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7.0 8 0.1 0C C S B 3 1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0/T 1 2 0 4 2 0 2 2龙 眼 生 产 技 术 规 程2 0 2 2-0 4-0 1 发 布 2 0 2 2-0 7-0 1 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0/T 1 2 0 4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15 种 苗.26 果 园 建 设.27 栽 培 管 理.38 病 虫 害 防 治.69 果 实 采 收.6D B 5 0/T
2、 1 2 0 4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涪 陵 区 经 济 作 物 发 展 中 心 提 出。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农 业 农 村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重 庆 市 涪 陵 区 经 济 作 物 发 展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3、 起 草 人:李 彩、唐 大 成、杨 茂 盛、张 奉 琼、韩 雪 琼、郭 翔、吴 玉 婷。D B 5 0/T 1 2 0 4 2 0 2 21龙 眼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龙 眼 生 产 的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种 苗、果 园 建 设、栽 培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果 实 采 收 等方 面 的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龙 眼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4、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T 1 5 7 7 2 水 土 保 持 综 合 治 理 规 划 通 则G B/T 4 0 7 5 0 农 用 沼 液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1 4 7 2 龙 眼 种 苗N Y/T 1 5 3 0
5、 龙 眼、荔 枝 产 后 贮 运 保 鲜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嫁 接 苗 g r a f t e d s e e d l i n g用 特 定 的 砧 木 和 接 穗,通 过 嫁 接 方 法 繁 育 的 种 苗。3.2分 枝 数 n u m e r o f r a c t a e从 接 穗 抽 生 的 主 干 上 的 分 枝 数 量。3.3容 器 苗 c o n t a i n e r s e e d l i n g在 特 定 容 器 和 营 养 土 中 培 育 的 种 苗。4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D B 5 0/
6、T 1 2 0 4 2 0 2 224.1 园 地 选 择4.1.1 气 候 条 件气 候 条 件 应 符 合:年 平 均 气 温 1 8 以 上,最 冷 月 均 温 7,极 端 最 低 气 温-2,无 霜 期不 低 于 3 5 0 d。年 积 温 5 8 0 0,年 日 照 时 数 1 1 0 0 h。4.1.2 地 块 选 择地 块 条 件 应 符 合:北 纬 3 0 度 以 南 的 长 江 干 流 及 支 流 沿 岸、海 拔 3 0 0 m 以 下 的 迎 水 面,坡 度 低 于 2 5度、交 通 便 利、水 源 充 足、土 层 深 0.8 m 以 上,地 下 水 位 低 于 1 m 的
7、 地 块。土 壤 以 疏 松 透 气、肥 沃,p H 5.0 6.5 的 微 酸 性 冲 积 潮 土 或 紫 色 土 为 宜。建 园 应 避 开 容 易 遭 霜 冻 的 低 洼 地。4.1.3 产 地 环 境产 地 应 选 择 生 态 环 境 良 好、无 污 染 的 地 区,远 离 工 矿 区 和 公 路、铁 路 干 线,避 开 污 染 源。空 气 质 量应 符 合 G B 3 0 9 5 的 规 定。4.2 园 地 规 划园 地 规 划 应 符 合 重 庆 市 宜 机 化 果 园 建 设 规 范。科 学 规 划 园 区 道 路(主 路、支 路 和 生 产 作 业 便 道)、排 灌、生 产 管
8、 理 用 房 等 设 施。依 据 地 形 和 交 通 条 件 等 划 分 小 区,每 个 小 区 2 h m2 6 h m2。水 土 保 持 综 合治 理 按 G B/T 1 5 7 7 2 的 规 定 执 行。5 种 苗5.1 品 种 选 择应 根 据 龙 眼 品 种 适 应 性 和 市 场 的 需 求,以 涪 陵 黄 壳、泸 丰 1 号 等 适 宜 当 地 发 展 的 耐 寒 品 种 为 宜。5.2 苗 木 质 量选 择 品 种 纯 正、生 长 健 壮、无 病 虫 害、嫁 接 口 平 滑 的 优 质 嫁 接 苗,应 符 合 N Y/T 1 4 7 2 的 种 苗 要 求,种 苗 高 6 0
9、 c m,新 梢 茎 粗 0.9 c m,新 梢 长 度 4 0 c m,分 枝 数 3 个,嫁 接 口 高 度 1 0 c m 3 0 c m。生 产 中宜 使 用 容 器 苗。6 果 园 建 设6.1 定 植 时 间容 器 苗 全 年 均 可 定 植,以 春、秋 两 季 为 宜。6.2 定 植 密 度株 行 距:平 地 5 m 6 m 6 m 7 m;缓 坡 地 4 m 5 m;山 地、丘 陵 地 块 建 梯 地,梯 地 随 弯 就 势,平 均 梯 面 宽 6 m 以 上,带 状 种 植,株 距 4.5 m。6.3 定 植 前 准 备挖 长 宽 深 为 1.0 m 1.0 m 0.8 m
10、的 定 植 穴 或 宽 深 为 1.0 m 0.8 m 的 定 植 沟。新 土 与 表 土 分 开 放置,基 肥 按 每 株 2 0 k g 3 0 k g 腐 熟 有 机 肥、1 k g 过 磷 酸 钙 施 入,将 其 与 表 土 混 合 均 匀,填 入 地 平 面 3 0D B 5 0/T 1 2 0 4 2 0 2 23c m 以 下;继 续 填 入 表 土,形 成 高 于 地 平 面 0.2 m 0.4 m 的 定 植 盘 或 定 植 带。起 垄 聚 土,垄 高 高 出 地 面0.2 m 0.4 m,聚 表 土 回 填。6.4 定 植 方 法将 容 器 苗 取 出,去 除 底 部 三
11、分 之 一 营 养 土。舒 展 根 系,放 入 定 植 穴 或 定 植 沟 中 央,根 颈 部 露 出 土 面,扶 正,边 填 细 土 边 轻 轻 向 上 提 苗,踏 实,使 根 系 与 土 壤 密 接。定 植 后 及 时 浇 透 定 根 水,用 秸 秆 等 覆 盖 树盘。剪 除 未 老 熟 的 叶 片 和 枝 条。7 栽 培 管 理7.1 土 壤 管 理7.1.1 中 耕每 年 应 结 合 施 肥 或 除 草 进 行 中 耕。7.1.2 间 作 或 免 耕 栽 培果 园 宜 免 耕 生 草 栽 培。用 果 枝、玉 米 等 秸 秆 粉 碎 后 覆 盖 树 盘,厚 度 1 0 c m 1 5 c
12、 m,覆 盖 物 与 主 干保 持 1 0 c m 的 距 离,实 现 免 耕。行 间 间 作 与 其 无 共 同 病 虫 害、浅 根、矮 秆 的 蔬 菜、豆 科 植 物 或 禾 本 科 牧草,如:黄 豆、花 生、白 三 叶 草、黑 麦 草、毛 叶 苕 子、榨 菜 等。不 应 间 作 高 秆 作 物 和 藤 蔓 作 物。7.2 施 肥 管 理7.2.1 施 肥 原 则肥 料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4 9 6 的 规 定。根 据 园 地 土 壤 条 件、树 龄、树 势、结 果 量,结 合 营 养 诊 断 进 行配 方 施 肥。不 应 使 用 未 经 国 家 或 省 级 农 业 农 村
13、部 门 登 记 的 化 学 或 生 物 肥 料。7.2.2 施 肥 方 法7.2.2.1 土 壤 施 肥采 用 撒 施、穴 施、放 射 状 沟 施、条 状 沟 施 和 环 状 沟 施 等 方 法。在 树 冠 滴 水 线 外 侧 挖 沟(穴),深 2 0c m 4 0 c m,见 须 根 群。施 肥 后 及 时 覆 土,注 意 轮 换 施 肥 位 置。7.2.2.2 根 外 追 肥应 根 据 营 养 诊 断 结 果,在 新 梢 展 叶 期、抽 穗 期、花 期、幼 果 期 的 晴 天 或 阴 天 喷 施 叶 面 肥。常 用 的 肥料 种 类 为 0.2 硼 砂(或 硼 酸)、0.0 5 0.1 0
14、 钼 酸 铵、0.2 硫 酸 锌、0.2 硫 酸 镁 等,间 隔 期 为7 d 1 0 d。可 混 合 施 用,但 总 浓 度 不 得 超 过 0.3%。可 结 合 防 治 病 虫 害 同 时 进 行。7.2.3 施 肥 时 期 和 施 肥 量7.2.3.1 幼 龄 树每 次 新 梢 萌 动 前 应 施 促 梢 肥,新 梢 展 叶 期 再 施 一 次 壮 梢 肥,全 年 施 肥 6 次。肥 料 以 腐 熟 沼 液 或 商品 有 机 无 机 复 混 肥 为 主。每 年 根 据 树 势 和 树 冠 大 小 适 当 增 加 施 肥 量,直 至 开 花 结 果。沼 液 应 符 合 G B/T4 0 7
15、 5 0 的 规 定。7.2.3.2 结 果 树D B 5 0/T 1 2 0 4 2 0 2 24根 据 营 养 诊 断 结 果、结 果 量 和 树 势,全 年 施 肥 2 次 4 次,即 花 前 肥、壮 果 肥、采 果 肥。施 肥 量 按生 产 1 0 0 k g 果 实 按 纯 N 3 k g 进 行 基 本 补 充,N、P、K、M g 元 素 之 间 的 比 例 为 1(0.3 0.6)(1 1.5)0.2。花 前 肥:以 P 肥 为 主,开 花 前 1 0 d 2 0 d 施 入,施 用 量 占 全 年 用 肥 2 5%。壮 果 肥:以 K 肥 为 主,开 花 后 至 第 二 次 生
16、 理 落 果 前 施 入,占 全 年 用 肥 3 0%。采 果 肥:以 N 肥 和 有 机 肥 为 主,在 采 果 后 1 0 d 1 5 d 施 入,结 合 秋 季 施 肥。占 全 年 用 肥 4 5%,同时 施 用 有 机 肥 5 0 k g 1 0 0 k g 株。7.3 水 分 管 理枝 梢 抽 生 期、花 芽 分 化 期、花 穗 抽 生 期、盛 花 期、果 实 生 长 发 育 期 等 物 候 期 及 采 果 后 如 遇 干 旱 应 及时 灌 水,灌 溉 水 质 应 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规 定。多 雨 季 节 或 果 园 积 水 时 及 时 排 水。7.4 花 果 管
17、理7.4.1 控 梢 促 花深 秋 和 早 冬,人 工 摘 除 晚 秋 梢、冬 梢 或 用 多 效 唑、乙 烯 利 等 化 学 控 梢,促 进 花 芽 分 化。7.4.2 防 止 冲 梢春 季 遇 高 温 发 现 冲 梢,采 取 人 工 摘 除 小 叶 或 化 学 控 梢。7.4.3 促 进 授 粉盛 花 期 果 园 放 蜂、人 工 辅 助 授 粉、雨 后 摇 花,遇 高 温 干 燥 天 气 叶 面 喷 施 低 浓 度 硼 砂 和 锌 肥 促 进 授 粉,提 高 座 果 率。7.4.4 保 花 保 果花 期 喷 1 次 2 次 0.2%硼 砂;雌 花 谢 花 后 3 d 5 d 和 第 二 次
18、 生 理 落 果 前 1 0 d,喷 0.2%硫 酸 锌 防落 保 果。7.4.5 疏 花 疏 果花 量 大 的 品 种 或 遇 大 年 花 量 过 多 时,在 花 穗 抽 生 5 c m 1 0 c m 时 疏 删,保 留 5 条 7 条 侧 花 穗;或 在 1 0 c m 处 短 截 花 穗;根 据 树 势 和 方 位 整 枝 疏 除,实 现 轮 换 结 果。同 时 喷 施 2 次 0.2%的 硫 酸 镁。慎 重 使 用 植 物 生 长 调 节 剂 疏 花 疏 果,如 多 效 唑、乙 烯 利 等。第 二 次 生 理 落 果 后,对 结 果 量 过 多 的 植 株 进 行 人 工 疏 果。疏
19、 去 小 果、畸 形 果、孪 生 果、病 虫 果 和 过于 分 散 的 果 子,并 依 据 树 势、品 种、结 果 母 枝 粗 状 程 度 和 叶 片 数 确 定 留 果 量,一 般 小 穗 留 果 1 5 粒 2 5 粒,中 穗 留 果 3 0 粒 4 0 粒,大 穗 留 果 5 0 粒 6 0 粒。7.5 整 形 修 剪7.5.1 基 本 要 求宜 采 用 中 干 矮 冠 多 主 枝 自 然 圆 头 形 或 开 心 形。修 剪 造 成 的 大 枝 伤 口 可 用 松 香 蜡 等 果 树 保 护 剂 涂 抹。7.5.2 幼 龄 树定 干 高 度 4 0 c m 5 0 c m。选 留 3 个
20、 4 个 分 布 均 匀、长 势 良 好 的 主 枝,主 枝 与 主 干 的 夹 角 为 4 5 6 0。每 一 主 枝 距 主 干 3 0 c m 左 右 选 留 副 主 枝 2 条 3 条。生 长 季 节 用 撑、拉、吊 等 方 法 调 整 枝 条 生 长 角度 和 方 位。修 剪 与 整 形 同 步 进 行,用 摘 心、短 截、抹 芽 等 方 法 抑 制 枝 梢 生 长 和 促 进 抽 枝。D B 5 0/T 1 2 0 4 2 0 2 257.5.3 结 果 树分 为 采 后 修 剪 和 抽 梢 期 修 剪。采 后 修 剪 在 采 果 后 1 5 d 内 完 成,即 在 秋 梢 抽 发
21、 前 必 须 完 成 修 剪 工 作,使 秋 梢 在 合 适 位 置 上 抽 生;剪 除 过 密 枝、荫 蔽 枝、弱 枝、重 叠 枝、交 叉 枝、病 虫 枝、落 花 落 果 枝、枯 枝、衰 老 枝 等,回 缩 更 新 下 垂 枝,疏 删 徒 旺 枝 和 内 堂 过 密 骨 干 枝,采 用 疏 删、短 截、回 缩 等 调 整 树 冠 结 构。抽 梢 期 修 剪 是 在 新 梢 抽 生 时 用 短 截、除 萌、摘 心 等 方 法 除 去 过 长、过 密、过 多、重 叠 的 新 梢。短 截 或 留放 外 围 0.6 c m 0.8 c m 粗 枝 梢,调 控 翌 年 结 果 母 枝 数 量,平 衡
22、大 小 年 结 果,保 持 稳 定 的 树 高 和 冠 幅。7.5.4 衰 老 树根 据 树 势 的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局 部 更 新,主 干 和 主 枝 分 2 年 3 年 分 批 进 行 短 截,留 中 下 部 抽 生 的 强 壮 枝,抹 除 过 多 的 萌 蘖,以 更 新 复 壮。7.6 高 接 换 种7.6.1 嫁 接 时 间3 月 4 月 为 佳,温 度 在 2 0 以 上,于 晴 天 或 阴 天 进 行。7.6.2 高 接 砧 木 处 理1 0 年 生 以 内 的 树 合 理 选 留 粗 壮 的 枝 条 作 接 砧 直 接 嫁 接,并 留 3 条 5 条 抽 水 枝。1 0
23、年 生 以 上 的大 树 不 应 直 接 嫁 接,宜 重 回 缩 进 行 更 新 复 壮 后,选 留 合 理 枝 条 再 嫁 接。锯 口 修 整 平 滑,大 枝 伤 口 可 用 松香 蜡 等 果 树 保 护 剂 涂 抹。嫁 接 后 的 树 干 用 无 纺 布、保 湿 布 覆 盖 遮 阳,以 防 太 阳 灼 伤 树 皮。7.6.3 接 穗 选 择挑 选 树 冠 中 上 部 生 长 健 壮、芽 眼 饱 满、发 育 充 实、无 病 虫 害 的 直 径 0.6 c m 1.0 c m 的 一 年 生 外 围枝 条 为 接 穗。注 意 保 湿,采 集 后 尽 快 嫁 接。7.6.4 嫁 接 方 法小 枝
24、 切 接 法。用 嫁 接 刀 在 砧 桩 的 形 成 层 从 上 而 下 切 长 1.5 c m 2.0 c m 的 平 行 切 口,并 与 锯 口 垂 直,切 口 宽 度 与 接 穗 大 小 相 同 或 稍 大。接 穗 长 度 5 c m 左 右,芽 节 较 长 的 用 单 芽,芽 节 短 的 用 2 个 芽。把 接穗 长 切 面 向 内 快 速 插 入 砧 木 切 口,使 砧 穗 之 间 的 形 成 层 互 相 对 准,用 手 固 定,再 用 地 膜 带 扎 紧 接 穗 与 砧木 切 口 处,捆 扎 中 将 接 穗 顶 覆 盖,缚 扎 牢 固。大 枝 挑 皮 接 法。用 嫁 接 刀 口 与
25、 砧 桩 锯 口 垂 直,切 长 2.5 c m 3.0 c m,宽 与 接 穗 直 径 大 小 相 近 的 树 皮,用 刀 尖 挑 起 树 皮,插 好 接 穗,接 穗 长 切 面 与 树 干 贴 合 的 部 位 要 露 出“米 粒”大 小 的 切 口,有 利 于 后 期 形成 愈 伤 组 织,提 高 嫁 接 成 活 率。接 穗 要 保 证 至 少 外 露 两 个 有 效 芽。包 扎 方 法 参 照 小 枝 切 接 法,锯 口 切 面要 包 严 实,以 防 雨 水 进 入。7.6.5 高 接 后 管 理7.6.5.1 检 查 成 活 率嫁 接 后 2 0 d 3 0 d,如 接 穗 仍 保 持
26、 新 鲜,芽 点 开 始 膨 大 萌 动,则 已 成 活;若 发 现 接 穗 叶 腋 内 凸 出 的黄 豆 大 的 芽 梢 未 能 刺 破 薄 膜 呈 弯 曲 状 时,须 及 时 挑 膜。7.6.5.2 及 时 修 剪抹 除 嫁 接 口 下 方 的 萌 芽,疏 除 抽 水 枝 上 的 新 梢,接 穗 新 梢 长 出 后 及 时 摘 顶 促 进 抽 发。接 穗 新 梢 老 熟后,剪 除 抽 水 枝。D B 5 0/T 1 2 0 4 2 0 2 267.6.5.3 促 梢 生 长加 强 肥 水 管 理;接 穗 新 梢 抽 出 后(展 叶 期 至 转 绿 期)及 时 喷 药 防 虫,重 点 防 治
27、 蝽 象、尺 蠖、卷 叶 蛾、毒 蛾。7.6.5.4 绑 缚 防 风适 当 剪 除 枝 叶,或 用 竹 竿 支 撑 绑 牢 砧 穗 接 合 部,防 止 大 风 吹 断、撕 裂 新 梢。7.6.5.5 解 膜接 穗 新 梢 老 熟 后,嫁 接 部 位 愈 合 良 好,用 刀 片 割 开 薄 膜,解 除 包 扎 物。7.7 防 冻霜 冻 来 临 前,幼 树 用 稻 草 包 扎 树 干、树 干 涂 白、树 盘 培 土;受 冻 时,日 出 前 果 园 喷 水 洗 霜。7.8 预 防 大 小 年采 用 单 株 枝 梢 轮 换 结 果 预 防 大 小 年。大 年 时 疏 花 疏 果,重 施 壮 果 肥,叶
28、 面 喷 0.2%硫 酸 镁,土 壤施 硫 酸 镁 0.5 k g/株,保 证 抽 发 足 够 的 结 果 母 枝;小 年 时 保 花 保 果,重 施 花 前 肥,促 进 夏 梢 的 抽 发。8 病 虫 害 防 治应 按 照 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的 规 定 执 行。9 果 实 采 收9.1 采 收 时 间根 据 果 实 成 熟 度、用 途、市 场 需 求 和 气 候 条 件 决 定 采 收 时 间,宜 在 晴 天 上 午 露 水 干 后 或 阴 天 进 行。9.2 采 收 方 法先 下 后 上、先 外 后 内 依 次 进 行,在 果 穗 基 部 3 c m 6 c m 处 剪 断,可 带 1 片 2 片 复 叶。剪 口 保 持 平整,轻 拿 轻 放。9.3 采 后 处 理采 后 的 果 实 在 荫 蔽 处 选 果、整 理、装 果 和 堆 放,避 免 太 阳 曝 晒。剔 除 烂 果、裂 果、病 虫 果、机 械 伤果,摘 掉 果 穗 上 的 叶 片 和 过 长 穗 梗,整 直 果 穗,进 行 分 级 包 装,应 快 速 进 入 销 售 市 场。9.4 贮 运 保 鲜按 N Y/T 1 5 3 0 的 规 定 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