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0 3.0 8 0C C S A 2 04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4/T 2 3 7 3.2 2 0 2 2科 普 展 览 设 计 规 范 第 2 部 分:形 式 设 计D e s i g n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s c i e n c e p o p u l a r i z a t i o n e x h i b i t i o n P a r t 2:F o r m d e s i g n2 0 2 2-0 7-1 1 发 布 2 0 2 2-1 0-1 1 实 施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2、4 4/T 2 3 7 3.2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要 求.15 设 计 原 则.16 概 念 设 计.27 初 步 设 计.28 深 化 设 计.3参 考 文 献.5D B 4 4/T 2 3 7 3.2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是 D B 4 4/T 2 3 7 3 科 普 展 览 设 计
3、规 范 的 第 2 部 分。D B 4 4/T 2 3 7 3 已 经 发 布 了 以 下 部 分:第 1 部 分:内 容 设 计;第 2 部 分:形 式 设 计。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提 出、归 口,并 组 织 实 施。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广 东 科 学 中 心、广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邱 银 忠、胡 华、邹 新 伟、郭 羽 丰、张 文 山、刘 杰、黄 亚 萍、李 锋、刘 广
4、进、吴夏 灵、张 娜、宋 婧、张 伊 晨、黄 继 雄、彭 家 志。D B 4 4/T 2 3 7 3.2 2 0 2 2I I I引 言广 东 省 的 科 普 场 馆 数 量 和 面 积 居 全 国 前 列,同 时,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及 人 民 群 众 日 益 增 长 的 文 化需 求,社 会 力 量 和 企 业 自 行 举 办 的 科 普 展 览 也 在 不 断 兴 起,但 目 前 科 普 展 览 开 发 却 缺 乏 统 一 的 规 范;2 0 1 1年 以 来,国 家 有 关 重 要 文 件 中 也 明 确 提 出 了 要 研 究、制 定 科 普 领 域 相 关 标 准
5、和 规 范。为 此,广 东 科 学 中心 总 结 多 年 科 普 展 览 设 计 方 面 的 经 验,结 合 广 东 当 地 特 色 及 行 业 发 展 状 况,在 广 泛 征 求 省 内 外 科 普 场 馆同 行、高 校、科 研 院 所、企 业、用 户 及 专 家 等 意 见 的 基 础 上,联 合 广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制 定 了 D B 4 4/T 2 3 7 3 科 普 展 览 设 计 规 范。考 虑 到 科 普 展 览 设 计 是 一 项 系 统 化 工 程,涉 及 的 内 容 较 多,同 时 根 据 文 件 适 用 者 的 不 同 需 求,文 件拟 由 如 下 七 个
6、 部 分 构 成:第 1 部 分:内 容 设 计;第 2 部 分:形 式 设 计;第 3 部 分:展 项 设 计 通 用 要 求;第 4 部 分:灯 光 设 计;第 5 部 分:信 息 智 慧 化 设 计;第 6 部 分:图 文 版(说 明 牌)设 计;第 7 部 分:导 览 标 识 设 计。科 普 展 览 设 计 系 列 标 准,将 为 保 障 我 省 科 普 展 览 建 设 的 科 学 化 与 标 准 化,提 升 展 览 质 量 与 水 平,发挥 可 推 广、可 复 制 和 实 践 指 导 性 强 等 重 要 作 用。D B 4 4/T 2 3 7 3.2 2 0 2 21科 普 展 览
7、设 计 规 范 第 2 部 分:形 式 设 计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科 普 展 览 形 式 设 计 的 基 本 要 求、设 计 原 则,以 及 概 念 设 计、初 步 设 计 和 深 化 设 计 的 要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科 普 展 览 形 式 设 计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8、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5 0 0 3 4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G B/T 5 0 1 0 4 建 筑 制 图 标 准G B 5 0 2 2 2 建 筑 内 部 装 修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 B 5 0 3 0 0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G B 5 0 3 4 8 安 全 防 范 工 程 技 术 规 范G B/T 5 1 2 2 3 公 共 建 筑 标 识 系 统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D B 4 4/T 2 3 7 3.1-2 0 2 2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9、本 文 件。形 式 设 计 f o r m d e s i g n根 据 展 览 主 题 及 内 容 逻 辑 关 系、展 览 空 间 条 件,对 展 览 的 平 面 布 局、空 间 构 成,以 及 视 觉 艺 术 形 态等 的 创 作。4 基 本 要 求场 地 要 求实 施 科 普 展 览 建 设 的 场 地,如 是 室 内 场 馆,应 符 合 G B 5 0 3 0 0 的 要 求;如 是 室 外 场 地,应 做 好 合 理规 划,确 保 安 全 且 满 足 观 众 需 求。设 计 单 位 要 求实 施 科 普 展 览 形 式 设 计 的 单 位,应 具 备 相 应 的 设 计 资 质,其
10、项 目 管 理 可 参 照 G B/T 5 0 3 2 6 的 规 定。5 设 计 原 则D B 4 4/T 2 3 7 3.2 2 0 2 22以 观 众 为 中 心满 足 观 众 参 观、体 验 和 服 务 等 需 求,营 造 舒 适、温 馨 和 富 有 艺 术 感 染 力 的 公 共 文 化 环 境。融 合 统 一形 式 设 计 应 与 展 览 空 间、内 容 设 计 有 机 结 合,保 证 展 览 整 体 艺 术 风 格 统 一。低 碳 环 保采 取 减 量 化、再 利 用 和 资 源 回 收 等 绿 色 设 计 方 式,达 到 对 环 境 影 响 最 小、资 源 利 用 效 率 最
11、高,以 及对 生 态 环 境 最 好 的 效 果。艺 术 性以 符 合 当 代 人 审 美 情 趣 的 感 性 形 式,以 形 象 化、个 性 化、科 技 和 岭 南 相 关 元 素 表 现 展 览 主 题 内 容,达 到 良 好 视 觉 审 美 效 果。原 创 性空 间 形 式 应 表 现 出 独 特 的 艺 术 风 格 和 形 象 效 果 等,其 相 关 设 计 具 有 首 创 性。安 全 性空 间 布 局、观 众 参 观 动 线 及 相 关 设 施 等,必 须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标 准 规 定。6 概 念 设 计概 念 设 计 是 指 根 据 内 容 规 划 大 纲、建 筑 原 始
12、 条 件 等,进 行 总 体 创 意 设 计。概 念 设 计 应 展 现 展 览 的 内 容 逻 辑、整 体 形 象、空 间 布 局 和 艺 术 风 格 等,以 及 各 展 区、重 点 展 项 的展 示 效 果。概 念 设 计 的 方 案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a)设 计 说 明,包 含 展 示 理 念 和 设 计 思 路 等;b)展 览 平 面 布 局 设 计;c)基 本 造 型 风 格 设 计;d)总 体 环 境 色 彩 效 果 设 计;e)各 展 区、重 点 展 项 展 示 效 果 草 图;f)展 览 灯 光 总 体 效 果 设 计;g)提 出 经 费 估 算。7
13、初 步 设 计初 步 设 计 内 容初 步 设 计 是 指 在 概 念 设 计 成 果 基 础 上,对 展 览 的 空 间 布 局、造 型 设 计、色 彩 运 用 和 灯 光 效 果 等 进 一步 细 化,形 成 相 应 成 果 文 件。初 步 设 计 方 案D B 4 4/T 2 3 7 3.2 2 0 2 23初 步 设 计 方 案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a)设 计 说 明,包 含 展 示 理 念 和 设 计 思 路 的 进 一 步 细 化;b)展 览 平 面 布 局 及 展 项 布 置 设 计,包 含 观 众 参 观 动 线 设 计,以 及 疏 散 通 道 设 计
14、等;c)空 间 艺 术 造 型 设 计,包 含 天 花、地 面、立 面、出 入 口 等 展 示 空 间 设 计;d)总 体 环 境 色 彩 效 果 设 计;e)灯 光 效 果 设 计;f)导 览 系 统 和 图 文 版 总 体 效 果 设 计;g)展 项 外 观 造 型 指 导;h)主 要 工 艺 材 料 的 选 用 设 计;i)编 制 经 费 概 算。方 案 评 估应 邀 请 相 关 专 业 人 士 对 初 步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评 估。8 深 化 设 计一 般 要 求8.1.1 深 化 设 计 应 在 初 步 设 计 基 础 上,结 合 前 期 过 程 修 改 完 善 意 见,进 一
15、 步 深 化 形 成 布 展 装 饰、灯 光、导 览 标 识、平 面 版 式、色 彩 等 设 计 成 果 文 件。8.1.2 深 化 设 计 应 按 照 G B/T 5 0 1 0 4 的 规 定 绘 制 施 工 图,以 及 编 制 经 费 预 算。布 展 设 计8.2.1 布 展 设 计 方 案布 展 设 计 方 案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设 计 说 明;b)展 览 平 面、空 间 布 置;c)装 饰 工 程 设 计;d)展 览 灯 光 设 计;e)导 览 标 识 设 计;f)平 面 版 式 设 计;g)展 览 色 彩 设 计。8.2.2 装 饰 工 程 设 计装 饰 工 程
16、设 计 包 括 展 览 空 间 的 天 花、地 面、立 面、出 入 口 等 造 型 工 程 设 计 和 强 弱 电 配 套 工 程 设 计。装 饰 工 程 设 计 应 满 足 公 共 场 所 的 安 全、环 保 和 通 道 等 功 能 性 要 求,应 符 合 G B 5 0 2 2 2、G B 5 0 3 4 8 的 规定。8.2.3 灯 光 设 计灯 光 设 计 应 能 营 造 空 间 氛 围 烘 托 艺 术 效 果,满 足 展 示 功 能 要 求,为 观 众 提 供 舒 适 的 视 觉 环 境。灯 光 设 计 应 符 合 G B/T 5 0 0 3 4 的 规 定。D B 4 4/T 2
17、3 7 3.2 2 0 2 248.2.4 导 览 标 识 设 计导 览 标 识 的 种 类、功 能 应 科 学 合 理,与 场 馆 整 体 导 览 标 识 风 格,以 及 展 览 艺 术 风 格 协 调 统 一。导 览 标 识 文 字 和 图 案 应 清 晰 直 观,便 于 识 别。有 关 展 厅 公 共 标 志 设 计 及 设 置,应 符 合 G B/T 5 1 2 2 3 的 规 定。8.2.5 平 面 版 式 设 计平 面 版 式 设 计 包 括 图 文 版、展 项 说 明 牌,以 及 宣 传 折 页、海 报 等 印 刷 品 的 版 式 设 计,应 与 展 览 整 体设 计 风 格 协
18、 调 统 一。平 面 版 式 图 文 应 层 次 分 明、比 例 尺 度 适 当,满 足 方 便 阅 览、通 俗 易 懂 且 符 合 空 间 环 境 要 求。8.2.6 色 彩 设 计色 彩 设 计 是 指 明 确 色 彩 谱 系 色 标,统 合 科 普 内 容 特 征 要 求 及 各 颜 色 之 间 的 对 比 协 调 关 系,把 控 展 览空 间 环 境 造 型 和 平 面 版 式 等 色 彩 效 果。深 化 设 计 团 队 应 与 展 项 制 作 方 保 持 沟 通,指 导 展 项 制 作 方 展 项 色 彩 设 计。展 项 外 观 造 型 指 导为 保 持 展 览 风 格 协 调 统
19、一,深 化 设 计 团 队 应 指 导 展 项 制 作 方 进 行 展 项 造 型 设 计。布 展 设 计 与 展 项 设 计 的 衔 接协 调 布 展 设 计、展 项 设 计 有 关 工 作 界 面 建 议,展 项 设 计 方 提 出 安 装 基 础、设 备 安 置、收 口、水 电 气网 络 线 管 等 具 体 需 求,布 展 设 计 方 落 实 布 展 工 作 范 围 内 必 要 的 深 化 设 计,以 满 足 展 项 的 使 用 要 求。8.5 深 化 设 计 审 定应 邀 请 相 关 专 业 人 士 对 深 化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审 定。D B 4 4/T 2 3 7 3.2 2 0 2 25参 考 文 献 1 G B/T 5 0 3 2 6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