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160 CCS P 58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4287 2022 水利防汛物资储备安全 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flood control materials reserve 2022-06-10 发布 2022-07-10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4287-2022 目 次 前 言.1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总体 要求.2 5 基本 要求.2 5.1 物 资管 理.2 5.2 制
2、 度管 理.3 5.3 安 全职 责.3 5.4 安 全教 育培 训.3 6 库房 管理.4 6.1 库 房建 筑.4 6.2 装 修装 饰.5 6.3 配 电房(间).5 6.4 消 防控 制室.5 6.5 安 全保 卫.5 7 设备 设施 管理.5 7.1 仓 储设 备.5 7.2 特 种设 备.5 7.3 电 气线 路及 电器 装置.6 7.4 消 防设 备设 施.6 7.5 设 备设 施检 维修.6 7.6 设 备设 施安 装、验收、拆除 及报 废.6 8 作业 安全 管理.6 8.1 作 业环 境和 作业 条件.6 8.2 操 作规 程.7 8.3 度 汛作 业.7 8.4 起 重吊
3、 装作 业.7 8.5 高 处作 业.7 8.6 叉 车作 业.7 8.7 临 时用 电.8 8.8 其 他危 险作 业.8 8.9 相 关方.8 9 风险 和隐 患管 理.8 9.1 危 险源 辨识 和风 险评 估.8 9.2 安 全风 险管 控.8 9.3 隐 患排 查治 理.8 DB32/T 4287-2022 10 应 急和 事故 管理.9 10.1 应急 准备.9 10.2 应急 演练.9 10.3 应急 处置.9 10.4 应急 评估.9 10.5 事故 管理.9 DB32/T 4287-2022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4、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江 苏省 水利 厅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江 苏省 水利防 汛物 资储 备中 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周根 富、朱 海生、骆 勇、李学 虎、杨 国平、匡 蕾、韦建 斌、华 庆莉、王 春 美、陆柏茂、陈 小田、韩 毅、叶超、陆志 慧、沈炜 皓、李霞、许峰、唐 菊明、田 志平、周智。DB32/T 4287-2022 1 水 利 防 汛 物 资 储备 安 全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水 利防 汛物 资储备 安全 管理
5、 的总 体要 求、基 本要 求、库房 管理、设备设 施管 理、作 业安全管 理、风险 和隐 患管 理、应 急管 理等。本文件 适用 于水 利防 汛物 资储备 单位 的安 全管 理工 作,其 它物 资储 备单 位的 安 全管理 工作 可参 照 执行。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3869 用 电安 全导 则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
6、火 规范 GB 50054 低压 配电 设计 规范 GB 50055 通用 用电 设备 配电设 计规 范 SL 297 防 汛储 备物 资验 收标准 TSG 08 特 种设 备使 用管 理规则 XF 1131 仓储 场所 消防 安 全管理 通则 3 术 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水利防 汛物 资 water conservancy and flood control material 归属于 水利 系统 负责 管理 的,用 于支 持涉 水工 程及 受灾区 的防 汛抢 险、抗旱、排涝 等各 类物 资(在本文件 中简 称“物资”)。3.2 水利防 汛物 资储 备单
7、位 water conservancy and flood control material reserve units 负责对 储备 的物 资实 施管 理的单 位(在本 文件 中简 称“单 位”)。3.3 危险源 hazard source 物资储 备过 程中 客观 存在 的,可 能导 致人 身伤 害和(或)健 康损 害和(或)财 产损失 的根 源、状态或行为,或 其组 合。3.4 安全风 险管 控 risk management control 识别物 资储 备 安 全管 理 活 动中存 在的 危险 源,并运 用 定性或 定量 的风 险评 估方 法确定 其风 险严 重 程DB32/T 42
8、87-2022 2 度,进 而确 定风 险控 制的 优先顺 序和 控制 措施,以 达到改 善安 全环 境、减少 和杜绝 安全 事故 的目 标。3.5 隐患排 查治 理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 对照风 险管 控措 施的 有效 落实情 况,单位 依据 国家 法律、法规、标 准和 单位 管理制 度,采取 一 定 的方式和 方法,及 时排 查本 单位的 事故 隐患,并 采取 技术、管理 措施 及时 消除 事故隐 患的 工作 过程。4 总 体要 求 4.1 应 遵守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安 全生产 法 和其他 相关的 法律、法规,加强 安
9、全生 产管理,建 立健 全全员安 全生 产责 任制 和安 全生产 规章 制度,加 大对 安全生 产资 金、物资、技 术、科 研、人员 的 投 入 保 障力度,改善 安全 生产 条件。4.2 应 结合 自身特 点加 强 安全生 产标准 化、信息化 建设,构建安 全风 险分级 管控和 隐患排 查治 理双 重预防机 制,健全 风险 防范 化解机 制,提高 安全 管理 水平。4.3 应 成立 安全生 产委 员 会(安 全生产 领导 小组),按规 定设置 安全 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 备专(兼)职安全 生产 管理 人员,建 立健全 安全 生产 管理 网络。4.4 应结 合自 身实 际,制 定文件 化的 总
10、体 目标 和年 度安全 生产 目标,逐 级签 订安全 管理 目标 责任 书。4.5 应 合理 利用新 一代 信 息技术,提升 智储、智运 安全化 管理和 智能 化监测 的能力,宜建 立安 全生 产电子台 账管 理、危险 源监 控、应 急处 置、安全 风险 管 控和隐 患自 查自 报、安全 生产监 测预 警等 信息 系统,推进物 资储 备安 全管 理数 字化、智能 化。4.6 应 遵循“安全 第一、预防为 主、综 合治 理”的 方针执 行物资 验收 入库、存放保 管、巡 查检 查、出库调运 的安 全管 理。4.7 物 资调 运应遵 循“调 得出、运得快、用 得上”的原则,执行 调运 安全管 理规
11、章 制度和 安全 调运 作业规程,制 定应 急预 案并 组织演 练。4.8 应开 展安 全文 化建 设,确立 本单 位的 安全 管理 理念及 行为 准则,并 引导 全体人 员贯 彻执 行。5 基 本要 求 5.1 物资 管理 5.1.1 验 收入 库 应按 照 SL 297 的规 定组 织 入 库物 资验 收工 作,对质 量、数 量符 合要 求的 办理 入库手 续,验收 不 合要求的 不得 入库。5.1.2 存 放保 管 每批(件)物资 都应 配有 明确标 签,标 明编 号(船 号)、品名、数 量、质 量和 生产日 期、入 库时 间,做到实 物、标签、台 账相 符。物 资存 放应 符合 但不
12、限于下 列要 求:a)同存储 条件 的物 资应 分类、分组 和分 堆(垛)储存;b)相 同种 类的 物资 应按 照批次 集中 存放;c)物资排 列应 整齐,稳 固,便于检 查、维护 和装 卸;d)合理划 分有 效期 内物 资和 过期待 报废 物资 区间,保 证明确 可辨 识;e)按照产 品保 养要 求进 行保 养维护,填 写维 修养 护档 案和日 志,详细 记录 维修 养护情 况;f)库房内 物资 应合 理规 划、有序摆 放,预留 出必 要的 消防通 道,物资 的“顶距、灯距、墙 距、DB32/T 4287-2022 3 柱距、垛距”等 五项 防火 间距应符合 XF 1131 的规 范 要求,
13、摆 放高 度不 得超 过消防 喷 淋 系 统;g)不得影 响消 防设 施的 使用;h)通风、防 潮、防水、防 紫外线 等满 足安 全运 行要 求,保 持合 理温 度、湿度;i)室外、库区 外物 资应 设置 隔离及 警示 装置,采 取安 装监控 等监 视物 资异 常变 动的措 施;j)库房外 不得 堆积 可燃 性杂 物,控 制植 被、杂草 生长。5.1.3 巡 查检 查 应按照 防火、防 水、防 潮、防腐、防虫、防 鼠等 要 求对物 资进 行巡 查、检查,使物 资始 终处 于良 好状态,保证 随时 调用。5.1.4 出 库调 运 物资出 库应 严格 执行 调度 指令,按 照指 令要 求组 织 物
14、资调 运工 作,物 资出 库 交接手 续齐 全、符 合相关要求。5.2 制度 管理 5.2.1 法 规标 准识 别、获 取 应及时 识别 和获 取适 用、有效的 法律、法 规、标准 规范和 其他 要求,并 将适 用的安 全生 产法 律、法规、标 准规 范和 其他 要求 转化为 本单 位的 规章 制度、操作 规程,并 及时 传达 给相关 从业 人员。5.2.2 规章 制度 5.2.2.1 应 建立 健全的 安 全管理 规章制 度包 括但不 限于基 础安全 管理 类(含 安全目 标管理、安 全生 产责任制、安 全生 产承 诺、安全投 入、安全 教育 培训、法律 法规 标准 规范 识别 及获取 等)
15、;风险 管控 及 隐患排查 类(含危 险源 辨识 与风险 评估、安 全风 险管 控、隐 患排 査治 理等);安全作 业管 理类(含 特 种 作业人员 管理、设 备设 施、安全设 施、劳动 防护 用品(具)、作 业活 动、安全 警示 标志、用电 安全、消防 安全、交 通安 全、相关 方管 理、变 更管 理等)和 事故 应急类(含 应急 处置、应 急演练、事 故管 理等)。5.2.2.2 制定 的安 全管 理 规章制 度应 及时 发放 给从 业人员,规 范安 全管 理工 作。5.3 安全 职责 5.3.1 单 位负 责人 及管 理 人员职 责 单位主 要负 责人 是本 单位 安全生 产第 一责 任
16、人,对 安全生 产工 作全 面负 责。其他负 责人 对职 责 范 围内的安 全生 产工 作负 责。各级管 理人 员应 按照 安全 生产责 任制 的相 关要 求,履行其 安全 生产 职责。5.3.2 全 员安 全生 产职 责 5.3.2.1 应 建立 健全全 员 安全生 产责任 制,明确各 部门和 从业人 员的 安全生 产职责、权限 和考 核奖 惩等内容,定 期对 部门、所 属单位 和人 员的 安全 生产 职责的 适宜 性、履职 情况 进行评 估和 监督 考 核,并留有评估 和考 核记 录。5.3.2.2 应 为全 员参与 安 全生产 工作创 造必 要的条 件,鼓 励从业 人员 积极建 言献策,
17、建言 献策 应有 回复,营 造全 员重 视安 全生 产的良 好氛 围,不断 改进 和提升 安全 生产 管理 水平。5.4 安 全教 育培 训 5.4.1 安 全教 育培 训管 理 DB32/T 4287-2022 4 5.4.1.1 应建 立健 全安 全 教育培 训制 度,明确 安全 教 育培训 归口 管理 部门、培 训的对 象与 内容、组 织与管理、检查 和考 核等 要求。5.4.1.2 应 定期 识别安 全 教育培 训需求,制 定、实 施安全 教育年 度培 训计划,保证 必要的 安全 教育 培训资源,并 按照 年度 培训 计划实 施培 训,年度 培训 计划若 有变 化应 及时 修订 并发布
18、 培训 变更 计划。5.4.1.3 应如 实记 录全 体 从业人 员的 安全 教育 和培 训情况,并 对培 训效 果进 行评估 和改 进。5.4.1.4 应建 立全 体从 业 人员安 全教 育培 训档 案,并记录 有关 从业 人员 依法 持证情 况。5.4.2 主 要负 责人 和安 全 管理人 员安 全教 育培 训 5.4.2.1 单 位主 要负责 人 和安全 生产管 理人 员应具 备与本 单位所 从事 的生产 经营活 动相适 应的 安全 生产知识 与能 力。5.4.2.2 应 对各 级管理 人 员进行 教育培 训,确保其 具备正 确履行 岗位 安全生 产职责 的知识 与能 力,每年按规 定进
19、 行再 培训。按 规定经 有关 部门 考核 合格。5.4.3 从 业人 员安 全教 育 培训 5.4.3.1 应 对从 业人员 进 行安全 生产教 育培 训,保 证从业 人员具 备满 足岗位 要求的 安全生 产知 识,熟悉有关 的安 全生 产法 律、法规、规章 制度、操 作规 程,掌握 本岗 位的 安全 操作 技能和 职业 危害 防护 技能、安全风 险辨 识和 管控 方法,了解 事故 现场 应急 处置 措施,并根 据实 际需 要,定期进 行复 训考 核。5.4.3.2 未经 安全 教育 培 训合格 的从 业人 员,不 得 上岗作 业。5.4.3.3 新 入职 从业人 员 上岗前 应经过 单位、
20、部门、班组 三级安 全培 训教育,安全 教育培 训学 时和 内容应符 合有 关规 定。5.4.3.4 在 新技 术、新 材 料、新 工艺、新设 备设施 投入使 用前,应根 据技术 说明书、使用 说明 书、操作技术 要求 等,对有 关管 理、操 作人 员进 行专 门的 安全生 产教 育培 训,确保 其具备 相应 的安 全 操 作、事故预防 和应 急处 置能 力。5.4.3.5 从 业人 员在调 整 工作岗 位或离 岗一 年以上 重新上 岗时,应重 新进行 部门级 和班组 级的 安全 教育培训,经 考核 合格 后,方可上 岗工 作。5.4.3.6 从 事特 种作 业、特 种设 备作 业的 人员 应
21、按 照有关 规定,经 专门 安全 作业培 训,考核 合 格,取 得相应资 格后,方 可上 岗作 业,并 定期 接受 复审。特 种 作业人 员离 岗 6 个 月以 上 重新上 岗,应经 实际 操作考核合 格后 上岗 工作;应 建立健 全特 种作 业和 特种 设备作 业的 人员 档案。5.4.3.7 从业 人员 每年 应 接受再 培训,再 培训 时间 和内容 应符 合有 关规 定。5.4.4 其 他人 员安 全教 育 培训 应对进 入单 位内 部从 事服 务和作 业活 动的 相关 方的 从业人 员以 及检 查、参观、学习等 外来 人员 进 行安全教 育,主要 内容 包括:安全 规定、可能 接触 到
22、 的危险 有害 因素、应 急知 识等,并保 存记 录,由 专 人带领做 好相 关监 护工 作。应督促 检查 相关 方的 作业 人员进 行安 全生 产教 育培 训及持 证上 岗情 况。6 库 房管 理 6.1 库房 建筑 6.1.1 库 房内 外应 保持 整 洁,结 构应 完整、稳 定可 靠,无 裂缝、渗 漏、不均 匀沉陷 等。6.1.2 门 窗、风洞、门 锁 应严密 完好,启 闭灵 活,满足防 火、防盗 要求。6.1.3 排 水等 附件 完好,排水畅 通。6.1.4 旧 库房 有明 显缺 陷 的应做 库房 安全 鉴定,并 根据鉴 定结 果采 取相 应措 施。6.1.5 防 火等 级满 足相 关
23、 规范要 求。DB32/T 4287-2022 5 6.1.6 库房 及其 他建筑 物 应安装 避雷针、避 雷线、避雷网 和避雷 带等 避雷设 施,每 年应至 少进 行一 次建 筑物防 雷装 置检 测。6.2 装 修装 饰 6.2.1 建 筑内 部的 装修、装饰应 满足 消防 技术 标准 要求。6.2.2 室 内装 修、装饰 施 工过程 中应 使用 经见 证取 样和抽 样检 验合 格的 防火 材料。6.3 配电 房(间)低压配 电房 应按 照 GB 50054 的 相关 要 求,设 置满 足 正常照 明的 自然 采光 和备 用照明,设置 防蛇 鼠等小动 物进 入室 内的 设施;设置 符合 要求
24、 的灭 火设 备及设 施。6.4 消 防控 制室 6.4.1 消 防控 制室 应设 置 疏散门。6.4.2 室内 应设 置火灾 报 警控制 器、消 防联 动控制 器、消 防控制 室图 形显示 装置、消防电 话总 机、消防应急 广播 控制 装置、消 防应急 照明 和疏 散指 示系 统控制 装置、消防 电源 监 控器等 消防 设施,或具 有 相应功能 的组 合设 备的 消防 设施。6.4.3 消 防控 制室 内应 预 备紧急 疏散 广播 词或 录音 广播等。6.5 安全 保卫 6.5.1 应制 定安 全保卫 制 度,出 入登记、巡 逻检查、治安 隐患排 查处 理等安 全保卫 措施应 落实,非 单位
25、工作 人员 未办 理相 应手 续一律 不得 进入 库房。6.5.2 宜 设置 电子 围栏,配备保 卫设 施。6.5.3 宜 建立 库房 监控 管 理系统,确保24 小时 连续 不间断 监控,定期 对防 盗 报警、监 控等 设备 设施 进行维护,确 保运 行正 常。7 设 备设 施管 理 7.1 仓储 设备 7.1.1 货 架的 安装 应符 合 相关要 求,货架 各个 结合 处应固 定牢 固。7.1.2 钢 货架 表面 加涂 防 火涂料 或采 取其 他保 护措 施。7.1.3 货 物摆 放不 得超 高、超宽,防 超载、撞 击,保证稳 定。7.1.4 根 据货 物的 物化 属 性选择 合适 的托
26、盘,货物 重量不 得超 过托 盘的 最大 承载力。7.1.5 其 他仓 储辅 助设 备 应满足 相应 的技 术规 范要 求并取 得相 应合 格证 明文 件。7.2 特种 设备 7.2.1 应按 TSG 08 的规 定对特 种设 备进 行登 记、建档、使用、维 护保 养、自检、定期 检验 及报 废。7.2.2 建 立特 种设 备技 术 档案,应包 括设 计文 件、制造单 位信 息、产品 质量 合格证 明、使用 维护 说明、安装技 术文 件和 使用 维护 资料。7.2.3 特种 设备 运行维 护 记录应 包括:日常 使用状 况记录;特种 设备 及其安 全附件、安全 保护 装置、测量调 控装 置及
27、有关 附属 仪器仪 表的 日常 维护 保养 记录;运行 故障 和事 故记 录;高 耗能 特种 设 备 的 能 效测试报 告、能耗 状况 记录 以及节 能改 造技 术资 料。7.2.4 特种 设备 安全附 件、安全 保护装 置、安全距 离、安 全防护 措施 以及与 特种设 备安全 相关 的建 筑物、附 属设 施,应符 合相 关标准 规范 要求。DB32/T 4287-2022 6 7.2.5 达 到报 废条 件的 及 时向有 关部 门申 请办 理注 销。7.3 电 气线 路及 电器 装置 7.3.1 架 空电 力线 与库 房、可燃 材料 堆垛 最近 水平 距离应 满 足 GB 50016 的要
28、求。7.3.2 配电 线路 敷设在 有 可燃物 的闷顶、吊 顶内时,应采 取穿金 属导 管、采 用封闭 式金属 盒等 防火 措施。7.3.3 开 关、插座 和照 明 灯具靠 近可 燃物 时,应采 取隔热、散 热等 防火 措施。7.3.4 库 房内 应使 用低 温 防紫外 线照 明灯 具,应对 发热部 件采 取隔 热防 火措 施。7.3.5 每 个库 房外 应单 独 设置电 气开 关箱。7.4 消防 设备 设施 7.4.1 应 选用 及安 装符 合 国标和 有关 规定 的消 防设 备设施,建 立消 防设 备设 施档案。7.4.2 应配 备数 量足够 的 建筑灭 火器,应配 置火灾 自动报 警系统
29、、配 置消防 应急照 明和疏 散指 示系 统和配置 消防 给水 及室 内外 消火栓 系统。7.4.3 定期 组织 对消防 设 备设施 进行安 全检 查维护,发现 问题应 及时 处理,保障消 防设施、器 材的 完好、有 效。7.4.4 对消 防设 备设施、火灾自 动报警 系统、自动 灭火系 统、消 防电 气线路 应每年 至少进 行一 次全 面检测并 存档 备查。7.4.5 库区 消防 设施和 消 防器材 不得随 意挪 动或挪 作他用,其周 围不 得堆放 任何物 品,并 应定 期开 展防火检 查、巡查,使 之保 持有效 状态。7.5 设备 设施 检维 修 7.5.1 应 按照 定方 案、定 人员、
30、定措 施、定质 量、定进度 的五 定原 则制 定检 维修计 划。7.5.2 检维 修方 案应包 含 作业安 全风险 分析、控制 措施、应急处 置措 施及安 全验收 标准,严格 执行 操作票、工作 票制 度,落实 各项安 全措 施。7.5.3 检 维修 质量 应符 合 相关规 定要 求。7.5.4 大 修工 程有 设计 图 纸、批 复文 件、过程 验收、竣工 验收 等资 料存 档。7.5.5 各 种检 维修 记 录 应 填写规 范并 存档。7.6 设备 设施 安装、验 收、拆除 及报 废 对新设施 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设施设备安装、拆除 及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拆除前应制 定拆除方 案,涉
31、及 危险 物品 的应制 定应 急处 置方 案,作 业前应 进行 安全 技术 交底 并保存 相关 资料。8 作 业安 全管 理 8.1 作业 环境 和作 业条 件 8.1.1 库 区范 围内 应干 净 整洁,入口 应设 置醒 目的 总平面 布置 图。8.1.2 库 区消 防通 道、安 全出口 和消 防车 通道 应保 持畅通。8.1.3 应 建立 消防 设施、器材台 账及 设置 消防 设施、器材 平面 布置 图。8.1.4 作 业现 场消 防器 材、劳动 防护 用品、安 全通 道、安 全操 作规 程等 的配 备、设 置应 符合 有关 规 定。库房内 装卸 和维 护用 具应 摆放整 齐。8.1.5
32、库 区除 了使 用防 潮、通风、办 公电 脑等 必要 的电器 和装 卸设 备外,不 得使用 其他 电器 和设 备。8.1.6 库 区不 得存 放易 燃、易爆、腐 蚀性 物资,严 禁烟火 和随 意乱 接电 源线。DB32/T 4287-2022 7 8.1.7 库区 内外 应在显 著 位置设 置符合 规定 要求的 消防、安全标 志,在设备 设施施 工、吊 装、检维 修等8.1.8 作业 现场 设置 警戒区 域,在有 较大 危险 因素的 工作 场所、检 维修 现场和 井、洞、坑、沟 口、临边等 场所 设置 围栏 和安 全 警示 标识,告 知危 险的 种类、后果 及应 急措 施等。8.2 操作 规程
33、 8.2.1 应按 照有 关规定,结合工 作流程、作 业任务 特点以 及岗位 作业 安全风 险的防 护要求,编 制齐 全适用的 岗位 安全 操作 规程,发放 到相 关岗 位员 工,并严格 执行。8.2.2 应 组织 从业 人员 参 与岗位 安全 操作 规程 的制(修)订工 作。8.2.3 在 新技 术、新 材料、新工 艺、新 设备 设施 投 入使用 前,应进 行安 全生 产风险 评估,组 织制(修)订相应 的安 全生 产操 作规 程,确 保其 适宜 性和 有效 性。8.3 度汛 作业 8.3.1 应 建立 健全 度汛 组 织机构,岗 位责 任明 确,人员 配 置符 合规 定。8.3.2 必 要
34、时 与相 关部 门 建立联 系,落实 调运 预案 相关要 求。8.3.3 定 期对 设备 物资 进 行维护、保 养、试车 等操 作。8.3.4 开 展物 资管 理培 训,汛前 按要 求组 织物 资调 运演练。8.3.5 开 展汛 前、汛中 和 汛后检 查,发现 问题 及时 处理。8.3.6 日 常管 理记 录规 范。8.4 起重 吊装 作业 8.4.1 应 办理 作业 审批 手 续,严 格按 照起 重吊 装作 业安全 操作 规程 有序 操作,并有 专人 现场 监护。8.4.2 起 重吊 装作 业前 按 规定对 设备、工 器具 进行 认真检 查,确保 满足 安全 要求。8.4.3 作 业时 被吊
35、 物品 不 得从人 的上 方经 过,被吊 物品悬 挂于 空中 时作 业人 员不得 离开 作业 现场。8.4.4 吊 运过 重物 品时 应 先进行 试吊,不 得超 载吊 运。8.4.5 作 业完 毕应 升起 吊 钩,开 到定 置停 车点 并切 断电源。8.4.6 照 明不 足、恶劣 气 候或风 力达 到六 级以 上时,不进 行室 外吊 装作 业。8.5 高处 作业 8.5.1 应 办理 作业 审批 手 续,严 格按 照高 处作 业安 全操作 规程 有序 操作。8.5.2 登高 作业 人员应 正 确佩戴 和使用 合格 的安全 防护用 品并持 高处 作业证 上岗作 业,应 设监 护人 对高处作 业人
36、 员进 行监 护。8.5.3 杆塔 等危 险边沿 进 行悬空 高处作 业时,临空 面搭设 安全网 或防 护栏杆;高处 作业或 检查、维 修设备处 宜设 钢直 梯、钢斜 梯、平 台和 护栏。8.5.4 雨雪 天作 业应采 取 可靠的 防滑、防寒 和防冻 措施;遇有六 级及 以上大 风或恶 劣气候 时,应停 止露天高 处作 业。8.6 叉车 作业 8.6.1 应 办理 作业 审批 手 续,严 格按 照叉 车作 业安 全操作 规程 有序 操作。8.6.2 出 车前 应检 查叉 车 的外观、起 动、运转 及制 动安全 性能,检 查灯 光、喇叭信 号是 否齐 全有 效。8.6.3 库 区内 行驶 速度
37、不 得超 过 15km/h,遇到 门口、拐弯、人多、通 道狭 窄 等其他 复杂 区域 时时 速不超过 10km/h。8.6.4 载 运货 物前 行时,如遇大 型或 笨重 货物 阻挡 驾驶员 视线 时应 采取 倒车 行驶。8.6.5 不得 单叉 作业,不 得将货 物升高 长距 离行驶,不得 用货叉 挑翻 货盘的 方法取 货,不 得用 惯性 力DB32/T 4287-2022 8 取货,不得 在货 盘或 货叉 上带人 作业,货 叉升 起后 货叉下 不得 站人。8.6.6 电 动叉 车充 电或 存 放地点 应保 持良 好的 通风,具有 通风 换气 设施,防 止可燃 气体 爆炸。8.6.7 电 动叉
38、车在 充电 时 先插上 电池 插头 后再 接通 电源,充电 完成 后先 切断 电源后 再拔 下电 池插 头。8.7 临时 用电 8.7.1 应 办理 作业 审 批 手 续,严 格按 照临 时用 电作 业安全 操作 规程 有序 操作。8.7.2 临 时用 电应 编制 临 时用电 专项 方案 或安 全技 术措施,并 经验 收合 格后 投入使 用。8.7.3 用 电配 电系 统、配 电箱、开关 柜设 置应 符 合 GB/T 13869 和 GB 50055 的规定。8.7.4 自 备电 源与 网供 电 源的联 锁装 置安 全可 靠,电气设 备等 应按 规范 装设 接地或 接零 保护。8.8 其他 危
39、险 作业 8.8.1 应对 动火 作业、临 近带电 体作业 等其 他危险 作业办 理作业 审批 手续,严格按 照相关 作业 安全 操作规程 有序 操作。8.8.2 交 叉作 业应 制定 协 调 一致 的安 全措 施,并 进 行充分 的交 底,应 搭设 严 密、牢固 的防 护隔 离措 施。8.9 相关 方 8.9.1 应将 相关 方的安 全 管理纳 入本单 位内 部管理,对进 入管辖 范围 内从事 检修、施工作 业过 程实 施有效的 监督,并 进行 记录。对进 入同 一作 业区 的相 关方进 行统 一安 全管 理。8.9.2 严格 审查 检修、施 工、物 资运输 的相 关方资 质,与 进入管 辖
40、范 围内从 事检修、施工 作业、物 资运输的 单位 签订 安全 生产 协议,明确 双方 安全 生产 责任和 义务。9 风 险和 隐患 管理 9.1 危险 源辨 识和 风险 评 估 9.1.1 应 在危 险源 辨识 和 风险评 估制 度中 明确 危险 源辨识 和风 险评 估的 职责、辨 识范 围、方 法、频次、准则、工作 程序 等内 容。9.1.2 应每 年至 少组织 一 次全员 全方位、全 过程开 展对本 单位的 装置、设施 或场所 进行全 面、系统 的危险源 辨识 和风 险评 估,对辨识 资料 进行 统计、分 析、整 理和 归档。辨 识范 围应覆 盖本 单位 的 所 有 活 动及设备 设施,
41、安 全风 险评 估应与 现场 相符。9.2 安全 风险 管控 9.2.1 应根 据风 险评估 结 果,对 安全风 险实 施分级 分类差 异化动 态管 理,制 定并落 实相应 的安 全风 险控制措 施(包括 工程 技术 措 施、管 理控 制措 施、个体 防护措 施等),对安 全风 险 进行有 效管 控。9.2.2 在组 织机 构、工 艺 技术、设备设 施、作业方 案、环 境和人 员等 变更前 应对变 更过程 及变 更后 可能产生 的风 险进 行分 析,制定控 制措 施,并及 时告 知相关 从业 人员。9.3 隐患 排查 治理 9.3.1 隐患 排查 治理制 度 应明确 排查的 责任 部门和 人员
42、、范围、方法 和要求 等,逐 级建立 并落 实从 主要负责 人到 相关 从业 人员 的事故 隐患 排查 治理 和防 控责任 制。9.3.2 应组 织制 定各类 活 动、场 所、设 备设 施的隐 患排查 治理标 准或 排查清 单,明 确排查 的时 限、范围、内 容、频 次和 要求,采用综 合检 查、专项 检查、季节 性检 查、节 假日 检 查和日 常检 查等 方式 进 行 隐患排查,对 排查 出的 隐患,及时 书面 通知 有关 部门(单位),定人、定 时、定措施 进行 整改。9.3.3 对于 一般 事故隐 患,应按 照责任 分工 立即或 限期组 织整改;对 于重大 事故隐 患,由 主要 负责 人
43、DB32/T 4287-2022 9 组织制 定并 实施 事故 隐患 治理方 案,治理 方案 应包 括目标 和任 务、方法 和措 施、经 费和 物资、机 构 和 人员、时 限和 要求,并 制定 应急预 案。9.3.4 应对 事故 隐患排 查 治理情 况如实 记录,每月 至少统 计分析 一次,及时 将隐患 排查治 理情 况向 从业人员 通报。应 通过 水利 安全生 产信 息系 统对 隐患 排査、报告、治 理、销账 等 过程进 行 电 子化 管理 和 统计分析,并 按照 水行 政主 管部门 和当 地应 急管 理部 门的要 求,定期 或实 时报 送隐患 排查 治理 情况。10 应 急和 事故 管理
44、10.1 应急 准备 应按规 定建 立应 急管 理组 织机构 或指 定专 人负 责应 急管理 工作。应 在开 展安 全 风险评 估和 应急 资 源调査的 基础 上应 制定 生产 安全事 故综 合应 急预 案、专项应 急预 案和 现场 处置 方案。单位 应根 据 可 能 发 生的事故 种类 特点,设 置应 急设施,配 备应 急装 备,储备应 急物 资,组建 应急 救援队 伍,建立 管理 台 账,安排专 人管 理,并定 期检 查、维 护、保养。10.2 应急 演练 应定期 组织 开展 生产 安全 事故应 急预 案演 练,做到 一线从 业人 员参 与应 急演 练全覆 盖,对演 练 进 行总结和 评估
45、,根 据评 估结 论和演 练发 现的 问题,修 订和完 善应 急预 案,改进 应急准 备工 作。10.3 应急 处置 发生事 故后,应 立即 启动 相关应 急预 案,采取 应急 处置措 施,开展 事故 救援,必要时 寻求 社会 支援。应急救 援结 束后,应 尽快 完成善 后处 理、环境 清理、监测 等工 作。10.4 应急 评估 完成险 情或事 故应 急处置 结束后,应及 时对应 急处 置 工作进 行总结 评估。根据 评估结 果及时 进行 修订和完 善应 急预 案。10.5 事故 管理 10.5.1 事 故报 告 应建立 事故 报告 程序,明 确事故 内外 部报 告的 责任 人、时 限、内容
46、等,并教 育、指 导从 业人 员 按 有关规定 程序 报告 生产 安全 事故。事故 报告 后出 现新 情況的,应 及时 补报。10.5.2 事 故调 查和 处理 10.5.2.1 事故 发生 后按 照有关 规定,应 组织 事故 调 查组对 事故 进行 调查,查 明 事故发 生的 时间、经 过、原因、波及 范围、人 员伤 亡情况 及直 接经 济损 失等。事故 调查 组应 根据 有关 证据、资料,分 析 事 故 的 直接、间 接原 因和 事故 责任,提出 应吸 取的 教训、整 改措施 和处 理建 议,编制 事故调 查报 告。10.5.2.2 应按 照“事故 原因未 查清 不放 过、责任 人员未 处理 不放 过、整改 措施未 落实 不放 过、有 关 人员未受 到教 育不 放过”的 四不放 过原 则进 行事 故处 理。10.5.3 事 故档 案 应建立 完善 的事 故档 案和 事故管 理台 账,并定 期按 照有关 规定 对事 故进 行统 计分析。DB32/T 4287-2022 10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