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 5.0 2 0.2 0 CCS B 3 1 3210 扬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210/T 1409 2021 代 替 D B 3 2 1 0/T 1 4 0 9-2 0 1 4 邵伯菱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ultivation of shaobo wat er caltrop 2021-12-31发布 2021-12-31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 B 3 2 1 0/T 1 4 0 9 2 0 2 1 1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到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2、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本 文 件 由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扬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扬 州 市 江 都 区 邵 伯 镇 综 合 服 务 中 心、扬 州 市 江 都 区 质 量 技 术 协 会、扬 州 市 江 都 区 农 业 综 合 服 务 中 心、扬 州 大 学、扬 州 市 春 水 农 业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李 红 兵、莫 渟、管 建、陈 郭 治、冯 凯、赵 书 平、李 斌、拜 锦 美、印 荔。本 文 件 代 替 D B 3 2 1
3、 0/T 1 4 0 9-2 0 1 4 邵 伯 菱 生 产 技 术 规 程,与 D B 3 2 1 0/T 1 4 0 9-2 0 1 4 相 比,除 结 构 调 整 和 编 辑 性 改 动 外,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增 加“术 语 和 定 义”,明 确 和 规 范 了“邵 伯 菱”的 特 征 特 性;删 除 了 已 禁 止 使 用 农 药,调 整 了 部 分 病 虫 害 防 治 用 药。D B 3 2 1 0/T 1 4 0 9 2 0 2 1 2 邵伯菱栽培技术规程 1 范 围 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邵 伯 菱 的 术 语 与 定 义、产 地 环 境、栽 培 技 术、病 虫
4、害 防 治、采 收、采 后 处 理、田 间 档 案 记 录。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扬 州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邵 伯 菱 的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N Y/T 4
5、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 N Y/T 5 0 1 0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种 植 业 产 地 环 境 条 件 N Y/T 5 3 6 1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淡 水 养 殖 产 地 环 境 条 件 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邵 伯 菱 s h a o b o w a t e r c a l t r o p 在 江 苏 省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邵 伯 湖 周 边 原 产 和 种 植 的 四 角 菱 品 种。其 典 型 特 征 是:菱 果 实 呈 水 饺 形,前 后 两 角 大,平 展 略 下 垂,左 右
6、两 角 小,向 下 弯 曲,腹 部 不 对 称,向 一 边 突 出;平 均 菱 长 5.5 c m、宽 4 c m;鲜 菱 果 皮 为 淡 绿 色、绿 中 泛 白,煮 熟 后 为 淡 黄 色;菱 米 酥 糯 可 口,香 味 浓。3.2 菱 盘 w a t e r c a l t r o p d i s c 由 菱 的 主 茎 及 分 枝 顶 端 的 茎 叶 组 成,茎 节 间 粗 短,叶 腋 内 着 生 果 柄 开 花 结 果,每 菱 盘 一 般 有 1 0 多 张 叶 片,其 叶 片 浮 于 水 面,分 布 呈 圆 盘 型,称 其 为 菱 盘。4 产 地 环 境 应 符 合 N Y/T 5
7、0 1 0 和 N Y/T 5 3 6 1 的 要 求。选 择 地 势 平 坦、土 壤 肥 沃,有 机 质 含 量 1.5%以 上,p H 5.6 p H 7.5,含 盐 量 宜 在 0.2%以 下,耕 作(淤 泥)层 2 0 c m 以 上 的 田 块 或 水 深 不 超 过 1.5 m 的 池 塘;要 求 水 源 充 足、水 质 洁 净,排 灌 便 利,具 有 保 持 4 0 c m 1 5 0 c m 水 层 的 条 件。5 栽 培 技 术 D B 3 2 1 0/T 1 4 0 9 2 0 2 1 3 5.1 育 苗 5.1.1 菱 种 选 择 选 用 符 合 品 种 特 征 特 性、
8、充 分 成 熟、无 明 显 病 虫 危 害、无 破 损、不 腐 烂 的 菱 角 作 种。5.1.2 催 芽 3 月 底,将 选 出 的 种 菱 洗 净 后 浸 于 3 c m 5 c m 水 深 的 池 子 或 容 器 中 保 温 催 芽,待 7 0%左 右 种 菱 萌 芽 时 及 时 播 种。5.1.3 播 种 方 法 4 月 初 清 除 种 植 田 块 或 池 塘 中 杂 草 后,按 每 亩 1 5 k g 2 0 k g 撒 播 或 1 0 k g 1 5 k g 条 播。5.2 水 层 管 理 邵 伯 菱 采 用 浅 水 播 种,播 后 保 持 水 位 1 0 c m 左 右,利 于
9、提 高 水 土 温 度,促 进 出 苗;出 苗 后,随 着 植 株 生 长 逐 渐 加 深 水 位,水 位 至 0.4 m 1.2 m 为 宜。5.3 扎 垄 防 风 大 水 面 种 植 邵 伯 菱 且 水 位 较 深 时,若 风 浪 较 大,菱 苗 出 水 后 需 立 即 扎 菱 垄,以 防 风 浪 和 杂 草 入 侵。可 在 菱 塘 外 围 用 毛 竹 打 桩,间 距 1 0 m,竹 桩 间 拉 尼 龙 绳 或 渔 网,并 在 桩 上 扣 以 活 结,随 水 涨 落。5.4 追 肥 按 N Y/T 4 9 6 规 定 执 行。追 肥 的 使 用 数 量 及 时 间 应 根 据 植 株 长
10、势 而 定。植 株 出 现 叶 片 生 长 缓 慢、叶 色 黄 绿 即 需 追 肥,每 亩 施 4 5%N P K 三 元 复 合 肥 1 0 k g 1 5 k g;开 花 结 果 期 可 常 用 0.2%磷 酸 二 氢 钾 加 0.1%尿 素 进 行 叶 面 施 肥。栽 培 过 程 中 应 避 免 偏 施 N 肥。5.5 清 除 杂 草 常 见 杂 草 有 荇 菜、水 鳖 草、青 苔、槐 叶 萍 等,发 现 后 应 及 时 清 除。5.6 菱 盘 整 理 在 6 月 以 后 若 菱 盘 生 长 拥 挤、重 叠 时,应 适 当 疏 除 拥 挤 处 的 弱 小 菱 盘,保 持 菱 盘 均 匀
11、分 布 于 水 面。6 病 虫 防 治 6.1 主 要 病 虫 害 菱 角 生 长 期 间 的 病 虫 害 主 要 有 菱 白 绢 病、菱 褐 斑 病 和 菱 萤 叶 甲、紫 叶 蝉、蚜 虫。6.2 防 治 原 则 以 农 业 防 治 和 物 理 防 治 为 主,提 倡 生 物 防 治,按 照 病 虫 害 的 发 生 规 律,科 学 使 用 化 学 防 治 技 术,有 效 控 制 病 虫 危 害。6.3 防 治 方 法 6.3.1 农 业 防 治 D B 3 2 1 0/T 1 4 0 9 2 0 2 1 4 栽 培 田 块 进 行 轮 作 换 茬;生 长 期 内 及 时 除 草;保 持 菱
12、塘 水 质 清 洁、缓 慢 流 动。6.3.2 物 理 防 治 栽 培 过 程 中 应 用 黄 色 黏 虫 板、杀 虫 灯 等 进 行 害 虫 的 物 理 防 治。6.3.3 生 物 防 治 保 护 青 蛙 等 天 敌;菱 塘 播 种 前 每 亩 撒 施 茶 籽 饼 5 k g 1 0 k g,保 持 1 0 c m 左 右 浅 水 3 d,然 后 更 换 清 水,可 有 效 杀 死 多 种 害 虫 并 减 轻 病 害 发 生,还 可 杀 死 小 龙 虾 及 其 他 食 草 鱼 类。6.3.4 化 学 防 治 农 药 使 用 应 符 合 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和 中 华
13、人 民 共 和 国 农 药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禁 止 使 用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严 格 控 制 农 药 用 量 和 安 全 间 隔 期。主 要 病 虫 害 化 学 防 治 方 法 见 表 1。表 1 主 要 病 虫 害 化 学 防 治 方 法 7 采 收 7.1 采 收 时 间 一 般 在 开 花 后 1 5 d 2 0 d 即 可 开 始 陆 续 采 收。及 时 采 收 可 以 提 高 后 期 产 量 和 总 产 量,并 获 得 较 好 的 品 质。7.2 采 收 标 准 生 食 菱 采 收 标 准 为 果 实 略 硬,果 皮 颜 色 鲜 亮,萼 片 脱
14、落,用 指 甲 可 掐 入 果 皮,果 肉 嫩、脆,菱 角 可 浮 于 水 面;熟 食 菱 采 收 标 准 为 果 皮 充 分 硬 化,果 皮 颜 色 较 暗,果 柄 与 果 实 的 连 接 处 出 现 环 形 裂 纹,果 尖 突 现,果 实 易 脱 落。7.3 采 收 方 法 可 乘 坐 小 船 或 大 盆,轻 轻 提 起 菱 盘,选 择 符 合 采 收 要 求 的 果 实 留 一 半 果 梗 将 成 熟 菱 角 摘 下。采 收 时 注 意 提 盘 轻、摘 菱 轻、放 盘 轻,同 时 要 防 止 漏 采。8 采 后 处 理 防治对象 药剂名称 剂型 使用剂量或稀释倍数 施药方法 安全间隔期(
15、d)白绢病 7 0 甲基托布津 5 0 多菌灵 可湿性粉剂 可湿性粉剂 8 00 倍 6 00 倍 喷雾 喷雾 1 0 1 0 褐斑病 7 5 百菌清 5 0 多菌灵 可湿性粉剂 可湿性粉剂 5 00 倍70 0 倍 6 00 倍 喷雾 喷雾 1 0 菱萤叶甲 2 阿维菌素 乳油 8 0 00 倍 1 00 00 倍 喷雾 1 0 菱紫叶蝉、蚜虫 2 阿维菌素 2.5 溴氧菊酯 乳油 乳油 8 0 00 倍 1 00 00 倍 2 0 00 倍 3 00 0 倍 喷雾 喷雾 1 0 7 D B 3 2 1 0/T 1 4 0 9 2 0 2 1 5 菱 果 实 采 收 后 要 及 时 上 市 销 售 或 加 工,如 不 能 及 时 销 售 应 立 即 浸 泡 于 冷 水 中 临 时 保 存,如 能 保 湿 保 存 于 1 5 冷 库 最 佳。9 田 间 档 案 记 录 建 立 生 产 记 录 档 案,包 括 栽 种、施 肥、病 虫 害 防 治、果 实 采 收 及 其 它 田 间 管 理 措 施 等 记 录,各 项 生 产 记 录 档 案 应 保 存 两 年 以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