林 可 采 取 人 工 地 面 施 药 或 无 人 机 施 药 防 治。药 剂 防治 技 术 参 见 D B 4 2/T 1 2 4 1 执 行。6.4.2 生 物 防 治8 至 9 月,林 间 温 度 2 7 左 右 时,宜 释 放 松 褐 天 牛 的 天 敌 花 绒 寄 甲,开 展 生 物 防 治。释 放 花 绒 寄 甲 参照 L Y/T 1 8 6 6 执 行。6.5 松 材 线 虫 病 预 防6.5.1 打 孔 注 药1 2 月 至
21、 次 年 3 月 底 以 前,宜 对 古 树 名 木,公 园、景 区、寺 庙、轻 型 疫 点 以 及 特 殊 区 域 内 需 要 重 点 保护 的 松 树 开 展 打 孔 注 药,预 防 松 材 线 虫 病。可 选 择 2%及 以 上 甲 氨 基 阿 维 菌 素 苯 甲 酸 盐 微 乳 剂 打,使 用 剂量 以 产 品 说 明 书 为 准。打 孔 注 药 技 术 参 照 L Y/T 1 8 6 6 执 行。6.5.2 林 相 恢 复疫 木 清 理 后,宜 补 植 柏 树、杉 树、栎(栗)类、樟 树 等 宜 昌 乡 土 树 种,改 变 林 分 结 构,增 强 林 分 抗御 自 然 灾 害 的 能
22、 力。植 被 恢 复 技 术 参 考 G B/T 1 5 7 7 6。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57 检 疫 监 管7.1 严 格 执 行“五 不 准”不 准 私 自 砍 伐 病 枯 死 松 树;不 准 违 法 收 购、运 输、加 工、贩 卖 松 疫 木 及 其 制 品;不 准 用 病 枯 死 松 树做 烧 柴;不 准 非 法 利 用 松 疫 木 做 建 设 用 材;不 准 干 扰 阻 拦 病 枯 死 松 树 清 理 工 作。7.2 疫 区 监 管林 业 植 物 检 疫 机 构 宜 加 强 对 辖 区 内 涉 木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监 管,建 立 电 网、通
23、信、公 路、铁 路、水 电、建 筑 等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报 告 制 度,完 善 涉 木 企 业 及 个 人 登 记 备 案 制 度,建 立 木 材 加 工、经 营 单 位 和 个 人 档案,定 期 开 展 检 疫 检 查。7.3 复 检宜 加 强 对 电 缆 盘、光 缆 盘、木 质 包 装 材 料 等 的 复 检,严 防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传 播 危 害。8 成 效 评 价8.1 评 价 方 法宜 采 取 除 治 现 场 和 内 业 资 料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开 展 防 治 质 量 评 价,县 级 自 查 覆 盖 所 有 疫 情 小 班,市 级 复查 覆 盖 所 有 疫
24、 情 发 生 乡 镇。8.2 评 价 时 间8.2.1 春 季 评 价5 月 上 旬 以 前 完 成,评 价 疫 情 防 控 区 年 度 防 治 任 务 完 成 情 况、疫 木 清 理 和 除 害 处 理 情 况、现 场 枝 桠清 理 和 伐 桩 处 理 情 况、周 边 居 民 房 前 屋 后 松 柴 情 况、疫 木 监 管 情 况。8.2.2 秋 季 评 价结 合 秋 季 普 查 进 行,评 价 疫 情 防 控 区 松 材 线 虫 病 防 控 成 效、媒 介 昆 虫 防 治、现 场 清 理、疫 木 监 管 等情 况,并 对 照 上 年 度 秋 季 普 查 疫 情 发 生 情 况,评 价 年
25、度 防 治 成 效。8.3 结 果 运 用综 合 评 估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 春 季 评 价 和 秋 季 评 价,得 出 地 方 政 府 当 年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治 成 效,将 评 价 结 果 通 报 当 地 政 府。9 档 案 管 理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中 应 当 建 立 和 完 善 档 案 资 料,包 括 纸 质 和 电 子 档 案。档 案 内 容 包 括 规 范 性文 件、技 术 培 训 和 宣 传 资 料、疫 情 监 测 资 料、疫 木 清 理 资 料、疫 情 防 治 资 料、检 疫 监 管 资 料、防 治 成 效评 价 资 料
26、和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性 成 果。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6A A附 录 A(资 料 性)无 人 机 点 监 测 技 术 标 准 参 数项目 参数无人机飞行质量及数量飞行高度 1 0 0-5 0 0 米控制距离 7 0 0 0 米前后避障 3 0 米环境感知 5 向传感器搭载 1 英寸 2 0 0 0 万像素 C M O S 传感器及以上拍摄影像质量分辨率 5 4 7 2 3 0 7 8 像素及以上图片质量影像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7B B附 录 B(资 料 性)无 人 机 面 监 测 技 术
27、 标 准 参 数项目 参数无人机飞行质量及数量航向重叠度 7 0-8 5%旁向重叠度 6 0-8 0%倾角 7 旋角 1 5 飞行高度 真高2 0 0 0 米作业高度 真高2 0 0 0 米飞行高差 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误差5 0 米测区高差 高差1 5 0 米拍摄影像质量图像分辨率 5-1 0 c m图片质量影像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低点位移 3 个像素拼图质量拼接影像无明显模糊、重影和错位现象正射影像质量比例尺 1:1 0 0 0坐标体系要求 C G C S 2 0 0 0图片质量像素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所有枯死松树清晰可辨别D B 4 2 0 5/T 1 0 1
28、 2 0 2 28C C附 录 C(规 范 性)疫 区 划 分疫区划分疫点划分发生特点 防控策略 防控目标发生区轻型疫点发生面积小、危害程度轻的划为轻型疫点。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彻底清除疫源,严防新的疫情输入,冬春季松褐天牛尚未羽化时,染病小班的病枯死松树全部清理,小班清理后留下的健康松树宜进行打孔打药,松褐天牛羽化期进行药剂防治。努力拔除疫情,不断巩固防治成果,严防疫情反弹。中型疫点发生面积较大、危害程度较重的划为中型疫点。疫情防治采取择伐,对病枯死松树、濒死(衰弱)松树、其它原因(林内自然死亡松树,风倒、雪压、干旱、火灾等灾害木,农民自用采伐、电力清障、盗伐滥伐剩余物
29、等)全部进行清理。对清理形成的采伐迹地和“天窗”,及时补植补造。逐步压缩疫情,减少疫情小班,努力实现基本无疫情,减轻疫情灾害损失。重型疫点发生面积大、危害程度重的划为重型疫点。疫情防治采取重度择伐,对病枯死松树、濒死(衰弱)松树、其它原因(林内自然死亡松树,风倒、雪压、干旱、火灾等灾害木,农民自用采伐、电力清障、盗伐滥伐剩余物等)全部进行清理,对特别严重的局部地区或者孤立山头采取皆伐。对清理形成的采伐迹地和“天窗”,及时补植补造。大幅压缩疫情,减少疫情小班,减轻疫情灾害损失。预防区一般预防区有死树分布,但暂未发生疫情或未鉴定出疫情的乡镇。全面监测、严防输入。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清理死松树,采取打
30、孔注药的措施,保护健康松树。不发生疫情。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9D D附 录 D(资 料 性)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 方 案 内 容一、基 本 情 况(一)森 林 资 源 及 松 林 资 源 概 况(二)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发 生 情 况主 要 包 括:发 生 地 点、寄 主 种 类、发 生 面 积、病 死 松 树 数 量、林 分 状 况,以 及 发 生 原 因 等。二、目 标 与 任 务(一)防 治 目 标(二)防 治 任 务三、疫 情 防 治(一)防 治 区 划(二)主 要 防 治 措 施1.疫 木 清 理2.媒 介 昆 虫 防 治3.检
31、 疫 封 锁(三)监 管 措 施(四)档 案 管 理四、除 治 质 量 验 收 及 绩 效 评 价主 要 包 括:组 织 形 式、检 查 时 间、检 查 与 评 价 内 容、检 查 与 评 价 方 法,以 及 对 防 治 质 量 验 收 和 绩 效评 价 不 合 格 的 处 理 措 施。五、经 费 预 算六、保 障 措 施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1 0E E附 录 E(资 料 性)分 类 统 计 方 法对 采 伐 的 每 株 病 枯 死 树 按 照“编 号 定 位 拍 照 登 记”的 方 法,进 行 分 类 统 计,建 立 台 账。目 前 分 类 统计 手 段 有
32、 平 板 电 脑+“通 图 采 集”软 件、国 家 松 材 线 虫 病 精 细 化 平 台、智 能 手 机 上 的“工 程 相 机”+“百度 云”软 件、松 材 线 虫 病 全 链 条 监 管 软 件、人 工 现 场 分 类 记 录,结 合 实 际 自 主 选 择。1.伐 桩 编 号。各 地 结 合 当 地 疫 木 除 治 工 作 实 际 进 行 编 号。2.确 定 坐 标。用 G P S 或 手 机 指 南 针 等 功 能,对 清 理 对 象 进 行 定 位 以 及 测 量 海 拔 高 度。3.拍 照 建 档。对 采 伐 的 每 株 松 树 进 行 拍 照,照 片 要 反 映 伐 桩 编 号
33、、伐 桩 周 围 枯 枝 落 叶 及 浮 土 清 理 情况、采 伐 松 树 倒 伏 情 况 等 信 息,同 时 对 拍 摄 的 照 片 要 及 时 整 理,建 立 电 子 档 案 备 查。4.分 类 登 记。采 伐 的 松 树 按 照 病 枯 死 松 树、濒 死(衰 弱)松 树、其 它 原 因(林 内 自 然 死 亡 松 树,风倒、雪 压、干 旱、火 灾 等 灾 害 木,农 民 自 用 采 伐、电 力 清 障、盗 伐 滥 伐 剩 余 物 等)三 类,进 行 分 类 统 计。5.其 他 信 息 登 记。包 括 清 理 时 间、小 地 点、小 班 号、采 伐 松 树 地 径、施 工 队 伍 负 责
34、 人、登 记 人、跟班 监 督 人 员 等 基 本 信 息。D B 4 2 0 5/T 1 0 1 2 0 2 21 1F F附 录 F(资 料 性)疫 木 处 理 技 术疫 木 处 理 方 式 适 用 范 围 作 业 要 求烧 毁 处 理适 用 于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所 有 区 域就 近 选 取 用 火 安 全 的 空 地 对 采 伐的 疫 木、1 厘 米 以 上 的 枝 桠 全 部进 行 烧 毁,是 宜 昌 市 疫 木 处 理 的主 要 方 式。粉 碎(削 片)处 理 疫 区 内,就 近 就 地粉 碎 物 粒 径 不 超 过 1 厘 米(削 片厚 度 不 超 过 0.6 厘
35、 米),疫 木 粉 碎(削 片)物 可 在 本 市 范 围 内 用 于制 作 纤 维 板、刨 花 板、颗 粒 燃 料,以 及 造 纸、制 炭 等。旋 切 处 理 疫 区 内,就 近 就 地旋 切 厚 度 应 小 于 0.3 厘 米。木 芯和 边 角 料 等 剩 余 物 必 须 及 时 粉 碎或 烧 毁、碳 化 处 理。钢 丝 网 罩 处 理适 用 于 山 高 坡 陡、人 迹 罕 至,疫 木 不 能 采 取 粉 碎(削 片)、烧 毁 措 施 的 特 殊 地 点。使 用 钢 丝 直 径 0.1 2 毫 米,网 目数 2 0 目 的 钢 丝 网 罩 包 裹 疫 木,并 进 行 锁 边。伐 桩 处 理适 用 于 松 材 线 虫 病 疫 情 防 控所 有 区 域伐 桩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5 厘 米,宜 在伐 桩 上 喷 洒 噻 虫 啉 等 药 剂,用 0.1毫 米 以 上 的 塑 料 薄 膜 覆 盖,并 用土 覆 盖 塑 料 薄 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