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 1.1 4 0.3 0CCS A 0 0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 B 2 3/T 3 2 9 1 2 0 2 2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平 台 使 用 指 南2 0 2 2-0 7-0 7 发 布 2 0 2 2-0 8-0 6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2 3/T 3 2 9 1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总 体 原 则.15 机 构 职 责.16 数 据 采 集.27 平 台 构 架.38 使 用 规 则.59 安 全 保 障
2、.5附 录 A(资 料 性)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平 台 功 能 清 单.7参 考 文 献.9D B 2 3/T 3 2 9 1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提 出、归 口 并 组 织 实 施。本 文 件
3、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哈 尔 滨 越 长 科 技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刘 振 磊、段 一 雄、张 响 平、金 凤 东、王 海 波、陆 凯、刘 宇。D B 2 3/T 3 2 9 1 2 0 2 21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平 台 使 用 指 南1 范 围本 文 件 给 出 了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平 台 使 用 规 则,包 括 术 语 和 定 义、总 体 原 则,以 及 数 据 采 集、平 台 架 构 和 使 用 规 则 和 安 全 保 障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4、黑 龙 江 省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4 1 5 6 8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4 1 5 6 8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5、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办 公 用 房 管 理对 办 公 用 房 的 规 划、权 属、配 置、使 用、维 修、处 置 等 进 行 管 理。3.2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平 台机 关 事 务 管 理 部 门 主 导 建 立 的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信 息 平 台,是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的 主 要 工具 之 一。管 理 平 台 的 信 息 数 据 库 纳 入 省 数 据 共 享 交 换 平 台,与 财 政、纪 委 监 委 等 部 门 共 享 共 用,实 现 上下 一 体、互 联 互 通、动 态 管 理。4 总 体 原 则4.1 时 效
6、 性信 息 数 据 采 集、调 整、上 报 应 及 时。4.2 准 确 性4.2.1 数 据 应 真 实,准 确。4.2.2 C A D 图 纸 应 客 观 真 实,依 照 平 台 制 图 标 准 标 注。4.2.3 各 级 管 理 员 应 严 格 审 核。4.3 经 济 性平 台 数 据 实 行 应 用 尽 用 原 则,脱 离 纸 质 办 公,提 高 效 率,降 低 成 本。5 机 构 职 责D B 2 3/T 3 2 9 1 2 0 2 225.1 黑 龙 江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5.1.1 负 责 全 省 办 公 用 房 相 关 资 料 的 统 计 和 汇 总。5.1.2 负
7、责 周 期 性 上 报 项 目 的 创 建。5.1.3 负 责 组 织 和 监 管 上 报 项 目 进 度、审 核 上 报 数 据。5.1.4 负 责 下 发 通 知、政 策 文 件。5.1.5 负 责 组 织 平 台 使 用 培 训。5.1.6 负 责 与 平 台 承 建 方 反 馈 和 解 决 平 台 问 题。5.2 省 直 各 党 政 机 关负 责 本 单 位 及 所 属 单 位 办 公 用 房 相 关 资 料 统 计 及 汇 总 上 报。5.3 各 地 市 相 关 单 位对 本 地 区 办 公 用 房 清 理 结 果 进 行 分 类 汇 总 后 统 一 上 报。6 数 据 采 集6.1
8、 组 织 框 架6.1.1 单 位 管 理:数 据 上 报 单 位。6.1.2 区 域 管 理:树 型 区 域 结 构,自 动 形 成 上 下 级 审 批 关 系。6.1.3 账 户 管 理:区 域 管 理 员、单 位 操 作 员。6.2 数 据 填 报6.2.1 办 公 用 房:包 括 基 本 信 息、楼 层 信 息、房 间 信 息、使 用 单 位、地 理 位 置、附 件 等 信 息。6.2.2 办 公 人 员:包 括 人 员 姓 名、级 别、职 务、办 公 地 址、办 公 室 面 积、标 准 面 积、超 标 面 积 等 信 息。6.2.3 办 公 用 房 出 租(借):包 括 地 址、使
9、用 单 位、使 用 类 型、截 止 期 等 信 息。6.2.4 技 术 业 务 用 房:包 括 地 址 坐 落、用 地 面 积、建 筑 面 积、使 用 单 位 等 信 息。6.2.5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项 目:包 括 项 目 名 称、地 址、审 批 单 位、建 设 单 位、建 设 规 模、投 资 估 算 等 信 息。6.2.6 办 公 区:包 括 办 公 区 的 基 本 信 息、楼 层 信 息、房 间 信 息、使 用 单 位、地 理 位 置、附 件 等 信 息。6.3 业 务 报 表6.3.1 办 公 用 房 基 本 信 息 登 记 表(自 动 生 成)。6.3.2 办 公 用 房 复
10、查 整 改 工 作 呈 报 表 1(人 工 填 报)。6.3.3 办 公 用 房 复 查 整 改 工 作 呈 报 表 2(自 动 生 成)。6.3.4 办 公 用 房 复 查 整 改 工 作 呈 报 表 3(人 工 填 报)。6.3.5 办 公 用 房 整 改 成 果 汇 总 表 1(人 工 填 报)。6.3.6 办 公 用 房 整 改 成 果 汇 总 表 2(人 工 填 报)。6.3.7 办 公 用 房 出 租 和 租 用 登 记 表(自 动 生 成)。6.3.8 技 术 业 务 用 房 信 息 登 记 表(自 动 生 成)。6.3.9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呈 报 表(自 动 生
11、 成)。6.4 国 家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报 表6.4.1 行 政 区 划 封 面(人 工 填 报)。D B 2 3/T 3 2 9 1 2 0 2 236.4.2 办 公 用 房 信 息(自 动 生 成)。6.4.3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项 目(自 动 生 成)。6.4.4 技 术 业 务 用 房 信 息(自 动 生 成)。6.5 办 公 用 房 使 用 管 理6.5.1 办 公 用 房 配 置 单 位 申 请 记 录、本 级 机 关 局 批 复 记 录。6.5.2 办 公 用 房 处 置 单 位 申 请 记 录、本 级 机 关 局 批 复 记 录。6.5.3 办 公 用 房
12、维 修 单 位 申 请 记 录、本 级 机 关 局 批 复 记 录。6.5.4 办 公 用 房 权 属 单 位 申 请 记 录、本 级 机 关 局 批 复 记 录。6.6 附 件6.6.1 图 片(文 件 大 小 不 能 超 过 1 6 M B)。6.6.2 电 子 文 档。6.6.3 C A D 图 纸(D W G 格 式)。7 平 台 构 架7.1 总 体 构 架总 体 构 架 示 意 图 见 图 1。图 1 总 体 构 架D B 2 3/T 3 2 9 1 2 0 2 247.2 功 能 架 构功 能 架 构 示 意 图 见 图 2(详 细 功 能 清 单 见 附 录 A)。图 2 功
13、能 构 架D B 2 3/T 3 2 9 1 2 0 2 257.3 平 台 角 色7.3.1 单 位 操 作 员:填 报 本 单 位 的 各 项 数 据 和 报 表,并 报 送 到 上 级 区 域 管 理 员。7.3.2 区 域 管 理 员:根 据 机 构 编 制 情 况 创 建 子 区 域 和 下 属 单 位,汇 总 本 区 域 的 数 据,审 核 后 上 报 至 上级 区 域 管 理 员。7.3.3 观 察 员:用 于 查 询 整 个 平 台 业 务 数 据、报 表 和 汇 总 结 果。8 使 用 规 则8.1 机 构 和 账 户 管 理8.1.1 根 据 机 构 情 况 创 建 子 区
14、 域 或 下 属 单 位。8.1.2 登 录 账 号 由 上 级 区 域 管 理 员 创 建 并 告 知。8.2 办 公 用 房 填 报8.2.1 区 域 管 理 员 创 建 办 公 区 基 础 信 息、房 间 信 息、上 传 C A D 图 纸 后 通 知 使 用 单 位,使 用 单 位 勾 选 所使 用 的 办 公 区,完 善 房 间 信 息 等。8.2.2 单 位 操 作 员 填 报 办 公 用 房 信 息,填 报 时 根 据 上 级 管 理 员 通 知,选 择“连 接 至 办 公 区”或“非 连接 至 办 公 区”,前 者 只 需 勾 选 使 用 房 间 和 信 息 补 全,后 者 需
15、 自 行 完 善 房 间 信 息、上 传 C A D 图 纸 等。8.2.3 地 图 上 标 注 位 置 时,应 在 办 公 楼 正 门 所 临 街 道 上 选 择 标 注 点。8.3 C A D 图 纸 制 作8.3.1 C A D 图 纸 应 采 用 主 流 正 版 软 件 制 作,并 采 用 D W G 格 式。8.3.2 C A D 图 纸 应 分 层 绘 制,并 按 平 台 图 纸 制 作 标 准 要 求,标 明 房 间 使 用 类 别、面 积、使 用 人 员 情 况(姓 名 和 具 体 职 务)。8.3.3 C A D 制 作 的 字 体 应 采 用 宋 体,字 号 适 中 即 可
16、。8.4 通 知 公 告8.4.1 通 知 公 告 用 于 下 发 办 公 用 房 相 关 文 件,无 交 流 沟 通 功 能。8.4.2 各 级 区 域 管 理 员 下 发 通 知,需 认 真 勾 选 接 收 的 区 域。9 安 全 保 障9.1 密 码 安 全9.1.1 首 次 登 陆 账 户 时,应 修 改 初 始 密 码,防 止 盗 用。9.1.2 账 号 密 码 不 应 借 给 他 人 使 用。9.1.3 每 3 个 月 更 换 密 码 一 次。9.2 多 账 户 登 录管 理 多 个 账 户 的,切 换 账 户 时 应 在 系 统 中 退 出 后 重 新 登 录,不 应 新 开 页
17、 面 登 录。9.3 数 据 安 全9.3.1 平 台 数 据 仅 用 于 办 公 用 房 管 理,不 应 随 意 传 播。D B 2 3/T 3 2 9 1 2 0 2 269.3.2 删 除 平 台 数 据 时,应 仔 细 阅 读 弹 出 的 警 告 信 息,谨 慎 操 作,数 据 删 除 后 无 法 恢 复。D B 2 3/T 3 2 9 1 2 0 2 27A A附 录 A(资 料 性)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平 台 功 能 清 单表 A.1 和 表 A.2 列 举 出 区 域 管 理 员 和 单 位 操 作 员 功 能 清 单。表 A.1 区 域 管 理 员 功 能
18、清 单一级菜单 二级菜单 功能说明首页 首页 点击进入首页组织机构区域管理 设置下属区域单位管理 添加/删除/修改下属单位账户管理 添加/删除/修改下属区域管理员或单位操作员项目管理项目申报 可添加/修改上报报表项目名称,汇总并上报本区域报表项目审核 可审核下属区域或单位上报报表1.对不符合要求的报表应及时退回。2.项目审核不能直接修改报表。项目进度 及时查看下属单位报送进度数据查询办公用房信息 按照组合条件查询下级单位的办公用房报表信息,支持查询结果导出办公人员信息 按照组合条件查询下级单位的办公人员报表信息,支持查询结果导出办公用房出租(借)按照组 合条件查询下 级单位的办 公用房出租(借
19、)报表信 息,支持查询结果导出技术业务用房 按照组 合条件查询下 级单位的技 术业务用房 报表信息,支 持查询结果导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按照组 合条件查询下 级单位的办 公用房建设 项目报表信息,支持查询结果导出报表汇总业务报表 省直区 域管理员能够 查询省直单 位的报表汇 总及下属各单 位的上报报表。地 市级区域管理 员能够查询 市直、区县、区县直、乡 镇等不同类型的区 域汇总报表及 下属各单位 的上报报表,区县级区域 管理员能够查询区 县直、乡镇等 不同类型的 区域汇总报 表及下属各单 位的上报报表,各级区域管理员只能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中查询,不能跨级查询对接国管局报表 生成相 应上报到国
20、管 局的报表,包括办公用 房、技术业务 用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办公区办公区管理 对集中办公区进行添加设置填报单位管理 对集中办公区的单位进行设置办公区汇总 对集中办公区信息进行汇总地图浏览 在线查 看本区域内各 级单位办公 用房电子地 图相关信息,包括二维地图、卫星地图、实景地图及办公单位、办公用房信息图纸管理 在线浏览、打印、编辑、识别本区域内各级单位上报办公用房图纸D B 2 3/T 3 2 9 1 2 0 2 28表 A.1 区 域 管 理 员 功 能 清 单(续)一级菜单 二级菜单 功能说明使用管理权属管理 批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信息配置管理 批复办公用房配置申请维修管理 批复办公用房维
21、修申请处置管理 批复办公用房处置申请信息发布系统公告 发布系统公告工作交流 发布工作交流信息政策法规 发布政策法规表 A.2 单 位 操 作 员 功 能 清 单一级菜单 二级菜单 功能说明首页 首页 点击进入首页项目申报 进行本年度项目申报办公用房信息 添加/修改办公用房基本信息登记表数据,增加电子地图管理、C A D 图纸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办公人员信息 添加/修改办公用房复查整改工作呈报表 2 数据办公用房出租(借)添加/修改办公用房出租(借)信息表数据技术业务用房 添加/修改技术业务用房信息表数据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添加/修改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信息表数据房间管理 针对独立办公或集中办公的房间进
22、行管理D B 2 3/T 3 2 9 1 2 0 2 29参 考 文 献 1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条 例(2 0 1 2 年 6 月 2 8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 2 1 号 公 布).2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条 例(中 共 中 央、国 务 院 2 0 1 3 年 1 1 月 1 8 日 印 发).3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办 法(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国 务 院 办 公 厅 2 0 1 7 年 1 2 月 5 日 印 发).4 黑 龙 江 省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办 法(黑 办 发 2 0 1 9 4 2 号).5 黑 龙 江 省 乡(镇)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黑 发 改 投 资 2 0 1 5 4 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