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40 CCS X 83 3715 聊城 市 地方标准 DB 3715/T 4 2022 地理标志 产品 冠 县灵芝 2022-2-22 发布 2022-3-23 实施 聊城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3715/T 4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根据 原国 家质 量监 督检验 检疫 总局 第78 号 地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规 定、GB/T 17924 地理 标志产品 标准 通用 要求 及 原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2014年第39 号
2、公 告制 定。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聊 城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山 东三 秀生物 科技 有限 公司、冠 县市场 监督 管理 局、聊城 市检验 检测 中心、冠 县农业农 村局、冠 县店 子镇 人民政 府、冠县 灵芝 协会、山东 仙农 生物 发展 有限 公司、冠县 绿梦 灵 芝 专 业 合作社、冠县 康民 食用 菌专 业合作 社 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曹子 英、李 坤全、王以 锋、杨 凯、邢 本鑫、马艳 勇、高 文彦、许恺、陈万 杰、吴清芳、刘 国 丽、张 磊、赵贞华、郭
3、 然 DB 3715/T 4 2022 1 地理标志 产品 冠县灵芝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地 理标 志产 品冠县 灵芝 的术 语和 定义、地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 围、品 种 选择、栽培 基 质、技术要 求、检验 规则、包 装、标 志、运输 和贮 存。本文件 适用 于地 理标 志产 品管理 部门 根据 地 理标 志产品 保护 规定 批 准保 护的冠 县灵 芝。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
4、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91 包装 储运 图示 标 志 GB 2762 食 品安 全国 家标 准 食 品中 污染 物限 量 GB 2763 食 品安 全国 家标 准 食 品中 农药 最大 残留 限 量 GB 5009.3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食品 中水 分的 测定 GB 5009.4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食品 中灰 分的 测定 GB 5009.5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食品 中蛋 白质 的测 定 GB 5009.6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食品 中脂 肪的 测定 GB/T 8321(所 有部 分)农药合 理使 用准 则 NY/T 1676 食用 菌中
5、粗多 糖含量 的测 定 NY 5099 无 公害 食品 食 用 菌栽培 基质 安全 技术 要求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冠县灵 芝 ganoderma lucidum in guanxian 在冠县 辖区 范围 内经 人工 栽培的 符合 本文 件要 求的 灵芝。3.2 菌盖直 径 diameter of cap 菌盖径 面的 最大 长度。3.3 菌管 bacterial tube 子实体 着生 孢子 的管 状结 构。3.4 菌柄 stem 支持菌 盖的 柱状 体。DB 3715/T 4 2022 2 4 地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 围 冠县灵 芝地 理标
6、志地 域保 护范围 为山 东省 冠县 现辖 行政区 域,区域 范围 见附 录A。5 品种选 择 采用引 进、筛选、驯 化、培育,经多 年栽 培试 验适 合在本 地栽 培,具有 较高 食药用 价值 的菌 株。6 栽培基 质 培 养 料 应符 合 行业 及 地方关 于 食 用菌 菌 种的 管 理办法 等 有 关规 定,培 养 料含水 量60%65%,pH值5.0 6.0。选用木 糖醇 渣(粉碎)89%,麦麸7%,豆粕1.5%,葡萄 糖0.3%,生石 灰1.2%,生 石膏1%,加水 混拌 均匀,使 培 养料含 水量 为 60%65%,调 节 pH 值5.0 6.0。选用木 屑85%,麦 麸9%,豆
7、粕2%,葡 萄糖0.6%,生石 灰 1.4%,生 石膏2%。加 水混 拌均匀,使培 养料 含水 量 为60%65%,调 节 pH 值5.0 6.0。选用棉 籽壳、玉 米芯(粉 碎)76%,麦麸20%,蔗糖 1%,生 石膏 3%。加水 混拌均 匀,使 培养料含 水量 为 60%65%,调 节pH 值5.0 6.0。7 技术要 求 7.1 生产工 艺流 程 灭菌 接种 菌 丝培 养 出芝管 理 灵芝 采收。7.2 栽培技 术 7.2.1 灭菌 装袋后 灭菌,灭 菌温 度至100 时维 持10 h 12 h。7.2.2 接种 料袋温 度下降 至30 以 下 时接种,将栽 培袋 移入接 种室或 接种箱
8、 内,做到轻、快、准,减 少杂 菌污染机 会。7.2.3 菌丝培 养 菌丝 培 养阶 段要 使光 线阴 暗,空 气湿 度控 制在70%以下,温度 保持 在26 30,每隔7 d 10 d翻袋 一次,以 保持 温度 一 致,发 现污 染及 时清 除处 理。经 过25 d 30 d 菌丝 即可发 满料 袋。7.2.4 出芝管 理 当 菌袋 两端 表面 有芝 蕾 时,将 菌袋 两头 开口,开 口 为 1.5 cm 2 cm,促进 芝 蕾生长。开 口 20 d 后,灵芝开 始长 出菌 盖,在子 实体生 长阶 段要 求温 度 在 26 28,空气 相对 湿度提 高 到 85%90%之DB 3715/T
9、4 2022 3 间。光 线以 散射 光线 为宜,避免 直射 光照。每 天开 通风口 4 次,每次 30 min。清洁 化管 理,出芝 期 间不得使 用农 药。7.2.5 灵芝采 收 灵芝 成 熟的 标志,菌 盖由 薄变厚,颜 色由 浅黄 变红 褐色,菌盖 周围 白色 的生 长圈已 消失,菌 管 内 散发少量 孢子粉。菌 盖变成 漆光色 泽 后及 时采 收,采 收时可 用利刀 从芝 柄根部 割下或 用手直 接拧 断芝 柄,剪下菌 盖,采下 的灵 芝应 及时晾 晒,严防 杂物 粘附,或在40 60 烘干。7.3 感官要 求 应符合 表1 的规 定。表1 感官要 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10、 菌盖红褐色或棕褐色,菌柄有光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冠县灵芝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状态 菌盖表面附着孢子粉,除鹿角灵芝外菌盖直径6 cm,菌盖厚度0.8 cm;菌柄粗壮,长度2 cm,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无虫蛀 整芝菌盖直径、菌盖厚度和菌 柄长度用游标卡尺测量 7.4 理化指 标 应符合 表2 的规 定。表2 理化指 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17.0 GB 5009.3 灰分(以 干基计)/(%)1.0 GB 5009.4 粗蛋白/(%)7.0 GB 5009.5 粗脂肪/(%)0
11、.70 0.85 GB 5009.6 多糖/(%)0.9 NY/T 1676 7.5 污染物 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 定。7.6 农药残 留限 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 定。8 检验规 则 DB 3715/T 4 2022 4 8.1 组批 同品种、同 一生 产基 地、同一批 次采 收的 冠县 灵芝 作为一个 检验 批次。8.2 抽样 每批次 随机 抽取 量不 低于0.5 kg,装 入密 封样 品袋。8.3 检验 检验 分 常规 检验 和型 式检 验。8.3.1 常规检 验 每批 产 品交 收前 应进 行常 规检验。常 规检 验项 目为7.3 规定 的项 目 及 包装、标
12、志。8.3.2 型式检 验 8.3.2.1 正常情 况下 每年 进行 一次,有下 列情 况之 一时 进行:因人或 自然 因素 使生 产 环 境发生 较大 变化 时;栽培技 术发生 较大 变化 时;主管部 门 提 出进 行型 式检 验要求 时。8.3.2.2 检验项 目为 本文 件 规 定的 全部项 目。8.4 判定规 则 8.4.1 检验项 目全 部符 合本 文件 的规定,判 该批 产品 为合 格产品。8.4.2 检验结 果中如 有不 合格项,允许 在同批 次产 品中加 倍抽样 对不合 格项 目进行 复检,若复检 结 果仍不合 格,则判 该批 次产 品为不 合格。9 包装、标志、运 输、贮存
13、9.1 包装 包材 材 料应 坚固、洁 净、干燥、防湿、无 破损、无 异味、无毒、无 害。9.2 标志 9.2.1 销售和 运输 包装 标识 应符合 GB/T 191 的 规定 要求。9.2.2 获准使 用后,可 在冠 县灵 芝产品 包装 上使 用地 理标 志产品 专用 标志。9.3 运输 运输 时 应轻 装轻 卸,避 免 机械损 伤;运 输工 具要 清 洁卫生,无污 染;不得 裸露 运输,防 日晒、雨 淋;不与有 毒物 质混 合装 运。9.4 贮存 DB 3715/T 4 2022 5 产品 不 得与有 毒、有害、有腐蚀 性、易 挥发 或有异 味的物 品同库 贮存。产品 应贮存 在清洁、常 温、通风、干燥 的库 房内;不 得露天 堆放,日 晒、雨淋 或靠近 热源。DB 3715/T 4 2022 6 A A 附录A(资料 性)冠县灵 芝地 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围 图A.1 冠县灵 芝地 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围 DB 3715/T 4 2022 7 参考文 献 1 原 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总 局 质检 总局 关于 批 准对红 花峪 桑葚 等产 品实 施地理 标志 产品 保 护的公告(2014 年第 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