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7.0 8 0.2 0C C S B 3 153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 B 5 3/T 1 1 0 1 2 0 2 2油 麦 菜 质 量 等 级2 0 2 2-0 5-2 0 发 布 2 0 2 2-0 8-2 0 实 施云 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3/T 1 1 0 1 2 0 2 2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D B 5 3/T 1 1 0 1 2 0 2 2 油 麦 菜 质 量 等 级 与
2、 D B 5 3/T 1 1 0 0 2 0 2 2 油 麦 菜 采 收 贮 运 技 术 规 程、D B 5 3/T1 0 3 9 油 麦 菜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共 同 构 成 支 撑 油 麦 菜 生 产 加 工 的 地 方 标 准 体 系。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云 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提 出。本 文 件 由 云 南 省 农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Y N T C 0 7)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云 南 省 农 业 科 学
3、院 农 产 品 加 工 研 究 所、云 南 农 垦 蔬 菜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杨 芳、普 红 梅、李 宏、屈 云 慧、马 伟、胡 昕、马 菲 菲、王 海 丹、侯 朝 祥、于 丽娟、李 雪 瑞、王 利 民、罗 惠 昆、黄 震 宇、冯 鑫。D B 5 3/T 1 1 0 1 2 0 2 21油 麦 菜 质 量 等 级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油 麦 菜 的 质 量 要 求、检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包 装 和 标 识 等 技 术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新 鲜 油 麦 菜 的 质 量 分 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4、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9 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N Y/T 1 9 8 4 叶 用 莴 苣 等 级 规 格N Y/T 2 1 0 3 蔬 菜 抽 样 技 术 规 范S B/T 1 0 1 5 8 新 鲜 蔬 菜 包 装 与 标 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5、用 于 本 文 件。3.1油 麦 菜 l e t t u c e油 麦 菜(L a c t u c a s a t i v a L.v a r.l o n g i f o l i a L a m.)别 名 莜 麦 菜,属 菊 科(C o m p o s i t a e)莴 苣 属(L a c t u c a),是 以 嫩 梢、嫩 叶 为 产 品 的 尖 叶 型 叶 用 莴 苣。3.2抽 薹 率 p e r c e n t a g e o f s e d g e发 生 抽 薹 的 油 麦 菜 植 株 重 量 占 抽 样 总 量 的 百 分 比。3.3金 边 率 p e r c e n t a g
6、 e o f g o l d e n e d g e s油 麦 菜 叶 片 边 缘 发 黄 的 植 株 重 量 占 抽 样 总 量 的 百 分 比。4 质 量 要 求4.1 质 量 等 级4.1.1 基 本 要 求同 批 次 油 麦 菜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a)同 一 品 种 或 相 似 品 种;b)形 状 基 本 一 致,清 洁,无 肉 眼 可 见 的 其 它 杂 质、异 物;c)外 观 新 鲜,色 泽 正 常,无 萎 蔫,无 腐 烂,无 发 霉;无 异 常 外 来 水 分;D B 5 3/T 1 1 0 1 2 0 2 22d)无 严 重 机 械 损 伤、无 明 显 叶 片 折 损
7、;e)无 冻 害、无 冷 害,无 异 味、无 虫 害、无 霜 霉 病。4.1.2 等 级 划 分在 符 合 4.1.1 基 本 要 求 的 前 提 下,油 麦 菜 分 为 特 级、一 级、二 级,各 等 级 应 符 合 表 1 规 定。表 1 油 麦 菜 等 级 划 分4.1.3 允 许 误 差 范 围4.1.3.1 按 质 量 计,特 级 允 许 有 5%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等 级 的 要 求,但 应 符 合 一 级 的 要 求。4.1.3.2 按 质 量 计,一 级 允 许 有 8%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等 级 的 要 求,但 应 符 合 二 级 的 要 求。4.1.3.3
8、按 质 量 计,二 级 允 许 有 1 0%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等 级 的 要 求,但 应 符 合 基 本 要 求。4.2 规 格4.2.1 规 格 划 分以 单 株 重 为 指 标,划 分 为 小(S)、中(M)、大(L)三 种 规 格,规 格 划 分 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表 2 油 麦 菜 规 格规 格 小(S)中(M)大(L)单株重,g/棵1 5 01 5 0 3 0 0 3 0 0同一包装中的最多 和最少重量的差异,g3 0 2 0 1 54.2.2 允 许 误 差 范 围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品种 同一品种 同一品种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外观整齐一致;修整良好;叶茎
9、颜色一致、质地鲜嫩,无黄叶;条形均匀,株宽基本一致;允许有极轻微机械伤;无烧心;无病斑。较 整齐;修整良好;叶茎颜色 基本一致、质地鲜嫩,无黄 叶;条形较均匀,株宽基本 一致;允许有轻微机械伤;无 烧心;无明显病斑。较整齐;修整较好;叶茎颜色基本一致、质地鲜嫩,有极少量黄叶;条形偏瘦;允许少量机械伤,但不严重;允许少 量烧心;允许少量病斑。株长/c m3 9 3 5 3 0抽薹率/%0 0 5金边率/%0 3 6D B 5 3/T 1 1 0 1 2 0 2 23按 其 数 量 计,大(L)规 格 的 油 麦 菜 允 许 有 5%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规 格 的 要 求;小(S)和 中(
10、M)规 格 的 油麦 菜 允 许 有 1 0%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规 格 的 要 求。5 检 验 方 法5.1 感 观 检 验取 待 测 样 品,置 于 白 色 搪 瓷 盘 上,嗅 其 气 味,观 察 色 泽、形 态、病 害、机 械 伤、抽 薹、杂 质 等。5.2 株 长以 采 收 基 部 至 最 长 叶 梢 尖 部 为 株 长。每 次 随 机 抽 取 3 0 棵 植 株,用 精 度 0.1 c m 的 直 尺 分 别 测 量 株 长,算 取 平 均 数,保 留 一 位 小 数。5.3 单 株 重随 机 抽 取 3 0 棵 植 株 分 别 称 量,精 度 至 0.1 g,算 取 平 均
11、 数,保 留 一 位 小 数。5.4 金 边 率每 次 随 机 抽 取 3 0 棵 植 株,用 精 度 为 0.1 g 的 衡 器,分 别 称 取 抽 样 植 株 总 质 量 Mj和 叶 片 边 缘 发 黄 的 植株 质 量 Mj 1,计 算 Mj 1与 Mj的 比 值。重 复 测 定 三 次,取 其 平 均 值,结 果 保 留 至 一 位 小 数,计 算 公 式 见 式 1。J B=Mj 1/Mj 1 0 0%(1)式 中:J B-金 边 率(%)Mj-抽 样 植 株 总 质 量Mj 1-叶 片 边 缘 发 黄 的 植 株 质 量5.5 抽 薹 率每 次 随 机 抽 取 3 0 棵 植 株,
12、用 精 度 为 0.1 g 的 衡 器,分 别 称 取 抽 样 植 株 总 质 量 M c 和 抽 薹 的 植 株 质 量 M c1,计 算 Mc 1与 Mc的 比 值。重 复 测 定 三 次,取 其 平 均 值,结 果 保 留 至 一 位 小 数,计 算 公 式 见 式 2。C T=Mc 1/Mc 1 0 0%(1)式 中:C T-抽 薹 率(%)Mc-抽 样 植 株 总 质 量Mc 1-抽 薹 的 植 株 质 量6 检 验 规 则6.1 组 批D B 5 3/T 1 1 0 1 2 0 2 24带 包 装 或 附 加 标 签 的 产 品,以 标 识 的 生 产 者、产 品 名 称、生 产
13、日 期 等 内 容 一 致,同 等 级 同 规 格 的 产品 为 一 个 检 验 批;简 易 包 装 的 产 品,以 同 一 产 地、生 产 者 或 进 货 商,同 一 生 产 日 期 或 进 货 日 期,同等 级 同 规 格 的 同 一 种 产 品 为 一 个 检 验 批。6.2 抽 样 方 法按 N Y/T 1 9 8 4 以 及 N Y/T 2 1 0 3 的 规 定 执 行,抽 样 数 量 见 表 3。表 3 抽 样 数 量批量货物的总件数 2 0 0 2 0 1 5 0 0 5 0 1 1 0 0 0 1 0 0 1 5 0 0 0 5 0 0 0抽样件数 1 0 2 0 3 0 6
14、 0 1 0 06.3 判 定 规 则以 第 4 章 规 定 进 行 判 定,单 一 项 最 低 等 级 为 最 终 判 定 等 级。质 量 等 级 不 符 合 二 级 要 求 的 即 判 为 等 外品。检 验 项 目 有 一 项 不 合 格 时,应 加 倍 抽 样 复 检,复 检 结 果 仍 不 合 格 时,则 判 定 该 产 品 不 符 合 相 应 等 级。7 包 装 和 标 识7.1 包 装7.1.1 包 装 材 料 应 无 毒、无 污 染、无 异 味,透 气、清 洁、干 燥,内 壁 无 尖 凸 物,符 合 S B/T 1 0 1 5 8 的 规定。7.1.2 同 一 包 装 内,应 为 同 一 地 点 生 产、同 一 等 级 规 格 的 产 品。7.2 标 志 和 标 识标 志 应 符 合 G B/T 1 9 1 的 规 定。标 识 符 合 S B/T 1 0 1 5 8 的 规 定,内 容 应 包 括 产 品 名 称、等 级、规 格、产地、净 重、包 装 日 期 和 商 标 等,企 业 名 称(生 产 企 业、合 作 社 或 经 销 商 姓 名)、地 址 和 联 系 电 话。DB53/T 1 1 0 1 2 0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