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160 CCS P 55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506 2022 河湖管护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rivers and lakes 2022-05-16 发布 2022-06-16 实施 山东省市 场 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7/T 4506 2022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管 护范 围与 级别.1 5 管 护目 标.2 6 巡查.2 一般 规定.2 6.1 巡查 内容.2 6.2 巡查 要求.3 6.3 7
2、保洁.3 一般 规定.3 7.1 水域 保洁.3 7.2 岸线 保洁.4 7.3 8 专 项检 查与 养护.4 一般 规定.4 8.1 河床 检查 与处 置.4 8.2 堤防、护 岸及 水库 大 坝工程 养护.4 8.3 绿化 养护.5 8.4 附属 设施 养护.5 8.5 9 宣 传引 导与 公众 参与.6 宣传 引导.6 9.1 公众 参与.6 9.2 附录A(资 料性)河湖 巡查记 录表.7 附录B(资 料性)河湖 保洁记 录表.8 附录C(资 料性)河湖 养护记 录表.9 参考文 献.10 DB37/T 4506 2022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
3、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中 的某 些内 容可能 涉及 专利。本 文件 的发布 机构 不承 担识 别专 利的 责 任。本文件 由山 东省 水利 厅提 出、归 口并 组织 实施。DB37/T 4506 2022 河 湖管护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山 东省 行政 区域内 的河 湖(自然 河道、人工 水道、湖泊、水库)管护范 围与 级别、管护目标,以 及河 湖巡 查、保洁、专项 检查 与养 护等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山 东省 行政 区域内 的河 湖日 常管 理保 护工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
4、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8549 农村(村庄)河道 管理 与维护 规范 SL 210 土 石坝 养护 修理 规程 SL 230 混 凝土 坝养 护 修 理规程 SL 595 堤 防工 程养 护修 理规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河湖管 护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rivers and lakes 对河湖 水域、岸 线、
5、堤 岸 工程、绿化 植被、附属 设 施等进 行的 巡查、保 洁 等 日常 活 动,以及 专项 检查与养 护 等。3.2 附属设 施 ancillary facilities 为满足 河湖 功能 需要 而 建 造的设 施和 配备 的设 备。4 管护范 围与 级别 河湖 管 护范围 特指 河湖管 理范围,其中,河 道管理 范围指 为保障 河道 行洪通 畅、河 岸稳定、水 利 4.1 工程安 全运 行和 河流 生态 健康而 依法 划定 的管 理区 域;湖 泊管 理范 围指 为保 障 湖泊蓄 滞通 畅、功能 稳定、工程安 全、生态 健康 而依 法划定 的管 理区 域。宜综合 考虑 河湖 的 功 能区
6、重要性、地 理位 置、河(湖)长最 高层 级等,确 定 河 湖(段)管护 级别,4.2 共划分 为 一、二、三、四 级:a)水源保 护区,国家 湿地 公 园,国家 水利 风景 区,以及 设立 省、市 级河(湖)长的河 湖城 区段,宜执行 一级 管护;b)省 级 以下(含省 级)湿 地公 园、水 利 风景 区,美 丽幸 福 示范 河 湖,景观 休 闲河 湖(段),以及设立 县级 河(湖)长的 河湖城 区段,宜 执行 二级 管护;c)设立省、市、县级 河(湖)长的 河湖 乡村 段,宜执 行 三级 管护;d)其他河湖(段),宜 执行 四级管 护。DB37/T 4506 2022 在遵守 以上 原则
7、的基础 上,可根据 河湖 的人 为活 动干 扰程度、所 处区 域社 会经 济 发展状 况等 因素,4.3 适当调 整 河 湖管 护级别,位于 生 产经 营 活 动频 繁或 污染多 发区 的河 湖(段)可适当 上浮 管护 级 别,位 于人为 活 动干 扰较 少、生态 环境良 好的 河 湖(段),可适当 降低 管护 级别。可按照 行政 区域 或完 整的 一条(个、段)或数 条(个、段)河 湖为 管护 单元 进行管 护。4.4 5 管护目标 通过科 学化、常 态化、规 范化的 管护 措施,改 善河 湖 面貌 和生 态环 境、维护 河湖健 康、实现 河 湖 功能永续 利用,达 到“河畅、水清、岸 绿、
8、景美、人 和”:a)河畅:无 阻 水障 碍物 和 废弃 物,无 围 垦、违建 和 违规 种 植,堤 防 护岸 完 好,无 危 及堤 岸安全的冲刷、崩 坍;b)水清:水面 清洁,无 漂浮 物,无 非法 取水、排 污现 象,水 质达 到 水 功能 区目 标要求;c)岸绿:宜绿 化范 围内 岸线 绿化 植 物配 置合 理,植被 覆盖完 好;d)景美:两 岸 整洁,沿线景观 优 美,人工 景 观与 周 边环 境 协调 融 合,自然 风 貌得 到 有效 保护与修复;e)人和:水知识、水文 化 宣传 有 力,社会 公 众积 极 参与 河 湖 保护,河 湖能 满 足沿 岸 居民 合理的亲水需 要。6 巡查
9、一般规 定 6.1 6.1.1 应对河 湖巡查 作业 人员 进 行专业 培训,掌握 基本 的 河湖管 护 法律 法规、相关 政策 与 专业知 识。遇涉河 湖违 法违 规行 为 能 够快速 作出 判断、及 时上 报并予 以劝 阻。6.1.2 汛期应 增加 河湖 巡查 频次,遇极端 天气、洪 涝灾 害等,河湖巡 查作 业应 服从 河湖 防汛调 度要 求。巡查内容 6.2 6.2.1 水域巡 查内 容,应 包 括:a)水 面 是否 清 洁,有无 漂 浮垃 圾、废 弃 物、动物 尸 体、水 草藻 类 异常 增长、违规 布 置光 伏发电板等现 象;b)水体有无 异味,颜色 是否 异常;c)有 无 污水
10、直 排、汇流 等 现象,入河(湖)排污 口 排放 废 水的 颜 色、气味 是否 异 常,雨 水排放口晴天 有无 污水 排放,农 田退水 渠道 非灌 溉季 节有 无 污水 排放;d)有 无 非法 围 垦、拦 汊 养 殖、围 网养 殖、投 粪(肥)投 饵 养殖、使用 各类 违 禁渔(网)具非法捕捞、电毒 炸鱼 等破坏 水 生态环 境 的 行为。6.2.2 岸线巡 查内 容,应包 括:a)有无修 建 围 堤、阻水 渠道、阻水 道路;b)有无种 植阻 碍行 洪 的 林木 和高杆 作物;c)有无向 河湖 及滩 地内 倾倒、填 埋、贮 存、堆 放矿 渣、石 渣、煤 灰、泥 土、垃 圾等固 体废 弃物,弃置
11、、堆放 阻碍 行洪 的 物 料;d)有无在 堤 防 和护 堤地 从 事 建房、放 牧、开 渠、打 井、挖 窖、葬 坟、晒粮、存放 物 料、开采地下资源、进 行考 古发 掘以 及开展 集市 贸易 活动 等行为;e)有无非 法采 砂(包括 矿、石、土);DB37/T 4506 2022 f)有无违 规建 设码 头、桥梁、拦河坝、漫 水桥、设 施大 棚、布置 光伏 发电 板 等 阻碍 行洪的 建(构)筑物;g)有无非 法 修 建取、排 水口 及临时 性设 施;h)有无破坏 河(湖)水 利 工程 设 施、观 测设 施,有 无非 法 修建 穿 堤过 河(湖)建 筑 物,损毁堤防护岸;i)河床有 无明显
12、污 泥或 垃圾 淤积;j)河湖管 护 范 围内 宜绿 化地 植被带 有无 明显 损毁 现象;k)河(湖)长 制公 示牌、河道 标 志牌、警示 牌、宣 传牌、界碑、界桩 等是 否 存在 倾 斜、破损、变形、变色、老 化、内容 更新 不 及时 等问 题;l)河湖管 护 范 围内 其他 影响 行洪安 全 和 水生 态、水环 境的 建 设项 目 和 生产 活动。巡查要 求 6.3 6.3.1 管护单 元内 河湖 巡查 应实 现无盲 区、全覆 盖,巡查 作业频 次应 符合 表1 规定。表1 河湖巡 查控 制指 标 控制指标 一级管护 二级管护 三级管护 四级管护 管护单元全线巡查 频次 1 次/2 d
13、1 次/3 d 1 次/4 d 1 次/5 d 6.3.2 针对发 生过典 型 涉 水违法 事件、重大安 全事 故、水 利设施 重大水毁 事 故、环境 污染 事故的 河 湖(段),在 事件 或事 故影 响时段 内,对 表 1 规定 的 巡查 控 制指 标 应 上浮 1 个 管护级 别执 行。6.3.3 河湖巡 查过程 中,一、二、三级 管护 河 湖可 结合视 频监控、无人 机、卫星遥 感 等技 术手段 进行岸线监 测。6.3.4 应采用 文字、图片 或视频 等方式 对河湖 巡查 轨迹、内容等 进行记 录,宜采用 智能巡 查软件 进 行巡查,河湖 巡查 记录 表参 照附 录 A。巡查 过程 中发
14、 现的问 题,应及 时反 馈给 有关主 管部 门。7 保洁 一般规 定 7.1 7.1.1 河湖保洁 包括 打捞 清 理各 类漂浮 物以及 岸线 垃圾、杂物、废弃物 等,应实行 动态保 洁,做 到 日产日清。7.1.2 可按单 侧岸线每 2.5 km 配置 不少 于1 名 保 洁员,人 烟稀少 地区,在 满足 保洁 要求的 情况 下,可适当延 长保 洁员 负责 岸线 长度。7.1.3 应为保 洁员 配备 救生 衣、救生圈 等必 要的 安全 设备。7.1.4 汛期保 洁作业 应服 从河 湖 防汛调 度要求,遇 极端 天 气、洪 涝灾害 等,应根据 防汛形 势暂停 河湖保洁作 业,并在 退水 后及
15、时 清除 打捞 垃圾、杂 草、障碍物 等,确保 河湖 畅通 和 水面、岸 线 干 净整 洁。7.1.5 河湖保 洁结 束后,应 填写 河 湖保 洁记 录表,参 照附录 B。水域保 洁 7.2 7.2.1 河湖水 域保 洁应 符合 表2 规定。DB37/T 4506 2022 表2 河湖保 洁管 护 控 制指 标 控制指标 一级管护 二级管护 三级管护 四级管护 保洁频次 1 次/1 d 1 次/2 d 1 次/3 d 1 次/4 d 水域漂浮垃圾(处、累计 面积/每1 000 m2水面)5 处 且0.5 m2 10处 且5 m2 15 处 且10 m2 20处 且15 m2 岸线暴露垃圾(处、
16、累计面积/每100 m 岸线)1 处 且0.1 m2 3 处 且0.5 m2 5 处 且1 m2 10处 且1.5 m2 注:相对集中或连续的漂浮物、废弃物或 垃圾视为1 处。7.2.2 根据河 道走向、水 流变化 规律,应在水 面垃 圾 易聚 集处(支流汇 入口、桥 角、桥墩 边、闸 前)设置水 面垃 圾拦 截设 施,必要时,可 对拦 截设 施采 取遮盖 措施,避 免垃 圾暴 露影响 周边 环境,并 定期清理。7.2.3 应定期 清理水 面的 集中藻 类、有 害水生 植物,作业 方式可 根据实 际选 择岸边 人工打 捞、水 面 机械打捞 和水 面人 工打 捞等 方式。7.2.4 打捞的 漂浮
17、 垃圾、废 弃物 应及时 清运。岸线保洁 7.3 7.3.1 河湖岸 线保 洁应 符合 表2 规定。7.3.2 应保持 公示 牌、宣传 牌、标志牌、警 示牌、护 栏、垃圾箱 等设 施表 面干 净。7.3.3 管理道 路 路 面、边沟、下 水口等 应保 持整 洁,树穴 应 及时 进行 填埋 或补 植处理。8 专项检 查与 养护 一般规定 8.1 8.1.1 专项检 查 与养 护主要 包括 河床 检 查与处 置、堤防护 岸及 水 库大坝 工程 养护、绿化植 物及附属 设施养护。8.1.2 河湖养 护结 束后,应 填写 河湖养 护记 录表,参 照附 录 C。河床检 查与 处置 8.2 8.2.1 每
18、年汛 前 和汛 后,由相关 专业技 术人员 对河 床 进行 全面 检 查。对 易冲 刷、易 淤积或 存在安全 隐患的河 段、采砂 迹地 等,应 开展 专项 检查。8.2.2 河床专 项 检查 应对 河道凹 岸、束 水河段 和坝(闸)下河段、汇水 口等 重点部 位的冲 刷、淤 积、阻水障 碍物 和废 弃物 等进 行重点 检查。影 响工 程运 行安全 的,应及 时采 取相 应措施。8.2.3 淤泥的 处置 应按 照 GB/T 38549 的规 定执 行。8.2.4 应及时 对采 砂迹 地进行 清理、平整,利用 开采 期剥离 的表 土 对 可恢 复占 地按 规定 进 行复 垦。堤防、护岸 及水 库大
19、坝 工 程养护 8.3 8.3.1 应定期 对 堤防 进行 保养和 防护,及时修 补表 面缺损,保持 堤防的 完整、安全 和正常 使用。堤 防工程应 按SL 595 规 定进 行 专业检查、养护 及 修理,养护范 围包 括堤顶、堤坡、护坡、防 洪墙、防 浪墙、防渗及 排水 设施、护 堤地 等。8.3.2 护岸工 程养护 应做 到封顶 严密、整体美 观,土石 结 合部 无 脱缝 等 现象。坡式、坝式、墙式、其它型式 护岸 工程 养护,应 按 SL 595 规定 执行。DB37/T 4506 2022 8.3.3 水库大 坝 工程 养护 修理包 括对水 库枢纽 水工 建筑物、闸门 与启闭 设备、监
20、测 设施、防汛交 通 和通信设 施、备用 电源 等的 检查、测试 及养 护和 修理,以及 对影 响大 坝安 全的 生物破 坏进 行防 治。工 程 养护修理 应按 SL 210、SL 230 规定 执 行。绿化养 护 8.4 8.4.1 基本要 求 8.4.1.1 应在保障 河湖 行洪 排涝安 全、航 运安全 的前 提下,统筹考 虑河湖 的水 土保持、生态 修复、水质净化 及环 境美 化功 能需 要,按 规定 实施 水系 绿化。8.4.1.2 应根据 当地 的气 候、水文、地形、土壤 等条 件及 生态 环境要 求,合理 选择 水系 绿化植 物种 类,宜选择 具有 保土、固 坡、耐旱 的 本地 乡
21、土 植物。若 须引 入 外来 物种,应 有可 靠的栽 种经 验或 数 据,在 栽种后,应监 测其 习性 并验 证其对 环境 的适 应性。8.4.1.3 水系绿 化应 合理 确定 绿化 布局和 类型:a)有 堤 防河 段:河 道边 坡 可撒 播 草籽、种植 低矮 灌 木、低 矮水 生 植物 等;河 滩地 在 宜绿 化范围内 可 种植 低 矮灌 木、草 本植 物、低 矮 水生 植物 等;堤 防 边坡 不 宜种 植深 根 性苗 木,可 考虑采用 密 植灌 木、撒 播植 草 或者 灌、草 结 合实 施绿 化;护 堤 地应 由 有关 部门 依 法组 织 营造 防浪林(临 水侧 护 堤地)、护 堤林(背水
22、 侧 护堤 地)等,可 种 植乔 木、灌 木、草 本植 物 或者 乔灌草结合实 施绿 化;b)无堤防 河段:河 道边 坡绿 化可撒 播草 籽或 种植 灌木、低矮 水生 植物 等。8.4.1.4 滨水步 道、景 观平 台等布 设应取得 行政 许可,满足 防洪要 求,不 应占 用 防洪 库容、影响 河 势稳定、危害 河道 堤防 护岸 工程安 全。8.4.2 林木养护 8.4.2.1 防浪林 带、护堤 林带 应林 相整齐,结 构合 理,林冠 线和林 缘线 清晰。8.4.2.2 林木应 定期 修剪 和抚 育,出现缺 株、损毁 时应 及时 补植,相关 要求 见SL 595。防浪 林带 应 保持适当 树冠
23、 高度 和枝 条密 度,提 高削 浪效 果。8.4.2.3 林木水 肥 管 理、病虫 害防 治 等,应按 照 SL 595 的 规 定执行。8.4.3 草皮养护 8.4.3.1 草皮护 坡应 定期 修整、清 除杂草,保 持完 整美 观;干旱 时,应 适时 洒水 养护。8.4.3.2 草皮遭 雨水 冲刷 流失 或干 枯坏死,应及 时还 原坡 面,进行补 植 或 更新 处理,相关 要求 见 SL 595。8.4.3.3 草皮中 有大 量杂 草或 灌木 时,宜 采用 人工 挖除 或其 他不影 响生 态 环 境的 方法 进行清 除。8.4.4 水生植 物养护 8.4.4.1 应定期 检查 人工 种植
24、水生 植物 的 完整 性,发现 破损 应及时 修缮 或更 换。8.4.4.2 应定期 检查自 然生 长的水 生植物 对水质、行 洪或其 他水生 动植物 的影 响。存 在不良 影响 的,应按有 关规 定采 取相 应措 施。8.4.4.3 应及时 清理 景观 水域 腐烂 的水生 植物,防止 植 物残 体大量 堆积 导致 水体 污染。附属设 施养 护 8.5 8.5.1 护栏、围网、防 撞墩 等安 全防护 设施 应处 于完 好状 态,损 坏后 应及 时修 复。8.5.2 河(湖)长制 公示 牌、河 道标志 牌、警 示牌、宣传 牌、界 碑、界 桩等 应保持 完好,出现损 坏 或缺失,应及 时修 复、补
25、充、更换。8.5.3 监控设 施应 保持 完好,发 生损坏 应及 时修 复。DB37/T 4506 2022 8.5.4 防汛抢 险物 料应 储备 充足,如有 缺失 应及 时补 充。8.5.5 各种防 汛抢 险设 施、设备 应保持 完好 完备,可 正常 使用。9 宣传 引 导与 公众 参与 宣传引导 9.1 9.1.1 宜通过 宣传栏、宣 传牌等 形式 开 展宣传 活动,宣传 与河湖 保护相 关的 法律法 规及知 识,引导公众爱护 河湖。9.1.2 应保护 河湖 水文 化遗 址、遗产,不 宜 随意 开发、占 用。公众参 与 9.2 9.2.1 宜建立 河湖管 护的 村规民 约、居 民公约,并
26、在村、居委会 的宣传 窗口、河道 工程 的 醒目地 段 等处予以 公示。9.2.2 应拓宽 公众 参与 渠道,提 倡公众 通过 电话 热线、APP、公众 号等 形式 提出 意见 和建议,对 涉水 违法行为 进行 举报。DB37/T 4506 2022 附录A(资料 性)河湖巡 查记 录表 河湖名称:_ 巡查河湖(段):_ 巡查时间:_ 年_ 月_ 日 部位 存在问题选项 问题描述 处理情况 水域 1、水面是否清洁,有无漂浮垃圾、废弃物、动物尸体、水草藻类异常增长、违规布置光伏发电板等现象 2、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 3、有无污水直排、汇流等现象,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
27、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农田退水渠道非灌溉季节有无污水排放 4、有无非法围垦、拦汊养殖、围网养殖、投粪(肥)投饵养殖、使用各类违禁渔(网)具非法 捕捞、电毒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岸线 1、有无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2、有无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3、有无向河湖及滩地内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料 4、有无在堤防和护堤地从事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 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5、有无非法采砂(包括矿、石、土)6、有无违规建设码头、桥梁、拦河坝、漫水桥、设施大棚、布置光
28、伏发电板等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 7、有无非法修建取、排水口及临时性设施 8、有无破坏河湖水利工程设施、观测设施,有无非法修建穿堤过河湖建筑物,损毁堤防护岸 9、河床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10、河湖管护范围内宜绿化地 植被带有无明显损毁现象 11、河(湖)长制公示牌、河 道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界碑、界桩等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内容更新 不及时等问题 12、河湖管护范围内其他影响 行洪安全和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 项目和生产活动 巡查员 管理部门 注:处理情况包括现场处置、上报主管部门等。DB37/T 4506 2022 附录B(资料 性)河湖保 洁记 录表 河湖名称:_ 保
29、洁河湖(段):_ 保洁时间:_ 年_ 月_ 日 保洁项目 保洁内容 保洁效果评价 水域 岸线 保洁员 管理部门 DB37/T 4506 2022 附录C(资料 性)河湖养 护记 录表 河湖名称:_ 养护河湖(段):_ 养护时间:_ 年_ 月_ 日 养护部位 养护内容 养护效果评价 河床 堤防、护岸、水库大坝工程 绿化植物 附属设施 记录人 管理部门 DB37/T 4506 2022 参考文 献 1 CJJ/T 174 城 市水 域保洁 作业 及质 量标 准 2 SL 258 水库 大坝 安 全评价 导则 3 DB37/T 5036 城镇 河道绿 化技 术规 程 4 山东 省全 面实 行河 长
30、制工作 方案(鲁 厅字 2017 14 号)5 山东 省在 湖泊 实施 湖 长制工 作方 案(鲁厅 字2018 21 号)6 山东 省推 动河 长制 湖 长制从“有 名”有实 工作 方案的 通知(鲁 政字 2019 16 号)7 关于 加强 美丽 示范 河 湖建设 的指 导意 见(试行)(鲁 河长 办字 2020 2 号)8 山东 省河 湖管 理范 围 和水利 工程 管理 与保 护范 围划界 确权 工作 技术 指南(试行)9 山东 省水 利厅 关于 印 发水系 绿化 攻坚 行动 实施 方案的 通知(鲁 水保 函2020 16 号)10 山东 省省 级美 丽幸 福示范 河湖 评定 标准 及评 分细则(鲁 河长 办函 字2021 2 号)11 山东 省河 湖长 制社 会监督 举报 奖励 办法(试 行)(鲁水 规字 2021 4 号)12 水利 部关 于印 发河 长湖长 履职 规范(试 行)的通知(水 河湖 函2021 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