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 B 2 3/T 3 2 2 7 2 0 2 2I C S 6 5.0 2 0.0 1C C S B 0 5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两 栖 爬 行 动 物 野 外 调 查 技 术 规 程2 0 2 2-0 5-2 5 发 布 2 0 2 2-0 6-2 4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2 3/T 3 2 2 7 2 0 2 2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2、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提 出。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所、黑 龙 江 省 森 林 植 物 园、汤 原 县 正 阳 林 场、绥 棱 县 国 有林 场 发 展 服 务 中 心、北 京 林 业 大 学 生 态 与 自 然 保 护 学 院、黑 龙 江 中 央 站 黑 嘴 松 鸡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服 务中 心、东 北 林 业 大 学、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嫩 江 市 大 治 林 场、黑 龙 江 扎 龙
3、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黑 龙 江 省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处。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王 佳 巍、李 天 芳、李 雪、崔 永 刚、杨 云 飞、李 显 达、吴 庆 明、唐 佳 琳、李 想、胡 崇 然、徐 卓、田 一 柳、肖 锐、李 国 富。D B 2 3/T 3 2 2 7 2 0 2 21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两 栖、爬 行 动 物 及 其 栖 息 地 调 查 的 仪 器 设 备、调 查 内 容、调 查 时 间、调 查 准 备、调 查方 法、栖 息 地 调 查、受 胁 因 素 调 查、数 据 统 计 与 分 析、注 意
4、 事 项、调 查 成 果 及 报 告、技 术 档 案。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野 生 两 栖、爬 行 动 物 及 栖 息 地 调 查。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标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标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用 于 本 文 件。G B/T 3 7 3 6 4.1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及 其 栖 息 地 调 查 技 术
5、规 程 导 则H J 7 1 0.5 生 物 多 样 性 观 测 技 术 导 则 爬 行 动 物H J 7 1 0.6 生 物 多 样 性 观 测 技 术 导 则 两 栖 动 物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4 仪 器 设 备4.1 地 图调 查 区 域 的 地 形 图、卫 星 遥 感 影 像 图(纸 质 地 图 或 电 子 地 图)。4.2 调 查 设 备 及 用 品定 位 仪、直 尺、电 子 秤、红 外 探 测 仪、样 本 采 集 工 具 等。两 栖 动 物 调 查 应 准 备 抄 网、桶、手 术 剪、镊 子 等,爬 行 动 物 调 查
6、应 携 带 蛇 钩 或 蛇 叉、蛇 袋 等。4.3 记 录 及 数 据 处 理 设 备记 录 表、电 子 记 录 设 备、笔、便 携 式 计 算 机、照 相 机、摄 像 机 等。4.4 辅 助 设 备手 机、对 讲 机、头 灯、强 光 手 电 筒、工 具 书 及 野 外 防 护 设 备、药 物 等,可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自 行 确 定。5 调 查 内 容两 栖 爬 行 动 物 野 外 调 查 技 术 规 程D B 2 3/T 3 2 2 7 2 0 2 22两 栖 爬 行 动 物 野 外 调 查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两 栖、爬 行 动 物 分 布 区 域;b)两 栖、爬
7、行 动 物 的 种 类、种 群 数 量;c)生 活 史 阶 段、性 别、身 体 测 量、疾 病 状 况d)两 栖、爬 行 动 物 栖 息 地 类 型、面 积;e)两 栖、爬 行 动 物 栖 息 地 受 威 胁 因 素 及 程 度。6 调 查 时 间6.1 选 择 两 栖、爬 行 动 物 最 活 跃 的 4 月 1 0 月 为 宜。6.2 两 栖 动 物 调 查 时 间 以 清 晨、傍 晚(日 落 后 1 小 时)为 宜;爬 行 动 物 调 查 时 间 以 白 天 为 宜。7 调 查 准 备7.1 确 定 调 查 目 标确 定 调 查 区 域,收 集 查 询 调 查 区 域 的 相 关 资 料,
8、初 步 了 解 调 查 区 域 内 两 栖、爬 行 类 的 种 类 组 成、分布 和 种 群 动 态 及 其 栖 息 地 状 况,确 定 调 查 目 标。7.2 制 定 调 查 计 划调 查 计 划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调 查 区 域、调 查 时 间、日 程 安 排、调 查 人 员、调 查 方 法、样 地 设 置、调 查 内容、调 查 频 次、仪 器 设 备、交 通、食 宿 安 排、质 量 控 制、安 全 保 障 措 施、数 据 分 析 及 报 告 等。8 调 查 方 法8.1 抽 样选 择 两 栖、爬 行 动 物 栖 息 地,采 用 系 统 抽 样 方 法,等 距 布 设 调 查 位 点
9、,在 调 查 位 点 处 布 设 调 查 样 地,可 以 是 调 查 样 线、调 查 样 方、调 查 样 点 等。8.2 样 线 法8.2.1 两 栖、爬 行 动 物 调 查 样 线 长 度 以 5 0 0 m 1 0 0 0 m 为 宜。样 线 宽 度 应 根 据 视 野 情 况 确 定,宜 为 5m 1 0 m。8.2.2 调 查 时,行 进 速 度 宜 保 持 在 2 k m/h 左 右,记 录 样 线 内 发 现 的 两 栖、爬 行 动 物 信 息 和 影 像。8.3 样 方 法8.3.1 两 栖、爬 行 动 物 调 查 样 方 大 小 为 5 m 5 m 或 1 0 m 1 0 m。
10、样 方 间 隔 应 1 0 0 m 以 上。8.3.2 调 查 时,仔 细 检 查 样 方 内 的 两 栖 爬 行 动 物,记 录 信 息 和 影 像。爬 行 动 物 调 查 时,依 次 翻 开 样 方内 的 石 块 或 其 他 堆 积 物,检 视 其 下 可 能 藏 匿 的 个 体。8.4 围 栏 陷 阱 法8.4.1 就 地 取 材,插 木 棍 支 撑 或 利 用 已 有 树 干 作 支 撑,将 塑 料 薄 膜 固 定 在 树 干 或 木 棍 上 形 成 围 栏。围栏 应 垂 直 于 地 面,高 出 地 面 3 0 c m 5 0 c m,埋 入 地 下 至 少 1 0 c m。围 栏 长
11、 度 通 常 为 5 0 m 或 1 0 0 m。8.4.2 每 间 隔 1 0 m,在 围 栏 两 侧 各 挖 半 径 2 0 c m 3 0 c m、深 3 5 c m 5 0 c m 的 坑,将 桶 分 别 埋 入 其 中作 为 陷 阱。陷 阱 口 上 沿 应 与 地 面 平 齐,陷 阱 边 缘 紧 贴 围 栏。陷 阱 内 可 放 置 一 些 覆 盖 物 如 碎 瓦 片、大 片 树D B 2 3/T 3 2 2 7 2 0 2 23叶 等,以 备 落 入 其 中 的 两 栖 动 物 藏 身;同 时 加 入 少 量 水(水 深 1 c m 5 c m),或 将 干 草 浸 水 后 放 入
12、陷阱 中,增 加 两 栖、爬 行 动 物 的 存 活 率。8.4.3 对 于 水 位 变 动 较 大 的 河 湖 周 边 的 陷 阱,应 根 据 水 线 距 离 增 补 陷 阱,保 持 不 同 季 节 的 陷 阱 距 离 水线 位 置 一 致。8.4.4 检 查 陷 阱 中 的 动 物。检 查 陷 阱 时 应 注 意 防 护,既 不 能 伤 害 动 物 又 不 能 被 动 物 伤 害 到 自 身。8.4.5 调 查 结 束 后 应 将 围 栏 全 部 收 回、填 埋 陷 阱。8.5 标 记 法此 法 将 两 栖 动 物 捕 获,采 用 划 蹼 法、剪 趾(指)法 进 行 标 记 后,放 归 自
13、 然。通 过 再 次 观 察,获 得某 一 物 种 的 生 物 学 信 息。其 中:a)小 型 蜥 蜴 类 可 采 用 剪 指(趾)法 标 记;b)蛇、鳖 类 和 蜥 蜴 可 采 用 注 射 被 动 集 成 应 答 器(简 称 P I T 标 记 法)的 方 法 进 行 标 记。8.6 踪 迹 法通 过 蛙 类 的 鸣 声 或 两 栖、爬 行 动 物 遗 留 的 残 体、卵 等,鉴 别 物 种 的 种 类、数 量。8.7 访 问 调 查 法在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活 动 区 域,走 访 当 地 居 民,记 录 两 栖、爬 行 动 物 的 种 类、数 量。9 栖 息 地 调 查两 栖、爬 行
14、 动 物 栖 息 地 调 查 按 G B/T 3 7 3 6 4.1 的 规 定 执 行。1 0 受 威 胁 因 素 调 查两 栖、爬 行 动 物 野 生 种 群 及 栖 息 地 的 主 要 受 威 胁 因 素 及 受 威 胁 程 度 按 G B/T 3 7 3 6 4.1 的 规 定 执 行。1 1 数 据 统 计 与 分 析1 1.1 爬 行 动 物 种 群 数 量 或 种 群 密 度 计 算 公 式 按 H J 7 1 0.5 的 规 定 执 行。1 1.2 两 栖 动 物 种 群 数 量 或 种 群 密 度 计 算 公 式 按 H J 7 1 0.6 的 规 定 执 行。1 2 注 意
15、 事 项1 2.1 使 用 标 记 法 时,标 记 物 和 标 记 方 法 不 应 对 两 栖、爬 行 动 物 的 身 体 产 生 伤 害;标 记 不 可 过 分 醒 目;标 记 应 持 久。1 2.2 围 栏 陷 阱 法 在 雨 季 应 防 止 雨 水 注 满 陷 阱。1 3 调 查 成 果 及 报 告调 查 成 果 及 报 告 按 G B/T 3 7 3 6 4.1 的 规 定 执 行。1 4 技 术 档 案建 立 技 术 档 案,内 容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仪 器 设 备、调 查 内 容、调 查 时 间、调 查 准 备、调 查 方 法、栖息 地 调 查、受 胁 因 素 调 查、数
16、 据 统 计 与 分 析、注 意 事 项、调 查 成 果 及 报 告、技 术 档 案 等。D B 2 3/T 3 2 2 7 2 0 2 24附 表 A(资 料 性)两 栖 爬 行 动 物 野 外 调 查 记 录 表A.1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种 群 数 量 野 外 调 查 记 录 见 表 A.1。表 A.1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野 外 调 查 记 录 表调 查 地 点:调 查 日 期:年 月 日天 气:晴 多 云 阴 雨 雪 雾 温 度:风 向:风 力:级 第 页,共 页序号 时间位置(经纬度)调查方法物种数量生境类型行为状态干扰类型干扰强度疾病 备注合计成年幼体卵块(卵堆)雄性 雌
17、性 不确定行为状态:1 休息、2 捕食、3 求偶、4 交配、5 休眠、6 鸣叫。栖息生境:1 林地、2 灌丛、3 草地、4 农田、5 荒地、6 水域、7 沼泽、8 居民区调查方法:a 样线法,b 样方法,c 围栏陷阱法,d 标记法(1 划蹼法,2 剪趾 法,3 P I T 标记法),e 踪迹法(1 遗留的残体、2 卵、3 鸣声)干扰类型:1 开垦、2 放牧、3 公路、4 铁路、5 捕捉、6 发电设施、7 耕种、8 砍伐、9 采矿采砂、1 0 农药化肥污染、1 1 废弃物污染、1 2 污水污染、1 3 旅游干扰强度:1 强 生境受到严重干扰、植被基本消失,野生动物难以栖息繁衍;2 中生境受到干扰、植被部分消失,干扰消除后,植被仍可恢复,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受到一定影响,但仍可继续栖息繁衍;3 弱生境受到一定干扰、植被基本保持原样,对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影响不大;4 生境没有受到干扰、植被保持原始状态,对野生动物栖息繁衍没有影响调 查 人:记 录 人:复 核 人:复 核 日 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