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120 CCS A 00 DB51 四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29312022 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mmunity-corrections social service work 2022-07-25 发布 2022-09-01 实施 四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T 2931 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服务 内容.2 5 服务 管理.4 6 服务 保障.5 7 服务 考核.5 附录A(资 料性)社 区矫 正社 会服 务工 作
2、 记录表.6 参考文 献.7 DB51/T 2931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 则 第1 部 分:标准 化文 件的结 构和 起草 规 则的 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 四 川省 司法 厅 提 出、归口 并解 释。本文件 起草 单位:四 川省 司法 厅社 区矫 正管 理 处、四川 省标 准化 研究 院。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刘志 诚、孔祥 贵、向军、周琴、郭 飞、芦燕、邵 芳航、范 宇、马丹 婷、张 笑、周睿熙、岳 立、周长 维、朱利 民、朱贵 宏、韩奕、易晓 霞、刘志 禄、杨蕾。本文件 首次 发布。DB51/T 2931 2022 1 社区
3、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社 区矫 正社 会服务 工 作的 术语 和定义、服务 内容、服 务管 理、服务 保障、服务考 核等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四 川省 社区 矫正 社会 服务 工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 规范 性引 用而 构成本 文件 必不 可少 的条 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文 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不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 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SF/T 0055 社区 矫正 术语 3 术语和 定义 SF/T 0055 界定 的 以及 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4、用 于本文 件。3.1 社区矫 正社 会服 务工 作 community-corrections social work 以社区 矫正 对象 为主 要对 象,运 用社 会工 作 专业方 法,帮 助其 矫正 犯罪 心理 和行 为 偏差,促使 其回归社会 的一 种专 业性 服务 活动。3.2 社区矫 正机 构 community-corrections institution 刑事诉 讼法 规定 的社 区矫 正的 执行 机关。注:社区矫正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来 源:SF/T 0055-2019,2.3 3.3 社区矫 正社 会工 作者 community-corrections
5、 social worker 社工 social worker 具有一 定专 业技 能,在社 区矫 正机 构组 织下,协助 开展 社区 矫正 工作 的人 员。来 源:SF/T 0055-2019,2.10,有 修改 3.4 社区矫 正社 会力 量 community-corrections social forces 社区矫 正机 构招 聘或 委托,能够 参与、作 用 于社区 矫正 社会 服务 工作 的基 本单 元,由社 区矫正 社会工作者,社区 矫正 社会 组织、企 业事 业单 位、社 会中 介机 构,基层 群众 性自 治组 织,志 愿组织、志 愿者四部分 构成。3.5 社区矫 正社 会组
6、织 community-corrections social organization 依法在 民政 部门 登记 成立 或按 照国 务院 规定 免予登 记成 立的、在社 区矫 正领 域提 供专 业 服务的 社会组织。3.6 DB51/T 2931 2022 2 社区矫 正志 愿者 community-corrections volunteer 志愿者 volunteer 具有一 定专 业技 能,在社 区矫 正机 构组 织下,自愿 为社 区矫 正工 作开 展提 供无 偿服 务的 社会 人 员。来 源:SF/T 0055-2019,2.11 4 服务内 容 4.1 概述 社区矫 正社 会服 务工
7、作内 容包 括参 与调 查评 估、参与 入矫 报到、参 加矫 正小 组、参与 入 矫宣告、参与制定 矫正 方案、参 与 监 督管 理、参与 教育 帮扶 和 参与 解矫 等。4.2 参与调 查评 估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可参 与调 查评 估工 作,包括 走访 调查、撰 写调 查笔 录、提交 调 查评估 意见书等。4.3 参与入 矫报 到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可配 合参 与社 区矫 正对象 入矫 报到,包 括办 理登 记接 收手 续、文书送 达、建立档 案等。4.4 参加矫 正小 组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可担 任矫 正小 组成 员,开 展矫 正小 组相 关工 作
8、:参与社 区矫 正对 象走 访谈 话,访谈 记录 内容 和格式 参 照 附录A;参与制 定矫 正方 案,按照 矫正 方案,开 展个 案矫正;参与对 社区 矫正 对象 的考 核评 议和 教育;协助县 级社 区矫 正机 构或 者受 委托 的司 法所 开展其 他工 作。4.5 参 与入 矫宣 告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可参 加社 区矫 正对 象的入 矫宣 告,到现 场并 配合 完成 相关 工作。4.6 参与制 定矫 正方 案 4.6.1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通过 查阅 有关 法律 文书和 材料,根据 谈话、走 访等 调查 所掌 握 的情况,按照社 区矫 正对 象的 不同 情况,
9、进 行综 合评 估分析,参 与制 定矫 正方 案。4.6.2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参与 社区 矫正 小组 评仪,结 合社 区矫 正对 象考 核奖 惩和 现实 表 现情况,提出矫 正方 案调 整意 见建 议。4.7 参与监 督管理 4.7.1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可参 与社 区矫 正对 象的监 督管 理工 作:4.7.2 根据社 区矫 正对 象现 实表 现、考核 奖惩 情况,向矫 正小 组组 长提 出管 理类 别的 调整 意见。4.7.3 定期掌 握社 区矫 正对象 报告 遵纪 守法、接受 监督管 理、参加 教育学 习、公益 活动 以及报 告遵 守禁止令 等情 况,并记
10、录在 案。4.7.4 通过通 信联 络、实地查 访等 方式,了 解掌握 社区矫 正对 象活 动情况 和行 为表 现;发现社 区矫 正对象正 在实 施违 反监 督管 理规 定的 行为 或违 反人民 法院 禁止 令等 违法 行为 的,应 当立 即 制止并 向执 行地县级社 区矫 正机 构或 受委 托的 司法 所报 告,协助 收 集有 关证 据资 料,经 调查 核实 后提 出 处理意 见;发现DB51/T 2931 2022 3 社区矫 正对 象脱 管的,立即 向县级 社 区矫 正 机构或 受委 托的 司法 所报 告,参 与查 找并 进 行记录、固 定证据。4.7.5 参与社 区 矫 正对 象申请
11、进入 特定 区域 场所、会客、外出 等事 项审批 和暂 予监 外执 行对象 管理 工作,审核 社区 矫正 对象 提交 的相 应证 明材 料,按 照审 批规 定提 出意 见,报 受委 托的 司法 所或县 级社 区矫正机构 批准、备 案。4.8 参与 教 育帮 扶 4.8.1 集中教 育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可参 与制 定社 区矫 正对象 集中 教育 年度 计划,在执 行地 县级 社 区矫正 机构或受委 托司 法所 的指 导下,根 据社 区矫 正对 象的不 同类 别,组织 社区 矫正 对象 参加 法律 政策、思想 道德、文化知 识、行 为矫 正、职业 技能、心 理健 康等 方面的 分类
12、 教育 活动,做好 教育 记录,进 行 教育效 果评 估,及时调 整教 育时 间、内容、方 式和 对象。4.8.2 个别教 育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参与 组织 实施 对社 区矫正 对象 的个 别教 育时,应当 根据 其年 龄、罪 行、矫正类别 及不 同矫 正期,结 合其 个体 特征、行 为表现,充 分考 虑其 工作、生 活情 况,设 计 差别化 的教 育内容,因人 施教;应 当 结 合社 区矫 正对 象的 日 常监督 管理 和表 现情 况,对其 个性 特点 和行 为表现 进行 动态分析研 判,“一 对一”、“点 对点”开 展针 对性的 个别 教育。4.8.3 心理矫 正 4.8.3
13、.1 县级社 区矫 正机 构或 者受 委托 的司 法所 根据 需要,可组 织具 备心 理学 专业 背景 的社 工 或 受委托其 他社 会力 量开 展心 理健 康教 育、心 理 辅导和 心理 治疗,矫 正社 区矫 正对 象违 法犯 罪心理 和行 为恶习。4.8.3.2 县级社 区矫 正机 构或 者受 委托 的司 法所 根据 需要,可组 织社 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进 行 心理测试、心理 咨询,根 据社 区矫 正对 象入 矫 后的现 实表 现和 心理 特征,施 行个 案矫 正,为其提 供专 门的心理矫 治治 疗,做好 工作 记录,并 及时 向县 级社区 矫正 机构 或受 委托 的司 法所
14、报告 工作 情况。4.8.4 公益活 动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可协 助县 级社 区矫 正机构 组织 社区 矫正 对象 参与 社会 公益 活动,并 配合 做好相应 的管 理和 监督 工作;开展 公益 活动 成 效评估,根 据评 估结 果调 整活 动形 式、内容 或时间 等,必要时可组 织开 展个 人公 益活 动。4.8.5 社会帮 扶 县级社 区矫 正机 构或 者受 委托 的司 法所 根据 需要,通 过政 府购 买社 会服 务、项目 委托 等 方式开 展帮扶,明 确社 工或 者受 委托 的社 会力 量协 助调 查收集 信息、进 行心 理辅 导、评 估矫 正需 求、开展教 育学 习、进
15、行职 业技 能培 训、指导 就业 就学、改 善社 会关系 等。4.9 参与解 矫 社区矫 正对 象矫 正期 满的,社 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力 量可 配合 参与 办理 解除 矫正 手续:按要求 通知 社区 矫正 对象 提交 个人 总结;协助填 写社 区矫 正期 满鉴 定表,作 出书 面鉴 定;到场参 加解 除矫 正宣 告;送达相 关文 书;DB51/T 2931 2022 4 与安置 帮教 工作 部门 联系,做 好相 关衔 接工 作。4.10 档案管 理 4.10.1 社区矫 正社 会工 作档 案主 要包 括社 工或 受委 托的社 会力 量进 行社 区矫 正工 作的 相关 数据 收集、汇总、分
16、析、应 用以 及台 账记 录等 内容,分 为纸质 资料 和电 子文 档。4.10.2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应严 格执 行档 案管 理要求,做好 档案 保管 和保 密工 作,除应 纳 入社区矫正对 象工 作档 案的 材料 内容 外,其余 档案 材料存 放实 行专 人专 柜。4.10.3 社区矫 正对 象解 除或 终止 社区 矫正 后,社 区 矫正社 会工 作档 案应 按照 规定 进行 统一 保管。涉及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的社 会工 作档 案应 当封 存。5 服务管 理 5.1 引入要 求 5.1.1 社工从 事社 区矫 正相 关社 会工 作,应符 合以 下条件:a)遵守国 家法
17、 律法 规、无违 法犯 罪记 录;b)应具备 国家 承认 的专 科及 以上 学历;c)优 先考 虑取得全国社 会工作者职业 水平证书或具有 社会学、心理 学、教育学、法学、社会 工作等专 业知 识的 人员;d)熟悉社 区矫 正社 会工 作相 关的 法律、法 规和 政策等;e)具有团 队协 作能 力,有较 强的 文字 表达 和语 言沟通 能力,熟 悉计 算机 操 作;f)通过面 试、试用 等方 式选 拔。5.1.2 社区矫 正机 构委托 社区 矫正 社会 组织、企 业 事业单 位、社会 中介机 构等 社区 矫正 社会力 量参与社区矫 正社会 服 务工 作 时,承 接主 体应 具备 以下条 件:a
18、)具有独 立承 担民 事责 任的 能力;b)具有良 好的 商业 信誉 和健 全的 财务 会计 制度;c)具有履 行合 同所 必需 的专 业技 术能 力和 设备;d)具有依 法缴 纳税 收和 社会 保障 资金 的良 好记 录;e)参加政 府采 购活 动前 三年 内,在经 营活 动中 没有重 大违 法记 录;f)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 以及 购买 项目 要求 的其 他条件。5.1.3 承接主 体内 部工 作人 员具 有相 关资 质,具体 要求可 参考5.1.1。5.2 职业道 德 5.2.1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力 量应 遵循 以人 为本、助人自 助、隐私 保密等 社会 工作 专业 理念,以高
19、 度的社会 责任 感和 工作 责任 心,正确 处理 与服 务对象、同 事、机构 的关 系。5.2.2 社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应遵 守 社会 工作 者职业 道德 指引 的 要求。5.3 职业培 训 5.3.1 鼓励尚 未取 得社 会工作 者职 业水 平证 书的社 工参加 法律 和社 会工作 专业 教育、参 加全国 社会 工作者职 业水 平评 价,加快 向社 会工 作专 业人 才转化。5.3.2 社区矫 正机 构根 据需 要,可 依托 人力 资源 和 社会保 障部 门提 供的 公益 性和 示范 性业 务培 训平台,组织社 工参 加法 律和 社会 工作 专业 的教 育培 训,重点 突出 法
20、律 专业 知识、社 会工 作理 念 方法、相关 操作技能和 职业 操守 等内 容,提高 社区 矫正 社会 工作者 的专 业化 和职 业化 水平。DB51/T 2931 2022 5 6 服务保 障 6.1 服务场 所 社区矫 正机 构应 为社 工或 受委 托的 社会 力量 提供必 要的 办公 场所 和设 备设 施。6.2 保障措 施 6.2.1 社区矫 正 社 会力 量依法 协助 社区 矫正 机构开 展工作 所需 的经 费应 当 按照 规定 列入 社区矫 正机 构本级政 府预 算。6.2.2 社区矫 正机 构公 开招聘 的社 工,可依 据国家 有关规 定享 受相 应的工 作待 遇,按照 社会保
21、 险制 度规定,按时 足额 缴纳 社会 保险 费,实现 应保 尽保,保障 其合 法权 益。6.2.3 提供社 区矫 正社 会服 务工 作的 社会 组织 符合 规定条 件的,可 以享 受相 应的 税收 优惠 政策。6.2.4 社区矫 正机 构 应 及时 提 供需 求信 息,畅通 社 会力量 参与 社区 矫正社 会服务 工 作的 渠道,为社会力量 参 与社 区矫 正社 会 服 务工 作 创 造条 件、提供便 利。6.2.5 社区矫 正机 构应 加强资 金管 理,指导 督促受 委托的 社会 力量 履行合 同义 务,保证 服务数 量、质量和效 果。7 服务考 核 7.1 社区矫 正机 构应 制定社 工
22、考 核评 估标 准,内 容包括 基础 工作、专业 服务、工 作成 效、社区 矫正 机构的反 馈情 况等。7.2 社区矫 正机 构应 建立社 工考 核评 估制 度,以 品德、能力 和业 绩为导 向,定期 对社 工进行 综合考 核评估,强化 动态 管理;根 据综 合考 核评 估结 果,择 优续 聘。7.3 社区矫 正机 构应 对受 委托 的 社 会力 量按 照合 同履约 情况 及相 关 要 求,进行 考核。7.4 社区矫 正机 构可 对工作 突出 的社 工采 取多种 形式予 以表 彰奖 励,提 升其 职业 声望 和地位,增强 其工作热 情和 归属 感。DB51/T 2931 2022 6 A A
23、附录A(资料 性)社区矫 正社 会服务 工 作记 录表 表A.1 给出 了社 区矫 正社 会服务 工 作记 录表 的参考 内容 及格 式。表A.1 社区 矫正 社会 服务 工作 记录 表 社区矫正对象姓名 社工姓名 社区矫正社会组织名称 社区矫正社会组织人员姓名 访谈对象 本人()他人(请说明)_ 访谈时间 年 月 日 自 时 分至 时 分止 访谈主题:访谈内容记录:访谈结果:跟进计划:机构签字盖章 注:配套相关资料 DB51/T 2931 2022 7 参考文 献 1 关 于组 织社 会力 量参 与社 区矫 正工 作 的意见(司发 2014 14 号)司法 部、中 央综治 办、教育部、民 政
24、部、财 政部、人 力资 源社 会保 障部 2014-11-14 2 关于推 进政 府向 社会 力量购 买服 务 工作的 意见(川办发 2014 67 号)四川 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 2014-7-16 3 关于 组织 社会 力量 参与 社区 矫正 工作 的实施 意见(川 司法 发 2015 57号)四 川省司 法厅、四 川省 教育 厅、四川 省民 政厅、四川 省 财政厅、四 川省 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厅、四 川省工 商行 政管理局、四川 省国 家税 务局、四 川省 地方 税务 局、中 国人 民银 行成 都分 行 2015-10-30 4 社会 工作 者职 业道 德指 引 民政 部 2012-12-28 5 四川 省档案工 作规范化管 理办法(试行)(川 办函2017 170 号)四川省政府 办公厅 2017-08-25 6 关于未 成年 人犯 罪记 录封存 的实 施 办法(高检发 办字2022 71 号)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 院、公安 部、司法 部 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