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3 5.0 2 0C C S L 7 0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0/T 1 2 0 7 2 0 2 2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建 设 规 范2 0 2 2-0 3-2 5 发 布 2 0 2 2-0 7-0 1 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0/T 1 2 0 7 2 0 2 2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2、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科 技 局 提 出、归 口 并 实 施。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重 庆 生 产 力 促 进 中 心、重 庆 市 科 学 技 术 信 息 中 心、重 庆 市 分 析 测 试 学 会。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马 文 卓、勾 鑫 晔、张 振 杰、谢 涛、姜 玲、郭 婷、田 凌、张 贝 贝。D B 5 0/T 1 2 0 7 2 0 2 21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建 设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建 设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平 台
3、架 构、建 设 要 求、安 全 性 要 求、建 设 阶 段、平 台 扩 展 要 求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建 设。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2 2 2 3 9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网 络 安 全 等
4、级 保 护 基 本 要 求G B/T 2 2 2 4 0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网 络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定 级 指 南G B/T 3 1 1 6 7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云 计 算 服 务 安 全 指 南G B/T 3 4 0 7 8.1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平 台 总 体 规 范 第 1 部 分:术 语 和 定 义G B/T 3 4 0 8 0.2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平 台 安 全 规 范 第 2 部 分:信 息 资 源 安 全G B/T 3 4 0 8 0.3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平 台 安
5、 全 规 范 第 3 部 分:服 务 安 全G B/T 3 4 0 8 0.4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平 台 安 全 规 范 第 4 部 分:应 用 安 全G B/T 3 7 9 5 2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移 动 终 端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技 术 要 求G B/T 3 7 9 8 8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数 据 安 全 能 力 成 熟 度 模 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政 务 外 网 e-g o v e r n m e n t e x t r a n e t满 足 各 级 政 务 部 门 社 会
6、管 理、公 共 服 务 等 面 向 社 会 服 务 需 要 的 业 务 网 络。G B/T 3 4 0 7 8.1,定 义 2.6 4 平 台 架 构4.1 总 体 架 构共 包 括 基 础 设 施 层、平 台 支 撑 层、数 据 资 源 层、应 用 服 务 层、用 户 访 问 层 和 信 息 安 全 体 系 六 个 部 分,总 体 架 构 见 图 1。D B 5 0/T 1 2 0 7 2 0 2 22图 1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建 设 总 体 架 构4.2 基 础 设 施 层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云 平 台、政 务 外 网、互 联 网 等。4.3 平 台 支 撑 层包 括 但
7、 不 限 于 统 一 身 份 认 证、统 一 权 限 管 理、统 一 接 口 管 理 等。4.4 数 据 资 源 层包 括 数 据 处 理 模 块 和 数 据 存 储 模 块。数 据 处 理 模 块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数 据 接 入、数 据 预 处 理、数 据 服 务和 数 据 分 析 等 功 能。数 据 存 储 模 块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组 织 机 构 数 据 库、科 技 资 源 数 据 库、个 人 信 息 数 据 库、科 技 服 务 数 据 库 等。4.5 应 用 服 务 层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科 技 管 理 服 务 模 块、决 策 支 撑 服 务 模 块 以 及 创 新
8、服 务 模 块 等。4.6 访 问 层包 括 用 户 访 问 渠 道 和 设 备 等。可 通 过 W E B 端、移 动 端 等 方 式 访 问 本 平 台。4.7 信 息 安 全 体 系包 括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基 础 环 境 安 全、平 台 信 息 资 源 数 据 安 全、平 台 服 务 安 全、平 台 应 用 安 全 和 平台 管 理 安 全 等。5 建 设 要 求D B 5 0/T 1 2 0 7 2 0 2 235.1 基 础 设 施 层基 础 设 施 层 的 功 能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云 平 台:统 筹 利 用 计 算、存 储、网 络、信 息、应 用 支
9、 撑 等 资 源,提 供 基 础 设 施、支 撑 软 件、应用 系 统、信 息 资 源、运 行 保 障 和 信 息 安 全 等 服 务;b)政 务 外 网:提 供 科 技 政 务 服 务 的 预 审、受 理、审 批、决 定 等 功 能;c)互 联 网:提 供 科 技 政 务 服 务 的 咨 询、预 约、申 报、反 馈 等 功 能。5.2 平 台 支 撑 层平 台 支 撑 层 的 功 能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统 一 身 份 认 证:提 供 用 户 通 过 同 一 套 认 证 凭 证 就 可 以 访 问 平 台 所 有 与 该 用 户 对 应 的 授 权 网 络 应用 等 功 能;b)
10、统 一 权 限 管 理:提 供 应 用、功 能、操 作、数 据 集 的 访 问 权 限,为 业 务 系 统 提 供 应 用 认 证 授 权 等功 能;c)统 一 接 口 管 理:为 平 台 的 认 证 授 权 服 务 接 口、组 织 机 构 接 口、用 户 接 口 以 及 资 源 服 务 接 口 等 提供 的 增 加、删 除、修 改、查 询 等 功 能。5.3 数 据 资 源 层5.3.1 数 据 处 理 模 块 的 功 能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数 据 接 入:提 供 结 构 化 数 据、非 结 构 化 数 据 和 半 结 构 化 数 据 的 接 入 功 能,包 括 离 线 数 据
11、 和 实 时数 据 的 接 入,全 量 数 据 和 增 量 数 据 的 接 入 等 功 能;b)数 据 预 处 理:提 供 容 错 机 制,出 现 故 障 时 可 以 对 故 障 进 行 处 理,提 供 用 户 级 别 的 访 问 控 制 功 能,支 持 对 消 息 处 理 任 务 进 行 创 建、浏 览、中 止、恢 复 等 操 作,并 记 录 操 作 日 志 支 持 结 构 化 数 据、非 结 构 化 数 据 和 半 结 构 化 数 据 的 离 线 分 析 和 数 据 处 理,支 持 实 时 分 析 任 务 等 功 能;c)数 据 服 务:提 供 统 一 的 资 源 管 理 和 调 度 功
12、能,为 多 场 景 多 应 用 提 供 数 据 资 源 共 享,为 平 台 提 供完 善 的 数 据 支 撑 服 务 等 功 能;d)数 据 分 析:提 供 数 据 查 询、机 器 学 习、统 计 分 析、全 网 搜 索、语 义 分 析、全 文 检 索、知 识 图 谱、标 签 与 画 像 等 功 能。5.3.2 数 据 存 储 模 块 的 功 能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组 织 机 构 数 据 库:提 供 组 织 机 构 在 参 与 科 技 活 动 时 涉 及 的 信 息 数 据 的 汇 聚 与 存 储 功 能,组 织 机构 信 息 数 据 的 采 集 与 处 理 宜 参 照 D B
13、5 0/T 1 0 1 4.2;b)科 技 资 源 数 据 库:提 供 科 研 仪 器 设 备、科 普、科 技 成 果 和 科 技 创 新 基 地 等 资 源 数 据 的 汇 聚 与 存储 功 能,科 技 资 源 信 息 数 据 的 采 集 与 处 理 宜 参 照 D B 5 0/T 1 0 1 4.3;c)个 人 信 息 数 据 库:提 供 个 人 在 参 与 科 技 活 动 时 涉 及 的 信 息 数 据 的 汇 聚 与 存 储 功 能,个 人 信 息 数据 的 采 集 与 处 理 宜 参 照 D B 5 0/T 1 0 1 4.4;d)科 技 服 务 数 据 库:提 供 科 技 服 务
14、基 础 信 息、科 技 服 务 提 供 信 息 和 科 技 服 务 交 付 物 信 息 等 数 据 的汇 聚 与 存 储 功 能,科 技 服 务 信 息 数 据 的 采 集 与 处 理 宜 参 照 D B 5 0/T 1 0 1 4.5。5.4 应 用 服 务 层5.4.1 科 技 管 理 服 务 模 块 的 功 能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科 研 项 目 管 理:为 项 目 指 南 编 制 专 家、项 目 申 报 单 位 和 项 目 组 成 员、项 目 评 审 专 家、项 目 管 理人 员 提 供 项 目 指 南、项 目 评 审、过 程 管 理、结 题 验 收、档 案 管 理 等 功
15、 能;D B 5 0/T 1 2 0 7 2 0 2 24b)科 技 平 台 管 理:为 重 点 实 验 室、技 术 创 新 中 心、临 床 医 学 研 究 中 心、科 技 资 源 共 享 服 务 平 台、野 外 科 学 观 测 研 究 站 等 提 供 申 报、审 核、专 家 评 审、认 定 审 批、查 询 统 计 等 功 能;c)科 技 型 企 业 管 理:为 科 技 型 企 业 提 供 申 报、认 定 审 批、年 报 申 报、查 询 统 计 等 功 能;d)科 技 人 才 管 理:为 科 研 人 才 提 供 申 请 与 审 核、个 人 信 息 维 护、信 用 管 理、查 询 统 计 等 功
16、 能;e)科 技 统 计:提 供 数 据 监 测、数 据 发 布、统 计 监 测、统 计 分 析、数 据 可 视 化 等 功 能;f)科 技 奖 励:提 供 科 技 奖 励 申 报、审 核、评 审 等 功 能;g)科 技 资 源 开 放 共 享 服 务:按 照 统 一 的 标 准 规 范 整 合 并 展 示 全 市 大 型 科 研 仪 器 设 备、科 技 人 才、科 技 成 果、科 技 普 及 等 科 技 资 源,为 检 测 检 验、研 究 开 发 等 科 技 服 务 提 供 线 上 交 易 功 能。5.4.2 决 策 支 撑 服 务 模 块:为 科 技 管 理 决 策 部 门 提 供 科 技
17、 创 新 指 标 监 测、科 技 资 源 地 图、产 业 创 新 地图、科 技 进 步 路 线 图、科 技 招 商 地 图 等 功 能。5.4.3 创 新 服 务 模 块:为 创 新 主 体 提 供 线 上 科 技 型 企 业 培 育 服 务、科 技 人 才 服 务、科 技 平 台 开 放 共 享服 务、科 技 成 果 转 移 转 化、科 技 金 融 服 务 等 功 能。5.5 用 户 访 问 层用 户 访 问 层 的 功 能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提 供 用 户 注 册、个 人 中 心、信 息 检 索、服 务 引 导、办 事 指 南 等功 能。6 安 全 性 要 求6.1 平 台 基
18、础 环 境 安 全包 括 网 络 资 源 安 全、主 机 资 源 通 用 安 全、虚 拟 主 机 资 源 安 全、终 端 接 入 安 全 和 物 理 环 境 安 全 等,应符 合 下 列 要 求:a)平 台 基 础 环 境 安 全 按 照 安 全 保 护 对 象 在 国 家 安 全、经 济 建 设、社 会 生 活 中 的 重 要 程 度 实 行 分 级管 理,定 级 原 则 和 流 程 要 求 应 参 照 G B/T 2 2 2 4 0;b)平 台 基 础 环 境 安 全 的 技 术 要 求 与 管 理 要 求 应 参 照 G B/T 2 2 2 3 9;c)终 端 接 入 安 全 应 参 照
19、 G B/T 3 7 9 5 2。6.2 平 台 资 源 数 据 安 全包 括 平 台 资 源 数 据 的 访 问、传 输、存 储 及 环 境、备 份 和 恢 复、隔 离、销 毁、迁 移 等 资 源 数 据 全 生 命周 期 的 安 全 保 障,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a)平 台 资 源 数 据 安 全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业 务 需 求 实 行 分 类 分 级 管 理,分 级 分 类 原 则 和 方 法 要 求 应参 照 G B/T 3 7 9 8 8;b)平 台 资 源 数 据 的 技 术 要 求 与 管 理 要 求 应 参 照 G B/T 3 4 0 8 0.2 与 G
20、B/T 3 8 6 6 4.1。6.3 平 台 服 务 安 全包 括 服 务 访 问 控 制 安 全、服 务 传 递 保 护 安 全、服 务 监 控 安 全、服 务 审 计 安 全、服 务 变 更 安 全 和 服 务评 估 安 全,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a)按 照 政 务 服 务 分 类,对 平 台 服 务 安 全 分 级 并 实 施 不 同 级 别 的 安 全 措 施,政 务 服 务 分 类 要 求 可 参照 G B/T 3 1 1 6 7;b)平 台 服 务 安 全 要 求 应 参 照 G B/T 3 4 0 8 0.3。6.4 平 台 应 用 安 全D B 5 0/T 1 2 0
21、7 2 0 2 25包 括 应 用 迁 移 部 署 安 全、应 用 运 行 安 全、应 用 下 线 安 全 和 网 站 接 入 安 全,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a)平 台 应 用 安 全 可 根 据 应 用 脆 弱 性 分 析 和 威 胁 分 析 结 果 实 施 不 同 应 用 安 全 措 施;b)平 台 应 用 安 全 要 求 应 符 合 G B/T 3 4 0 8 0.4。6.5 平 台 管 理 安 全包 括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安 全 管 理 机 构、安 全 管 理 人 员,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a)应 制 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做 好 平 台 的
22、 安 全 定 级、备 案、检 测 评 估、整 改 和 检 查 工 作;b)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应 满 足 岗 位 设 置、人 员 配 备、授 权 和 审 批、沟 通 与 合 作、审 核 和 检 查 等 多 方 面 要求;c)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应 符 合 人 员 录 用、人 员 离 岗、安 全 教 育 和 培 训、外 部 人 员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的 管 理 要求;d)平 台 管 理 安 全 应 符 合 G B/T 3 7 0 9 4。7 建 设 阶 段7.1 基 本 流 程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建 设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阶 段:计 划 启 动 阶 段
23、、需 求 分 析 阶 段、设 计 阶 段、组 织实 施 阶 段、评 估 验 收 阶 段 等。平 台 建 设 的 审 批 应 符 合 国 家、地 方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要 求。7.2 计 划 启 动 阶 段7.2.1 建 设 单 位 应 结 合 业 务 现 状 和 需 求,提 出 建 设 目 标,明 确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建 设 要 求,按 年 度 提出 建 设 计 划。7.2.2 建 设 计 划 可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对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的 功 能 和 数 据 资 源 现 状 进 行 描 述;b)分 析 政 策 和 业 务 发
24、展 的 需 求;c)根 据 政 策 和 业 务 发 展 需 求,提 出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的 建 设 目 标,明 确 建 设 路 径;d)对 数 据 采 集、共 享 交 换、开 发 利 用 等 工 作 提 出 明 确 要 求;e)提 出 平 台 建 设 执 行 保 障 措 施。7.3 需 求 分 析 阶 段7.3.1 根 据 年 度 建 设 计 划 开 展 业 务 需 求 分 析,形 成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书。7.3.2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书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目 标、范 围;b)业 务 功 能 需 求;c)数 据 共 享 交 换 需 求;d)信 息 安
25、 全 要 求;e)性 能 需 求;f)设 计 约 束。7.4 技 术 设 计 阶 段7.4.1 可 依 据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书,展 开 系 统 设 计,编 写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设 计 方 案。7.4.2 设 计 方 案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D B 5 0/T 1 2 0 7 2 0 2 26a)基 于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的 功 能 需 求,明 确 技 术 实 施 方 案;b)基 于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的 数 据 共 享 交 换 需 求,明 确 数 据 采 集 来 源、采 集 方 式、共 享、开 放、接 口 以及 元 数 据 目 录 等 解 决 方 案
26、;c)基 于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的 安 全 等 级 要 求,提 出 信 息 安 全 建 设 和 保 障 方 案。7.5 组 织 实 施 阶 段7.5.1 科 技 政 务 线 上 平 台 的 建 设 实 施 要 求 可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对 平 台 的 建 设 进 行 分 阶 段 检 验、测 试,结 果 满 足 设 计 要 求;b)建 设 过 程 中 内 容 产 生 变 更 的,审 定 确 认 后,进 行 项 目 内 容 变 更;c)建 设 单 位 组 织 业 务 人 员 参 加 系 统 操 作 和 使 用 培 训。7.5.2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建 设 单 位 可 委
27、托 监 理 单 位 对 项 目 建 设 进 行 工 程 监 理。7.6 评 估 验 收 阶 段7.6.1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开 展 评 估 验 收 工 作,可 委 托 第 三 方 专 业 测 评 机 构 对 平 台 建 设 进 行 测 试,可 组 织 专家 对 平 台 进 行 评 估 和 验 收。7.6.2 验 收 材 料 应 包 括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书、设 计 方 案、开 发 手 册、数 据 库 文 档、源 代 码、配 置 文 档、用户 使 用 手 册、系 统 维 护 手 册,可 包 括 第 三 方 测 试 报 告、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报 告、数 据 共 享 与 系 统 接
28、 入 情 况 说明 等。8 平 台 扩 展 要 求平 台 宜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扩 展 建 设。D B 5 0/T 1 2 0 7 2 0 2 27参 考 文 献 1 G B/T 8 5 6 7-2 0 0 6 计 算 机 软 件 文 档 编 制 规 范 2 G B/T 9 3 8 5-2 0 0 8 计 算 机 软 件 需 求 规 格 说 明 规 范 3 G B/T 2 9 2 6 3-2 0 1 2 信 息 技 术 面 向 服 务 的 体 系 结 构 应 用 的 总 体 技 术 要 求 4 G B/T 3 1 0 7 2 科 技 平 台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5 G B/T
29、 3 4 0 7 8.1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平 台 总 体 规 范 第 1 部 分:术 语 和 定 义 6 G B/T 3 4 0 8 0.1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平 台 安 全 规 范 第 1 部 分:总 体 要 求 7 G B/T 3 5 2 9 5 信 息 技 术 大 数 据 术 语 8 G B/T 3 7 0 9 4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办 公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9 G B/T 3 8 6 6 4.1 信 息 技 术 大 数 据 政 务 数 据 开 放 共 享 第 1 部 分:总 则 1 0 G B T
30、 3 8 6 7 3 信 息 技 术 大 数 据 大 数 据 系 统 1 1 D B 5 0/T 9 5 7.3 渝 快 办 工 作 规 范 第 3 部 分:网 上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与 管 理 1 2 D B 5 0/T 1 0 1 3 科 技 信 息 资 源 元 数 据 描 述 规 范 1 3 D B 5 0/T 1 0 1 4.1 科 技 信 息 资 源 数 据 采 集 与 处 理 规 范 第 1 部 分:术 语 与 框 架 1 4 D B 5 0/T 1 0 1 4.2 科 技 信 息 资 源 数 据 采 集 与 处 理 规 范 第 2 部 分:组 织 机 构 信 息 1
31、 5 D B 5 0/T 1 0 1 4.3 科 技 信 息 资 源 数 据 采 集 与 处 理 规 范 第 3 部 分:科 技 资 源 信 息 1 6 D B 5 0/T 1 0 1 4.4 科 技 信 息 资 源 数 据 采 集 与 处 理 规 范 第 4 部 分:个 人 信 息 1 7 D B 5 0/T 1 0 1 4.5 科 技 信 息 资 源 数 据 采 集 与 处 理 规 范 第 5 部 分:科 技 服 务 信 息 1 8 D B 5 2/T 1 5 3 9.5 政 务 云 第 5 部 分:政 务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管 理 规 范 1 9 D B 6 1/T 1 1 2 5
32、 互 联 网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规 范 第 1 部 分:功 能 与 界 面 2 0 D B 3 5 0 2/T 0 4 7.2 公 共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总 体 技 术 规 范 第 2 部 分:总 体 功 能 要 求 2 1 T R-R E C-0 0 1 主 题 数 据 库 建 设 规 范 2 2 Z W F W C 0 1 1 0-2 0 1 8 国 家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系 统 接 入 要 求 2 3 国 家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关 于 我 国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指 导 意 见(中 办 发 2 0 0 2 1 7 号)2 4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互 联 网+政 务 服 务”技 术 体 系 建 设 指 南 的 通 知(国 办 函 2 0 1 6 1 0 8 号)2 5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市 市 级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渝 府 办 发 2 0 2 1 1 2 2 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