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 020.99 CCS B 02 3709 泰安市地方标准 DB 3709/T 0092022 废弃鱼塘 垦造藕田 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transformation of abandoned fishponds into lotus root fields 2022-05-05 发布 2022-06-05 实施 泰安市市 场监督管 理局 发 布 DB 3709/T 009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2、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泰 安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提 出。本文件 由泰 安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泰安 市国 土空间 生态 修复 中心、山东 农业大 学、泰 安市 金土 地测 绘整理 有 限 公 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宋凤 玲、岳慧 蕾、邢 豪、孙巍、时鹰、张 国平、周蕊、李 新新、浩 洪、王 健、牛蓓蓓、刘 晓丽、葛继 杰、徐小 晗、朱 明全、刘超 群、曹 嘉芮、郭启 超、刘 鹏程、张洪 岭、史 书琳、周培沛。DB 3709/T 009 2022 1 废 弃鱼塘 垦造藕田 建设
3、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废 弃鱼 塘垦 造藕田 建设 的术 语和 定义、建设条 件、建设 要求 与田 间 工程等 方面 的内 容。本文件 适用 于泰 安市 垦造 藕田的 建设 和验 收,重点 为废弃 鱼塘 和坑 塘等 用地 改造为 藕田。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84 农 田灌 溉水 质标 准 GB 15618 土壤 环境 质量
4、 农用地 土壤 污染 风险 管控 标准(试行)GB 50052 供配 电系 统设 计 规范 GB 50265 泵站 设计 规范 GB 50288 灌溉 与排 水工 程 设计标 准(附条 文说 明)GB/T 50363 节 水灌 溉工 程 技术标 准(附条 文说 明)DL/T 5220 10kV 及以 下架 空配电 线路 设计 规范 NY/T 2148-2012 高 标准 农 田建设 标准 TD/T 1013 土地 整治 项目 验收规 程 DB37/T 2840 土 地整 治工 程建设 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鱼塘 fishpond 指捕鱼 或养 鱼
5、的 地方,特 指放养 鱼类 或用 于水 产养 殖的受 控池 塘。3.2 废弃鱼 塘 abandoned fishpond 废弃不 用的 鱼塘。3.3 坑塘 pond 人工开 挖或 天然 形成 的蓄 水量小 于10 万立 方米(不 含养殖 水面)常 水位 以下 的土地。3.4 藕田 lotus field 指用于 种植 莲藕 的耕 地,属于水 田的 范畴。3.5 土地平 整工 程 land levelling engineering DB 3709/T 009 2022 2 指为满 足藕 田耕 作、灌 排 的需要,以及 一定 的肥 力 条件而 进行 的藕 池修 筑和 地力保 持措 施。包 括藕池
6、修筑 工程、防 渗保 水工 程和耕 作层 保护 工程。3.6 藕池防 渗工 程 field seepage control engineering 为了控 制藕 田日 渗漏 量而 采取的 工程 技术 措施。防 渗 工程效 果以 灌水 后保 持田 面水不 落干 的天 数 进行评价。3.7 灌溉与 排水 工程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为满足 莲藕 生长 所需 的水 位调节,以及 防治 旱、涝、渍等灾 害而 采取 的调 节农 田水分 状况 的工 程 措施总称。3.8 田间道 路工 程 field road engineering 为满足 藕田 作业、物
7、 资运 输等生 产活 动需 要而 修筑 田间道、生 产路 所采 取的 工程措 施总 称。3.9 农 田 防 护 与 生 态 环 境 保 持 工 程 engineering project and farmland protection and eco-environment conservation 为保障 土地 利用 活动 安全,保持 和改 善生 态环 境条 件,防 止或 减少 污染 和自 然灾害 而采 取的 工 程 措施总称。4 建设条 件 基础条 件 4.1 4.1.1 符合国 家、山东 省和 泰安 市自然 资源、农 业、水利、生态 环境 等部 门的 有关 规定。4.1.2 水源供 应有
8、 保障,水 质符 合 GB 5084 要求,土 壤适 合莲藕 生长,无 潜在 土壤 污染和 地质 灾害。4.1.3 具备建 设所 必需 的水 利、交通、电力 等骨 干基 础设 施。4.1.4 尊重农 民意 愿,切实 保障 农民的 知情 权、参与 权、收益权 和监 督权。建设区 域 4.2 4.2.1 重点区 域 4.2.1.1 沿河、湖水 源充 足的 废弃 鱼塘、坑塘,经 过工 程建 设,能 满足 莲藕 正常 生长 的区域。4.2.1.2 与周围 已有 水田、藕 田集 中 连片,达 到一 定建 设规 模的区 域。4.2.1.3 国土空 间规 划、国土 空间 生态修 复规 划 确 定的 土地 整
9、治重 点区 域。4.2.2 禁止建 设区 域 4.2.2.1 地形坡 度大 于 25 的区 域。4.2.2.2 水源无 法保 障的 区域。4.2.2.3 土壤改 善后 仍不 适合 种植 莲藕的 区域。4.2.2.4 水土流 失易 发区 等生 态脆 弱区域。4.2.2.5 污染严 重难 以恢 复的 区域。4.2.2.6 易受自 然灾 害损 毁的 区域。DB 3709/T 009 2022 3 4.2.2.7 其他法 律法 规规 定不 得开 垦的区 域。5 建设内 容和 技术 要求 一般要 求 5.1 5.1.1 垦造藕 田包括 土地 平整、灌溉与 排水、田间 道路、农田防 护与生 态环 境保持
10、及农田 输配电 等 工程。5.1.2 垦造藕 田项 目区 田间 基础 设施占 地率 不高 于 8%。5.1.3 垦造藕 田 项 目区 的基 础设 施工程 质量 保证 年限 应达 到 15 年以 上。土地平 整工 程 5.2 5.2.1 耕作田 块修 筑工 程 5.2.1.1 田块调 整 5.2.1.1.1 田块的 边界应 结合 现有沟、渠、路、林 及其 他自然 界线,将大小 或形 状不符 合标准 要求 的田块进 行合 并或 调整。5.2.1.1.2 平原地 区田 块长 度不 宜小 于 30m,宽 度不 宜小 于 7m;连片 规模(或 与周 边原 有水田 连片 面积)宜 不小 于0.67hm2。
11、5.2.1.2 田面整 理 藕田深 度宜 在1.5m-2.5m,采用挖 浅垫 深的 方式 将废 弃鱼塘 和坑 塘调 整到 适宜 深度。塘底 平整 后,田面平整 度和 地表 坡降 应符 合NY/T 2148-2012 中7.1.3 的规定。5.2.1.3 藕池防 渗和 砌筑 5.2.1.3.1 若藕池 保持 蓄水 时间 小 于72 小 时,需实 施防 渗工 程。5.2.1.3.2 池底田 面用机 械压 实或用 夯机夯 实,压 实标 准为一 次性灌 水后田 面保 持水不 落干的 时间 不低于 72 小 时。实施 田间 防 渗工程 要严 格执 行耕 作层 再利用,首 先将 耕作 层剥 离,再 对剥
12、离后 的田 面 进行夯实,进 行防 渗处 理,达到防 渗要 求后,将 剥离 后的表 土回 填。5.2.1.3.3 池壁可 利用砖、石、混凝 土等材 料进行 筑砌,在与 池底交 界处修 建齿 墙。边 坡宜先 用碎 石垫层(5cm-10cm)后 进行 修整夯 实,坡度 以55-70 为宜,并 于池 壁上 修筑 生产阶 梯。5.2.1.3.4 藕池之 间以 田埂 为界,埂 高 20cm-50cm,埂顶 宽20cm-50cm 为 宜。5.2.2 耕作层 地力 保持 工程 5.2.2.1 池底平 整或防 渗时 应减少 对耕作 层破坏,必 要时采 取表土 剥离与 回填、客土 回填等 措施,相关工程 措施
13、应符 合DB37/T 2840 的规 定。5.2.2.2 藕田土 壤以 砂质 壤土 至粘 土为宜,重 金属 含量 应符 合 GB 15618 的 规定。5.2.2.3 耕作层 厚度 以 40cm-60cm 为宜。5.2.2.4 耕作层 土 壤pH 值6.5-7.5 为宜,有机 质含 量不 低 于1.5%。土壤 改良 措施 见附录 A。灌溉与 排水 工程 5.3 5.3.1 灌溉 DB 3709/T 009 2022 4 5.3.1.1 垦造藕 田应有 水源 保证,水资源 利用应 以地 表水为 主,地 下水为 辅,严格控 制开采 深层 水 和承压水。做 到蓄、引、提 相结合,中、小、微 型工 程
14、并举,大 力开 展节 水灌 溉,提 高水 资源 利用 效率。5.3.1.2 灌溉水 源要 求清 洁、无污 染,灌 溉水 质应 符合 现 行GB 5084 的 规定。5.3.1.3 藕田灌 溉设计 保证 率应达 到 85%。结合 实际 情况择 优选择 灌溉渠 道、灌溉输 水管道 或渠、管组合的 输水 方式。以 节水 灌溉工 程为 主,促进 水资 源高效 利用,相 关技 术要 求符 合 GB/T 50363 的规 定。5.3.1.4 渠系水 利用 系数 应不 低 于0.85。灌 溉渠 道应 依干 渠、支渠、斗 渠、农 渠的 顺序 设 置固定 渠道,并配套 完善 的渠 系建 筑物。渠道 系统 布置、
15、水 力设 计、纵 横断 面设 计、地基 处理、渠道 衬砌 和 抗 冻 胀 设计、渠 系建 筑物 等应 符 合GB 50288 和DB37/T 2840 的规定。5.3.1.5 管道水 利用 系数 应不 低 于0.95。输 水管道 级数 应根 据系统 灌溉 面积(或 流量)和 经济 条件 等因素确 定。管 道系 统布 置和 工程设 计、相 关选 材、管道 施工和 设备 安装 等应 符 合GB 50288 和 DB37/T 2840的规定。5.3.1.6 无自流 灌溉 条件 时,应修 建泵站。泵 站建 设应 符 合GB 50288 和 GB 50265 的 规定。5.3.2 排水 5.3.2.1
16、排水沟 设置 应与 田间 其他 工程(灌 渠、道路、林 网)相协调,田间 排水 沟系 配 套率达 到 100%。相关技 术要 求符 合GB 50288 的 规定。5.3.2.2 防洪能 力达 到 20 年 一遇 的 标准;排 涝能 力达 到 10 年 一遇的 标准;在 10 年 一遇 暴雨后,应在48 小 时内 排至 耐淹 水深。5.3.3 配置要 求 5.3.3.1 对于连 片的废 弃鱼 塘、坑 塘的垦 造,应 在综 合利用 原有灌 排系统 的基 础上,按照上 述原 则 进行灌排 系统 的补 充和 完善。5.3.3.2 对于零 散废 弃鱼 塘、坑塘 的垦造,应 修缮 或新 建灌 排系统,使
17、之与 周边 农田 灌排系 统相 连。5.3.3.3 藕池两 端对 角设 置进 排水 口,进水 口要 高出 池最 高 水位20cm 以上。藕池 水位 控制原 则为:前浅、中深、后浅。浅水 藕适 合水 深 10cm-20cm,最 大耐 淹水 深 30cm-50cm;深 水藕 适合水 深 30cm-50cm,最大耐 淹水 深0.8m-1.2m。田间道 路工 程 5.4 5.4.1 田间道 路工程 的布 局应力 求使居 民点、生产 经营中 心和田 块之间 保持 便捷的 交通联 系,力 求 线路顺直,确 保农 机具 能到 达每一 个作 业田 块。田间 道路工 程应 尽量 减少 道路 占地面 积,与沟 渠
18、、林 带 结合布置,避 免或 者减 少道 路跨越 沟渠,减 少桥 涵闸 等交叉 工程,提 高土 地集 约化利 用率。5.4.2 田间道(机耕 路)和 生产 路的布 设、路 面宽 度、道 路通达 度等 应符 合NY/T 2148 的 规定。路 基、路面、路肩、道 路纵 坡等 道路工 程设 计应 符 合DB37/T 2840 的 规定。农田防 护与 生态 环境 保持 工程 5.5 5.5.1 藕田防 护与生 态保 持工程 应与田、路、渠、沟等有 机结合,主要 包括 农田林 网工程、岸坡 防 护工程、沟道 治理 工程 和坡 面防护 工程。5.5.2 防护林 占地 率宜 达 到 4%。农田防 护林 网
19、的 密度、林 带 方向和 林带 间距 应符 合 NY/T 2148 的 规定。5.5.3 其他工 程设 计及 实施 应符 合 GB 50288 和DB37/T 2840 的 规定。输配电 工程 5.6 DB 3709/T 009 2022 5 5.6.1 输配电 工程 设置 应与 排灌、道路 工程 相结 合,符 合GB 50052、DL/T 5220 等 相关标 准的 规定。5.6.2 输电线 路和 变配 电设 施的 设置要 求符 合 NY/T 2148 的规定。6 管理要 求 验收管 理 6.1 6.1.1 根据TD/T 1013 的相 关要 求进行 垦造 藕田 项目 验收。6.1.2 验收
20、应 以批准 的项 目规划 设计和 设计变 更、相关技 术标准 规范为 依据,先由 施工单 位自行 检 查评定合 格并 经监 理单 位认 可,再 由项 目承 担单 位初 验并提 交验 收申 请后,由 市级自 然资 源管 理 部 门 组 织专家验 收。档案管 理 6.2 6.2.1 建立 藕田 建设 统计 报表 制 度,定 期进 行信 息的 统计、汇总 和上 报。6.2.2 采用 信息 化手 段对 藕田 建 设和利 用的 全过 程进 行管 理,实现 集中 统一、全程 全 面、实时 动态 的管理要 求。6.2.3 及时记 载藕田 建设 过程的 有关管 理、技 术等 文件,以及具 有保存 价值 的各种
21、 载体资 料进行 立 卷归档,确保 材料 真实、准 确、完 整。DB 3709/T 009 2022 1 A A 附录A(规范 性)耕作层 土壤 改良 措施 耕作层 土壤 改良 措施 见表A.1。表A.1 耕作层 土壤 改良 措施 土壤障碍类型 障碍描述 改良措施 瘠薄培肥型 耕层浅薄,有机质含量低、养分不足,易导致作物生长不良,产量低 宜采用秸秆还田、绿肥翻压还田、增施有机肥、深耕、水旱轮作等措施,措施应连续实施3年以上 过砂过粘型 土壤偏砂,养分含量低,保水保肥能力弱,土壤易板结、沉实,作物根系难于生长;土壤偏粘,则土壤通气性差,作物根系发育不良 宜采用增施有机肥、塘泥、客土、秸秆还田等措施,改善土壤结构,使其符合耕种要求 酸化型 土壤pH偏酸,易产生铝毒,活 化重金属 施用生石灰、碱性土壤调理剂、有机肥等 可修复污染型 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引起水生作物污染物含量超标 应通过物理、生物、化学等方法进行修复,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