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01 CCS A 16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929 2022 驻外农民 工机构服 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branch migrant workers organization 2022-07-25 发布 2022-09-01 实施 四 川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51/T 2929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机构 设置.1 4.1 设 置方 式.1 4.2 服 务场 所.1 4.3 制 度建 设.2 4.4 服 务人
2、 员.2 5 服务 内容 及要 求.2 5.1 信 息服 务.2 5.2 就 业服 务.2 5.3 培 训服 务.3 5.4 回 引服 务.3 5.5 法 律援 助服 务.3 5.6 关 心关 爱服 务.4 5.7 交 通出 行服务.4 5.8 其他 服务.4 6 服务 监督、评 价与 改进.4 6.1 服 务监 督.4 6.2 服 务评 价.4 6.3 持 续改 进.4 DB51/T 2929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 构和起 草规 则 的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四 川省 人力 资源 和社会 保障
3、厅提 出、归口 并解释。本文件 起草 单位:四 川省 农民工 服务 中心、成 都市 万豪质 量技 术服 务事 务所 有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胡斌、黄晓 东、孙智 明、侯明、张凯 钇、赵华 文、秦家 雷、邓 维、彭蕊、李 白杨、韩 艾、刘帅、郭 鹏、曹骖、杜聿 武、靳西 彪、万春美、吕 开平。本文件 首次 发布。DB51/T 29292022 1 驻 外农民 工机构服 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驻 外农 民工 机构开 展农 民工 服务 的机 构设置、服 务内 容及 要求、服务 监督、评 价 与改进的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四 川省 行政 区域内 各市(州)、县(市、区)驻 外
4、农 民工 机构 开展的 农民 工服 务 工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 日期 的引 用 文件,仅 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于 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用 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括 所有 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0001.1 公共 信息 图形符 号 第1 部 分:通用 符 号 GB 13495.1 消 防安 全标 志 第1 部分:标 志 GB/T 15566.1 公共 信息 导向系 统 设置 原则 与要 求 第1 部 分:总则 GB 15630 消防 安全 标志 设置要 求
5、 GB/T 20501(所 有部 分)公共 信息 导向 系统 导向 要素的 设计 原则 与要 求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 和 定义 适用 于 本 文件。3.1 驻外农 民工 机构 branch migrant workers organization 在辖区 外设 置的 为本 辖区 外出务 工 农 民工 提供 服务 的 机构。4 机构设 置 设置方 式 4.1 各市(州)协调 指导 本级 及所辖 县(市、区)驻外 农民工 机构 的服 务工 作。服务场 所 4.2 4.2.1 应有固 定的 服务 场所,可 以市(州)或县(市、区)为单 位,独立 或依 托当 地商会、协 会、企业等组 织进
6、行设 置。4.2.2 宜选址 于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较为集 中、交通 便捷、位 置醒目 的地 方。4.2.3 可命名 为四 川 省 XX 市(州)驻 XX 农 民工 服务 工作 站 或四川 省 XX 市(州)XX 县(市、区)驻XX 农 民工 服务 工作 站。DB51/T 29292022 2 4.2.4 外观宜 简朴 整洁、庄 重大 方,内 部装 修或 装饰 宜体 现家乡 元素,宜 设置 接待 区、办 公区、服务区等,并配 备必 要的 便民 设施设 备,面积 以能 满足 服务对 象的 需求 为宜。4.2.5 标识设 置应 清晰、醒 目,公共信 息标 识应 符合GB/T 10001.1、GB
7、/T 15566.1、GB/T 20501 要求,消 防安 全标 志应 符 合GB 13495.1 和 GB 15630 要求。制度建 设 4.3 4.3.1 应建立 党群 组织,健 全党 群组织 生活 制度,定 期开 展党群 组织 活动。4.3.2 应建立 健全 管理 制度 体系,包 括但 不限 于人 员管 理 制度、财 务管 理制 度、服 务 监督与 评价 制度等。4.3.3 服务范 围及 管理 制度 应上 墙公示。服务人 员 4.4 4.4.1 应配 备1 名 站长 和必 要的 专(兼)职 工作 人员。4.4.2 工作人 员应 着装 整洁、大 方得体,宜 佩戴 统一 的工 作牌,工作 牌
8、宜 注明 机构 名称、人员 姓名、职务等 信息。5 服务内 容及 要求 信息服 务 5.1 5.1.1 信息登 记服 务 协同相 关部 门为 外出 务工 农民工 提供 信息 登记 服务,包括 但不 限于 人员 基本 信息、就(创)业 信息、服 务反 馈意 见等。5.1.2 信息推 送服 务 加强 四 川农 民工 服务 平台(网 站、APP、微 信小 程序 等)的 宣传 推广,并 通过 四川 农民工 服务 平台、微信公 众号、微 信群 等为 外出务 工农 民工 推送 以下 信息:a)当地岗 位招 聘信 息;b)四川返 乡入 乡创 业政 策;c)劳动报 酬保 障、工伤 认定、劳动 争议 处理 等方
9、 面的 维权知 识;d)务工地 就业 创业、技能 培 训、权益 维护、证照 办理、社会保 障、健 康医 疗等 方 面的办 事指 南;e)农民工 典型 事迹 和服 务保 障农民 工经 验做 法;f)诗歌、散文、音 乐、书画 等农民 工创 作的 优秀 文艺 作品;g)其他。5.1.3 信息咨 询服 务 可通过 以下 方式 为外 出务 工农民 工提 供信 息咨 询服 务:a)服务热 线;b)四川农 民工 服务 平台(网 站、APP、微信 小程 序等)、微信 群、QQ 群等 网络 平 台;c)现场咨 询;d)其他。就业服 务 5.2 DB51/T 29292022 3 5.2.1 需求收集 应通过 网
10、络 调查、现 场登 记、会 议座 谈 等 方式 及时 了 解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的技 能水平、就 业偏 好、意向薪 资等 情况,做 好就 业需求 收集 和 登 记服 务。5.2.2 岗位对接 5.2.2.1 根据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就业 需求和 当地 企业 招聘 岗位 信息,及 时提 供择 业建 议或 定向推 荐 合 适的工作 岗位。5.2.2.2 协同相 关部 门或 企业 为外 出务工 农民 工提 供就 业招 聘服务,如 召开 专场 招聘 会、发 布线 上 招聘信息 等。5.2.3 就业跟 踪 宜为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提供 就业跟 踪服 务,了解 工作 情况、岗位 满意 度等 信息。培
11、训服 务 5.3 5.3.1 需求收 集 应通过 网络 调查、现 场登 记、会 议座 谈 等 方式 及时 了解外 出务 工 农 民工 技能 现状 及 培训 需求,做好培训 需求 收集 和 登 记服 务。5.3.2 公共知 识培 训 可采取 线上 与线 下相 结合 的方式,开 展外 出务 工农 民工的 法律、安 全、维权、应急 等公 共知 识 培训。5.3.3 职业技 能培 训 5.3.3.1 协助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在务 工地参 加职 业技 能培 训。5.3.3.2 协助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在务 工地申 领培 训补 贴,领取 职业资 格证 书、职业 技能 等级证 书或 专 项职业能 力证
12、书等。5.3.3.3 协助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参加 务工地 技能 大赛、技 能比 武、岗 位练 兵等 各类 职业 技能竞 赛 活 动。回引服 务 5.4 5.4.1 回引创 业 5.4.1.1 可通过 座谈 会、恳谈 会等 方式,向外 出务 工农 民工 宣传返 乡创 业政 策、创业 环境、创业 项 目等,并 协助 相关 部门 举办 返乡入 乡创 业交 流活 动或 项目推 介会。5.4.1.2 协同相 关部 门组 织有 返乡 入乡创 业意 愿的 外出 务工 农民工 回乡 考察。5.4.1.3 协调相 关部 门,帮助 返乡 入乡创 业农 民工 兑现 优惠 政策。5.4.2 人才回 引和 激励 5
13、.4.2.1 向外出 务工 农民 工宣 传人 才回引 政策。5.4.2.2 向相关 部门 推荐 优秀 农民 工回乡 担任 村干 部。5.4.2.3 推荐和 协助 优秀 外出 务 工 农民工 加入 党组 织。5.4.2.4 按规定 推荐 优秀 农民 工参 与各级 评选 认定 和表 扬表 彰。法律援 助服 务 5.5 DB51/T 29292022 4 5.5.1 协同相 关部 门、组织 等,为 符合 条件 的外 出务 工农 民工提 供法 律援 助服 务。5.5.2 提供法 律援 助服 务的 形式:a)法律咨 询;b)代拟法 律文 书;c)刑事辩 护与 代理;d)民事案 件、行政 案件、国 家赔偿
14、 案件 的诉 讼代 理及 非诉讼 代理;e)值班律 师法 律帮 助;f)劳动争 议调 解与 仲裁 代理;g)其他形 式。5.5.3 通过服 务窗 口、电 话、网 络(如:四川 农民 工服 务平 台维权 专区、微信 群、QQ 群、公众 号等)等多种方 式,提示 外出 务工 农民工 享有 依法 申请 法律 援助的 权利,并 告知 申请 法律援 助的 条件 和 程 序。关心关 爱服 务 5.6 5.6.1 走访慰 问 宜在重 要时 节采 取座 谈交 流、集 中慰 问、入户 看望 等方式,前 往外 出务 工农 民工集 中的 务工 地、农民工 家庭 开展 走访 慰问 活动。5.6.2 文体服 务 组织或
15、 依托 商会、协 会、企业等,开 展文 艺表 演、体育比 赛、原创 文艺 作品 大赛等 文体 活动。交通出 行服 务 5.7 应在重 要时 间节 点协 同相 关部门 提供 交通 出行 便利 服务,如:“点 对点、一 站式”直达 服务、购票“绿 色通 道”等。其他服 务 5.8 协同相 关部 门为 外出 务工 农民工 提供 子女 教育、进 城落户、住 房保 障、证照 办理、社会 保障 等 方面的服 务。6 服务监 督、评价 与改 进 服务监 督 6.1 6.1.1 主动向 社会 公示 服务 内容、服务 要求、服务 依据、服务流 程、投诉 渠道 等信 息,维 护服 务对 象的知情 权和 监督 权。6.1.2 采取内 部监 督和 外部 监督 相结合 的方 式对 服务 进行 全程监 督。服务评 价 6.2 6.2.1 建立服 务评 价机 制,收集 服务评 价的 有关 信息 和材 料。6.2.2 可采取 内部 评价 和外 部评 价相结 合的 方式。6.2.3 服务评 价内 容应 包括 但不 限于服 务内 容、服务 过程、服务 质量、服 务满 意度 等。持续改 进 6.3 应根据 服务 评价 结果 提出 服务改 进措 施。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