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05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236 2022 石榴整形 修剪技术 规程 2022-03-01 发布 2022-05-28 实施 河南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41/T 2236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树形 选择.1 5 整形.1 6 修剪.2 DB41/T 2236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河 南省 林业 局提 出
2、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河南 中 农华盛 农业 科技 有限 公司、河 南省 软籽 石榴 工程 技 术研究 中心、荥阳 市市场监督 管理 局、中国 农业 科学院 郑州 果树 研究 所。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李爽、沈晓 燕、李 好先、揭 波、何军峰、刘 建锋、刘晓 刚、李斌、丁磊、张博、赵瑞聪、杨 琳、张鹏 宇、高新红。DB41/T 2236 2022 1 石 榴整形 修剪技术 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石 榴树 的树 形选择、整 形 和 修剪 等技 术。本文件 适用 于河 南省 石榴 产区石 榴树 的整 形和 修剪。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
3、语和 定义 本文件 没有 需要 界定 的术 语和定 义。4 树形选择 4.1 常用树 形 生产上 常用 树形 为单 主干 疏散分 层形 和自 由纺 锤形。4.2 单主干 疏散 分层 形 有明显 的中心 干,干高60 cm70 cm,树高2.2 m 左 右,全 树710 个主 枝,主 枝在中 心干上 分层 排列,第 一层34 个,第二 层23 个,封顶 枝2 3个,树冠 呈扁 圆形。4.3 自由纺 锤形 有一个 强壮直 立的 中心干,干高60 cm 70 cm,树 高2.2 m 左右,冠径1.7 m 2.0 m,中 心干 上 均匀着生 主枝 或结 果枝 组20 个左右,无 明显 层次,树 冠上小
4、 下大,呈 纺锤 形。5 整形 5.1 单主干 疏散 分层 形 5.1.1 定干 选择嫁 接口 愈合 良好、嫁 接口以 上5 cm 径 粗达 到0.7 cm以上 的优 质嫁 接苗 定植 建园。在饱 满芽 上 方1 cm左 右定 干,定干 高度70 cm 80 cm,并剪 除苗 木 上所有 分枝。5.1.2 中心干 培养 从定干 剪口 下20 cm 左右 范 围内萌 发的 枝条 中选 留4 5个不 同方 位、相邻 枝间 距10 cm 左右 的健 壮枝条,剪 口下 第1 个直 立向 上 的枝条 作中 心干 延长 头,其 下34 个枝 条培 养为 第一 层主枝,疏 除其 余枝 条。DB41/T 22
5、36 2022 2 采用竹 竿等材 料及 时绑缚 中心干 延长头,至 树高达 到2 m以 上、中心干 延长 头 径粗达 到2.0 cm 以 上。中心干受 损或 生长 势衰 弱时,应及 时选 择临 近生 长健 壮的枝 条替 换。5.1.3 主侧枝 培养 当第一 层主枝 长度 达到1 m 左右时,在主 枝基 部拿枝 开角使 主枝腰 角达 到5070。第一 层每 个主枝配 备2 个侧 枝,在主 枝 两侧错 位选 留,第一 侧枝 应距中 心干20 cm 以 上。距第一 层主枝50 cm 60 cm 选留23个不同方位的枝条作为 第二层主枝培养,主枝层 内距10 cm20 cm。当枝 条长度达到70 c
6、m 80 cm 时,参照第一层主枝的 操作进行拿枝开角。第二 层主枝上不留 侧枝,直 接培 养 结 果枝 或结 果枝组。主侧枝 延长头 单轴 延伸,各级枝 条保持 良好 的从属 关系,分枝径 粗不 超过其 着生母 枝径粗 的1/2。两层主 枝之 间保 留中、小 型结果 枝 组 或辅 养枝,每2 3年 更新。5.1.4 封顶枝 培养 树高及 中心 干延 长头 径粗 达到要 求后,对 中心 干延 长头及 时拿 枝使 其生 长方 向朝向 株间,培 养 为 封顶枝,保持树 高2.2 m左右。在其 他方向 且距 第二层 主枝40 cm 50 cm 选留1 2个枝,及时 拿枝控 制长势。封 顶枝 每年 适
7、量 结果,保持 树势。5.2 自由纺 锤形 5.2.1 定干 参照5.1.1。5.2.2 中心干 培养 参照5.1.2。5.2.3 主侧枝 培养 当第一 层主 枝 长80 cm 90 cm 时,对 其拿 枝开 角使 主 枝腰角 达到5070。第一层 主枝 以上 选留 不同 方位的 分枝 培养 为主 枝或 结果枝 组,主枝 在中 心干 上 应呈螺 旋上 升状 排 列,当枝条 长70 cm 80 cm 时,按照 与第一 层主 枝相同 处理方 法进行 拿枝 开 角。同侧主 枝间距 宜在15 cm 以上。全树培 养主 枝20 个左 右。主枝上 直接 培养 中、短 结 果枝组 和辅 养枝。主枝 径 粗不
8、超 过中 心干 径粗 的1/2。除第 一批 主枝 外,其 余主枝 每2 3年 进行 更新。5.2.4 封顶枝 培养 参照5.1.4。6 修剪 6.1 生长期 修剪 6.1.1 新梢速 长期 修剪 6.1.1.1 总体要 求 修剪时 间为4月 上旬 至5月上 旬,主要 进行 抹芽、除 根蘖和 疏枝。DB41/T 2236 2022 3 6.1.1.2 抹芽 在春梢 基部 木质 化前,及 时抹除 主干 上所 有萌 芽、主枝基 部15 cm 内和 侧枝 基 部10 cm内的 萌 芽、主侧枝延 长头 竞争 芽及 密生 芽等,多保 留水 平枝 和斜 生枝,同侧 枝条 可间 隔10 cm 15 cm 保留
9、,幼 树宜 多留,结 果树 适当 少留,枝 量不足 时可 适当 保留 背上 芽。6.1.1.3 除根蘖 及时清 除主 干基 部根 蘖,除根蘖 时不 应伤 及根 颈和 根系。6.1.1.4 疏枝 疏除冬 季修 剪遗 漏的 延长 头竞争 枝、重叠 枝、交叉 枝、下 垂枝、平 行枝、干 枯枝等。6.1.2 开花坐 果期 修剪 6.1.2.1 总体要 求 修剪时 间为5月 中旬 至6月 下旬,以抹 芽、拿枝 和疏 枝为主,摘 心 为 辅。6.1.2.2 抹芽 参照6.1.1.2 及时 抹芽,选 留中心 干和主 枝萌 发的有 生长空 间的新 梢,培养新 主枝、结果枝 或延 长头更新 枝。6.1.2.3
10、拿枝 对开张 角度 过小 的新 梢,待 其长至60 cm 80 cm 时拿 枝 促使其 向有 空间 方向 生长,使腰角 达到5070,强旺 枝角 度宜 大,培养为 主枝 或结 果枝 组。6.1.2.4 疏枝 疏除过 密枝、干 枯枝、病 虫枝、细弱 枝和 无用 的背 上旺枝 等,仔细 疏除 幼果 周围易 引起 果实 发 生 磨伤和刺 划伤 的枝 条,使树 冠枝条 均匀 分布。6.1.2.5 摘心 适当对 旺梢 进行 摘心 促发 分枝,培养 为结 果枝 组,副梢生 长旺 盛也 宜摘 心。6.1.3 果实膨 大期 修剪 6.1.3.1 总体要 求 修剪时 间 为7月 上旬 至8月 下旬,以拿 枝、疏
11、枝、回 缩和抹 芽为 主。6.1.3.2 拿枝 对开张 角度 过小 的1 2年 生主枝 或主 枝延 长头 替换 枝,在 枝条 基部 无损 伤处 拿枝开 基角,使 枝 条 腰角开张 角度 达到60 70。6.1.3.3 疏枝 参照6.1.2.4。6.1.3.4 回缩 DB41/T 2236 2022 4 将过长 主枝、交 叉侧 枝、下垂枝、株 间交 叉枝 回缩 至斜向 上生 长的 分枝 处,改善冠 内光 照条 件 和 培养小型 结果 枝组。6.1.3.5 抹芽 7月上 中旬 抹芽 参照6.1.2.2。7月 下旬 及之 后,抹除 所有新 萌发 嫩梢。6.1.4 果实转 色期 修剪 9月上旬 至采
12、收前以 抹芽 和 疏枝为 主。及 时抹 除所有 萌发嫩 梢,疏 除病 虫危害 枝条及 造成果 实严 重遮阴的 枝条 等,保证 树冠 通风透 光,促进 果实 着色。6.2 休眠期 修剪 6.2.1 总体要 求 休眠期 修剪 即石 榴树 秋季 落叶后 至次 年春 季萌 芽前 的修剪,也 称冬 季修 剪,一 般在11 月中 下旬 至 土壤封冻 前和 次年 土壤 解冻 后至3 月上 中旬。修 剪以 撑(拉)枝、疏枝 和长 放为 主,短 截与 回缩 为辅。6.2.2 撑(拉)枝 对开张 角度 小于45 的主 枝或主 枝替 换枝,采用 撑 或拉措 施,将 开张 角度 调 整至60 70,撑拉前宜先 对枝
13、条基 部拿 枝软 化开张 腰角。拿 枝应 避开 剪锯口 及分 枝处,避 免形 成弓形 枝。6.2.3 疏枝 疏除病 虫枝、残弱 枝、折 损枝、重 叠枝、交叉 枝、平行枝、衰老 枝、果 梗、干桩,及 无用 的背 上枝和细 长 下垂 枝、主 枝延 长 头竞争 枝等,疏除 过密 的 主、侧 枝。径 粗1 cm 及以 上 的剪锯 口应 采取 伤口 保护措施。6.2.4 长放 对树高 超过2 m 且直 立向 上 生长的 中心干 延长 头进行 长放,并适当 拿枝 控制树 高;对 选留的 一年 生枝长放,缓 和生 长势 促进 形成结 果母 枝。6.2.5 短截 6.2.5.1 中心干 短截 树高不 足2 m
14、、中心 干延 长 头受损 或生长 势衰 弱时,在中心 干延长 头上 部饱满 芽处短 截,在 剪口 下选留新 的延 长头。6.2.5.2 主侧枝 短截 对一年 生枝 轻短 截至 次饱 满芽处,培 养中、短 枝和 结果枝 组;对长 势较 弱的 主枝中 短截,培 养 更 新延长头;对 待更 新主 枝、严重缺 枝处 或伤 损主 枝重 截,促 发新 主枝、旺 枝或 短枝。6.2.6 回缩 回缩下 垂衰 弱枝 组、交叉 郁闭枝 组和 过长 过大 枝组 等至健 壮斜 向上 生长 分枝 部位,复壮 枝势 和 改 善树冠局 部透 风透 光。回缩 宜分年、分 批进 行,每年 的比例 宜占 全树 枝量10%左 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