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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101 T0048—202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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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101 T0048—202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1、I C S 9 1.0 4 0.3 0C C S P 3 3D B 21 01沈 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D e s i g n s t a n d a r d f o r e n e r g y e f f i c i e n c y o f u l t r a-l o w r e s i d e n t i a l b u i l d i n g s2 0 2 2-0 4-2 9 发 布2 0 2 2-0 5-2 9 实 施沈 阳 市 城 乡 建 设 局沈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2、管 理 局发 布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I前 言为 推 进 沈 阳 市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的 发 展,规 范 和 指 导 超 低 能 耗 建 筑 的 设 计 与 评 价,沈 阳市 城 乡 建 设 局 组 织 沈 阳 市 绿 色 建 筑 协 会 等 相 关 科 研 设 计 单 位,经 广 泛 调 查 研 究,参 考 国 内 外超 低 能 耗 建 筑 设 计,反 复 论 证 居 住 建 筑 可 适 用 的 超 低 能 耗 建 筑 节 能 技 术,并 在 多 次 征 求 意 见的 基 础 上,制 定 本 文 件。本 文 件 主 要 内 容 有:总 则;

    3、术 语;基 本 规 定 及 技 术 指 标;建 筑 设 计;供 暖、通 风 与 空 调系 统 设 计;电 气 系 统 设 计;能 效 指 标 计 算 及 相 关 附 录。本 文 件 由 沈 阳 市 城 乡 建 设 局 提 出 并 归 口,同 时 负 责 标 准 的 宣 贯、监 督 实 施 等 工 作,由 沈阳 市 绿 色 建 筑 协 会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本 文 件 发 布 实 施 后,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如 有 问 题 和 意 见 建 议,均 可 以 通 过 来 电、来 函 等 方式 进 行 反 馈,我 们 将 及 时 答 复 并 认 真 处 理,根 据 实

    4、 施 情 况 依 法 进 行 评 估 及 复 审。文 件 归 口 部 门 联 系 电 话:0 2 4-2 2 5 6 5 0 2 0;联 系 地 址:沈 阳 市 沈 河 区 北 站 路 1 3 8 号。文 件 起 草 单 位 联 系 电 话:0 2 4-2 3 3 8 9 6 1 2;联 系 地 址:沈 阳 市 和 平 区 和 平 南 大 街 8 4 号。主 编 单 位:沈 阳 市 绿 色 建 筑 协 会参 编 单 位:辽 宁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中 国 建 筑 东 北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辽 宁 省 建 设 科 学 研 究 院 有 限 责 任

    5、公 司沈 阳 市 给 排 水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辽 宁 泰 丰 科 技 建 设 有 限 公 司赤 峰 宏 基 建 筑(集 团)有 限 公 司辽 宁 众 一 节 能 科 技(集 团)有 限 公 司沈 阳 理 工 大 学主 要 起 草 人:杨 德 福 曹 辉 林 競 张 成 琦 杨 宜 儒 王 蕾 蕾 姜 雷 张 岩 赵 宏 伟 裴 侃安 静 郑 襄 勤 冀 红 斌 王 庆 辉 赵 佳 佳 郝 建 军 韩 洋 张 寒 朱 宝 旭叶 长 森 李 萌 刘 欣 刘 长 红 李 少 朋 王 英 睿 王 晓 东 石 慧 赵 荥 棵 刘 昕王 继 承 叶 姝 颖 周 丽 芳 温 德 军

    6、 王 朝 帅 王 颖 蕊 潘 磊主 要 审 查 人:任 志 生 宋 波 张 九 红 张 晓 明 戈 玉 民 谷 卫 东 王 磊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I I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33 基 本 规 定 及 技 术 指 标.43.1 一 般 规 定.43.2 室 内 外 计 算 参 数.43.3 建 筑 能 效 指 标.43.4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限 值.53.5 能 源 设 备 指 标.64 建 筑 设 计.84.1 一 般 规 定.84.2 热 工 设 计.84.3 气 密 性 设 计.94.4 热 桥 处 理.94.5 采 光 与 遮

    7、 阳 设 计.1 15 供 暖、通 风 与 空 调 系 统 设 计.1 25.1 一 般 规 定.1 25.2 新 风 热 回 收 及 通 风 系 统.1 25.3 供 暖、空 调 系 统.1 46 电 气 系 统 设 计.1 56.1 一 般 规 定.1 56.2 供 配 电 系 统.1 56.2 照 明 系 统.1 56.2 电 能 监 测 与 计 量.1 57 能 效 指 标 计 算.1 67.1 一 般 规 定.1 67.2 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计 算.1 8附 录 A 各 种 能 源 折 标 准 煤 的 参 考 系 数(规 范 性).2 0附 录 B 围 护 结 构 保 温

    8、及 构 造 做 法(规 范 性).2 1附 录 C 外 窗 规 格 及 热 工 性 能(规 范 性).2 3附 录 D 沈 阳 市 夏 季、冬 季 太 阳 高 度 角(资 料 性).2 6附 录 E 沈 阳 市 全 年 逐 时 计 算 温 度(资 料 性).2 7附 录 F 建 筑 面 积 和 建 筑 体 积 计 算 方 法(规 范 性).4 5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I I IC o n t e n t s1 G e n e r a l p r o v i s i o n s.12 T e r m s.33 B a s i c r e g u l a t i

    9、 o n s a n d t e c h n i c a l i n d i c a t o r s.43.1 G e n e r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43.2 I n d o o r a n d o u t d o o r c a l c u l a t i o n p a r a m e t e r s.43.3 B u i l d i n g E n e r g y C r i t e r i a.43.4 L i m i t s o f t h e r m a l p e r f o r m a n c e o f b u i l d i n g e

    10、 n v e l o p e.53.5 E n e r g y e q u i p m e n t i n d i c a t o r s.64 A r c h i t e c t u r a l.84.1 G e n e r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84.2 T h e r m a l d e s i g n.84.3 A i r t i g h t n e s s d e s i g n.94.4 t h e r m a l b r i d g e.94.5 D a y l i g h t a n d s h a d i n g d e s i g n.1

    11、15 H e a t i n g,v e n t i l a t i o n a n d a i r c o n d i t i o n i n g s y s t e m d e s i g n.1 25.1 G e n e r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1 25.2 F r e s h a i r h e a t r e c o v e r y a n d v e n t i l a t i o n s y s t e m.1 25.3 H e a t i n g,a i r-c o n d i t i o n i n g s y s t e m.1 46 E

    12、 l e c t r i c a l s y s t e m d e s i g n.1 56.1 G e n e r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1 56.2 P o w e r s u p p l y a n d d i s t r i b u t i o n s y s t e m.1 56.2 l i g h t i n g s y s t e m.1 56.2 E l e c t r i c e n e r g y m o n i t o r i n g a n d m e t e r i n g.1 57 E n e r g y e f f i c i

    13、e n c y i n d e x c a l c u l a t i o n.1 67.1 G e n e r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1 67.2 C o m p r e h e n s i v e v a l u e c a l c u l a t i o n o f b u i l d i n g e n e r g y c o n s u m p t i o n.1 8A p p e n d i x A R e f e r e n c e c o e f f i c i e n t o f v a r i o u s e n e r g y d i s

    14、 c o u n t s t a n d a r d c o a l(n o r m a t i v e).2 0A p p e n d i x B I n s u l a t i o n a n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a c t i c e s o f e n v e l o p e s t r u c t u r e s(n o r m a t i v e).2 1A p p e n d i x C E x t e r n a l W i n d o w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a n d T h e r m a l P e

    15、 r f o r m a n c e(n o r m a t i v e).2 3A p p e n d i x D S u n h e i g h t A n g l e o f S u m m e r a n d W i n t e r i n S h e n y a n g C i t y(i n f o r m a t i o n).2 6A p p e n d i x E S h e n y a n g c i t y a n n u a l h o u r l y c a l c u l a t i o n o f t e m p e r a t u r e(i n f o r m

    16、 a t i o n).2 7A p p e n d i x F C a l c u l a t i o n M e t h o d s o f B u i l d i n g A r e a a n d B u i l d i n g V o l u m e(n o r m a t i v e).4 5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11 总 则1.0.1 为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节 约 能 源、保 护 生 态 环 境,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法 律、法 规,落 实 碳 达峰、碳 中 和 决 策 部 署,提 高 能 源 资 源 利 用 效 率,推 动 可 再

    17、 生 能 源 利 用,大 幅 度 降 低 居 住 建 筑的 供 暖、制 冷 能 耗 及 建 筑 物 总 能 耗,显 著 改 善 居 住 建 筑 的 室 内 环 境,制 定 本 标 准。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沈 阳 市 新 建、改 建 和 扩 建 的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的 节 能 设 计。1.0.3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的 节 能 设 计,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辽 宁 省现 行 相 关 标 准 的 规 定。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22 术 语2.0.1 超 低 能 耗 居

    18、住 建 筑 u l t r a l o w e n e r g y r e s i d e n t i a l b u i l d i n g适 应 气 候 特 征 和 场 地 条 件,通 过 被 动 式 建 筑 设 计 最 大 幅 度 的 降 低 供 暖、空 调、照 明 需 求,通 过 主 动 技 术 措 施 最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能 源 设 备 与 系 统 效 率,充 分 利 用 可 再 生 能 源,以 最 少 的 能源 消 耗 提 供 舒 适 室 内 环 境,且 其 室 内 环 境 参 数 和 能 效 指 标 符 合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居 住 建 筑。2.0.2 一 次 能

    19、源 p r i m a r y e n e r g y在 自 然 界 中 以 原 有 形 式 存 在 的、未 经 加 工 转 换 的 能 量 资 源,又 称 天 然 能 源,如 原 煤、石油、天 然 气 等。2.0.3 一 次 能 源 系 数 p r i m a r y e n e r g y c o e f f i c i e n t将 某 种 能 源 换 算 成 一 次 能 源 时,考 虑 能 源 在 开 采、运 输 和 加 工 转 换 过 程 中 造 成 能 源 消 耗的 系 数。2.0.4 基 准 建 筑 r e f e r e n c e b u i l d i n g计 算 建 筑

    20、 本 体 节 能 率 和 建 筑 综 合 节 能 率 时 用 于 计 算 符 合 行 业 标 准 严 寒 和 寒 冷 地 区 居 住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J G J 2 6-2 0 1 8 相 关 要 求 的 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的 建 筑。2.0.5 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b u i l d i n g e n e r g y c o n s u m p t i o n在 设 定 计 算 条 件 下,单 位 面 积 的 年 供 暖、通 风、空 气 调 节、照 明、生 活 热 水、电 梯 等 终端 能 耗 量 与 可 再 生 能 源 系 统 发 电 量,利 用 能 源

    21、换 算 系 数,统 一 换 算 到 标 准 煤 当 量 后,两 者 的差 值。不 包 括 炊 事、家 电 和 插 座 等 受 个 体 用 户 行 为 影 响 较 大 的 能 源 系 统 消 耗。2.0.6 建 筑 综 合 节 能 率 b u i l d i n g e n e r g y s a v i n g r a t e设 计 建 筑 和 基 准 建 筑 的 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的 差 值 与 基 准 建 筑 的 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的 比 值。2.0.7 建 筑 本 体 节 能 率 b u i l d i n g e n e r g y i m p r o v e m

    22、e n t r a t e在 设 定 计 算 条 件 下,设 计 建 筑 不 包 括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量 的 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与 基 准 建 筑 的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的 差 值,与 基 准 建 筑 的 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的 比 值。2.0.8 供 暖 年 耗 热 量 a n n u a l h e a t i n g d e m a n d为 满 足 室 内 环 境 参 数 要 求,按 照 设 定 计 算 条 件,计 算 出 的 单 位 套 内 使 用 面 积 年 累 计 消 耗的、需 由 室 内 供 暖 设 备 供 给 的 热 量,单 位 为 k

    23、W h/(m2 a)。2.0.9 供 冷 年 耗 冷 量 a n n u a l c o o l i n g d e m a n d为 满 足 室 内 环 境 参 数 要 求,按 照 设 定 计 算 条 件,计 算 出 的 单 位 套 内 使 用 面 积 年 累 计 消 耗的、需 由 室 内 供 冷 设 备 供 给 的 冷 量,单 位 为 k W h/(m2 a)。2.0.1 0 建 筑 气 密 性 a i r t i g h t n e s s o f b u i l d i n g建 筑 物 在 封 闭 状 态 下 阻 止 空 气 渗 漏 的 能 力,表 征 建 筑 物 或 房 间 在 正

    24、 常 密 闭 情 况 下 的 无 组织 空 气 渗 透 量。通 常 采 用 压 差 实 验 检 测 建 筑 气 密 性,以 换 气 次 数 N 5 0,即 室 内 外 5 0 P a 压 差下 换 气 次 数 来 表 征 建 筑 气 密 性。2.0.1 1 气 密 层 a i r t i g h t n e s s l a y e r s围 护 结 构 内 阻 止 气 体 渗 漏 的 连 续 构 造 层。包 括 钢 筋 混 凝 土 墙 体、水 泥 砂 浆 抹 灰 层、气 密性 材 料、门、窗 等 部 件。2.0.1 2 气 密 性 材 料 a i r t i g h t n e s s m a

    25、 t e r i a l对 建 筑 外 围 护 结 构 的 缝 隙 进 行 密 封、防 止 空 气 渗 透 的 材 料2.0.1 3 防 水 透 气 材 料 a n t i-w a t e r a n d b r e a t h e f r e e l y m a t e r i a l对 建 筑 物 外 围 护 结 构 室 外 侧 的 缝 隙 进 行 密 封 的 防 水 及 透 出 水 蒸 气 的 材 料。2.0.1 4 太 阳 能 总 透 射 比(g)t o t a l s o l a r e n e r g y t r a n s m i t t a n c eD B 2 1 0 1/T

    26、 0 0 4 8 2 0 2 23太 阳 光 直 接 透 过 玻 璃 进 入 室 内 的 能 量 与 太 阳 光 被 玻 璃 吸 收 转 化 为 热 能 后 二 次 辐 射 进 入室 内 的 能 量 之 和 与 透 过 前 能 量 之 比,又 称 太 阳 能 得 热 系 数。2.0.1 5 可 见 光 透 射 比(T L)v i s i b l e l i g h t t r a n s m i t t a n c e在 可 见 光 范 围 内,透 过 玻 璃 的 光 通 量 与 投 射 在 玻 璃 上 的 光 通 量 之 比。2.0.1 6 低 辐 射 镀 膜 玻 璃 l o w e m i

    27、 s s i v i t y c o a t e d g l a s s对 4.5 2 5 m 的 远 红 外 线 有 较 高 反 射 比 的 镀 膜 玻 璃,也 称 L o w-E 玻 璃。2.0.1 7 玻 璃 暖 边 间 隔 条 t h e r m a l l y i m p r o v e d s p a c e r采 用 低 热 传 导 材 料 制 作,用 于 均 匀 支 撑 周 边 并 分 隔 形 成 干 燥 气 体 空 间 层 的 间 隔 条,其 综合 热 导 系 数(d)0.0 0 7 W/K。2.0.1 8 热(冷)回 收 率 r a t e o f h e a t(c o

    28、o l)r e c o v e r y通 风 换 气 时,通 过 新 风 换 气 装 置,新 鲜 空 气 由 室 外 进 入 到 室 内,污 浊 空 气 由 室 内 排 出 到室 外。从 室 内 排 出 空 气 中 所 获 得 的 用 于 加 热(制 冷)新 鲜 空 气 的 热(冷)量 与 不 进 行 热(冷)回 收 情 况 下 损 失 的 热(冷)量 之 比。2.0.1 9 太 阳 高 度 角 s o l a r e l e v a t i o n a n g l e某 地 太 阳 光 线 与 通 过 该 地 与 地 心 相 连 的 地 表 切 面 的 夹 角。2.0.2 0 太 阳 总 辐

    29、 射 t o t a l s o l a r r a d i a t i o n在 地 球 表 面 某 一 观 测 点 水 平 面 上 接 收 的 太 阳 直 射 辐 射 与 太 阳 散 射 辐 射 的 总 和。2.0.2 1 太 阳 直 射 辐 射 d i r e c t r a d i a t i o n以 平 行 光 线 的 形 式 直 接(不 包 括 经 由 大 气 散 射)投 射 到 地 面 上 的 太 阳 辐 射,其 值 取 决 于太 阳 高 度 角、大 气 透 明 度、天 气 情 况、海 拔 高 度 及 地 理 纬 度。2.0.2 2 太 阳 散 射 辐 射 s c a t t

    30、e r i n g r a d i a t i o n太 阳 辐 射 通 过 大 气 时,受 到 大 气 中 气 体、尘 埃、气 溶 胶 等 的 散 射 作 用,从 天 空 的 各 个 角度 到 达 地 表 的 一 部 分 太 阳 辐 射。2.0.2 3 结 构 性 热 桥 s t r u c t u r a l t h e r m a l b r i d g e由 于 梁、柱、板 等 结 构 构 件 穿 入 保 温 层 而 造 成 保 温 层 减 薄 或 不 连 续 所 形 成 的 热 桥。2.0.2 4 系 统 性 热 桥 s y s t e m a t i c t h e r m a l

    31、 b r i d g e在 外 墙 保 温 系 统 中,由 连 结 保 温 材 料 与 结 构 墙 的 锚 栓 等 所 形 成 的 热 桥。2.0.2 5 环 保 性 工 质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r e f r i g e r a n t具 有 良 好 的 热 力 学 性 能、物 理 化 学 性 能、安 全 性 能、具 有 对 自 然 环 境 无 害、不 破 坏 大 气臭 氧 层、减 小 温 室 效 应 等 良 好 的 环 境 保 护 特 性,在 空 调 设 备 内 进 行 循 环 的 工 作 介 质。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4

    32、3 基 本 规 定 及 技 术 指 标3.1 一 般 规 定3.1.1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的 规 划 和 设 计,应 充 分 利 用 场 地 的 自 然 资 源,建 筑 朝 向 宜 为 南 北向 或 接 近 南 北 向,建 筑 的 空 间 布 局 和 立 面 设 计 应 有 利 于 冬 季 日 照 和 夏 季 通 风。3.1.2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的 设 计 应 以 室 内 环 境 和 能 耗 指 标 为 约 束 性 指 标,围 护 结 构、能 源设 备 和 系 统 等 技 术 性 能 参 数 为 推 荐 性 指 标。3.1.3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应

    33、满 足 自 然 通 风 要 求,并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供 暖 通 风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7 3 6 的 相 关 规 定。3.1.4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应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光,建 筑 采 光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采 光 设计 标 准 G B 5 0 0 3 3 的 相 关 规 定。3.1.5 电 梯、水 泵、照 明、家 用 电 器 等 用 能 设 备,应 使 用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的 节 能 产品。3.1.6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应 合 理 利 用 可 再

    34、 生 能 源,遵 循 因 地 制 宜、多 能 互 补、综 合 利 用、安 全 可 靠、讲 求 效 益 的 原 则,选 择 适 宜 沈 阳 市 经 济 和 资 源 条 件 的 技 术 措 施。3.1.7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应 进 行 全 装 修,室 内 装 修 宜 简 洁,不 应 损 坏 建 筑 围 护 结 构 气 密 层和 影 响 气 流 组 织,并 宜 采 用 获 得 绿 色 建 材 标 识(或 认 证)的 材 料 与 部 品。3.2 室 内 外 计 算 参 数3.2.1 室 内 环 境 应 全 年 处 于 舒 适 状 态,主 要 房 间 室 内 环 境 参 数 应 按 表 3

    35、.2.1 确 定。表 3.2.1 超低 能耗居住 建筑室 内环境 参数室 内 环 境 参 数 冬 季 夏 季温 度()2 0 2 6相 对 湿 度(%)3 0 6 0新 风 量(m3/(h 人))3 0噪 声(d B(A))昼 间 4 0,夜 间 3 0围 护 结 构 非 透 明 部 分 内 表 面 温 差()3温 度 不 保 证 率(%)1 0注:1.冬季室内相对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2.不设置空调设施时,夏季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可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3.围护结构室内侧不应有结露现象。3.2.2 沈 阳 市 供 暖 期、制 冷 期 空 气 调 节 室 外 计 算 温 度

    36、,参 照 民 用 建 筑 供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节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7 3 6 取 值。3.3 建 筑 能 效 指 标3.3.1 建 筑 的 能 耗 指 标,应 采 用 一 次 能 源 计 算 量,并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综 合 能 耗 计 算 通 则 G B/T 2 5 8 9 的 规 定。各 种 能 源 折 标 准 煤 的 参 考 系 数 见 附 录 A。3.3.2 沈 阳 市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的 能 效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3.3.2 的 规 定。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5表 3.3.2 沈阳 市超低能

    37、 耗居住 建筑能 效指标建 筑 能 耗 综 合 值 6 5(k W h/(m2 a)或 8.0(k g c e/(m2 a)建 筑 本 体 性 能 指 标供 暖 年 耗 热 量(k W h/(m2 a)3 0供 冷 年 耗 冷 量(k W h/(m2 a)1 1建 筑 气 密 性(换 气 次 数 N 50)0.6注:1.建筑本 体性能指 标中的照 明、生活 热水、电 梯系统能 耗通过建筑 能耗综合 值进行约 束,不做 分项限值要求;2.本表适用于居住建筑中的住宅类建筑,面积的计算准则为套内使用面积;3.超低能耗建筑供冷年耗冷量计算方式为 3.5+2.0 W D H2 0+2.2 D D H2

    38、8;4.W D H2 0(W e t-b u l b d e g r e e h o u r s 2 0)为一年中室外湿球温度高于 2 0 时刻的湿球温度与 2 0 差值的逐时累计值(单位 k K h,千度小时),计算温度详见本标准附录 E;5.W D H2 8(W e t-b u l b d e g r e e h o u r s 2 0)为一年中室外干球温度高于 2 8 时刻的干球温度与 2 8 差值的逐时累计值(单位 k K h,千度小时),计算温度详见本标准附录 E;6.换气次数 N5 0为室内外压差5 0 P a 的条件下,每小时的换气次数。3.4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限

    39、 值3.4.1 居 住 建 筑 非 透 光 外 围 护 结 构 平 均 传 热 系 数 宜 按 表 3.4.1 选 取。表 3.4.1 居住 建筑非透 光外围 护结构 平均传热 系数围 护 结 构 部 位 传 热 系 数 K(W/(m2 K)屋 面 0.1 0 0.1 5外 墙 0.1 0 0.1 5地 面 及 外 挑 楼 板 0.1 5 0.3 0外 门 1.2 03.4.2 分 隔 供 暖 空 间 和 非 供 暖 空 间 的 非 透 光 围 护 结 构 平 均 传 热 系 数 宜 按 表 3.4.2 选 取。表 3.4.2 分隔 供暖空间 和非供 暖空间 的非透光 围护结 构平均传 热系数

    40、围 护 结 构 部 位 传 热 系 数 K(W/(m2 K)楼 板 0.2 0 0.3 0隔 墙 1.0 0 1.2 0户 门 1.3 03.4.3 居 住 建 筑 外 窗(包 括 透 光 幕 墙、外 门 透 光 部 分)热 工 性 能 参 数 宜 按 表 3.4.3 选 取。表 3.4.3 居住 建筑外窗(包括 透光幕 墙、外门 透光部 分)热工 性能参 数性 能 参 数传 热 系 数 K(W/(m2 K)1.0太 阳 得 热 系 数 S H G C冬 季 0.4 5夏 季 0.3 0注:1 太阳得热系数为包括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2 冬季以获得太阳辐射量为主,S H G C

    41、 值宜选择上限。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63.5 能 源 设 备 指 标3.5.1 当 采 用 分 散 式 房 间 空 气 调 节 器 作 为 冷 热 源 时,热 泵 型 房 间 空 气 调 节 器 全 年 能 源 消 耗效 率(A P F)应 不 小 于 表 3.5.1-1 的 规 定,单 冷 式 房 间 空 气 调 节 器 制 冷 季 节 能 源 消 耗 效 率(S E E R)应 不 小 于 表 3.5.1-2 的 规 定。表 3.5.1-1 热泵 型房间空 气调节 器 能效 等级指标 值额 定 制 冷 量(C C)W 年 能 源 消 耗 效 率(A P

    42、 F)C C 4 5 0 0 5.0 04 5 0 0 C C 7 1 0 0 4.5 07 1 0 0 C C 1 4 0 0 0 4.2 0表 3.5.1-2 单冷 式房间空 气调节 器 能效 等级指标 值3.5.2 当 采 用 户 式 燃 气 供 暖 热 水 炉 作 为 供 暖 热 源 时,其 热 效 率 应 符 合 表 3.5.2 的 规 定。表 3.5.2 户式 燃气供暖 热水炉 热效率类 型 热 效 率户 式 供 暖 热 水 炉 1 9 9%2 9 5%注:1 为供暖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热水状态为 5 0%的额定热负荷,供暖状态为 3 0%的额定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中的较大值

    43、,2 为较小值。3.5.3 当 采 用 空 气 源 热 泵 作 为 供 暖 热 源 时,机 组 性 能 系 数(C O P)应 符 合 表 3.5.3 的 规 定。表 3.5.3 空气 源热泵机 组性能 系数(C O P)类 型 低 环 境 温 度 名 义 工 况 下 的 机 组 性 能 系 数(C O P)热 风 型 2.0 0热 水 型 2.3 03.5.4 当 采 用 多 联 式 空 调(热 泵)机 组 时,在 名 义 制 冷 工 况 和 规 定 条 件 下 的 制 冷 综 合 性 能系 数 I P L V(C),或 机 组 能 源 效 率 等 级 指 标 A P F 可 按 下 表 3

    44、.5.4 选 用。表 3.5.4-1 制冷 综合性能 系数 I P L V(C)类 型 制 冷 综 合 性 能 系 数 I P L V(C)多 联 式 空 调(热 泵)6.0额 定 制 冷 量(C C)W 制 冷 季 节 能 源 消 耗 效 率(S E E R)C C 4 5 0 0 5.8 04 5 0 0 C C 7 1 0 0 5.5 07 1 0 0 C C 1 4 0 0 0 5.2 0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7表 3.5.4-2 机组 能源效率 等级指 标 A P F类 型 能 效 等 级(W h)/(W h)多 联 式 空 调(热 泵)4.53.

    45、5.5 当 采 用 燃 气 锅 炉 时,在 名 义 工 况 和 规 定 条 件 下,其 热 效 率 应 符 合 表 3.5.5 的 规 定。表 3.5.5 燃气 锅炉热效 率性 能 参 数锅 炉 额 定 蒸 发 量 D(t/h)/额 定 热 效 率 D(M W)D 2.0/Q 1.4 D 2.0/Q 1.4锅 炉 热 效 率 9 2%9 4%3.5.6 当 采 用 电 驱 动 的 蒸 汽 压 缩 循 环 冷 水(热 泵)机 组 时,在 名 义 制 冷 工 况 和 规 定 条 件 下的 性 能 系 数(C O P),或 机 组 综 合 部 分 负 荷 性 能 系 数 I P L V 可 按 表

    46、3.5.6 选 用。表 3.5.6-1 机组性 能系数(C O P)类 型 组 性 能 系 数(C O P)水 冷 式 6.0 0风 冷 或 蒸 发 冷 却 3.4 0表 3.5.6-2 综合 部分负荷 性能系 数 I P L V类 型 综 合 部 分 负 荷 性 能 系 数 I P L V水 冷 式 7.5 0风 冷 或 蒸 发 冷 却 4.0 0D B 2 1 0 1/T 0 0 4 8 2 0 2 284 建 筑 设 计4.1 一 般 规 定4.1.1 建 筑 群 的 总 体 规 划 应 有 利 于 营 造 适 宜 的 微 气 候。通 过 优 化 建 筑 空 间 布 局,合 理 选 择和

    47、 利 用 景 观、生 态 绿 化 等 措 施,夏 季 增 强 自 然 通 风、减 少 热 岛 效 应,冬 季 增 加 日 照,避 免 冷风 对 建 筑 的 影 响。建 筑 的 主 朝 向 宜 为 南 北 朝 向,主 入 口 宜 避 开 冬 季 主 导 风 向。4.1.2 应 依 据 沈 阳 市 气 候 特 征,进 行 建 筑 平 面 总 体 布 局、朝 向、采 光 通 风、室 内 空 间 布 局等 设 计。根 据 建 筑 功 能 和 环 境 资 源 条 件,以 气 候 环 境 适 应 性 为 原 则,以 降 低 建 筑 供 暖 年 耗 热量 和 供 冷 年 耗 冷 量 为 目 标,充 分 利

    48、用 天 然 采 光、自 然 通 风,结 合 围 护 结 构 保 温 隔 热 和 遮 阳 措施 等 被 动 式 建 筑 设 计 手 段,降 低 建 筑 的 用 能 需 求。4.1.3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造 型 宜 规 整 紧 凑,避 免 凹 凸 变 化 和 装 饰 性 构 件。屋 面 天 窗 与 该 房间 面 积 的 比 例 不 宜 大 于 0.1,体 型 系 数 限 值 不 宜 大 于 表 4.1.3 中 规 定 的 限 值。表 4.1.3 体型 系数限值建 筑 层 数 3 层(4 8)层 9 层0.5 0 0.3 0 0.2 84.1.4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窗 墙

    49、 面 积 比 应 通 过 性 能 化 设 计 方 法 经 优 化 分 析 计 算 确 定,既 要 从全 年 气 候 特 点 出 发 考 虑 窗 墙 面 积 比 对 建 筑 供 暖 供 冷 需 求 的 影 响,同 时 应 兼 顾 开 窗 面 积 对 自 然通 风 和 采 光 效 果 的 综 合 影 响。4.1.5 建 筑 的 空 间 组 织 和 门 窗 洞 口 的 设 置 应 有 利 于 自 然 通 风,减 小 自 然 通 风 的 阻 力,并 有利 于 组 织 穿 堂 风,实 现 过 渡 季 和 夏 季 利 用 自 然 通 风 带 走 室 内 余 热。4.1.6 超 低 能 耗 居 住 建 筑

    50、应 具 有 良 好 的 隔 声 性 能。建 筑 设 计 时,宜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1 1 8 对 主 要 房 间 隔 声 性 能 进 行 计 算,达 到 本 标 准 相 关 技 术 指 标 的要 求。4.1.7 建 筑 设 计 宜 采 用 建 筑 光 伏 一 体 化 系 统。4.2 热 工 设 计4.2.1 围 护 结 构 保 温 性 能 的 确 定 应 以 满 足 本 规 范 的 能 耗 指 标 为 目 标,遵 循 个 性 能 化 设 计 原则,通 过 能 耗 模 拟 计 算 优 化 分 析 后 确 定。宜 采 用 保 温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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