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应 用 技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a p p l i c a t i o n o f t e m p o r a r y s u p p o r t s y s t e mi n p r e c a s t c o n c r e t e s t r u c t u r e s2 0 2 2-0 6-2 9 发 布 2 0 2 2-0 7-2 9 实 施沈 阳 市 城 乡 建 设 局发 布沈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DB2101/TD B 2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沈 阳 市 地 方 标 准I C S 9 1.2 2 0C C S P 2 5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I前 言为 充 分 发 挥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独 立 钢 支 柱 系 统、斜 支 撑 系 统 安 全 可 靠、经 济 合 理、操 作 方 便、施 工高 效 等 特 点,规 范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施 工 过 程 中 预 制 构 件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的 设 计、施 工、使 用 及 管 理,确保 施 工 质 量 和 安 全,根 据 沈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 0 1
3、9 年 沈 阳 市 地 方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第 一 批)计 划 公示 的 要 求,沈 阳 建 筑 大 学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编 制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应 用 技 术 规 程。编 制组 经 过 广 泛 调 查 研 究,认 真 总 结 实 践 经 验,参 照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标 准,结 合 沈 阳 市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工程 的 特 点,编 制 了 本 规 程。本 规 程 共 分 8 章 5 个 附 录。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是:总 则、术 语 和 符 号、主 要 构 配 件、荷 载、支 撑 结 构 设 计计 算、
4、支 撑 结 构 设 计 应 用、施 工 与 验 收、安 全 管 理 与 维 护 等。本 规 程 由 沈 阳 市 城 乡 建 设 局 提 出 并 归 口,同 时 负 责 标 准 的 宣 贯、监 督 实 施 等 工 作,沈 阳 建 筑 大 学 负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本 规 程 发 布 实 施 后,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如 有 问 题 和 意 见 建 议,均 可 以 通 过 来 电 和来 函 等 方 式 进 行 反 馈,我 们 将 及 时 答 复 并 认 真 处 理,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依 法 进 行 评 估 及 复 审(归 口 管 理 部 门:沈 阳 市 城 乡 建
5、设 局,通 讯 地 址:沈 阳 市 沈 河 区 北 站 路 1 3 8 号,邮 编 1 1 0 0 0 1,联 系 电 话:0 2 4-2 2 5 6 5 1 1 5;标 准 起 草 单 位:沈 阳 建 筑 大 学,通 讯 地 址:沈 阳 市 浑 南 区 浑 南 中 路 2 5 号,邮 编 1 1 0 1 6 8,联 系 电 话:0 2 4-2 4 6 9 1 8 0 0)。主 编 部 门:沈 阳 市 城 乡 建 设 局主 编 单 位:沈 阳 建 筑 大 学参 编 单 位:辽 宁 易 筑 建 筑 材 料 有 限 公 司上 海 快 支 建 筑 设 备 有 限 公 司中 国 建 筑 第 八 工 程
6、 局 有 限 公 司吉 林 亚 泰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大 连 瑞 佳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沈 阳 卫 德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沈 阳 亚 泰 吉 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辽 宁 鼎 裕 环 保 建 材 有 限 公 司沈 阳 市 城 建 重 点 工 程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沈 阳 工 业 大 学中 国 中 铁 一 局 集 团 市 政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主 要 起 草 人:刘 海 成 孙 丽 金 路 雷 云 霞 刘 玉 涛 杜 常 岭 孙 志 军 周 光 毅 白 羽张 晓 娜 齐 宝 欣 李 连 祥 张 春 巍 郑 勇 代 俊 杰
7、 韩 冬 阳 杨 林 杜 明 辉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II刘 鹏 飞 汪 聪 张 成 均 张 立 国 帅 涛 李 红 旺 张 志 鹏 叶 友 林 李 闯赵 俊 名 傅 金 琼 李 寅 玲 于 俊 豪 任 斌 斌 辛 雨 泽 成 斌主 要 审 查 人:颜 万 军 宋 作 军 刘 晓 邵 筱 梅 于 奇 石 宝 松 阎 磊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III目 次前 言.I1 总 则.12 术 语 和 符 号.22.1 术 语.22.2 符 号.23 主 要 构 配 件 和 要 求.63.1 主 要 构 配 件.63.2 材 料 要
8、求.83.3 质 量 要 求.94 荷 载.1 14.1 荷 载 分 类.1 14.2 荷 载 标 准 值.1 14.3 荷 载 效 应 组 合.1 25 支 撑 结 构 设 计 计 算.1 45.1 一 般 规 定.1 45.2 楞 梁 强 度 和 变 形 计 算.1 55.3 独 立 钢 支 柱 承 载 力 设 计 计 算.1 55.4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 抗 倾 覆 验 算.1 75.5 独 立 钢 支 柱 地 基 承 载 力 计 算.1 75.6 斜 支 撑 系 统 承 载 力 设 计 计 算.1 85.7 斜 支 撑 预 埋 螺 栓 受 拉 承 载 力 计 算.1 9
9、6 支 撑 结 构 设 计 应 用.2 16.1 一 般 规 定.2 16.2 平 面 布 置.2 16.3 构 造 要 求.2 17 施 工 与 验 收.2 37.1 一 般 规 定.2 37.2 支 撑 系 统 搭 设.2 37.3 支 撑 系 统 拆 除.2 47.4 检 查 与 验 收.2 48 安 全 管 理 与 维 护.2 6附 录 A 独 立 钢 支 柱 主 要 构 配 件 规 格 表(资 料 性).2 7附 录 B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 构 配 件 允 许 偏 差 与 检 查 方 法(规 范 性).2 8附 录 C 斜 支 撑 系 统 构 配 件 允 许 偏 差
10、检 查 项 目(规 范 性).2 9附 录 D 有 关 设 计 参 数(资 料 性).3 0附 录 E 轴 心 受 压 构 件 稳 定 系 数(资 料 性).3 1引 用 标 准 名 录.3 3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3 5条 文 说 明.3 6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IVC o n t e n t 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and Symbols 22.1 Terms 22.2 Symbols 33 Main Components and Material Requirements 63.1 Main Componen
11、ts 63.2 Material Requirements 73.3 Production Quality Requirements 94 Loads 114.1 Loads Classification 114.2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Loads 114.3 Combination of Loads Effects 125 Design and Calculation of Support Structure 145.1 General 145.2 Calculation Designing for Beam 155.3 Design and Calculatio
12、n of Independent Steel Supports 155.4 Overturning Resistance Checking of Independent Steel Supports 175.5 Foundation Bearing Capacity Checking of Independent Steel Supports 175.6 Design and Calculation of Diagonal Bracing 185.7 Calculation of tension capacity of embedded bolt in Diagonal Bracing 196
13、 Design and Application of support Structure 216.1 General Requirements 216.2 Plan Layout 216.3 Structural Requirements 217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237.1 General Requirements 237.2 Installation of Support System 237.3 Disassembly of Support System 247.4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248 Safety Manag
14、ement and Maintenance 26Appendix A Specifications of Main Components of Independent Steel Supports(information)27Appendix B Inspection Methods and Dimension Tolerances for Main Components of IndependentSteel Supports(normative)28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VAppendix C Inspection Methods and Dimensi
15、on Tolerances for Main Components of DiagonalBracing(normative)29Appendix D Design Parameters(information)30Appendix E Stability Coefficients for Axial Compression Members(information)31List of Quoted Standard 3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35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6D B 2 1 0 1/T
16、 0 0 5 1 2 0 2 211 总 则1.0.1 为 规 范 沈 阳 市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预 制 构 件 施 工 中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的 设 计、施 工、使 用 及 管 理,贯彻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政 策,确 保 施 工 安 全,做 到 技 术 先 进、经 济 合 理、安 全 适 用,制 定 本 规 程。1.0.2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沈 阳 市 范 围 内,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预 制 梁、板、楼 梯、阳 台 板、柱、剪 力 墙、内 隔 墙 等 构 件 施 工 中 采 用 的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的 设 计、施 工
17、、使 用 及 管 理。1.0.3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预 制 构 件 施 工 中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的 设 计、施 工、使 用 及 管 理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的规 定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行 业 和 地 方 现 行 相 关 标 准 的 规 定。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22 术 语 和 符 号2.1 术 语2.1.1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p r e c a s t c o n c r e t e s t r u c t u r e由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件 通 过 可 靠 的 连 接 方 式 装 配 而 成 的
18、 混 凝 土 结 构,简 称 装 配 式 结 构。2.1.2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件 p r e c a s t c o n c r e t e c o m p o n e n t s在 工 厂 或 现 场 预 先 生 产 制 作 的 混 凝 土 构 件,简 称 预 制 构 件。2.1.3 独 立 钢 支 柱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s y s t e m o f i n d e p e n d e n t s t e e l t e m p o r a r y s u p p o r t s a n d t r i p o d so r h o r i z o n t a l t u b
19、 e s由 独 立 钢 支 柱、楞 梁、水 平 杆(三 脚 架)组 成 的 支 撑 系 统,简 称 独 立 钢 支 撑。2.1.4 独 立 钢 支 柱 i n d e p e n d e n t s t e e l s u p p o r t由 套 管、插 管、可 调 螺 管、支 撑 头 及 底 座 组 成 的 钢 支 柱。2.1.5 水 平 杆 h o r i z o n t a l t u b e用 于 水 平 连 接 相 邻 独 立 钢 支 柱 的 杆 件。2.1.6 三 脚 架 t r i p o d设 置 在 套 管 立 柱 下 部 周 边 的 固 定 独 立 钢 支 柱 的 三 脚
20、 支 架。2.1.7 斜 支 撑 系 统 s y s t e m o f d i a g o n a l b r a c i n g由 上 支 撑 杆、下 支 撑 杆、上 连 接 码 和 下 连 接 码 等 组 成,用 于 临 时 固 定 装 配 式 竖 向 构 件 的 支 撑 系 统。2.2 符 号2.2.1 荷 载 和 荷 载 效 应1G 预 制 混 凝 土 梁、板 自 重;2G 新 浇 筑 混 凝 土 自 重;3G 独 立 钢 支 撑 自 重;4G 预 制 竖 向 混 凝 土 构 件 自 重;M 弯 矩 设 计 值;1M 独 立 钢 支 柱 偏 心 弯 矩 设 计 值;RM 独 立 钢
21、支 撑 的 抗 倾 覆 力 矩 设 计 值;TM 独 立 钢 支 撑 的 倾 覆 力 矩 设 计 值;WM 风 荷 载 引 起 的 独 立 钢 支 柱 弯 矩 设 计 值;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3wkM 风 荷 载 引 起 的 独 立 钢 支 柱 弯 矩 标 准 值;N 独 立 钢 支 柱 轴 心 压 力 设 计 值;EXN 独 立 钢 支 柱 的 欧 拉 临 界 力;SN 斜 支 撑 上 支 撑 杆 轴 力 设 计 值;vN 斜 支 撑 后 浇 混 凝 土 预 埋 连 接 螺 杆 的 受 拉 承 载 力 设 计 值;uN 斜 支 撑 预 制 混 凝 土 部
22、 件 预 埋 连 接 螺 母 的 受 拉 承 载 力 设 计 值;GkN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件 自 重 引 起 的 斜 支 撑 杆 轴 力 标 准 值;wkN 风 荷 载 引 起 的 支 撑 杆 轴 力 标 准 值;QkN 活 荷 载 引 起 的 支 撑 杆 轴 力 标 准 值;wkP 风 荷 载 的 线 荷 载 标 准 值;1Q 施 工 荷 载;2Q 支 撑 附 加 水 平 荷 载;3Q 风 荷 载;4Q 竖 向 预 制 构 件 顶 部 附 加 水 平 荷 载;cj 可 变 荷 载 组 合 系 数;R 结 构 构 件 的 承 载 力 设 计 值;S 荷 载 基 本 组 合 计 算 的
23、效 应 设 计 值;V 楞 梁 的 剪 力 设 计 值;挠 度;楞 梁 的 剪 应 力0W 基 本 风 压 值kW 风 荷 载 标 准 值;楞 梁 的 正 应 力。2.2.2 材 料 性 能 和 抗 力E 弹 性 模 量;f 钢 材 的 抗 拉、抗 压 和 抗 弯 强 度 设 计 值;af 地 基 承 载 力 设 计 值;akf 地 基 承 载 力 特 征 值;Lf 楞 梁 的 抗 弯 强 度 设 计 值;bc f 销 孔 处 管 壁 端 的 承 压 强 度 设 计 值;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4vf 钢 材 抗 剪 强 度 设 计 值;b vf 插 销 抗
24、剪 强 度 设 计 值;mv f 楞 梁 的 抗 剪 强 度 设 计 值;楞 梁 容 许 挠 度;wvf 螺 栓 抗 剪 强 度 设 计 值。2.2.3 几 何 参 数A 轴 心 受 压 杆 件 毛 截 面 面 积;nA 独 立 钢 支 柱、斜 支 撑 调 节 螺 杆 的 净 截 面 面 积;bA 插 销 的 截 面 面 积;1A 调 节 螺 杆 截 面 面 积;0A 螺 杆 截 面 面 积;gA 独 立 钢 支 撑 基 础 底 面 积;bcA 销 孔 处 管 壁 承 压 面 积;wt 楞 梁 腹 板 的 厚 度;d 插 销 直 径;D 钢 管 直 径;i 回 转 半 径;2i 套 管 的 回
25、 转 半 径;I 截 面 惯 性 矩;1I 插 管 惯 性 矩;2I 套 管 惯 性 矩0L 独 立 钢 支 柱 使 用 长 度;maxl 独 立 钢 支 柱 横 向 间 距 较 大 值;0S 楞 梁 的 中 和 轴 面 积 矩;wt 楞 梁 腹 板 厚 度;W 截 面 模 量;长 细 比;h 预 制 竖 向 构 件 的 高 度;l 预 制 竖 向 构 件 的 长 度;0l 预 制 竖 向 构 件 斜 支 撑 杆 长 度;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5n 预 制 混 凝 土 部 件 斜 支 撑 杆 数 量;斜 支 撑 与 楼 面 的 角 度;预 制 混 凝 土 部
26、 件 与 垂 直 面 的 倾 斜 角 度。2.2.4 计 算 系 数ck 支 撑 结 构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调 整 系 数;杆 件 长 度 计 算 系 数;s 风 荷 载 体 型 系 数;z 风 压 高 度 变 化 系 数;轴 心 受 压 构 件 的 稳 定 系 数;等 效 弯 矩 系 数;d 结 构 危 险 性 系 数;G 永 久 荷 载 分 项 系 数;Q 可 变 荷 载 分 项 系 数;cj 第 j 个 可 变 荷 载 组 合 系 数;R-承 载 力 设 计 值 调 整 系 数。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63 主 要 构 配 件 和 要 求3.1 主
27、 要 构 配 件3.1.1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 由 独 立 钢 支 柱、楞 梁、水 平 杆 或 三 脚 架 组 成(图 3.1.1)。(a)三脚架式独立钢支撑(b)水平杆式独立钢支撑图 3.1.1 独 立 钢 支 撑1 独立钢支柱;2 楞梁;3 水平杆;4 三脚架3.1.2 独 立 钢 支 柱 由 套 管、插 管、调 节 螺 管、调 节 螺 母、插 销、底 座 和 支 撑 头 组 成,分 为 外 螺 纹 钢 支柱 和 内 螺 纹 钢 支 柱(图 3.1.2)。(a)外螺纹钢支柱(b)内螺纹钢支柱图 3.1.2 独 立 钢 支 柱1 支撑头;2 插管;3 调节螺管;4 调节螺母;
28、5 插销;6 套管;7 底座3.1.3 独 立 钢 支 柱 常 用 规 格 宜 符 合 附 录 A 的 要 求。3.1.4 斜 支 撑 主 要 由 上 支 撑 杆、下 支 撑 杆、上 连 接 码 和 下 连 接 码 组 成(图 3.1.4)。支 撑 杆 分 为 整 体 式支 撑 杆 和 分 段 式 支 撑 杆 两 种 形 式)。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7(a)整体式斜支撑(b)分段式斜支撑图 3.1.4 斜 支 撑1 上支撑杆;2 下支撑杆;3 上连接码;4 下连接码3.1.5 整 体 式 支 撑 杆 由 钢 支 柱、调 节 螺 杆、调 节 螺 母 和 转 动
29、 手 柄 等 配 件 组 成(图 3.1.5)。图 3.1.5 整 体 式 斜 支 撑 杆 图 3.1.6 分 段 式 斜 支 撑 杆1 支撑杆;2 调节螺杆;3 调节螺母;4 转动手柄 1 套管;2 插管;3 调节螺管;4 插销3.1.6 分 段 式 支 撑 杆 由 套 管、可 调 螺 管、插 管 和 插 销 等 配 件 组 成(图 3.1.6)。3.1.7 上 连 接 码、下 连 接 码 均 由 面 板、耳 板 和 螺 栓 组 成(图 3.1.7)。(a)上连接码(b)下连接码图 3.1.7 连 接 码1 螺栓;2 耳板;3 面板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8
30、3.2 材 料 要 求3.2.1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 的 主 要 构 配 件 除 有 特 殊 要 求 外,其 材 质 应 符 合 表 3.2.1 的 规 定。表 3.2.1 独 立 钢 支 柱 的 主 要 构 配 件 材 质名称 插管 套管 调节螺管 调节螺母 插销 底座 支撑头 三脚架材质 Q 2 3 5 B 或 Q 3 5 5 Q 2 3 5 B 或 Q 3 5 5 Q 3 5 5 无缝钢管 Z G 2 7 0-5 0 0镀锌热轧光圆钢筋 H P B 3 0 0Q 2 3 5 B Q 2 3 5 B Q 2 3 5 B3.2.2 插 管 规 格 宜 为 4 8 3.2,套
31、管 规 格 宜 为 6 0 2.5,常 用 插 管、套 管 的 外 径 及 壁 厚 允 许 偏 差 应 符合 表 3.2.2 的 规 定。插 管、套 管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直 缝 电 焊 钢 管 G B/T 1 3 7 9 3、低 压 流 体 输 送 用焊 接 钢 管 G B/T 3 0 9 1 中 的 Q 2 3 5 B 或 Q 3 5 5 级 普 通 钢 管 的 要 求,其 材 质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结 构 钢 G B/T 7 0 0 或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 构 钢 G B/T 1 5 9 1 的 规 定。表 3.2.2 常 用 套
32、 管、插 管 外 径 及 壁 厚 允 许 偏 差外径(m m)壁厚(m m)插管Q 2 3 5 B 4 8 0.5 3.2+0.1-0.2Q 3 5 5 4 8 0.5 2.5+0.1-0.2套管Q 2 3 5 B 6 0 1.0 3.2+0.1-0.2Q 3 5 5 6 0 1.0 2.5+0.1-0.23.2.3 支 撑 头 宜 采 用 Q 2 3 5 B 的 钢 板 制 作,其 材 质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 构 钢 G B/T 7 0 0 的规 定。板 材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6 m m。3.2.4 底 座 宜 采 用 Q 2 3 5 B 的 钢 板
33、 热 冲 压 整 体 成 型,其 材 质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 构 钢 G B/T7 0 0 的 规 定。底 座 尺 寸 宜 为 1 5 0 m m 1 5 0 m m,板 材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6 m m。3.2.5 调 节 螺 管 宜 采 用 6 0 m m 4 m m 的 钢 管 制 作,应 采 用 Q 3 5 5 无 缝 钢 管,其 质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结 构 用 无 缝 钢 管 G B/T 8 1 6 2 的 规 定。调 节 螺 管 的 可 调 螺 纹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2 1 0 m m,孔 槽 宽 度 不 应
34、小 于1 6 m m,长 度 宜 为 1 3 0 m m,槽 孔 应 上 下 对 称 布 置。3.2.6 插 销 应 采 用 镀 锌 热 轧 光 圆 钢 筋,其 材 料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规 范 钢 筋 混 凝 土 用 钢 第 1 部 分:热轧 光 圆 钢 筋 G B 1 4 9 9.1 中 的 H P B 3 0 0 热 轧 光 圆 钢 筋 的 相 关 规 定。插 销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1 4 m m。销 孔 直 径宜 比 插 销 直 径 大 2 m m、间 距 宜 为 1 2 5 m m,销 孔 应 对 称 设 置。3.2.7 调 节 螺 母 应 采 用 铸 钢 制
35、 造,其 材 料 机 械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一 般 工 程 用 铸 造 碳 钢 件 G B1 1 3 5 2 中 Z G 2 7 0-5 0 0 的 规 定。调 节 螺 母 与 可 调 螺 管 啮 合 长 度 不 得 少 于 6 扣,调 节 螺 母 高 度 应 不 小 于 4 0 m m,厚 度 应 不 小 于 1 0 m m。3.2.8 楞 梁 宜 采 用 木 材 或 铝 合 金 材 质 的 工 字 梁。采 用 木 材 时,木 材 材 质 标 准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木 结构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0 5 的 规 定;采 用 铝 合 金
36、 型 材 时,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铝 及 铝 合 金 型 材 Y B 1 7 0 3的 规 定。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93.2.9 水 平 杆 宜 采 用 普 通 焊 接 钢 管,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直 缝 电 焊 钢 管 G B/T 1 3 7 9 3 的 要 求。3.2.1 0 三 脚 架 宜 采 用 普 通 焊 接 钢 管 制 作,钢 管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直 缝 电 焊 钢 管 G B/T 1 3 7 9 3 的 要求。3.2.1 1 斜 支 撑 系 统 的 主 要 构 配 件 除 有 特 殊 要 求
37、 外,其 材 质 应 符 合 表 3.2.1(a)和 表 3.2.1(b)的 规 定。表 3.2.1 1(a)整 体 式 斜 支 撑 的 主 要 构 配 件 材 质名称 支撑杆 调节螺母 调节螺杆连接码面板、耳板螺栓 转动手柄材质 Q 2 3 5 B 或 Q 3 5 5 Q 3 5 5 无缝钢管 Q 2 3 5 B 或 Q 3 5 5 Q 2 3 5 B 或 Q 3 5 5 4.6 级普通螺栓 H P B 3 0 0表 3.2.1 1(b)分 段 式 斜 支 撑 的 主 要 构 配 件 材 质名称 插管 套管 调节螺管 可调螺母连接码面板、耳板螺栓 插销材质Q 2 3 5 B 或Q 3 5 5
38、Q 2 3 5 B 或Q 3 5 5Q 3 5 5 无缝钢管Z G 2 7 0-5 0 0Q 2 3 5 B 或Q 3 5 54.6 级普通螺栓 H P B 3 0 03.2.1 2 整 体 式 斜 支 撑 的 支 撑 杆 应 采 用 不 小 于 4 8 m m 3.5 m m 的 钢 管,材 料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直 缝电 焊 钢 管 G B/T 1 3 7 9 3、低 压 流 体 输 送 用 焊 接 钢 管 G B/T 3 0 9 1 中 的 Q 2 3 5 B 或 Q 3 5 5 级 普 通 钢 管 的 要 求,其 材 料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39、 素 结 构 钢 G B/T 7 0 0 或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 构 钢 G B/T 1 5 9 1 的 规 定。支 撑 杆 外 径 及 壁 厚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表3.2.2 的 规 定。3.2.1 3 整 体 式 斜 支 撑 调 节 螺 母 宜 采 用 4 8 m m 5 m m 的 钢 管 制 作,应 采 用 Q 3 5 5 级 无 缝 钢 管,质 量 应 符 合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结 构 用 无 缝 钢 管 G B/T 7 0 0 的 规 定,长 度 不 应 小 于 5 0 m m。3.2.1 4 调 节 螺 母、调 节 螺 杆 的 直 径 与 螺 距 应 符 合
40、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梯 形 螺 纹 第 2 部 分:直 径 与 螺 距 系 列 G B/T 5 7 9 6.2 和 梯 形 螺 纹 第 3 部 分:基 本 尺 寸 G B/T 5 7 9 6.3 的 规 定。3.2.1 5 连 接 码 面 板、耳 板 应 宜 采 用 Q 2 3 5 B 钢 板 制 作,其 材 质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 构 钢 G B/T 7 0 0 或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 构 钢 G B/T 1 5 9 1 的 规 定。上 连 接 码 面 板 尺 寸 不 应 小 于 1 0 0 m m 8 0 m m,下 连接 码 面 板 尺
41、寸 不 应 小 于 2 5 0 m m 1 0 0 m m,板 材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6 m m。3.2.1 6 转 动 手 柄 应 采 用 热 轧 光 圆 钢 筋,其 材 料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规 范 钢 筋 混 凝 凝 土 用 钢 第 1 部 分:热 轧 光 圆 钢 筋 G B 1 4 9 9.1 中 的 H P B 3 0 0 热 轧 光 圆 钢 筋 的 相 关 规 定。手 柄 直 径 宜 为 1 4 m m.3.2.1 7 螺 栓 应 采 用 不 小 于 4.6 级 M 1 4 的 普 通 螺 栓,螺 栓 的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六 角
42、头 螺 栓 G B/T5 7 8 2 的 相 关 规 定。3.2.1 8 分 段 式 斜 支 撑 的 套 管、插 管、调 节 螺 管、插 销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3.2.1 3.2.6 的 规 定。3.3 质 量 要 求3.3.1 生 产 厂 家 应 对 构 配 件 外 观 和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进 行 质 量 检 查,并 应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检 测 资 质 的 机 构 对 构配 件 进 行 力 学 性 能 试 验。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103.3.2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斜 支 撑 系 统 构 配 件 抽 样 检 验 方
43、法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应 按 照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计 数 抽 样 检 验 程 序 第 1 部 分:按 接 收 质 量 限(A Q L)检 索 的 逐 批 检 验 抽 样计 划 G B/T 2 8 2 8.1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随 机 抽 样;2 构 配 件 外 观 质 量、允 许 偏 差 应 按 批 进 行 抽 样 检 验,每 批 不 大 于 5 0 0 件,样 本 由 检 测 人 员 于 生 产 线或 成 品 库 随 机 抽 取,抽 取 的 样 本 个 数 为 2 0 件;3 独 立 钢 支 柱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应 从 外 观 质 量、允 许 偏 差
44、抽 检 合 格 的 产 品 中 抽 取 3 件 做 刃 形 支 承 和 平 面支 承 的 荷 载 试 验。3.3.3 构 配 件 外 观 质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1 插 管、套 管 应 光 滑、无 裂 纹、无 锈 蚀、无 分 层 等,不 得 采 用 横 断 面 接 长 的 钢 管;2 插 管、套 管 钢 管 应 平 直,两 端 应 平 整,不 得 有 斜 口、毛 刺;3 各 焊 缝 应 饱 满,焊 渣 应 清 除 干 净,不 得 有 未 焊 透、夹 渣、咬 肉、裂 纹 等 缺 陷;4 构 配 件 防 锈 漆 涂 层 应 均 匀,附 着 应 牢 固,油 漆 不 得 漏、皱、脱、淌;5
45、 表 面 镀 锌 的 构 配 件,镀 锌 层 应 均 匀 一 致;6 主 要 构 配 件 上 应 有 不 易 磨 损 的 标 识。3.3.4 独 立 钢 支 撑 系 统、斜 支 撑 系 统 构 配 件 的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应 符 合 附 录 B 和 附 录 C 的 规 定。3.3.5 独 立 钢 支 柱 的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应 符 合 相 关 规 定。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应 重 新 进 行 力 学 性 能 试 验:1 构 配 件 新 产 品 定 型 鉴 定 时;2 构 配 件 的 设 计、材 料、工 艺、生 产 设 备、管 理 等 方 面 有 较 大 改 变;3 构
46、 配 件 转 厂 生 产 或 产 品 停 产 一 年 以 上 恢 复 生 产;4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要 求 进 行 型 式 检 验 时。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114 荷 载4.1 荷 载 分 类4.1.1 作 用 于 临 时 支 撑 系 统 上 的 荷 载 可 分 为 永 久 荷 载 与 可 变 荷 载。4.1.2 水 平 预 制 构 件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 上 的 永 久 荷 载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1 预 制 混 凝 土 梁、板 自 重(1G):包 括 叠 合 板、叠 合 梁 预 制 部 分 的 自 重;2 新 浇
47、筑 混 凝 土 自 重(2G):包 括 作 用 在 预 制 梁、板 构 件 上 的 新 浇 筑 混 凝 土 和 钢 筋 自 重;3 独 立 钢 支 撑 自 重(3G):包 括 独 立 钢 支 柱、楞 梁、水 平 杆 或 三 脚 架 等 构 配 件 的 自 重。4.1.3 竖 向 构 件 斜 支 撑 上 的 永 久 荷 载 为 竖 向 预 制 混 凝 土 部 件(柱、剪 力 墙)自 重(4G)。4.1.4 水 平 预 制 构 件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 的 可 变 荷 载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1 施 工 荷 载(1Q):包 括 作 用 在 预 制 混 凝 土 梁、板 上 的
48、施 工 作 业 人 员、施 工 设 备 和 工 具、超 过浇 筑 构 件 厚 度 的 混 凝 土 堆 放 荷 载;2 附 加 水 平 荷 载(2Q):包 括 作 用 在 支 撑 顶 部 的 泵 送 混 凝 土、倾 倒 混 凝 土 等 未 预 见 因 素 产 生 的 水平 荷 载;3 风 荷 载(3Q)。4.1.5 竖 向 预 制 构 件 斜 支 撑 的 可 变 荷 载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1 风 荷 载(3Q);2 附 加 水 平 荷 载(4Q):包 括 作 用 在 竖 向 预 制 构 件 顶 部 的 水 平 预 制 构 件 安 装 以 及 未 预 见 因 素 产 生的 水 平 荷 载
49、。4.2 荷 载 标 准 值4.2.1 永 久 荷 载 标 准 值 取 值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新 浇 筑 混 凝 土 自 重 标 准 值:对 普 通 梁 钢 筋 混 凝 土 可 采 用 2 5.5 k N/m3,对 普 通 板 钢 筋 混 凝 土 可 采 用2 5.1 k N/m3,对 特 殊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单 独 确 定;2 预 制 混 凝 土 梁、板、柱、剪 力 墙 自 重 标 准 值:预 制 混 凝 土 梁、板、柱、剪 力 墙 自 重 标 准 值 应 按 实际 计 算,对 6 0 m m 厚 的 桁 架 钢 筋 混 凝 土 叠 合
50、板 预 制 底 板 取 1.5 k N/m2;3 独 立 钢 支 柱 支 撑 系 统 自 重 标 准 值:可 根 据 独 立 钢 支 柱、楞 梁、水 平 杆 或 三 脚 架 实 际 自 重,并 结 合设 计 图 纸 进 行 计 算,独 立 钢 支 柱 自 重 也 可 参 照 附 录 A 采 用。4.2.2 可 变 荷 载 标 准 值 取 值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D B 2 1 0 1/T 0 0 5 1 2 0 2 2121 作 用 在 水 平 预 制 构 件 的 施 工 活 荷 载 标 准 值1kQ:可 按 实 际 情 况 计 算,正 常 情 况 取 2.5 k N/m2;2 附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