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100 CCS C 56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66 2022 中小学生健康监测技术要求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health surveillance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2022-03-24发布 2022-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966 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监测分类.2 5 基本要求.4 6 监测要求.5 7 质量控制要求.6 8 安全保护要求.7 附录
2、 A(资料性)健康监测期间仪器内部校准要求.9 附录 B(资料性)检查项目及要求.11 附录 C(资料性)复测.11 DB11/T 1966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起 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 施。本文件起草 单位:北京市 疾病预防 控制 中心、北京市 体 检 中心、北京市 平谷区中小学 卫生保健 所、北京市 西城区疾病预防 控制 中心、北京市 顺 义 区疾病预防 控制 中心、北京市 海淀区体 育 运动与 卫生健康促进中
3、心、北京市 朝阳区中小学 卫生保健 所、北京市 延庆区中小学 卫生保健 站、首都医科大学 附 属 北京安定 医院、北京市 大兴区疾病预防 控制 中心、北京第 二外国 语 平谷 分校。本文件 主 要起草 人:郭欣、孙冰洁、符筠、刘峥、钱 文 红、张海军、高仙、赵瑞兰、窦紫岩、李长富、张大有、王维锁、马瑀涵、李慧、王刚。DB11/T 1966 2022 1 中小学生健康监测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中小学 校 学 生健康监测的基本要求、监测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和安全保护要求。本文件 适 用 于普通中小学 校、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 校 学 生的健康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内
4、 容通过 文 中 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不可 少 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 期 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976 学 校 课桌椅功能尺寸 及 技 术要求 GB/T 5699 采光 测量 方法 GB/T 5700 照 明 测量 方法 GB/T 7722 电子台案秤 GB/T 11533 标准 对数视力表 GB 15982 医院 消毒 卫生标准 GB/T 16133 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 的 筛 查 GB/T 18204.1 公 共 场 所 卫生检 验方法
5、 第 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2 公 共 场 所 卫生检 验方法 第 2部分:化 学 污染物 GB/T 18205 学 校卫生 综合评价 GB_T 22576.1 医学 实 验室 质量和 能力 的要求 第 1部分:通 用要求 GB/T 26343 学 生健康检查 技 术规范 WS/T 367 医 疗机 构 消毒技 术规范 WS/T 610 7岁 18岁儿童青少年血压偏 高 筛 查 界值 WS/T 663 中小学 生 屈光 不 正筛 查规范 WS/T 779 儿童血细胞 分 析参考 区 间 YY/T 0653 血液 分 析 仪 YY/T 0654 全 自 动 生化分 析 仪 YY
6、 0673 眼 科 仪器 验光 仪 YY/T 1150 血 红 蛋白干 化 学 检测 系统 通 用 技 术要求 JJG 635 一氧 化 碳、二 氧 化 碳 红外 气 体 分 析 器 JJG 692 无创 自 动 测量 血压 计 JJG 966 手持式激 光 测 距 仪检定规 程 RB/T 208 化 学 实 验室 内部质量控制 比 对 试 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DB11/T 1966 2022 2 3.1 中小学生健康监测 student health surveillance 长 期、连续、系统 地收集、分 析 中小学 生健康 相关信息,动 态掌握 其
7、健康 状况 和健康 影响 因素,并 及 时将 监测 信息报送或反馈给 有 关 部 门。3.2 健康监测机构 health surveillance institution 能 独立开展 学 生健康监测工作的 医 疗 卫生 机 构。4 监测分类 中小学 生健康监测 包括 以 下 三 类:a)学 生 常 规健康检查;b)学 生 常 见 病 和健康 影响 因素 监测;c)教 学 生 活环境 监测。5 基本要求 5.1 健康监测机构要求 5.1.1 应 具备开展相关现 场 监测工作的 能力。5.1.2 应 有 对 健康监测 数 据 进 行个 体 和 整 体 的 评价、分 析、反馈 的 能力。5.1.3
8、 应 建立 健全 相关 组织 管 理 制 度 和质量控制 管 理 组织,编制质量 管 理 体 系 文件,执行 健康监测安全和质量控制 相关 规 章 及规范。5.2 学校要求 5.2.1 学 校 应 在 健康监测 机 构 指 导 下 做好传 染 病防 控 措 施。5.2.2 学 校 应 与 健康监测 队伍 共同制定 现 场 监测 方案 及 流程,并 进 行隐患排 查。5.2.3 学 校 应对 学 生 进 行 健康监测前 宣传 教育,发放 健康监测 知情 同 意书,告知家 长 和 学 生健康监测内 容、注 意事 项及 配 合 事宜。5.3 仪器要求 5.3.1 应 配备 符 合 健康监测项目要求的
9、 监测 设备、检 验 仪器和质控仪器 标准 物,种 类、数 量、性 能、量 程、精度 能 满足 工作 需 要,并 能 良好 运 行。5.3.2 监测仪器和质控仪器,应 当 定期检定 或 校准。有国 家计 量检定规 程 的 计 量器 具,应 当 实 施 计 量 检定。无 国 家计 量检定规 程 的 计 量器 具,应 当 采 用校准 或 检测的 方 式溯源 保 障 量 值 准 确。5.3.3 健康监测仪器 在 监测 过 程 中 应 定期 使 用质控仪器 进 行 内部校准,要求 参 照附录 A。5.3.4 仪器 设备 应 有 完 整 的 操 作规 程,并 建立 仪器 档 案,定期 开展 维 护和期间
10、 核 查。5.4 人员要求 5.4.1 健康监测 队伍 应 由健康监测 人 员和质量控制 人 员组 成。健康检查 各专 业 和质量控制 人 员 应 具 有 执 业医 师 资 格,至 少 有 1人 具 有中 级 及 以 上专 业 技 术 职 务任 职 资 格。内 科、外科、耳鼻喉 科、眼 科、口DB11/T 1966 2022 3 腔 科 检查及实 验室 检 验 的 人 员 均 应 具 有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职 务任 职 资 格。5.4.2 健康监测 人 员和质量控制 人 员 均 应 进 行 监测项目、应 急 及 感 染 防 控 培训,并 考 核 合 格。各岗 位健康监测 人 员 宜 固
11、定,应 持 工作 证上岗。5.4.3 应 建立 并 管 理 健康监测 人 员(含 健康检查 人 员、健康 影响 因素 调 查 人 员和教 学 生 活环境 监测 人员)及质量控制 人 员 信息 档 案,包括 人 员基本 信息、体 检项目、考 核 情况 等。6 监测要求 6.1 健康检查 6.1.1 检查频次 应 按照本市 各 区 当 年 监测 方案 开展,与 全市 中小学 生健康 体 检 统 筹 进 行,不可 重 复检查。6.1.2 检查项目 6.1.2.1 现 场 检查项目及要求 见 附录 B。6.1.2.2 应 在 体 检前 填 写 既往 病 史,现 场 进 行 查 验。6.1.3 场地要求
12、 现 场应 符 合 以 下 要求:a)应 满足 健康检查项目 对 环境 的要求,可 设 置 在 医 疗机 构 或 学 校内;b)应 有学 生 集 合场 地,并 设 有不小于 20 m2 的 室 内 候诊 区;c)现 场 检查 场 所 应光 线充 足,通 风 良好;d)需 男女 生分 开 检查的项目(含 体 重、腰 围、内 科、外科)检查 室 各 不 少 于 1间,如房 间 不 足 应 男女 生分 时 段轮换 检查;涉 及 敏感 或隐 私 的项目,应 提 供屏风 或 遮挡 物。e)内 科 检查 宜配备 诊 疗 床,口 腔 检查 应 配备 简易诊 疗椅,采血 时 应 配备 带 有 靠背 的 座 椅
13、,血压 测量 应 配 置 单 独 房 间 且冬季温 度 不 低 于 18。6.1.4 现场检查流程要求 6.1.4.1 宜在集 合 区 显著 位 置粘贴 检查 流程 图、流程 序号 及项目 名称。需 空腹 的项目 宜 优先 检查,其余 项目 应合理 安 排流程。6.1.4.2 健康检查 宜 按 班为 单位 在 候诊 区 集 合 后依序 进 入 监测 场 地,各 检查 室 宜 控制 人 数。6.1.4.3 需 要 男女 学 生分 开 检查的项目,应 安 排 与学 生同性 别 的检查 人 员 进 行。6.1.4.4 应 有 指 定 人 员 核 实 学 生检查项目 完 成 情况。6.2 常见病和健康
14、影响因素监测 6.2.1 监测频次 应 按照 当 年 本市监测 方案 进 行 抽样 监测,可与 健康检查 配 合 同 时开展。6.2.2 监测项目 6.2.2.1 包括常 见 病 监测、学 校卫生工作基本 情况 和 中小学 校 开展 学 校卫生工作 情况 调 查、健康 影响因素 监测(含近 视、脊柱弯曲异常、网络使 用 等 专 项 调 查及 行 为 影响 因素 问卷调 查)、学 校 环境 健康 影响 因素 调 查。DB11/T 1966 2022 4 6.2.2.2 常 见 病 监测检查项目及要求 见 附录 B。现 场应 询 问 月经初潮/首 次遗 精 年 龄。6.2.3 场地要求 6.2.3
15、.1 常 见 病 监测 场 地 按 6.1.3要求。6.2.3.2 健康 影响 因素 监测 场 地 应 符 合 以 下 要求:a)场 地宜 选择 教 室,无 噪音 干 扰,应 避免多 班 学 生 集 中 在 学 校会 议 室、礼堂 等 地 方 进 行 调 查;b)参 与 调 查 学 生 之 间 应 保 持足 够 的间 隔,避免 学 生 之 间 互 相 干 扰。6.2.3.3 学 校 环境 健康 影响 因素 调 查 场 地 应 符 合 以 下 要求:a)在 监测 点 学 校 选择 不 同 楼层、不 同 朝 向 的 6个 普通 教 室 开展 监测;b)不 选择 专 用教 室。6.2.4 监测要求
16、6.2.4.1 常 见 病 监测 流程 按 6.1.4要求 执行。6.2.4.2 健康 影响 因素 监测 应 符 合 以 下 要求:a)做好 学 生编 码 分 配,保 证 编 码唯 一 性;b)问卷调 查前 应 确 认 调 查 开展 的 时 间、地 点、年 级、班级、人 数;c)学 校 老 师、校 医 应 回避 调 查 过 程;d)调 查 人 员 应 现 场 宣 读 导语,强 调 学 生 隐 私 保护;e)可 对 学 生 问 题 进 行 解答,在 调 查 过 程 中 应 避免频繁走 动;f)纸 质 问卷 收 卷 时 应 核 查 学 生 关 键 信息 完 整 性,发现 缺 项 应 要求 学 生
17、现 场 补 填。6.2.4.3 学 校 环境 健康 影响 因素 调 查 应 按 以 下 要求:a)现 场 测量教 室 人 均 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 明 及 噪声;b)进 行 饮水、食堂、厕 所、宿舍 等 环境 卫生 状况 实 地 调 查。6.3 教学生活环境监测 6.3.1 监测频次 每两 年一 次。6.3.2 监测项目 6.3.2.1 在 教 室 现 场 测量教 室 人 均 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 明 及 噪声。6.3.2.2 在 采 暖 季 开展 教 室 微 小 气 候 和教 室 换 气 检测。6.3.3 场地要求 6.3.3.1 每 所学 校 应 选择 不 同 楼层、不 同
18、 朝 向 的 2间 普通 教 室 开展 监测。6.3.3.2 不 选择 专 用教 室。6.3.4 现场要求 现 场 监测项目 应 分 别 按照 GB/T 18205、GB/T 3976、GB/T 5699、GB/T 5700、GB/T 18204.1及 GB/T 18204.2选择 仪器并 进 行 操 作。7 质量控制要求 7.1 监测过程质控 DB11/T 1966 2022 5 7.1.1 健康监测 过 程 质控 应 满足以 下 要求:a)身 高、体 重、远 视力 及 屈光 检查复测 应 由质控 人 员 进 行 抽样,复测的 操 作 见 附录 C;b)血 红 蛋白应 每 测 20个 样 品
19、,做 一 次 平 行 样 本检测。血常 规检测质控 应 符 合 WS/T 779要求,室内质控及 室 间质量 评价 结 果 均 应合 格,质控结 果 不 合 格 应 按照 GB_T 22576.1要求 处 理。7.1.2 健康 影响 因素 监测 过 程 质控 应 符 合 以 下 要求:a)应 核 实监测 对 象 年 龄 段、人 数 是否 符 合 要求;b)现 场应 核 查监测项目内 容,避免缺 项、漏 项,缺失 核 心 条 目;c)缺 项 超 过 20 的 问卷如 不 能 补 填 应 按照 无 效 问卷 登记 并 剔除,剔除 后 的监测 对 象 人 数 仍 应 符 合 监测 总 体 要求;d)
20、调 查及质控 人 员 应 现 场 签字。7.1.3 教 学 生 活环境 监测质控 应 根 据 RB/T 208,按 年 度 质量控制 计 划 需 要 进 行以 下 比 对:a)人 员 比 对:相 同 环境 条 件 下,采 用 相 同检测 方法、相 同的教 学 环境 监测 设备 和 设 施,由 不 同的教 学 环境 监测 人 员 对 同 一 样 品 进 行 检测,可 在 同 一 检测 点 进 行比 对;b)仪器 比 对:相 同 环境 条 件 下,采 用 相 同检测 方法、相 同的检测 人 员,采 用 不 同编 号 的同类检测仪器 设备 对 同 一 样 品 进 行 检测,可 在 同 一 检测 点
21、进 行 仪器 比 对。7.2 数据管理质控 7.2.1 应 有 专 人 负责 现 场 监测 表 格 和 调 查 问卷 收集。质控 人 员 发现 异常 结 果 应 进 行 核 实,重 新 监测。清点 监测 人 数,确 定 补 测 时 间和 人 数。7.2.2 数 据 应采 用 双 录 入。应对数 据 库 进 行整 理 核 查,健康检查 异常数 据 应 反馈 监测 人 员 进 行 核 对 或重 测,数 据 错误 应 更 正。8 安全保护要求 8.1 应急管理 8.1.1 健康监测 机 构 应 制定 学 生监测 应 急 管 理方案,包括应 急 小 组 成 员 名 单 及分工,突 发 公 共 事 件
22、应 急 处 理 预 案 等。8.1.2 健康监测 现 场应 设 置 应 急 事 件 处 置 区,配备 应 急 设备。8.1.3 健康监测 机 构 应 定期 开展 应 急 演练。8.1.4 监测 中 出 现 身 体不适 的 学 生,监测 机 构 应 急 小 组 人 员 应 进 行 处 置,学 校 通 知家 长,并 做好 追踪。8.2 传染病及感染防控 8.2.1 监测 人 员和质控 人 员 应 开展 健康监测,无 异常方 可 上岗。8.2.2 监测 场 所 应 按照 WS/T 367进 行 消毒 处 理,符 合 GB 15982中 类 环境 的 消毒 卫生标准。监测器 具 的 消毒应 符 合 G
23、B 15982中 对 医 疗 用 品 的卫生要求。8.2.3 学 校 应 根 据 每 日 晨午 检结 果,安 排无传 染 病 症 状 的 学 生 参 加 健康监测。监测 过 程 中,如 发现 学生出 现发 热、咳嗽、呕吐、腹 泻、皮疹 等 症 状,应 立 即 由 带 队 老 师带 离 健康监测 区 域,按照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处 置。8.2.4 在传 染 病 流行 常 态 化 防 控期 师 生和监测 人 员 应 在 监测 中 按 防 疫 要求 进 行 防 护,呼吸道 传 染 病 流行 期 学 生 在 室 内 候诊 区 应 相 互 保 持 1 m距 离。8.2.5 监测 人 员 在 检查
24、完 学 生及监测结 束 应 及 时 洗 手或 使 用 快速 手 消毒 剂,保 持手 卫生。8.3 隐私保护 DB11/T 1966 2022 6 8.3.1 所有 涉 及 学 生 隐 私 的 问 题 及监测 操 作,均 应 提前 告知 并 获得 家 长 及 受 测 学 生的 知情 同 意。8.3.2 体 重、内 科、外科 及 发 育 情况 检查 场 地 应 符 合 6.1.3 d)要求,并 应 按 6.1.4.3要求检查。8.3.3 监测 人 员 不 应 在 监测 现 场公 开 讨论 学 生监测结 果 和 学 生 隐 私 信息。8.3.4 学 生健康监测 信息 应 严 格 保 密,不 应 泄露
25、 个 人 标 识 性 信息。信息管 理系统应 加密,离 机 锁 屏 或 退 出。DB11/T 1966 2022 7 A 附 录 A(资料 性)学生健康监测 期间 仪器 内部 校准要求 健康检查和 常 见 病 监测的仪器 以 及教 学 生 活环境 监测仪器内部校准要求 见 表 A.1。表 A.1 学生健康监测 期间 仪器 内部 校准要求 监测 类 型 监测仪器 仪器要求 质控仪器 频次 内部校准要求 健康 检查 及 常 见 病 监测 人体 测 高 计 符 合 GB/T 26343要求 钢直 尺/钢 卷 尺 每 日 每 5 cm或 10 cm或 20 cm,应 无 可 见 误 差 每 米 误 差
26、 不 应 超 过 0.1 钢直角 尺 立 柱 与 底 板之 间 角 度 为 直角;滑 板 与 立 柱 之 间 角 度 为 直角 杠杆 秤 不 使 用 弹簧 秤 100kg砝 码 0.1kg砝 码(标准 物)每 日 使 用前 应 检 验其 准 确度 和 灵 敏 度,准 确度 要求 误 差 不 超 过 0.1(即 每 100 kg 不 超 过 0.1 kg),灵 敏 度 应能 测 出 0.1 kg 电子秤 符 合 GB/T 7722要求 尼龙 带 尺 符 合 GB/T 26343要求 钢直 尺/钢 卷 尺 每 日 每 米 误 差 不 应 超 过 0.2 上 臂 式 电子 血压 计 JJG 692
27、血压 模拟 器(标准 物)定期 按照 无创 自 动 测量 血压 计 方法 校准,至 少 每 2周 一 次,测 量 差 值 平 均 值 5 mmHg 水 银 血压 计 比 对 测量 差 值 平 均 值 5 mmHga 电子 肺 活 量 计-肺 量 计 定标 筒(标准 物)定期 误 差 在 3 或 50 ml(取 其 大 者)内 电子脊柱 侧 弯 测量仪-水 平 仪 定期 倾斜角 测量 角 度 值 为 0 标准 对数视 力表 灯箱 应 符 合 GB 11533要求 光 度计 每 日 亮 度 200 cd/m2 标准 对数视 力表(纸 张)应 符 合 GB 11533要求 照 度计 每 日 照 度
28、300 lx 验光 仪 符 合 YY 0673规定 标准 眼 每 日 将 柱 镜 值 调至 负 值 状态 血 红 蛋白 分 析 仪(干 化 学 法)应 符 合 YY/T 1150要求 校准 品 质量控制 品(标准 物)定期 检测 系统 准 确 性、线 性、重 复性要求 均 按照 YY/T 1150要求 血液 分 析 仪 应 符 合 YY/T 0653要求 温 湿 度计/校准 品、质量控 制 品(标准 物)每 日 定期按 WS/T 347或 仪器 说 明 书 要求校准 全 自 动 生化 分 析 仪 符 合 YY/T 0654要求 温 湿 度计 温 度 检测仪 定期 按 YY/T 0654或 产
29、品 说 明 书 要求 频次 校准 校准 品(标准 物)DB11/T 1966 2022 8 表 A.1 学生健康监测 期间 仪器 内部 校准要求(续)监测 类 型 监测仪器 仪器要求 质控仪器 频次 内部校准要求 教 学 生 活 环境 监测 手持式激 光 测 距 仪 应 符 合 JJG 996-2010要求-照 度计 应 符 合 GB/T 5700规定-数 字声 级 计 符 合 GB/T18204.1 声 校准器 定期 声 校准器 94 dB 声强 度信 号 进 行 校准,示 值偏 差 不 得 大 于 0.5 dB。二 氧 化 碳 分析 仪 符 合 JJG 635要求 二 氧 化 碳 标准 气
30、 定期 空 气 经 干 燥 管 和 烧碱石棉 过 滤 管 后,进 行 零 点 校准;用 二 氧 化 碳 标准 气连 接 在 仪器 进 样 口,进 行 终 点 刻 度 校准,零 点 与 终 点 校准 2-3次 温 度计 符 合 GB/T 17225要求-定期 比 对 a 校准 方法 具 体 为 用 三 通 和 胶 管将 电子血压 计 和 水 银 血压 计连 接,由 两 名 及 以 上 有 经 验 的 医 务 或 健康 体 检 人 员 采 用 人 工 柯氏 音 法 与 电子血压 计 进 行比 对,两 种 血压 计 同 时 各 测量 血压 3 次,每次 间 隔 时 间 为 1 min,计 算 测量
31、差 值 平 均 值 5 mmHg则 为 合 格。B DB11/T 1966 2022 9 附 录 B(资料 性)检查项目及要求 健康检查和 常 见 病 监测 中 涉 及 身 体 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见 表 B.1。表 B.1 检查项目及 操作 规范要求 项目 健康检查 常 见 病 监测 特殊 要求 操 作规范 身 高-GB/T 26343 体 重-腰 围-臀 围-血压 水 银 血压 计 筛 查 GB/T 26343 电子血压 计 按照仪器 说 明 书 操 作 可 用 于 初 测 血压偏 高 时 重 复测量 WS/T 610 肺 活 量-GB/T 26343 眼 外 观-GB/T 26343 裸
32、眼 远 视力 GB/T 11533 戴 镜 远 视力-GB/T 11533 屈光 检测 WS/T 663 色觉-初 一、高 一 监测 GB/T 26343 眼 外 观-GB/T 26343 龋齿 GB/T 26343 牙 周-高 一 监测 GB/T 26343 外科 头 部、颈 部、胸廓、四肢、皮 肤、淋巴 结-GB/T 26343 脊柱弯曲异常-GB/T 16133 内 科 心、肺、肝、脾-GB/T 26343 月经初潮/首 次遗 精 年龄-初潮 由 女 性内 科医 师/遗 精 由 男性内 科医 师 询 问 中国学 生 体 质 与 健康 调 研 监测 细 则 耳鼻喉 科-GB/T 26343
33、 血 红蛋白 干 化 学 法-YY/T 170 DB11/T 1966 2022 10 表 B.1 检查项目及 操作 规范要求(续)项目 健康检查 常 见 病 监测 特殊 要求 操 作规范 肝 功能(丙氨酸氨 基 转移酶)-寄 宿 学 生监测 GB/T 26343 结 核 菌 素 试 验-初 中 寄 宿 和 高中 入 学 筛 查 GB/T 26343 DB11/T 1966 2022 11 C F D 附 录 C(资料 性)复 测 C.1 身高体重复 测 D.1.1 身 高、体 重 每 日 复测 人 数 均 应 不小于 当 天 样 本 数 的 3。应采 用 现 场 多次 随 机 抽样 复查的
34、方法。D.1.2 宜 选择 结 束 全部测量的 学 生 立 刻 进 行 复测,应 核 实 受 测 学 生 未 在 首 测 后 排 空 大小 便 或 大 量 喝 水。D.1.3 应 备 空 白 学 生复测结 果 表,登记 学 生基本 信息。收 回 原 记 录 表,应 要求 学 生 回 到 首 次 检查 人 员处 复测。D.1.4 复测 后 应 将 复测结 果 抄 录 入 复测结 果 表,与 原 测 记 录 对 照 后 计 算 误 差 发 生 率。D.1.5 身 高 测量 误 差 的 允许 范围 是 0.5cm;体 重 测量 误 差 的 允许 范围 是 0.1kg。超 过 误 差 允许 范围 应
35、记 录并 纳 入 误 差 发 生 率 P值,计 算 见式(1):P=n/(A N)100(C.1)式 中:P 误 差 发 生 率;n复测 数 中 检测 误 差 超 过 允许 范围的项 次 数 的 总 和;A复测 指 标 之 和;N复测 数。C.2 远视力 及 屈光复 测 C.2.1 每 日 以 随 机方 式 抽 取 不 少 于 当 天 检查 样 本 数 5(不 包括 佩戴 角 膜塑形 镜者)的 学 生 进 行 左右 眼 裸 眼视力、戴 镜 视力、球 镜 和 柱 镜 度 数 的复测。C.2.2 应 收 回 原 记 录 表,在 空 白 学 生复测结 果 表 上 登记 学 生基本 信息。C.2.3
36、应 由 原 检测 人 员复测。C.2.4 复测 后 将 复测 记 录 表 与 原 测 记 录 表对 照。分 别 计 算 原 测和复测的 等 效 球 镜 度 数(球 镜 度 数 加 上 1/2柱 镜 度 数)、左右 眼 裸 眼视力、戴 镜 视力 的 差 值 即 为 两次 检测 误 差。C.2.5 裸 眼 和 戴 镜 视力 误 差 允许 范围 为 不 超 过 1行,等 效 球 镜 度 数 误 差 绝 对值 0.50D。超 过 误 差 允许 范围 应 记 录并 纳 入 误 差 发 生 率 P值,计 算 见式(2):P=n/(A1 N1+A2 N2)(C.2)式 中:P 误 差 发 生 率;n复测 数
37、 中 检测 误 差 超 过 允许 范围的项 次 数 的 总 和;A1 戴 镜 复测 指 标 数 的 总 和(包括 左右 眼 裸 眼视力、左右 眼 戴 镜 视力、左右 眼 等 效 球 镜 度 数 共 6项);N1 戴 镜 复测 记 录 表 人 数;A2 非戴 镜 复测 指 标 数 的 总 和(包括 左右 眼 裸 眼视力、左右 眼 等 效 球 镜 度 数 共 4项);N2 非戴 镜 复测 记 录 表数。C.3 误差 发生 率的判 定 P值应 不 超 过 5。若 5 P 10 时 应 查 明 原 因,对 超 过 允许 误 差 范围的 指 标 进 行 复测、改正。同 时 健康检查 人 员 应DB11/T 1966 2022 12 及 时 改 进,合 乎 要求 后 方 可 继 续。当 P10 时,进 行 复测的项目 当 日 全部检测 数 据无 效,需 要 重 测。C.4 复 测 档案 健康检查 当 日应 由检查 队伍队 长 和质控 人 员共同 核 对 计 算,签 名,误 差 卡 及复测 记 录 表 均 归 入“复 检复测 记 录 档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