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 1.1 4 0.3 0CCS C 0 11310廊 坊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3 1 0/T 2 6 9 2 0 2 2公 共 场 所 新 冠 疫 情 常 态 化 防 控 指 南2 0 2 2-0 7-0 8 发 布 2 0 2 2-0 8-0 8 实 施廊 坊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3 1 0/T 2 6 9 2 0 2 2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廊 坊 市 标 准 化 所 提
2、 出。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廊 坊 市 赢 创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廊 坊 市 标 准 化 所、廊 坊 市 广 阳 区 疾 病 预 防 控制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朱 学 海、刘 刚、庞 红 翠、吴 稳 芹、张 艳 莉、张 永 慧、郭 建 春。D B 1 3 1 0/T 2 6 9 2 0 2 21公 共 场 所 新 冠 疫 情 常 态 化 防 控 指 南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公 共 场 所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常 态 化 防 控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基 本 要 求、场 所 管 理、人 员 防 护 要求、重 点 场 所 防 控 要
3、 求 和 应 急 处 置。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商 场 和 超 市、农 集 贸 市 场、银 行、公 园、理 发 店、美 容 店、体 育 场(馆)、游 泳 场(馆)、展 览 馆、博 物 馆、美 术 馆、图 书 馆、候 车 室、公 共 交 通 工 具、影 剧 院、餐 饮 服 务 机 构、宾 馆、公 共 浴 室、游 艺 厅 和 网 吧 等 公 共 场 所,其 他 场 所 或 其 他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护 可 参 照 使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4、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3 7 4 8 7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规 范W S 6 9 6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期 间 办 公 场 所 和 公 共 场 所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卫 生 规 范W S/T 6 9 8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期 间 重 点 场 所 和 单 位 卫 生 防 护 指 南D B 1 3 1 0/T 2 5 3 2 0 2 1 餐 饮 公 勺 公 筷
5、配 置 与 使 用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公 共 场 所公 众 进 行 工 作、学 习、社 交、娱 乐、经 济、文 化、体 育、休 闲、旅 游 和 满 足 部 分 生 活 需 求 等 活 动 所使 用 的 公 用 建 筑、场 所 及 设 施。3.2分 流 措 施根 据 餐 饮 服 务 机 构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和 场 地 规 模,分 析 日 客 流 量 数 据,在 不 影 响 正 常 营 业 的 前 提 下,采取 的 合 理 的 经 营 方 式。注:如:隔桌就餐、外带打包等。4 基 本 要 求4.1 组 织 管 理4.1.1
6、 公 共 场 所 应 采 用 可 在 较 长 时 期 内 持 续 执 行 的 常 态 化 新 冠 肺 炎 防 控 策 略,建 立 新 冠 肺 炎 防 控 工 作责 任 制 度 和 协 调 机 制,明 确 该 场 所 新 冠 肺 炎 防 控 主 要 责 任 人。D B 1 3 1 0/T 2 6 9 2 0 2 224.1.2 公 共 场 所 应 按 照 疫 情 防 控 政 策 要 求 并 结 合 自 身 实 际,制 定 新 冠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预 案 并 进 行 演 练。4.1.3 公 共 场 所 应 为 从 业 人 员 提 供 防 护 用 品 及 相 关 培 训,建 立 从 业 人
7、员 健 康 监 测 制 度。4.2 物 资 保 障4.2.1 公 共 场 所 应 通 过 正 规 渠 道 选 用、采 购 质 量 合 格 的 防 护 及 清 洁 消 毒 用 品。4.2.2 公 共 场 所 应 配 备 充 足 的 清 洁 消 毒 用 品 用 于 从 业 人 员 和 流 动 人 员 使 用。4.2.3 防 疫 物 资 应 设 立 专 门 区 域 存 放 并 建 立 台 账,每 天 进 行 统 计、核 查。4.3 防 疫 宣 传4.3.1 公 共 场 所 应 每 日 关 注 国 内 各 地 疫 情 风 险 等 级,及 时 张 贴 通 知 公 告。4.3.2 在 公 共 场 所 出
8、入 口、过 道、卫 生 间 等 区 域 的 醒 目 位 置,应 张 贴 疫 情 防 控 标 志 标 语、挂 图 海 报、漫 画 图 文 等,也 可 通 过 视 频、广 播 的 形 式 宣 传 新 冠 疫 情 防 控 措 施。5 场 所 管 理5.1 环 境 要 求5.1.1 应 充 分 利 用 门 窗 进 行 自 然 通 风,加 强 室 内 新 鲜 空 气 流 通。5.1.2 使 用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的 公 共 场 所,空 调 通 风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必 须 按 照 W S 6 9 6 的 要 求 执 行。5.1.3 通 风 不 良、空 气 流 通 不 畅 的,应 在 合 理
9、位 置 增 加 通 风 设 备。5.1.4 公 共 场 所 宜 每 周 进 行 1 次 空 气 物 表 核 酸 检 测。5.2 出 入 管 理5.2.1 公 共 场 所 应 在 入 口 处 设 置 健 康 监 测 登 记 区,核 查 流 动 人 员“健 康 码”“行 程 码”的 实 时 状 态,对 不 能 出 示“健 康 码”“行 程 码”的 流 动 人 员 实 行 登 记 制 度,并 测 量 体 温。5.2.2 公 共 场 所 宜 在 入 口 处 设 置 清 晰、明 显 的 进 入 需 知,告 知 并 提 示 流 动 人 员。5.2.3 公 共 场 所 宜 在 健 康 监 测 登 记 区 设
10、 置 手 部 消 毒 物 品 和 防 护 口 罩,方 便 流 动 人 员 使 用。5.2.4 公 共 场 所 宜 实 行 流 动 人 员 单 向 进 出 通 行 方 式。5.3 现 场 管 理5.3.1 应 在 出 入 口、公 共 卫 生 间 设 置 防 疫 物 资 专 用 垃 圾 桶,宜 选 用 脚 踏 翻 盖 式 垃 圾 桶,并 粘 贴 专 用 标签。垃 圾 桶 应 距 离 监 测 检 测 人 员 1.5 m 以 上。5.3.2 设 有 自 动 测 温 设 备 的 公 共 场 所 应 每 日 定 时 检 查 设 备 运 行 状 况。5.3.3 应 在 出 入 口、收 银 台、等 待 区 等
11、 地 方 设 置“1 m 线”,保 持 安 全 距 离。5.4 清 洁 与 消 毒5.4.1 公 共 场 所 应 按 照 G B 3 7 4 8 7、W S/T 6 9 8 的 要 求 做 好 卫 生 和 卫 生 防 护。5.4.2 公 共 场 所 应 以 环 境 清 洁 为 主,消 毒 为 辅,重 点 对 手 经 常 接 触 的 物 体 表 面 进 行 预 防 性 消 毒。5.4.3 消 毒 时 应 做 好 消 毒 记 录,可 用 7 5%的 酒 精 擦 拭 或 用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5 0 0 m g/L 的 消 毒 剂 喷 洒 或 擦 拭,作 用 3 0 m i n 后,清 水 擦
12、 净。5.4.4 应 在 服 务 开 放 前 或 服 务 结 束 后,对 公 共 区 域 地 面、电 梯 及 高 频 接 触 的 物 体 表 面(如 扶 手、门 把手、电 梯 按 键 等)、公 共 卫 生 间 等 物 体 表 面 进 行 清 洁 与 消 毒。5.4.5 场 内 设 施 每 日 清 洁 与 消 毒 频 次 不 少 于 2 次,电 梯 及 高 频 接 触 的 物 体 表 面(如 扶 手、门 把 手、电D B 1 3 1 0/T 2 6 9 2 0 2 23梯 按 键 等)应 增 加 清 洁 消 毒 频 次,必 要 时 设 置 警 示 标 识。5.4.6 候 车 室、公 共 交 通
13、工 具 等 人 员 密 集 场 所、高 频 接 触 的 物 体 表 面 应 增 加 清 洁 与 消 毒 频 次。5.4.7 公 共 场 所 应 在 进 货 通 道 对 货 物 外 包 装 进 行 消 毒。5.5 防 疫 废 弃 物 处 置应 引 导 流 动 人 员 和 从 业 人 员 将 废 弃 的 口 罩 等 防 疫 用 品 丢 弃 指 定 垃 圾 桶 内。6 人 员 防 护 要 求6.1 从 业 人 员 防 护 要 求6.1.1 公 共 场 所 从 业 人 员 应 按 照 当 地 疫 情 防 控 要 求 进 行 核 酸 检 测。6.1.2 公 共 场 所 在 专 用 出 入 口 对 从 业
14、 人 员 进 行 每 日 健 康 监 测,记 录 体 温 监 测 结 果。6.1.3 工 作 期 间 应 佩 戴 防 护 口 罩,工 作 服 应 每 日 清 洗、消 毒,保 持 工 作 服 清 洁。注 意 手 部 卫 生,打 喷嚏 或 咳 嗽 时,用 手 肘 或 衣 服 遮 住 口 鼻,然 后 应 立 即 清 洗 双 手 或 进 行 手 消 毒。6.1.4 从 业 人 员 在 配 制、使 用 消 毒 剂 时,应 按 照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进 行,并 佩 戴 防 护 口 罩、手 套 等 防 护 用品。6.1.5 从 业 人 员 之 间 及 从 业 人 员 与 流 动 人 员 服 务 交 流
15、 时 宜 保 持 1 m 以 上 距 离 和 避 免 直 接 接 触。6.2 流 动 人 员 防 护 要 求6.2.1 进 入 公 共 场 所 应 主 动 佩 戴 防 护 口 罩,主 动 出 示“健 康 码”“行 程 码”,配 合 测 量 体 温,未 按 要求 正 确 佩 戴 防 护 口 罩 或“行 程 码”异 常 的 流 动 人 员,工 作 人 员 可 阻 止 其 进 入。6.2.2 流 动 人 员 应 保 持 与 他 人 1 m 以 上 的 社 交 距 离,打 喷 嚏 或 咳 嗽 时,用 手 肘 或 衣 服 遮 住 口 鼻,然 后应 立 即 清 洗 双 手 或 进 行 手 消 毒。6.2.
16、3 接 触 推 车、扶 手、电 梯 按 钮 等 公 共 物 品 表 面 后 应 及 时 洗 手 或 消 毒 双 手。6.2.4 遵 守 公 共 场 所 为 新 冠 疫 情 防 控 采 取 的 其 他 防 护 措 施。7 重 点 场 所 防 护 要 求7.1 概 述影 剧 院、餐 饮 服 务 机 构、宾 馆、公 共 浴 室、游 艺 厅 和 网 吧 的 疫 情 防 控 除 应 符 合 本 文 件 第 4 章、第 5章 和 第 6 章 的 要 求 外,还 应 符 合 本 章 的 要 求。7.2 影 剧 院7.2.1 宜 实 行 预 约 制,控 制 观 影 人 数,推 荐 观 众 采 用 非 接 触
17、扫 码 付 款 方 式 购 票,提 醒 观 众 保 持 1 m 以上 安 全 距 离,观 影 时 间 不 宜 超 过 2 h。7.2.2 宜 实 行 隔 位 观 影 就 座 方 式,合 理 安 排 场 次,观 影 结 束 后 及 时 对 场 地 进 行 清 洁 消 毒。7.3 餐 饮 服 务 机 构7.3.1 宜 采 取 分 流 措 施,鼓 励 打 包 和 外 卖,提 醒 顾 客 在 排 队 点 餐、取 餐 过 程 中 保 持 1 m 以 上 距 离 并 佩戴 防 护 口 罩。7.3.2 宜 推 广 分 餐 制,提 供 公 勺 公 筷,聚 餐 活 动 使 用 的 餐 饮 具 可 按 照 D B
18、 1 3 1 0/T 2 5 3-2 0 2 1 的 要 求 执 行。D B 1 3 1 0/T 2 6 9 2 0 2 247.4 宾 馆7.4.1 除 应 查 验 入 住 旅 客 的“健 康 码”“行 程 码”外,还 应 按 当 地 疫 情 防 控 部 门 的 要 求 查 验 核 酸 检 测证 明。7.4.2 对 于 常 住 旅 客 在 落 实 当 地 疫 情 防 控 核 酸 检 测 要 求 后,宜 同 宾 馆 从 业 人 员 同 步 进 行 核 酸 检 测。7.4.3 保 持 公 共 用 品 的 清 洁 卫 生,对 客 房 内 的 床 单、被 罩、毛 巾、浴 巾、杯 具 等 公 共 用
19、品 用 具 应 做 到一 客 一 换 一 消 毒。7.4.4 未 入 住 的 客 房 应 每 日 开 窗 通 风 不 少 于 3 0 m i n。7.5 公 共 浴 室7.5.1 应 在 保 持 室 内 温 度 的 前 提 下 加 强 通 风 换 气。7.5.2 保 持 更 衣 柜、坐 凳 的 清 洁 卫 生,公 共 拖 鞋、公 用 毛 巾 等 应 做 到 一 客 一 用 一 消 毒,其 他 重 复 使 用的 公 共 用 品 应 做 到 每 日 消 毒 不 少 于 2 次,如:公 用 沐 浴 产 品。7.5.3 营 业 结 束 后,应 及 时 打 开 门 窗 进 行 自 然 通 风 换 气,每
20、 日 对 所 有 设 施 和 场 地 进 行 彻 底 清 洁 与 消 毒。7.6 游 艺 厅 和 网 吧7.6.1 宜 采 取 管 控 分 流 措 施,控 制 顾 客 数 量 和 停 留 时 间,娱 乐 和 上 网 时 间 不 宜 超 过 2 h。7.6.2 电 脑、游 戏 机 摆 放 应 距 离 在 1 m 以 上。7.6.3 键 盘、鼠 标、游 戏 手 柄、耳 麦 等 应 做 到 一 客 一 用 一 消 毒。8 应 急 处 置8.1 有 条 件 的 公 共 场 所 应 在 相 对 独 立、人 流 较 少 的 区 域 设 置 临 时 隔 离 观 察 室,人 员 出 现 新 冠 肺 炎 的 可
21、疑 症 状、“健 康 码”为 黄 码 或 红 码 时,宜 引 导 到 该 区 进 行 暂 时 隔 离 观 察,并 按 属 地 防 疫 政 策 要 求 采 取 措施;转 移 离 开 后 应 对 临 时 隔 离 观 察 室 空 气、物 表 实 施 预 防 性 消 毒,产 生 的 垃 圾 按 照 要 求 处 理。8.2 公 共 场 所 从 业 人 员 工 作 期 间 应 注 意 自 身 身 体 状 况,若 出 现 发 热(体 温 超 过 3 7.3)、咳 嗽、咽 痛、胸 闷、呼 吸 困 难、乏 力、恶 心、呕 吐、腹 泻、结 膜 炎、肌 肉 酸 痛 等 新 冠 肺 炎 的 可 疑 症 状 时,应 按
22、 照 疫 情防 控 要 求 进 行 排 查,可 拨 打 1 2 0 急 救 电 话,也 可 自 行 到 指 定 发 热 门 诊 就 医,避 免 乘 坐 公 交、出 租 车 等 公共 交 通 工 具。8.3 公 共 场 所 内 如 出 现 新 冠 肺 炎 确 诊 病 例、疑 似 病 例、无 症 状 感 染 者 等 新 冠 肺 炎 相 关 紧 急 状 况 时,经营 单 位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配 合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及 场 所 管 控。在 当 地 疫 情 防 控 部 门 的 指 导下,进 行 场 所 终 末 消 毒,对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进 行 清 洗 和 消 毒 处 理,经 卫 生 学 评 价 合 格 后 方 可 重 新 启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