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 林省工 程建设地 方标准 电加热供 暖工程 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lectric heating engineering DB22/T 5123-2022 主编部 门:吉林 省建 设标 准化管 理办 公室 批准部 门:吉林 省住 房和 城乡建 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施行日 期:2022 年 8 月 2 日 2022 长 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通 告 第 606 号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关于 发 布 建 筑 信 息 模 型
2、 设 计 应 用 标 准 等 4 项 吉 林 省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的 通 告 现 批 准 建 筑 信 息 模 型 设 计 应 用 标 准 城 市 地 下 管 线探 测 技 术 标 准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建 设 技 术 标 准 电 加 热 供暖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为 吉 林 省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编 号 依 次 为:DB22/T 5120-2022、DB22/T 5121-2022、DB22/T 5122-2022、DB22/T 5123-2022,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 年 8 月 2 日
3、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 乡建 设厅关于下达 2020 年 全省工程建设地 方标 准制 定(修订)计划(二)的 通知(吉建标 2020 2 号)要求,标 准编 制组 会同有 关单 位,依据 国家 现行相 关标 准,结合我 省具 体情 况,并在 广泛征 求意 见的 基础 上,编制本 标准。本标准 的主 要内 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 规定;4 直热式 电供暖系 统;5 蓄热 式电 供 暖系统;6 供 配电 系统;7 电 供暖 监控 系统。本标准 由吉 林省 建设 标准 化管理 办公 室负 责管 理,由 吉林建 筑科技学 院负 责具 体技 术内 容的解 释。本标准 执行 过程 中,请
4、各 单位注 意总 结经 验,积 累 资料,随 时将有关 意见 和建 议反 馈给 吉林省 建设 标准 化管 理办 公室(地址:长春市民 康 路 519 号,邮 编:130041,E-mail:),以供今 后修 订时 参考。本标准 主编 单位:吉 林建 筑科技 学院 吉林省 建苑 设计 集团 有限 公司 本标准 参编 单位:长 春工 程学院 吉林省 建筑 科学 研究 设计 院 中水东 北勘 测设 计研 究有 限责任 公司 建筑 设计院 成诺智 家(北京)新 能源 科技有 限公 司 长春市 龙阳 电气 设备 有限 公司 长春市 伟伦 电力 科技 有限 公司 长春安 特热 力有 限公 司 吉林省 圣诺
5、 尔新 能源 科技 股份公 司 吉林省 神辉 电供 热有 限公 司 吉林省 瑞恒 设计 工程 有限 公司 吉林市 智深 科技 有限 公司 国网吉 林省 电力 有限 公司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员:陶 进 褚 毅 朱 林 金洪 文 石永桂 白辰 骄 王福 青 徐英 涛 郎晓雪 余 刚 樊占 温 甘大 勇 王承东 曲 娜 李 爽 杨凤 武 李 双 王一 凡 刘君 国 黄光 亚 王子江 石 林 马 辉 张永 胜 于海娇 王 迪 武 雷 徐晓 丰 宋嘉鹏 本标准 主要 审查 人员:陶 乐然 衣 建全 王 春青 张晓 斌 杨晓雨 孙 鹏 孙 宇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 规定.5
6、 4 直热 式电 供暖 系统.8 4.1 一 般规 定.8 4.2 系 统设 计.9 4.3 施 工安 装.14 4.4 检 验、调试 与验 收.16 5 蓄热 式电 供暖 系统.18 5.1 一 般规 定.18 5.2 系 统设 计.19 5.3 施 工安 装.26 5.4 检 验、调试 与验 收.28 6 供配 电系 统.33 6.1 一 般规 定.33 6.2 系 统设 计.33 6.3 施 工安 装.35 6.4 检 验、调试 与验 收.36 7 电供 暖监 控系 统.38 7.1 一 般规 定.38 7.2 系 统设 计.38 7.3 施 工安 装.41 7.4 检 验、调试 与验
7、收.42 附录 A 电 散 热 器、电 暖 风 机、电 辐 射 板 供 暖 系 统 安 装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表.45 附录 B 加 热电 缆、电热 膜 供暖系 统安 装工 程质 量检 验表.47 附录 C 液 体 蓄 热 式 供 暖 系 统 安 装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表.49 附录 D 固 体 蓄 热 式 供 暖 系 统 安 装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表.51 附录 E 电 供暖 监控 系统 竣 工验收 技术 要求.53 本标准 用词 说明.54 引用标 准名 录.55 附:条 文说 明.57 1 1 总 则 1.0.1 为贯 彻国 家及 本省 的有关 法规 和政 策,统一 电
8、 加热供 暖工 程技术要 求,做到 安全、适 用、节 能、减排、经 济,制定本 标准。1.0.2 本标 准适 用于 新建、扩建和 改建 的工 业与 民用 建筑及 既有 建筑供暖 系统 改造,采 用电 加热供 暖的 工程 设计、施 工及验 收。1.0.3 电加 热供 暖工 程的 设计、施工 及验 收除 应符 合本标 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 现行 有关 标准 的规定。2 2 术 语 2.0.1 电加 热供 暖 electric heating 利用电 供暖 设备(电 热元 件或电 加热 装置)实 现将 电能转 化为热能,用于 工业 与民 用建 筑供暖。电 加热 供暖 包括 直热式 电供 暖和蓄热式
9、电供 暖。2.0.2 直热 式电 供暖 electric heating of direct heating 将电能 直接 转化 为热 能加 热室内 空气,而 不需 经过 水、油 等中间介质 的电 加热 供暖 方式。一般 包括 电散 热器、发热 电缆、电热 膜、电暖风 机、电辐 射板 等。2.0.3 蓄热 式电 供暖 electric heating of thermal storage 以电为 能源,将 电能 直接 转化为 热能 先加 热水,再 由水携 带热能形成 热水 供暖 系统 的电 加热供 暖方 式。包 括固 体、液 体、相变 等蓄热式 电供 暖。2.0.4 电供 暖设 计热 负荷 d
10、esign heat load of electric heating 电加热 建筑 供暖 的设 计热 负荷。2.0.5 电散 热器 electric radiator 以金属 或非 金属(碳纤 维、石 墨烯 等)为 电热 元件,将 其镶 嵌于金属 外壳 内,以对 流散 热为主 的电 加热 供暖 设备。常见 的有 壁挂式、落 地式 等电 散热 器。2.0.6 发热 电缆 heating cable 以金属 线或 非金 属(碳纤 维等)线为 电热 元件(发 热导线),制成线 缆形 式,并 将其 埋 设于地 面、墙 面或 屋顶,以辐射 散热 为主的电加 热供 暖设 备。发 热 电缆由 发热 导线、
11、绝缘 层、接 地屏 蔽层 和外鞘等 组成。2.0.7 低 温 辐 射 电 热 膜 electrothermal film of low temperature radiation 铺 设 于 地 面、墙 面 或 天 棚 等 部 位,工 作 时 膜 表 面 温 度 不 超 过60,并且 大部 分热 量以 辐射方 式传 递的 低温 电热 膜。3 2.0.8 电暖 风机 fan of electric heating 由风机 带动 气流,经 电热 空气加 热器 制成 热空 气,以对流 散热为主的 电加 热供 暖设 备。通 常将电 热空 气加 热器 和风 机等集 成为 一体,形 成电 暖风 机。2.0
12、.9 电热 辐射 板 electric radiant panel 将电热 元件 埋设 于金 属板 内,通电 后以 传导 方式 将金 属板面 温度升高,金 属板 表面 再以 辐射方 式供 暖的 电加 热供 暖设备。2.0.10 蓄热 体 heat retainer 具有储 热性、导 热性,能 储存热 量的 固体、液 体和 其他介 质。2.0.11 液体 蓄热 liquid thermal storage 利用液 体具 有较 大比 热容 和良好 储热 性能,存 储或 释放热 量。且在蓄 放热 时液 体状 态保 持不变。2.0.12 固体 蓄热 solid thermal storage 利用具
13、有较 大比 热容 和较 高传热 系数 的固 态物 质,存 储或释 放热量。且该 固态 物质 在蓄 放热时 其物 理形 态保 持不 变。2.0.13 相变 蓄热 phase change thermal storage 利 用 物 质 相 变 过 程 中 会 吸 收 或 放 出 大 量 潜 热 的 物 理 现 象 进 行热能的 存储 或释 放。2.0.14 蓄热 体保 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of heat retainer 具有阻 挡热 能传 递,减少 热损耗 性能 的构 造层。2.0.15 加热 永久 线变 化 permanent line change of
14、 heating 保温材 料在 规定 的温 度下 工作再 冷却 至室 温后,几何 尺寸的 不可逆变 化量 占原 尺寸 的比 率。2.0.16 电供 暖供 配电 系统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of electric heating 由输电、变 电、配 电和 电供 暖用电 等环 节组 成的 电供 暖电能 输配系统。2.0.17 无 增 容 电 供 暖 系 统 electric heating system without extra capacity 4 按照无 电供 暖负 荷的 正常 建筑配 电设 计,无须 额外 电力增 容,按照预 设优 先等
15、级、顺序 启停的 电加 热供 暖系 统。2.0.18 信息 层 information layer 整个系 统中 上层 数据 传输 的链路 及设 备。2.0.19 设备 层 equipment layer 现场的 设备 装置 和现 场仪 表。以 总线 的方 式与 上层 设备连 接。2.0.20 通 信方 式 communication 对于点 对点 之间 的通 信,按照信 息传 送的 方向 与时 间关系,通信方式 可分 为单 工通 信、半双工 通信 及全 双工 通信 三种。2.0.21 数 据采 集 data acquisition 按预定 的速 率将 现场 信号(模 拟量、离散 量、频率)进
16、行数 字化送入 计算 机。2.0.22 数据 处理 data processing 将采集 到的 数据 按照 某一 规律进 行运 算或 变换。5 3 基本规定 3.0.1 采用 电加 热供 暖,应符合 国家 现行 标准 建 筑节能 与可 再生能源利 用通 用规 范GB 55015 规 定的 条件,并 应符 合下列 规定:1 应综合考虑建筑规模、使用特征、供暖热负荷特 性、所在地区气 象条 件、当 地 能 源 条件(结 构和 价格)、国 家和地 方节 能减排和环 境保 护政 策规 定 等 各方面 的因 素;2 设计前期,应 结合拟新 建和 改、扩建的电供暖系 统运行时间和运 行特 点,在 经济
17、性、节 能性、环保 性、舒适 性及可 维护 性等方面进 行综 合技 术经 济分 析,尤其 应对 各设 备全 寿命 周期进 行综 合分析,因地 制宜 选择 合理 的选择 系统 形式;3 系 统应 该具 有较 高的 热 效率;4 应从系统设计、设备选 型、施工和安装及验收等 方面对电加热供 暖系 统进 行整 体规 划;5 宜通过监控系统、运营 服务平台等对电加热供暖 系统运行状态进 行数 据采 集及 分析。3.0.2 电加 热供 暖的 系统 适应性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1 电 加 热 供 暖 系 统 宜 在 围 护 结 构 满 足 节 能 要 求 的 建 筑 中 使用;不同 类型 的电 加热 供
18、暖 系统需 根据 不同 的实 际工 程需求 进行 选择;2 具 有下 列条 件之 一,可 采用直 热型 电加 热供 暖系 统:1)与 其他 电加 热供 暖方 式相比,综 合初 投资 及运 行成本 较 低时;2)峰 谷电 价差 较小 或者 不执行 峰谷 电价 政策 时;3)无 连续 供暖 需求 的公 共建筑 或工 业建 筑,比较 适宜学 校 类建筑;3 具有 下列 条件 之一,宜 采用蓄 热型 电加 热供 暖系 统:6 1)在 执行 峰谷 电价的 地 区;2)逐 时 供 暖 负 荷 的 峰 谷 差 悬 殊,使 用 常 规 电 加 热 供 暖 设 备 会导致装机容量过大,且经常处于低负荷下运行时;
19、3)供 暖 负 荷 高 峰 与 电 网 高 峰 时 段 重 合,且 在 电 网 低 谷 时 段 供暖负 荷较 小时;4)有 避峰 限电 要求的 地 区;4 对于较小规模建筑的新 建或改建电加热供暖,适 宜采用无增容电 加热 供暖 系统。3.0.3 电加 热供 暖系 统的 建筑采 暖热 负荷 计算 应符 合下列 规定:1 民用建筑的采暖热负荷 应按 国家现行标准民 用 建筑供暖通风及 空气 调节 设计 规范 GB 50736 的有 关规 定进 行计算;2 工业建筑的采暖热负荷 应按 国家现行标准工 业 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 调节 设计 规范 GB 50019 的有 关规 定进 行计算。3.0.4
20、 对于 改、扩建 的电 供暖系 统,勘 察、设计 及 施工验 收等 应符合国家 现行 标准 供热 系 统节能 改造 技术 规范 GB/T 50893 要 求,对于改、扩 建的 公共 建筑 电供暖 系统 设计 应符 合 现 行地方 标准 公共建筑 节能 设计 标准(节 能 65%)DB22/JT 149 的要求。3.0.5 电加 热供 暖系 统应 根据不 同的 使用 条件,设 置 不同类 型的 温度控制 装置。3.0.6 电加 热供 暖系 统中 所使用 的材 料及 设备,应 符合下 列规 定:1 应根 据工 作温 度,工 作 压力,荷载,设计 寿命,现场防 水、防火等 环境 要求,以 及施 工性
21、能,综 合比 较后 确定;2 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 业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 按标准检验合格,供 应商 应出 具有 效的产 品检 验报 告;3 绝热材料应符合 国家现 行标准 建筑材料及制品 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中燃 烧等 级不低 于 B1 级的 要求;4 电加热供暖系统采用的 设备,应同时满足电气安 全性能和热工性 能的 使用 要求。3.0.7 当采 用电 加热 供暖 系统时,应 纳入 建筑 工程 设 计,统 一规 划、7 统一设 计、统一 施工,与 建筑工 程同 时投 入使 用。3.0.8 施工 结束 后应 绘制 竣工图。3.0.9 电加 热供 暖系 统未 经调试,严 禁运 行使 用
22、,必 须待送 电试 运行正常 后组 织竣 工验 收。8 4 直热式电 供暖系 统 4.1 一般 规定 4.1.1 直热 式电 供暖 系统 可分为 电散 热器 供暖 系统、加热电 缆供 暖系统、电热 膜供 暖系 统、电暖风 机供 暖系 统、电辐 射板供 暖系 统。4.1.2 直热 式电 供暖 系统 施工图 应包 含以 下内 容:1 设 计说 明;2 电散热器、加热电缆、电热膜、电暖风机、电辐 射板供暖系统平 面布 置图;3 安 装构 造示 意图;4 配 电系 统图;5 配 电与 监控 平面 图。4.1.3 施工 图设 计说 明中 应包括 下列 内容:1 室 内外 计算 温度;2 电散热器、加热电
23、缆、电热膜、电暖风机、电辐 射板技术参数、总热 负荷、总 配电 容量;3 采用的温控措施,温度 控制器形式及其控制系统 的工作电压、工 作电 流等 技术 数据 和条件 应符 合系 统相 关要 求;4 绝 热材 料的 类型、导 热 系数、容重、规 格及 厚度 等;5 填 充层、面 层伸 缩缝 的 设置要 求。4.1.4 直热 式电 供暖 系统 施工安 装前 应具 备下 列条 件:1 设计 施工 图纸 和有 关技 术文件 齐全;2 应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 底;施工人员应 经过 相关 技术 培训 并且持 证上 岗;3 施工现场具备作业条件,有供材料储放等临时 设 施,库房内通风
24、良好和干净,储存 温度不宜超过 40,材料 储放地与热源 9 距离至 少应 保持 在 1m 以上;4 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内粉刷(不含地面层),外 窗、外 门 已安装完 毕,并 已将 地面 清 理干净;厨房、卫 生间 应 做完闭 水试 验并经过验 收,所有 地面 留洞 应在保 温层 施工 前完 成;5 各种安装材料已经检验 合 格,所附带的说明书和 合格证应齐全;6 材料、设备在进场前应 进行抽检,抽检合格方可 投入施工安装;7 施 工环 境温 度不 宜低 于 5。4.1.5 直热 式供 暖系 统设 备、材料,在运 输、装 卸 和搬运 时,应 小心轻放,不 得抛、摔、滚、拖,避免 爆晒 雨淋。4
25、.1.6 直热 式供 暖系 统在 施工过 程中,应 防止 油漆、沥青或 其他 化学溶剂 接触 污染 设备 及管 线。4.1.7 直 热 式 供 暖 系 统 安 装 完 成 后 的 技 术 文 件 和 施 工 质 量 证 明 资料,在 安装 验收 合格 后应 存入施 工档 案。4.2 系统 设计 4.2.1 热负 荷计 算应 符合 下列规 定:1 电热 膜、加热电缆、电 辐射板供暖系统热负荷 计 算时,室内计算 温度 的取 值应 比对 流供暖 系统 的室 内计 算温 度低 2;2 直 热式 电供 暖房 间热 负 荷应按 间歇 供暖 计算;3 电散热器、加热电缆、电热膜、电辐射板供暖系 统适用各类
26、公共 建筑 和居 住建 筑;电热膜 供暖 系统 适合 于层 高 3.5m 以下 的建筑,电 暖风 机供 暖系 统 适合于 供暖 负荷 大、空 间 大、允许 循环 使用室内 空气 的厂 房或 场馆。4.2.2 电散 热器 供暖 系统 设计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供暖房间电散热器的数 量根据供暖房间热负荷和 电散热器散热量 来确 定,计算 公式 如下:10 qkQn=1000 xqPS=(4.2.2)式中:n 供 暖房 间所 需电 散热 器 数量(片);Q 供暖 房间 热负 荷(W);q 电 散热 器的 单位 散热 量(W/片);k 修 正系 数,取 1.2 1.3;当电散 热器 片数 计算
27、结果 为小数 时,进上 去取 整数;2 电 散热 器的 使用 应符 合 下列规 定:1)电 散热 器宜 安装 在外 墙或窗 台下;2)电 散热 器运 行时 周围 不要放 置易 燃物 品;3)散 热器 表面 温度 不应 高于 80。当 散热 器应 用 于幼儿 园 及其他 幼儿 活动 场所、老 年公寓 等建 筑,散热 器表 面温 度大 于 45 且 低位 安装 时,应有 防止 儿童、老人 触 摸烫 伤的防 护措 施。4.2.3 加热 电缆 供暖 系统 设计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 的加热元件及其表面工作 温度,应符合国 家现 行标 准的 有关 规定;2 每个独立加热电缆辐射
28、 供暖环路对应的房间或区 域应设置温控器;3 加热电缆布线间距应根 据其线性功率和单位面 积 安装功率计算,计算 公式 如下:(4.2.3)式中:S 加 热电 缆布 线间 距(mm);P x 加热电 缆线 性功 率(W/m);q 单 位面 积安 装功 率(W/m2);11 q(1+k)Qn=4 加热 电缆 热线 之间 的最 大间距 不宜 大 于 300mm,且不应 小于 100mm;距离外 墙内 表 面不得 小 于 100mm;5 在靠 近外 窗、外墙(1m 范围内)等局 部热负 荷 较大区 域,加热电 缆应 较密 铺设;加热 电缆的 布置 可选 择采 用平 行型(直列 型)或回折 型(旋转
29、型);6 加热电缆的布置应考虑 地面家具的影响,地面 的 固定设备和卫生 洁具 下面 不应 布置 加热电 缆;7 温 控器 的设 置及 选型 应 符合下 列规 定:1)高大空间、浴室、卫 生间、游泳池等区域,应 采用测量地面温 度的 温控 器;2)对需要同时控制室温 和限制地表温度的场合应 采用双温型温控 器。4.2.4 电热 膜供 暖系 统设 计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1 电热膜供暖系统设计应 符合行业现行标准低 温 辐射电热膜供暖 应用 技术 规程 JGJ 319 规 定要 求;2 电热 膜供 暖房 间所 需电 热膜片 数的 计算 公式 如下:(4.2.4)式中:n 电 热膜 片数(片);
30、Q 电热 膜计 算热 负荷(即供暖 房间 热负 荷,W);q 电 热膜 对供 暖房 间的 单 位有效 供热 量(W/片);k 附 加系 数;其中,附 加系 数 k 是考 虑 电压波 动、功 率衰 减等 因 素而增 加的系数,取 k=0.2;当 电热 膜 片数计 算结 果为 小数 时,进上去 取整 数;若 用 户 采 用 间 歇 供 暖,要 适 当 增 加 计 算 热 负 荷 和 电 热 膜 的 片数;若 房间 局部 采用 电热 膜供暖,则 供暖 计算 热负 荷等于 按整 个房间 计 算 所 得 的 供 暖 设 计 热 负 荷 乘 以 局 部 电 热 膜 供 暖 热 负 荷 的 计 算系数,局部
31、 电热 膜供 暖热 负荷的 计算 系数 可参 照 表 4.2.4;12 QQnd表 4.2.4 局部 电热 膜供 暖 热负荷 的计 算系 数 供暖区面积与房间总面积之比 0.75 0.55 0.40 0.25 0.20 计算系数 1.00 0.72 0.54 0.38 0.30 3 电热 膜的 布置 及敷 设应 符合下 列规 定:1)顶棚式电热膜不应影 响室内设备的布局,室内 设备也不应影响 电热 膜供 热效 果、不易损 坏;2)顶棚式电热膜布置时 应与风口、自动喷洒喷头、烟感器等点位 的避 让;3)墙面式电热膜分为有 龙骨和无龙骨两种,根据 需要可安装在距 地面 高 200mm 2000mm
32、 的墙面;4)地面 式电 热膜 距墙 面 的最小 距离 为 200mm,且尽量集 中敷设在 人员 经常 活动 的区 域;5)房间内家具的摆放位 置尽量减少对电热膜的覆 盖,从而使热量 更好 的散 发;6)电热膜敷设时应平整,严禁有褶皱。严禁在电 热膜导电条 10mm 以内及发 热区 刺 破电热 膜。4.2.5 电暖 风机 供暖 系统 设计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电暖风机的台数根据供 暖房间热负荷和电暖风机 实际散热量来确 定,电暖 风机 台数 计算公 式如 下:(4.2.5)式中:n 电 暖风 机的 台数(台);Q 供暖 房间 热负 荷(W);Q d 电暖 风机 的实 际散 热 量(W);
33、电暖 风机 有效 散热 系数,取 0.7 0.8;在确定 电暖 风机 台数 和布 置时,要考 虑使室 内温 度均 匀,同 时,电暖风 机总 风量 应使 房间 换气次 数不 小 于 1.5 次/h;13 P(1+k)Qn=2 电 暖风 机的 布置 应符 合 下列规 定:1)电暖风机的布置应考 虑供暖房间平面形状、工 作区域以及气流作用范围,宜使电 暖风机的射流互相衔接,使供暖空间 形成 一个 总的 空气 环流;2)不应将电暖风机布置 在外墙上垂直向室内吹送,以避免加大室 内冷 空气 渗透 量;3)送 风温 度不 宜低 于 35,不 宜高 于 55;4)电 暖风 机不 应靠 近易 燃物品,最 小距
34、 离不 应小 于 0.5m;3 电暖风机供暖系统每个 供暖房间宜至少设置一 个 室内温控器。4.2.6 电辐 射板 供暖 系统 设计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电 热辐 射板 的分 类:1)低温 电热 辐射板,工 作温度 在 100 以内 的电 热辐射 板;2)中 温电 热辐 射板,工 作温 度 100 200 之 间 的电热 辐射板;3)高 温电 热辐 射板,工 作温 度 200 以 上的 电热 辐射板;2 电辐射板 供暖系 统适用 于房间高 度范围 在 3m 30m 的建筑物供 暖;中、高 温电 热 辐射板 的安 装高 度应 保障 使用安 全,不 应产生安 全隐 患;3 采用电辐射板供暖系
35、统 时,当屋顶耗热量大于房 间总耗热量的 30%时,应 加强 屋顶 保温措 施;4 采用电热辐射板的有效 散热量应根据辐射板的安 装角度进行修正,修 正系 数可 参照 表 4.2.6;表 4.2.6 辐射板安装角度修正系数 辐射板与水平面的夹角()0 10 20 30 40 修正系数 1.000 1.022 1.043 1.066 1.088 5 供暖 房间 所需 的电 热辐 射板数 量应 按下 式计 算:(4.2.6)14 式中:n 电 热辐 射板 数量(片);Q 供暖 房间 热负 荷(W);P 电辐 射板 的单位 有效 传 热量(W/片);k 附 加系 数,取 0.2 0.3;6 布置全面
36、供暖的吊顶电 辐射板装置时,应使室 内 人员活动区辐射 照度 均匀,并 应符 合下列 规定:1)安 装吊 顶电 辐射 板时,宜沿 最长 的 外 墙平 行布 置;2)设置在墙边的辐射板 规格应大于在室内设置的 辐射板规格;3)层 高小 于 4m 的建 筑 物,宜 选择 较窄 的辐 射板;4)房 间应 预留 辐射 板沿 长度方 向热 膨胀 余地;5)辐 射板 装置 不应 布置 在对热 敏感 的设 备附 近;7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室内 温度控制方式可采用就 地 控制或远程集中 控制;宜 每个 单独 房间或 独立 区域 分别 设置 温控器。4.3 施工 安装 4.3.1 电散 热器 供暖 系统 施工安
37、装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电散 热器 固定 墙体 必须 牢固安 全可 靠;2 电散热器外露可导电部 分及金属外壳,必须与接 地装置有可靠的 电 气 连接;3 电 散热 器供 暖系 统安 装 时,应 设有 牢固 的作 业平 台;4 电散热器安装完成后临 时送电检验结束,必须 断 电后再进行下道 工序。4.3.2 加热 电缆 供暖 系统 施工安 装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安装 前应 进行 加热 电缆 的标称 电阻 检测 和通 断测 试;2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 材料以及系统安装,应 符 合现行地方标准 加热 电缆 地面 辐 射供暖 技术 标准 DB22/T 5052 的有 关规 15 定;3
38、加热电缆出厂后严禁剪 切和拼接,严禁敷设有外 伤或破损的加热 电缆;4 在 加热 电缆 铺设 区内,严禁穿 凿、钻孔 或进 行射 钉作业。4.3.3 电热 膜供 暖系 统施 工安装 应 符 合下 列规 定:1 地面电热膜辐射供暖的 结构由下至上的顺序为:钢筋混凝土楼板、保 温层、电 热膜、防护 层、填充 层和 面层;2 顶棚 式电 热膜 辐射 供暖 的结构 由下 至上 的顺 序为:饰面板、电热膜、绝 热层 和钢 筋混 凝土楼 板;3 材料 质量、绝 热层 和电 热膜的 安装 应符 合行 业现 行标准 低温辐射 电热 膜供 暖系 统应 用技术 规程 JGJ 319 中 的 有关规 定;4 防护层
39、的安装是将防护 膜铺设在电热膜上,将电 热膜完全覆盖,边缘 和搭 接处 用胶 带纸粘 好;5 电 热膜 供暖 系统 安装 时,应设 有牢 固的 作业 平台;6 施 工中 严禁 破损 电热 膜载流 条及 发热 区部 分;7 电热膜敷设后临时送电 检验结束,必须断电后再 进行下道工序。4.3.4 电暖 风机 供暖 系统 施工安 装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电 暖风 机安 装应 远离 易 燃易爆 等危 险物 品和 气味;2 电暖风机安装的空间应 通风良好;不应设在可燃 物较多的吊顶内 及密 闭箱 体内 使用;3 电暖风机的进风口不可 阻塞,出风口也要用带 有 隔热材料的配管 连接;4 连 接电 缆须
40、 保护 接地,谨防漏 电;5 电暖 风机 不能 安装 在湿 度大 于 80%的地 方;6 暖 风机 不能 紧贴 墙 壁安装,以 防阻 碍气 流通 畅。4.3.5 电辐 射板 供暖 系统 施工安 装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材料 以及系统安装,应符合行 业现行标准辐 射供 暖供 冷技 术规 程JGJ 142 的 有关 规定;16 2 电 辐 射 板 应 安 装 于 天 棚 或 墙 面 上,其 安 装 高 度 应 大 于2.4m;电辐射 板的 辐射 面 应朝向 工作 区或 活动 区;安装时 应采 用螺栓或预 埋吊 钩固 定的 专用 支架;3 电 辐射 板等 材料 应避 免 因环境
41、温度 和物 理压 力受 到损害。4.4 检验、调 试与 验收 4.4.1 电散 热器 供暖 系统 的检验、调 试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采用 目测 方法 对电 散热 器外观 进行 检验;2 进行每个 房间电散热器 直流电阻测试,检验是 否 有短路和开路现 象,所用 的万 用表 宜采 用 2.5 级的 数字 式万 用表;3 电散热器外露金属部分 与接地端之间的导体电阻 不应大于;4 电散 热器 在电 源电 压偏 差为额 定值 的 10 时,应 能正常 启动和运 行。4.4.2 加热 电缆 供暖 系统 的检验、调 试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检验加热电缆、温控器 及计量设备、绝热材料等 的质量与
42、合格证;2 检验原始工作面、填充 层、面层、隔离层、绝热 层、防潮层、均 热层 和伸 缩缝 等隐 蔽工程 的施 工过 程记 录;3 隐蔽 前、后加 热电 缆标 称电阻 和绝 缘电 阻检 测;4 加 热电 缆、温控 器及 计 量设备 安装 质量;5 初始通电调试应在填充 层混凝土养护期满后才开 始,首次启动电 供暖 系统 时,应 将 系统设 定 在 5 10 范 围内运 行一 段时间,然 后逐 步升 温达 到设 计要求。4.4.3 电热 膜供 暖系 统的 检验、调试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1 进行每个房间电热膜直 流电阻测试,检验是否有 短路和开路现象;2 检验如出现阻值过高或 开路,应检查连接
43、卡的压 接,将有 17 问题的 连接 卡更 换;如出 现短路,应 检查 所有 接线,并进行 处理;3 用 500V 兆欧 表测 试电 热膜回 路与 龙骨(地)之 间的绝 缘电阻,其值 不能 小 于,如不 满足 要求 时,必须 立即处 理;4 用非接触测温仪确认低 温辐射电热膜供暖系统是 否正常工作。4.4.4 电暖 风机 供暖 系统 的检验、调 试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检 验每 台电 暖风 机安 装 是否牢 固;2 检查 所有 接线 是否 有短路 和断 路现 象;3 检查电暖风机是否 可以正常工作,包括风量、振动和噪声情况。4.4.5 电辐 射板 供暖 系统 的检验、调 试应 符合 下列
44、规定:1 检 验悬 挂式、壁 挂 式安装 的固 定螺 栓安 装是 否牢靠;2 电辐射板设备应保 证性能可靠,对使用者及 周围环境不构成危险。4.4.6 直热 式电 供暖 系统 验收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的验 收除应执行 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 验收 统一 标准 GB 50300 外,尚应 符合 国家现 行相 关标准和 当地 工程 建设 主管 部门的 有关 规定;2 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 列技术资料和文件:施 工 图、竣工图和设 计变 更文 件;主要 材料的 检验 合格 证和 出厂 合格证;电 散热器、加 热电 缆、电热 膜、电暖风 机、电辐 射板 等材 料的工 地
45、复 试、检验合 格证 明;加 热电 缆、电 热膜 等隐 蔽工 程检 查 验收记 录;工 程施工安 装质 量验 收表;调 试运行 记录;3 加热电缆、电热膜供暖 系 统安装完毕后,应按隐 蔽工程要求,由施 工单 位会 同监 理 单位进 行中 间验 收;对 于 隐蔽工 程,必 须在隐蔽 之前 进行 检验,只 有经检 验合 格后 才可 隐蔽;4 电散热器、电暖风机、电辐射板供暖系统安装工 程质量检验表见 附 录 A;5 加 热电 缆、电热 膜供 暖 系统安 装工 程质 量检 验表 见附 录 B。18 5 蓄热式电 供暖系 统 5.1 一般 规定 5.1.1 蓄 热 装 置 应 采 用 合 理 的 结
46、 构 型 式,在 施 行 蓄 热 或 释 热 过 程中,应 达到 额定 的 蓄 热量。5.1.2 当 蓄 热 装 置 为 所 在 区 域 独 立 热 源 时,尽 可 能 靠 近 热 负 荷 中心;当 蓄热 装置 与其 他热 源联合 运行 时,应靠 近其 他 热源 或对 外供热的管 网。5.1.3 蓄热 装置 应适 合电 网对用 电时 段划 分的 需要,具备间 断加 热和连续 加热 后并 能稳 定释 热的性 能要 求;应 根据 日热 负荷变 化的 情况采取 相适 应的 运行 模式,要充 分利 用电 网低 谷时 段的电 力,实现谷电时 段蓄 热运 行或 供蓄 热并行,平、峰时 段释 热运 行或释
47、热直 供并行。5.1.4 全量 蓄热 式系 统(蓄 热量达 到或 超过 一个 设计 日热负 荷的 系统)运行平均谷电利用率 应不低于 80;分量蓄热 式系统(蓄热量 不 足 一 个 设 计 日 热 负 荷 的 系 统)运 行 平 均 谷 电 利 用 率 宜 不 低 于60。5.1.5 固体 蓄热 和相 变蓄 热的装 置(含专 用锅 炉 或 蓄热器)和 材料应符合 国家 现行 有关 标准 的规定,且 应具 有产 品(材料)合格 证、检验报 告等 重要 证件。5.1.6 蓄热 装置 应设 置蓄 热体温 度测 点,测 点位 置应 根据产 品结 构形式确 定,宜布 置在 蓄热 体中心 位置;相 变蓄
48、热装 置进出 口处 应设置温度 和压 力测 点,均应 可拆卸 并方 便维 修。5.1.7 温度 测点 位置 应根 据产品 结构 形式 确定。宜体 现蓄热 体内 实际温度;内置 加热 装置 与无 内置加 热装 置蓄 热体 在释 放热量 时传 热介质温 度与 蓄热 体内 置温 度值差 应相 符(偏差 不宜 大于 5);蓄 19 热装置 传热 系统 应设 置压 力表、泄压 阀、温 度传 感器 及系统 排气 阀;均应拆 卸 方 便维 修。5.1.8 蓄热 装置 有效 蓄热 量应不 低于 额定 蓄热 量 的 95%,热 效率 应不小于 额定 值 的 93%;8h 热损失 率应 不大 于 5%。5.1.9
49、 蓄热 装置 在设 计、施工及 验收 时,除 应执 行 本标准 外,尚 应符合国 家现 行相 关标 准、规范及 规程 的规 定。5.1.10 蓄 热式 电供 暖系 统 的适用 工作 电压 范围 为 0.4kV 10kV。5.1.11 采用 10kV 高 压电 锅炉供 暖,应根 据建 筑类 型、供 暖规 模与需求,与 蓄热 系统 联合 运行,不宜 单独 设置。5.2 系统 设计 5.2.1 液体 蓄热 式供 暖系 统设计 应 符 合下 列规 定:1 常温 蓄 热的 最高 蓄热 温 度不应 高 于 95,蓄 热槽 体可为 开式 水 槽 或 承 压 闭 式 罐 体;高 温 蓄 热 的 最 高 蓄 热
50、 温 度 不 应 高 于150,蓄 热罐 体应 为承 压 闭式罐 体;2 高温蓄热设备应设置液 位、压力、温度等显示装 置以及超压、超 温、缺水 等保 护装 置;3 承压水蓄热罐体应采用 钢制柱形罐体,罐体制作 应符合压力容器 国家 现行 相关 标准 的要求;4 液体蓄热装置的外露可 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性接 地,接地装置的 连接 形式 及接 地电 阻值应 符合 国家 现行 标准 交流电 气装 置的接地 设计 规范 GB/T 50065 的 有关 规定;5 蓄热 装置 中所 蓄存 的液 体蓄热 介质 温 度 24h 允许 降低值,对季节 运行 系统 应不 大于 可利用 温差 的 5,对 常年 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