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9 3.0 8 0C C S P 6 6DB36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3 6/T 1 5 9 3 2 0 2 2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r o u t i n e m a i n t e n a n c e o f e x p r e s s w a y2 0 2 2-0 5-3 0 发 布 2 0 2 2-1 2-0 1 实 施江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6/T 1 5 9 3-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
2、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日 常 养 护 巡 查.25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分 类.66 日 常 养 护 作 业.77 日 常 养 护 安 全.2 28 日 常 养 护 资 源 配 置.2 3附 录 A(资 料 性)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相 关 记 录 表.2 5附 录 B(资 料 性)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分 类 表.3 6D B 3 6/T 1 5 9 3-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3、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江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江 西 省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江 西 省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路 网 运 营管 理 公 司、江 苏 中 路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段 卫 党、谭 志 兵、刘 韬、吁 新 华、万 长 明、王
4、遐 莽、万 超、俞 鹏 飞、张 嘉 林、金 光 来、邓 泽 城、周 凯、姚 仕 伟、徐 志 祥、王 学 文、金 杨 柳、刘 卫 华、王 吉 庆、熊 一 帆、蔡 文 龙、唐 建亚、孙 雪 伟、武 晋 文、胡 俊、叶 明、吴 艳、王 钰 册。D B 3 6/T 1 5 9 3-2 0 2 2I I I引 言随 着 江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不 断 增 长,日 常 养 护 需 求 与 规 模 日 益 增 加,为 提 升 日 常 养 护 作 业 质 量与 管 理 水 平,亟 需 研 究 并 制 定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技 术 规 范。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相 对
5、 于 其 他 等 级 公 路 要 求更 为 严 格,需 要 明 确 规 定 其 养 护 巡 查 方 式、病 害 分 类、作 业 流 程、安 全 防 护 等 内 容。当 前 标 准 体 系 对 高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相 关 规 定 较 为 简 单,且 不 同 省 份 日 常 养 护 模 式 也 存 在 差 异。因 此,为 提 高 高 速 公 路 日 常养 护 管 理 水 平,保 障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管 理 质 量,统 一 并 规 范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工 作 流 程,结 合 江 西 省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工 作 实 际 情 况,特 制 定 本 文
6、 件。本 文 件 是 在 广 泛 调 查 研 究 的 基 础 上,认 真 总 结 近 些 年 江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经 验 成 果,查 阅 高 速公 路 日 常 养 护 文 件 资 料,参 考 国 内 外 有 关 标 准、规 范 和 规 程,并 征 求 相 关 单 位 意 见 进 行 修 订,最 终 编 制形 成。D B 3 6/T 1 5 9 3-2 0 2 21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江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工 作 的 术 语 及 定 义、养 护 巡 查、病 害 分 类、养 护 作 业、养 护
7、安 全、养 护 资 源 配 置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江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工 作,也 可 供 其 他 省 市 参 考。除 执 行 本 文 件 相 关 要 求 外,高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工 作 还 应 遵 守 国 家、行 业 现 行 有 关 规 范、标 准 的 规 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8、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J T G H 1 0-2 0 0 9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J T G H 1 2-2 0 1 5 公 路 隧 道 养 护 技 术 规 范J T G H 3 0-2 0 1 5 公 路 养 护 安 全 作 业 规 程J T G 5 2 1 0-2 0 1 8 公 路 技 术 状 况 评 定 标 准J T G 5 1 4 2-2 0 1 9 公 路 沥 青 路 面 养 护 技 术 规 范J T G 5 1 5 0-2 0 2 0 公 路 路 基 养 护 技 术 规 范J T G 5 1 2 0-2 0 2 1
9、 公 路 桥 涵 养 护 规 范J T J 0 7 3.1-2 0 0 1 公 路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养 护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日 常 养 护 R o u t i n e m a i n t e n a n c e对 高 速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进 行 的 巡 查、保 养、维 修 等 养 护 管 理 工 作。3.2日 常 养 护 巡 查 R o u t i n e m a i n t e n a n c e i n s p e c t i o n s对 高 速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进 行 巡
10、视 检 查,及 时 掌 握 高 速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技 术 状 况 的 作 业 活 动。3.3桥 梁 检 查 B r i d g e i n s p e c t i o n对 桥 面 系、上 部 结 构、下 部 结 构 及 其 附 属 构 造 物 的 技 术 状 况,进 行 初 始 检 查、日 常 巡 查、经 常 检 查、定 期 检 查、特 殊 检 查 的 作 业 活 动。3.4初 始 检 查 I n i t i a l i n s p e c t i o n新 建 或 改 建 桥 梁 交 付 使 用 后,对 桥 梁 结 构 及 其 附 属 构 件 的 技 术 状 况 进 行 的
11、首 次 全 面 检 测,其 成 果 是后 期 桥 梁 检 查 和 评 定 工 作 的 基 准。D B 3 6/T 1 5 9 3-2 0 2 223.5隧 道 检 查 T u n n e l i n s p e c t i o n对 隧 道 土 建 结 构、机 电 设 施 及 其 他 工 程 设 施 的 技 术 状 况,进 行 经 常 检 查、定 期 检 查 和 特 殊 检 查 的 作业 活 动。3.6日 常 养 护 作 业 R o u t i n e m a i n t e n a n c e w o r k对 高 速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进 行 的 日 常 保 养 和 修 补 轻
12、微 缺 损 的 作 业 活 动。4 日 常 养 护 巡 查4.1 一 般 规 定4.1.1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应 定 期 对 路 基、路 面、桥 涵、隧 道 及 沿 线 设 施 的 质 量 状 况 进 行 巡 查,及 时 发现 并 修 复 日 常 养 护 病 害,消 除 行 车 安 全 隐 患,保 障 高 速 公 路 正 常 通 行。4.1.2 高 速 公 路 桥 梁 养 护 检 查 等 级 应 分 为、级,分 级 标 准 应 符 合 J T G 5 1 2 0-2 0 2 1 第 3.1 节 的 相 关 技 术要 求。4.2 巡 查 分 类4.2.1 路 段 巡 查 分 为 日
13、 常 巡 查、定 期 巡 查、特 殊 巡 查,其 中 日 常 巡 查 又 分 为 日 间 巡 查 和 夜 间 巡 查。4.2.2 桥 梁 检 查 分 为 初 始 检 查、日 常 巡 查、经 常 检 查、定 期 检 查 和 特 殊 检 查。4.2.3 涵 洞 检 查 分 为 经 常 检 查、定 期 检 查。4.2.4 隧 道 检 查 分 为 经 常 检 查、定 期 检 查 和 特 殊 检 查。4.3 巡 查 频 率4.3.1 路 段 巡 查 频 率4.3.1.1 日 间 巡 查 频 率 每 天 不 宜 少 于 1 次,夜 间 巡 查 频 率 每 月 不 宜 少 于 2 次。4.3.1.2 定 期
14、 巡 查 频 率 每 季 度 不 宜 少 于 1 次。4.3.1.3 特 殊 巡 查 应 在 极 端 灾 害 性 天 气 来 临 前、中、后 分 别 进 行 预 防 性、应 急 性、补 救 性 巡 查。4.3.2 桥 梁 检 查 频 率4.3.2.1 新 建 或 改 建 桥 梁 应 进 行 初 始 检 查。初 始 检 查 宜 与 交 工 验 收 同 时 进 行,最 迟 不 得 超 过 交 付 使 用后 1 年。4.3.2.2 桥 梁 日 常 巡 查 每 天 不 应 少 于 1 次;对 有 特 殊 照 明 需 求(功 能 性 及 装 饰 性 照 明、航 空 航 道 指 示灯 等)的 桥 梁,应
15、适 当 开 展 夜 间 巡 查。遇 地 震、地 质 灾 害 或 极 端 气 象 时 应 增 加 检 查 频 率。4.3.2.3 桥 梁 经 常 检 查 频 率 应 根 据 养 护 等 级 进 行 划 分。养 护 检 查 等 级 为 级 的 桥 梁,经 常 检 查 每 月 不 应少 于 1 次;养 护 检 查 等 级 为 级 的 桥 梁,经 常 检 查 每 两 个 月 不 应 少 于 1 次,在 汛 期、台 风、冰 冻 等 自 然灾 害 频 发 期,应 提 高 经 常 检 查 频 率。对 支 座 的 经 常 检 查 每 季 度 不 应 少 于 1 次。4.3.2.4 桥 梁 定 期 检 查 频
16、率 应 根 据 养 护 等 级 进 行 划 分。养 护 检 查 等 级 为 级 的 桥 梁,定 期 检 查 周 期 不 得超 过 1 年,养 护 检 查 等 级 为 级 的 桥 梁,定 期 检 查 周 期 不 得 超 过 3 年。4.3.3 涵 洞(含 通 道)检 查 频 率D B 3 6/T 1 5 9 3-2 0 2 234.3.3.1 涵 洞(含 通 道)经 常 检 查 每 季 度 不 应 少 于 1 次,在 汛 期、台 风、冰 雪 等 自 然 灾 害 频 发 期,应提 高 经 常 检 查 频 率。4.3.3.2 涵 洞(含 通 道)定 期 检 查 周 期 不 得 超 过 3 年,特 殊
17、 结 构 及 特 别 重 要 的 涵 洞(含 通 道)定 期 检查 每 年 不 应 少 于 1 次。经 常 检 查 发 现 存 在 较 大 损 坏 时,应 立 即 安 排 定 期 检 查。4.3.4 隧 道 检 查 频 率4.3.4.1 隧 道 经 常 检 查 频 率 每 周 不 宜 少 于 1 次,在 汛 期、台 风、冰 冻 等 自 然 灾 害 频 发 期,应 提 高 经 常检 查 频 率。4.3.4.2 隧 道 定 期 检 查 频 率 每 年 不 宜 少 于 1 次,最 长 不 得 超 过 3 年 1 次。当 经 常 检 查 中 发 现 隧 道 存 在异 常 情 况 但 结 论 不 明 确
18、 时,应 进 行 定 期 检 查。当 经 常 检 查 发 现 重 要 结 构 分 项 技 术 状 况 值 为 3 或 4 时,应立 即 开 展 一 次 定 期 检 查。新 建 隧 道 应 在 交 付 使 用 1 年 后 进 行 首 次 定 期 检 查。4.3.4.3 定 期 检 查 发 现 隧 道 存 在 异 常 情 况 且 较 严 重,但 无 法 判 定 时,应 进 行 隧 道 特 殊 检 查。4.4 巡 查 方 式4.4.1 路 段 巡 查 方 式4.4.1.1 日 常 巡 查 方 式路 段 日 常 巡 查 应 符 合 J T G 5 1 4 2-2 0 1 9 第 5.2 节、J T G
19、 5 1 5 0-2 0 2 0 第 5.2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以 车 检 方式 为 主,以 人 工 步 检 方 式 为 辅,现 场 填 写“日 常 养 护 巡 查 记 录 表”,详 见 附 录 A.1。4.4.1.2 定 期 巡 查 方 式路 段 定 期 巡 查 以 人 工 步 检 方 式 为 主,以 车 检 方 式 为 辅。定 性 与 定 量 观 测 检 查 相 结 合,重 要 情 况 应 摄影 或 摄 像。4.4.1.3 特 殊 巡 查 方 式路 段 特 殊 巡 查 以 车 检 方 式 进 行,应 控 制 车 速,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应 第 一 时 间 报 告。4.4.
20、2 桥 梁 检 查 方 式4.4.2.1 初 始 检 查 方 式桥 梁 初 始 检 查 方 式 与 桥 梁 定 期 检 查 相 同,现 场 填 写“桥 梁 初 始 检 查 记 录 表”,详 见 附 录 A.2。4.4.2.2 经 常 检 查 方 式桥 梁 经 常 检 查 应 抵 近 桥 梁 结 构,以 目 测 结 合 辅 助 工 具 进 行,现 场 填 写“桥 梁 经 常 检 查 记 录 表”,详 见附 录 A.3。经 常 检 查 中 发 现 桥 梁 重 要 部 件 缺 损 严 重,应 及 时 上 报。4.4.2.3 定 期 检 查 方 式桥 梁 定 期 检 查 应 接 近 各 部 件 仔 细
21、 检 查 其 缺 损 情 况,对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结 构 病 害,应 在 其 适 当 位 置 做 出标 记,现 场 填 写“桥 梁 定 期 检 查 记 录 表”,详 见 附 录 A.4,记 录 各 部 件 缺 损 状 况 并 绘 制 主 要 病 害 分 布 图。4.4.2.4 特 殊 检 查 方 式桥 梁 特 殊 检 查 应 根 据 检 测 目 的、病 害 情 况 和 性 质,采 用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现 场 测 试 和 其 他 辅 助 试 验,针D B 3 6/T 1 5 9 3-2 0 2 24对 桥 梁 现 状 进 行 检 算 分 析,形 成 评 定 结 论,提 出 建 议
22、 措 施。检 查 结 果 的 记 录,应 与 定 期 检 查 相 同。4.4.3 涵 洞(含 通 道)检 查 方 式4.4.3.1 经 常 检 查 方 式涵 洞(含 通 道)经 常 检 查 应 采 用 目 测 方 法,配 以 简 单 工 具 进 行 测 量,现 场 填 写“涵 洞 经 常 检 查 记 录表”,详 见 附 录 A.5,记 录 所 检 查 项 目 的 缺 损 类 型,估 计 缺 损 范 围 及 养 护 工 作 量,提 出 相 应 的 维 修 保 养措 施。4.4.3.2 定 期 检 查 方 式涵 洞(含 通 道)定 期 检 查 应 采 用 以 目 测 观 察 结 合 仪 器 观 测
23、 进 行,应 接 近 各 部 件 仔 细 检 查 其 缺 损 情 况,现 场 填 写“涵 洞 定 期 检 查 记 录 表”,详 见 附 录 A.6。4.4.4 隧 道 检 查 方 式4.4.4.1 经 常 检 查 方 式隧 道 经 常 检 查 应 采 用 人 工 与 信 息 化 手 段 相 结 合 的 方 式,配 以 简 单 的 检 查 工 具 进 行,现 场 填 写“隧 道经 常 检 查 记 录 表”,详 见 附 录 A.7,翔 实 记 录 检 查 项 目 的 缺 损 类 型,估 计 缺 损 范 围 和 程 度 以 及 养 护 工 作量,对 异 常 情 况 作 出 缺 损 状 况 判 定 分
24、 类,并 提 出 相 应 的 养 护 措 施。4.4.4.2 定 期 检 查 方 式隧 道 定 期 检 查 应 采 用 必 要 的 检 查 工 具 或 设 备,进 行 目 测 或 量 测 检 查。检 查 时,应 尽 量 靠 近 结 构,依次 检 查 各 个 结 构 部 位,注 意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和 原 有 异 常 情 况 的 发 展 变 化。对 有 异 常 情 况 的 结 构,应 在 其 适当 位 置 做 出 标 记。检 查 结 果 记 录 应 量 化,现 场 填 写“隧 道 定 期 检 查 记 录 表”,详 见 附 录 A.8。4.4.4.3 特 殊 检 查 方 式隧 道 特 殊
25、检 查 方 式 与 隧 道 定 期 检 查 相 同,但 应 针 对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或 异 常 事 件 影 响 的 结 构、部 位 做 重点 检 查,以 掌 握 其 受 损 程 度。检 查 结 果 的 记 录,应 与 定 期 检 查 相 同。4.5 巡 查 内 容4.5.1 路 段 巡 查 内 容4.5.1.1 日 常 巡 查 内 容快 速 巡 查 高 速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的 完 好 程 度,消 除 影 响 通 行 的 安 全 隐 患,内 容 如 下:a)路 基:检 查 路 基 是 否 下 沉,边 坡 是 否 存 在 位 移、滑 塌;b)路 面:检 查 沥 青 路 面 是
26、否 存 在 裂 缝、坑 槽、沉 陷,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是 否 存 在 坑 洞、错 台,路面 是 否 存 在 影 响 通 行 的 安 全 隐 患;c)桥 梁:检 查 桥 面 铺 装 是 否 存 在 裂 缝、坑 槽,伸 缩 缝 是 否 断 裂,锚 固 区 混 凝 土 是 否 开 裂、损 坏,桥 头 跳 车 是 否 明 显,防 眩 板 是 否 缺 失、损 坏,标 志 标 牌 是 否 完 好;d)涵 洞(含 通 道):检 查 洞 口 排 水 是 否 顺 畅;D B 3 6/T 1 5 9 3-2 0 2 25e)隧 道:检 查 洞 口 边 仰 坡 是 否 存 在 滑 动、落 石,洞 门 结
27、构 是 否 存 在 开 裂、变 形,洞 内 路 面 是 否存 在 裂 缝、坑 槽,衬 砌 是 否 开 裂、渗 水,防 火 涂 层 是 否 脱 落,边 沟 盖 板 是 否 缺 失、损 坏,机电 设 施 是 否 存 在 故 障,其 他 工 程 设 施 是 否 完 好;f)交 通 安 全 设 施:检 查 护 栏(栏 杆)、标 志 牌、声 屏 障 等 设 施 是 否 缺 失、损 坏,标 线(含 凸 起路 标)是 否 缺 失、污 染;g)绿 化:检 查 沿 线 绿 化 植 物 长 势 是 否 良 好,是 否 存 在 影 响 视 距、遮 挡 标 志 牌 的 植 物;h)夜 间:检 查 路 面 标 线、反
28、光 道 钉、轮 廓 标、标 志 牌 反 光 效 果,路 面 是 否 存 在 影 响 通 行 的 安 全隐 患。4.5.1.2 定 期 巡 查 内 容准 确 巡 查 高 速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的 发 生 及 发 展 状 况,内 容 如 下:a)路 基:检 查 路 基 是 否 下 沉,路 基 防 护 设 施 是 否 损 坏,路 基 排 水 设 施 是 否 堵 塞、损 坏,边 坡 是否 存 在 位 移、滑 塌,支 挡 结 构 物 是 否 损 坏、排(泄)水 孔 是 否 堵 塞;b)路 面:检 查 沥 青 路 面 是 否 存 在 裂 缝、坑 槽、沉 陷、拥 包、波 浪
29、、翻 浆、车 辙、松 散,水 泥 混凝 土 路 面 是 否 存 在 坑 洞、错 台,路 面 是 否 存 在 影 响 通 行 的 安 全 隐 患;c)桥 梁:检 查 桥 面 铺 装 是 否 存 在 裂 缝、坑 槽,伸 缩 缝 是 否 堵 塞、卡 死、断 裂,橡 胶 条 是 否 缺 失、损 坏,锚 固 区 混 凝 土 是 否 开 裂、损 坏,桥 头 跳 车 是 否 明 显,防 撞 墙 是 否 损 坏,桥 面 泄 水 孔 是否 堵 塞,防 眩 板 是 否 缺 失、损 坏,标 志 牌 是 否 完 好,桥 梁 是 否 存 在 异 常 的 振 动、摆 动 和 声 响,桥 梁 安 全 保 护 区 是 否 存
30、 在 被 侵 限 的 情 况;d)涵 洞(含 通 道):检 查 洞 口 及 洞 内 排 水 是 否 顺 畅,八 字 墙 是 否 存 在 开 裂、倾 斜,洞 内 盖 板 及墙 身 是 否 渗 水,洞 口 及 洞 内 铺 砌 是 否 损 坏;e)隧 道:检 查 洞 口 边 仰 坡 是 否 存 在 滑 动、落 石,洞 门 结 构 是 否 存 在 开 裂、变 形,洞 内 路 面 是 否存 在 裂 缝、坑 槽,衬 砌 是 否 开 裂、渗 水,防 火 涂 层 是 否 脱 落,边 沟 盖 板 是 否 缺 失、损 坏,缝隙 式 排 水 沟 是 否 堵 塞,机 电 设 施 是 否 存 在 故 障,其 他 工 程
31、 设 施 是 否 完 好;f)交 通 安 全 设 施:检 查 护 栏(栏 杆)、标 志 牌、隔 离 栅、防 抛 网、轮 廓 标、声 屏 障 等 设 施 是 否缺 失、损 坏,标 线(含 凸 起 路 标)是 否 缺 失、污 染;g)绿 化:检 查 沿 线 绿 化 植 物 长 势 是 否 良 好,是 否 存 在 影 响 视 距、遮 挡 标 志 牌 的 植 物。4.5.1.3 特 殊 巡 查 内 容应 对 台 风、冰 雪、暴 雨 等 特 殊 天 气,对 高 速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的 安 全 隐 患 进 行 巡 查,内 容 如 下:a)台 风 天 气:检 查 中 央 分 隔 带 及 路 侧
32、树 木、标 志 牌、防 眩 板、声 屏 障 是 否 倾 倒,路 面 是 否 存 在影 响 通 行 的 安 全 隐 患;b)冰 雪 天 气:检 查 桥 面 是 否 结 冰,事 故 多 发 路 段、长 陡 纵 坡 路 段 路 面 是 否 结 冰;c)暴 雨 天 气:检 查 路 面、桥 面 排 水 是 否 顺 畅,边 坡 是 否 发 生 滑 坡、塌 方、泥 石 流。4.5.2 桥 梁 检 查 内 容4.5.2.1 初 始 检 查 内 容桥 梁 初 始 检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5 1 2 0-2 0 2 1 第 3.2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4.5.2.2 经 常 检 查 内
33、 容桥 梁 经 常 检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5 1 2 0-2 0 2 1 第 3.4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D B 3 6/T 1 5 9 3-2 0 2 264.5.2.3 定 期 检 查 内 容桥 梁 定 期 检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5 1 2 0-2 0 2 1 第 3.5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4.5.2.4 特 殊 检 查 内 容桥 梁 特 殊 检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5 1 2 0-2 0 2 1 第 3.6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4.5.3 涵 洞(含 通 道)检 查 内 容4.5.3.1 经 常 检
34、 查 内 容涵 洞(含 通 道)经 常 检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5 1 2 0-2 0 2 1 第 7.2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4.5.3.2 定 期 检 查 内 容涵 洞(含 通 道)定 期 检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5 1 2 0-2 0 2 1 第 7.2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4.5.4 隧 道 检 查 内 容4.5.4.1 经 常 检 查 内 容隧 道 经 常 检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H 1 2-2 0 1 5 第 4.4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4.5.4.2 定 期 检 查 内 容隧 道 定 期 检 查
35、内 容 应 符 合 J T G H 1 2-2 0 1 5 第 4.4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4.5.4.3 特 殊 检 查 内 容隧 道 特 殊 检 查 应 包 含 结 构 变 形 检 查、裂 缝 检 查、漏 水 检 查、材 质 检 查、衬 砌 及 围 岩 状 况 检 查、荷 载状 况 检 查 等 内 容。4.6 巡 查 报 表养 护 巡 查 过 程 中 对 病 害 进 行 详 细 记 录,详 见 附 录 A.1-A.8。5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分 类5.1 一 般 规 定5.1.1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规 定 了 病 害 类 别、名 称、级 别、分 级 指
36、 标、记 录 方 法 等 要 求,详 见 附 录B.1-B.6。5.1.2 开 展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巡 查 及 作 业 时,记 录 内 容 宜 符 合 病 害 分 类 相 关 要 求。5.2 病 害 类 别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按 照 不 同 部 位 可 以 分 为 路 基、路 面、桥 梁、涵 洞(含 通 道)、隧 道、交 通 安全 设 施 和 绿 化 七 类,内 容 如 下:a)日 常 养 护 路 基 病 害 按 照 路 肩、边 坡、路 基 排 水 设 施、支 挡 结 构 物 进 行 分 类,详 见 附 录 B.1;b)日 常 养 护 路 面 病 害 按 照
37、 沥 青 路 面、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及 路 面 排 水 设 施 进 行 分 类,详 见 附 录 B.2;D B 3 6/T 1 5 9 3-2 0 2 27c)日 常 养 护 桥 梁 病 害 按 照 桥 面 系(桥 面 铺 装、排 水 系 统、护 栏、伸 缩 装 置)、下 部 结 构(锥 坡、翼 墙)、支 座、桥 梁 附 属 设 施(防 抛 网、声 屏 障、检 修 道)进 行 分 类,详 见 附 录 B.3;d)日 常 养 护 涵 洞(含 通 道)病 害 按 照 基 础、涵 身、涵 底、涵 顶、道 路、洞 口 铺 砌、翼 墙、锥 坡、进 水 口、出 水 口 进 行 分 类,详 见 附
38、 录 B.3;e)日 常 养 护 隧 道 病 害 按 照 土 建 结 构(洞 口、洞 门、检 修 道、路 面、排 水 设 施)、机 电 设 施(供配 电 设 施、照 明 设 施、通 风 设 施、消 防 设 施、监 控 与 通 信 设 施)、其 他 工 程 设 施(电 缆 沟、设 备 洞 室、洞 口 绿 化)进 行 分 类,详 见 附 录 B.4;f)日 常 养 护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病 害 按 照 护 栏(栏 杆)、隔 离 设 施、声 屏 障、中 央 开 口 栅 进 行 分 类,详 见 附 录 B.5;g)日 常 养 护 绿 化 病 害 按 照 常 见 病 害 进 行 分 类,详 见 附
39、 录 B.6。5.3 病 害 分 级根 据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损 坏 程 度、影 响 范 围 等 因 素,将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按 照 轻、中、重 的 程 度 进 行 划 分。5.4 分 级 指 标根 据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损 坏 程 度 描 述,制 定 分 级 指 标 的 判 定 标 准,分 级 指 标 应 符 合 J T G 5 2 1 0-2 0 1 8 第5.1、5.2 节 的 相 关 规 定。5.5 记 录 方 式以 长 度、面 积、体 积、处、个 数 作 为 记 录 单 位,对 日 常 养 护 病 害 进 行 详 细 记 录。6 日 常 养 护 作 业6.1 一
40、般 规 定6.1.1 高 速 公 路 日 常 养 护 应 推 行 标 准 化、规 范 化、机 械 化 作 业,提 高 日 常 养 护 质 量 和 效 率。6.1.2 日 常 养 护 作 业 人 员 应 根 据 作 业 内 容、标 准 及 频 率,开 展 日 常 养 护 工 作,对 施 工 任 务 下 派、施 工维 修 作 业、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等 过 程 进 行 详 细 记 录,详 见 附 录 A.9-A 1 1。6.1.3 根 据 高 速 公 路 隧 道 长 度 和 交 通 量 大 小,高 速 公 路 隧 道 养 护 可 分 为 三 个 等 级,分 级 标 准 应 符 合 J T GH
41、 1 2-2 0 1 5 第 3.1 节 的 相 关 技 术 要 求,见 表 6.1。表 6.1 高 速 公 路 隧 道 养 护 等 级单车道平均日交通量 p c u/(d*l n)隧道长度(m)L 3 0 0 0 3 0 0 0 L 1 0 0 0 1 0 0 0 L 5 0 0 L 5 0 01 0 0 0 1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5 0 0 1 1 0 0 0 0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5 0 0 0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6.2 路 基6.2.1 路 肩6.2.1.1 养 护 作 业 内 容D B 3 6/T 1 5 9 3-2 0 2 28路 肩 保 洁,土 路 肩 及 硬 路
42、肩 破 损 病 害 修 复。6.2.1.2 养 护 作 业 标 准路 肩 养 护 作 业 标 准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路 肩 应 保 持 平 整、坚 实,横 坡 适 顺,排 水 通 畅;b)土 路 肩 横 坡 应 略 大 于 路 面 横 坡,硬 路 肩 横 坡 应 与 路 面 横 坡 相 同;6.2.1.3 养 护 作 业 频 率路 肩 养 护 作 业 频 率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路 肩 保 洁 宜 采 用 人 工 清 理 方 式 集 中 统 一 清 理,每 季 度 不 宜 少 于 1 次;b)路 肩 破 损 病 害 可 集 中 统 一 修 复,每 半 年 不 宜 少
43、于 1 次。6.2.2 边 坡6.2.2.1 养 护 作 业 内 容坡 面 保 洁,植 被 修 剪、补 植,坡 面 防 护 破 损 病 害 修 复,边 坡 滑 塌 处 治。6.2.2.2 养 护 作 业 标 准边 坡 养 护 作 业 标 准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坡 面 无 垃 圾、杂 物,表 面 整 洁;b)植 被 坡 面 长 势 良 好,宜 在 路 肩 至 上 下 边 坡 2.5 m 范 围 的 杂 草 进 行 修 剪,整 体 绿 化 覆 盖 完 好;c)圬 工 砌 体 防 护 边 坡 应 保 持 平 顺、坚 实。6.2.2.3 养 护 作 业 频 率边 坡 养 护 作 业 频
44、率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坡 面 保 洁 宜 采 用 人 工 清 理 方 式 集 中 统 一 清 理,每 季 度 不 宜 少 于 1 次;b)坡 面 植 物 应 定 期 修 剪,每 半 年 不 应 少 于 1 次,春、夏 季 宜 酌 情 提 高 修 剪 频 率。坡 面 植 物 补 植宜 在 每 年 春、冬 季 节 实 施;c)圬 工 砌 体 防 护 破 损 应 分 别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采 取 修 复 措 施。6.2.3 路 基 排 水 设 施6.2.3.1 养 护 作 业 内 容路 基 排 水 设 施 淤 塞 疏 通,破 损 病 害 修 复。6.2.3.2 养 护 作 业 标
45、 准路 基 排 水 设 施 养 护 作 业 标 准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路 基 排 水 设 施 应 保 持 排 水 畅 通、结 构 完 好;b)路 基 排 水 设 施 断 面 尺 寸 和 纵 坡 应 符 合 原 设 计 标 准;c)暗 沟、渗 沟 等 隐 蔽 性 排 水 设 施,应 加 强 检 查,防 止 淤 塞。6.2.3.3 养 护 作 业 频 率D B 3 6/T 1 5 9 3-2 0 2 29路 基 排 水 设 施 养 护 作 业 频 率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春、夏 季 宜 酌 情 提 高 修 剪 频 率,每 半 年 不 应 少 于 1 次;b)排 水 设 施
46、 淤 塞 清 理 频 率 宜 为 每 半 年 1 次;c)汛 期 前 对 路 基 排 水 设 施 应 进 行 全 线 检 查 和 疏 通,汛 期 中 应 及 时 排 除 积 水,汛 期 后 应 对 排 水 设施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和 修 复,每 半 年 不 宜 少 于 1 次。6.2.4 支 挡 结 构 物6.2.4.1 养 护 作 业 内 容支 挡 结 构 物 砌 体 破 损 修 复,排 水 孔 疏 通。6.2.4.2 养 护 作 业 标 准支 挡 结 构 物 养 护 作 业 标 准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结 构 物 表 面 平 整,无 开 裂、破 损,接 缝 完 好;b)排
47、 水 孔 无 堵 塞、破 损。6.2.4.3 养 护 作 业 频 率支 挡 结 构 物 养 护 作 业 频 率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结 构 物 破 损 应 分 别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采 取 修 复 措 施;b)排 水 孔 疏 通 频 率 宜 为 每 半 年 1 次,汛 期 应 加 大 疏 通 频 率。6.3 路 面6.3.1 沥 青 路 面6.3.1.1 养 护 作 业 内 容沥 青 路 面 保 洁,路 面 裂 缝、坑 槽、龟 裂 病 害 修 复。6.3.1.2 养 护 作 业 标 准沥 青 路 面 养 护 作 业 标 准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路 面 保 洁 应
48、符 合 J T G H 1 0-2 0 0 9 第 4.2 节 相 关 技 术 要 求,以 机 械 作 业 为 主,人 工 清 扫 为 辅,保持 沥 青 路 面 干 净、整 洁、无 杂 物;b)横、纵 向 裂 缝 病 害 宜 采 用 开 槽 灌 缝 或 贴 缝 的 方 式 处 治。灌 缝 材 料 宜 采 用 密 封 胶,应 根 据 路 面裂 缝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开 槽 裂 缝 的 尺 寸,灌 缝 成 型 应 饱 满、表 面 平 整,灌 缝 材 料 性 能 稳 定 后 才可 开 放 交 通。贴 缝 材 料 可 采 用 热 粘 式 贴 缝 胶 和 自 粘 式 贴 缝 胶,贴 缝 完 成
49、 后 宜 采 用 进 行 碾 压,保 证 贴 缝 胶 与 路 面 充 分 结 合、黏 结 紧 密,检 查 确 认 后 开 放 交 通;c)龟 裂、块 状 裂 缝、坑 槽 病 害 修 补 应 符 合 J T G H 1 0-2 0 0 9 第 4.2 节 相 关 技 术 要 求,修 补 范 围 的 轮廓 线 应 与 路 面 中 心 线 平 行 或 垂 直,并 在 病 害 面 积 范 围 以 外 1 0 0 1 5 0 m m,应 采 取 措 施 使 修 补 部分 与 原 路 面 联 结 紧 密。6.3.1.3 养 护 作 业 频 率沥 青 路 面 养 护 作 业 频 率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50、定:a)路 面 保 洁 频 率 应 符 合 J T G H 1 0-2 0 0 9 第 4.2 节 相 关 技 术 要 求,频 率 宜 为 每 天 1 次;D B 3 6/T 1 5 9 3-2 0 2 21 0b)横、纵 向 裂 缝 宜 在 每 年 1、4 季 度 集 中 实 施 修 复;c)龟 裂、块 状 裂 缝、坑 槽 应 分 别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及 时 采 取 修 复 措 施。6.3.2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6.3.2.1 养 护 内 容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保 洁,路 面 接 缝 料 损 坏、裂 缝、板 角 断 裂、坑 洞 病 害 修 复。6.3.2.2 养 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