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 2 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 B 2 3/T 3 2 0 0 2 0 2 2建 筑 地 基 处 理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c o d e f o r g r o u n d t r e a t m e n t o f b u i l d i n g s2 0 2 2-0 5-0 9 发 布 2 0 2 2-0 8-0 9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I C S 9 3.0 2 0C C S P 2 2D B 2 3/T 3 2 0 0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2、 术 语 和 定 义.14 符 号.35 基 本 规 定.46 换 填 垫 层.56.1 一 般 规 定.66.2 设 计.66.3 施 工.86.4 质 量 检 验.97 多 年 冻 土 地 基.97.1 一 般 规 定.97.2 设 计.97.3 施 工.1 17.4 质 量 检 验.1 18 压 实 地 基 和 夯 实 地 基.1 28.1 一 般 规 定.1 28.2 压 实 地 基.1 28.3 夯 实 地 基.1 49 复 合 地 基.1 89.1 一 般 规 定.1 89.2 振 冲 碎 石 桩 和 沉 管 砂 石 桩 复 合 地 基.2 09.3 水 泥 土 搅 拌 桩 复 合
3、 地 基.2 39.4 旋 喷 桩 复 合 地 基.2 59.5 灰 土 挤 密 桩 和 土 挤 密 桩 复 合 地 基.2 69.6 夯 实 水 泥 土 桩 复 合 地 基.2 99.7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复 合 地 基.3 09.8 柱 锤 冲 扩 桩 复 合 地 基.3 19.9 预 应 力 管 桩 复 合 地 基.3 3D B 2 3/T 3 2 0 0 2 0 2 2I I9.1 0 多 桩 型 复 合 地 基.3 51 0 注 浆 加 固.3 81 0.1 一 般 规 定.3 81 0.2 设 计.3 81 0.3 施 工.4 11 0.4 质 量 检 验.4 21 1 微
4、型 桩 加 固.4 31 1.1 一 般 规 定.4 31 1.2 树 根 桩.4 31 1.3 预 制 桩.4 41 1.4 注 浆 钢 管 桩.4 51 1.5 质 量 检 验.4 51 2 检 验 与 监 测.4 51 2.1 检 验.4 51 2.2 监 测.4 6附 录 A(规 范 性)处 理 后 地 基 静 载 荷 试 验 要 点.4 7附 录 B(规 范 性)复 合 地 基 静 载 荷 试 验 要 点.4 8附 录 C(规 范 性)复 合 地 基 增 强 体 单 桩 静 载 荷 试 验 要 点.5 0D B 2 3/T 3 2 0 0 2 0 2 2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5、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建 筑 设 计 研 究院、黑 龙 江 省 建 设 集 团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6、 有 限 公 司、哈 尔 滨 市 建 筑 设 计 院、哈 尔 滨 建 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黑龙 江 省 龙 岩 基 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黑 龙 江 省 城 乡 建 设 研 究 所、建 华 建 材(黑 龙 江)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王 吉 良、张 辰 熙、张 锋、王 安 宇、李 超、李 东 文、贾 君、唐 榕 滨、邵 志 民、董相 东。D B 2 3/T 3 2 0 0 2 0 2 21建 筑 地 基 处 理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黑 龙 江 省 换 填 垫 层、多 年 冻 土 地 基、压 实 地 基 和 夯 实 地 基、复 合
7、 地 基、注 浆 加 固、微型 桩 加 固 的 设 计、施 工、质 量 检 验。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黑 龙 江 省 建 筑 工 程 地 基 处 理 设 计、施 工 和 质 量 检 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标 准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标准。G B 5 0 0 0 7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8、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1 1 抗 震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2 1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规 范G B 5 0 0 2 5 湿 陷 性 黄 土 地 区 建 筑 标 准G B 5 0 0 4 6 工 业 建 筑 防 腐 蚀 设 计 规 范G B 5 0 2 0 2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G B/T 5 0 1 2 3 土 工 试 验 方 法 标 准J G J 7 9 建 筑 地 基 处 理 技 术 规 范J G J 9 4 建 筑 桩 基 技 术 规 范J G J 1 1 8 冻 土 地 区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9、J G J 1 2 3 既 有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加 固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地 基 处 理 g r o u n d t r e a t m e n t,g r o u n d i m p r o v e m e n t提 高 地 基 承 载 力,改 善 其 变 形 性 能 或 渗 透 性 能 而 采 取 的 技 术 措 施。3.2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g r o u n d,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部 分 土 体 被 增 强 或 被
10、置 换,形 成 由 地 基 土 和 竖 向 增 强 体 共 同 承 担 荷 载 的 人 工 地 基。3.3地 基 承 载 力 特 征 值 c h a r a c t e r i s t i c v a l u e o f s u b s o i l b e a r i n g c a p a c i t y由 载 荷 试 验 测 定 的 地 基 土 压 力 变 形 曲 线 线 性 变 形 段 内 规 定 的 变 形 所 对 应 的 压 力 值,其 最 大 值 为 比 例界 限 值。D B 2 3/T 3 2 0 0 2 0 2 223.4换 填 垫 层 r e p l a c e m e n
11、t l a y e r o f c o m p a c t e d f i l l挖 除 基 础 底 面 下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软 弱 土 层 或 不 均 匀 土 层,回 填 其 他 性 能 稳 定、无 侵 蚀 性、强 度 较 高 的材 料,并 夯 压 密 实 形 成 的 垫 层。3.5多 年 冻 土 地 基 p e r m a f r o s t F o u n d a t i o n利 用 多 年 冻 土 作 为 地 基 土 的 地 基。3.6热 棒 t h e r m a l p r o b e利 用 制 冷 工 质 在 密 闭 容 器 中 进 行 汽 液 双 相 转 换 循 环,
12、将 高 温 端 热 量 迁 移 至 低 温 端 的 装 置。3.7填 土 通 风 管 基 础 f i l l v e n t i l a t i o n p i p e f o u n d a t i o n在 建 筑 物 底 板 下 用 非 冻 胀 性 填 料 垫 高,并 在 其 中 埋 设 通 风 管 的 下 部 结 构。3.8蒸 汽 融 化 法 s t e a m m e l t i n g m e t h o d将 带 有 喷 气 孔 的 钢 管 插 入 预 钻 好 的 多 年 冻 土 孔 中,通 过 蒸 汽 融 化 冻 土。3.9水 融 化 法 w a t e r m e l t i
13、 n g m e t h o d将 水 注 入 的 多 年 冻 土 注 水 钻 孔 中,通 过 水 土 热 交 换 融 化 冻 土。3.1 0电 融 化 法 e l e c t r i c m e l t i n g m e t h o d在 多 年 冻 土 中 插 入 电 阻 装 置,利 用 电 阻 装 置 通 电 后 的 热 效 应 融 化 冻 土。3.1 1地 表 热 量 改 造 法 s u r f a c e h e a t t r a n s f o r m a t i o n m e t h o d通 过 减 小 地 面 反 射 率 而 增 加 地 面 热 通 量,利 用 太 阳
14、能 自 然 融 化 下 伏 多 年 冻 土。3.1 2压 实 地 基 c o m p a c t e d g r o u n d,c o m p a c t e d f i l l利 用 平 碾、振 动 碾、冲 击 碾 或 其 他 碾 压 设 备 将 填 土 分 层 密 实 处 理 的 地 基。3.1 3夯 实 地 基 r a m m e d g r o u n d,r a m m e d e a r t h反 复 将 夯 锤 提 到 高 处 使 其 自 由 落 下,给 地 基 以 冲 击 和 振 动 能 量,将 地 基 土 密 实 处 理 或 置 换 形 成 密 实墩 体 的 地 基。3.1
15、 4砂 石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s a n d g r a v e l c o l u m n s将 碎 石、砂 或 砂 石 混 合 料 挤 压 入 已 成 的 孔 中,形 成 密 实 砂 石 竖 向 增 强 体 的 复 合 地 基。3.1 5水 泥 粉 煤 灰 碎 石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c e m e n t-f l y a s h-g r a v e l p i l e s由 水 泥、粉 煤 灰、碎 石 等
16、 混 合 料 加 水 拌 合 在 土 中 灌 注 形 成 竖 向 增 强 体 的 复 合 地 基。3.1 6夯 实 水 泥 土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r a m m e d s o i l-c e m e n t c o l u m n sD B 2 3/T 3 2 0 0 2 0 2 23将 水 泥 和 土 按 设 计 比 例 拌 合 均 匀,在 孔 内 分 层 夯 实 形 成 竖 向 增 强 体 的 复 合 地 基。3.1 7混 凝 土 灌 注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17、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C o n c r e t e c a s t-i n-p l a c e p i l e以 摩 擦 型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作 为 竖 向 增 强 体 的 复 合 地 基。3.1 8旋 喷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j e t g r o u t i n g通 过 钻 杆 的 旋 转、提 升,高 压 水 泥 浆 由 水 平 方 向 的 喷 嘴 喷 出,形 成 喷 射 流,以 此 切 割 土 体 并 与 土 拌合 形 成 水 泥 土 竖 向 增 强
18、体 的 复 合 地 基。3.1 9灰 土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c o m p a c t e d s o i l-l i m e c o l u m n s用 灰 土 填 入 孔 内 分 层 夯 实 形 成 竖 向 增 强 体 的 复 合 地 基。3.2 0柱 锤 冲 扩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i m p a c t d i s p l a c e m e n t c o l u m n s用 柱 锤 冲 击 方
19、法 成 孔 并 分 层 夯 扩 填 料 形 成 竖 向 增 强 体 的 复 合 地 基。3.2 1预 应 力 管 桩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p r e s t r e s s e d t u b e p i l e以 摩 擦 型 预 应 力 管 桩 作 为 竖 向 增 强 体 的 复 合 地 基。3.2 2多 桩 型 复 合 地 基 c o m p o s i t e f o u n d a t i o n w i t h m u l t i p l e r e i n f o r c e m e n t o
20、 f d i f f e r e n t m a t e r i a l so r l e n g t h s采 用 两 种 及 两 种 以 上 不 同 材 料 增 强 体,或 采 用 同 一 材 料、不 同 长 度 增 强 体 加 固 形 成 的 复 合 地 基。3.2 3注 浆 加 固 g r o u n d i m p r o v e m e n t b y p e r m e a t i o n a n d h i g h h y d r o f r a c t u r e g r o u t i n g将 水 泥 浆 或 其 他 化 学 浆 液 注 入 地 基 土 层 中,增 强 土
21、 颗 粒 间 的 联 结,使 土 体 强 度 提 高、变 形 减 少、渗透 性 降 低 的 地 基 处 理 方 法。3.2 4微 型 桩 m i c r o p i l e用 桩 工 机 械 或 其 他 小 型 设 备 在 土 中 形 成 直 径 不 大 于 3 0 0 m m 的 树 根 桩、预 制 混 凝 土 桩 或 钢 管 桩。4 符 号下 列 符 号 适 用 于 本 文 件。E 强 夯 或 强 夯 置 换 夯 击 能。P c 基 础 底 面 处 土 的 自 重 压 力 值。P c z 垫 层 底 面 处 土 的 自 重 压 力 值。P k 相 应 于 作 用 的 标 准 组 合 时,基
22、 础 底 面 处 的 平 均 压 力 值。P z 相 应 于 作 用 的 标 准 组 合 时,垫 层 底 面 处 的 附 加 压 力 值。D r 砂 土 相 对 密 实 度。D r 1 地 基 挤 密 后 要 求 砂 土 达 到 的 相 对 密 实 度。D s 土 粒 相 对 密 度(比 重)。e 孔 隙 比。e0 地 基 处 理 前 的 孔 隙 比。D B 2 3/T 3 2 0 0 2 0 2 24e1 地 基 挤 密 后 要 求 达 到 的 孔 隙 比。e m a x 砂 土 的 最 大 孔 隙 比。e m i n 砂 土 的 最 小 孔 隙 比。f a k 天 然 地 基 承 载 力
23、特 征 值。f a z 垫 层 底 面 处 经 深 度 修 正 后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特 征 值。f c u 桩 体 试 块(边 长 1 5 0 m m 立 方 体)标 准 养 护 2 8 d 的 立 方 体 抗 压 强 度 平 均 值,对 水 泥 土 可 取桩 体 试 块(边 长 7 0.7 m m 立 方 体)标 准 养 护 9 0 d 的 立 方 体 抗 压 强 度 平 均 值。f s k 处 理 后 桩 间 土 的 承 载 力 特 征 值。f s p a 深 度 修 正 后 的 复 合 地 基 承 载 力 特 征 值。f s p k 复 合 地 基 的 承 载 力 特 征 值。w
24、 o p 最 优 含 水 率。p 桩 端 端 阻 力 发 挥 系 数。桩 间 土 承 载 力 发 挥 系 数。压 力 扩 散 角。单 桩 承 载 力 发 挥 系 数。c 压 实 系 数。d 干 密 度。d m a x 最 大 干 密 度。c 黏 粒 含 量。w 水 的 密 度。c u 三 轴 固 结 不 排 水 压 缩 试 验 求 得 的 土 的 内 摩 擦 角。c 桩 间 土 经 成 孔 挤 密 后 的 平 均 挤 密 系 数。A 基 础 底 面 积。A e 一 根 桩 承 担 的 处 理 地 基 面 积。A p 桩 的 截 面 积。b 基 础 底 面 宽 度。d 桩 的 直 径。d e 一
25、 根 桩 分 担 的 处 理 地 基 面 积 的 等 效 圆 直 径、竖 井 的 有 效 排 水 直 径。l 基 础 底 面 长 度。l p 桩 长。m 面 积 置 换 率。s 桩 间 距。z 基 础 底 面 下 换 填 垫 层 的 厚 度。5 基 本 规 定5.1.1 在 选 择 地 基 处 理 方 案 前,应 完 成 下 列 工 作:a)搜 集 详 细 的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资 料、上 部 结 构 及 基 础 设 计 资 料 等;b)结 合 工 程 情 况,了 解 当 地 地 基 处 理 经 验 和 施 工 条 件,对 于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工 程,尚 应 了 解 其 他 地区
26、 相 似 场 地 上 同 类 工 程 的 地 基 处 理 经 验 和 使 用 情 况 等;c)根 据 工 程 的 要 求 和 釆 用 天 然 地 基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确 定 地 基 处 理 的 目 的 和 处 理 后 要 求 达 到 的 各项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等;d)调 查 邻 近 建 筑、地 下 工 程、周 边 道 路 及 有 关 管 线 等 情 况;D B 2 3/T 3 2 0 0 2 0 2 25e)了 解 施 工 场 地 的 周 边 环 境 情 况。5.1.2 在 选 择 地 基 处 理 方 案 时,应 考 虑 上 部 结 构、基 础 和 地 基 的 共 同 作
27、用,进 行 多 种 方 案 的 技 术 经 济比 较,选 用 地 基 处 理 或 加 强 上 部 结 构 与 地 基 处 理 相 结 合 的 方 案。5.1.3 地 基 处 理 方 法 的 确 定 宜 按 下 列 步 骤 进 行:a)根 据 结 构 类 型、荷 载 大 小 及 使 用 要 求,结 合 地 形 地 貌、地 层 结 构、土 质 条 件、地 下 水 特 征、环境 情 况 和 对 邻 近 建 筑 的 影 响 等 因 素 进 行 综 合 分 析,初 步 选 出 几 种 可 供 考 虑 的 地 基 处 理 方 案,包括 选 择 两 种 或 多 种 地 基 处 理 措 施 组 成 的 综 合
28、 处 理 方 案;b)对 初 步 选 出 的 各 种 地 基 处 理 方 案,分 别 从 加 固 原 理、适 用 范 围、预 期 处 理 效 果、耗 用 材 料、施工 机 械、工 期 要 求 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等 方 面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和 对 比,选 择 最 佳 的 地 基 处 理 方 法;c)对 已 选 定 的 地 基 处 理 方 法,应 按 建 筑 物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等 级 和 场 地 复 杂 程 度 以 及 该 种 地 基 处 理 方法 在 本 地 区 使 用 的 成 熟 程 度,在 场 地 有 代 表 性 的 区 域 进 行 相 应 的 现 场 试
29、 验 或 试 验 性 施 工,并 进行 必 要 的 测 试,以 检 验 设 计 参 数 和 处 理 效 果。如 达 不 到 设 计 要 求 时,应 查 明 原 因,修 改 设 计 参数 或 调 整 地 基 处 理 方 案。5.1.4 经 处 理 后 的 地 基,当 按 地 基 承 载 力 确 定 基 础 底 面 积 及 埋 深 而 需 要 对 本 规 程 确 定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特征 值 进 行 修 正 时,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大 面 积 压 实 填 土 地 基,基 础 宽 度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修 正 系 数 应 取 零;基 础 埋 深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修
30、正 系数,对 于 压 实 系 数 大 于 0.9 5、黏 粒 含 量 c 1 0%的 粉 土,可 取 1.5,对 于 干 密 度 大 于 2.1 t/m3的 级配 砂 石 可 取 2.0;b)其 他 处 理 地 基,基 础 宽 度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修 正 系 数 应 取 零,基 础 埋 深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修 正 系 数 应 取1.0。5.1.5 处 理 后 的 地 基 应 满 足 建 筑 物 地 基 承 载 力、变 形 和 稳 定 性 要 求,地 基 处 理 的 设 计 尚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a)经 处 理 后 的 地 基,当 在 受 力 层 范 围 内 仍 存 在
31、软 弱 下 卧 层 时,应 进 行 软 弱 下 卧 层 地 基 承 载 力 验 算;b)按 地 基 变 形 设 计 或 应 作 变 形 验 算 且 需 进 行 地 基 处 理 的 建 筑 物 或 构 筑 物,应 对 处 理 后 的 地 基 进 行变 形 验 算;c)对 建 造 在 处 理 后 的 地 基 上 受 较 大 水 平 荷 载 或 位 于 斜 坡 上 的 建 筑 物 及 构 筑 物,应 进 行 地 基 稳 定 性验 算。5.1.6 处 理 后 地 基 的 承 载 力 验 算,应 同 时 满 足 轴 心 荷 载 作 用 和 偏 心 荷 载 作 用 的 要 求。5.1.7 处 理 后 地
32、基 的 整 体 稳 定 分 析 可 采 用 圆 弧 滑 动 法,其 稳 定 安 全 系 数 不 应 小 于 1.3 0。散 体 加 固 材 料的 抗 剪 强 度 指 标,可 按 加 固 体 材 料 的 密 实 度 通 过 试 验 确 定;胶 结 材 料 的 抗 剪 强 度 指 标,可 按 桩 体 断 裂 后滑 动 面 材 料 的 摩 擦 性 能 确 定。5.1.8 刚 度 差 异 较 大 的 整 体 大 面 积 基 础 的 地 基 处 理,宜 考 虑 上 部 结 构、基 础 和 地 基 共 同 作 用 进 行 地 基承 载 力 和 变 形 验 算。5.1.9 处 理 后 的 地 基 应 进 行
33、 地 基 承 载 力 和 变 形 评 价、处 理 范 围 和 有 效 加 固 深 度 内 地 基 均 匀 性 评 价,以及 复 合 地 基 增 强 体 的 成 桩 质 量 和 承 载 力 评 价。5.1.1 0 釆 用 多 种 地 基 处 理 方 法 综 合 使 用 的 地 基 处 理 工 程 验 收 检 验 时,应 采 用 大 尺 寸 承 压 板 进 行 载 荷 试验,其 安 全 系 数 不 应 小 于 2.0。5.1.1 1 地 基 处 理 所 采 用 的 材 料,应 根 据 场 地 类 别 符 合 有 关 标 准 对 耐 久 性 设 计 与 使 用 的 要 求。5.1.1 2 地 基 处
34、 理 施 工 中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质 量 控 制 和 监 测,并 做 好 施 工 记 录;当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时,必 须 及时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妥 善 解 决。施 工 结 束 后 应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和 验 收。6 换 填 垫 层D B 2 3/T 3 2 0 0 2 0 2 266.1 一 般 规 定6.1.1 换 填 垫 层 适 用 于 浅 层 软 弱 土 层 或 不 均 匀 土 层 的 地 基 处 理。6.1.2 应 根 据 建 筑 体 型、结 构 特 点、荷 载 性 质、场 地 土 质 条 件、施 工 机 械 设 备
35、及 填 料 性 质 和 来 源 等 综合 分 析 后,进 行 换 填 垫 层 的 设 计,并 选 择 施 工 方 法。6.1.3 对 于 工 程 量 较 大 的 换 填 垫 层,应 按 所 选 用 的 施 工 机 械、换 填 材 料 及 场 地 的 土 质 条 件 进 行 现 场 试验,确 定 换 填 垫 层 压 实 效 果 和 施 工 质 量 控 制 标 准。6.1.4 换 填 垫 层 的 厚 度 应 根 据 置 换 软 弱 土 的 深 度 以 及 下 卧 土 层 的 承 载 力 确 定,厚 度 宜 为 0.5 m 3.0 m。6.2 设 计6.2.1 垫 层 材 料 的 选 用 应 符 合
36、 下 列 要 求:a)砂 石。宜 选 用 碎 石、卵 石、角 砾、圆 砾、砾 砂、粗 砂、中 砂 或 石 屑,并 应 级 配 良 好,不 含 植 物残 体、垃 圾 等 杂 质。当 使 用 粉 细 砂 或 石 粉 时,应 掺 入 不 少 于 总 重 量 3 0%的 碎 石 或 卵 石。砂 石的 最 大 粒 径 不 宜 大 于 5 0 m m。对 湿 陷 性 黄 土 或 膨 胀 土 地 基,不 得 选 用 砂 石 等 透 水 性 材 料。b)粉 质 黏 土。土 料 中 有 机 质 含 量 不 得 超 过 5%,且 不 得 含 有 冻 土 或 膨 胀 土。当 含 有 碎 石 时,其 最大 粒 径 不
37、 宜 大 于 5 0 m m。用 于 湿 陷 性 黄 土 或 膨 胀 土 地 基 的 粉 质 黏 土 垫 层,土 料 中 不 得 夹 有 砖、瓦 或 石 块 等。c)灰 土。体 积 配 合 比 宜 为 2:8 或 3:7。石 灰 宜 选 用 新 鲜 的 消 石 灰,其 最 大 粒 径 不 得 大 于 5 m m。土料 宜 选 用 粉 质 黏 土,不 宜 使 用 块 状 黏 土,且 不 得 含 有 松 软 杂 质,土 料 应 过 筛 且 最 大 粒 径 不 得 大于 1 5 m m。d)粉 煤 灰。选 用 的 粉 煤 灰 应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对 腐 蚀 性 和 放 射 性 的 要 求。粉
38、 煤 灰 垫 层 上 宜 覆 土 0.5 m 3.0 m。粉 煤 灰 垫 层 中 釆 用 掺 加 剂 时,应 通 过 试 验 确 定 其 性 能 及 适 用 条 件。粉 煤 灰 垫 层 中 的 金 属构 件、管 网 应 采 取 防 腐 措 施。大 量 填 筑 粉 煤 灰 时,应 经 场 地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 评 价合 格 后,方 可 使 用。e)矿 渣。宜 选 用 分 级 矿 渣、混 合 矿 渣 及 原 状 矿 渣 等 高 炉 重 矿 渣。矿 渣 的 松 散 重 度 不 应 小 于 1 1 k N/m3,有 机 质 及 含 泥 总 量 不 得 超 过 5%。垫
39、 层 设 计、施 工 前 应 对 所 选 用 的 矿 渣 进 行 试 验,确 认 性 能 稳定 并 满 足 腐 蚀 性 和 放 射 性 安 全 的 要 求。对 易 受 酸、碱 影 响 的 基 础 或 地 下 管 网 不 得 采 用 矿 渣 垫 层。大 量 填 筑 矿 渣 时,应 经 场 地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 评 价 合 格 后,方 可 使 用。f)煤 矸 石。宜 选 用 性 质 稳 定、自 然 级 配 良 好 的 的 已 燃 煤 矸 石,其 最 大 粒 径 不 宜 大 于 1 0 0 m m。对级 配 不 良 的 煤 矸 石 需 要 经 过 破 碎,并 掺 入
40、 细 料 混 合 使 用;对 于 膨 胀 性 的 煤 矸 石,其 占 混 合 料 的比 例 不 得 大 于 5 0;严 禁 使 用 泥 结 煤 矸 石。垫 层 设 计、施 工 前 应 对 所 选 用 的 煤 矸 石 进 行 试 验,确 认 性 能 稳 定、无 自 燃 可 能 性 并 满 足 无 毒 无 害 的 要 求。大 量 填 筑 煤 矸 石 时,应 经 场 地 地 下 水、土 壤 环 境 和 环 境 污 染 的 不 良 影 响 评 价 合 格 后,方 可 使 用。g)其 他 工 业 废 渣。在 有 充 分 依 据 或 成 功 经 验 时,可 采 用 质 地 坚 硬、性 能 稳 定、透 水
41、性 强、无 腐 蚀性 和 无 放 射 性 危 害 的 其 他 工 业 废 渣 材 料,但 应 经 过 现 场 试 验 证 明 其 经 济 技 术 效 果 良 好 且 施 工 措施 完 善 后 方 可 使 用。6.2.2 垫 层 厚 度 的 确 定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应 根 据 需 置 换 软 弱 土(层)的 深 度 或 下 卧 土 层 的 承 载 力 确 定,并 应 符 合 下 式 要 求:z c zp p a zf(1)式 中:P z 相 应 于 作 用 的 标 准 组 合 时,垫 层 底 面 处 的 附 加 压 力 值(k P a);D B 2 3/T 3 2 0 0 2 0
42、 2 27P c z 垫 层 底 面 处 土 的 自 重 压 力 值(k P a);f a z 垫 层 底 面 处 经 深 度 修 正 后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特 征 值(k P a)。b)垫 层 底 面 处 的 附 加 压 力 值 P z 可 分 别 按 公 式(2)和 公 式(3)计 算:1)条 形 基 础 k cz2 t a nb p ppb z(2)2)矩 形 基 础 k cz2 t a n 2 t a nb l p ppb z b z(3)式 中:b 矩 形 基 础 或 条 形 基 础 底 面 的 宽 度,单 位 为 米(m);l 矩 形 基 础 底 面 的 长 度,单 位 为
43、米(m);P k 相 应 于 作 用 的 标 准 组 合 时,基 础 底 面 处 的 平 均 压 力 值,单 位 为 千 帕(k P a);P c 基 础 底 面 处 土 的 自 重 压 力 值,单 位 为 千 帕(k P a);z 基 础 底 面 下 垫 层 的 厚 度,单 位 为 米(m);垫 层(材 料)的 压 力 扩 散 角,单 位 为 米(),宜 通 过 试 验 确 定。无 试 验 资 料 时,可 按 表 1采 用。表 1 土 和 砂 石 材 料 压 力 扩 散 角 单位为度/z ba,b换填材料中砂、粗砂、砾砂、圆砾、角砾、石屑、卵石、碎石、矿渣粉质黏土、粉煤灰灰土0.2 5 2
44、0 62 80.5 0 3 0 2 3a当/z b 0.2 5 时,除灰土取=2 8 外,其他材料均取=0,必要时宜由试验确定;b当 0.2 5/z b 0.5 时,值可以内插。6.2.3 垫 层 底 面 的 宽 度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垫 层 底 面 宽 度 应 满 足 基 础 底 面 应 力 扩 散 的 要 求,可 按 下 式 确 定:b 2 t a n b z(4)式 中:b 垫 层 底 面 宽 度,单 位 为 米(m);压 力 扩 散 角,按 本 规 程 表 1 取 值;当/z b 0.2 5 时,按 表 2 中/z b=0.2 5 取 值。b)垫 层 顶 面 每 边 超
45、出 基 础 底 边 缘 不 应 小 于 3 0 0 m m,且 从 垫 层 底 面 两 侧 向 上,按 当 地 基 坑 开 挖 的经 验 及 要 求 放 坡。c)整 片 垫 层 底 面 的 宽 度 可 根 据 施 工 的 要 求 适 当 加 宽。6.2.4 垫 层 的 压 实 标 准 可 按 表 2 选 用。矿 渣 垫 层 的 压 实 系 数 可 根 据 满 足 承 载 力 设 计 要 求 的 试 验 结 果,按 最 后 两 遍 压 实 的 压 陷 差 确 定。表 2 各 种 垫 层 的 压 实 标 准施工方法 换填材料类别压实系数ca,bD B 2 3/T 3 2 0 0 2 0 2 28碾
46、压振密或夯实碎石、卵石0.9 7砂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全重的 3 0%5 0%)土夹石(其中碎石、卵石占全重的 3 0%5 0%)中砂、粗砂、砾砂、角砾、圆砾、石屑粉质黏土 0.9 7灰土 0.9 5粉煤灰 0.9 5a压实系数c 为土的控制干密度d 与最大干密度d m a x 的比值;土的最大干密度宜釆用击实试验确定;碎石或卵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 2.1 t/m32.2 t/m3;b表中压实系数c 系使用轻型击实试验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d m a x 时给出的压实控制标准,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时,对粉质黏土、灰土、粉煤灰及其他材料压实标准应为压实系数c 0.9 4。6.2.5 换 填 垫 层 的
47、承 载 力 宜 通 过 现 场 静 载 荷 试 验 确 定。6.2.6 对 于 垫 层 下 存 在 软 弱 下 卧 层 的 建 筑,在 进 行 地 基 变 形 计 算 时 应 考 虑 邻 近 建 筑 物 基 础 荷 载 对 软 弱下 卧 层 顶 面 应 力 叠 加 的 影 响。当 超 出 原 地 面 标 高 的 垫 层 或 换 填 材 料 的 重 度 高 于 天 然 土 层 重 度 时,宜 及 时换 填,并 应 考 虑 其 附 加 荷 载 的 不 利 影 响。6.2.7 垫 层 地 基 的 变 形 由 垫 层 自 身 变 形 和 下 卧 层 变 形 组 成。换 填 垫 层 在 满 足 本 规
48、程 第 6.2.2 条 6.2.4条 的 条 件 下,垫 层 地 基 的 变 形 可 仅 考 虑 其 下 卧 层 的 变 形。对 地 基 沉 降 有 严 格 限 制 的 建 筑,应 计 算 垫 层 自身 的 变 形。垫 层 下 卧 层 的 变 形 量 可 按 G B 5 0 0 0 7 的 规 定 进 行 计 算。6.3 施 工6.3.1 垫 层 施 工 应 根 据 不 同 的 换 填 材 料 选 择 施 工 机 械。粉 质 黏 土、灰 土 垫 层 宜 采 用 平 碾、振 动 碾 或 羊足 碾,以 及 蛙 式 夯、柴 油 夯。砂 石 垫 层 等 宜 用 振 动 碾。粉 煤 灰 垫 层 宜 采
49、用 平 碾、振 动 碾、平 板 振 动 器、蛙 式 夯。矿 渣 垫 层 宜 采 用 平 板 振 动 器 或 平 碾,也 可 采 用 振 动 碾。6.3.2 垫 层 的 施 工 方 法、分 层 铺 填 厚 度、每 层 压 实 遍 数 宜 通 过 现 场 试 验 确 定。除 接 触 下 卧 软 土 层 的 垫层 底 部 应 根 据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及 下 卧 层 土 质 条 件 确 定 厚 度 外,其 他 垫 层 的 分 层 铺 填 厚 度 宜 为 2 0 0 m m 3 0 0 m m。为 保 证 分 层 压 实 质 量,应 控 制 机 械 碾 压 速 度。6.3.3 粉 质 黏 土 和
50、 灰 土 垫 层 土 料 的 施 工 含 水 率 宜 控 制 在 2%的 范 围 内,粉 煤 灰 垫 层 的 施 工 含 水 率 宜 控制 在 4%的 范 围 内。最 优 含 水 率 可 通 过 击 实 试 验 确 定,也 可 按 当 地 经 验 选 取。6.3.4 当 垫 层 底 部 存 在 古 井、古 墓、洞 穴、旧 基 础、暗 塘 时,应 根 据 建 筑 物 对 不 均 匀 沉 降 的 控 制 要 求予 以 处 理,并 经 检 验 合 格 后,方 可 铺 填 垫 层。6.3.5 基 坑 开 挖 时 应 避 免 坑 底 土 层 受 扰 动,可 保 留 1 8 0 m m 2 2 0 m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