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01 CCS A 20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556 2022 科技型企 业分级评 定指南 2022-03-25 发布 2022-04-25 实施 河北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13/T 5556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 河 北省 科学 技术 厅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资金管理中心、河北省标 准化研究院、陆军工程大 学石 家庄 校区、河 北省科 技评 估中 心、河北
2、 省特种 设备 监督 检验 研究 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俊 刚、顾时贵、江志荣、陈 胜强、朱英华、冯杏芳、李杨、刘梦、张金龙。DB 13/T 5556 2022 1 科 技型企 业分级评 定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型企业 评价的评定概述、分类分 级、分类指标、评级指标、分值与等级、评定方式、评 定程 序、评定 管理。本文件 适用 于科 技型 企业 的分级 评定。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科技型 企业 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 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 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 为产品或服务,实现可持
3、续发 展的 企业。科技人 员 在科技型企业中直接从事 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 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 员,包括 在职、兼 职和临 时聘 用人 员。注: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自然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 个月以上。4 评定概 述 科技型 企业 分级 评定 包括 分类、评级 两种 指标。分类指 标是 评定 科技 型企 业必须 满足 的基 本条 件,结果以“符 合”或“不符 合”形 式呈 现。评级指 标是 评价 科技 型企 业等级 的依 据。5 分类分 级 科技型 企业 分为 四类,分 别以A、B、C、D 表示,每 类下设3个 等级。按照评级
4、指标得分总值对 企业进行定级,从高到低12 个等级,分别为A-1、A-2、A-3、B-1、B-2、B-3、C-1、C-2、C-3、D-1、D-2、D-3。分 值与 等 级评定 见第8章。6 分类指 标 本条款 用于 对科 技型 企业 的A、B、C、D分 类判 定,包 含设立 时间、企 业规 模、主营业 务与 政策 符合性、经营 与信 用状 况四 项指标。表1中 任一 项分 类指 标被 评 定为“不符 合”,则 视为 不具备 评定 该类 科技 型企 业的基 本条 件。DB 13/T 5556 2022 2 表1 分类 指标 分类指标 评定内容 D 类评定 要求 C 类评定 要求 B 类评定 要求
5、 A 类评定 要求 设立时间 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时间-12 个月(含)以上 24 个月(含)以上 36 个月(含)以上 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企业规模划分见附录 A-小型企业(含)以上 中型企业(含)以上 大型企业(含)以上 主营业务与政策符合性 主 营 业 务 和 技 术 发 展 重 点 符 合 国 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不 属 于 国 家 规 定 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依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评定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做出符合/不符合评价 经营与信用状况 企 业 经 营 现 状 和 信 用 良 好,上 年
6、度及 当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重 大 质 量事 故 和 严 重 环 境 违 法 等,且 企 业 未 列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和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名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记录或有关政府部门网站公示的内容,针对企业上年度及当年内是否存在本条评定所列内容,做出符合/不符合评价 注1:“-”表示不作评价要求。注2:对于企业经营年限不足的,按实际经营期计算。下同。7 评级指 标 D 类评 级指 标 本条款 用于 对D 类科 技型 企 业评级,包 含科 技人 员、研发投 入、科技 成果 三项 评级指 标,满分 为10
7、0分。其 中,研发 投入 指 标的评 价,从(1)(2)两项 评 价内容 中选 择其 一,对企 业进行 评分。科技型 企业 评级 指标 总分 值为三 项评 级指 标得 分之 和。D 类科 技型 企业 评级 指 标见表2。表2 D 类 评级 指标 评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科技人员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20 比例在 10%以上,本项得满分 20 分;比例在2%以下,本项得0 分;比例在2%(含)10%(含),依比例得分 研发投入(1)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50 比例在3%以上,本项得满分50 分;比例在 0.5%以下,本项得0 分;比例在 0.5%(含)3%(含)
8、,依比例得分 DB 13/T 5556 2022 3 表 2 D 类 评级 指标(续)评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2)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 50 比例在 10%以上,本项得满分 50 分;比例在2%以下,本项得0 分;比例在2%(含)10%(含),依比例得分 科技成果 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 关 的 知 识 产 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类别划分见附录 B 30 拥有 1 项(含)以上I 类知识产 权得 30 分;每拥有 1 项II 类知识产权 得 6 分,累计不超过24 分 注1:科技人员数采用上一会计年度数据,按照全年季平均数计算。注2:本表评
9、分标准中所列的“依比例得分”计算采用如下公式:P1=T0 S1/S0(1)式中:T0-本项满分值;S0-本项达到满分时的最低比 例;S1-本项企业提供的资料显示 或计算的实际比例;P1-本项分值。P1T0 时,P1 值以本项满分值计;S1 小于本项要求的最低比例时,P1 值以 0 分 计。A、B、C 类 评级 指标 本条款 用于 对A、B、C类 科 技型企 业评 级,包含 四项 基础评 级指 标(创新 基础、创新 投入、创新绩效、组织 管理)和 一项 加分项 评级 指标(科 技奖 励)。A、B、C类 科技 型企 业基 础 评级指 标见 表3,满 分为100 分;加分 项评 级指 标见 表4,满
10、 分10 分。科技型 企业 评级 指标 总分 值为基 础评 级指 标得 分与 加分项 评级 指标 得分 之和。表 3 A、B、C 类 基础 评级 指标 评级指标 评价内容 C 类 B 类 A 类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创新基础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10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15%(含)以 上 得满分 5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 15%(含)以上得满分 5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15%(含)以上得满分 DB 13/T 5556 2022 4 表 3 A、B、C 类基 础评 级 指标(续)评级指标 评价内容 C 类 B 类 A 类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11、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拥有高级职称(含)以上人员的比例 2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10%(含)以 上 得满分 5 依 比 例 得 分。该 比例达到 10%(含)以上得满分 5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10%(含)以上得满分 企 业 拥 有 硕 士 研究生学位(含)以上人员的比例 3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10%(含)以 上 得满分 5 依 比 例 得 分。该 比例达到 10%(含)以上得满分 5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10%(含)以上得满分 自 申 请 评 定 前 的三个年度内,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 10 合作数量 2 家(含)以上得满分,1 家得5 分 5 与 2 家(含)以上省属重点高校、科
12、研院所的合作得满分 5 与 2 家(含)以 上国 家 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得满分 建有研发机构 5 建有市级的得满分 15 建有省部级(含)以上的得满分 15 建有国家级的得满分,建有省级的得10 分 创新投入 企 业 申 请 评 定 前的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20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5%(含)以上得满分 10 依 比 例 得 分。该 比例达到 4%(含)以上得满分 10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3%(含)以上得满分 创新绩效 自申请评定前的五个年度内,拥有的相关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 15 1 项(含)以上类知识产权得满分,4 项(含)以上类知识产权得 1
13、2 分,3 项类知识产权得 9分,2 项类知识产权得 6 分,1 项类知识产权得3 分,没有得0 分 10 2 项(含)以上类知识产权得满分,1 项(含)以 上 类 知 识 产权得 8 分,4 项(含)以上 类 知 识 产 权 得 6分,3 项类知识产权得 4 分,2 项类知识产权得 2 分,其他得0分 10 2 项(含)以 上 类 知 识产权得满分,1 项(含)以上类知识产权得 8 分,4 项(含)以上类知识产权得6 分,3 项类知识产权得4 分,2 项类知识产权得2 分,其他得0 分 DB 13/T 5556 2022 5 表 3 A、B、C 类基 础评 级 指标(续)评级指标 评价内容
14、C 类 B 类 A 类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创新绩效 自申请评定前的五个年度内,主持或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5 主持或作为参编单位的前三名,参与本专业 的 国 家 标 准 编 制 1项(含)以上或行业、地方标准编制 2 项(含)以 上 或 主 持 本 专 业 的团体标准编制 2 项(含)以上,并被相关主管 部 门 审 定 通 过 并 颁布实施得满分;1 项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得 3 分 10 主 持 或 作 为 参 编 单位的前三名,参与本专业的国家标准编制1 项(含)以上或行业、地 方 标 准 编 制 2 项(含)以 上 或 主 持 本 专业 的 团 体 标 准 编
15、 制 2项(含)以 上,并 被 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并颁布实施得满分;1项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得 5 分 10 主持或作为参编单位的前三名,参与本专业的国际标准编制 1 项(含)以上;主持 本 专 业 的 国 家 标 准 编 制1 项(含)以上或行业、地方标准编制 2 项(含)以上或主 持 本 专 业 的 团 体 标 准 编制 2 项(含)以上,并被相关主 管 部 门 审 定 通 过 并 颁 布实施得满分;1 项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得 5 分 申请评定前的三个年度中任一年度的企业营业收入 10 按三次产业评价,依比例得分。第一产业企业 300 万元(含)以上得满分,50 万元以下得 0 分
16、。第二产业企业1000 万元(含)以上得满分,300 万元以下得0 分。第 三 产 业 企 业500 万元(含)以上得满分,50 万元以下 得 0分 10 按 三 次 产 业 评 价,依比例得分。第一产业企业5000 万元(含)以上得满分,500 万元以下得0 分。第二产业企业 1 亿元(含)以上得满分,2000 万元以下得0 分。第三产业企业3000 万元(含)以上得满分,1000 万元以下得 0 分 10 按三次产业评价,依比例得分。第一产业企业 2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平均正增长得满分,仅营业收入2 亿元(含)以上得5 分,其他 0 分。第二产业企业4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平均正
17、增长得满分,仅营业收入 4 亿元(含)以上得5 分,其他 0 分。第三产业企业1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平均正增长得满分,仅营业收入 1 亿元(含)以上得 5分,其他 0 分 DB 13/T 55562022 6 表 3 A、B、C 类基 础评 级 指标(续)评级指标 评价内容 C 类 B 类 A 类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申请评定前的三个年度中任一年度的企业利税率(%)10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 15%(含)以上得满分 10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 15%(含)以上得满分 10 依比例得分。该比例达到15%(含)以上得满分 组织管理 自申请评定前的五个年度内,获得
18、的科技项目支持 5 主持完成过市(厅)级(含)以上的得满分;参与完成过市(厅)级(含)以上的得2 分 10 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 上 的 得 满分;参 与 完 成 过 省(部)级(含)以 上 的得 5 分 10 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的得满分;参与完成过国家级的得 5 分 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和工作环境 5 根据申报企业是否制 定 了 研 究 开 发 组 织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转化 组 织 实 施 与 奖 励 制度,科 技 人 员 培 养 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 引 进 和 人 才 绩 效 评价 奖 励 制 度 及 办 公 环境是否整洁、有序等,给出评分 5 根 据 申 报 企 业 是 否制
19、定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科技人员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和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及办公环境是否整洁、有序等,给出评分 5 根据申报企业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组 织 实 施 与奖励制度,科技人员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 和 人 才 绩 效 评 价 奖 励 制度及办公环境是否整洁、有序等,给出评分 注:本表评分标准中所列 的“依比例得分”宜参照表2 注2 中的公 式(1)计算。DB 13/T 5556 2022 7 表 4 A 类、B 类、C 类加 分项评 级指 标 加分项指标 C 类 B 类 A 类 分值 评价标准
20、 分值 评价标准 分值 评价标准 科技奖励 10 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1 项(含)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 2 项(含)以上得满分;获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 1 项(含)以上或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2 项(含)以上得5分 10 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 1 项(含)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2 项(含)以上得满分;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1 项(含)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2 项(含)以上得 5 分 10 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 项(含)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 1 项(含)以上得满分;获国家三等奖 1 项(含)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 2 项(含)以上得 5 分 注:科技奖励评
21、分以奖励证书为准,且获奖时间为自申请评定前的五个年度内。8 分值与 等级 根据企 业申 请参 评的 科技 型企业 分类 和对 应分 类的 评级指 标得 分总 值,按表5 评出对 应分 类的 科技型企 业等 级。表5 评价 总分 值与 等级 对 照表 评价总分值 等级细分 85 分(含)以上 1 75 分(含)85 分 2 60 分(含)75 分 3 注:经评定的省级科技型企业 申请 D 类科技型企业,若分值 低于 60 分,默认为科技型企 业 D-3 级。申请D 类科技型 企业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企业 D-1 级:拥有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证书;企业
22、近五年内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企业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近 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示例 1:企业申请参评A 类科 技型企业,评级指标总分为 85 分,则评定为 A-1 级科技型企 业。示例 2:企业申请参评B 类科 技型企业,评级指标总分为 60 分,则评定为 B-3 级科技型企 业。9 评定方 式 分级评 定 DB 13/T 5556 2022 8 科技型企业等级评定采用 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方 法,企业向对应的等级评 定机构申请,由等级评定机构按照第6章执行。申请A类等级评定的企业,由省级科技型企业等
23、级 评定机构负责评定,评定合格颁发标志牌和证 书;申请B类等级评定的企 业,由市级或市级以上等 级评定机构负责评定,评定合格颁发标志牌和证 书,并报省级等级评定机 构备案;申请C、D类等级 评定的企业,由县级 或县级以 上等 级评 定机 构负 责评定,评 定合 格颁 发标 志牌和 证书,并 报省 级、市 级等级 评定 机构 备 案。定期复 核 等级评 定机 构对 已评 定等 级的企 业每 三年 进行 复核。不参加 复核 的企 业视 同 自 动放弃 已有 评 级。10 评定程 序 评定前 要求 10.1.1 等级评 定的 文件 评审 和现 场评定,应 由获 得资 格的 等级评 定机 构承 担。1
24、0.1.2 企业申 请等 级评 定后,应 指派 1 2 名企 业内 部人 员 作为等 级评 定的 联络 员。申请 10.2.1 申请企业可根据等级划分 条件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填写申请报告并提供真实 有效的证明文件,提 交相 应等 级评 定机 构。10.2.2 评定机 构接 受企 业的 申请 报告和 相关 文件 后,就是 否可以 进入 评定 给予 企业 答复。受理 评定机 构确 认申 请企 业符 合评定 条件 后,受理 并通 知企业 开始 进入 评定 阶段。文件评 审 10.4.1 进入评 定阶 段后,等 级评 定机构 组织 专家 进行 文件 评审。10.4.2 文件评 审通 过后,等 级评 定
25、机构 视情 况通 知企 业进 行现场 评定。申 请 A 级 的 企业应 进行 现场评定;申 请A 级以 下的 企业,由等 级评 定机 构按 一定比 例抽 取进 行现 场评 定。现场评 定 10.5.1 由评定 机构 派出 评审 组赴 申请企 业开 展现 场评 定、调查和 实地 查看。10.5.2 现场评 定的 所有 文件 由评 审组汇 总上 报评 定机 构存 档。公示 评定机 构对 符合 条件 的申 报企业 进行 公示。审定 依据评 定文 件、公示 结果 等,评 定机 构对 企业 申请 进行审 定。公告 评定机 构批 准后,公 告评 定结果,颁 发标 志牌 和证 书。11 评定管 理 科技型企
26、业等级评定机构 由对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组建。省级科技型企业等 级评定机构负责制定等级 评定 的实 施办 法。DB 13/T 5556 2022 9 A A 附录A(资料 性)企业规 模化 分要 求 表A.1 规定 了文 件中 统计 大 中小微 型企 业分 类的 划分 要求。表A.1 大 中小 微型 企业 划 分要求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万元 Y 20000 500 Y 20000 50 Y 500 Y 50 工业*从业人员(X)人 X 1000 300 X 1000 20 X 300 X 20 营业收入(Y)万元 Y 400
27、00 2000 Y 40000 300 Y 2000 Y 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万元 Y 80000 6000 Y 80000 300 Y 6000 Y 300 资产总额(Z)万元 Z 80000 5000 Z 80000 300 Z 5000 Z 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人 X 200 20X 200 5 X 20 X 5 营业收入(Y)万元 Y 40000 5000 Y 40000 1000 Y 5000 Y 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人 X 300 50X 300 10 X 50 X 10 营业收入(Y)万元 Y 20000 500 Y 20000 100 Y 500
28、 Y 100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 X 1000 300 X 1000 20 X 300 X 20 营业收入(Y)万元 Y 30000 3000 Y 30000 200 Y 3000 Y 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 X 200 100X 200 20 X 100 X 20 营业收入(Y)万元 Y 30000 1000 Y 30000 100 Y 1000 Y 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人 X 1000 300 X 1000 20 X 300 X 20 营业收入(Y)万元 Y 30000 2000 Y 30000 100 Y 2000 Y 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人 X
29、300 100X 300 10 X 100 X 10 营业收入(Y)万元 Y 10000 2000 Y 10000 100 Y 2000 Y 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人 X 300 100X 300 10 X 100 X 10 营业收入(Y)万元 Y 10000 2000 Y 10000 100 Y 2000 Y 100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 X 2000 100 X 2000 10 X 100 X 10 DB 13/T 5556 2022 10 表A.1 大 中小 微型 企业 划分要 求(续)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营业收入(Y)万元 Y 100
30、000 1000 Y 100000 100 Y 1000 Y 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人 X 300 100X 300 10 X 100 X 10 营业收入(Y)万元 Y 10000 1000 Y 10000 50 Y 1000 Y 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万元 Y 200000 1000 Y 200000 100 Y 1000 Y 100 资产总额(Z)万元 Z 10000 5000 Z 10000 2000 Z 5000 Z 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人 X 1000 300 X 1000 100 X 300 X 100 营业收入(Y)万元 Y 50
31、00 1000 Y 5000 500 Y 1000 Y 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人 X 300 100X 300 10X 100 X 10 资产总额(Z)万元 Z 120000 8000 Z 120000 100Z 8000 Z 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 X 300 100X 300 10X 100 X 10 注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 的一项即可。注2: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32、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 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 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 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 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
33、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 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 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 产总计代替。注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DB 13/T 5556 2022 11 B B 附录B(资料
34、 性)知识产 权类 别 根据最 新文 件 高 新技 术 企业认 定管 理办 法(国 科发火 2016 32 号),对 知识产 权采 取了 分类评价 的方 式,分为I类 知 识产权 和II 类知 识产 权。I类知 识产 权指:发 明(含 国防专 利)、植 物新 品种、国家 级农 作物 品种、国 家新药、国 家一 级中药保 护品 种、集成 电路 布图设 计专 有权。II 类知 识产 权指:实 用新 型专利、外 观设 计专 利、软件著 作权 等(不含 商标)。DB 13/T 5556 2022 12 参考文 献 1 GB/T 37098-2018 创新方 法知 识扩 散能 力等 级划分 要求 2 GB/T 37264-2018 新材料 技术 成熟 度等 级划 分及定 义 3 科 技型 中小 企业 评 价工作 指引(国科 火字 2017 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