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43.120 CCS T 01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5/T 207 2021 住宅小区 充电设施 建设及电 力接入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charging facilities and power access in residential quarters 2021-11-15 发布 2021-11-16 实施 湖州市 市场 监督管 理局 发 布 DB 3305/T 207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2、规 划设 计.2 5 电 力接 入技 术要 求.2 6 充 电设 施建 设技 术要 求.3 7 充 电设 备要 求.4 DB 3305/T 207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这些 专利的 责任。本文件 由 湖 州市 经济 与信 息化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国网 浙 江省电 力有 限公 司湖 州供 电公司、湖州 市经 济与 信 息化局、湖州 电力 设计院有限 公司、湖 州市
3、自然 资源和 规划 局、湖州 市住 房和城 乡建 设局、湖 州市 人防办。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邢建 旭、卢 峰、刘 海峰、董 寒宇、蒋建 杰、方 遒、杨斌、郑 松松、方亮、陈瑜、吴艳、费 晓明、李翟 严、王瑶、沈 钰、孙 憬漪、杜 泉锋、汤 义平、马永、朱 倩倩、刘 登高、陈 中 霄、隽玉敏、陈建中、金 磊、薛 钦、邢 翼、潘 康、倪志泉、沈晓 斌、沈 勤卫、李寅、盛琦 慧、徐 俊、吴恒 超、尧车海。本文件 为首 次发 布。DB 3305/T 207 2021 1 住 宅小区 充电设施 建设及 电力接入 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住 宅小 区充 电设施 建设 及电 力接 入技
4、术规范 的术 语和 定义、规 划设计、电 力接 入 技 术要求、充电 设施 建设 技术 要求 和 充电 设备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新 建住 宅小 区电动 汽车 充电 设施(以 下简称“充 电设 施”)建 设及电 力接 入工 程,既有住宅 小区 增设 充电 设施 时,应 符合 本规 范中 相关 的技术 要求。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3096
5、 声环 境 质 量标 准 GB 8702 电磁 环 境 控制 限 值 GB/T 14549 电 能质 量 公 用电网 谐波 GB 17625.1 电 磁兼 容限 值谐波 电流 发射 限值(设 备每相 输入 电流 16A)GB/Z 17625.6 电磁 兼容 限值对 额定 电流 大于16A 的 设备在 低压 供电 系统 中产 生谐波 电流 的限 制 GB/T 18487.1 电动 汽车 传 导充电 系统 第1 部分:通 用 要求 GB/T 18487.2 电动 汽车 传 导充电 系统 第2 部分:非 车载传 导供 电设 备电 磁兼 容要求 GB/T 34657.1 电动 汽车 传 导充电 互操
6、作性 测试 规范 第1部 分:供电 设备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53 20kV 及以 下变 电所设 计规 范 GB 50055 通用 用电 设备 配电设 计规 范 GB 50057 建筑 物防 雷设 计规范 GB 50060 3 110kV 高压 配电装 置设 计规 范 GB 50067 汽车 库、修车 库、停 车场 设计 防火 规范 GB/T 51313 2018 电动 汽车分 散充 电设 施工 程技 术标准 DL/T 448 电能 计量 装置 技术管 理规 程 NB/T 33001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技 术条 件 NB/T 33002 电
7、 动汽 车交 流充电 桩技 术要 求 DB 33/1211 民 用建 筑电 动汽车 充电 设施 配置 与设 计规范 JJG 1148 电动 汽车 交流 充电桩 检定 规程 JJG 1149 电动 汽车 非车 载充电 机检 定规 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DB 3305/T 207 2021 2 3.1 充电设 施 charging facilities 为电动 汽车 提供 电能 的相 关设施 的总 称,包括:直 流充电 桩、交流 充电 桩、表箱到 车位 的电 缆 管 道或桥架、电 缆及 空气 开关 等设施。3.2 电力接 入 power access 指10
8、kV 配电 站低压 柜出 线 开关下 桩头至 充电 设施对 应的用 电计量 装置 之间电 力设备 及线路 的 统 称。4 规划设 计 新建住 宅小 区电 动汽 车充 电设施 建设 与电 力接 入规 划设计 应满 足DB 33/1211 的规定。4.1 新建住 宅配 建停 车位 应 100%预 留充 电设 施建 设安 装 条件(包括 配电 房至 分支 箱、分 支箱 至表 箱、4.2 表箱至 充电 桩供 电设 施的 设备、电 缆、桥 架、基 础等),建设充 电基 础设 施比 例 不低于 总车 位数 量10%,公用预 留变 压器 容量 应按 不低 于 30%车 位数 量乘 以8 kW 提前 预留。不
9、低于 总停 车位 的 10%应 配建充 电桩,30 kW 以上 直流充 电桩 配置 应不 低 于 3%,(总 停车 位 50 4.3 个以下 不低 于2 个充 电桩),自 用充 电设 施应 布置 交流充 电桩,容 量不 大 于10 kW。新建住 宅小 区应 按照 每个 表箱供 电不 超 过11 个车 位,每个 分支 箱的 明确 预留 供 电车位 数量 不超 过 4.4 44 个。电动汽 车充 电设 施设 置应 满足以 下规 定:4.5 a)电动汽 车充 电设 施应 按照 近远期 结合、交 直流 结合、分类 落实 的原 则设 置;b)以交流、自 用充 电设 施为 主。充电设 施产 生的 电磁 辐
10、射 应符 合 GB 8702 的 规定。4.6 充电设 施的 节能 环保 应满 足下列 要求:4.7 a)充电设 施在 规划、设 计、建设中,应 满足 国家 节能 政策、合理 利用 资源;b)充电设 施宜 采用 节能 环保 型材料,不 应采 用国 家明 令禁止 的材 料;c)充电设 施噪 声值 应符 合 GB 3096 的相 关规 定。5 电力接 入技 术要 求 充电设 施的 谐波 限值 要求 5.1 充电设 备的 谐波 限值 应满 足以下 要求:a)设计时 充电 设施 对公 用电 网产生 的谐 波影 响应 符 合GB/T 14549 的 规定;b)谐波监 测点 应为 充电 设施 接入点,考
11、核应 符合GB/T 14549 及GB/Z 17625.6 等 标 准的规 定;c)电动汽 车车 载充 电机 产生 的谐波 分量,应 满 足 GB 17625.1 和GB/Z 17625.6 中的规 定。供电系 统 5.2 5.2.1 交流充 电桩 输入 电源 电压 等级 为 220/380 V 或 220 V,采 用三 相五 线制 或单 相 制接线 形式。5.2.2 直流充 电桩 输入 电源 电压 等级 为 380 V,采用 三相 五线制 接线 形式。5.2.3 充电设 施与 电网 之间 的电 能计量 按照 国家 标准 执行,电 能计 量装 置配 置和 技 术要求 应符 合 DL/T DB
12、3305/T 207 2021 3 448 的 相关 要求,应 采用 低压计 量方 式。5.2.4 成组布 置的 交流 充电 桩宜 采用放 射式 供电。5.2.5 直流充 电桩 宜采 用放 射式,也可 采用 链式 供电。5.2.6 为充电 桩供 电的 变压 器室、配电 室的 设计 应符 合 GB 50053 的要 求,高压 配电 部 分的设 计应 符合GB 50060、GB 50055 的 规 定。5.2.7 供电电 源对 受端 电压 偏差 要求,应符 合以 下要 求:a)20 kV 及以 下三 相供 电的 电压偏 差不 应超 过标 称电 压的7%;b)220 V 单相 供电 的电 压偏 差不
13、应 超过 标称 电压 的+7%-10%。5.2.8 交流充 电桩 的配 电系 统应 考虑三 相负 荷平 衡、各相 负荷矩 相等。配电线 路及 敷设 要求 5.3 5.3.1 配电线 路和 控制 线路 宜采 用铜芯 导体。5.3.2 低压电 缆宜 选用 交联 聚乙 烯绝缘 类型,照 明及 插座 宜选用 聚氯 乙烯 绝缘 护套 电线。5.3.3 低压接 地系 统宜 选用 五芯 电缆,电缆 中性 线截 面应 与相线 截面 相同。5.3.4 电力电 缆外护 套宜 采用钢 带铠装 类。单 相负 荷及直 流负荷 的单芯 电缆,外护 套不应 采用导 磁 性材料铠 装。5.3.5 低压电 缆截面 应满 足最大
14、 电流工 作时导 体载 流量的 要求,并应校 验线 路允许 电压降,以满 足 充电桩的 正常 工作。5.3.6 单芯电 缆不宜 单根 穿钢管 敷设,当需要 单根 穿管时,应采 用非导 磁管 材或采 用经过 磁路分 隔 处理的钢 管。5.3.7 低压变 配电 所引 至电 动汽 车充电 设施 电缆 分支 箱的 电缆截 面不 应大 于 240 mm2。5.3.8 电缆分 支箱 至电 动汽 车充 电设施 集中 表箱 的电 缆截 面不宜 大 于 50 mm2。5.3.9 集中表 箱引至 充电 设施的 线缆截 面应根 据所 配充电 设施容 量大小 和形 式进行 选择,其截面 不 宜小于6 mm2。6 充电
15、设 施建 设技 术要 求 充电设 施线 缆敷 设要 求 6.1 充电设 施线 缆敷 设应 满足 以下要 求:a)落地式 充电 桩宜 采用 电缆 下进线 方式;壁挂 式充 电 桩宜采 用下 进线 方式,也 可采用 侧进 线方式。b)为便于 低压 供电 线路 引入、引出 充电 桩,低压 线路 的截面 不宜 大 于 120 mm2。c)表箱设 施到 充电 设施 的敷 设距离 不宜 大 于 50 m。充电设 施建 设要 求 6.2 6.2.1 充电设 施总体 布置 应便于 使用、管理、维护 及车辆 进出,应保障 人员 及设施 的安全,并符 合 下列要求:a)充电设 施的 布置 宜接 近供 电电源;b)
16、充电设 施不 应设 在有 爆炸 危险场 所的 正上 方、正下 方,不 应设 在有 剧烈 振动 或高温 的 场所;DB 3305/T 207 2021 4 c)充电设 施不 应设 在多 尘、水雾或 有腐 蚀性 气体 的场 所,不应 设在 浴室 或其 他 经常积 水场 所的正下 方。6.2.2 充电设 施不 应设 在室 外地 势低洼 易产 生积 水的 场所 或易发 生次 生灾 害的 地点。6.2.3 充电设 施宜根 据停 车场(库)实际条 件集 中布置;末 端 充电桩 与充电 停车 位之间 宜靠近 布置;充电停车 位应 设置 停车 车挡。6.2.4 充电桩 设置不 宜妨 碍电动 汽车行 驶和停 放
17、,与电动 汽车、建(构)筑物 的安全、操作 及检修 距 离应符 合DB 33/1121 相关 技 术规范 要求。6.2.5 充电设 施安 装应 预留 检修 与操作 空间,检 修操 作面 与建(构)筑 物之 间距 离不 应小 于 0.8 m。6.2.6 停车场(库)应设 置电 动汽 车停车 单元 区导 向、电动 汽车停 车位 等标 志。6.2.7 设置充 电设 施的 公共 场所 宜设视 频监 控。消防要 求 6.3 6.3.1 设置充 电设 施场 所的 消防 措施,应满 足 GB 50016 和 GB 50067 相 关规 定。6.3.2 充电设 施的 消防 设施 应符 合 GB/T 51313
18、 2018 中6.1 的 规定。6.3.3 充电设 施宜 与小 区建 筑共 用消防 设施,集 中设 置的 充电设 施应 配置 干粉 式灭 火设备。6.3.4 充电设 施宜 与小 区的 安防、消防 等系 统联 动。6.3.5 表箱到 车位 的护 线管 应采 用阻燃 或者 不燃 材料 线管 进行保 护。6.3.6 室外新 建充电 车位 时应考 虑与周 边建筑 的防 火间距,不可 贴临住 宅、公共建 筑外墙 设置,如 必须贴临 设置,充 电车 位与 周边需 设置 防火 隔墙。人防要 求 6.4 6.4.1 人防区 充电 基础 设施 预留 套管应 与人 防施 工图 同步 设计、同步 审图、同 步施 工
19、。6.4.2 充电设 施电缆 敷设 不得直 接穿越 防护密 闭隔 墙,电 缆应 按 防空地 下室 设计规 范设置 预埋套 管,分支箱 电缆 套管 直径 不小 于 10 cm;电缆 桥架 应在 防 护密闭 隔墙 两侧 断开,桥 架需满 足 2.2 m 的 净高 要求。6.4.3 确需增 加预 留套 管,应由 人防设 计单 位出 具设 计调 整方案 报人 防办 备案 并按 规范施 工。6.4.4 预留套 管建 设完 成后 应由 第三方 专业 机构 进行 检测。分支箱 和表 箱要 求 6.5 6.5.1 向充电 设施 供电 的低 压断 路器宜 带有 分励 脱扣 器附 件。6.5.2 自用充 电设 施
20、的 网供 计量 点设置 在低 压侧,宜 采用 一桩一 计量,单 相计 量方 式。6.5.3 公用充 电桩 的关 口计 量点 按区域 集中 设置。6.5.4 分支箱 宜设 置在 配电 间内。7 充电设 备要 求 充电桩 技术 要求 7.1 7.1.1 电动汽 车非 车载 充电 机应 符合 GB/T 18487.1、GB/T 18487.2、GB/T 34657.1、GB/T 27930、GB/T 34658、NB/T 33001、NB/T 33008.1、JJG 1149 的 规 定。7.1.2 电动汽 车交 流充 电桩 应符 合 GB/T 18487.1、GB/T 18487.2、GB/T 3
21、4657.1、NB/T 33002、NB/T 33008.2 的 规定。DB 3305/T 207 2021 5 7.1.3 电动汽 车模 式2 充电 的缆 上控制 与保 护装 置应 符 合GB/T 18487.1、GB/T 18487.2、GB/T 34657.1、NB/T 42077 的 规定。7.1.4 车辆连 接装 置应 符 合 GB/T 20234.1、GB/T 20234.2(交 流)、GB/T 20234.3(直 流)的规 定。充电桩 的类 型要 求 7.2 充电桩 类型 应符 合NB/T 33001、NB/T 33002 的 规定。充电桩 安装 要求 7.3 充电设 备的 安装
22、 应满 足以 下要求:a)充电设 备应 按设 计图 纸进 行安装,安 装的 设备 应牢 固可靠,标 识明 确清 晰,内外整 洁;b)充电设 备的 安装 高度 在设 计无高 度要 求时 应一 致;c)挂壁式 充电 设备 安装 高度 宜为 1.2 m。落 地安 装的 充 电设施 应设 安装 底座,室内 不低 于 0.1m,室外不 低 于 0.3 m。充电桩 保护 功能 要求 7.4 充电 桩 的保 护功 能应 满足 以下要 求:d)充电桩 电源 回路 应安 装带 负载可 分合 的开 关电 器;e)充电桩 电源 回路 应安 装过 载、短 路、漏电 保护 装置;f)充电桩 应安 装急 停开 关,按下时
23、 能 在 100 ms 内紧 急 切断输 出电 源;g)充电过 程中 出现 连接 异常 时,能 在 100 ms 内 自动 切 断输出 电源;h)停止充 电时,充 电桩 输出 电源回 路应 处于 断开 状态;i)充电桩 应具 备自 检及 故障 报警功 能。防雷与 接地 安全 要求 7.5 7.5.1 一般要 求 防雷与 接地 至少 应满 足以 下要求:a)充电设 备防 雷与 接地 应满 足 GB 50057 和DL/T 621 的规定;b)充电设 备应 采取 防直 击雷、防雷 电波 入侵 和防 雷电 电磁脉 冲的 技术 措施。7.5.2 接地要 求 接 地应 满足 以下 要求:a)充电桩 的接
24、 地系 统应 采 用TN-S;b)充电桩 电气 设备 的工 作接 地、保护 接地、防 雷接 地宜 共用一 套接 地装 置。接 地 装置的 接 地电阻应 不大 于 4;c)充电桩 金属 壳体 设置 接地 螺栓,其直 径应 不小 于 6 mm,并 有接 地标 志;d)所有作 为隔 离带 电导 体的 金属隔 板、电气 元件 的金 属外壳 以及 金属 手柄 等均 有效接 地,连续性电 阻应 不大 于 0.1;e)充电桩 的门、盖 板、覆板 和类似 部件,采 用保 护导 体将这 些部 件和 充电 桩主 体框架 连接,此保护 导体 的截 面积 应不 小于 2.5 mm2;f)接地母 线和 柜体 之间 的所
25、 有连接 应避 开喷 漆层 或穿 透绝缘 层,以保 证有 效的 电气连 接。DB 3305/T 207 2021 6 7.5.3 充电桩 标志 标识 要求 充电桩 的标 志标 识应 满足 以下要 求:a)充电桩 标志 应满 足规 范性、系统 性、醒目 性、清晰 性、协 调性 和安 全性 的要 求;b)充电桩 铭牌 应包 含以 下信 息:生 产厂 家、生产 序列 号、生 产日 期、额定 输入 和输出 电压、额定频 率、额定 电流、相 数、IP 级 别等;c)充电桩 宜配 置语 音操 作提 示功能;d)充电桩 应在 在醒 目位 置标 示充电 操作 流程 及安 全警 告标识 等;e)充电桩 应具 备
26、显 示“在用”“停 用”等状 态的 功能。7.5.4 计量要 求 住宅小 区内 面向 公众 提供 充电服 务的 充电 桩具 有对 每个充 电接 口输 出电 能进 行计量 的功 能,应 满 足JJG 1148 和JJG 1149 的 要求。其它 充电 桩至 少应 具备充 电量 统计 功能。7.5.5 通讯要 求 7.5.5.1 公共充 电设 备应 具备 与运 营管理 平台 通讯 的功 能。7.5.5.2 充电设 备宜 具备 通 过 CAN 或工业 以太 网等 方式 与充 电监控 系统 通信 的功 能,可上传 通讯 协 议规定的 充电 桩基 本信 息(功 率、充 电电 流等),直流 充 电桩宜 具备 远程 遥控 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