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020 CCS C 0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64 2022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age-friendly institutions 2022-03-24发布 2022-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964 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必备项要求.2 5 评分项要求.2 6 评定指标.7 7 管理要求.8 附录 A(规范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细则.9 DB11/
2、T 1964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老年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市隆福医院、北京康复医院、东城区 社 区卫生 服务 管理中 心、海淀 区学院 路社 区卫生 服务 中 心、中国老年学 与老年医学学会老年 综合 评 估 分会、中国老年 保 健医学 研究 会老 龄 健康 服务与 标准化分会。本文件 主 要起草 人:宋岳涛、王小娥、丁 卫 华、陈峥、毕宪 国、杨凯、况海涛、王宇、柏燕军、高茂龙、李阔
3、、金哲、刘向 国、李保英、田志军、贾如冰、沈蔷、佘瑞芳、杨泽、邓宝凤、李翔、李晓燕、陈艳清。DB11/T 1964 2022 1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的必备项要求、评分项要求、评定指标、管理要求 等技 术 内容。本文件 适 用 于综合 医院、康复医院、护 理院、中医(中西医结 合)医院、社 区卫生 服务 中 心进行 老 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评定,其他 医疗机构 也可参 照 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中的 内容通过 文中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必 不可少 的 条款。其 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 该 日期 对应 的 版 本 适
4、 用 于 本文件;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2894 安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导则 GB 5768.2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标 线 GB/T 10001.6 标 志 用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六 部分:医疗 保 健 符号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 规范 DB11/T 334.5 公共场所 中文标 识 英 文 译写 规范 第 5部分:医疗卫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老年友善文化 age-friendly culture 在 医疗机构 内 体现 出 来 的 尊 老、爱 老、助 老、孝
5、 老和 护 老的语言、文 字、艺 术、行 为 等 敬 老 意识 与 氛 围。3.2 老年友善服务 age-friendly service 医疗机构 针对 老年 人 特点,为 老年 人 提 供便利 可 及 的 多层次、连续 性、整 合 型且 科学 严谨 的 综合 性健康 服务 活动。3.3 老年友善环境 age-friendly environment 适合于 老年 人 健康管理、医疗、康复、护 理、医 养 结 合服务等 的 场所,主 要指 包括温湿度、声、光、颜色、标 识、装饰、家具、隐私 保护、无障碍设 施 设 备 等适 应 老年 人 生理、心 理 与 疾病特点 的 物 理 条 件。3.4
6、 老年综合评估 comprehensive geriatric assessment,CGA DB11/T 1964 2022 2 针对 与 老年 人 健康和 功能状 况 相关 的 所有问题,从疾病、体能、认知、心 理、用 药、营 养、社 会和 环境 等 多层 面 对 老年 人 所 进行 的 全 面 评 价。4 必备项要求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应 满足以 下 要求:a)为 依法登记 执 业 的医疗机构,从 事 与执 业许 可 证诊 疗科 目 相符 的医疗卫生 服务;b)二级 及 以上 综合 医院、中医(中西医结 合)医院 应 独立 设 置 老年医学(老年 病)科;c)社 区卫生 服务 中 心 应
7、为 老年 人 提 供 健康 教育、预防 保 健、疾病 诊治、康复 护 理、长 期 照 护 和安 宁 疗 护服务;d)应 当 符 合 无障碍 环境建 设 标准,且无障碍设 施 能 够正常 使 用;e)具有针对 老年 人 的 突发 公共 卫生 事 件和 重大传染 病 暴发 应 急处 理 预案,并定 期 组织 演练 和实施。5 评分项要求 5.1 老年友善文化要求 5.1.1 文化建设 文化 建 设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在 机构 愿景 中 有体现关爱 老年 人 的 内容;b)在 医院文化 建 设 中 有 保 障 老年 人 权益,致力 于 提 升 老年 人 健康、尊严 和 鼓励 老年 人参与 的 内
8、容;c)在 职 工 手册、行 为 守 则 等 规范中 有对 老年 人 态 度、行 为、礼貌 用语 等 的要求。5.1.2 友善氛围 友善 氛 围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工作 人 员 能 以 尊敬 的 态 度、易懂 的语言、清 晰 的文 字 或 图 片 与 老年 人 交 流,老年 人 就 医 得到尊 重;b)开展 尊 老、助 老、护 老 等 宣传 活动;c)开展面 向 老年 人 的义 诊 等 公 益 活动;d)公 示各类面 向 老年 人 的 便 民 服务 信息,门急诊 医疗 信息公 示 便 于 老年 人 查询;e)有 专 人 为 老年 人 提 供使 用 智 能 化 设 备的 辅 助 服务。5.
9、1.3 健康教育 健康 教育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有针对 老年 人 的健康 教育制 度;b)在 门诊大厅 等 显著 位 置 有多 种 形 式 的老年健康 促 进 和 疾病 预防知 识 的健康 教育 内容;c)开展面 向 老年 人 的健康 教育 活动。5.1.4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社 会工作和 志 愿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有为 老年 人 开展 社 会工作、志 愿 服务 的 相关 规 章 制 度;DB11/T 1964 2022 3 b)有 明确 的 社 会工作 者 和 志 愿 者 的工作 职 责;c)医 务社 工 应 提 供 维 护 患者 权益、整 合 资源、心 理 辅 导、高
10、危患者 行 为 干 预 等服务;d)志 愿 者 应为 老年 人 提 供 导医、陪伴 等服务,志 愿 者 中 有 老年 志 愿 者 的 积极 参与。5.2 老年友善管理要求 5.2.1 保障机制 保 障 机 制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有 老年友善管理 相关 规 章 制 度 和 自我 评 价 机 制;b)有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建 设 的年 度 工作 计 划、总 结、督 导 检 查记 录和 整改 措 施;c)有 落 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各 项工作 任 务 的 专 项 经费 预 算。5.2.2 制度和培训 制 度 和 培训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有包括 老年 综合 评 估、老年 病多 学科 整 合
11、 管理(MDT)、老年 综合 征 和老年照 护 问题 评 估与 干预 等内容 的管理 制 度;b)有 涉 老科 研 项 目 的医学 伦 理 审 查制 度;c)有 老年 人 分 级诊 疗和 转 诊制 度;d)有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建 设 的 全 员 宣传教育 和 培训 相关 制 度;e)开展 老年医学和老年 护 理学 相关 专业知 识 和 技 能 的 培训;f)开展 老年 心 理学、社 会学、沟 通 交 流 技 巧 等 方 面 的 培训;g)有为 老年 人 提 供 疫情 防 控政策、信息 和 防 控 知 识、便利 就 医的 相关 制 度。5.2.3 分级诊疗和转诊服务 分 级诊 疗和 转 诊 服
12、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有为 老年 人 转 诊 的 相关 实施 记 录;b)有 负责 老年 人 转 诊 的管理部 门;c)参与 区 域 医 联 体、医 养 联 合 体 的 建 设;d)建立 与 养 老机构 或 社 区卫生 服务 机构 之间双 向 转 诊 的 流 程 与 规范,有 合 作 协议,并按 协议 提供 服务。5.3 老年友善服务要求 5.3.1 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要求 5.3.1.1 老年医学科服务 老年医学科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依 据 本市老年健康 与 医 养 结 合服务 管理工作文件,为 老年 人 提 供 诊 疗和照 护服务;b)开展 老年医学(老年 病)科
13、 门诊、病 房 和 综合 评 估 的 服务;c)在 卫生 统 计 年 报 中,有 老年医学(老年 病)科工作 量 的 统 计 数据。5.3.1.2 老年人智能产品使用 老年 人 智 能 产品 使 用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在 机构 入 口 处 设 置“无 健康 码”老年 人通 道;b)在 自 助 挂 号、自 助 打印检验检 查 报告、自 助交 费 等 智 能 化 设 施 设 备前 有 专 人 提 供 指导 服务。DB11/T 1964 2022 4 5.3.1.3 就医 便利 服务 就 医 便利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开 通 家 人、亲 友、家 庭 医生 代 为 老年 人 预 约挂
14、号 的 渠 道,门诊 挂 号 窗 口 为 老年 人 预 留一 定 比例 现场号 源,方 便 老年 人 就 医;b)设有 人 工 窗 口 及 人 工 服务 设 施,有 方 便 老年 人 就 医的 门、急诊 服务 流 程;c)门急诊 主 动为 失 能、半失 能、高龄 老年 人 提 供 导医、优先 就诊 等 绿 色 通 道 服务;d)在 门急诊、住 院 病 区 给 老年 人 提 供 轮椅、平车 等 便 民 服务;e)为 老年 人 制 定出院 计 划,为 失 能、失 智 老年 人 出院 安 排 机构 连 接 服务。5.3.1.4 老年综合评估 与干预 服务 老年 综合 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 应包括
15、以 下内容:a)开展 老年 综合 评 估服务 并 在病 历 上 体现,评 估内容参 照本市老年健康 与 医 养 结 合服务 管理工作文件 执行;b)开展 由老年医学(病)科医 师、护 师、康复医 师(治 疗 师)、临 床 药 师、营 养 师、心 理 咨 询师 等 组 成 的 多 学科 团队 为有 需 求的老年 患者 进行 多 学科 整 合 管理 服务;c)提 供 临 床 药 学 咨 询 服务;d)提 供 老年 营 养 服务;e)对 住 院老年 人进行高 风险 状 态 的 筛 查,尤 其 是 对 跌倒、肺栓塞、误吸 和 坠床 等 情 况,应 建立风险 防 范 措 施 与 应 急处置 方 案;f)
16、建立 评 估 知 情告 知制 度,告 知 内容 应包括 评 估 结 果、影响因素 和照 护 计 划 等;g)老年 人 及 其 家 属 参与 诊 疗 与 照 护 计 划 的 制 定;h)对 失 独、空巢、独 居 等 特 殊 老年 群 体,制 定 持 续 照 护 计 划,建立 监 护人 签 约 制 度;在 这些 患者 遇 到手 术 等 特 殊 情 况 时,监 护人 能及 时 发 挥 作用。5.3.1.5 老年综合 征 管理服务 老年 综合 征 管理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提 供 老年 痴呆、抑郁、吞咽困难、尿 失 禁、便 秘 和 睡眠 障碍 等 常 见 老年 综合 征 的规范化评 估与 干
17、 预 服务;b)提 供 老年 人 多 重 用 药、营 养 不 良、慢 性 伤 口(包括 压疮)和 下 肢深静脉血栓 等 常 见 老年照 护问题 的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5.3.1.6 老年 专 科服务 老年 专 科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为 老年 人 提 供 慢 性 伤 口 护 理、管 路 维 护等 专 科 护 理 服务;b)提 供 住 院康复和 日 间 康复 等服务;c)与 养 老机构、社 区卫生 服务 机构 合 作 开展 老年 人 长 期 照 护服务;d)为 老年 人 及 其 家 属 开展 生 命观 教育 活动,为 临 终 患者 提 供安 宁 疗 护服务。5.3.2 中 医医院、
18、中西 医 结 合医院要求 5.3.2.1 老年医学科服务 老年医学科 建 设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按照本市老年健康 与 医 养 结 合服务 管理工作文件,为 老年 人 提 供 诊 疗和照 护服务;DB11/T 1964 2022 5 b)有 提 供 中医老年 专 科 服务 的 门诊、病 房 和 综合 评 估 室;c)在 卫生 统 计 年 报 中,有 老年医学(老年 病)科工作 量 的 统 计 数据。5.3.2.2 老年人智能产品使用 老年 人 智 能 产品 使 用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在 机构 入 口 处 设 置“无 健康 码”老年 人通 道;b)在 自 助 挂 号、自 助 打印检验检
19、查 报告、自 助交 费 等 智 能 化 设 施 设 备前 有 专 人 提 供 指导 服务。5.3.2.3 就医 便利 服务 就 医 便利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开 通 老年 人 家 属、照 护 者、家 庭 医生 代 为 老年 人 预 约挂 号 的 渠 道,门诊 挂 号 窗 口 为 老年 人 预 留一 定 比例 现场号 源;b)设有 人 工 服务 窗 口,有 方 便 老年 人 就 医的 门、急诊 服务 流 程;c)门急诊 主 动为 失 能、半失 能、高龄 老年 人 提 供 导医、优先 就诊 等 绿 色 通 道 服务;d)在 门急诊、住 院 病 区 给 老年 人 提 供 轮椅、平车 等 便
20、 民 服务;e)为 老年 人 制 定出院 计 划,为 失 能、失 智 老年 人 出院提 供 转 介 等 延 续 性医疗 服务。5.3.2.4 老年综合评估 与干预 服务 老年 综合 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开展 老年 综合 评 估服务 并 在病 历 上 体现;病 历 中 能体现 中医 辨 证 论 治、四 诊 合参、理 法 方 药 的 一 致 性;b)开展 具有 中医 特色 的由老年医学(病)科医 师、护 师、康复医 师(治 疗 师)、临 床 药 师、营 养 师、心 理 咨 询 师 等 组 成 的 多 学科 团队 为有 需 求的老年 患者 进行 多 学科 整 合 管理 服
21、务;c)提 供 临 床 药 学(含 中 药)咨 询 服务;d)提 供 老年 营 养 评 估、营 养 支持 及 中医 药 膳 服务;e)对 住 院老年 人进行高 风险 状 态 的 筛 查,尤 其 是 对 跌倒、肺栓塞、误吸 和 坠床 等 情 况,应 建立风险 防 范 措 施 与 应 急处置 方 案;f)建立 评 估 知 情告 知制 度,告 知 内容 应包括 评 估 结 果、影响因素 和照 护 计 划 等,其 中照 护 计 划 应 突 出中医 护 理 优 势,体现 辨 证 施 治 内容;g)老年 人 及 其 家 属 参与 诊 疗 与 照 护 计 划 的 制 定;h)对 失 独、空巢、独 居 等 特
22、 殊 老年 群 体,制 定 持 续 照 护 计 划,建立 监 护人 签 约 制 度;在 这些 患者 需紧 急 救 治 时,监 护人 能及 时 发 挥 作用。5.3.2.5 老年综合 征 管理服务 老年 综合 征 管理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提 供具有 中西医结 合 特色 的老年 痴呆、抑郁、吞咽困难、尿 失 禁、便 秘 和 睡眠 障碍 等 常 见 老年综合 征 的规范化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b)提 供具有 中西医结 合 特色 的老年 人 多 重 用 药、营 养 不 良、慢 性 伤 口(包括 压疮)和 下 肢深静脉血栓 等 常 见 老年照 护 问题 的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5.3.1
23、.6 老年 专 科服务 老年 专 科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为 老年 人 提 供 慢 性 伤 口 护 理、管 路 维 护等 专 科 护 理 服务;DB11/T 1964 2022 6 b)提 供 住 院康复和 日 间 康复 等服务;c)与 养 老机构、社 区卫生 服务 机构 合 作 开展 老年 人 长 期 照 护服务;d)为 老年 人 及 其 家 属 开展 生 命观 教育 活动,为 临 终 患者 提 供安 宁 疗 护服务。5.3.3 社 区卫生 服务 中心 要求 5.3.3.1 老年人智能产品使用 老年 人 智 能 产品 使 用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在 机构 入 口 处 设 置“无
24、 健康 码”老年 人通 道;b)在 自 助 挂 号、自 助 打印检验检 查 报告、自 助交 费 等 智 能 化 设 施 设 备前 有 专 人 提 供 指导 服务。5.3.3.2 基本 医疗服务 基 本医疗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为 老年 人 提 供 就诊、出 诊 等 优先 服务,为 失 能、半失 能、高龄 老年 人 就 医 开 通 就 医 绿 色 通 道;b)有 远 程 医疗、远 程 咨 询 等 的 服务 流 程 及相应 服务;c)优 化 为 老年 人 建立 家 庭 病 床 的 服务 流 程,实 现便 捷 的 服务;d)为 行 动 不 便 的老年 人 提 供 上门 健康指导 及 诊 疗
25、 服务,并 有相应 的 服务 流 程;e)开 设 药 物 咨 询 窗 口,为 老年 人 开展 多 重 用 药 的评 估、咨 询 指导 等服务;f)为有 需 求的老年 人 提 供“送 药上门”服务。5.3.3.3 老年健康服务 老年健康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规范 开展 老年 人 家 庭 医生 签 约 服务,辖 区老年 人 签 约 率 不 低 于 95%;b)按照本市 社 区老年健康 服务 规范,为 辖 区老年 人 提 供 健康 教育、预防 保 健、疾病 诊治、康复 护 理、长 期 照 护、安 宁 疗 护等 老年健康 服务;c)按照规范 为 辖 区老年 人 提 供 居 民 健康 档 案
26、管理、慢 性 病 患者 健康管理、中医 药 健康管理、老年人 城 乡 社 区规范健康管理、老年健康 与 医 养 结 合服务 管理 等 国 家 基 本 公共 卫生 服务。5.3.3.4 老年 专 科服务 老年 专 科 服务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建立 老年 综合 评 估 的 具体 评 估 方 法,提 供 老年 综合 评 估服务;b)开展 老年 综合 征 和老年 常 见 照 护 问题 的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c)开展 老年 高 风险 状 况 评 估,提 供针对 性的 干 预 措 施。5.4老年友善环境要求 5.4.1 交通与 标 识 交 通与 标 识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机构 内 无障碍设
27、施 应 满足 GB 50763的要求;b)在 机构 主 要出 入 口 处 有供 老年 人 上 下 车 的 临 时停 车 区和 安全 标 识;c)在 台阶、坡 道、转 弯 处 有安全 警 示 标 志,坡 度 适 宜,应符 合 GB 2894和 GB 5768.2的要求;d)主 要 道 路 岔 口 处、建 筑 主 出 入 口 处、建 筑 内 各 楼 层 通 道 分 叉 显 眼 处、电梯 内 外 按 钮,均 应设有颜色 醒 目、较 大 字体、简 单 易懂 的标 识,应符 合 GB/T 10001.6和和 DB11/T 334.5的要求。DB11/T 1964 2022 7 5.4.2 建 筑与 环境
28、 建 筑 与 环境 应包括 以 下内容:a)机构 内 部 环境 整 洁,建 筑 物 以 暖 色 调 为 主;b)院 内 地板 防 滑、无 反 光,区 域 连 接 处 平 顺、无 高 低 差;c)地 面、墙 面、家具 不 使 用 夸张 的 几何 图 案 和 斑纹;d)地板、扶 手、房 门 与 墙壁采 用 高 对 比 颜色,便 于 识 别;e)病 房 区 域 照 明 均匀充 足,无 眩 光,病 房 内 设 置 有 夜灯;f)病 房 及公共 区 域窗 户均 安装 行 程 限 位 器,有 遮阳 装 置;g)病 室 装 配 有 时 钟、日 历 和提 示 板;h)病 室 温度 适 中,冬季 温度 保 持
29、在 20 25 之间,夏季 保 持 在 24 28 之间;i)走 道、坡 道、楼 梯表 面 有 防 滑 措 施,走 道、坡 道 的 宽 度 足以 让两个 轮椅 并 行通过;j)长 的 走 道、坡 道 间 隔、长 楼 梯拐角 处 设有 休 息 区 或 休 息 椅;k)楼 梯 和 走廊两侧 安装有 扶 手,有 坡 道 的 地 方 至 少 有 一 侧 安装 扶 手;l)易 从 主 入 口和 重 要 通 道 进 入 电梯,电梯三 面 安装 扶 手,电梯 门、电 动 门 自 动 阻尼 延时 4s;m)公共 区 域 设 置 有无障碍 卫生 间 或 无 性 别 卫生 间;n)卫生 间 门 的 宽 度 满足
30、轮椅 进 出 尺寸 要求,遇紧 急 情 况 时 门 可 从 外 面 打 开;卫生 间 内 应有 足够的 空 间 保 证 轮椅转 弯;o)设有 老年医学科 住 院 病 房 的,每 护 理单 元 应设 置 集 中 浴 室,浴 室 设 施 能 满足 自 理、半失 能 和失 能 老年 人 的 多 种 需 求;浴 室 内 设有 马桶 和 座 椅。5.4.3 设施 与家具 设 施 与 家具应包括 以 下内容:a)病 床(或 观 察 床)高 度 可 调,有 隔 档、减 压床 垫;b)病 床(或 观 察 床)之间 以 及病 床(或 观 察 床)与 家具 之间 有 足够 的 空 间 可 供 轮椅 通行(其 间
31、距 应 不小于 1 m);c)在病 床 旁(或 观 察 床)边、浴 室 和卫生 间 应设 置 呼叫器,病 床 旁 应有 清 晰易 于 使 用的 床 灯 开 关;d)家具 稳固,带 轮 子 的 桌 椅 可 制 动;e)桌 椅 应为 圆边 或 在家具 尖角、墙角 处 安装 防 撞 护 角、防 撞 条;与 周 围 环境 颜色对 比明 显,桌 子 高 度 可 使 轮椅 伸 入;f)软垫座 椅 应 防 滑、易 清 洁,织 物图 案 适 宜,色 彩 与 环境 对 比明 显;g)座 椅 应有 扶 手,椅 背 向 后 倾斜,座 椅 高 460mm 485mm,深 457mm 508mm。6 评定 指 标 6.
32、1 必备项 指 标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的必备指标 见 附录 A中的 表 A.1。6.2 评分项 指 标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的评分项指标 见 附录 A中的 表 A.2。其 中 适 用 于综合 医院、康复医院、护 理 院、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 合 医院的评分项指标 包括 4项 大 项指标、16项分项指标 及 79项 次 分项指标;DB11/T 1964 2022 8 适 用 于社 区卫生 服务 中 心 的评分项指标 包括 4项 大 项指标、14项分项指标 及 70项 次 分项指标;满 分 均为 100分,符 合合 格 评定标准 者 才 可 授予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 称 号。6.3 合 格 评定标
33、准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合 格”需 同 时 满足以 下 三个 条 件:a)应符 合 本文件第 4 章 的 全 部要求;b)评分项指标评定结 果 总 分 应 不 低 于 80分;c)评分项指标中 各 项 大 项指标的 得 分 不 得 低 于其 分 值 的 80%,即: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与环境 的评分 应 分 别 不 低 于 12分、12分、32分和 24分。7 管理要求 7.1 每隔 3年 应 复 审 1次。7.2 复 审 应符 合 附录 A的要求。7.3 出 现 重大 失 误、未申请 和 未 通过 复 审 的机构则 不 再 保 留 相关 资 格。DB11/T 1964 2022 9 A
34、 A 附 录 A(规范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 细则 A.1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的必备项 表,见 表 A.1。A.2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的评分项 表,见 表 A.2。表 A.1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必备项 表 序 号 项 目 评定 说 明 是 否 满足 要求 1 依法 执 业 为 依法登记 执 业 的医疗机构,从 事 与执 业许 可 证诊 疗科 目 相符 的 医疗卫生 服务 2 老年医学科 设 置 二级 及 以上 综合 医院、中医(中西医结 合)医院 应 独立 设 置 老年 医学(老年 病)科 3 社 区老年健康 服务 社 区卫生 服务 中 心 应 规范 开展 老年 人 健康 教育、预防
35、保 健、疾病 诊治、康复 护 理、长 期 照 护、安 宁 疗 护服务 4 无障碍 环境建 设 应 当 符 合 无障碍 环境建 设 标准,且无障碍设 施 能 够正常 使 用 5 突发事 件 应 急处置 能力 具有针对 老年 人 的 突发 公共 卫生 事 件和 重大传染 病 暴发 应 急处理 预案,并定 期 组织 演练 和实施 表 A.2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定评分项 表 序 号 评定 内容 各大 项 分 值 各 分项 分 值 各 次 分 项分 值 各 小 项 分 值 实 际 得 分 1 老年友善文化 15 1.1 文化 建 设 3 1.1.1 在 机构 愿景 中 有体现关爱 老年 人 的 内容 1
36、 1.1.2 在 医院文化 建 设 中 有 保 障 老年 人 权益,致力 于 提 升老年 人 健康、尊严 和 鼓励 老年 人参与 的 内容 1 1.1.3 在 职 工 手册、行 为 守 则 等 规范中 有对 老年 人 态 度、行 为、礼貌 用语 等 的要求。1 1.2 友善 氛 围 5 1.2.1 工作 人 员 能 以 尊敬 的 态 度、易懂 的语言、清 晰 的文字 或 图 片 与 老年 人 交 流,老年 人 就 医 得到 尊 重 1 1.2.2 开展 尊 老、助 老、护 老 等 宣传教育 活动 1 1.2.2.1 有 开展宣传教育 活动 的 计 划、组织实施 内容 0.5 1.2.2.2 有
37、现场活动 签 到 表、现场 照 片 和 宣传 资 料 0.5 1.2.3 开展面 向 老年 人 的义 诊 等 公 益 活动 1 1.2.3.1 有 开展 义 诊 活动 的 计 划,并组织实施 0.5 1.2.3.2 有现场活动 照 片 和 宣传 资 料 0.5 1.2.4 便 民 服务 信息 的 公 示 与 查询 1 1.2.4.1 公 示各类面 向 老年 人 的 便 民 服务 信息 0.5 1.2.4.2 门急诊 医疗 信息公 示 便 于 老年 人 查询 0.5 DB11/T 1964 2022 10 表 A.2(续)序 号 评定 内容 各大 项 分 值 各 分项 分 值 各 次 分 项分
38、值 各 小 项 分 值 实 际 得 分 1.2.5 有 专 人 为 老年 人 提 供 其 使 用 智 能 化 设 备的 辅 导 服务 1 1.3 健康 教育 3 1.3.1 有针对 老年 人 的健康 教育制 度 1 1.3.2 在 门诊大厅 等 显著 位 置 有多 种 形 式 的老年健康 促 进和 疾病 预防 的健康 教育 内容 2 1.3.1.1 有 老年健康 促 进、健康 教育 方 面 的 相关 资 料 1 1.3.1.2 有疾病 预防、老年 综合 征 预防 等 相关 资 料 1 1.4 社 会工作和 志 愿 服务 4 1.4.1 有为 老年 人 开展 社 会工作、志 愿 服务 的 相关
39、制 度 1 1.4.2 有 明确 的 社 会工作 者 和 志 愿 者 的工作 职 责 1 1.4.3 医 务社 工 应 提 供 维 护 患者 权益、整 合 资源、心 理 辅导、高 危患者 行 为 干 预 等服务 1 1.4.4 志 愿 者 服务 1 1.4.4.1 为 老年 人 提 供 导医、陪伴 等志 愿 服务 0.5 1.4.4.2 志 愿 者 中 有 老年 志 愿 者 的 积极 参与 0.5 2 老年友善管理 15 2.1 保 障 机 制 4 2.1.1 有 老年友善管理 相关 规 章 制 度 和 自我 评 价 机 制 1 2.1.1.1 有 老年友善管理的 相关 规 章 制 度 0.5
40、 2.1.1.2 有 老年友善管理的 自我 评 价 机 制 0.5 2.1.2 有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建 设 的年 度 工作 计 划、总 结、督 导 检 查记 录和 整改 措 施 2 2.1.2.1 有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建 设 的年 度 工作 计 划 和 总 结 1 2.1.2.2 有 督 导 检 查记 录和 整改 措 施 1 2.1.3 有 落 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各 项工作 任 务 的 专 项 经费 1 2.1.3.1 有 年 度 经费 预 算 0.5 2.1.3.2 有 年 度 经费 支 出 凭 证 0.5 2.2 制 度 与 培训 8 2.2.1 建立 具有 老年医学 特点 的管理
41、制 度 和 服务 规范 2 2.2.1.1 有 院 级 层 面 的老年 综合 评 估 和老年 病多 学科 整 合 管理(MDT)制 度 1 2.2.1.2 有 老年 综合 征 和老年照 护 问题 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 规范 1 2.2.2 建立 涉 老科 研 项 目 的医学 伦 理 审 查制 度 1 2.2.3 有 老年 人 分 级诊 疗和 转 诊制 度 1 DB11/T 1964 2022 11 表 A.2(续)序 号 评定 内容 各大 项 分 值 各 分项 分 值 各 次 分 项分 值 各 小 项 分 值 实 际 得 分 2.2.3.1 有针对 老年 人 的分 级诊 疗 制 度 0.5
42、2.2.3.2 有针对 老年 人 的 转 诊制 度 0.5 2.2.4 进行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建 设 的 全 员 宣传教育 和 培训 1 2.2.4.1 有全 院范围 内 的 宣传、动 员和 其他 会 议 记 录 0.5 2.2.4.2 有相关 教育 培训 的 内容、活动 照 片 等 0.5 2.2.4 进行 老年医学和老年 护 理学 专业知 识 和 技 能 的 培训 1 2.2.4.1 有 老年医学 专业知 识 和 技 能 培训 的工作 记 录 0.5 2.2.4.2 有 老年 护 理学 专业知 识 和 技 能 培训 的工作 记 录 0.5 2.2.5 老年 心 理学、社 会学、沟 通 交
43、 流 技 巧 等 方 面 的 培训 1 2.2.5.1 有 开展 老年 心 理学、社 会学 培训 的工作 记 录 0.5 2.2.5.2 有 开展 与 老年 人 沟 通 交 流 技 巧培训 的工作 记 录 0.5 2.2.6 建立防 疫 安全 与 便利 就 医的 相关 制 度 1 2.2.6.1 有为 老年 人 提 供 疫情 防 控政策、信息 和 防 控 知 识 的工作 制 度 0.5 2.2.6.2 有为 老年 人 提 供便利 就 医的 相关 制 度 0.5 2.3 分 级诊 疗 与 转 诊 3 2.3.1 提 供 规范的 转 诊 服务 1 2.3.1.1 有 负责 老年 人 转 诊 的管理
44、部 门 0.5 2.3.1.2 有为 老年 人 转 诊 的 相关 实施 记 录 0.5 2.3.2 参与 区 域 医 联 体、医 养 联 合 体 的 建 设 1 2.3.2.1 有 参 加 区 域 医 联 体 的 通 知或 合 作 协议 0.5 2.3.2.2 有 参 加 区 域 医 养 联 合 体 的 通 知或 合 作 协议 0.5 2.3.3 建立 与其他 机构的 双 向 转 诊 机 制 1 2.3.3.1 有 与 养 老机构 或 社 区卫生 服务 机构 之间双 向 转 诊 的流 程 与 规范 0.5 2.3.3.2 有 合 作 协议,并按 协议 提 供 服务 0.5 3 老年友善 服务
45、3.1 适 用 于综合 医院、康复医院、护 理院 40 3.1.1 老年医学科 服务 4 3.1.1.1 按照老年医学科 建 设 和管理指 南(试 行),为 老年 人 提 供 诊 疗和照 护服务 1 3.1.1.2 开展 老年医学(老年 病)科 门诊、病 房 和 综合 评 估服务 2 3.1.1.2.1 开展 老年医学(老年 病)科 门诊 和 病 房 服务 1 3.1.1.2.2 开展 老年 综合 评 估服务 1 DB11/T 1964 2022 12 表 A.2(续)序 号 评定 内容 各大 项 分 值 各 分项 分 值 各 次 分 项分 值 各 小 项 分 值 实 际 得 分 3.1.1.
46、3 在 卫生 统 计 年 报 中,有 老年医学(老年 病)科工作量 的 统 计 数据 1 3.1.2 老年 人 智 能 产品 使 用 3 3.1.2.1 在 机构 入 口 处 设 置“无 健康 码”老年 人通 道 1 3.1.2.2 在 自 助 挂 号、自 助 打印检验检 查 报告、自 助交 费 等智 能 化 设 施 设 备前 有 专 人 提 供 指导 服务 2 3.1.2.2.1 有 上 述 智 能 化 设 施 设 备 1 3.1.2.2.1 有 专 人 提 供 指导 服务 1 3.1.3 就 医 便利 服务 7 3.1.3.1 开 通 预 约挂 号 渠 道,预 留一 定的 现场号 源 1
47、3.1.3.1.1 开 通 家 人、亲 友、家 庭 医生 代 为 老年 人 预 约挂 号 的渠 道 0.5 3.1.3.1.2 门诊 挂 号 窗 口 为 老年 人 预 留一 定 比例 现场号 源,方便 老年 人 就 医 0.5 3.1.3.2 有 人 工 服务 设 施和 门、急诊 服务 流 程 2 3.1.3.2.1 设有 人 工 窗 口 及 人 工 服务 设 施 1 3.1.3.2.2 有 方 便 老年 人 就 医的 门、急诊 服务 流 程 1 3.1.3.3 提 供 导医和老年 人 优先 服务 2 3.1.3.3.1 门急诊 有 人主 动为 失 能、半失 能、高龄 老年 人 提 供导医、优
48、先 就诊 等 绿 色 通 道 服务 1 3.1.3.3.2 提 供 优先挂 号、门诊 化 验、检 查、交 费、取 药 等 优先 服务,并 在相应 窗 口 设 置 相关 标 识 1 3.1.3.4 在 门急诊、住 院 病 区 给 老年 人 提 供 轮椅、平车 等 便民 服务 1 3.1.3.5 制 定出院 计 划,安 排 机构 连 接 服务 1 3.1.3.5 1 在 住 院 病 历 中 可 查到 为 老年 人 制 定的出院 计 划 0.5 3.1.3.5.2 有为 失 能、失 智 老年 人 出院 安 排 机构 连 接 服务 记 录 0.5 3.1.4 老年 综合 评 估与 干 预 服务 9 3
49、.1.4.1 开展 老年 综合 评 估服务 2 3.1.4.1.1 在 门诊或 病 房 开展 老年 综合 评 估服务 1 3.1.4.1.2 在 住 院 病 历 上 有体现 老年 综合 评 估 的 内容 1 3.1.4.2 有 开展 老年 病多 学科 整 合 管理 服务 的工作 记 录 1 3.1.4.3 在 门诊 和 住 院 服务 中提 供 临 床 药 学 咨 询 服务 1 3.1.4.3.1 设 立药 物 咨 询门诊 0.5 3.1.4.3.2 临 床 药 师 参与 住 院 患者 多 学科 小 组会 议 0.5 3.1.4.4 在 门诊 和 住 院 服务 中提 供 老年 营 养 服务 1
50、3.1.4.4.1 设 立营 养 咨 询门诊 0.5 DB11/T 1964 2022 13 表 A.2(续)序 号 评定 内容 各大 项 分 值 各 分项 分 值 各 次 分 项分 值 各 小 项 分 值 实 际 得 分 3.1.4.4.2 临 床 营 养 师 参与 住 院 患者 多 学科 小 组会 议 0.5 3.1.4.5 对 住 院老年 人进行高 风险 状 态 的 筛 查,尤 其 是 对 跌倒、肺栓塞、误吸 和 坠床 等 情 况,应 建立 风险 防 范措 施 与 应 急处置 方 案 1 3.1.4.5.1 至 少 应有 上 述 内容 的 风险 防 范 措 施 0.5 3.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