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080 CCS P 20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55 2022 古建筑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石结构 Technical code for maintenance and strengthening of ancient buildingsstone structures 2022-03-24发布 2022-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955 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程序.3 6 勘查.3 7 安全评估.5 8 维护.6 9 加固.7 10
2、 验收.11 附录 A(资料性)石结构材质鉴定和性能测试.12 附录 B(资料性)古建筑石结构维护方法.15 附录 C(资料性)石构件受弯加固法.17 参考文献.19 DB11/T 1955 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中冶 建筑研究 总 院 有限公司、中国地 质 大学(北京)、北京市文物古建 工 程 公司、北京市文物建筑 保 护 设计所、北京市北 海公园管理处。本文件 主 要起草 人:姜玲、张涛、徐福泉、张 文 革、张中俭、张兴、居敬泽
3、、孙淼、王嵩、张晓波、吴婧姝、王丹艺、胡睿、付永峰、杜德杰、夏艳臣、岳明、李博。DB11/T 1955 2022 1 古建筑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石结构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古建筑石结构的勘查、安全评估、维护、加固、验收。本文件 适 用 于下列 古建筑的石结构维护 与 加固:a)核 定 公布为 文物 保 护单位的古建筑;b)尚未核 定 公布为 文物 保 护单位,但被登记为不可移动 文物的古建筑。其他具有保 护 价值 的建筑 可 参照 使 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 内容通过 文 中 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 不可 少 的 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
4、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9056 古建筑 砖 石结构维 修 与 加固技术规范 GB 50003 砌体 结构 设计 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 荷载 规范 GB 50367 混凝土 结构加固 设计 规范 GB 50702 砌体 结构加固 设计 规范 JGJ 123 既 有 建筑 地 基基 础 加固技术规范 JTG/T J22 公 路桥梁 加固 设计 规范 WW/T 0007 石质文物 保 护 修复 方 案编写 规范 WW/T 0028 砂岩 质文物 防风 化材料 保 护 效果 评
5、估方法 DB11/T 1190.2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 2部分:石质构件 DB11/T 1828 文物 保 护 工 程资料 管理 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勘查 reconnaissance and survey 对场 地地 质、岩土、环境、结构 体系、保 护 现状 和 主 要 病害等进行调 查、分析 与 评 价,编制 成 果 文 件,为 后期 保 护 工 程的 设计与 实施提 供 资料的 活 动。来源:GB/T 39056-2020,3.1.8 3.2 病害 disease DB11/T 1955 2022 2 在长期 使 用、保 存
6、过 程 中,古建筑石结构 在 材料、结构构 造、外貌形态上发生 的 一系 列 引起古建筑石结构 损坏 的 现象。3.3 损伤 damage 由 于 荷载作 用、环境侵蚀、自然灾害 和 人为 因素等对 结构构件 造 成 非正常 的位 移、变形、开裂及 材 料的 破损 和 劣 化 等损害。来源:GB/T39056-2020,3.1.10 3.4 风化 weathering 由 于 物 理、化 学、生 物 等因素,导致 的古建筑石结构 表面 破坏现象。3.5 非结构病害 unstructured disease 通过 维护 手段 可处理,对 安全 稳 定性 不 产 生 影响 的石结构 损坏现象。3.
7、6 结构病害 structural disease 必 须 通过 加固 手段 进行 处理,对 安全 稳 定性产 生 影响 的石结构 损坏现象。4 基本要求 4.1 古建筑 中 石结构的维护 与 加固 应 坚持 不 改变 原 状、最 低 限 度干预、保 护文化 传统、使 用 恰当 的 保护技术的 原 则。4.2 古建筑 中 石结构的维护 与 加固 应在 古建筑 残 损现状 勘查的基 础上,对 结构 病害进行 安全性评估,研究 分析病害发生 的 原 因 和 机 理,根据 勘查 及 评估结 果进行 维护 或 加固;对非 结构 病害 可 根据 病害 类别进行 维护。4.3 勘查 宜采 用 无 损 或微
8、 损 探 测、原 位测试 与 取样 试验 相 结 合 的 综合 勘 探 方 式 进行。4.4 勘查 应在 初步 分析造 成 文物 病害 主 因 的基 础上进行,病害 主 因 与地 基、基 础(含台 基)无关时,可 只 进行 主 体 结构勘查;病害 主 因 与地 基、基 础 有 关联时,应 同时 进行 地 基 与 基 础 勘查和 主 体 结构勘查。4.5 维护 与 加固施 工 期 间若 发现 与 之 前勘查结 果 不 一 致时,应进行 有 针 对 性的 补充 勘查。4.6 石结构的维护 与 加固 应 综合 考 虑 其 文物 价值 及 文物结构的安全性,并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替换 下 的
9、原 构件 应 保 留;b)发现 隐蔽 部 位的构 造 有 严重缺陷,或 所处 的 环境条 件 存在 有 害因素 时,应 采取措 施 消除隐患;c)通过 加固 可 继续 使 用的构件 应 保 留;d)新 增 加固 部分,应 易 于 拆除且 不 损 伤 古建筑 原 有 部分;e)更换 的构件 需 注 明 更换 日期,标 注 位 置 不 应 影响 外 观;f)应 使 用 原 材料 及 原 工艺,当采 用 新 材料和 新 工艺 时,应 做相关 试验,根据 试验结 果,选择 适宜 的方法。4.7 技术资料 应 真 实 反映 维护 与 加固 过 程,存 档备 查。DB11/T 1955 2022 3 5
10、程序 维护 与 加固 应 按照 下列 程序 进行:a)调 查研究,确 定 历史年代 和 风 格 特点,收 集整 理 历年 维 修 资料;b)勘查;c)评估;d)制 定维护、加固 设计 方 案;e)维护、加固施 工;f)验收,资料归 档。6 勘查 6.1 收集资料 6.1.1 勘查 时 应 获 取历史、环境、工 程 与 水 文 地 质、地 基 与 基 础、主 体 结构、保 护 现状等 基 础 资料 及其他有 害 影响 因素 资料。6.1.2 勘查资料收 集 宜 包括 下列内容:a)历史 文献、考古 成 果、历史 保 护 等 资料;b)区域气 象、空气 质 量、水 文、地 质、地 震 资料;c)周
11、边 现 代 工 程建 设 资料;d)法 式 勘查。6.2 场地、地基基础及结构 6.2.1 场 地、地 基基 础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场 地 稳 定性 状 况,包括岩 溶、土 洞、滑坡、泥 石 流、崩塌、大 的 沉降、地下 洞室、断层、地震 效应等;b)场 地地 质 条 件,包括岩土 性质、地 层划 分、岩土 物 理 力 学 性质 等;c)地下 水 对 基 础 的 影响;d)地 基 承 载 力 及 地 基 稳 定性;e)由 于 基 础 不 均匀沉降 而 产 生 的 主 体 结构的 倾斜 变形、裂 缝 破坏等现象。6.2.2 结构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沉降情况;b)倾斜情况;c)结
12、构 布 置、构 造等。6.2.3 石 砌体 含 石 墙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砌体 轴线 位 移 变 化;b)基 础 和 砌体 顶 面标 高 变 化;c)砌体 厚 度 变 化;d)砌体 墙 面 垂直 度 变 化;e)砌体 墙 面 平整 度 变 化;f)砌体 水平灰缝平直 度 变 化;g)内 外 搭 砌、上 下 错缝情况;DB11/T 1955 2022 4 h)拉 结石、丁 砌 石 设 置 方 式;i)砌体 灰缝密 实 情况;j)灰浆 的 品种;k)裂 缝、空鼓、坍塌、残缺 情况;l)顶 部 渗水情况。6.2.4 石 桥、石 拱券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梁 式 桥上部 承 重 构件
13、 控 制 截 面 的 开裂 情况;b)梁 式 桥 组 合 结构 上部 承 重 构件结 合面 的 开裂 情况;c)梁 式 桥上部 承 重 构件 稳 定性 情况;d)主 体 结构 梁 板完好情况;e)结构 永 久 变形 情况;f)拱 式 桥 拱脚 变形 情况;g)拱圈 变形 情况;h)拱 桥 拱圈 的 砌体 完好情况;i)腹拱、侧墙、立墙 或 立柱 的受 力情况;j)桥 墩 的 稳 定性。6.2.5 石 牌坊 现场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整 体变 位 及 支承 状态;b)倾斜、位 移 及 扭转情况;c)构件 断 裂、风 化 情况;d)构 造 与 连接情况 等。6.3 病害 6.3.1 非结构
14、病害 6.3.1.1 表面 风 化 病害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酸碱 与 泛盐情况;b)层片 状 剥落情况;c)表面 溶 蚀 情况;d)粉 化 情况;e)风 化 裂 隙情况。6.3.1.2 生 物 病害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植 物 病害 情况;b)动 物 病害 情况;c)微 生 物 病害 情况。6.3.1.3 表面 污染 病害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积尘情况;b)水锈 结 壳 情况;c)人为 污染情况。6.3.1.4 构件 缺 失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构件 整 体 缺 失 情况;b)构件局 部 缺 失 情况;DB11/T 1955 2022 5 c)石 砌体 局 部
15、 块 体 缺 失 情况。6.3.2 结构病害 6.3.2.1 构件 级 别 的 病害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断 裂 情况;b)机 械 裂 隙 病害 情况;c)原 生裂 隙 病害 情况;d)人为 破坏 情况。6.3.2.2 结构 级 别 的 病害 勘查 应包括 下列内容:a)歪闪 倾斜情况;b)鼓 胀、内 陷 情况;c)沉降情况;d)水平 位 移 情况;e)坍塌情况。6.4 材质与性能 6.4.1 石结构 应进行 石材 种 类 鉴 别,可 进行岩 石 学 名称 鉴定、物 理 性能测试、力 学 性能测试和评 价、风 化程 度 和 风 化 深 度 的 判 定。6.4.2 石结构材质鉴定和性能测
16、试参 见 附录 A。6.5 历代维护与加固措施及效果 古建筑的 历代 维护 与 加固 应 查 清以 下内容:a)结构 形 式、使 用 功 能、受 力 状态等变 化 情况;b)出 现新 的 变形、位 移、裂 缝 等;c)存在因 维护 与 加固 不 当 而 造 成 的 不 良 影响;d)历代 维护加固 措 施 有 效 性。7 安全评估 7.1 古建筑石结构的安全性评估 应 按 GB/T 39056相关 条款 执 行。7.2 安全性评估 分 为 两级 评估。第一 级 评估 应 以 外 观 损 伤 等 宏 观 控 制 和构 造 鉴定 为主 进行 综合 评定,第 二级 评估 应 以 承 载 能 力 验
17、算 为主 进行 综合 评定。7.3 古建筑石结构的 第一 级 安全性评估 各 层 次 分 级 标 准 及 处理 建 议 应 符合表 1的规定。表 1 第一级评估各层次分级标准 层 次 鉴定 对象 等 级 分 级 标 准 处理 建 议 一 单 个 构件 a1 符合 a1级 的要求,具有 足够 的 承 载 能 力,安全 不 需 要 进行 处理 b1 不 符合 a1级 的要求,有 缺陷 需 要 进行 处理 cl 不 符合 al级 的要求,存在 安全 隐患,危险 需 要 采取 应 急 措 施 二 分部 结构 Al 符合 A1级 的要求,具有 足够 的 承 载 能 力,安全 不 需 要 进行 处理 DB
18、11/T 1955 2022 6 表 1 第一级评估各层次分级标准(续)层 次 鉴定 对象 等 级 分 级 标 准 处理 建 议 二 分部 构件 B1 不 符合 A1级 的要求,有 缺陷 需 要 进行 处理 C1 不 符合 A1级 的要求,存在 安全 隐患,危险 需 要 采取 应 急 措 施 三 整 体 结构 符合 级 的要求,具有 足够 的 承 载 能 力,安全 不 需 要 进行 处理 不 符合 级 的要求,有 缺陷 需 要 进行 处理,并 需 要 进行第 二级 评估 不 符合 级 的要求,存在 安全 隐患,危险 需采取 应 急 措 施,并 需 要 进行第 二级 评估 7.4 古建筑石结构的
19、 第 二级 安全性评估 各 层 次 分 级 标 准 及 处理 建 议 应 符合表 2的规定。表 2 第二级评估各层次分级标准 层 次 鉴定 对象 等 级 分 级 标 准 处理 建 议 一 单 个 构件 a 符合 a级 的要求,具有 足够 的 承 载 能 力 不 需 要 进行 处理 b 不 符合 a级 的要求,尚不 显著 影响 承 载 能 力 可不 进行 处理 c 不 符合 a级 的要求,显著 影响 承 载 能 力 应进行 处理 d 极 不 符合 a级 的要求,已 严重影响 承 载 能 力 应 立 即 进行 处理 二 分部 结构 A 符合 A级 的要求,具有 足够 的 承 载 能 力 不 符合
20、要求的 次 要构件 宜 进行 适 当 处理 B 不 符合 A级 的要求,尚不 显著 影响 承 载 能 力 不 符合 要求的构件 应进行 处理 C 不 符合 A级 的要求,显著 影响 承 载 能 力 应进行 处理,且 不 符合 要求的构件 应 立 进行 处理 D 极 不 符合 A级 的要求,已 严重影响 承 载 能 力 应 立 即 进行 处 三 整 体 结构 一 符合 一 级 的要求,具有 足够 的 承 载 能 力 不 符合 要求的 次 要构件 宜 进行 适 当 处理 二 不 符合 一 级 的要求,尚不 显著 影响 整 体 承 载 不 符合 要求的构件 应进行 处理 三 不 符合 一 级 的要求
21、,显著 影响 整 体 承 载 应进行 处理,且 不 符合 要求的构件 应 立 即进行 处理 四 不 符合 一 级 的要求,已 严重影响 整 体 承 载 应 立 即 进行 处理 8 维护 8.1 石结构归安 石结构归安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石结构 拆除 前 应 记 录构件规 格 尺寸、材质 类 型、灰浆种 类、砌 筑方 式、损坏 程 度 等 信息,做好 影 像 及 文 字 记 录,构件 拆 卸 前 应 做 好 编 号;b)石结构 拆 卸 前 应 做 好周边 其 它 结构的加固 支顶,不可 因 拆 卸 对 其 它 石结构的 稳 定性 造 成 干 扰,必 要 时需 先 拆除 上部 关联 构件,
22、降 低 荷载后 再 拆除需 修复 的石结构 c)石结构归安 应 满足 原 材料、原 结构、原 形制、原 工艺、原 位 置 的要求。8.2 石结构清洗 DB11/T 1955 2022 7 石结构 清洗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有 效 清 除 文物 表面 污染 物和文物材质 孔 隙 中 的 深 层污染 物;b)不 伤 害 文物本 体,施 工 速 度 可 以 控 制,并 根据 施 工 情况 进行调 节,可 随 时 开 展 和 终止;c)清洗 结 束 后,不 在 文物 上 留 下有 害 物质,不 引起 二次 污染。8.3 石结构表面处理 石构件 表面 处理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表面 渗 透
23、加固,应 依 据 WW/T 0007和 WW/T 0028中 的 相关 规定,对 主 要的材料、方法、工具等进行 研究。并 掌握 加固 过 程的 养 护 条 件、完 善 加固 效果 的评估方法,论证 表面 渗 透 加固 对石结构文物 颜色 及 加固材料 老 化 后 的 影响。b)表面 封 护 处理,应 研究 拟 使 用的材料 成 分及 透光 性、耐 酸 性、毒 性 等 性能 指 标,确 定 封 护 处理 的 工艺、浓 度 配 方、施 涂 工具与 方法、成 膜养 护 条 件 等,并 进行 封 护 效果 评估。8.4 生 物 病害 去除 生 物 病害 去 除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优先 考 虑
24、 物 理 方法,再 考 虑 化 学 方法;b)材料 无 毒 或 者 低 毒;c)材料 低残留;d)材料 不 应 污染 石材 表面。8.5 石构件 补配 8.5.1 对 于 石结构 中 缺 失 的石构件,当影响 结构安全 时,应 采取补 配 的 措 施。补 配 前 应 明 确缺 失 石构件 在 建筑物的位 置、作 用、石材 种 类、表面做 法 及 安 装 要求 等 信息,材质、色 度、规 格 等应 与 原 材料 保 持 一 致。8.5.2 对 于 石结构 中 存在 不 影响 其 结构安全的局 部破损、残缺、开裂等现象 时,可 对 其 采取 修 补措 施。8.6 石结构 修补 石结构 修 补 应
25、符合 下列 规定:a)根据 石结构 表面 破损 的程 度 分 别采取相同 材质的石 粉 粘 接 和石材 粘 接 修 补 等 方法。b)当 石结构 中 非 承 重 构件出 现裂 隙 时 可 采取 裂 隙 注 浆 和 增 设 铁锔、银锭 隼 等 方法。8.7 石构件 更换 当 受 力 石构件出 现 影响 结构安全的 破损、裂 隙、断 裂 或 风 化 病害 时,可 对该 构件 进行 更换。石构件更换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构件 拆 卸 前 应对 石构件的 尺寸、所 在 建筑物的位 置、石材 种 类、表面做 法 及 安 装 要求 等 信息进行 详细 记 录。b)石构件 拆 卸 前 应对 周边 石结
26、构 进行 支顶 加固,拆 卸 时 不 应 伤 及 周边 石构件 棱角,有 多 个 石构件 拆 卸 时 应进行编 号 并 记 录 所 在 位 置。8.8 石结构维护方法 及 要求 见 附录 B 9 加固 DB11/T 1955 2022 8 9.1 加固 原则 9.1.1 古建筑石结构的加固 设计,应 采 用 线 弹 性 分析 方法 计 算 结构的 作 用 效应,并 应 符合 GB 50702的 有 关 规定。9.1.2 验 算 古建筑 中 石结构的 承 载 能 力 时,其 作 用 应 依 据 建筑的 现状 使 用 功 能 确 定。作 用的组 合、作 用的 分 项 系 数 及 组 合 值 系 数
27、 应 按照 GB 50009的规定 采 用。9.1.3 结构的 重 要性 系 数 0按 下列 规定 确 定:a)全 国 重 点 文物 保 护单位,重 要性 系 数 取 1.2;b)市 级 文物 保 护单位,重 要性 系 数 取 1.1;c)其他 类,重 要性 系 数 取 1.0。9.1.4 石 砌体 强 度 参 数(标 准 值与设计值)和 弹 性 模 量 应 依 据 石 砌体 的 残 损 情况 实测 确 定。当无 实测条 件 时,砌体 强 度 参 数(标 准 值与设计值)和 弹 性 模 量 应 按照 GB 50003的规定 取 值,并 乘 以 折减 系 数 0.9。对外 观 已显著 变形 或
28、石材 已 明 显 风 化、酥 碱 的构件,应 乘 以 表 3的 调 整 系 数。表 3 调整系数 表 古建筑物 修 建 距 1840的 时间(年)调 整 系 数 抗压 设计 强 度 抗 弯和 抗剪 设计 强 度 弹 性 模 量 100 0.81 0.77 0.81 300 0.72 0.77 0.77 500 0.68 0.63 0.68 9.1.5 古建筑 中 石构件 应 按 DB11/T 1190.2的 有 关 规定验 算 其 承 载 能 力,若原 有 构件 已 部分 缺 损 或 酥碱,应 按 剩余 的 截 面 进行 验 算。9.1.6 古建筑石结构加固 包括 地 基 与 基 础 加固、主
29、 体 结构加固。9.1.7 主 体 结构加固 分 为 墙 体 加固、拱券 结构加固、石构件加固、断 裂 石构件 修复 加固。9.1.8 现状 结构 为 危险 的石结构构件,应 优 选 支 撑 或 局 部 更换 等 传统 加固方法;必 要 时 也 可 采取 体外预 应 力 加固、角钢-打 包 带 加固 等 措 施,并 对 加固件 进行防 锈 防 腐 处理。9.1.9 古建筑石结构的加固 应在 结构 变形 稳 定的 条 件 下 进行。9.1.10 古建筑石结构的加固 不 应破坏 建筑的法 式 特 征,不 宜 改变 原 有 结构的受 力 体系。9.1.11 古建筑石结构的加固 过 程 中不 应 采取
30、 对 石材 有 害 的材料,所 用材料 应 尽 可 能 与 原 有 结构材料 相匹 配。加固 措 施 完 成 后 不 应 有 非必 要的 残留 物质。9.1.12 对因 断 裂 而 丧 失 承 载 力 的 横向 受 力 构件 可 另 加 支 撑,新 增 支 撑 应 可 识 别;传统 方法 无 法 解决 的,也 可 采 用 植 筋、粘 接 等 措 施加固,实施前,应进行现场 试验。9.1.13 加固 部分 宜 与 原 结构 采取 可 去 除 的 隔离 措 施,以 实 现 可 逆 化加固。9.1.14 对 加固 过 程 中可 能出 现 断 裂 或 坍塌 的石结构,应在 加固 设计 文件 中 提出
31、相 应 的 临 时 性安全 措 施。9.2 地基与基础 9.2.1 地 基 与 基 础 依 据 现状 勘查 及 安全性评估结 论 确需 进行 加固的 应 当 进行 加固 处理,古建筑 无 显著的 不 均匀沉降、倾斜,且 其使 用 功 能 无 大 的 变 更时,不 应对 地 基 与 基 础 有大 的 扰 动。9.2.2 地 基 与 基 础 加固方法的 选择 应 综合 考 虑当 地工 程 地 质和 水 文 地 质资料、地 基受 力 影响 深 度、材料 来源 和施 工设 备 等条 件,并 应 考 虑 主 体 结构、基 础 和 地 基的 共 同 作 用,进行 多 种 方 案 的技术 经济比较,选 用
32、地 基 处理 或 加 强 主 体 结构 与地 基 处理 相 结 合 的方 案。地 基的加固方法 选 用 见 表 4,基 础 的加固方法DB11/T 1955 2022 9 选 用 见 表 5。表 4 地基加固方 法 加固方法 适 用范围 木桩 法 适 用 于 软弱 地 基 土 层 的加固。石 灰 桩 法 适 用 于处理 水 位 以 下 的 粘 性 土、粉 土、松散 粉 细沙、淤 泥、淤 泥 土 质、杂填 土 或 饱 和 黄 土 等 地 基 及 基 础 周 围 土体 的加固。树 根 桩 法 适 用 于 淤 泥、淤 泥 土 质、粘 性 土、粉 土、沙 土、碎 石 土及 人工 填 土等 地 基 土上
33、既 有 建筑的 修复 和 增 层。坑 式 静压桩 法 适 用 于 淤 泥、淤 泥 土 质、粘 性 土、粉 土 和 人工 填 土等 地 基加固,且 地下 水 位 较 低 的 情况。锚杆静压桩 法 适 用 于 淤 泥、淤 泥 土 质、粘 性 土、粉 土 和 人工 填 土等 地 基加固。注 浆 加固法 适 用 于 沙 土、粉 土、粘 性 土 和 人工 填 土等 地 基加固。一 般 用 于 防 渗 堵漏、提 高 地 基 土 的 强度 和 变形 模 量 以 及 控 制 地 基 沉降 等。深 层 搅拌 法 适 用 于处理 淤 泥、淤 泥 土 质、粉 土 和 含 水量 较 高 的 粘 性 土 的 地 基。灰
34、 土 挤 密 桩 法 适 用 于处理地下 水 位 以 上 的 失 陷 性 黄 土、素 填 土 和 杂 质 土等 地 基。高 压喷射 注 浆 法 适 用 于 淤 泥、淤 泥 土 质、粘 性 土、粉 土、黄 土、沙 土、人工 填 土 和 碎 石 土等 地 基加固。表 5 基础 的 加固方 法 加固方法 适 用范围 加 大 基 础 底 面 积 法 适 用 于 既 有 建筑的 地 基 承 载 力 或 基 础 底 面 积 尺寸 不 满足 设计 要求的基 础 加固。基 础 补 强 注 浆 加固 适 用 于 因 不 均匀沉降、冻涨 或 其他 原 因 引起的基 础裂损 的加固。9.2.3 地 基 处理 方法的
35、 确 定 宜 按 下列 步 骤 进行:a)根据 结构 类 型、荷载 大 小 及 使 用要求,结 合 地 形 地 貌、地 层 结构、土 质 条 件、地下 水特 征、环境 情况 和 对 邻近 建筑的 影响 等因素进行 综合 分析,初步选 出 几 种 可 供 考 虑 的 地 基 处理 方 案,包括 选择 两 种 或 多 种 地 基 处理 措 施组 成 的 综合 处理 方 案;b)对 初步选 出的 各 种 地 基 处理 方 案,分 别 从 加固 原 理、适 用范围、预 期 处理 效果、耗 用材料、施 工 机 械、工 期 要求和 对环境 的 影响 等 方 面 进行 技术 经济 分析 和 对 比,选择 最
36、 佳 的 地 基 处理方法;c)对 已 选 定的 地 基 处理 方法,应 按建筑物 地 基基 础 设计 等 级 和 场 地 复 杂 程 度 以 及该 种 地 基 处理 方法 在 本 地 区 使 用的 成 熟 程 度,在场 地有 代表 性的 区域 进行 相 应 的 现场 试验 或 试验性施 工,并 进行必 要的测试,以 检 验 设计 参 数 和 处理 效果。如达 不 到 设计 要求 时,应 查 明 原 因,修改 设计 参 数 或 调 整 地 基 处理 方 案。9.2.4 地 基 与 基 础 加固 应 符合 JGJ 123的要求,并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应 验 算 地 基 承 载 力;b)应
37、 计 算 地 基 变形;c)应 验 算 基 础 抗 弯、抗剪、抗冲切 承 载 力;d)受 较 大 水平 荷载 或 位 于 斜坡 上 的 既 有 建筑物 地 基 与 基 础 加固,以 及 邻近 新 建建筑、深 基 坑 开挖、新 建 地下工 程基 础 埋 深 大于 既 有 建筑基 础 埋 深 并 对既 有 建筑产 生 影响时,应进行 地 基 稳 定性验 算。DB11/T 1955 2022 10 9.2.5 加固 时 应 采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对 古建筑 及 邻近 建筑产 生 不 良 影响。9.2.6 对 处 在 湿 陷 性 黄 土、膨 胀 土、冻 土等 特 殊 土 地 区 的古建筑,应
38、按 相 应 的 现行 有 关标 准执 行。9.2.7 对 于 实施 地 基 与 基 础 加固的古建筑,宜 在 施 工 期 间 设 置 现场 监 测 系 统,当 发现 异 常 情况 时,应 及 时 分析 原 因 并 采取 有 效 处理 措 施。并 应在 施 工 完 成 后一 定 时 期 内 进行 沉降 观 测,直 至 沉降 达到 稳 定 为 止。9.3 主体 结构 9.3.1 墙体 墙 体 加固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墙 体裂 缝 的加固 应 根据 成 因 采取 不 同 的 处理 方法。由 地 基 不 均匀沉降 产 生 的 斜 裂 缝,应在 地基基 础 沉降 稳 定 或 地 基 进行 加固
39、处理 后 再 进行 加固;地 基基 础 稳 定 后,墙 体裂 缝 不 再 继续 变化,可 用 灰浆 封 护,定 期进行 观 察。因 墙 体 倾斜、扭转 而 造 成 的 裂 缝,应在 结构 整 体 整 修复位 后 方 可 进行 处理。b)结构 裂 缝 的 修 补 应 根据 其 种 类、性质 及 出 现部 位 进行 设计,选择 适 宜 的 修 补 材料、修 补 方法和 修 补时间。c)修 补 裂 缝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石 块 材 开裂修 补 应 阻 止 水 或 其他有 害 物质 进 入 裂 隙;修 补 填 充 应注 意 材料的 匹 配 性,修补 主 体 材料 应 与 修 补 对象 材质 相
40、同或相 近;修 补 后 表面 感 观 应 协 调一 致;2)石材 间 砌 筑 灰缝 修 补 应 采 用 传统 材料、传统 工艺 进行,慎 用 现 代 材料。修 补 以 勾 缝、填 补 为主,勾 补 前 应 按实 际 情况 对 灰缝 进行必 要的 清 理。灰缝 填 补 应 充 盈 整 个 裂 隙,并 应 采取 防 护 措 施,避免 污染周 围;d)石结构 内 部 有 空鼓 时宜 优先 采 用 传统 材料 灌 浆 处理;传统 材料 无 法 满足 要求 时,可 采 用 压 力灌 浆 法;压 浆 的材料 宜采 用 无 收 缩灌 浆 料;空气 压 缩 机 的 压 力 值 宜 控 制在 0.2MPa0.3
41、MPa;压浆 时 应 严格 控 制 压 力,防 止 损坏 边 角 部 位和 小 截 面 的 砌体,必 要 时,应作 临 时 性 支 护;e)坍塌 部 位 应 采 用 原 石构件按 原 工艺 进行 补 砌;f)鼓 闪 比较 严重 的 部 位,宜增 加 拉 结 措 施。9.3.2 拱券 结构 当 拱券 结构 承 载 力、稳 定性、整 体 性 及 耐 久 性 不 满足 要求 时 应进行 加固,加固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新 增 加固 部分应对 原 有 本 体部分 尽 量 小 的 干预,并 应 做 到 可 逆、可 识 别;b)拱券 结构加固 可 根据 拱券 结构 病害 情况 按 JTG/T J22
42、的规定 选 用 拱 下 增 设 支承拱、拱 背 加 大 截 面、调 整拱 上 建筑 恒 载 以 及 增 加 横向 整 体 性 等 方法;c)加固 设计计 算 应 按照 JTG/T J22的规定 进行,并 应 考 虑 结构 损 伤、材料 劣 化、新 旧 材料的结合 性能 及 材性 差异 等因素 的 影响。材料、几 何 等 参 数 应 通过 实测 确 定。因 加固 导致 恒 载 增 加时,应对 拱 座 及 基 础进行 验 算;d)拱 下 增 设 支承拱 加固 时,新 增 恒 载、临 时 卸 除 荷载 的 恢 复及 使 用 荷载 由加固 后 的组 合 截 面 拱承 担;e)拱 背 加 大 截 面 加
43、固 新 增 部分 与 原 砌体 结 合面 应 考 虑 有 足够 的 抗剪 能 力。采 用 增 大 截 面或 在 主拱券 上 采取增 强 加固 措 施 时,应 根据 平截 面 假 定 计 算 原 拱券 和 新 增 部分 的 应 力,并 应分 阶 段计 算 受 力;DB11/T 1955 2022 11 f)更换 破损 的石质构件 应 逐 个 或 小 批 量 分 次 进行,修 补 用的石材 强 度 指 标 不 应 低 于 原 构件,必要 时 应 采取 临 时 支 撑 措 施。9.4 构件 9.4.1 梁 板 式 石构件 发现 结构 病害 时 应进行 加固,加固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文物 保
44、护 等 级 高 的 梁 板 构件 宜 进行 可 逆 的 预 防 性加固;b)构件加固 承 载 力 不 宜 考 虑原 石构件 承 载 能 力,加固 部分 承 载 能 力 应 可 承 受结构 自 重 及 使 用 荷 载;c)传统做 法 不 能 满足 加固要求 时,梁 板 式 石构件 可 采 用 体外 预 应 力 加固、角钢-打 包 带 加固 等 措 施,具 体 方法参 见 附录 C。9.4.2 断 裂 石构件 应进行修复,修复 加固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断 裂 石构件的 粘 接 修复,应 使 用 与 石材性能 相 匹 配 的 胶 粘 剂。当 石构件受 力 较 大 或 石材的性能 较 差 时,
45、除选 用 低 强 度 胶 粘 剂 修复外,尚 应 借助 拉 结 措 施 来 固定石材。石材 粘 接 面 应 清 理 干 净,加固 剂 均 应 渗 透 到 石材 空隙 内;b)粘 接 施 工 时宜 施加 压 力,以 保 证 界 面 粘 接 性能;c)拉 结 措 施 宜采 用 经 防 腐 处理 的 铁锔、石 榫 等 传统 方 式,传统 方 式 不 能 满足 加固要求 时,也 可采 用 植 筋 加固。10 验 收 10.1 古建筑石结构维护 与 加固 工 程的验收 应 符合 GB/T 39056。10.2 古建筑石结构维护 与 加固 工 程资料 应 符合 DB11/T 1828。DB11/T 195
46、5 2022 12 附录 A(资料性)石结构材质 鉴 定和性能 测试 A.1 基本要求 石结构材质鉴定和性能测试的基本要求:a)岩 石 学 名称 的鉴定;b)物 理 性能的测试;c)力 学 性能的测试和评 价;d)风 化程 度 和 风 化 深 度 的 判 定。A.2 岩 石 学名称的鉴 定 A.2.1 现场 描述 石质材料的 颜色、构 造、矿 物 成 分、颗粒 大 小、颗粒 之间 的 胶 结 情况,并 初步 判 断 岩 石 学 名称。北京 地 区 的石质古建筑 主 要由 大理 岩、石 灰 岩、白云 岩、花岗 岩、砂岩 建 造 的。A.2.2 薄 片 鉴定:按照 WW/T 0063的规定 在 古
47、建筑 上 采 集 代表 性的 样 品,切 割 并 制作 薄 片,薄 片 制作 方法按照 SY/T 5913的 相关 规定 执 行。在 偏 光显 微 镜 下 观 察薄 片,并 描述 其 结构、构 造、矿 物 成 分及 含 量、填 隙 物、孔 隙特 征 等。薄 片 的鉴定方法参 见 SY/T 5368规范。同时 进行 矿 物 成 分 和化 学成 分 的测定。根 据 薄 片 镜 下 观 察 结 果,参考 矿 物 成 分 和化 学成 分 的测试结 果 结 合 现场 判 断,鉴定 样 品 的 岩 石 学 名称。A.2.3 矿 物 成 分 测试:采 用 射 线 衍 射 定 量 分析 方法测试 样 品 的
48、矿 物 成 分及 含 量。取 少 量 古建筑石材用研 钵盆 研 磨至粒径 小 于 0.040mm的 粉 末,低 温烘 干(小 于 60)冷却至 室 温,进行 矿 物 成 分 测试。测试和鉴定方法参 见 SY/T 5163规范。对 于 砂岩、凝 灰 岩等 含 有 黏 土 矿 物 较多 的 样 品,采 用 自然 试 片、乙二 醇 饱 和试 片 和 高 温 试 片 的 衍 射 峰 面 积 差 减 法测定 各 黏 土 矿 物的 相 对 含 量。黏 土 矿 物 种 类 主 要 包括 高 岭 石、蒙皂 石、伊利 石、绿 泥 石、伊利 石/蒙皂 石 间 层 矿 物、绿 泥 石/蒙皂 石 间 层 矿 物。A.
49、2.4 化 学成 分 测试:采 用 X射 线 荧 光光 谱 法测定古建筑石材的化 学成 分。采 用 熔融 法 或 粉 末 压 片 法 制 样 并 进行 化 学成 分 测定。熔融 法参 见 GB/T 14506.28规范,粉 末 压 片 法参 见 DZ/T 0279.1规范。A.3 物 理性能 的测试 A.3.1 古建筑物 理 性质的测试 项 目 应包括 块 体 密 度、颗粒 密 度、吸 水 率、孔 隙 率 等。有 要求 时,还 可以 测定 其 孔 径 分 布、吸 水 性能 等。A.3.2 块 体 密 度宜采 用 水 中 称 量 法测定,但 对 于 遇 水崩 解、溶 解 和 掉 块 的 样 品,
50、应 采 用 蜡 封 法测定。测定 块 体 密 度时,所 需样 品 宜 大于 15g,不 能 小 于 5g。上 述 两 种 测定方法参 见 GB/T 50266规范。A.3.3 颗粒 密 度宜采 用 比 重 瓶 法测定。测试 时,使 用 容 积 为 50ml的 短颈 比 重 瓶。所 需样 品 约 为 10克。测定方法参 见 GB/T 50266规范。A.3.4 孔 径 分 布可 采 用 压 汞 法测定,参 见 GB/T 21650.1规范。A.3.5 吸 水 性能用 毛 细 吸 水 系 数 表 征。在 古建筑 现场,可 采 用 卡斯 特量 瓶 法测定,测试和 计 算 方法参见 WW/T 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