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2 0.3 0C C S B 4 3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0/T 1 2 3 8 2 0 2 2荣 昌 猪 中 小 规 模 猪 场 建 设 技 术 规 范2 0 2 2-0 4-2 0 发 布 2 0 2 2-0 7-2 0 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0/T 1 2 3 8-2 0 2 2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2、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荣 昌 区 畜 牧 发 展 中 心 提 出。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农 业 农 村 委 员 会 归 口 并 实 施。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重 庆 市 荣 昌 区 畜 牧 发 展 中 心、重 庆 市 畜 牧 科 学 院、重 庆 市 畜 牧 技 术 推 广 总 站、重庆 市 涪 陵 区 畜 牧 水 产 技 术 推 广 站、四 川 省 内 江 市 农 业 科 学 院、云 南 省 绥 江 县 农 业 农 村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郭 宗 义、陈 红 跃、何 道
3、 领、任 小 明、朱 燕、罗 登、李 兴 桂、杜 安 静、袁 曹 铭、刘 贵 平、蒋 雨、付 文 贵、李 纪 刚、张 科、罗 洪。D B 5 0/T 1 2 3 8-2 0 2 21荣 昌 猪 中 小 规 模 猪 场 建 设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荣 昌 猪 中 小 规 模 猪 场 建 设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场 址 选 择、猪 场 布 局、建 设 要 求、水 电 供 应以 及 设 施 设 备 等 基 本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荣 昌 猪 中 小 规 模 猪 场 的 新 建、改(扩)建。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4、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N Y/T 2 9 6 8 种 猪 场 建 设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小 型 猪 场 s m a l l-s c a l e p i g f a r m饲 养 荣 昌 能 繁 母 猪
5、 3 0 头 1 0 0 头、存 栏 荣 昌 商 品 肉 猪 2 0 0 头 1 0 0 0 头 的 猪 场。3.2中 型 猪 场 m e d i u m-s c a l e p i g f a r m饲 养 荣 昌 能 繁 母 猪 1 0 0 头 6 0 0 头、存 栏 荣 昌 商 品 肉 猪 1 0 0 0 头 5 0 0 0 头 的 猪 场。3.3一 点 式 猪 场 o n e-s t o p p i g f a r m各 生 产 阶 段 的 猪 均 在 一 个 场 点 饲 养 的 猪 场。3.4两 点 式 猪 场 t w o-s t o p p i g f a r m种 公 猪 与 种
6、 母 猪、哺 乳 仔 猪 在 一 个 场 点 饲 养,断 奶 仔 猪 与 育 肥 猪 在 另 外 一 个 场 点 饲 养 的 猪 场。4 场 址 选 择按 N Y/T 2 9 6 8 的 要 求 执 行。5 猪 场 布 局5.1 猪 场 应 按 入 场 隔 离 区、生 活 区、生 产 区 和 粪 污 处 理 区 四 个 功 能 区 布 置,各 功 能 区 界 限 分 明,联 系方 便。D B 5 0/T 1 2 3 8-2 0 2 225.2 小 型 猪 场 自 繁 自 养,宜 布 局 为 一 点 式。5.3 中 型 猪 场 自 繁 自 养,宜 布 局 为 两 点 式。5.4 中 型 规 模
7、猪 场 宜 配 套 布 局 洗 消 中 心 和 中 转 出 猪 台。6 建 设 要 求6.1 一 般 要 求6.1.1 猪 场 应 建 实 体 围 墙,高 度 不 低 于 2.2 m,周 围 做 防 鼠 处 理。6.1.2 入 场 隔 离 区、生 活 区、生 产 区 的 入 口 处 应 设 专 门 的 洗 消 房,人 员 洗 澡 更 衣 单 向 进 入,生 活 物 资和 生 产 物 资 分 别 在 消 毒 间 分 类 消 毒,各 栋 圈 舍 出 入 口 处 应 设 脚 踏 消 毒 池。6.1.3 场 内 道 路 实 行 净、污 分 道。6.1.4 场 区 内 雨 污 分 流,生 产 和 生 活
8、 污 水 经 暗 沟 污 水 管 道 进 入 污 水 收 集 池,雨 水 经 明 沟 净 水 管 道 排 放,设 置 检 查 井。6.1.5 兽 医 室 应 配 备 诊 断、消 毒 等 设 施 设 备。6.2 圈 舍6.2.1 圈 舍 应 采 用 实 心 地 面 或 漏 缝 板 地 面,实 心 地 面 向 粪 尿 沟 处 应 有 1%3%的 坡 度,防 滑,易 清扫。地 面 结 实、易 于 冲 刷,能 耐 受 各 种 形 式 的 消 毒。6.2.2 根 据 猪 场 生 产 实 际 和 不 同 猪 群 特 点,分 类 别 建 设 猪 舍 猪 栏,舍 内 应 有 相 应 的 采 食、饮 水、通 风
9、、降 温 和 取 暖 等 设 施 设 备。6.2.3 屋 檐 距 地 面 高 度 不 低 于 2.4 m;走 道 宽 不 少 于 0.6 m;猪 舍 纵 向 间 距 不 少 于 6.0 m;猪 舍 距 围 墙不 少 于 2.0 m。6.3 猪 栏6.3.1 公 猪 栏:面 积 不 少 于 1.8 m2/头,圈 高 1.2 m 以 上,栅 栏 结 构 宜 砖 混 或 金 属,便 于 通 风 和 管 理人 员 操 作。6.3.2 配 怀 栏:空 怀 和 妊 娠 采 用 限 位 栏 或 小 群 饲 养,可 选 以 下 两 种 模 式:a)限 位 栏 长 1.8 m 2.2 m,宽 0.5 m 0.6
10、 5 m。b)小 群 饲 养 的 每 头 占 栏 面 积 不 少 于 2 m2。6.3.3 分 娩 栏:母 猪 分 娩 可 采 用 母 猪 产 床 或 在 平 养 圈 舍 内 设 置 仔 猪 保 温 箱,可 选 以 下 两 种 模 式:a)母 猪 产 床 长 2.0 m 2.4 m,宽 1.8 m,母 猪 限 位 架 宽 0.6 m 0.7 m。b)平 养 圈 舍 仔 猪 保 温 箱 长 1.0 m 1.1 m,宽 0.5 m 0.6 m,高 0.6 m 0.8 m。6.3.4 保 育 栏:长 2.1 m 2.4 m,宽 1.7 m 2.4 m;保 温 区 长 1.0 m 1.1 m,宽 0.
11、6 m 0.8 m,高 0.6m 0.8 m。6.3.5 育 肥 猪 栏:长 3.2 m,宽 3.0 m,高 0.8 m 1.1 m,每 头 猪 采 食 位 0.2 8 m。6.4 屋 顶宜 选 用 防 腐 瓦,应 做 保 温 隔 热 处 理。7 水 电 供 应7.1 猪 场 应 有 水 塔 等 密 闭 储 水 系 统,有 条 件 的 猪 场 宜 采 取 双 水 源,保 障 足 够 的 生 产 用 水,水 质 符 合 G B5 7 4 9 要 求。D B 5 0/T 1 2 3 8-2 0 2 237.2 猪 场 应 建 有 配 电 系 统,中 型 猪 场 宜 配 备 发 电 机 组。8 粪 污 处 理按 N Y/T 2 9 6 8 的 要 求 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