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联 合 发 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07-16 发布责任编辑 周建辉定价:25.00 元DB37/T 5034-2015 J 13179-20152015-09-01 实施行道树栽植及养护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reet tree planting and maintenance书 书 书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 护 技 术 规 程!#$%()*#&+,&-%+-.),.,.*(%,&%/%01&%,%#!#$%&(#)*+(,住 房 和 城
2、乡 建 设 部 备 案 号!-,#,$.*+(,22 主 编 单 位!济 南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批 准 部 门!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施 行 日 期!+(,年.月,日+(,年/济/南2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01 2#数 据2 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 护 技 术 规 程 3 济 南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质 量 监 督 站 编 4 济 南!山 东 科 学 技 术 出 版 社#567829:;?8AA7=5 B2!4 行$#4 济$4 道 路 绿 化 公 路 养护 地 方 标 准 山 东 省%4CB7
3、?4=D82 中 国 版 本 图 书 馆 E9 F 数 据 核 字%5678&第 5B6D 号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 护 技 术 规 程&3 4 5 6 7 4 89:;3 4 7 6?:=?3 3=?3 3;9 86=7 6 86 AB87 6=3 6 86 4 3!#$%&(#)*+(,/-,#,$.*+(,主 管 单 位!山 东 出 版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出 版 者!山 东 科 学 技 术 出 版 社地 址!济 南 市 玉 函 路 7D 号邮 编!5866652 电 话!%68A7&?56=?6?网 址!GGG4(HI 4#-14#%电
4、子 邮 件!)0HI J)0*.)4#-14#%发 行 者!山 东 科 学 技 术 出 版 社地 址!济 南 市 玉 函 路 7D 号邮 编!5866652 电 话!%68A7&?56=?67印 刷 者!山 东 金 坐 标 印 务 有 限 公 司地 址!莱 芜 市 嬴 牟 西 大 街 5?号邮 编!577662 电 话!%6DAB&D5D655开 本!?8611K77D?11273 A5印 张!74 8版 次!5678 年 76 月 第 7 版 225678 年 76 月 第 7 次 印 刷1 C D.$EF$F#,F$.$+F)定 价!+G(元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5、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关 于 发 布 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 护 技 术 规 程(等四 项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的 通 知鲁 建 标 字)5678*57 号各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委%建 设 局&+质 监 局#各 有 关 单 位!由 济 南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主 编 的 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护 技 术 规 程(+城 镇 道 路 绿 地 养 护 管 理 标 准(+城 镇 河 道 绿 化 技术 规 程(及 城 市 湿 地 公 园 园 林 工 程 技 术 规 程(业 经 审 定 通 过#批准 为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6、#编 号 分 别 为 L;A3!86ABM5678+L;A3!86A8M5678+L;A3!86ADM5678+L;A3!86AM5678#现 予 以 发 布#自 5678 年=月 7 日 起 施 行,本 标 准 由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由 济 南 市 园 林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5678 年 月 7D 日 2前 2 言本 规 程 是 根 据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567B 年 山 东 省 工 程
7、建 设 标 准 制+修 订 计 划 的 要 求#由 济 南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会 同 济 南 百 合 园 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完 成,在 编 制 过 程 中#编 制 组 开 展 了 专 题 研 究#并 选 择 代 表 性 城 市 进行 实 地 调 研#调 查 总 结 了 我 省 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 护 管 理 多 年 来 的 研究 成 果 和 实 践 经 验#参 考 了 相 关 的 国 内 标 准 及 规 程#采 纳 成 熟 的 科研 成 果#并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广 泛 征 求 了 有 关 园 林 规 划 设 计+科 研+施工 及 管
8、 理 部 门 的 意 见#经 反 复 讨 论+修 改+充 实#最 后 经 审 查 定 稿,本 规 程 共 分 四 章#主 要 内 容 包 括!总 则+术 语+栽 植+养 护,本 规 程 由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济 南 市 园 林 绿化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执 行 过 程 中 如 发 现需 要 修 改 和 补 充 之 处#请 将 意 见 或 建 议 寄 往 济 南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质 量 监 督 站%地 址!济 南 市 经 十 一 路 56 号#邮 政 编 码!58667B#电话!68A7MD5
9、A6?=?6#邮 箱!I%N(O I O J7DA4#-1以 供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考,主 编 单 位!济 南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参 编 单 位!济 南 百 合 园 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主 要 起 草 人 员!韩 梅 珍 2 王 秀 珍 2 张 秀 明 2 王 维 霞 2 赵 国 怀高 建 水 2 李 2 庆 2 刘 忠 利 2 孙 2 锐 2 周 2 易董 春 晖 2 段 2 伟 2 李 成 凤 2 李 洪 亮 2 刘 2 博主 要 审 查 人 员!丁 尚 辉 2 马 雷 昌 2 赵 兰 勇 2 房 义 福 2 李 端 杰尚 2 红 2 于 东 明
10、 2 苏 先 春 2 王 吉 栋目 2 次72 总 则 7!52 术 语 5!A2 栽 植 A!AP 72 环 境 条 件 A!AP 52 移 植 时 间 及 方 式 B!AP A2 栽 植 前 准 备 B!AP B2 挖 穴 8!AP 82 起 苗 8!AP D2 苗 木 装 运 D!AP 2 修 剪 D!AP?2 栽 植 D!AP=2 反 季 节 栽 植?!AP 762 安 全 文 明 施 工?!AP 772 验 收 与 备 案=!B2 养 2 护 76!BP 72 一 般 规 定 76!BP 52 整 形 修 剪 76!BP A2 施 肥 77!BP B2 灌 溉 与 排 水 77!BP
11、 82 病 虫 害 防 治 75!BP D2 支 撑 与 扶 正 75!BP 2 树 穴 处 理 7A!BP?2 中 耕 除 草 7A!BP=2 复 壮 7A!BP 762 树 洞 修 补 7B!BP 772 补 植 7B!BP 752 更 新+调 整 和 伐 除 7B!BP 7A2 防 寒 78!BP 7B2 卫 生 与 设 施 78!BP 782 防 灾 抢 险 7D!BP 7D2 安 全 文 明 作 业 7D!BP 72 档 案 管 理 7D!本 规 程 用 词 说 明 7!引 用 标 准 目 录 7?!附!条 文 说 明 7=!06=3 6=:72Q%.(F.-R&)&-%)7!52!
12、.1)5!A2F(%,&%/A!AP 72S%R&.-%1%,(#-%0&,&-%)A!AP 52!.%)*(%,&1%01)T.)B!AP A2F.*.,&-%+-.*(%,&%/B!AP B2L&/&%/*(%,&%/$-(8!AP 82:0(&%/(&+,&%/8!AP D2:0(&%/)$&*1%,D!AP 2F.T%&%/D!AP?2F(%,&%/D!AP=2U%,&)-%*(%,&%/?!AP 762:+%0#&R&(&O 0#-%),.T#,&-%?!AP 772U#*,%#%0+&(&%/=!B2V&%,%#76!BP 72Q%.(.T(76!BP 52F.T%&%/76!BP
13、 A2W.,&(&O,&-%77!BP B29.&/,&-%00.&%/77!BP 82L&)%0&%)#,*),)#-%,.-(75!BP D2:T*-.,G&,$,$#%,.(&O.75!BP 2!.$-(*.-#)&%/7A!BP?2X 0&%/7A!BP=2Y I TR%,&-%7A!BP 762!.$-(.*&.7B!BP 772Y&%+-.#1%,*(%,&%/7B!BP 752C*0,#0I T),1%,%0+(&%/7B!BP 7A2E-(0#-%,.-(78!BP 7B2:%&,&-%0+#&(&+&)78!BP 782L&),.*.R%,&-%0.)#T 7D!BP 7D2
14、:+%0#&R&(&O 0-*.,&-%7D!BP 72U.#$&R)V%/1%,7D!SZ*(%,&-%-+X-.0&%/&%!$&):*#&+,&-%7!&),-+T-,0:,%0.0 7?!U00&,&-%!SZ*(%,&-%-+F.-R&)&-%)7=!,/总/则,4(H,/为 加 强 园 林 行 业 技 术 管 理#规 范 城 镇 行 道 树 栽 植 和 养 护 作业 流 程#提 高 城 镇 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 护 管 理 水 平#根 据 山 东 省 行 道 树栽 植 及 养 护 实 际#制 订 本 规 程,4(H+/本 规 程 适 用 于 山 东 省 行 政 区 范 围
15、 内 城 镇 行 道 树 的 栽 植 及养 护 管 理,4(H#/城 镇 行 道 树 栽 植 及 养 护 除 执 行 本 规 程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 和省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7+/术/语+4(H,/行 道 树),.,.沿 道 路 或 公 路 旁 种 植 的 乔 木,+4(H+/假 植,1*-.N*(%,&%/苗 木 不 能 及 时 栽 植 时#将 苗 木 根 系 用 湿 润 土 壤 做 临 时 性 填 埋的 绿 化 工 程 措 施,+4(H#/栽 植 穴*(%,&%/$-(栽 植 植 物 挖 掘 的 坑 穴#为 圆 形 或 方 形,+4(H)/带 土 球 移 植,.%
16、)*(%,&%/G&,$)-&(根 系 带 土 球 的 移 植 方 式,+4(H/裸 根 移 植.-,.%)*(%,&%/根 系 不 带 土 或 仅 带 护 心 土 的 移 植 方 式,+4(H I/客 土&1*.-R 0)-&(&1*-.,0+.-1-,$.*(#)更 换 适 合 园 林 植 物 栽 植 的 土 壤,+4(H$/分 枝 点 高 度$&/$,-+,.T%H乔 木 从 地 表 面 至 树 冠 第 一 个 分 枝 点 的 高 度,+4(H E/修 剪*.T%&%/对 植 物 的 某 些 器 官 进 行 剪 截 或 去 除 的 措 施,5#/栽/植#H,/环 境 条 件#4,H,/地
17、 上 环 境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宽 度 大 于 5P 81 的 人 行 道 应 栽 植 行 道 树,+/道 路 交 叉 口 及 弯 道 内 侧 在 车 辆 安 全 视 域 内 不 宜 栽 植 行道 树,#/架 空 电 力 线 下 不 宜 栽 植 行 道 树#需 栽 植 时#应 保 证 架 空 线下 有 不 小 于=1 的 树 木 生 长 空 间,行 道 树 与 架 空 电 力 线 的 最 小 垂直 距 离 应 符 合 表 AP 7P 7M7 的 规 定,表 AP 7P 7M72 行 道 树 与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导 线 的 最 小 垂 直 距 离 1#电 压%H&7_76
18、A8_776 78B_556 AA6最 小 垂 直 距 离 7P 8 AP 6 AP 8 BP 8)/行 道 树 与 其 他 设 施 的 最 小 水 平 距 离 应 符 合 表 AP 7P 7M5 的规 定,表 AP 7P 7M52 行 道 树 与 其 他 设 施 的 最 小 水 平 距 离 1#22 设 施 名 称 22 至 行 道 树 中 心 距 离低 于 51 的 围 墙 7P 6挡 土 墙 7P 6路 灯 杆 柱 5P 6电 力+电 信 杆 柱 7P 8消 防 龙 头 7P 8测 量 水 准 点 5P 6A#4,H+/地 下 环 境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新 建 或 改%扩&建
19、道 路#其 行 道 树 与 地 下 管 线 外 缘 的 最 小 水 平距 离 宜 符 合 表 AP 7P 5 的 规 定-行 道 树 绿 带 下 方 不 得 敷 设 管 线,表 AP 7P 52 行 道 树 与 地 下 管 线 外 缘 的 最 小 水 平 距 离 1#管 线 名 称 距 行 道 树 中 心 的 最 小 距 离电 力 线 缆 7P 6电 信 电 缆%直 埋&7P 6电 信 电 缆%管 道&7P 8给 水 管 道 7P 8雨 水 管 道 7P 8污 水 管 道 7P 8燃 气 管 道 7P 5热 力 管 道 7P 8排 水 盲 沟 7P 6#4,H#/栽 植 土 应 呈 微 酸 至
20、 微 碱 性-土 质 达 不 到 要 求 的#应 改 良 或客 土,#H+/移 植 时 间 及 方 式#4+H,/移 植 宜 在 春+夏+秋 三 季 进 行#落 叶 树 以 休 眠 季 为 主#常 绿树 以 雨 季 为 主,#4+H+/落 叶 树 在 适 宜 季 节 可 裸 根 移 植-反 季 节 移 植 及 较 难 成 活 的树 木 应 带 土 球 移 植-常 绿 树 木 应 带 土 球 移 植,#H#/栽 植 前 准 备#4#H,/建 设 单 位 应 于 施 工 前 将 栽 植 工 程 的 相 关 图 纸 及 设 计 说 明B等 材 料 交 给 施 工 单 位,施 工 单 位 编 制 施
21、工 预 算 和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案#并 制 订 工 程 相 关 应 急 预 案,#4#H+/现 场 调 查 及 放 样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施 工 前 应 对 人 行 道 的 公 共 设 施+土 壤+路 面+沿 街 建 筑 物+地 下 管 线 等 情 况 进 行 调 查#并 做 好 记 录,+/行 道 树 的 放 样 应 根 据 设 计 要 求 并 结 合 现 场 情 况 进 行,#4#H#/苗 木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应 按 设 计 要 求 选 择 苗 木 的 品 种 和 规 格,分 枝 点 高 度 宜 控制 在 5P 81_B1-速 生 树 胸 径
22、 应 大 于 8#1-慢 生 树 胸 径 应 大 于?#1,+/应 选 择 生 长 健 壮+树 干 挺 直+无 病 虫 害 的 优 质 苗,#/分 枝 点 高 度 应 符 合 行 车 视 线+净 空 高 度 和 行 人 视 觉 感 受 的要 求,#H)/挖/穴#4)H,/栽 植 穴 的 大 小 应 根 据 苗 木 根 系 的 大 小 确 定#其 直 径 应 大 于土 球 或 裸 根 苗 根 系 展 幅 B6#1_D6#1#穴 深 宜 为 穴 径 的 A3 B_B3 8,#4)H+/栽 植 穴 应 垂 直 下 挖#上+下 相 一 致,#4)H#/挖 出 的 土 应 堆 放 在 穴 旁#表 土 与
23、 底 土 分 置#应 清 除 建 筑 垃圾 等 杂 质#根 据 情 况 需 要 客 土,#4)H)/盐 碱 地 区 域 栽 植 行 道 树#除 客 土 外#应 采 取 排 碱 排 盐 措 施,#4)H/树 穴 内 易 积 水 的#应 采 取 适 宜 的 排 水 措 施,#4)H I/挖 穴 时 遇 有 地 下 管 线 或 构 筑 物 应 停 止 操 作#并 与 设 计 单 位及 有 关 部 门 联 系 解 决,#4)H$/栽 植 穴 挖 好 后#应 按 规 定 验 收#不 合 格 的 应 返 工-空 穴 过夜#应 采 取 安 全 措 施#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标 志,#H/起/苗#4 H,/
24、裸 根 移 植 根 幅 应 为 树 木 胸 径 的?_76 倍#根 部 可 喷 保 湿 剂8或 蘸 泥 浆 处 理,#4 H+/带 土 球 移 植 时 土 球 规 格 应 为 苗 木 胸 径 的?_76 倍#土 球 高度 为 土 球 直 径 的 53 A,#4 H#/带 土 球 起 掘 的 苗 木#土 球 包 扎 形 式 应 根 据 土 球 规 格+土 壤质 地+运 输 距 离 等 选 定#不 得 造 成 散 球,#H I/苗 木 装 运#4 IH,/苗 木 出 圃 前#需 做 好 苗 木 检 疫#获 得 苗 木 检 疫 合 格 证,#4 IH+/苗 木 装 运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25、/装 运 苗 木 时 应 轻 抬+轻 放+轻 卸#不 得 散 球 和 损 伤 苗 木,+/采 用 机 械 装 卸 时#应 按 照 机 械 操 作 规 程 操 作,#/苗 木 装 车 应 根 系 或 土 球 向 前#树 冠 向 后#按 顺 序 码 放 整 齐#装 车 后 应 在 树 干 间+树 干 与 车 厢 板 等 接 触 点 加 垫 层#将 树 干 捆 牢#与 车 身 固 定,)/树 木 运 输 途 中 应 覆 盖#做 好 防 冻+防 失 水+防 雨 等 工 作,#H$/修/剪#4$H,/在 苗 木 挖 掘 前 和 栽 植 前 进 行,#4$H+/修 剪 应 注 意 树 形 均 衡,剪 除
26、有 病 虫 害 和 损 伤 的 枝+根,修剪 5#1 以 上 的 大 枝 及 粗 根 时#应 对 剪 口+锯 口 消 毒#涂 抹 防 腐 剂+保护 剂,大 枝 的 剪 口+锯 口 还 可 用 地 膜 包 扎 处 理,#4$H#/根 据 树 木 分 枝 习 性#保 持 原 有 树 形#适 当 疏 枝 和 短 截,#4$H)/常 绿 树 及 其 他 全 冠 移 植 的 落 叶 树#栽 植 前 适 当 修 剪,#H E/栽/植#4 EH,/苗 木 运 到 现 场#应 及 时 验 收,不 能 及 时 栽 植 的 应 采 取 假 植等 适 当 保 护 措 施,苗 木 假 植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27、D,/裸 根 苗 可 在 栽 植 现 场 附 近 选 择 合 适 地 点#根 据 根 幅 大 小#挖 假 植 沟 假 植,假 植 时 间 较 长 时#根 系 用 湿 土 埋 严 并 灌 足 水,+/带 土 球 的 苗 木 假 植#可 将 苗 木 码 放 整 齐#土 球 四 周 培 土#向苗 木 树 冠 和 周 围 喷 水#保 持 湿 润,#4 EH+/栽 植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栽 植 行 道 树 原 则 上 做 到 随 起+随 运+随 栽+随 灌#各 工 序 应紧 密 衔 接,+/栽 植 在 同 一 条 道 路 上 的 行 道 树 分 枝 点 高 度 应 基 本 一 致,相 邻
28、株 与 株 之 间 胸 径 应 基 本 一 致,#/同 列 树 木 栽 植 应 与 道 路 走 向 平 行#在 同 一 直 线 或 弧 线 上#且 处 于 树 池 中 心 位 置#单 株 直 立#不 得 倾 斜,)/应 在 挖 好 的 树 穴 底 部 施 腐 熟 有 机 肥#并 与 栽 植 土 壤 拌 匀#肥 料 与 树 木 根 部 应 用 土 壤 或 混 合 有 保 水 剂 的 土 壤%78#1_56#1厚&进 行 隔 离,/裸 根 树 栽 植#苗 木 放 入 树 穴 内#填 土 至 约 73 A 时#轻 摇 树干#捣 实-然 后 继 续 填 土 至 基 本 满 穴#再 捣 实#使 根 系
29、充 分 接 触 土壤-最 后 将 穴 填 满#土 面 盖 一 层 疏 松 的 土 壤#与 根 颈 相 平 或 稍 高 于根 颈%不 超 过 8#1&,I/带 土 球 的 树 木 栽 植#先 在 土 球 的 底 部 和 四 周 垫 少 量 疏 松 的栽 植 土#放 苗 木 入 穴#扶 正#去 除 土 球 绑 扎 物#分 层 填 土#逐 层 捣 实#不 得 捣 破 土 球,$/在 主 要 道 路 及 人 流 量 大 的 道 路 应 铺 设 树 穴 盖 板#盖 板 的 铺设 应 保 持 土 壤 疏 松+透 气,#4 EH#/支 撑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为 保 持 树 干 挺 直#应 根
30、据 立 地 条 件 和 树 木 规 格 选 择 三 角 支撑+四 柱 支 撑 及 软 牵 拉,+/常 绿 针 叶 树 的 支 撑 高 度 应 不 低 于 树 木 主 干 的 53 A#落 叶 树支 撑 高 度 为 树 木 主 干 高 度 的 73 5,#/支 撑 物 或 牵 拉 物 与 地 面 连 接 点 的 连 接 应 牢 固-支 撑 点 与 树木 连 接 处 应 衬 软 垫#并 绑 缚 牢 固-用 软 牵 拉 固 定 时#应 设 置 警 示标 志,)/同 规 格 同 树 种 的 支 撑 物 或 牵 拉 物 的 长 度+支 撑 角 度+支 撑点 高 度+绑 缚 形 式 以 及 支 撑 材 料
31、 宜 统 一#不 得 影 响 交 通,#4 EH)/浇 水 与 扶 正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树 木 栽 植 后#根 据 需 要 应 在 栽 植 穴 直 径 周 围 筑 高 56#1 左右 的 围 堰,+/树 木 栽 植 后 应 及 时 浇 水#浇 透#根 据 土 壤 水 分 状 况 浇 第 二+三 遍 水#灌 溉 水 全 部 渗 入 后 培 土 封 穴,#/常 绿 树+大 规 格 落 叶 乔 木 除 浇 水 外#可 采 取 树 冠 喷 雾+树 干保 湿 等 措 施,)/浇 水 应 缓 浇 慢 渗#出 现 漏 水+土 壤 下 陷 和 树 木 倾 斜#应 及 时扶 正+培 土#并 加
32、以 固 定,#H./反 季 节 栽 植#4.H,/反 季 节 栽 植 行 道 树 时#应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采 取 下 列 措 施!,/应 提 前 备 苗#一 般 采 用 多 次 移 栽 苗 或 带 容 器 假 植 苗,+/反 季 节 栽 植 行 道 树#应 提 高 修 剪 强 度,#/应 带 土 球 移 植#宜 在 傍 晚 或 阴 天 进 行,)/主 干 宜 用 草 绳 缠 绕#并 在 草 绳 上 适 当 喷 水 保 持 树 干 湿 润-树 冠 可 采 用 遮 阴 网 适 当 遮 阴#并 向 叶 面 喷 水 或 喷 抗 蒸 腾 剂#减 少 叶面 水 分 蒸 发,/栽 后 可 灌 一 定
33、 浓 度 的 生 根 粉,#H,(/安 全 文 明 施 工#4,(H,/应 选 择 行 人+车 辆 较 少 的 时 间 段 施 工 或 封 闭 路 段 施 工,?#4,(H+/应 设 置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员#设 立 明 显 的 路 障 和 安 全 警 示标 志,#4,(H#/在 供 电 电 缆 及 各 类 管 线 设 施 附 近 施 工 时#应 采 取 必 要 的保 护 措 施#保 障 施 工 人 员 的 安 全#防 止 损 坏 管 线 及 设 施,#4,(H)/施 工 现 场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降 尘 和 减 噪 措 施#保 持 环 境 卫 生#减 少 噪 音 污 染,#4,(
34、H/现 场 工 作 人 员 应 佩 戴 安 全 帽 等 安 全 防 护 措 施,#4,(H I/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树 枝+剩 余 栽 植 土 及 其 他 垃 圾 应 分 类 别及 时 清 运,#H,/验 收 与 备 案#4,H,/工 程 质 量 的 验 收 应 按 检 验 批+分 项 工 程+分 部 工 程+单 位工 程 的 顺 序 进 行,#4,H+/单 位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已 完 成 工 程 合 同 约 定 的 各 项 内 容,+/工 程 施 工 质 量 应 符 合 设 计 文 件 要 求 及 国 家 现 行 相 关 专 业验 收 标 准
35、的 规 定,#/工 程 技 术 资 料 应 完 整+规 范,)/竣 工 验 收 前#监 理 单 位 或 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预 验 收#预 验 收合 格 后#施 工 单 位+监 理 单 位+设 计 单 位 应 出 具 质 量 合 格 文 件,#4,H#/单 位 工 程 竣 工 验 收#应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项 目 负 责 人组 织#施 工 单 位+监 理 单 位+设 计 单 位 相 关 负 责 人 参 加 验 收#有 质 量监 督 要 求 的#应 请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参 加#并 形 成 验 收 文 件,#4,H)/单 位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建
36、 设 单 位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将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和 相 关 文 件 报 相 关 部 门 备 案,=)/养/护)H,/一 般 规 定)4,H,/管 理 责 任 单 位 应 制 定 考 核 办 法 并 建 立 日 常 巡 查 制 度,)H+/整 形 修 剪)4+H,/整 形 修 剪 时 间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落 叶 树 以 休 眠 期 修 剪 为 主#生 长 期 修 剪 为 辅#但 更 新 修 剪应 在 休 眠 期 进 行,+/常 绿 树 修 剪 宜 在 晚 春 进 行,#/有 严 重 伤 流 和 易 流 胶 的 树 种 修 剪 应 避 开 伤 流 严 重
37、 期,)4+H+/整 形 修 剪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在 不 违 背 树 木 生 长 特 性 和 自 然 分 枝 规 律 的 前 提 下%特 型 树木 除 外充 分 考 虑 树 木 与 生 长 环 境 的 关 系#并 根 据 树 龄 及 生 长 势强 弱 进 行 修 剪,+/整 条 道 路 修 剪 手 法 一 致#树 冠 整 齐#骨 架 均 匀#树 冠 下 缘 线高 度 一 致,#/整 形 树 木 的 修 剪 应 根 据 园 林 绿 化 对 树 木 的 特 定 要 求#适 当控 制 树 木 部 分 枝 干#处 理 好 与 公 共 设 施+周 边 建 筑 的 矛 盾#不 得 影响
38、 车 辆 及 行 人 通 行,)/每 年 修 剪 树 木 前 应 制 定 修 剪 方 案#并 对 人 员 进 行 培 训,)4+H#/抹 芽+除 蘖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进 行!,/主 干 分 枝 点 以 下 的 芽 条 应 全 部 抹 除,+/新 补 植 的 截 干 树#第 一 年 可 保 留 主 干 分 枝 点 以 上 的 侧 芽 及顶 芽,6 7#/抹 芽 时 应 剥 至 芽 条 基 部#防 止 撕 皮 及 留 梗,)H#/施/肥)4#H,/有 机 肥 宜 在 冬 季 休 眠 期 或 早 春 施 用#无 机 肥 宜 在 生 长 季 或根 据 特 殊 需 要 使 用,)4#H+/根 据
39、 树 木 和 土 壤 的 不 同 情 况 选 择 穴 施 法+棒 肥 埋 入 法+液肥 灌 施 法+叶 面 施 肥 法+树 干 注 射 法 等 方 法 进 行 施 肥,)4#H#/施 肥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行 道 树 土 壤 理 化 性 状 较 差 的 道 路#应 每 年 施 肥 7_5 次#以复 合 肥 为 主,+/肥 量 应 根 据 树 种+树 龄+生 长 期 和 肥 源 以 及 土 壤 理 化 性 状等 条 件 而 定,#/肥 料 应 对 人 体+树 体 无 害#有 利 于 树 木 生 长#不 污 染 环 境#不 破 坏 土 壤 结 构,)/树 干 注 射 法 施 肥 一
40、般 宜 用 在 定 植 后 根 系 尚 未 恢 复 或 需 急救 的 树 木,)H)/灌 溉 与 排 水)4)H,/灌 溉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根 据 本 地 区 的 气 候+季 节+树 种+栽 植 年 限+土 壤 条 件 进 行适 时 适 量 灌 水#应 遵 照.不 干 不 浇#浇 则 浇 透/的 原 则,+/天 气 连 续 高 温 干 旱 达 7 周 以 上#应 在 早 晨 或 傍 晚 对 新 种 植或 不 耐 干 旱 的 行 道 树 进 行 叶 面 喷 水 或 根 部 灌 水,#/在 使 用 再 生 水 灌 溉 时#水 质 应 符 合 园 林 植 物 灌 溉 水 质 要 求,
41、)/分 车 绿 带 内 或 行 道 树 绿 带 内 的 浇 水 树 堰 高 度 不 低 于 78#1,人 行 道 上 有 铺 装 的#树 堰 直 径 以 预 留 池 为 准#栽 植 土 表 面 距 种 植 池顶 A#1_8#1,7 7/宜 采 用 树 池 浇 灌 和 树 体 喷 灌 的 方 法,用 水 车 浇 灌 时#应 接软 管#进 行 缓 流 慢 灌#保 证 一 次 浇 足 浇 透#不 得 用 高 压 水 流 冲 毁 树堰-树 体 喷 灌 可 用 高 压 喷 雾 器 对 树 体 实 施 喷 雾,)4)H+/在 雨 季 可 采 用 埋 管+打 孔 等 措 施 及 时 排 水,)H/病 虫 害
42、 防 治)4 H,/应 根 据 植 物 的 生 长 特 性#定 期+定 点 观 察 行 道 树 生 长 状 况及 病 虫 害 危 害 情 况#做 好 监 测 预 警#并 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反 馈,)4 H+/防 治 方 法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生 物 防 治,条 件 允 许 时#优 先 选 用 生 物 防 治 措 施,+/人 工 防 治27&通 过 挖 蛹+刮 树 皮 等 方 法 消 灭 各 种 越 冬 虫 源#及 时 处 理%集 中 火 烧 或 深 埋&有 病 虫 的 枝+干+叶,25&适 时 清 除 孵 化 初 期 尚 未 分 散 危 害 的 幼 虫 枝 叶#消 灭
43、钻 蛀性 害 虫 的 卵 及 幼 虫#捕 杀 个 体 大+有 假 死 性 或 飞 翔 力 不 强 的 成 虫,#/物 理 防 治,利 用 害 虫 的 趋 光 性#设 置 灯 光 诱 杀 害 虫-利 用害 虫 的 趋 化 性 设 置 性 信 息 素+诱 饵+诱 木 诱 杀 害 虫,)/化 学 防 治,根 据 病 虫 害 发 生 的 程 度 及 种 类 选 用 适 宜 的 农药 进 行 防 治,严 禁 使 用 国 家 及 相 关 部 门 已 颁 布 的 禁 用 农 药,)H I/支 撑 与 扶 正)4 IH,/实 施 支 撑 措 施 的 行 道 树#养 护 期 间 应 定 期 检 查#出 现 歪
44、斜+缺 失 等 现 象 时 应 进 行 维 护#并 根 据 树 木 的 生 长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松 绑和 撤 除 支 撑 物,)4 IH+/行 道 树 出 现 倾 斜 时 应 进 行 扶 正,观 察 树 干 的 倾 斜 角 度+树冠 的 倾 斜 方 向+周 边 的 环 境 情 况#先 对 树 木 进 行 疏 枝+修 剪#再 进 行扶 正 操 作-扶 正 后 采 用 加 土+夯 实+支 撑 等 措 施 进 行 加 固,5 7)H$/树 穴 处 理)4$H,/树 穴 处 理 不 得 影 响 树 木 的 正 常 生 长#不 得 妨 碍 行 人 通 行,树 穴 处 理 物 应 与 整 体 环
45、境 相 协 调,应 选 用 环 保 型 的 树 穴 覆 盖 材料#并 有 良 好 的 透 水+透 气 性 能,)4$H+/树 穴 处 理 有 以 下 几 种 方 式!,/铺 设 盖 板,应 选 用 强 度 大+不 易 变 形 开 裂 的 盖 板 材 料,+/覆 盖 物 覆 盖,在 树 穴 范 围 内 覆 盖 树 皮+石 砾%块&等 材 料#其 粒 径 适 中+便 于 维 护+无 安 全 隐 患#表 面 应 与 道 路 齐 平,#/种 植 低 矮 植 物,有 条 件 的 路 段#树 穴 可 种 植 地 被#应 选 用低 矮+根 系 浅+耐 寒+耐 旱+规 格 一 致 的 常 绿 植 物#种 植
46、密 度 合 理#无空 缺,)4$H#/树 穴 日 常 维 护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适 时 清 除 树 穴 内 的 积 水+杂 草 和 垃 圾 杂 物,+/树 穴 盖 板 破 损 应 及 时 更 换#盖 板 内 圈 应 随 树 干 增 粗 及 时调 整,#/适 时 补 充+耙 平 树 皮+石 砾 等 覆 盖 物-及 时 补 植 和 修 剪 树 穴内 的 植 物,)H E/中 耕 除 草)4 EH,/在 植 物 生 长 季 节 应 及 时 进 行 中 耕 除 草#中 耕 深 度 以 不 损 伤根 系 为 限#对 除 下 的 杂 草 要 集 中 处 理#并 及 时 清 运,)4 EH+/
47、树 木 根 部 附 近 的 土 壤 要 保 持 疏 松,易 板 结 的 土 壤#应 结 合灌 溉 及 降 水 及 时 松 土,)H./复/壮)4.H,/应 对 衰 弱 树+衰 老 树 和 受 损 的 行 道 树 及 时 进 行 复 壮,A 7)4.H+/复 壮 前 应 对 树 木 的 生 长 环 境+生 长 状 况+土 壤 理 化 指 标 及根 系 生 长 状 况 等 进 行 调 查 分 析#并 依 据 抽 查 分 析 结 果#选 择 合 理 的复 壮 措 施#制 定 复 壮 方 案,)4.H#/可 采 用 以 下 方 法 进 行 复 壮!,/疏 除 枯 死 枝+断 裂 枝+病 虫 枝+腐 烂
48、 枝#对 衰 老 枝+衰 弱 枝 进行 回 缩 修 剪#直 径 大 于 5#1 的 剪 口 应 进 行 封 口 处 理,+/针 对 树 木 需 肥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合 适 的 肥 料 及 施 用 方 法,#/在 树 冠 垂 直 投 影 范 围 内 更 换 土 壤#有 效 改 良 土 壤 理 化 性 状,)/在 树 冠 垂 直 投 影 范 围 内 有 条 件 处 开 设 B_D 个 深 D6#1_?6#1#直 径 为 8#1_76#1 的 洞 穴#埋 设 通 气 管 或 填 充 陶 粒 等 材 料#增 加 通 气 性,)H,(/树 洞 修 补)4,(H,/宜 在 深 秋 到 翌 年
49、B 月 前#避 开 零 度 以 下 的 低 温 天 气 进 行,)4,(H+/应 对 直 径 8#1 及 以 上 的 树 洞 进 行 修 补#树 洞 填 充 物 应 选择 对 环 境 无 污 染 的 材 料,)4,(H#/可 采 用 开 放 法+填 充 法 及 封 闭 法 等 方 法 进 行 修 补,)4,(H)/树 洞 补 好 后 定 期 检 查 一 下 洞 口 的 质 量#水 泥 开 裂 的 应 加以 修 补#保 护 剂 剥 落 的 应 重 涂,)H,/补/植)4,H,/补 植 的 苗 木 品 种 应 与 原 树 种 一 致#规 格%胸 径&宜 大 于 现有 树 木 规 格 7#1_5#1
50、#并 选 用 至 少 带 有 一 级 骨 架 枝 的 苗 木,)H,+/更 新$调 整 和 伐 除)4,+H,/种 植 结 构 调 整 和 伐 除 应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进 行,)4,+H+/具 备 以 下 条 件 应 上 报 批 准 后 再 移 植 或 伐 除,B 7,/更 新 树 种,+/枯 朽+衰 老+严 重 倾 斜+对 人 和 环 境 构 成 危 险 的 植 株,#/配 合 有 关 供 电+建 筑 或 市 政 工 程#应 调 整 的 植 株,)4,+H#/施 工 应 注 意 的 事 项 如 下!,/伐 除 树 木 时#应 设 安 全 员#放 置 警 示 标 志#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