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43.120 CCS T 47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1402022 新能源汽 车在用车 动力电池 性能测评 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erviceof in-use power batteries of new energy vehicles 2022-03-29 发布 2022-04-29 实施 安徽省市 场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34/T 4140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 照 GB/T 1.12020 标准 化工作导 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规 则的 规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2、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安 徽省 计量 科学 研究院 提 出。本文件 由安 徽省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归口。本文件起 草单位:安徽 省 计量科学 研究院、安徽 绿 莲子德慧 能源科 技有限 公 司、滁州 市技术 监督检测中 心、安徽 菱石 新能 源科技 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吴安 平、张 连忠、邓 天权、黄 梅、潘 宗岭、施 泽忠、侯 明、朱 思雨。I DB34/T 41402022 新 能源汽 车在用车 动力电 池性能测 评服务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 定的新 能源汽 车 为纯电动 汽车与 插电式 混
3、 合动力汽 车,本 文件规 定 了新能源 汽车在 用车动力电 池性 能及 参数 变化 的测评 服务 内容。本文件 适用于 动力 电池系 统在整 车不拆 解、不改变BMS 控制 策略条 件下 的检测,其它 类型电 池系 统可参照 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 中的内 容通过 文 中的规范 性引用 而构成 本 文件必不 可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引 用文件,仅 该日期 对应的 版本 适用于 本文件;不注 日期 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 版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8487.1-2015 电动车 辆 传导 充电 系统 第1部分:通用 要求 GB/T 19596
4、-2017 电动 汽 车术语 GB/T 27930-2015 电动 汽 车非车 载传 导式 充电 机与 电池管 理系 统之 间的 通信 协议 GB/T 31467.1-2015 电动汽 车 用锂 离子 动力 蓄电 池包 和 系统 第1部分:高 功率应用 测试 规程 GB/T 34658-2017 电动 汽 车非车 载传 导式 充电 机与 电池管 理系 统之 间的 通讯 协议一 致性 测试 GB/T 38031-2020 电动 汽 车用动 力蓄 电池 安全 要求 GB/T 38661-2020 电 动汽车 用 电池 管理 系统 技术 条件 QC/T 897-2011 电动 汽车用 电 池管 理系
5、 统技 术条 件 3 术语和 定义 GB/T 18487.1-2015、GB/T 19596-2017、GB/T27930-2015、GB/T 31467.1-2015、GB/T 34658-2017、GB/T 38031-2020、GB/T 38661-2020 和 QC/T 897-2011 界定的 以及下列 术语和 定义适 用于 本文件。3.1 新能源 汽车 在用 车 new energy vehicles in use 从办理 完注 册登 记手 续到 达到国 家强 制报 废标 准之 前的新 能源 汽车。3.2 在用车 动力 电池 性能 测评 performance evaluation
6、 of power battery in vehicle 对新能源 汽车 在用车 的电 池进行技 术状 况检测、参 数变化检 测、鉴定,确定 某一时点 价值 的过 程。3.3 蓄电池 管理 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监视蓄电 池的状 态(温 度、电压、荷电状 态等),可以为蓄 电池提 供通信、安全、电 芯均衡 及管理控制,并 提供 与应 用设 备通信 接口 的系 统。4 新能源 汽车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鉴定 评估 程序 1 DB34/T 41402022 4.1 评估流 程 新能源汽 车在用 车鉴定 评 估机构开 展新能 源汽车 在 用车鉴定 评估经
7、营活动按 照附录A 流程作 业,按照附 录B 中表B.1 填写 新 能源在 用车 动力 电池 性能 测评委 托书 及信 息登 记表。新能源 汽车在 用车 经销、拍卖等 企业开 展业 务涉及 新能源 汽车在 用车 鉴定评 估活动 的,参 照 附录A 有关内 容和顺 序作业,即 受理鉴 定评估 查 验可 交易车 辆 签订委 托书 及登记 基本信 息 判 别缺陷 鉴定 电池 状况 评估 动力电 池性 能状态 撰 写并出 具评 估报告,并按 照附录C 中表C.1填写新能 源汽 车在 用车 动力 电池性 能检 测记 录表。4.2 受理鉴 定评 估 了解委托 方及其 车辆的 基 本情况,明确委 托方要 求
8、,主要包 括委托 方要求 的 评估目的、评估 基准日、期 望完成 评估的 时间 等;了 解委托 方及其 车辆 的基本 情况,明确委 托方 要求,主要包 括委托 方 要求的评 估目 的、评估 基准 日、期 望完 成评 估的 时间 等。4.3 查验新 能源 汽车 在用 车 查验机动 车登记 证书、行 驶证、有 效机动 车安全 技 术检验合 格标志、车船 使 用税缴付 凭证、车辆保险单 等法定 证明、凭证 是否齐 全。如 发现上 述法 定证明、凭证 不全的 新能 源车辆,应告 知委托 方,不需继续进行新能源汽车在用车动力电池性能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司法机关委托等特殊要求的除外)。4.4 填写签 订新
9、 能源 在用 车动 力电池 性能 测评 委托 书及 信息登 记表 按照附 录B 中表B.1 的要 求,填 写签 订新 能源 在用 车动力 电池 性能 测评 委托 书及信 息登 记表。4.5 填写新 能源 汽车 在用 车动 力电池 性能 检测 记录 表 按照附 录C 中表C.1 的要 求,填 写新 能源 汽车 在用 车动力 电池 性能 检测 记录 表。5 鉴定评 估的 技术 方法 5.1 检测要 求 5.1.1 气味及 外观 要求 动力电 池系 统气 味及 外观 应符合 以下 要求:a)无刺激 性气 味及 液体 残留 痕迹;b)铭牌、安全 警示 标识 清晰 可见,无破 损;c)未见明 显变 形及
10、 锈蚀,螺 栓无缺 失、无松 动、无螺 纹露出;d)高/低压 线束 金属 部分 无裸露,无明 显破 损;e)连接器 无明 显破 损、松脱。5.1.2 绝缘要 求 按 5.4.5 的方 法进 行测 试,动力 电池 系统 与车 壳之 间的绝 缘电 阻应 大于 500/V。2 DB34/T 41402022 5.1.3 电池管 理系 统要 求 5.1.3.1 基本要求:BMS 应 符合 QC/T 897 中规 定的技 术要求,通信协 议应 符合 GB/T 27930-2015、GB/T 34658-2017 的要 求。5.1.3.2 BMS 宜开 放 GB/T 27930-2015 中 电池 技术
11、参数 的可 选项。5.2 检测环 境要 求 检测环 境条 件应 满足 以下 要求:a)环境温 度为 25 10;b)相对湿 度为 45 95;c)大气压 力范 围为 86 kPa 106 kPa。5.3 检测设 备 5.3.1 功能要 求 检测设 备应符合 GB/T 18487.1-2015、GB/T 27930-2015 的要求。检 测设备应至少具 备直流充 电功能、直流 放电 功能。5.3.2 精度要 求 检测设 备精 度应 满足 以下 要求:a)输出电 流测 量误 差不 超过 1FS(满 量程);b)输出电 压测 量误 差不 超过 1FS(满 量程);c)时 间 测量 误差 不超过 0.
12、01s;d)绝缘测 试设 备精 度要 求:5。5.4 检测方 法 5.4.1 气味及 外观 检查 靠近动力 电池 系统箱 体外 壳及连接 器部 位,目 测检 查箱体外 观,通过嗅 觉辨 别是否有 刺激 性气 味。5.4.2 充电可 用容 量检 测 5.4.2.1 常规测 试法 在检测 环境 条件 下,使用 检测设 备按 以下 步骤 检测 动力电 池系 统充 电可 用容 量 Ct:a)动力电池 系统 1C 放 电或 根据电池 生产 商规定 的放 电约束条 件放 电或通 过整 车(含车 载用 电设备)放电 至放 电截 止条 件;b)打开车 辆电 源,挂 N 档驻 车,静 置 30 min;c)动力
13、电 池系 统充 电至 厂商 规定的 充电 截止 条件;d)记录充 电过 程中 总电 压 U,电流 I 及充 电时间 t;e)计算动 力电 池系 统充 电可 用容 量 Ct;f)获取实 际初 始充 电可 用容 量 C0,根据 式(1)计 算当 前实际 充电 可用 容量 保持 率:=0100%(1)3 DB34/T 41402022 g)计算充 电容 量 C,峰 值功率 Pmax 及充 电时间 t,获取标称峰值功率 P0 和标称充电时间 t0,根据式(2)计算 峰值 功率 达成率,式(3)计 算充 电时间 达 成率:=0100%(2)=0100%(3)5.4.2.2 快速测 试法 在检测 环境 条
14、件 下,使用 检测设 备按 以下 步骤 检测 动力电 池系 统充 电可 用容 量:a)通过检 测设 备或 整车(含 车载用 电设 备)放电 的方 式,将 车 辆 SOC 调 整至 小于 30;b)关 闭 车辆 电源,静置 30 min;c)使用检 测设 备对 动力 电池 系统充 电;d)获取车 辆 SOC 在X1,X2(40 X1 X2 60,X2-X15)区间 时,动力电 池 系统 充电容量C1;e)动力电 池系 统充 电至 厂商 规定的 充电 截止 条件;注:e)项为可选项,视情况进行。f)根据式(4)计算 动力 电池系 统 充电 可用 容量;=1 2 1(4)g)获取实 际初 始充 电可
15、 用容 量 C0,根据 式(5)计 算当 前实际 充电 可用 容量 保持 率:=0100%(5)5.4.3 放电可 用容 量检 测 在检测 环境 条件 下,使用 检 测设备 按以 下步 骤检 测动 力电池 系统 放电 可用 容量CF:a)动力电 池系 统充 电至 厂商 规定的 充电 截止 条件;b)关闭车 辆电 源,静置 30 min;c)动力电 池系统 进行 1C 放 电(或 按厂商 规定 的放电 方式放 电)至 制造 商规定 的放电 截 止 条 件;d)记录放 电过 程中 总电 压 U,电流 I 及放 电时间 t;e)计算动 力电 池系 统放 电可 用容 量CF;f)获取实 际初 始放 电
16、可 用容 量CF,根 据式(6)计 算当 前实际 放电 可用 容量 保持 率:=100%(6)5.4.4 直流内 阻增 长率 检测 5.4.4.1 常规法 直流 内阻 测试 在检测 环境 条件 下,使用 检 测设备 按以 下步 骤检 测动 力电池 系统 直流 内阻DCRt;a)通过整 车(含车 载用 电设 备)充 放电 的方 式,将动 力电动 系 统 SOC 调 整至 50;b)关 闭 车辆 电源,静置 30 min;c)根据 GB/T 31467.1-2015 中第7.2.2 条 进行 测试;d)根据GB/T 31467.1-2015 中7.2.3 条 提供 的公 式,计算动 力电 池系 统
17、直 流内 阻DCRt;4 DB34/T 41402022 e)获取常 规法 测得 的初 始直 流内 阻DCR0,根据 式(7)计算当 前直 流内 阻增 长率 DCR:=01 100%(7)5.4.4.2 综合法 直流 内阻 测试 在检测 环境 条件 下,使用 检 测设备 按以 下步 骤检 测动 力电池 系统 直流 内阻 DCRr:a)通过整 车(含车 载用 电设 备)充 放电 的方 式,将动 力电动 系 统 SOC 调 整至 50(或合 适的 检测稳定 环境 条件);b)关 闭 车辆 电源,静置 30 min(或合 适的 检 测稳 定环 境条件);c)恒流输 出 0.1I(A),持续 10s,
18、记 录动 力电 池系 统第 10s 的总 电压值 U1 和电 流值 I1;d)恒流输 出I(A),持续 10s,记 录动 力电 池系 统第10s 的总 电压 值 U2 和电 流值I2;注:I 为此时车辆向检测设备请求的充电电流需求值,单位为安培(A)。e)根据式(8)计算 当前 直流内 阻 DCRr;=1 2 1 21000(8)f)获取新 车下 线首 次测 得的 初始直 流内阻 DCR0,根据 式(9)计算 当前 直流 内 阻增长率 DCRr:=01 100%(9)g)此综合 法有 助于 未来 积累 了大数 据分 析后 的内 阻测 试系统 误差 消除。5.4.4.3 工况法 直流 内阻 测试
19、 在检测 环境 条件 下,通过 整 车全踏 板加 速来 检测 动力 电池系 统直 流内 阻 DCRr;a)通过整车(含 车载用 电设 备)充放 电的 方式,将动 力电动系 统 SOC 调整 至 50(或合 适的检测稳 定环 境条 件);b)关 闭 车辆 电源,静置 30 min(或 合适 的检 测稳 定环 境条件);c)全踏板加 速至 100km/h,记录电池 系统加速 前总压,加速完 成时刻电 压,结 束时刻输 出功 率P2,d)根据式(10)计 算当 前直 流内阻:=2(1 2)2(10)e)获取新 车下 线相 同方 法首 次测得 的初 始直 流内 阻,根据式(11)计 算当 前直 流内阻
20、 增长 率:=01 100%(11)f)此工况 法直观 评价 内阻增 加后对 整车系 统性 能的影 响具体 应用场 景而 定,可 合理选 用本 文 件上述列 举的 检测 方法 或之 一,控 制在 合理 的误 差范 围之内。5.4.5 绝缘检 测 在检测 环境 条件 下,按以 下步骤 检测 绝缘 电阻 值:a)检测设 备与 电动 汽车 建立 通信;b)暂时中 止车 辆BMS 绝缘 监测 模 块功 能;c)通过检 测设 备进 行绝 缘测 试,绝 缘电 阻值 应大 于 500/V;5 DB34/T 41402022 d)绝缘检 测结 束后,恢 复车 辆BMS 绝 缘监 测模 块功 能。5.4.6 电
21、流电 压检 测 5.4.6.1 电流测 量误 差 按以下 步骤 进行 电流 测量 误差检 测:a)记录BMS 电流 读数I1 及 检测 设 备电 流读数 I2;b)根据式(12)计量 电流 测量 误 差:=(1 2)2100%(12)5.4.6.2 总电压 测量 误差 可在测 试过 程中 按以 下步 骤进行 总电 压测 量误 差检 测:a)记录 BMS 电压 读数 U1 及检 测 设备 总电 压读数 U2;b)根据式(13)计 量电 压测 量误差:=(1 2)2100%(13)5.5 检测记 录 新能源 汽车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性能 检测 结果 记录 可参 考按附录C。6 DB34/T 41
22、402022 A A 附录A(规范 性)新能源 汽车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评估 作业 流程 新能源 汽车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评估 作业 流程 见图A.1。图A.1 新能源 汽车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评估 作业 流程 图 受理鉴 定评 估 明确评 估目 的、评估 对象 和其他业务 基本 事项 受理鉴 定评 估 明确评 估目 的、评估 对象 和其他业务 基本 事项 受理鉴 定评 估 明确评 估目 的、评估 对象 和其他业务 基本 事项 受理鉴 定评 估 明确评 估目 的、评估 对象 和其他业务 基本 事项 检查车 身及 重要 部件、描 述缺陷、评 定技 术等 级 指出缺 陷部 位与 缺陷 状态,
23、用明码表 示 判别缺 陷 撰写并 出具 评估 报告 评估动 力电 池性 能状 态 鉴定电 池情 况 向委托 方出 具评 估报 告 7 DB34/T 41402022 B B 附录B(规范 性)新能源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性 能测评 委托 书及 信息 登记 表 新能源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性 能测评 委托 书及 信息 登记 表见表B.1。表B.1 新能源 在用 车动 力电 池性 能测评 委托 书及 信息 登记 表 委托书编号:委托方名称或姓名:法人代码证/身份证号:鉴定评估机构名称:法人代码证:委托方地址:鉴定评估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因 交易 典当 拍卖 置 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24、需要,委托人与受委托人达成委托关系,号牌号码为,车辆类型 为,车 架号(VIN 码)为_ 的车 辆进行技术状况鉴定并出具评估报告书,年 月 日前完成。委托评估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基本信息及状况 品牌名称 车身颜色 厂牌型号 牌照号码 VIN 电动机号 电池类型 电池额定电量 行驶里程 仪表 车主姓名/名称 推定 原始价格 总质量/座位 购置日期 法人代码/身份证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使用性质 营运车辆出租车 公务用车 私家车 其它 其它法定凭证/证书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三者强制保险单 其它 年检证明 购置税证书 交强险 已使用年限 车船税证明 大修次数(备注是否电池系统)维修
25、情况 事故情况 重要配置 系统额定容量 剩余可用容量()电池系统品牌 电机功率 ABS 有无 ESP 有无 气囊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其他重要配置 倒车影像电动天窗 是否为事故车 是否 损伤位置及状况 备注:委托方:(签字、盖章)受托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委托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客观真实,并负法律责任。2 仅对该车辆进行鉴定评估。3.评估依据:GB 7258机动车 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30323在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19569 电动汽车术语、GB 21861 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项目和方法等。4 评
26、估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做它用。5 鉴定评估人员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6 委 托方如 对评估结 论有异 议,可于收到 新能 源汽车 在用 车动力电池 性能检 测记录 表 之日起 10 日 内向受 托方提出,受托方应给予解释。8 DB34/T 41402022 C C 附录C(规范 性)新能源 在用 车技 术状 况表 新能源 在用 车技 术状 况表 见表C.1。表C.1 新能源 在用 车技 术状 况表 送检人(单位)送检日期 送检联系人及电话 所有人 号牌 品牌/型号 VIN 码 初次登记日期 出厂年月 满载质量 动力电池标称容量 动力电池类型 里程表读数 车辆类型 营运车辆:乘用车 客车 非营运车辆:乘用车 客车 蓄电池箱体 铭牌信息 信息完整 缺失,_ 外观及气味 正常 液体渗出(痕迹)刺激气味 固定件 正常 松脱,_ 其它,_ 高低压线束 正常 裸露 破损,_ 其它,_ 连接器 正常 破损 松脱,_ 其它,_ 动力电池系统测试 直流内阻(m)常规法:综合法:绝缘检测(/V)常规法,绝缘电阻值_/V 可用容量(kWh)常规法:综合法:电池管理系统测试 电流测量误差()电压测量误差()结论 主检 审核 签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