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140.60 CCS P42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4284 2022 代替 DGJ32/J161-2014 居民住宅 二次供水 工程技术 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22-06-13 发布 2022-12-01 实施 江苏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江苏省 住房和 城乡建设 厅 发 布 DB32/T 4284 2022 I 目 次 前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
2、2 4 基本 规定.2 5 水质、水 量、水压.3 6 泵房.3 6.1 一 般规 定.3 6.2 泵 房布 置.4 6.3 泵 房墙 体、地面.4 6.4 泵 房门 窗、通风、照 明.4 6.5 泵 房排 水、消防.4 6.6 泵 房噪 声、温湿 度.4 7 工艺.5 7.1 系 统选 择.5 7.2 管 道布 置.5 7.3 水 池(箱).6 7.4 水泵.7 7.5 管 道、附件.7 7.6 消 毒设 备.8 7.7 在 线监 测仪 表.8 8 优质 饮用 水.9 9 安全 防护.9 9.1 反 恐防 范要 求.9 9.2 电 气设 备安 全.9 9.3 自 控系 统安 全.10 9.4
3、 信 息系 统安 全.10 10 电 气、自控、信 息系 统.10 10.1 一般 规定.10 10.2 电气.10 10.3 自控.11 10.4 信息 系统.11 11 施工.12 11.1 一般 规定.12 11.2 设备 安装.12 11.3 管道 敷设.12 12 调 试与 验收.12 DB32/T 4284 2022 II 12.1 调试.12 12.2 验收.13 13 运 行维 护.14 13.1 一般 规定.14 13.2 设备 维护.14 13.3 运行 管理.15 13.4 应急 管理.15 附录 A(规范 性)二次 供水泵 房最 小推 荐面 积.17 DB32/T 42
4、84 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 江 苏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 提 出。本文件 由 江 苏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 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江苏 省 城镇供 水安 全保 障中 心、苏州市 自来 水有 限公 司、江苏省 建筑 设计 研究 院股份有 限公 司、上 海威 派 格智慧 水务 股份 有限 公司、上 海中 韩杜 科泵 业制 造 有限公 司、南 京尔 顺科 技 发展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林国 峰、徐 国忠、张雪、蒋 福春、郭杨、钱勇、孙
5、林忠、夏 星宇、肖伟、任峰、丁小凯、沈 月生、叶 伊苇、李海 波、郑文 林、郑伟、周焯 DB32/T 4284 2022 1 居 民住宅 二次 供水工 程技 术规程 1 范围 本 文件 适用 于江 苏省 新建、扩建 居民 住宅 小区 二次 供水工 程的 设计、施 工、安装调 试、验收、设 施维护与 安全 运行 管理,居 民住宅 小区 二次 供水 工程 的改造 可参 照执 行。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6、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015 建筑 给水 排水 设 计标准 GB 50013 室外 给水 设计 标 准 GB 5749 生 活饮 用水 卫生 标准 GB 17051 二次 供水 设施 卫 生规范 GB 50981 建筑 机电 工程 抗 震设计 规范 GB 50037 建筑 地面 设计 规 范 GB 50209 建筑 地面 工程 施 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034 建筑 照明 设计 标 准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 范 GB 3096 声 环境 质量 标准 GB 22337 社会 生活 环境 噪 声排放 标准 GB 50118 民用
7、 建筑 隔声 设 计规范 GB 19762 清水 离心 泵能 效 限定值 及节 能评 价值 GB 17565 防盗 安全 门通 用 技术条 件 GB 50348 安全 防范 工程 技 术规范 GB 51348 民用 建筑 电气 设 计标准 GB 50052 供配 电系 统设 计 规范 GB 50055 通用 用电 设备 配 电设计 规范 GB 50275 压缩 机、风机、泵安装 工程 施工 及验 收规 范 GB 50303 建筑 电气 工程 施 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242 建筑 给水 排水 及 采暖工 程施 工质 量验 收规 范 GB 50300 建筑 工程 施工 质 量验收 统一
8、标准 GB 50231 机械 设备 安装 工 程施工 及验 收通 用规 范 GB/T 17219 生 活饮 用水 输 配水设 备及 防护 材料 的安 全性评 价标 准 GB/T 50265 泵 站设 计规范 GB/T 31433-2015 建 筑幕 墙、门 窗通 用技 术条 件 GB/T 29529-2013 泵 的噪 声测量 与评 价方 法 GB/T 29531-2013 泵 的振 动测量 与评 价方 法 DB32/T 4284 2022 2 GB/T 16907 离 心泵 技术 条 件(I 类)GB/T 2887 计算 机场 地通 用规范 GB/T 9361 计算 站场 地安 全要求 GB
9、 T 22239-2019 信息 安 全技术 网 络安 全等 级保 护 基本要 求 GB/T 3797 电气 控制 设备 GB/T 37892 数 字集 成全 变 频控制 恒压 供水 设备 JGJ 242 住 宅建 筑电 气设 计规范 JGJ 80 建 筑施 工高 处作 业 安全技 术规 范 DB 32/T 3701 江苏 省城 市 自来水 厂关 键水 质指 标控 制标准 3 术语 和定 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二次供 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 建筑 生活 饮用 水对 水压、水量 的要 求超 出城 镇公共 供水 或自 建设 施供 水管网
10、 能力 时,通 过 储存、加 压等 设施 经管 道供 给用户 或自 用的 供水 方式。3.2 二次供 水设 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 供水 设置 的泵 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 控装 置、消 毒设 备、压力水 容器、供水 管道等设施。3.3 叠压供 水 pressure superposed water supply 供水设 备从 有压 的供 水管 网中直 接吸 水增 压的 供水 方式。3.4 引入管 service pipe,inlet pipe 由供水 管网 引入 至二 次供 水设施 的管 段。3.5 超高层 建筑 ultra
11、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 度大 于100.0m 的建 筑。3.6 数字集 成全 变频 控制 digital integrated full frequency controlled 泵组中 每台水 泵独 立配置 数字集 成水泵 专用 变频控 制器,并通过 现场 控制网 络CAN总 线方 式相 互 通信、联 动控 制,无需 二次 编程,使两 台及 以上 工作 泵同频 率全 变频 运行 的控 制方式。3.7 水箱自 动清 洗消 毒设 备 Automatic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equipment for water tank 由二次 供水 设备
12、 或专 用供 水设备 供水,定期 对生 活 水池(箱)或稳 流罐 进行 自 动清洗 消毒 的一 种设备。4 基本 规定 4.1 当 用户 对水 压、水量 的要求 超过 供水 管网 的供 水能力 时,必须 建设 二次 供水设 施。4.2 新 建二 次供 水设 施应 与主体 工程 同时 设计、同 时施工、同 时投 入使 用。DB32/T 4284 2022 3 4.3 二 次供 水工程 的设 计、施工 应由具 有相 应资质 的单位 承担。二次 供水泵 房宜采 用BIM 设计。二次 供水工程 竣工 后,应经 当地 供水企 业参 与验 收认 定合 格后,方可 正式 与公 共供 水管网 连接 并投 入使
13、 用。4.4 二 次供 水工 程应 遵循 安全、卫生、反 恐、节能、环保 的原 则。4.5 二 次供 水工 程建 设与 运行不 得影 响城 镇供 水管 网正常 供水。4.6 二 次供 水工 程中 的涉 水产品 应符 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生 活饮 用水 输配 水设 备 及防护 材料 的安 全性 评 价标准GB/T 17219 的 规定。4.7 二 次供 水设 施应 独立 设置,并 应有 建筑 围护 结 构。严禁 二次 供水 管道 与 非饮用 水管 道连 接,消 防 水池(箱)、集中 空调 系统 补水等 非生 活饮 用水 不应 接自二 次供 水系 统。4.8 二 次供 水工 程应 采用 防污染
14、及运 行安 全保 障措 施。4.9 二 次供 水工 程应 设置 远程监 控系 统,宜与 城市 智慧水 务监 控平 台相 连接。4.10 有条件 的二 次供水 工 程可在 住宅小 区设 置智慧 查询终 端设备。终 端设备 应能显 示水压、水 质和 停水通知 等内 容,具备 查询 和缴纳 水费 等功 能,宜与 城市智 慧水 务监 控平 台相 连接。4.11 二次供水 工程的抗震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 计 规范GB 50981 的有 关规定。5 水质、水 量、水压 5.1 二 次供 水水 质应 符合 现行国 家标 准 生活 饮用 水卫生 标准 GB 5749 的 规 定。5.
15、2 二 次供 水水 量应 根据 小区及 建筑 物使 用性 质、规模、用 水范 围、用 水器 具 及设备 用水 量进 行计 算确定。用 水定 额及 计算 方法 应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建 筑给水 排水 设计 标准 GB 50015、室外 给水 设计 标准GB 50013 及 江苏 省相 关规定。5.3 二 次供 水系 统的 供水 压力应 根据 最不 利用 水点 的工作 压力 经计 算确 定。5.4 叠 压供 水系 统的 进水 压力应 按城 镇供 水管 网可 利用的 最低 水压 设计。5.5 住 宅入 户管 供水 压力 不应大 于0.35MPa;住宅 内 用水点 处水 压大 于0.20Mpa 的
16、配水 支管 应采 取减 压措施,并 应满 足卫 生器 具工 作压力 的要 求。6 泵房 6.1 一 般规 定 6.1.1 泵房 位置 应根 据设 计规模、维 护范 围、使用 要求、场地 条件 等因 素确 定,新 建泵 房宜 设 置 在 住 宅建筑主 体之 外。6.1.2 泵房 的选 址应 结合 小区建 筑总 体规 划,宜设 于用水 负荷 中心,且 尽量 使室外 给水 管线 布 置 经 济 合理;泵 房的 服务 半径 不宜 大于500m,且不 宜穿 越城 镇道路。6.1.3 设置 水池(箱)的 泵房净 高不 应小 于3.3m,无水池(箱)的 泵房 净高 不宜小 于2.8m。6.1.4 泵房 平面
17、 形状 应方 正规整,平 面尺 寸应 根据 建筑高 度、服务 户数、泵 房高度、工 艺选 择、机 组 台数、布 置形式、工 作通道、电气 设备等 因素 确定,面积不 宜小于 本规 程附录A 中的规 定,且 应符 合当 地供水企 业要 求。6.1.5 地下 室外 墙不 宜直 接作为 泵房 边墙。6.1.6 设置 在住 宅建 筑主 体之外 的泵 房应 符合 现行 国家标 准 泵站 设计 规范 GB/T 50265 的 规定,且 应注意建 筑造 型,做到 布置 合理,实用 美观,与 附近 建筑风 格协 调统 一。6.1.7 泵房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新建泵 房不 应设 置在 居住 用房的 上层
18、、下层 和毗 邻 的房间 内,不 得影 响居 住 环境;对 于设 置在超高层 住宅 中间 层的 泵房,应采 取措 施避 免对 住户 生活造 成不 利影 响;DB32/T 4284 2022 4 b)泵房地 面标 高不 应低 于泵 房外地 坪标 高,宜高 于泵 房外地 坪标 高0.2m。当泵 房与外 部通 道 标 高相同时,应 采取 防淹 措施。6.1.8 泵房 应设置 在维 护 方便、通风良 好、不结冰 的房间 内,其 上层 及毗邻 房间不 应有厕 所、垃圾间、浴室、盥洗 室、厨房、污(废)水处 理间 和其 他产 生污染 源的 房间。6.2 泵 房布 置 6.2.1 水泵 机组 的布 置应 符
19、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建筑 给水排 水设 计标 准GB 50015 的 规 定;当单 台水 泵 电机额定 功率 小于22kW 或 水 泵吸水 口直 径小 于125mm 时,多台 水泵 可设 在同 一基 础上。6.2.2 泵房 宜有 设备 维修 场地及 设备 备件 储存 空间。泵房 维修 场地 的尺 寸应 符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建 筑 给水排水 设计 标准 GB 50015 的相 关规 定。6.2.3 对于 单台 水泵 电机 额定功 率大 于等 于11kW 的 泵房,宜设 置检 修起 吊设 施。6.2.4 泵房 主门 外宜 预留 空间,供抢 维修 车辆、应 急供水 设备 临时 停放 或进 入。
20、6.3 泵 房墙 体、地面 6.3.1 墙面 应选 用符 合环 保要求、易清 洁的 材料 铺 砌或涂 覆,内 墙宜 采用 瓷 砖贴面,高度 自室 内地 坪 起不宜小 于0.5m,如采 用隔 音板应 自瓷 砖贴 面以 上安 装。6.3.2 泵房 地面 应符 合 建筑地 面设 计规 范GB 50037 及 建 筑地 面工 程施 工 质量验 收规 范GB 50209的规定。6.3.3 水泵 基础 高度 不应 小于0.1m,基础 宽度 不宜 小 于0.8m,且 大于 机组 整体 钢 结构宽 度不 宜小 于0.1m;电控柜 基础 高度 不应 小于0.2m,宽度 不宜 小于0.7m,且大于 电控 柜宽 度
21、不 宜小 于0.1m。6.3.4 泵房 地面 宜铺 设防 滑地砖。6.4 泵 房门 窗、通风、照 明 6.4.1 泵房 出入 口应 从公 共通道 直接 进入,宜采 用 双扇外 开门,尺寸 应满 足 搬运最 大设 备的 需要,泵 房门应满足 防 火防 盗要 求。6.4.2 泵房 外门 窗 抗 风压 性能分 级不 宜低 于国 家 标 准 建 筑幕 墙、门 窗通 用技 术条件 GB/T 31433-2015的4级,气 密性 能分 级不 宜 低于6 级,水密 性能 分级 不 宜低于3级。6.4.3 泵房 门窗 孔洞 应设 置防止 蝇、鼠等 进入 的措 施。6.4.4 泵房 应设 置通 风装 置,保 证
22、房 间内 通风 良好。6.4.5 泵房 窗户 及通 风孔 应设防 护格 栅。6.4.6 泵房 内部 照明 系 统 应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建 筑照明 设计 标准 GB 50034 的规 定。6.5 泵 房排 水、消防 6.5.1 泵房 应设置 独立 的 排水设 施,不 得与 其他排 水设施(如消 防等)合用,排水 泵不应 少于2 台(含备用泵),排水 量应 经计 算确定,排 水设 计应 符合 下列规 定:a)泵房地 面应 有不 小于0.01 的坡度 坡向 排水 设施;b)集 水坑 及排 水沟 应设 盖板,宜采 用玻 璃钢、不 锈钢等 材质;c)集 水坑 内应 设置 超高 水位报 警装 置。6
23、.5.2 泵房 的防 火等 级和 消防设 施应 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16 等有 关规 定。6.6 泵 房噪 声、温湿 度 6.6.1 泵房 应采 取减 振降 噪措施,泵房 环境 噪声 应 符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声 环 境质量 标准 GB 3096、社会生活 环境 噪声 排放 标准 GB 22337 和 民用 建筑 隔声设 计规 范GB 50118 的规定。DB32/T 4284 2022 5 6.6.2 当泵 房运 行对 居住 用房有 影响 时,应进 行吸 音降噪 设计,其 材质 应满 足防火、防 水要 求。6.6.3 管道 支架、吊 架和 管道穿 墙
24、、楼板 处,应采 取防止 固体 传声 的措 施。6.6.4 泵房 宜采 取温 度调 节措施,室 内温 度不 宜低 于5。6.6.5 泵房 内 宜 设自 动除 湿装置。7 工艺 7.1 系 统选 择 7.1.1 选择 二次 供水 系统 时,应充 分利 用城 镇供 水 管网压 力,并 依据 城镇 供 水管网 条件,综合 考虑 小 区或建筑 物类 别、高度、使 用标准 等因 素,经技 术经 济比较 后合 理选 择。7.1.2 二次 供水 系统 可采 用下列 供水 方式:a)变频调 速设 备和 水池(箱)联合 供水;b)叠 压供 水;c)增 压设 备和 高位 水池(箱)联合 供水。7.1.3 给水 系
25、统 的竖 向分 区应符 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建筑给 水排 水设 计标 准GB 50015 的 规定。7.1.4 高层 建筑 生活 给水 系统应 竖向 分区,各 分区 的静水 压力 不宜 大于0.45MPa。7.1.5 建筑 高度 小于100m 的高层 建筑,宜 采用 变频 调速设 备和 水池(箱)联 合供水 或叠 压供 水方 式。7.1.6 超高 层建 筑宜 采用 上行下 给供 水方 式,并设 中间或 楼顶 水池(箱)间。顶部不 满足 供水 压力 的 区域,应 采取 局部 增压 措施。7.1.7 超高 层建 筑采 用上 行下给 供水 方式 时,宜采 用中间 层水 池(箱)减压,若采 用减 压
26、阀 减 压,宜 集中设置,且 仅允 许减 压一 次。7.1.8 超高 层供 水系 统的 每级竖 向提 升压 力不 宜超 过1.6Mpa,采用 减压 阀供 水方式 的系 统,阀 后 配 水 件处的最 大压力 应按 减压阀 失效情 况下进 行校 核,其 压力不 应大于 配水 件产品 标准规 定的公 称压 力的1.5倍;当减 压阀 串联 使用 时,应按其 中一 个失 效情 况下 计算阀 后最 高压 力。减 压 阀设置 的具 体要 求应 符合现行国 家标 准 建筑 给水 排水设 计标 准GB 50015 的规定。7.1.9 叠压 供水 方式 应有 条件使 用。采用 叠压 供 水 方式时,不 得造 成该
27、 地区 城镇供 水管 网的 水 压 低 于 本地规定 的最 低供 水服 务压 力,且 不得 对供 水管 网造 成污染。7.1.10 变 频调 速系 统应 设 置气压 罐,气压 罐的 有效 容积应 与水 泵允 许启 停次 数相匹 配。7.1.11 不同 用水 性质的 用 户宜分 别独立 设置 供水系 统,并 应独立 计量。同一 用户不 同性质 的用 水,应分别独 立计 量。住宅 水表 必须出 户安 装并 计量 到户,宜采 用远 传水 表。7.2 管 道布 置 7.2.1 小区 二次 供水 泵房 服务人 口规 模大 于3500 人 时,二 次 供 水干 管管 网应 布置成 环状,与 二 次 供 水
28、 管网连接 的加 压泵 出水 管不 应少于 两条,环 状管 网应 设置阀 门分 段。7.2.2 二次 供水 泵房 引入 管宜从 居住 小区 给水 干管 或城镇 供水 干管 单独 引入,引入管 防回 流污 染措 施 应符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建筑 给水排 水设 计标 准GB 50015 的 规定。7.2.3 室外 二次 供水 管道 布 置应 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室 外给 水设计 标准 GB 50013 和 城市工 程管 线 综合规划 规范 GB 50289 的 规定。7.2.4 二 次 供水 管 道的 布置、伸 缩补 偿 装置 的 设置应 符 合 现行 国 家标 准 建筑 给 水 排水 设
29、计标 准 GB 50015 的规 定。7.2.5 条件 许可 的小 区宜 在应急 供水 机组(车)可 进 入区域 设置 应急 供水 点、市政应 急取 水点 及应 急配套电源,应 急供 水点 应通 过阀门 与各 分区 主管 相连,连接 管段 应设 置冲 洗排 放口,应急 状况 下,应 急 供水机组(车)可 直接 从市 政应急 取水 点取 水供 应各 分区。DB32/T 4284 2022 6 7.3 水 池(箱)7.3.1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的 生 活 供 水 水 池(箱)以 及 人 孔、爬 梯 等 附 属 设 施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性 能 不 低 于06Cr19Ni10 的不锈 钢
30、材 料。抗腐 蚀性能 要求较 高时,宜采 用耐腐 蚀性能 不低 于06Cr17Ni12Mo2 的不 锈钢材料。7.3.2 宜采 用装 配 式 不锈 钢水池(箱),各模 块间 应采用 螺栓 装配 组装,水 池(箱)所有 板块 凸 型 弧 面上宜增 加X 型结 构,橡胶 密 封条宜 采用 三元 乙丙 材质。7.3.3 不锈 钢 水 池(箱)采用焊 接时,应 使用 惰性 气体保 护,焊接 材料 牌号 应高于 水池(箱)材质,焊缝应进 行抗 氧化 处理。箱 体应满 焊且 密封。7.3.4 水池(箱)应 独立 设置,且结 构合 理、内壁 光洁、内拉 筋无 毛刺、不 渗漏。7.3.5 水 池(箱)距 污
31、染源、污 染 物的 距 离 应符 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建 筑给 水排 水 设 计 标准 GB 50015的规定。7.3.6 室外 水池(箱)及 附属设 施应 设置 防冻、隔 热措施。7.3.7 当水 池(箱)总容 积大于50m3时,应分 为容 积基本 相等 的两 格或 两座,并能 独立 工作。7.3.8 水池(箱)高 度不 宜大于3m,且不 宜小 于2m。水池(箱)内 外应 设置 爬梯。7.3.9 建筑 物内 水池(箱)侧壁 与墙 面间 距不 宜小 于0.7m,安 装有 管道 的侧 面,净 距不 宜小 于1.0m;水池(箱)与室 内建 筑凸 出部 分间距 不宜 小于0.5m;水 池(箱)顶
32、部 与楼 板间 距不 应小于0.8m,水池(箱)人孔设 置在 侧面 时可 适当 缩小间 距;水池(箱)底 部应架 空,距地 面不 宜小 于0.5m,水 池(箱)底 部 不应设置 除水 泵吸 水管 和放 空管以 外的 其他 管道。7.3.10 水池(箱)应设 进 水管、出水管、溢 流管、放空管、通气 管、人孔,应有防 回流污 染措 施,并应符合 下列 规定:a)进水管 宜在 水池(箱)的 溢 流水位 以上 接入,进水 管 口最低 点高 出溢 流边 缘的 空气间 隔不 应小于进水 管管 径,且不 应小 于25mm,可 不大 于150mm;b)进 水管 管口 可采 用淹 没式出 流方 式,但应 采取
33、 真空破 坏器 等防 虹吸 回流 措施;c)进 水管 水位 控制 阀前 宜设放 空管;d)出 水管 管底 应高 于水 池(箱)内 底,高差 不小 于0.1m;e)进、出 水管 的布 置不 得产生 水流 短路,必 要时 应设导 流装 置;f)进、出 水管 上应 安装 电动阀,当 水池(箱)利 用城镇 给水 管网 压力 直接 进水时,进 水管 上 应 设水位控 制阀;g)水 池(箱)应设 置水 位监控 和溢 流报 警装 置,并输出 到自 控系 统;h)溢 流管管 径应 大于进 水管管 径,宜 采用 水平喇 叭口溢 水,喇 叭口 下的垂 直管道 不宜小 于4 倍溢流管管 径;i)放 空管 应设 在水
34、 池(箱)底 部,管径 不应 小于DN50;放空 管、溢流 管宜 引 至排水 沟或 集水 坑上方,与 排水 系统 不得 直接 连接,并应 有不 小于0.2m 的空气 间隙;j)通 气管 径应 经计 算确 定,且 不应 小于DN50,通 气管数 量不 宜少 于2 根;k)水 池(箱)人 孔必 须加 盖、带 锁、封 闭严 密,顶部 开孔时 人孔 高出 水池(箱)外顶不 应小 于0.1m,圆型人 孔直 径不 应小 于0.7m,方 型人 孔边长 不 应小 于0.7m;l)溢 流管、通 气管 应设 置耐腐 蚀防 虫网。7.3.11 设水池(箱)的新建二次供 水设施,当单个水池(箱)容积大于50m3时宜采
35、用 自动清洗消毒 方式。采 用自 动清 洗消 毒方 式时,水池(箱)放空 管 应安装 电动 阀。水池(箱)自动 清洗 消毒 设备 应具 备以下功 能:a)应在不 影响 用户 正常 用水 的状态 下完 成自 动清 洗消 毒全流 程 检 测、抽排、消毒、清 洗、水质检测、清 洗结 束;b)应具有 手动 启停 的功 能;DB32/T 4284 2022 7 c)应具有 人工 预设 清洗、消 毒时间 功能;d)应具有 清洗 水枪 自检 功能,在非 清洗 时段 应每 隔30d 自动无 负载 运转 一个 周期;e)应具有 声、光自 动报 警功 能;f)应具有 紧急 停止 功能,电 控柜应 配置 紧急 停止
36、 按钮;g)人机交 互界 面应 显示 电压、电流、电 动阀 门启 闭状 态、清洗消 毒作 业各 阶段 和 时间、水 池(箱)液位、清洗 压力、下 一次 清洗时 间提 示等 参数。7.4 水 泵 7.4.1 居住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GB/T 29529-2013 中的B级 要求;振动应 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泵 的振 动测量 与评 价方 法GB/T 29531-2013中的B级要 求。7.4.2 水泵 性能 应符 合 离心泵 技术 条件(I 类)GB/T 16907 的规 定。7.4.3 水泵 全部 过流 部件 应采用 耐腐 蚀性 能不 低于06
37、Cr19Ni10 的不 锈钢 材料。7.4.4 二次 供水 水泵 选 择 应符合 下列 规定:a)低噪 声、节能、维修 方 便,并 应符合 现行 国家标 准清 水离心 泵能 效限定 值及节 能评价 值GB 19762 的规 定;b)采 用变 频调 速控 制时,水泵额 定转 速时 的工 作点 应位于 水泵 高效 区的 末端;c)用 水量 变化 较大 的用 户,宜采 用流 量不 同的 多台 水泵组 合供 水,但最 多不 宜超过4台;d)单台水 泵功率大于11kW 或流量 大于28m3/h 时,宜设置小 流量泵,小流 量泵的扬程 及控制方式应与主工 作泵 一致,流 量宜 按主工 作泵 的1/2 1/
38、3 选 取;e)应 设置 备用 水泵,备 用 泵的供 水能 力不 应小 于最 大一台 运行 水泵 的供 水能 力。7.4.5 对于 设在 超高 层建 筑内的 中间 层泵 房和 楼顶 泵房,应选 用低 噪声 增压 泵。7.4.6 电机 额定 功 率 小于11kW 的 水泵,宜 采用 成套 水 泵机组。水 泵机 组和 其基 础应做 减振 处理。7.4.7 每台 水泵 的出 水管 上,应 装设 压力 表、止回 阀和阀 门,必要 时应 设置 水锤消 除装 置。7.4.8 水泵 吸水 管上 应装 设真空 压力 表、阀门。7.4.9 水泵 吸水 口处 变径 宜采用 偏心 管件。水 泵出 水口处 变径 应采
39、 用同 心管 件。7.4.10 水 泵吸 水管 和出 水 管上应 设置 减振 装置,可 采用不 锈钢 波纹 管、可曲 挠橡胶 接头 等装 置。7.4.11 水泵 应采 用自灌 式 吸水,并应设 置防 止水泵 空载启 动的保 护措 施;当 因条件 所限不 能自 灌吸 水时应采 取可 靠的 引水 措施。7.5 管 道、附件 7.5.1 严禁 使用 国家 明令 淘汰的 产品。7.5.2 二次 供水 管道 及附 件应采 用耐 腐蚀、寿 命长、水头 损失 小、安装 方便、便于 维护、卫 生 环 保 的 产品,并 应 符合 相应 的压力 等级。泵房内 部管 道宜使 用不锈 钢材质;埋 地管道 及附件 可采
40、用 球墨 铸铁 管、覆塑厚 壁不 锈钢 管、PPR 内 衬不锈 钢管、覆 塑不 锈钢 间断式 波纹 管、PSP 钢塑 复 合压力 管、覆塑 增强 不锈钢管等;小区 内明 设管道、建筑 立管及 附件 可采用 薄壁不 锈钢管、PSP 钢塑 复 合压力 管、增 强不 锈钢 管等;管道 用不 锈钢 材料 的耐 腐蚀性 能应 不低 于06Cr19Ni10。管 道、附 件及 连接 方式 应根据 不同 管材 确定,并应符 合国 家现 行有 关标 准的规 定。7.5.3 二次 供水 管道 应有 标识,标识 宜为 蓝色。7.5.4 室外 明露 的二 次供 水管 道 应采 取隔 热或 防冻 措施,其他 易结 冻的
41、 二次 供水管 道应 采取 防冻 措施。7.5.5 应根 据管 径、承 受 压力及 安装 环境 等条 件,采用水 力条 件好、关闭 灵 活、耐腐 蚀、寿 命长 的阀 门,宜使用 不锈 钢、球墨 铸铁(阀芯 为不 锈钢)或 铜材 质。DB32/T 4284 2022 8 7.5.6 室内 二次 供水 管道 应避免 在设 备上 方通 过,不得妨 碍日 常检 修。阀门 应设置 在易 操作 和 方 便 检 修的位置。7.5.7 室内 二次 供水 管道 管外底 距地 面或 管沟 底面 的距离,当管 径DN150 时,不 应小 于0.20m;当 管 径DN200 时,不 应小 于0.25m。7.5.8 室
42、外 阀门 宜设 置在 阀门井 内或 采用 阀门 套筒。7.5.9 二次 供水 管道 的下 列部位 应设 置阀 门:a)环 状管 段分 段处;b)从 干管 上接 出的 支管 起 始端;c)水 表前、后 处;d)自 动排 气阀、泄 压阀、压力表 等附 件前 端,减压 阀与倒 流防 止器 前、后端。7.5.10 自动 排气 装置的 设 置不应 造成死 水管 段,且 宜设在 具备排 水条 件的位 置。二 次供水 管道 的下 列部位应 设自 动排 气装 置:a)间 歇式 使用 的给 水管 网 的末端 和最 高点;b)管 网有 明显 起伏 管段 的 峰点;c)减 压阀 出口 端管 道上 升 坡度的 最高
43、点和 设有 减压 阀的供 水系 统立 管顶 端。7.5.11 浮 球阀 的浮 球、连 接杆应 采用 耐腐 蚀材 质。7.5.12 倒 流防 止器 的设 置 应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建 筑给水 排水 设计 标准 GB 50015 的规 定。7.5.13 供水 管道 的过滤 器 滤网应 采用耐 腐蚀 材料,滤网目 数应为20目40目,下列 部位应 设置 供水 管道过滤 器:a)减 压阀、自 动水 位控 制 阀等阀 件前;b)叠 压供 水设 备的 进水 管 处。7.5.14 当 采用 叠压 供水 方 式时,在叠 压供 水设 备的 进水管 处应 设 电 动阀。7.5.15 与供 水部 门贸易 结 算
44、水表 前的室 内给 水立管 及水表 应设置 在专 用管道 井内,水表的 安装 高度 宜在本层 地面 标高0.3m 1.5m 处。7.5.16 新建 住宅 给水立 管 应设置 在管道 井内,管道 井不宜 设置在 建筑 背阴面。管道 井的尺 寸应 根据 管道数量、管 径大 小、排列 方式、维修 条件,结 合建 筑平面 和结 构形 式等 合理 确定。需进 人维 修 管 道 的 管井,其 维修 人员 的工 作通 道净宽 度不 应小 于0.6m。7.5.17 管道 井每 层楼面 应 封闭,检修门 应为 内衬保 温层的 自闭式 密封 防火门 且应设 置 密封 条。检修 门不宜直 接与 室外 相通,开 门方
45、向 不宜 面向 电梯 厅。管道井 内供 水立 管等 设施 应采取 防冻 保温 措施,宜 采用防火 等级 在B1 级及 以上 等级的 保温 材料,保温 层 厚度应 通过 计算 确定,并 不应小 于40mm。保 温层 外 宜采用双 导铝 箔胶 带缠 绕保 护。7.5.18 管道 井内 应每层 设 置排水 设施,应设 置管径 不小于DN75 的 排水 立管和 地漏(或雨水 斗)。管 道井与井 外地 面交 界处 应设 置止水 坎,井内 建筑 完成 面标高 应低 于井 外不 小于30mm。需进 人维 修管 道的 管道井内 应设 置照 明设 施,并采用 安全 电压。7.5.19 入 户水 表前 宜设 置
46、止回阀。7.6 消 毒设 备 7.6.1 二次 供水 水池(箱)应设 置消 毒设 备,并根 据水质 情况 选择 适宜 的消 毒方式。7.6.2 消毒 方式 可选 择次 氯酸钠 发生 器等,其 设 计、安装 和使 用应 符合 国家 现行有 关标 准的 规定。7.7 在 线监 测仪 表 7.7.1 二次 供水 泵房 应根 据运行 模式 配备 相应 的压 力、流 量、液位 等在 线监 测仪表。7.7.2 二次 供水 泵房 应设 置浊度、余 氯(总氯)等 水质在 线监 测仪 表。DB32/T 4284 2022 9 7.7.3 二次 供水 泵房 地面 应设置 水浸 报警 装置。7.7.4 二次 供水
47、泵房 宜设 置温度、湿 度、机泵 振动 等传感 装置。7.7.5 在线 监测 仪表 应具 有现场 显示 功能 和标 准信 号接口,可 实现 数据 的实 时采集 和远 程传 输。8 优质 饮用 水 8.1 有 条件 的地 区可 根据 用户需 求,建设 提供 优质 饮用水 的二 次供 水工 程。8.2 优 质饮 用水 水质 指标 值不应 低于 江苏 省现 行地 方标准 江 苏省 城市 自来 水 厂关键 水质 指标 控制 标 准 DB 32/T 3701 的 限值 要求。8.3 优 质饮 用水 二次 供水 工程宜 采用 超滤 或纳 滤等 装置。8.4 优 质饮用 水二 次供水 工程所 用水池(箱)应
48、采 用耐腐 蚀性能 不低 于06Cr17Ni12Mo2 的 不锈钢 材料;水泵应 采用 耐腐 蚀性 能不 低于06Cr19Ni10 的不 锈钢 材料。8.5 除 二次 供水 泵房 内的 水质检 测采 样点 外,优质 饮 用水二 次供 水工 程宜 在管 网末梢 处增 设水 质检 测 采样点。供水 用户 少于500 户 的,采 样点 的设 置不 宜少 于2 个;供 水用 户在500 2000 户 之间 的,每增 加500户宜增 设1 个采 样点;供 水 用户大 于2000 户 的,每增 加1000 户宜 增设1个 采样 点。8.6 优 质 饮 用 水 二 次 供 水 工 程 水 质 检 测 每 季
49、 度 不 得 少 于 一 次,检 测 项 目 和 相 关 要 求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第13.3.2 条的 规定,生 活 饮用水 卫生标 准GB 5749 和江 苏省城 市自 来水厂 关键水 质指标 控制 标准DB32T 3701 全 指标 检测 每年不 得少 于一 次。9 安全 防护 9.1 反 恐防 范要 求 9.1.1 居民 住宅 二次 供水 泵房的 反恐 怖防 范工 作应 当遵循 国家、地方 相关 法 律、法规 及标 准的 要求,坚持“预 防为 主、单位 负责、突出 重点、源 头管 理”的原则。9.1.2 管理 单位 应采 取安 全防范 措施,加 强对 泵房、水池(箱)等 重要 部
50、位 的安全 管理。9.1.3 泵房 应根 据现 场实 际情况 安装 防盗 窗、防 火 防盗门。防火 防盗 门应 符 合现行 国家 标准 防盗 安 全门通用 技术 条件 GB 17565 的规 定。9.1.4 泵房 内应 设视 频监 控 设备,监 控范 围应 覆盖 泵房出 入口、水 池(箱)人孔、机泵 设备、电 控 柜 等处。视 频监 控系 统应 具备 系统控 制、信息 存储、信 息回放、记 录检 索以 及显 示功能,应 实时 向 有 人 值 班的远程 监控 中心 上传 信息,并应 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安全 防范 工程 技术 规范 GB 50348 的规 定。9.1.5 泵房 应设 门禁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