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99 CCS A 12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189 2022 老年人能 力评估信 息采集指 南 Guide for information collection on competency assessment of the elderly 2022-06-29 发布 2022-07-29 实施 安徽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4/T 4189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2、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安 徽省 民政 厅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铜陵 市 乐年养 老服 务有 限公 司、安徽乐 年健 康养 老产 业有 限公司、亳州 市健 康养生产业 研究 院、合肥 市民 政局、庐阳 区民 政局、合 肥斯坦 德尔 德标 准化 管理 有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崔峥、贺冉 冉、张 茹、刘庆 春、朱丽君、李 宏、桂 丹、胡雪 军、丁 林峰、李伟、沙维进。DB34/T 4189 2022 1 老年人能 力评估 信息采集 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 确立 了老 年人 能力 评估信 息采 集工 作的 基本 要求,并 规定 了数 据
3、分 类、数据分 析、采 集过 程控制、储存 维护。本文件 适用 于养 老服 务机 构开展 老年 人能 力评 估信 息采集 工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MZ/T 039 老年 人能 力评 估 3 术语和 定义 MZ/T 039 界定 的术 语和 定 义适用 于本 文件。4 基本要 求 人员 4.1.1 工作人 员应了 解数 据采集 专项工 作的目
4、 标任 务、质 量要求、采集 方法、操作 程序,并经相 应 的业务培 训。4.1.2 应指定 人员 对采 集工 作的 关键环 节进 行监 督,监督 人员应 具备 相应 的审 核评 价能力。4.1.3 必要时 应配 备具 有相 应专 业知识 和能 力的 技术 人员,及时 解决 数据 采集 过程 中遇到 的问 题。4.1.4 应对人 员资 质、工作 能力、业务 培训 相关 信息 进行 记录,并妥 善保 管。4.1.5 工作人 员对 采集 活动 中所 知悉的 秘密 及个 人隐 私负 有保密 义务,必 要时,应 签 订安全 保密 协议。设备设 施 4.2.1 依据专 项数 据采 集的 需要,提供 必要
5、 的环 境条 件。4.2.2 配备所 需的 设备 设施。4.2.3 建立设 备设施 的管 理、使 用、维 护制 度,按 使用要 求进行 维修和 养护,确保 各种设 施设备 能 够正常使 用。4.2.4 需集中 管理 的设 专人、专 库保管,有 特殊 要求 的安 排具有 相应 能力 的专 人管 理或使 用。4.2.5 制定设 备设施 使用 维护的 技术方 法或操 作流 程,按 规定进 行操作 与维 护,设 施机构 或设备 使 用较为复 杂的,应 留存 必要 的使用 说明 书。5 数据分 类 信息来 源 DB34/T 4189 2022 2 依据采 集信 息来 源的 不同,将信 息来 源分 为:被
6、采集 对象;被采集 对象 亲属;被采集 对象 的关 联机 构;其他拥 有信 息的 机构 和个 人。采集内 容 按 MZ/T 039 的 规定,采 集内容 包括:评估基 本信 息;被评估 者的 基本 信息;信息提 供者 及联 系人 信息;日常生 活活 动评 估;精神状 态评 估;感知觉 与沟 通评 估;生活参 与评 估。6 数据分 析 识别数 据采 集的 目标 和对 象,确 定数 据采 集的 人力 资源配 置。确定采 集数 据的 覆盖 范围 与相互 关系。确定数 据所 包含 的数 据分 项,以 及数 据分 项的 属性、条件 和要 求。分项采 集工 作环 节、选择 采集方 式,确定 采集 工作 流
7、程。兼顾各 专项 数据 的共 同性 和差异 性,确定 信息 采集 内容,估算 工作 量。7 采集过 程控 制 采集方 法 7.1.1 数据借 用 针对已 有的 数据,符 合本 次采集 要求 的应 进行 借用,避免 重复 采集。7.1.2 对象访 问 直接与 数据 采集 对象 接触,通过 问询、现 场采 集的 方式获 取所 需的 数据 信息。7.1.3 问卷调 查 将需要 了解 的数 据内 容编 织成调 查问 卷,传 递给 数 据采集 对象,通过 返回 的 答卷内 容,采 集所 需的数据信 息。过程确 认 进行数 据采 集,首先 应对 影响工 作开 展的 环节 及影 响数据 质量 的因 素进 行
8、确 认,并 采取 措施 进行 有效控制。过 程确 认应 包括:依据项 目工 作规 划或 工作 方案,确定 数据 采集 项目 的工作 流程;依据数 据的 采集 方向 确认 数据来 源,依据 数据 的属 性确认 数据 分类;DB34/T 4189 2022 3 编制必 要的 作业 指导 文 件 或操作 指南,应 合理、详 细,易 于理 解和 操作;应有保 证数 据完 整性 和保 密性的 操作 控制 程序;应明确 采集 的岗 位职 责,建立相 应的 管理 制度;制定检 查方 案和 考核 指标,为质 量审 查和 检查 考核 提供必 要的 依据。采集数 据 7.3.1 应根据 信息采 集工 作方案 要求
9、,明确目 标任 务、工 作方法、人员 组成 与分工、工作 进度、工 作要点等。7.3.2 应核对 服务对 象身 份信息、现住 地址及 联系 方式等,与服 务对象 及相 关第三 方预约 信息采 集 事宜,告 知信 息采 集时 间安 排及要 求等。7.3.3 开展采 集时,应 着装 整洁、正确 佩戴 工作 牌,行为 举止应 符合 礼仪 规范,使 用文明 用语。7.3.4 信息采 集应 提前 告 知 服务 对象,采集 音视 频应 与服 务内容 相关。7.3.5 现场采 集时 应核 实服 务对 象身份,采 集 5.2 中所 需 材料,对肢 体残 疾或 智力 障碍等 不能 积极 配合和表 达的 服务 对
10、象 应主 动予以 协助,应 通过 相关 第三方 或者 照护 人来 帮助 配合采 集。7.3.6 借用外 来数 据时,应 按 7.4 的规 定进 行数 据来 源评 价。7.3.7 借用已 有数 据时,应 按 7.5 的规 定进 行校 验审 核。7.3.8 数据内 容应 与数 据主 体的 信息相 符合,数 据项 目应 与采集 项目 的要 求相 符合。7.3.9 采集工 作结 束后,工 作人 员应签 字确 认,采集 过程 应全程 录像 保存。外来数 据处 理 7.4.1 应制定 外来 数据 控制 程序。7.4.2 应依据 控制 程序 进行 符合 性验证 或验 收,确定 采集 范围。7.4.3 对外来
11、 数据 的来 源应 实施 评价,选择 合格 的数 据来 源进行 采集。7.4.4 对评价 的结 果进 行记 录,并编制 合格 外来 数据 目录 和合格 来源 清单。校验审 核 7.5.1 经过校 验、审核,合 格的 数据才 能被 采集 使用。7.5.2 不合格 的原 始数 据应 分析 原因,采取 必要 的改 正措 施,重 新采 集。7.5.3 校验审 核应 由经 过能 力评 价或确 认具 备相 应工 作能 力的人 员担 任。质量审 查 应对采 集活 动实 施监 督审 查,编 制质 量审 查报 告,验 证采集 管理 工作 的有 效性 和采集 数据 的符 合性。8 储存维 护 应对采 集的 数据
12、进行 整理、处理、分 析、归档 和储 存,保 证数 据 的 完整 性、规范性 和准 确性。应对新 增或 变更 的信 息及 时完成 核对 和采 集更 新维 护工作。应通过 加密 的方 式对 数据 在信息 平台 与终 端、PC 端、移动应 用端 等进 行交 互和 传输,数 据应 准确、一致和 安全。应通过 接口 的方 式对 数据 在信息 平台 之间 进行 交互 和传输,并 符合 保密、权 限等要 求。应根据 用户 类型 分配 数据 访问和 传输 权限。数据传 输和 操作 都应 保存 日志记 录。根据数 据的 类别 采用 安全 保护措 施,包括 但不 限于:DB34/T 4189 2022 4 所有信 息数 据对 外应 严格 保密;应对数 据定 期进 行全 面备 份和增 量备 份;备份数 据可 选择 硬盘、光 盘等存 储介 质;对备份 后数 据在 保存 期间 不得进 行修 改;建立备 份文 件档 案,详细 记录备 份数 据的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