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120 CCS A 0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933 2022 未成年人 社区矫正 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ommunity-corrections for juvenile 2022-07-25 发布 2022-09-01 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T 2933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目 的和 原则.1 5 基 本要 求.1 6 监 督管 理.1 7 教 育帮 扶.2 8 保 密要 求.3 附录A(规 范性)社区 矫正对 象监 护人
2、责任 书.4 DB51/T 2933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四 川省 司法 厅提 出、归 口并 解释。本文件 起草 单位:四 川省 司法厅 社区 矫正 管理 处、四川省 标准 化研 究院。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刘志 诚、孔 祥贵、向军、周琴、郭飞、张笑、邵 芳航、范宇、马丹婷、芦 燕、周睿熙、岳 立、周长 维、朱利民、朱 贵宏、韩 奕、易晓霞、刘 志禄、杨 蕾。本文件 首次 发布。DB51/T 2933 2022 1 未 成年人 社区矫正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3、 规定 了未 成年 人社 区矫正 的工 作任 务、工作 原则、工作 方式、基 本要 求、监 督管 理、教 育 帮扶和保 密要 求。本文件 适用 于四 川省 内开 展未成 年人 社区 矫正 工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SF/T 0055 社区 矫正 术语 3 术语和 定义 SF/T 0055 界定 的以 及下 列 术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4、3.1 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juvenile community-corrections subject 犯罪时 不满18周 岁的 社区 矫正对 象。注:在社区矫正期间年满18周岁的 社区矫正对象仍适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4 目的和 原则 4.1 目的 根据未 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的具体 情况,采 取有 益于 其 身心健 康发 展、融入 正常 社 会生活 的矫 正措 施,使其顺 利融 入社 会,预防 和减少 再犯 罪。4.2 原则 教育、感化、挽 救;保密;教育 为主,惩 罚为 辅。5 基本要 求 5.1 根据实 际情 况,可设 置未 成年社 区矫 正对 象报 到室,提供 场
5、所 进行 学习、心 理 健康 教育 等。5.2 县级社 区矫正 机构 或受委 托的司 法所应 选任 熟悉未 成年人 身心特 点,具有法 律、教 育、心 理 等 专业知识 的人 员负 责未 成年 人社区 矫正 工作,并应 根 据未成 年人 的生 理、心 理 特点和 犯罪 情况,制定 未 成年社区 矫正 对象 教育 帮扶 计划,有针 对性 地开 展思 想、法 治、道德 教育 和心 理 矫正。5.3 社区矫 正机 构应 组织 从事 未成年 人社 区矫 正的 工作 人员参 加专 业培 训。6 监督管 理 DB51/T 2933 2022 2 6.1 未成年 社区矫 正对 象的矫 正小组 应由社 区矫
6、正机构 工作人 员或受 委托 的司法 所工作 人员担 任 组 长,其他成 员不 少 于3 人,由 社会工 作者、志 愿者、网 格员和 有关 部门、村(居)民委 员会、社区 矫正 对 象所在单 位、就 读学 校工作 人员及 其家庭 成员 或监护 人、保 证人等 组成。未成 年社区 矫正对 象为 女性 的,矫正小 组应 有女 性成 员。6.2 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的矫 正小组 应吸 收熟 悉未 成年 人身心 特点 的人 员参 加。6.3 对未成 年社 区矫 正对 象进 行宣告 或奖 惩时,应 通知 其监护 人到 场。6.4 县级社 区矫正 机构 应与 未 成年社 区矫正 对象 的监护 人应签
7、 订社 区矫 正对象 监护人 责任书(格式参照 附录 A)。6.5 监护人 应对未 成年 社区矫 正对象 的人身、财 产及其 他合法 权益进 行监 督和保 护,履 行抚养、管 教等监护 责任。6.6 未成年 社区矫 正对 象的监 护人怠 于履行 监护 责任的,县级 社区矫 正机 构或受 委托的 司法所 应 对 其批评教 育,纠正 其错 误行 为,督 促其 履行 监护 责任。6.7 监护人 拒绝履 行监 护责任 或经县 级社区 矫正 机构或 受委托 的司法 所督 促教育 仍不履 行的,应 通 知其所在 单位、基层 群众 自 治组织 或公 安机 关依 法处 理。情节 严重 的,可 通知 以 下有关
8、 个人 或单 位提 请人民法院 依法 撤销 其监 护人 资格,以下 规定 的个 人和 民 政部门 以外 的组 织未 及时 向人民 法院 申请 撤销 监 护人资格 的,民政 部门 应向 人民法 院申 请。a)未 成 年社 区 矫正 对象 的 其他 监 护人,祖父 母、外 祖父 母、兄、姐,关系 密 切的 其 他亲 属、朋友;b)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住所 地的村(居)民委 员会,未 成年人 父、母所 在单 位;c)民政部 门及 其设 立的 未成 年人救 助保 护机 构;d)共青团、妇 联、关工 委、学校等 团体 和单 位。6.8 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参与 教育学 习和 公益 活动 时,
9、应与成 年社 区矫 正对 象分 开进行。7 教育帮 扶 7.1 心理矫 正 7.1.1 县级社 区矫正 机构 或受委 托的司 法所可 通过 信息化 平台,定期向 未成 年社区 矫正对 象宣传、普及心理 健康 知识,对 其进 行心理 健康 教育。7.1.2 参与心 理矫正 的工 作人员 应具有 心理学、教 育学等 相关专 业 知识,或 具有未 成年人 心理健 康 方面的实践 经 验。7.1.3 县级社 区矫 正机 构或 受委 托的司 法所 应根 据未 成年 社区矫 正对 象的 年龄、心 理 特点、发育 需要、成长经 历、犯罪 原因、家 庭监护 教育 条件 等情 况,有针对 性地 开展 心理 测试
10、 和心理 咨询,建 立 心 理 健 康档案。7.1.4 对存在 心理疾 病、再犯罪 或其它 危害社 会风 险的未 成年社 区矫正 对象,县级 社区矫 正机构 或 受委托的 司法 所应 组织 具有 心理治 疗专 业资 质的 人员,采 取心 理疏 导、危 机干 预 等措施,对其 开展 心理 治疗。7.2 就业就 学帮扶 7.2.1 对未完 成义务 教育 的未成 年社区 矫正对 象,社区矫 正机构 应 协调、沟 通 其监 护人、家庭成 员 及就读学 校,帮助 其完 成义 务教育。7.2.2 对处在 非义务 教育 阶段并 有就学 意愿的 未成 年社区 矫正对 象,社 区矫 正机构 可协调 教育主 管
11、部门帮助 其继 续就 学。7.2.3 对年 满16 周岁,有就 业意 愿但就 业困 难的 未成 年社 区矫正 对象,社区 矫正 机 构可协 调、配 合人DB51/T 2933 2022 3 力资源 和社 会保 障部 门对 其进行 职业 技能 培训 和就 业指导。7.2.4 鼓励企 业事业 单位、社会 组织为 符合就 业条 件的未 成年社 区矫正 对象 提供就 业岗位 和职业 技 能培训。8 保密要 求 8.1 工作保 密 8.1.1 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的宣 告和考 核奖 惩不 应公 开进 行,考 核奖 惩、特赦 实施 等 不公开 张榜 公 布。8.1.2 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减刑
12、 案件不 应公 示。8.1.3 依法履 职的工 作人 员应对 获得的 未成年 社区 矫正对 象的姓 名、住 所、照片、图像等 个人信 息 予以保密。8.1.4 县级社 区矫正 机构 或受委 托的司 法所工 作人 员对未 成年社 区矫正 对象 居住的 社区、就读学 校 或就业单 位进 行调 查评 估、实地查 访时,应 减少 或消 除对未 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正常就 学就 业的 不利 影响。8.2 档案保 密 8.2.1 未成年 社区 矫 正对 象矫正 档案(含纸质 档案 及电子 档案)应保密,县 级社区 矫正机 构或受 委 托的司法 所,应 实 施分 类管 理和单 独存 放。8.2.2 除司
13、法 机关办 案需 要或有 关单位 根据国 家规 定查询 外,县级 社区 矫正 机构或 受委托 的司法 所 不应向任 何单 位或 个人 提供 未成年 社区 矫正 对象 档案 信息,不允 许其 他人 员查 阅、摘 抄或 复制 未 成 年 社 区矫正对 象犯 罪材 料。8.2.3 司法机 关办案 需要 或有关 单位根 据国家 规定 查询的,应出 示公函 及身 份证明,经县 级社区 矫 正机构审 核,实行 留存 查询 制 度。依 法进 行查 询的 部门 应 对获取 信息 保密,且 仅用 于 特定事 项、特定 范围。8.2.4 因执行 地变 更等 法定 事由 发生未 成年 社 区 矫正 对象 档案移 交的,应 采取 保密 措施。8.2.5 解除或 终止 矫正 的,应在 三 日内将 档案 予以 封存,非 经 法定事 由不 予解 除封 存。对 于电子 档案,应加设 封存 标记,未 经法 定查询 程序,不 得进 行信 息查询、共 享或 复用。封 存的电 子档 案信 息 不 得 向 外部平台 提供 或对 接。DB51/T 2933 2022 4 A A 附录A(规范 性)社区矫 正对 象监 护人 责任 书 社区矫 正对 象监 护人 责任 书格式 见图A.1。图A.1 社区矫 正对 象监 护人 责任 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