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3761.54 2022 2022-07-19 发布 2022-08-19 实施 江苏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布 ICS 13.100 CCS C 50 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 技术规范 第 54 部分:公安监 管场所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54:Venues under public security supervision DB32/T 3761.54 2022 II 目 次 1 范围.3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3 术语 和
2、定 义.3 4 基本 要求.4 5 常态 化疫 情防 控.4 6 应急 状态 下调 查和 处置.5 DB32/T 3761.54 2022 III 前 言 DB32/T 3761 新 型冠 状病 毒肺炎 疫情 防控 技术 规范 目前 分为 以 下 部分:第1部 分:医疗 机构;第2部 分:学校;第3部 分:农贸 市场;第4部 分:工业 企业;第5部 分:社区;第6部 分:公共 场所;第7部 分:餐饮 服务 机 构;第8部 分:养老 机构;第9部 分:职业 健康 技 术服务 机构;第10部 分:公共 厕所;第11部 分:大型 活动 场所;第12部 分:临时 观察 和隔离 场所;第13部 分:公共
3、 浴室;第14部 分:影剧 院;第15部 分:城市 轨道 交通;第16部 分:考场;第17部 分:建筑 工地;第18部 分:殡葬 服务 机构;第19部 分:远洋 船舶;第20部 分:医疗 废物 处置中 心;第21部 分:环卫 工人;第22部 分:城镇 污水 处理厂;第23部 分:放射 诊断 工作场 所;第24部 分:口腔 疾病 治疗;第25部 分:公共 汽电 车;第26部 分:入境 人员 转运车 辆;第27部 分:阳性 物品 污染场 所;第28部 分:方舱 式应 急CT 防 护要 求;第29部 分:封闭 和封 控区域;第30部 分:高风 险人 员转运;第31部 分:核酸 采样 点;第32部 分
4、:无疫 小区 建设;第33部 分:港口 口岸;第34部 分:发热 门诊;第35部 分:医院 手术 室;第36部 分:重症 监护 室;第37部 分:血液 净化 中心;DB32/T 3761.54 2022 IV 第38部 分:消化 内镜 中心;第39部 分:超声 医学 工作场 所;第40部 分:新冠 医疗 废物管 理;第41部 分:预防 接种 单位;第42部 分:运输 机场;第43部 分:客运 航班;第44部 分:货运 航班;第45部 分:核酸 检测 信息系 统;第46部 分:苏康 码服 务接口;第47部 分:苏康 码赋 码转码 管理;第48部 分:人员 密集 型场所 快速 调查 和处 置;第4
5、9部 分:流行 病学 调查;第50部 分:德尔 塔等 变异株 密切 接触 者判 定;第51部 分:人群 监测;第52部 分:方舱 医院;第53部 分:隔离 管控 人员定 点医 疗机 构;第54部 分:公安 监管 场所;第55部 分:公路 服务 区;第56部 分:非冷 链进 口货物;第57部 分:入境 邮件 快件;第58部 分:防控 区域 划分;第59部 分:集中 隔离 场所管 理系 统;第60部 分:集中 隔离 场所卫 生应 急处 置;第61部 分:集中 隔离 医学观 察对 象解 除隔 离后 社区管 控;第62部 分:确诊 病例 出院后 健康 管理;第63部 分:信息 报送;第64部 分:协查
6、 信息 跨地区 流转;第65部 分:接触 者追 踪管理 信息 系统。本文件 为 DB32/T 3761 的第54部 分。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导 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江 苏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本文件 由江 苏省 卫生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南 京医 科大学、江 苏省 疾病 预防 控制中 心、苏州 市疾 病预 防控制 中心、无 锡 市 疾病预防 控制 中心、连 云港 市疾病 预防 控制 中心、镇 江市疾 病预 防控 制中 心、南通市 疾病 预防 控 制 中 心。本 文件
7、 主要 起草 人:胡建 利、陈 立凌、施 超、许雷、李建 军、徐佳 南、郝世 轩、陆 蓉蓉、刘 芳、朱宝立、陈峰、朱 凤才。DB32/T 3761.54 2022 5 新 型冠状 病毒肺炎 疫情防 控技术规 范 第 54 部分:公安 监管场所 1 范围 本 文 件 规定 了 公安 监 管场所 新 型 冠状 病 毒肺 炎 疫情常 态 化 防控 和 应急 状 态下调 查 处 置的 基 本要 求和防控 措施。本文件 适用 于公 安监 管场 所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 疫情 的防控 与管 理,监狱 场所 也可参 照执 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
8、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公安监 管场 所 venues under public security supervision 公安机 关管 辖的,依 法对 犯罪嫌 疑人、被 告人、罪 犯、违 法人 员和 肇事 肇祸 不负刑 事责 任的 精 神 病人等进 行警 戒看 管、执行 刑罚、行政 处罚、教育、特定疾 病治 疗、心理 及行 为矫治 的监 管场 所,分 为 看守所、拘留 所、收容 教育 所、强 制隔 离戒 毒所、戒 毒康复 场所 和安 康医 院等。3.2 消毒 disinfect 用化学 或物 理的 方法 杀灭 或清除 传播 媒介 上病 原微 生物,使其 达到 无害 化的 处
9、理。3.3 门卫管 理区 guard management area 门卫和 相关 工作 人员 对外 部人车 物进 行查 验、登记、消毒 的区 域。3.4 物品交 接区 goods handover area 确需出 入公 安监 管场 所的 法律文 书、保障 物资、生 活垃圾 等物 品,在指 定区 域进行 交接、卸 载、转运的区 域。3.5 收押检 查区 detainees inspection area 对新入 和返 回监 管场 所的 人员进 行各 项检 查的 区域。3.6 过渡隔 离区 transitional isolation area 对新入 和返 回监 管场 所的 在押人 员进 行
10、集 中过 渡隔 离的监 管区 域。DB32/T 3761.54 2022 6 4 基本要 求 4.1 组织管 理 公安监 管场 所(以下 简称 监所)应成 立疫 情防 控领 导机构,单 位主 要领 导对 疫情防 控工 作负 总 责,明确各 级疫 情防 控责 任人 和责任 部门。4.2 方案制 定 应根据 新冠 肺炎 疫情 动态,在 上级 主管 部门 及当 地 联防联 控机 制的 领导 和指 导下,制 定、完 善应 急处置预 案、快速 响应 机制 和工作 流程。4.3 物资保 障 应做好 口罩、面 屏、防 护服 等必要 防护 用品、洗 手液、消毒剂、非 接触 式测 温设 备等防 疫物 资储 备,
11、同时设 立临 时隔 离观 察场 所,做 好备 用隔 离监 所/场 所的储 备及 启用 计划。4.4 日常管 理 应配备 专人 负责 测温、扫 码(健 康码、场 所码 等)、通风、消 毒、个人 防护 用品发 放、宣传 教 育 等工作,指 定专 人负 责本 单 位工作 人员 及相 关人 员涉 疫地区 旅居 史情 况排 查、人员健 康监 测、核 酸应 检 尽检等工 作落 实及 相关 信息 的收集 和报 送工 作。5 常态化 疫情 防控 5.1 勤务模 式 5.1.1 执行正 常勤 务模 式的 监所 工作人 员视 疫情 形势 和防 控策略 动态 调整 常态 化核 酸检测 频次。有 发热症状、涉疫 地区
12、 旅居 史 人员以 及与 前述 人员 密切 接触人 员,应 通过 核酸 检 测、隔离 医学 观察 等措 施 排除新冠 病毒 感染 风险 后方 可正常 返岗 工作。其 他临 时入所 施工、维 修 等 外来 工作人员 应 扫码、测 温、持48 h(视疫 情形 势和 防控 策略动 态调 整)核酸 检测 阴性证 明,并 做 好必 要防 护,才 能入 所。5.1.2 一旦所 在县 区出 现新 增本 土确诊 病例 或无 症状 感染 者,监 所应 立即 恢 复 AB 两班制 或更 高等 级勤务模 式。5.1.3 全体工 作人 员应 落实 每日 体温测量、请销 假、外出 审批、涉疫 情重 大事 项报 告等工
13、作制 度,主动做好 个人 卫生 防疫 措施,尽量 避免 到人 员密 集场 所活动。5.2 人员管 理 5.2.1 监所应 落实 专人 在大 门出 入口处 负责 核查 健康 码、行程码、场 所码 等,消毒、测温、登 记等 工作,在 出入 口处 设置 登记 台、查 验提 示牌 等。5.2.2 待收押 人员 收押 前,送押 单位对 新入 所人 员进 行体 温测量、核 酸检 测、胸 部 CT 检查、近 7 d活动轨 迹核 查等 工作。通 过指定 监所、隔 离监 区或 监室的 形式,对 新收押 人 员进行 不少 于 7 d(视疫 情形势和 防控 策略 动态 调整)的集 中过 渡隔 离 医 学观 察,至
14、少在 第 1、2、3、5 和 7d 分别 进行 一次 核酸 检测,无 异常 后方 可入 所。对 7d 内有 涉疫 地区 旅居 史 人员或 冷链 食品、进 口货 物等从 业人 员,以及 与前述人员 密切 接触 人员,根 据情况,可 以适 当增 加过 渡隔离 期时 长和 核酸 检测 频次。5.2.3 建立工 作人 员和 在押 人员 健康监 测制 度,动态 掌握 工作人 员和 在押 人员 的健 康状况、新 冠病 毒疫苗接 种情 况以 及 近 7d 活 动轨迹 等信 息。DB32/T 3761.54 2022 7 5.2.4 若工作 人员 和在 押人 员出 现发热、干 咳、乏力、鼻 塞、流 涕、咽痛、
15、嗅 觉味 觉减退、结 膜炎、肌痛和 腹泻 等可 疑症 状时,应至 临时 隔离 观察 场所 进行暂 时隔 离,并按 照相 关规范 流程 进行 诊疗。5.2.5 制定健 康培 训教 育、警示 告知等 制度,组 织开 展形 式多样 的新 冠肺 炎防 控知 识培训 和宣 传 教 育,增强工 作人 员和 在押 人员 自我防 护意 识和 能力,养 成勤洗 手、戴口 罩、常通 风、少 聚集 等良 好 个 人 卫 生习惯。5.3 卫生管 理 5.3.1 通风换 气。监所 内各 区域 应加强 通风 换气,保 持室 内空气 流通,在 气温 状况 允许的 情况 下首 选开窗自 然通 风。每日 早、中和晚 开窗 各一
16、 次,每次 通风时 间至 少 30 min。5.3.2 清洁与 消毒。监 管区 和行 政办公 区 应 保持 环境 整洁 卫生,配备 手消 毒剂,物 体表面 的清 洁消 毒应至少 每日 一次,并 做好 清洁消 毒记 录。对公 共台 面、洗 手池、门 把手、马 桶按键 等高 频接 触 的 物 体 表面,用有 效 氯 浓度 为 500 mg/L 的消毒液进行 喷洒 或 擦拭,30 min 后清水 擦拭 干净;便 池及 周边 用有效氯浓度 为 1000 mg/L 的消毒液喷 洒或 擦拭 消毒,作 用时间 不少 于 30 min。5.3.3 接收快 递物 品。应在 监所 出入口 附近 处设 置摆 放物
17、品、消 毒液 的货 架或 桌子,快递 物流 寄送 的物品须 经过 消毒 并存 放 24 h 后方 可进 入监 所区 域。5.3.4 食品安 全。严格 执行 食品 采购、存储、加 工的 卫生 和质量 要求,生 食和 熟食 不能混 放,海鲜、肉类食 品要 烧熟 煮透,坚 持食品 留样 制度,避免 采 购境外 冷冻 食品 和活 禽。5.3.5 个人防 护。应采 取错 峰放 风和休 息,尽可 能避 免或 减少人 员聚 集和 集体 活动。工作 期间 工作 人员应正 确佩 戴口 罩。监管 对象开 展集 体活 动、处于 多人聚 集环 境下 应佩 戴口 罩,人 与人 之间 应保持 1 m以上距 离。6 应急状
18、 态下 调查 和处 置 6.1 勤务模 式 6.1.1 涉疫监 所封 闭管 理,实 行 AB 两 班制 或者 ABC 三班 制勤务 模式,轮 班时 间不 少于 7d(视疫 情形势和 防控 策略 动态 调整),轮 班期 间闭 环管 理。必要时,实 行全 员封 闭管 理。6.1.2 A 班 人员 实行 网格 化管 理,不应 出监 区 或 与其 他班 组人员 交叉 接触。B 班人员 采用 闭环 管理,不应 离 开备 勤区、不 与非 备勤人 员接 触,每日 体温 监测。居家 备勤 人员 每日 体温监测,并向 单 位 报 告 本人和共 同居 住人 员身 体 状 况、活 动轨 迹。6.2 封闭管 理 6.
19、2.1 监所内 出现 确诊 病例 或无 症状感 染者 时,应对 涉疫 监所进 行封 闭管 理,停止 办理收 押、提讯、会见等 一切 对外 业务,只 进不出;确 需进 入监 所的 外来人 员 需 验码(健 康码、行程 码、场 所码 等)、测温、查验 48 h 内或 24 h 内 核酸检 测阴性 证 明,并佩 戴口罩 等必 要防 护用 品,逐一登 记后 进入;确 需进入监所 的物 资、车辆 应在 缓冲区 消毒,符 合条 件后 登记入 内。6.2.2 监所大 院从 大门 向内 至 AB 门 为外 围封 闭区,原 则 上应设 置门 卫管 理区、物 品交接 区、收押 检查区等;AB 门 内为 核心 封
20、闭区,应 设置 过渡 隔离 区 和其他 监管 区。各 区之 间 应设警 戒线 或缓 冲区,保证区域 不交 叉,人 员不 串 岗。区域 之间 需交 接物 品 时,应采 取错 时无 接触 等 制度并 落实 严格 的消 毒防 护措施。6.2.3 门卫管 理区,外 部人 员不 应扎堆 聚集,门 卫不 应 离 开门卫 管理 区进 入大 院其 他封闭 区,其他 封闭区域 人员 非工 作需 要不 应 逗留。DB32/T 3761.54 2022 8 6.2.4 物品交 接区,交 接双 方人 员应采 取错 时无 接触 并落 实严格 的消 毒防 护措 施。6.2.5 收押检 查区,一 般放 在 AB 门 外。送
21、押 和收 押工 作 涉及人 员全 程采 取二 级防 护,送 押人 员不 得进 AB 门。6.2.6 过渡隔 离区,实行 专人 专 管,闭环 管理。专管 人员 在 过渡隔 离区 工作 应采 取佩 戴医用 防护 口罩、手套等 防护 措施,必 要时 采取二 级防 护,因工 作 需 要进入 过渡 隔离 区的 非专 管人员,应 采取 二 级 防 护。6.3 感染者 发现 和控 制 6.3.1 监所一 旦出 现 确 诊病 例或 无症状 感染 者,应立 即开 展全体 工作 人员 和在 押人 员的症 状筛 查,发现有发 热、干 咳、乏 力、鼻塞、流 涕、咽 痛、嗅 觉 味觉减 退、结 膜炎、肌痛 和腹泻 等可
22、 疑症 状者,在 开展核酸 检测 的同 时,开 展CT 检 查、血清 抗体 检测 等,进行 综合 研判。6.3.2 工作人 员如 新冠 病毒 病原 学检测 呈阳 性,应立 即按 规 定报告 上级 主管 部门 和属 地卫生 健康 部门,转送至 定点 医疗 机构 或方 舱医院 进行 隔离 诊治。6.3.3 在押人 员如 新冠 病毒 病原 学检测 呈阳 性,应立 即按 规 定报告 上级 主管 部门 和属 地卫生 健康 部门,转送至 公安 机关 管辖 的医 疗机构 进行 隔离 诊治。6.4 流行病 学调 查 6.4.1 综合流 行病 学调 查、病毒 基因组 序列 比对、核 酸筛 查和血 清抗 体动 态
23、检 测等 证据,从人、物 品或冷链 食品、环 境和 动物 等方面,开 展病 毒来 源和 首例感 染者 感染 途径 分析,流调 溯源 进行 源 头 控 制。6.4.2 快速开 展流 行病 学调 查,将全体 工作 人员 和在 押人 员划分 为四 类风 险人 群,即出现 疑似 症状 的人群、密接、次 密接 及其 他风险 人群。6.4.3 按照“板块 化羁 押、同质 化管理”原 则,进行 密接、次密 接判 定。a)对于在 押人 员,确诊 病例 发病 前 4 d(视 疫情 形势 和 防控策 略动 态调 整,下同)或者 无症 状 感染者阳 性检 测 前 4 d,与 其 同处过 一个 监室 的在 押人 员定
24、性 为“密接”;其所 在监区 的所 有 在押人员 定性 为“次密 接”(已列 为密 接人 员不 再重 复计算)。考虑 到重 大安 全风险 人员 夹 控 等特殊情 况,具体 问题 可视 情调整 处置。b)对于工 作人 员,确诊 病例 发病 前 4 d 或 者无 症状感 染者阳 性检 测 前 4 d,与 其 有明确 接触 史 的监所内 工作 人员 定性 为“密接”;在 涉疫 监所 内执 勤的其 他工 作人 员定 性为“次密 接”。6.4.4 对于在 押人 员,剔除 出现 疑似症 状的 人群、密 接、次密接 之后 的为 其他 风险 人员。6.4.5 对于在 押人 员,应第 一时 间查清 统计 出四
25、类风 险人 员名单、数 量、涉及 监室 等情况,以 便开 展隔离监 室和 监所 的人 员分 配。6.5 分所设 置和 人员 管理 6.5.1 设置出 现疑 似症 状的 人群 隔离观 察区,尽 可能 的单 人单间 进行 隔离 诊疗,无 条件多 人居 住的 加强通风 消毒 和个 人防 护。若两次 新冠 病毒 核酸 检测(间 隔 24 h)阴 性后,可 根据流 行病 学调 查 结 果,分类为密 接、次密 接及 其他 风险人 群。6.5.2 设置高 风险 所(涉疫 监所),对 于在 押人 员的 密接 进行隔 离医 学观 察,尽可 能的单 人单 间,在隔离监 室数 量不 足的 情况,可以 考 虑 2 人
26、 一间 等情 况(视 疫情 形势 和防 控策 略动态 调整)。6.5.3 设置中 风险 所(其他 监所 或备用 隔离 场所),对于 在押人 员的 次密 接进 行隔 离医学 观察,尽 可能的 2 人一 间,在 隔离 监 室数量 不足 的情 况,可 以 考虑 3 人或 4 人 一间 等情 况(视疫 情形 势和 防控 策 略动态调 整)。DB32/T 3761.54 2022 9 6.5.4 按照最 大化 稀释 的原 则,在剔除 上述 密接、次 密接 之后的 其他 风险 人员 整建 制分流 到 低 风险 所(其他 监所 或备 用隔 离场 所)。6.5.5 在押人 员的 监室 分配 应遵 循“整 建制
27、 稀释”原 则,不应出 现不 同监 室人 员混 关的情 况。按照 先移押低 风险 所的 其他 风险 人员,再移 押中 风险 所的 次密接,最 后在 完成 消杀 的情况 下就 地稀 释 高 风 险 所的密接 的顺 序进 行,不得 打乱。人员 带离 时务 必严 格执行“一 监室 一带”的 原则,高风 险所 内 不 同 监 室人员不 应出 现碰 面的 情况。6.5.6 在完成 第一 次大 规模 分流 稀释工 作之 后,低风 险所 和 中风险 所人 员后 续核 酸检 测出现 阳性 病例,则以原 监室 整建 制回 流高 风险所 稀释 处置。6.5.7 工作人 员中 的密 接,应立 即转运 隔离 至集 中
28、隔 离场 所;工 作人 员中 的次 密接,在核 酸检 测结 果为阴性 的情 况下,按 要求 做好防 护,可留 驻高 风险 所继续 执勤。6.6 移押转 运 6.6.1 参加移 押车 辆由 各地 前往 高风险 所集 合之 前,完成 一次消 杀;承载 被移 押人 员抵达 分流 场所 后,待人员、物 资卸 载完 毕,立即进 行消 杀,消杀 完成 30 min 之后再 返回 或继 续 第二批 移押。6.6.2 乘车的 在押 人员 一律 佩戴 医用防 护口 罩;驾驶 员及 随车工 作人 员 应 全程 佩 戴 N95 口罩、眼 罩或面屏、手套、一 次性 医用 隔离衣(或 防护 服)等防 护用品,押 运途
29、中不 应随 意穿脱。6.6.3 移押在 押人 员的 戒具 在 高 风险 所 出发 前提 前佩 戴完 毕,抵 达分 流场 所解 除后 立即进 行消 杀。6.6.4 人员抵 达分 流场 所,车辆 应依次 卸载,等 待前 车人 员、物 资全 部进 所之 后,后车方 可进 场 操 作。6.7 核酸筛 查 6.7.1 工作人 员中 的密 接和 次密 接,按 疫情 防控 要求 进行 核酸检 测及 健康 监测。6.7.2 高风险 所建 议 前 7 d 每日 一次对 场所 内所 有人 员进 行核酸 检测;中 风险 所建 议前 3 d 每 日一 次、第 5 d 和第 7 d 每日 一次 对 场所内 所有 人员
30、进行 核酸 检测;低 风险 所至 少第 1 d、4 d、7 d 对场所 内所 有人员进 行核 酸检 测;可根 据 疫情 形势、防 控策 略和 具体情 况进 行动 态调 整。6.8 健康监 测 每日两 次对 所有 工作 人员 和在押 人员 进行 体温 测量,询问 相关 症状。6.9 环境消 毒 对阳性 感染者 可能 污染的 环境进 行终末 消毒;封控/管控期 间,监 所内 保持良 好的环 境卫生,定 时开窗通 风、及时 清理 垃圾、每日 开展 预防 性消 毒工 作。6.10 风险沟 通 做好政 策宣 传和 舆论 引导,防止 工作 人员 及家 属散 布监所 疫情 防控 有关 信息,避免 炒作。6.11 措施调 整 根据流 行病 学调 查、核 酸 筛查和 健康 监测 结果,动 态评估 疫情 的变 化和 趋势,根 据疫 情规 律适 时调整核酸 检测 规模 及频 次、封控/管控 时长 等,直至 开 展常态 化防 控。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