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40 CCS B 61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923 2022 森林火灾 林木受害 判定 规范 2022-07-25 发布 2022-09-01 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T 2923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3 术语和定 义.14 火烧迹地 调查方法.15 过火林木 受害系数.16 过火林分 受害程度 判定.27 受害实物 量确定.2参考文献.4DB51/T 2923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2、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 四 川省 林业 和草 原局提出、归口 并解 释。本文件 起草 单位:四川 省 林业和 草原 调查 规划 院、四川省 森林 和草 原防 火监 测中心、凉山 州林 业调查规划 设计 院。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刘波、陈家 德、姚 劲松、潘发 明、桂 林华、唐霄、徐云 栋、朱 宇颐、何晓 成、赖万华、周 劲松、秦 荣玉、胡栩、王 富林、唐 庆良、张铭、邹 秤。本文件 首次 发布。DB51/T 2923 2022 1 森 林火灾 林木受害 判定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森 林火 灾林 木受害 程度 判定 的术 语和 定义,过火 林木 受害 程度 判定规范
3、,过火 林 木 受害系数,过 火林 分受 害程 度判定,受 害森 林面 积、受害林 木蓄 积、受害 林木 株数的 确定 原则。本文件 适用 于云 南松 和高 山松火 灾后,林 木受 害程 度判定。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LY/T 1846-2009 森 林火 灾 成因和 森林 资源 损失 调查 方法 LY/T 2085 森林 火灾 损失 评估技
4、术规 范 LY/T 2408 重大 自然 灾害 林业灾 损调 查与 评估 技术 规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烧毁木 charred wood 树冠全 部烧 焦或 树干 表层 全部炭 化至 形成 层,采伐 后不能 做用 材的 过火 林木。3.2 烧死木 overburning wood 树冠被 烧 焦2/3(含2/3)以上,或树 干形 成层1/2 以 上被烧 坏(呈黑 色或 棕褐 色,触摸 有干 涩感),或树根 烧伤 严重 的过 火林 木。3.3 烧伤木 burnt wood 树冠 2/3 以 下被 烧焦,树 干形成 层尚 保留 部分 未被 烧坏(呈嫩
5、白色,触 摸有 湿润感 并有 小水 点),树根烧 伤不 严重 的过 火林 木。3.4 未伤木 non-damage wood 树冠完 整无 烧灼 痕迹,树 干树皮 被熏 黑,形成 层无 伤害,树根 无受 伤的 林木。4 火烧迹 地调 查方 法 按LY/T1846-2009 中4.1 条和6.1 条方 法进 行调 查。5 过火林 木受 害系 数 DB51/T 2923 2022 2 林木受 害系 数以 森林 火灾 灾后一 个生 长季 后死 亡林 木蓄积 或株 数占 总量 的比 例确定。烧 毁木 受害 系数 为1.0;烧 死木 受害 系数 为0.7;烧 伤木 受害 系数 为0.25;未 伤木 受害
6、 系数 为0。6 过火林 分受 害程 度判 定 过火林 分综 合受 害指 数 6.1 过火林 分综 合受 害指 数按 公式(1)计算。(1)式中:D 综 合受 害指 数;A 烧 毁木 蓄积(成 林)或 株数(未成 林)占总 量的 百分率,单 位为%;B 烧 死木 蓄积(成 林)或 株数(未成 林)占总 量的 百分率,单 位为%;C 烧 伤木 蓄积(成 林)或 株数(未成 林)占总 量的 百分率,单 位为%。过火林 分受 害程 度的 分级 6.2 6.2.1 全毁林 分 过火林 分综 合受 害指 数大 于或等 于0.95 的 林分。过 火林木 以烧 毁木 为主,伴 有烧死 木等。6.2.2 重度
7、受 害林 分 过火林 分综 合受 害指 数大 于或等 于0.55 且 小于0.95 的林分。过 火林 木以 烧死 木为主,伴 有烧 毁 木 和其它。6.2.3 中度受 害林 分 过火林 分综 合受 害指 数大 于或等 于0.25 且 小于0.55 的林分。过 火林 木以 烧伤 木为主,伴 有烧 死 木 和其它。6.2.4 轻度受 害林 分 过火林 分综 合受 害指 数为 大于或 等于0.1 且小 于0.25 的林分。过 火林 木有 烧伤 木并伴 有未 伤木。6.2.5 未受害 林分 过火林 分综合 受害 指数小 于0.1的 林分 不计入 受害 森 林面积。过火 林木 以未伤 木为主,伴有 零星
8、 烧伤木。7 受害实 物量 确定 受害森 林面 积 7.1 受害森 林面 积按(2)式 计 算。DB51/T 2923 2022 3(2)式中:S 受害森 林面积;全毁受 害类型林 分面积;全毁受 害类型林 分过火 林分综合受 害指数;重度受 害类型林 分面积;重度受 害类型林 分过火 林分综合受 害指数;中度受 害类型林 分面积;中度受 害类型林 分过火 林分综合受 害指数;轻度受 害类型林 分面积 轻度受 害类型林 分过火 林分综合受 害指数。7.2 受害林木蓄 积受害林木蓄 积按(3)式计 算。(3)式中:V 受害林 木蓄积;全毁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蓄积;重度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蓄积;中度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蓄积;轻度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蓄积。7.3 受害林木株 数 受害林木株 数按(4)式计 算。(4)式中:N 受害林 木株数(取整);全毁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株数;重度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株数;中度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株数;轻度受 害类型林 分林木 株数。DB51/T 29232022 4 参考文 献 1 胡 海清,林火 生态 与 管理(修订 版),中国 林 业出版 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