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2 0.0 1C C S B 0 51410山 西 省 临 汾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园 林 绿 化 管 养 规 范S t a n d a r d f o r l a n d s c a p e m a i n t e n a n c e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2 0 2 2-8-1 5 发 布 2 0 2 2-1 1-1 5 实 施临 汾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2、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规 定.25 植 物 养 护.26 绿 地 管 理.57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分 级 及 质 量 要 求.6附 录 A(规 范 性)植 物 养 护 质 量 等 级 表.7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临 汾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监 督 实 施。本 文 件 由 临 汾 市 园 林 绿 化 标 准 化 技
3、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临 汾 市 园 林 事 业 发 展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郑 明 琴、李 鹏、霍 琛 琛。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1园 林 绿 化 管 养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城 市 园 林 绿 化 的 基 本 规 定、植 物 养 护、绿 地 管 理 和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分 级 及 质 量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临 汾 市 城 市 公 共 绿 地、道 路 绿 地、街 旁 游 园、各 类 公 园 的 管 理 和 养 护。风 景 绿 地、防护 林 地、生 产 绿 地、单
4、 位 附 属 绿 地 和 居 住 区 绿 地 的 管 理 和 养 护 可 以 参 照 执 行。本 文 件 不 适 用 于 古 树 名 木 的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7 2 1 7 公 共 厕 所 卫 生 规 范G B/T 1 8 9
5、2 1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景 观 环 境 用 水 水 质C J J/T 9 1-2 0 1 7 风 景 园 林 基 本 术 语 标 准C J J/T 2 8 7-2 0 1 8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标 准D B J 0 4/T 2 6 2-2 0 1 6 城 市 道 路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城 市 绿 地城 市 中 以 植 被 为 主 要 形 态 且 具 有 一 定 功 能 和 用 途 的 一 类 用 地。【来 源:C J J/T 9 1-2 0 1 7,2.0.6】3.2园 林 绿 化
6、 养 护 管 理对 绿 地 内 植 物 采 取 的 整 形 修 剪、松 土 除 草、灌 溉 与 排 水、施 肥、有 害 生 物 防 治、改 植 与 补 植、绿 地防 护 等 技 术 措 施 及 相 应 管 理 工 作。【来 源:C J J/T 2 8 7-2 0 1 8,2.0.1】3.3附 属 设 施绿 地 中 游 憩、照 明、标 识 牌、围 栏、卫 生、给 排 水 等 各 类 设 施。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2【来 源:C J J/T 2 8 7-2 0 1 8,2.0.2】3.4整 形 修 剪用 剪、锯、疏、捆、绑、扎 等 手 段,使 树 木 长 成 特 定
7、 形 状 的 技 术 措 施。【来 源:C J J/T 2 8 7-2 0 1 8,2.0.5】3.5病 虫 害 防 治对 各 种 园 林 植 物 病 害、虫 害 进 行 预 防 和 治 疗 的 过 程。【来 源:D B J 0 4/T 2 6 2-2 0 1 6,2.0.1 8】4 基 本 规 定4.1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包 括 植 物 养 护、绿 地 管 理。4.2 植 物 养 护 工 作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整 形 修 剪、灌 溉 与 排 水、施 肥、有 害 生 物 防 治、改 植 与 补 植 及 绿 地防 护 等。4.3 绿 地 管 理 工 作 的 主 要 内 容
8、 包 括 绿 地 清 理 与 保 洁、附 属 设 施 及 构 筑 物 管 理、景 观 水 体 管 理、安 全 管理 等。4.4 园 林 植 物 按 照 其 生 态 类 型、园 林 应 用 等 应 分 为 乔 木、灌 木、花 卉、草 坪、地 被、水 生 植 物、竹 类等。4.5 根 据 临 汾 市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水 平,将 绿 地 养 护 质 量 分 为 三 个 等 级。5 植 物 养 护5.1 一 般 规 定5.1.1 植 物 养 护 中 的 植 物 类 型 应 分 为 乔 木、灌 木、花 卉、草 坪、地 被、水 生 植 物、竹 类 等。5.1.2 各 植 物 类 型 在 养
9、 护 中 涉 及 的 技 术 措 施 应 包 括 整 形 修 剪、灌 溉 与 排 水、施 肥、有 害 生 物 防 治、松土 除 草、改 植 与 补 植、植 物 防 护。5.2 整 形 修 剪5.2.1 整 形 修 剪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植 物 整 形 修 剪 应 依 据 景 观 功 能 的 需 要 和 设 计 要 求,在 不 违 背 植 物 生 物 学 特 性、充 分 考 虑 植 物与 生 长 环 境 的 关 系,并 兼 顾 树 龄 及 生 长 势 强 弱 进 行 修 剪;b)应 遵 照 先 整 理、后 修 剪 的 程 序 进 行;c)造 型 树 木 的 修 剪 应 根 据 特
10、定 要 求,适 当 控 制 树 木 部 分 枝 干,按 照 景 观 要 求 把 树 木 剪 成 各 种 理想 形 态。5.2.2 科 学 选 择 修 剪 时 机。a)一 般 性 修 剪 可 根 据 植 物 的 习 性 随 时 进 行,更 新 修 剪 必 须 在 休 眠 期 进 行;b)常 绿 树 的 修 剪 应 避 开 春 季 和 夏 初 季 节;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3c)绿 篱、色 带 植 物 修 剪 宜 在 每 年 的 5 月 上 旬 和 8 月 下 旬 以 前 择 机 进 行;d)抗 寒 性 差、易 抽 条 的 树 种 宜 于 早 春 进 行;e)易 流
11、 胶 的 树 种 应 避 开 生 长 季 和 落 叶 后 伤 流 严 重 期。5.2.3 乔 木 修 剪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乔 木 修 剪 应 主 要 修 除 徒 长 枝、病 虫 枝、交 叉 枝、并 生 枝、下 垂 枝;b)有 中 央 主 干 的 树 种,应 注 意 保 护 中 央 主 干;c)造 型 树 应 按 预 定 的 形 状 逐 年 进 行 整 形 修 剪;d)针 叶 树 应 剪 除 基 部 垂 地 枝 条,依 生 长 情 况 可 根 据 需 要 逐 步 提 高 分 枝 点,并 保 护 主 尖 直 立 向 上生 长;e)行 道 树 的 修 剪 除 应 按 以 上 要 求
12、或 特 殊 景 观 设 计 要 求 操 作 外,还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同 一 路 段 的 同 一 品 种 的 行 道 树 树 型 和 分 枝 点 高 度 应 尽 量 保 持 一 致,树 高 宜 控 制 在 1 0 m 1 7 m 范 围 内,且 不 得 影 响 高 压 线、路 灯 和 交 通 指 示 牌;2)分 枝 点 高 度 最 低 标 准 为 3.2 m(普 通 公 交 车 高 度)。5.2.4 灌 木 类 修 剪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成 片 栽 植 的 灌 木 丛,应 修 剪 成 中 间 高 四 周 低 或 前 面 低 后 面 高 的 丛 形;b)单 株 灌 木
13、,应 保 持 内 高 外 低、自 然 丰 满 形 态;c)花 落 后 形 成 的 残 花、残 果,无 观 赏 价 值 时 宜 尽 早 剪 除;d)花 灌 木 修 剪 除 应 按 以 上 要 求 操 作 外,还 应 根 据 开 花 习 性 进 行 修 剪,并 注 意 保 护 和 培 养 开 花 枝条。5.2.5 绿 篱 及 色 带 修 剪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绿 篱 及 色 带 的 修 剪 应 轮 廓 清 晰,线 条 流 畅,基 部 丰 满,高 度 一 致,顶 面 平 整、侧 面 平 齐;绿 篱色 带 整 形 修 剪 每 年 宜 进 行 3 4 次;b)道 路 交 叉 口 及 分 车
14、 绿 化 带 中 的 绿 篱 的 修 剪 高 度 应 符 合 现 行 有 关 行 业 标 准 的 安 全 要 求。5.2.6 草 坪 的 修 剪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草 坪 不 应 延 伸 到 其 它 植 物 带 内,与 植 物 带 距 离 不 应 大 于 0.1 5 m;b)修 剪 次 数 应 根 据 草 坪 草 的 种 类、养 护 质 量 要 求、气 候 条 件、土 壤 肥 力 及 生 长 状 况 确 定,应 避免 在 正 午 阳 光 直 射 时 进 行;c)修 剪 前 草 坪 草 应 保 持 干 爽,阴 雨 天、病 害 流 行 期 不 宜 修 剪;d)修 剪 后 应 及 时
15、对 修 剪 草 坪 进 行 杀 菌 防 病 虫 害 处 理,有 病 害 的 草 坪 应 进 行 隔 离 修 剪。常 用 草 坪 植物 剪 留 高 度 应 符 合 表 1 的 要 求。表 1 临 汾 市 常 用 草 坪 植 物 的 剪 留 高 度草 种 剪 留 高 度(单 位:c m)全 光 照 树 荫 下高 羊 茅 4-6 5-6黑 麦 草 3-5 8-1 0早 熟 禾(3、4、5、9、1 0、1 1 月)4-5 8-1 0(6、7、8 月)8-1 0 8-1 05.2.7 花 卉 和 地 被 植 物 的 修 剪,视 植 物 的 生 长 习 性 及 时 剪 除 残 花 和 枯 黄 枝 叶,保
16、持 植 物 良 好 生 长 态 势,保 持 整 体 整 齐 或 有 规 律 变 化,开 花 繁 茂。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45.2.8 水 生 植 物 修 剪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生 长 期 阶 段 应 清 除 水 面 以 上 的 枯 黄 部 分,应 控 制 水 生 植 物 的 景 观 范 围,清 理 超 出 范 围 的 植 株及 叶 片;b)同 一 水 域 内 有 多 种 植 物 的,应 保 持 主 栽 种 优 势。5.2.9 竹 类 的 修 剪,应 及 时 清 除 枯 死 竹 干 和 枝 条,砍 除 病 竹 和 倒 伏 竹,笋 期 应 及 时 去
17、 除 弱 笋 和 超 出 景观 范 围 的 植 株,衰 弱、已 死 亡 和 已 开 花 的 竹 蔸 应 挖 除。5.3 松 土 除 草植 物 松 土 除 草 的 原 则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植 物 生 长 期 应 经 常 进 行 松 土,使 表 层 种 植 土 壤 保 持 疏 松,具 有 良 好 的 透 水、透 气 性;b)中 耕 松 土 时 不 得 伤 及 植 株 根 系,保 证 土 壤 的 通 风 透 气 性;c)除 杂 草 宜 结 合 松 土 进 行,生 长 季 节 要 不 间 断 地 进 行 中 耕 除 草,杂 草 应 除 小、除 早;d)在 具 野 趣 游 憩 地 段 可
18、 采 用 机 械 割 草,使 其 高 矮 一 致。5.4 灌 溉 与 排 水5.4.1 根 据 临 汾 气 候 特 点、土 壤 性 质 以 及 植 物 需 水 等 情 况,进 行 浇 灌 和 排 涝;灌 溉 水 量 应 以 植 物 无 萎蔫 现 象 的 含 水 量 为 标 准;不 应 使 用 含 有 融 雪 剂 的 积 雪 和 含 有 洗 涤 液 的 冲 洗 液 补 充 土 壤 水 分;夏 秋 高 温 季节,宜 在 1 1:0 0 之 前 或 1 6:0 0 之 后 避 开 高 温 时 段 进 行 浇 灌;冬 季 应 适 时 浇 灌 返 青 水 和 封 冻 水,并 浇 足浇 透。5.4.2 浅
19、 根 性 植 物 浇 水 时 应 避 免 冲 刷 植 物 根 系,开 花 植 物 浇 水 应 避 免 冲 刷 花 朵。5.4.3 雨 后 应 及 时 排 除 植 物 根 部 周 围 的 积 水,防 止 植 物 因 涝 至 死;绿 地 和 树 池 内 积 水 不 应 超 过 2 4 h;宿 根 花 卉 和 草 坪 种 植 地 积 水 不 应 超 过 1 2 h。5.5 施 肥5.5.1 应 根 据 植 物 生 长 需 要 进 行 施 肥,平 衡 土 壤 中 各 种 营 养 元 素,保 持 土 壤 肥 力 和 合 理 结 构;使 用 卫生、环 保、长 效 的 肥 料,以 有 机 肥 料 为 主,无
20、 机 肥 料 为 辅;不 宜 长 期 在 同 一 地 块 施 用 同 一 种 肥 料。5.5.2 每 年 宜 施 肥 至 少 1 次,春 秋 两 季 为 重 点 施 肥 时 期;观 花 木 本 植 物 应 分 别 在 花 芽 分 化 前 和 花 后 各 施肥 一 次;施 肥 后 应 进 行 一 次 灌 溉。5.6 病 虫 害 防 治5.6.1 按 照“预 防 为 主,科 学 防 控”的 原 则,做 到 安 全、及 时、有 效;宜 采 用 生 物 防 治 手 段,保 护 和利 用 天 敌;推 广 生 物 农 药。5.6.2 应 及 时 有 效 地 采 取 物 理 防 治 手 段,主 要 包 括
21、诱 杀、热 处 理、截 止 上 树、人 工 捕 捉、刷 除 虫 或 卵、刺 杀 蛀 干 害 虫、刮 除 病 斑 等 措 施,及 时 剪 除 病 虫 枝,妥 善 处 理 带 病 虫 的 落 叶、杂 草 等。5.6.3 采 用 化 学 防 治 时,应 选 择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农 药,不 同 药 剂 交 替 使 用,尽 量 采 取 兼 治,减 少 喷 药次 数。5.6.4 对 旱 涝、大 风 等 灾 害 所 致 生 理 性 病 害 应 及 时 进 行 防 治。5.7 改 植 与 补 植5.7.1 发 生 以 下 情 况 时 可 进 行 改 植 或 补 植:因 植 株 过 密 需 要 调
22、整;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5 影 响 安 全 的 植 株;自 然 死 亡 的 苗 木;与 周 围 环 境 不 协 调 的 苗 木;自 然 灾 害 或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苗 木 处 置;草 本 花 卉 在 失 去 观 赏 价 值 时 应 进 行 更 换。5.7.2 补 植 时,宜 选 用 与 原 有 种 类 一 致,规 格、树 形 相 近 的 苗 木。5.8 植 物 防 护5.8.1 加 强 对 乔 木 的 巡 护,因 自 然 灾 害 或 人 为 损 害 致 树 木 歪 斜 或 倒 伏 断 枝 时,应 立 即 处 理 并 疏 通 道 路;汛 期 或
23、大 风 来 临 前 应 对 浅 根 性、树 冠 庞 大 等 抗 风 能 力 弱 的 乔 木 进 行 加 固 或 修 剪,对 易 积 水 的 绿 地 及 时 采取 防 涝 措 施。5.8.2 寒 冷 天 气,应 对 易 受 低 温 侵 害 的 植 物 采 取 搭 设 风 障 等 防 寒 措 施;降 雪 后 应 及 时 清 除 针 叶 树 和 树冠 浓 密 的 乔 木、灌 木 上 的 大 量 积 雪。5.8.3 3 年 生 以 上 草 坪 应 根 据 生 长 状 况 打 孔,清 除 打 出 的 芯 土、草 根,并 撒 入 营 养 土 或 沙 粒;开 放 型草 坪 应 根 据 人 为 干 扰 的 程
24、 度 实 施 轮 流 封 闭 休 养 恢 复,保 持 正 常 长 势;杂 草 应 及 时 清 除,保 持 草 坪 纯 度;杂 草 过 多 又 无 法 除 去 时,或 草 坪 已 不 适 应 环 境 时,应 及 时 更 新 或 重 建,补 栽 目 的 草 种。6 绿 地 管 理6.1 一 般 规 定绿 地 管 理 分 为 植 物 种 植 调 整、绿 地 清 理 与 保 洁、附 属 设 施 管 理、景 观 水 体 管 理、技 术 档 案、安 全 保护 等。6.2 植 物 种 植 调 整6.2.1 绿 地 内 植 物 生 长 超 过 一 定 年 限,出 现 植 株 过 密、长 势 衰 弱、与 设 计
25、 效 果 不 符 等 情 况,应 进 行 调整。6.2.2 调 整 方 案 应 充 分 考 虑 立 地 条 件,根 据 绿 地 的 功 能 和 特 点,选 择 以 乡 土 植 物 为 核 心 的 植 物 种 类,营 造 适 宜 的 植 物 群 落。6.3 绿 地 清 理 与 保 洁6.3.1 绿 地 应 保 持 清 洁,做 到 无 垃 圾 杂 物,无 坑 洼、鼠 洞 和 蚊 蝇 滋 生 地 等;及 时 清 除 影 响 景 观 的 杂 物、干 枯 枝 叶、树 挂 等。6.3.2 收 集 的 垃 圾 杂 物 和 枯 枝 落 叶 应 及 时 清 运,不 应 随 意 焚 烧。6.4 附 属 设 施 管
26、 理6.4.1 绿 地 内 的 建 筑 及 构 筑 物 的 管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外 观 整 洁,构 件 和 各 项 设 施 完 好 无 损;室 内 陈 设 合 理,并 保 持 清 洁、完 好;b)公 共 厕 所 环 境 卫 生 要 求 应 符 合 G B/T 1 7 2 1 7 的 有 关 规 定。6.4.2 道 路、铺 装、假 山 叠 石 的 管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园 路、台 阶 等 平 整 无 凹 凸,无 积 水,铺 装 面 清 洁、防 滑,无 障 碍 设 施 完 好;b)假 山、叠 石 应 完 整、稳 固、安 全;D B 1 4 1 0/T 1 3
27、0 2 0 2 26c)不 适 于 攀 爬 的 叠 石 应 配 备 醒 目 提 示 标 识 和 防 护 设 备。6.4.3 电 器 及 照 明 设 施 的 管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各 类 管 线 设 施 应 保 持 完 整、安 全,定 期 检 测,并 保 持 运 转 正 常;b)广 播、监 控 及 照 明 设 施 应 保 持 清 洁、无 带 电 裸 露 部 位,功 能 运 转 正 常。6.4.4 给 水 排 水 设 施 的 管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应 保 持 管 道 畅 通、无 污 染;b)外 露 的 检 查 井、进 水 口、给 水 口、喷 灌 等 设 施 应
28、随 时 保 持 清 洁、完 整 无 损;c)冬 季 应 采 取 防 冻 裂 保 护 措 施;d)防 汛、消 防、防 火、应 急 避 险 等 设 备 应 保 持 完 好,满 足 功 能 要 求。6.4.5 座 椅、护 栏、花 箱、指 示 牌、垃 圾 箱 等 所 有 附 属 设 施 应 保 持 外 观 整 洁、构 建 完 整 无 损 坏;指 示牌 指 示 清 晰 明 显,破 损 修 补 或 更 换 及 时;垃 圾 箱 无 污 垢 陈 渍;箱 内 应 无 沉 积 垃 圾 无 蚊 蝇 滋 生。6.4.6 游 乐、健 身 设 施 运 行 正 常,设 立 明 显 的 操 作 规 程,使 用 与 管 理 要
29、 求 应 符 合 G B 8 4 0 8 的 有 关 规 定。6.5 景 观 水 体 管 理6.5.1 景 观 水 体 的 管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驳 岸、池 壁 应 确 保 安 全 稳 固,无 缺 损,整 洁 美 观;b)景 观 水 体 应 保 持 水 面 清 洁,水 位 正 常;c)水 景 设 施 及 水 系 循 环 设 施 应 保 持 完 好,运 行 正 常;d)安 全 提 示 应 确 保 标 志 明 显,位 置 合 理。6.5.2 景 观 环 境 用 水 为 再 生 水 时,水 质 应 符 合 G B/T 1 8 9 2 1-2 0 1 9 的 有 关 规 定。6.6
30、安 全 保 护6.6.1 公 园 绿 地 安 全 的 管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应 定 期 对 植 物 生 长 状 况、附 属 设 施、抗 震 减 灾 设 施、应 急 避 难 场 所 等 进 行 专 项 巡 视,及 时 发现 安 全 隐 患 并 消 除;对 于 有 安 全 要 求 的 设 施 应 在 明 显 位 置 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标 志。6.6.2 公 园、广 场 人 流 量 多 的 地 方 宜 安 装 监 控 设 施。7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分 级 及 质 量 要 求7.1 根 据 所 处 位 置 的 重 要 程 度,将 城 市 绿 化 的 养 护 管 理 分
31、 成 3 个 不 同 等 级。7.2 结 合 相 应 标 准 和 临 汾 本 地 实 际 情 况,将 主 要 街 道、街 旁 游 园、园 林 化 单 位(小 区)、重 要 观 光 地点 的 管 养 划 为 一 级 管 养;次 要 街 道、城 外 小 游 园、生 态 游 览 区、和 单 位 小 区 划 为 二 级 管 养;中 心 区 以 外的 道 路、防 护 林 地、风 景 林 地 等 的 管 养 划 为 三 级 管 养。7.3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分 级 质 量 应 符 合 附 录 A 的 要 求。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7A A附 录 A(规 范 性
32、)植 物 养 护 质 量 等 级 表表 A.1 树 木 养 护 质 量 等 级序号项目 质量要求一级 二级 三级1 整体效果(1)植物群落合理,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清晰饱满;(2)孤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3)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整齐、一致,分枝点高度一致,缺株2%,树干挺直;(4)绿篱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5)行道树无破坏情况,距离树干2 m 范围内无物料堆放、无有害物质;(1)植物群落结构基本合理,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完整;(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3)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基本整齐、无死树,缺株 5%,树干基本挺直;(4)绿
33、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5)行道树基本无破坏情况,距离树干2 m 范围内无物料堆放、无有害物质;(1)植物具有基本完整的外貌,有一定的群落结构;(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3)行道树无死树,缺株8%,树冠基本统一,树干基本挺直;(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5)距离树干2 m 范围内基本无物料堆放、无有害物质;2 生长势(1)枝叶生长茂盛,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彩色树种季相特征明显,无枯枝;(2)新栽植苗木2 年达到正常状态(1)枝叶生长正常,观花、观果(2)树种正常开花结果,无明显枯枝;(3)新栽植
34、苗木2 年基本达到正常状态(1)植株生长量和色泽基本正常,观花、观果树种基本正常开花结果,无大型枯枝(2)新栽植苗木能达到正常状态3 浇灌排水(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植株无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1)暴雨后1 d 内无积水;(2)植株失水或积水现象1 d-2 d内消除4 病虫害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体病株受害率 5%(3)根据当地物候编制病虫害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1)无明显的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 体 病 株 受 害 率 1 0%根据当地物候编制病虫害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1)无严重有害生
35、物危害状;(2)整 体 病 株 受 害 率 1 5%(3)根据当地物候编制病虫害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5 补植时限及成活率3 d9 8%7 d9 5%1 0 d9 0%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8表 A.2 花 卉 养 护 质 量 等 级序号项目 质量要求一级 二级 三级1 整体效果(1)缺株倒伏的花苗3%;(2)基本无枯叶、残花;(3)花坛、花带轮廓清晰、美观;(4)开花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且覆盖率9 0%(1)缺株倒伏的花苗7%;(2)枯叶、残花量5%;(3)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美观;(4)开花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且覆盖率8 0%(1)缺株倒伏的花苗1 0%;(
36、2)枯叶、残花量8%;(3)花坛、花带轮廓较清晰、美观;(4)开花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且覆盖率7 0%2 生长势(1)植株生长健壮;(2)茎秆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饱满;(3)花型美观,花色鲜艳,株高一致(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2)茎秆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3)株高一致(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2)茎秆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3)株高基本一致3 灌溉排水(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植株未出现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植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 病虫害情况(1)基本无有害
37、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5%(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8%(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1 0%5 杂草覆盖率2%5%1 0%6 补植时限及成活率3 d9 8%7 d9 5%1 0 d9 0%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9表 A.3 草 坪 养 护 质 量 等 级序号项目 质量要求一级 二级 三级1 整体效果(1)草坪平整,色泽鲜亮均一,生长季节不枯黄;(2)修剪整齐,草高不超过6 c m,草坪边缘线清晰,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枯、撕裂现象。(1)草坪平坦,色泽均一,生长季节基本不枯黄;(2)修剪基本整齐,草高不超过 6 c m;修
38、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基本无撕裂现象。(1)草坪平坦,生长季节草坪枯黄量不超过 2 0%;(2)基本能按时修剪,草高不超过 6 c m;修剪后无明显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2 生长势生长茂盛 生长良好 生长基本正常3浇灌排水(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草坪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草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1 d 内无积水;(2)草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 病虫害情况草坪病虫危害率3%草坪病虫危害率5%草坪病虫危害率7%5 补植时限及存活率3 d9 8%7 d9 5%2 0 d9 0%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1
39、 0表 A.4 地 被 养 护 质 量 等 级序号项目 质量要求一级 二级 三级1 整体效果(1)植株规格一致;(2)无死株,无明显坑洼、孔洞,群体景观效果好(1)植株规格基本一致;(2)基本无死株,无明显坑洼、孔洞,群体景观效果较好(1)群体景观效果较好2 生长势生长茂盛 生长良好 生长基本正常3 浇灌排水(1)木本地被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1 h 无积水;(2)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1)木本地被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 4 h 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木本地被暴雨后1 d 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6 h 无积水;(2)植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
40、 病虫害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1 0%;(3)无影响景观杂草(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1 5%;(3)基本无影响景观杂草(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2 0%;(3)无明显影响景观杂草5 覆盖率9 5%9 0%8 5%6 补植时限及成活率3 d9 8%7 d9 5%2 0 d9 0%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1 1表 A.5 水 生 植 物 养 护 质 量 等 级序号项目 质量要求一级 二级 三级1 整体效果景观效果美观,无残花败叶漂浮 景观效果明显,基本无残花败叶漂浮景观效果明显2 生长势(1)植株生长健壮;(2)叶色
41、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5%(1)植株生长良好;(2)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1 0%(1)植株生长基本正常;(2)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1 5%3 浇灌排水暴雨后1 d 内回复常水位 暴雨后1 d 内回复常水位 暴雨后2 d 内回复常水位4 病虫害情况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 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 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5 覆盖率9 5%9 0%8 56 补植时限及成活率3 d9 8%7 d9 5%1 0 d9 0%D B 1 4 1 0/T 1 3 0 2 0 2 21 2表 A.6 竹 类 养 护 质 量
42、等 级序号项目 质量要求一级 二级 三级1 整体效果(1)死竹、枯竹、破损竹3%;(2)有完整林相(1)死竹、枯竹、破损竹7%;(2)有完整的林相(1)死竹、枯竹、破损竹1 0%;(2)林相基本完整2 生长势(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健壮;(2)新、老竹生长比例适当;(3)竹鞭无裸露(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良好;(2)新、老竹生长比例基本适当;(3)竹鞭基本无裸露(1)植株生长良好;(2)竹鞭无明显裸露3 排灌(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 d 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2 d 内无积水;(2)植株失水萎蔫现象1 d-2 d 内消除4 病虫害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8%;(3)竹梢、竹秆受害率5%(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1 0%;(3)竹梢、竹秆受害率8%(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1 5%;(3)竹梢、竹秆受害率1 0%5 补植完成时间及成活率3 d9 8%7 d9 5%1 0 d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