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40 CCS B 6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13 2022 代替 DB11/T 213 2014 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intenance of urban green space 2022-03-24发布 2022-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13 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3 5 养护管理分级、质量要求及养护频次.3 6 植物养护.4 7 绿地管理.16 8 安全作业.19 附
2、录 A(规范性)养护管理质量等级.20 附录 B(资料性)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要求.25 附录 C(资料性)绿地养护管理台账模板.27 DB11/T 213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 DB11/T 213 2014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与 DB11/T 213 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 加了摘冠、除 杂 草的定义(见 3);b)调整 了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级质量部分 内容(见 5.1.2);c)增 加了落叶乔木 的 修剪方法(见 6.2
3、.2.3);d)增 加了常 绿 乔木 的 修剪方法(见 6.2.2.4);e)增 加了行道树 的 修剪注意事项(见 6.2.2.5);f)调整 了 植物 防 护的 内容(见 6.7);g)增 加了 绿地养护管理台账模板(见 附录 C);本文件 由北京市园林 绿化 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 由北京市园林 绿化 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 单位:北京市园林 绿化 局 城镇绿化 处、北京市园林 绿化 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 人:姚士才、许超、郭珺琪、揭俊、王万兵、朱永 和、王静、王茜、王超、王佳欢、田香姣、张大伟、汤立明、朱 文 喆、王 文 超、赵晶。本文件 历 次 版 本 发布情况为:DB11/T 2
4、13 2003;DB11/T 213 2014;本次 为 第 二 次 修订。DB11/T 213 2022 1 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城镇绿地养护的总则、养护管理分级、质量要求、植物养护、绿地管理及安全作业等技术 内容。本文件 适 用 于北京 地 区已 建成或通过竣 工 验收后满一 年的城镇绿地的养护管理,其他 绿地的养护管理 可参 照 执 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件 中 的 内容 通过 文 中 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不可少 的 条款。其中,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
5、 本(包括所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件。GB/T 18247.7 主要 花卉产品 等级 第 7部分:草 坪 GB/T 18921 城 市 污水再生利 用 景观环境 用 水水 质 GB/T 25499 城 市 污水再生利 用 绿地 灌溉水 质 GB/T 34290 公共体育设 施 室 外 健身设 施 的 配置 与管理 DB11/T 767 古 树 名 木 日 常 养护管理规范 DB11/T 839 行道树 栽 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DB11/852 地下 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 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绿地养护 maintenance o
6、f urban green space 对 绿地 内 植物 采取 的 灌溉、修剪、有害生 物 防 治、施 肥、中耕 除草、更新、调整、补 植、防 护等技术 措 施。3.2 绿地附属设施 affiliated facilities of urban green space 绿地 中休憩、照 明、牌示 等各 类设 施。3.3 生长势 growth potential 植物的 生长强弱,泛指 植物 生长速 度、整 齐 度、茎 叶 色泽、植 株茁壮 程 度、分 蘖 或 分 枝 的 繁茂程 度。DB11/T 213 2022 2 3.4 短截 short cut 在 一 年 生 枝 条 上选留 方 向、
7、位 置 合 适 且饱 满 的 芽 后 将枝 条 剪 短 的 修剪方法。3.5 回缩 retracting pruning 在 树木二 年 生 及 以上枝 条 上 剪 截 一 部分 枝 条 的 修剪方法。3.6 疏枝 thinning branch 疏干 thinning trunk 将 树木 的 枝 条(主 干)贴近着 生 部 或 地 面 剪 除的 修剪方法。3.7 摘冠 removing tree crown 去 除 树木树冠 的 修剪方法。3.8 休眠期修剪 pruning in winter 自冬初至早春 植物 休 眠 期 内 进 行 的 修剪。3.9 生长期修剪 pruning in
8、summer 自春初至秋末 植物 生长期 内 进 行 的 修剪。3.10 更新修剪 renewal pruning 对 于出 现 观 赏价值降低 的 树木,为 恢复 树 势 所采取 的 回缩、疏干 和 平茬 等 修剪方法。3.11 除杂草 ruderal weed 对 妨碍目 的植物 生长、影响 景观 效果 的植物 进 行 清 理的 措 施。3.12 返青水 green return irrigation 为 促进 植物 正 常发 芽 生长,在土壤 化 冻 后、萌芽返青 前 对 植物 进 行 的 灌溉。3.13 冻水 irrigation before soil freezing;freezi
9、ng water DB11/T 213 2022 3 为 植物安全 越冬,在土壤封冻 前 对 植物 进 行 的 灌溉。4 总则 4.1 城镇绿地养护工作 应包括 植物养护和绿地管理。4.2 植物养护 应包括 浇 灌,修剪,有害生 物 防 治,施 肥,中耕 除草,更新、调整、补 植,植物 防 护等 方 面 的 内容。4.3 园林 植物按照 其生长类 型 和 园林 应 用 应 分 为树木、花卉、草 坪、地 被 植物、竹 类、水生 植物等。其中 地 被 植物 中 木 本地 被 应 按照 树木 养护要求 进 行 管理,草本地 被 应 按照 花卉、草 坪 养护要求 进 行 管理。4.4 绿地管理 应包括
10、 绿地 保洁、附 属 设 施 维 护、景观水体 管理、技术 档案 管理、安全 防 护等 方 面 的 内 容。4.5 绿地养护 过 程 中 各 项 作业 应 确保 安全。4.6 根据 养护管理 水 平,城镇绿地 应 分 为 特 级绿地、一 级绿地、二 级绿地、三 级绿地。本文件 对 特 级绿地、一 级绿地、二 级绿地、三 级绿地分 别 提出 养护管理的质量和技术要求。4.7 古 树 名 木 养护管理 应 按照 DB11/T 767执 行。5 养护管理分级、质量要求及养护频次 5.1 养护管理分级 5.1.1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级 应 分 为 特 级养护管理、一 级养护管理、二 级养护管理和 三
11、级养护管理。5.1.2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级质量分 为 植物养护分级质量和绿地管理分级质量,分 别 见 表 1和 表 2。表 1植物养护分级质量 序号 项 目 各级 别 分级质量 1 树木 树木 养护质量等级 见 表 A.1 2 花卉 花卉 养护质量等级 见 表 A.2 3 草 坪 草 坪 养护质量等级 见 表 A.3 4 竹 类 竹 类 养护质量等级 见 表 A.4 5 水生 植 物 水生 植物养护质量等级 见 表 A.5 DB11/T 213 2022 4 表 2绿地管理分级质量 5.2 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 5.2.1 不 同 植物 类 型 及 种 类 因 其 自 身 特 性(生
12、物 学 特 性、生 态习 性等)不 同,养护频次 应有所 差别。5.2.2 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 参 照 表 B.1。6 植物养护 6.1 浇灌 6.1.1 一般要求 6.1.1.1 应 根据 生长环境、植 株 需 水 规 律制 定 灌溉 方 案。宜 采 用 节 水灌溉设 备 和 措 施。6.1.1.2 绿地 灌溉水 质 应满 足 GB/T 25499的规定。不应 使 用 含 有 融雪剂 的 积雪、残冰 和 含 有 洗涤液 的 污水。6.1.1.3 浇 水 时 间 及 浇 水 量 应 视 土壤 含 水 量 而 定。取 表 层 下 10 cm土壤,用 手攥 不成 团时,及 时 浇 水;成
13、团 且 不 渗 水,为适 宜 含 水 量;成 团但渗 水,及 时排 水。6.1.1.4 浇 水 时,应 由 专 人 看 管,防 止跑冒滴漏。6.1.1.5 浇 灌设 施发 生 故障 或 者遭遇 外 因 破坏,应 及 时 维 修。6.1.1.6 应 维 护 排 水设 施 的 完好,雨季 及 时排涝。6.1.2 树木 6.1.2.1 新 植 树木 应 在 连续 5年 内 充足 灌溉,土 质 保 水 力 差 或 根 系 生长 缓慢 树 种,可 适 当延 长 浇 灌 年 限。序 号 项 目 级 别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1 清 理 保洁 绿地整 体环境 干 净、整 洁,垃圾 及 杂 物 随产
14、 随 清 绿地整 体环境 基 本 干净、整 洁,垃圾 及 杂 物 日产日 清 绿地整 体环境 较 干 净、整 洁,主要地 区 和 路段 垃圾 及 杂 物 日产日 清 绿地整 体环境 较 干 净、整 洁,主要地 区 和 路段垃圾 及 杂 物 日产日 清 2 附 属 设施 安全、完 整、维 护及时 安全、完 整、维 护 基 本 及 时 安全、基 本 完 整、能 进 行 维 护 安全、基 本 完 整、能 进行 维 护 3 景观水 体 安全、清洁、驳岸完好 安全、水 面 基 本 无 杂物、驳岸基 本 完好 安全、水 面 无 明 显 杂物、驳岸无 明 显缺损 安全、水 面 无 明 显 杂 物、驳岸无 明
15、 显缺损 4 技术 档 案 档案 内容 完 整,信息化管理 体 系 已 建成,纳入数字 化管理 档案 内容 基 本 完 整,并 已 建成 信息 化管理 体系 档案 内容 基 本 完 整 档案 内容 基 本 完 整。5 绿地 巡视 有 专 业 队伍,24 h看护,重 大 节 日 活 动 有应 急预 案 有 专 业 队伍,至 少 每 2 d巡视 一 次 有 专 人 负责看 护,至 少 每 3 d巡视 一 次 有 专 人 负责看 护,至 少每 5 d巡视 一 次 DB11/T 213 2022 5 6.1.2.2 树 堰深 度 应不 低 于 10 cm;树 堰直径,有 铺装 地 块 的 以 预 留
16、池 为 准,无铺装 地 块 的,应 以 树干 胸径 10倍左右 为 准。树 堰 应 紧 实、不 跑 水、不 漏 水。6.1.2.3 高温 干 旱 季节,枝 叶 繁茂 的 高 大乔木 及 易受 日 灼 的 树 种 可通过 叶 面 喷 水 增 加树冠内 空 气湿 度。宜在 12:00之 前 或 16:00之 后 避开高温 时段 进 行。6.1.2.4 用 水 车 浇 灌 树木 时,应 接软 管,进 行 缓 流 浇 灌,保 证 浇 足 浇 透,应 避免 使 用 高压冲 灌,道 路 绿地 浇 灌不 宜在 交 通 高峰 期 进 行。6.1.2.5 每 年 3月 上、中 旬 应 浇 灌 返青 水,11月
17、中、下 旬 应 浇 灌 封冻 水,并 浇 足 浇 透。6.1.2.6 在 雨季 可采 用 开沟、埋 管、打孔 等 排 水措 施 及 时 对 绿地和 树 池排涝,防 止 植物 产生 涝 害。绿 地和 树 池 内 积 水不应 超 过 24 h。6.1.3 花卉 6.1.3.1 浇 水 时 应 避免冲刷 花 朵;浅 根 性 花卉 浇 水 时 应 避免冲刷 植物 根 系。6.1.3.2 一 二 年 生花卉栽 植 后应 随 即 浇 一 次 透 水;过 3 d 4 d后,浇 第 二 次 水;再过 5 d 6 d,浇 第 三 次 水。浇 水后 及 时 松 土。栽后成 活 的 一 二 年 生花卉应 根据“见
18、干 见 湿”的 原 则,适 时 浇 水。多 年 生花卉应 及 时 浇 灌 返青 水 和 冻 水。6.1.3.3 应 及 时排涝,花 池 应 在 适 当 位 置 加 设 排 水 孔,宿 根 花卉 种 植地 积 水不应 超 过 12 h。6.1.4 草 坪 6.1.4.1 暖 季 型 草 坪应 在 3月 中 旬 浇返青 水,浇 足 浇 透。冷 季 型 草 坪 返青 水 宜早 不 宜 晚,暖 冬 气候,2月 下 旬 应 浇 第 一 次,出 现 倒 春 寒 时,可 推迟到 3月 上 旬。6.1.4.2 春 季 浇 水 深 度 不 宜低 于 20 cm。早春浇 水 宜在 10:00 15:00进 行。6
19、.1.4.3 春末 夏 初 冷 季 型 草 坪应 增 加 浇 水 量及 浇 水 频次。6.1.4.4 夏 季 浇 水 以 日 出 和 日 落 时 为 宜。干 热天气尤 其 是冷 季 型 草 应 适 当 喷 水 降 温 保 护草地。6.1.4.5 冬 季 土壤上冻 前 应 浇 足 浇 透 冻 水。6.1.5 竹类 6.1.5.1 竹 类 浇 水 以土壤 湿润 而不 积 水 为 原 则,每 次 浇 水 深 度 应 达 40 cm以上。注意 排 水,特别 是 雨 季 应 及 时排 除 多余 水 分。6.1.5.2 春 季 3月 中、下 旬 浇 足 返青 水,4月 下 旬 根 部 应 浇 足 水,保
20、证 出 笋;5月 出 笋盛 期,应 增 加 浇水 量,最 大 限 度 满 足 竹 笋 的 生长 和 发 育。6.1.5.3 夏 季 新生 竹进 入 高 生长期,应 浇 足 水。6.1.5.4 秋 季 为 竹 鞭继 续 生长 和 竹 子孕笋 期,应 及 时 浇 水。6.1.5.5 11月 中 下 旬 土壤上冻 前,应 浇 足 浇 透 冻 水。6.1.6 水生植物 6.1.6.1 应 根据 植物 种 类 及 时 灌水、排 水,保 持 正 常 水 位。DB11/T 213 2022 6 6.1.6.2 休 眠 期应 控 制 水 位,使 越冬 的 水生 植物 根 茎 在 冰 冻 层 以 下,防 止 冻
21、 伤。6.2 修剪 6.2.1 一般要求 6.2.1.1 应 依 据 园林 绿化 功 能 的 需 要和 设 计 的要求,充 分 考虑 植物与 生长环境 的 关 系,并 根据 植物 生物 学 特 性及 生长 势 强弱 进 行修剪。6.2.1.2 园林 植物 可 在 休 眠 期 和 生长期 进 行修剪,更新 修剪 应 在 休 眠 期 进 行。6.2.1.3 修剪 前 应 制 定 修剪 技术 方 案 和安全 预 案。6.2.1.4 修剪 工 具 应 性 能完好,剪、锯、刀片锋 利,并 应 定 期 进 行 检查、消毒 和 保 养。6.2.1.5 修剪 后应 及 时 清 运 剪 后 园林 废弃 物 并
22、进 行 无 害 化、资 源 化 处 理。6.2.1.6 造 型 树木、立 体花 坛 等 应 按照 设 计 要求,及 时 修剪 外 型,保 持 外 型 轮廓 清 晰,外 缘 枝 叶 紧 密。6.2.2 树木 6.2.2.1 一般规定 6.2.2.1.1 修剪 应 考虑 树木 特 性、景观 需 要和 天气 因 素,合 理安 排 修剪 时 间。有 严 重 伤流 和 易流胶 的 树 种 应 避开 生长 季 和 落叶 后 伤流严 重 期。抗 寒 性 差 的、易 抽 条 的 树 种宜 于 早春进 行。常 绿 树 的 修剪 应 避 开 生长 旺 盛 期。6.2.2.1.2 因 极端 天气造 成 树 体 倾斜
23、、枝 杈劈裂、折断 时,应 及 时 修剪 整理。6.2.2.1.3 因 安全 隐患、严 重 遮挡居住 建 筑 采 光、树木 更新 等,需 对 树木 进 行 重 摘冠 或 截干 的,应 制定 修剪方 案,经 充 分 论 证 后,方 可 实施。6.2.2.1.4 园林树木修剪 时,剪口 应 平 滑。过 于 粗 壮 的 大 枝 应采取 分 段 截枝 法,先 用 锯 在枝 基 部 向枝延 伸 方 向 10 cm 15 cm处 的下 方由 下 向上 锯 入 1/3 2/5,然 后 在 锯 口 前 或后 5 cm处 从 上向 下 锯 下,待 枝 滑 落 后,从 上至 下 去 除 残 桩。6.2.2.1.5
24、 修剪 枝 条 基 部 粗 大,剪 锯 口 不应 与 着 生 枝平 齐,应 向 外 稍斜,避免 剪 锯 口 过 大。6.2.2.1.6 直径 超 过 2 cm以上 的 剪 锯 口,应 在截 口处 涂抹 伤 口 保 护 剂。6.2.2.1.7 行道树修剪 按照 DB11/T 839执 行。6.2.2.2 修剪 程序 乔木 的整 形 修剪 应 遵循 一 平、二 净、三清、四 空、五 密、六 去 的 程序进 行:a)一 平 第 一 步 即 平根蘖。修剪乔木,首先 观 察 树木 根 部 是 否 有 多余 萌蘖,有 则及 时 去 除 根 部 萌蘖。从 根 颈 处 全部 剪 去上面 的 枝 条;b)二 净
25、 第 二 步 即 去 除主 干、主 枝 及 侧 枝上 的 小 枝。去 除 自 地 面至 分 枝 点 之 间 主 干上萌 生 的 萌蘖 及 细小 枝 条;去 除主 枝上 距 主 干 40 cm 50 cm之 间 的 细小 枝 条;去 除 侧 枝上 距 主 枝 30 cm 40 cm之 间 的 细小 枝 条(见 图 1);DB11/T 213 2022 7 a)主 枝 示意图 b)树 冠 结构顶视图 图 1“二净”去 除 小 枝范围 示意图 c)三清 第 三 步 即 清 理 疏 除 影响 树 形 的 大 枝。去 除主 侧 枝 时 可采取 隔 一 去 一 的 方法(见 图 2)。一 次 修剪 量 不
26、 超 过 树 体 总量 1/4。多 年 未 剪树 疏 除 大 枝 时,可 逐 年 进 行,2 3年 内 完 成 即 可;a)修剪前 b)修剪 后 图 2“隔 一 去 一”法示意图 d)四 空 第 四步 即 清 空 树木 多余 的 内 膛 枝、辅 养 枝 等;e)五 密 第 五步 即 观 察 树冠 是 否 饱 满 严密,对 于树冠 有 缺 失 或有 偏 冠 的 情况,可通过 短截回缩小 枝 或 延 长 枝 等 方法 调 节 树木 生长 趋 势,恢复 树冠;f)六 去 第 六步 即 去 除 树木 枯死 枝、病 残 枝。注:以上 六步 为树木 整 形 修剪 基 本 程序,落叶树 除第 三 步 在 休
27、 眠 期 进 行 以 外,其 余 五步 可 随时 进 行,伤流 较 旺 的 树 种 避开 深 度 休 眠 之 前 或 者 树 液 开 始 流 动的 发 芽 前。生长 势 和 萌芽 力 弱 以 及 成 枝 率 低 的 树 种,修剪 量和 修剪 频次 适 当 降低,只 进 行 轻 度 疏 剪。常 绿 树修剪 在早春 2月 下 旬 3月 下 旬 或 初冬 11月 中 旬 12月 中 旬 进 行。6.2.2.3 落叶乔木 DB11/T 213 2022 8 6.2.2.3.1 落叶乔木 宜在 休 眠 期 修剪;不 耐 寒 树 种,应 在早春 修剪;易倒 伏 的 树木,应 在 汛 期 前 进 行 疏枝
28、修剪;易伤流 的 树 种,应 在秋末 修剪;生长 旺 盛 的 树 种,除 了 休 眠 期 修剪 外,还 应 在 生长期 进 行修剪。6.2.2.3.2 常 规 修剪 应 主要 剪 除 徒 长 枝、并 生 枝、下 垂 枝、病虫 枝、交 叉 枝、重 叠 枝、枯死 枝 等,并 对 树冠适 当 整 形。及 时 清 除 树 干上 的 不 定 芽 及 根蘖。6.2.2.3.3 疏 除 修剪 时,不 留 桩橛;簇 生 枝 或 轮 生 枝需 全部 疏 除的,应 隔 年分次 剪 除。6.2.2.3.4 生长 势 和 萌芽 力 弱 以 及 成 枝 率 低 的 树 种,修剪 量和 修剪 频次 应 适 当 降低,只
29、进 行 轻 度 疏 剪。6.2.2.3.5 树 体 出 现 偏 冠、倾斜 时,应对生长 势 较 弱一 方 的 枝 条,适 当 长 放 或 轻 剪;对生长 势 较 强一侧 适 当 回缩,平 衡 树 势。6.2.2.4 常 绿 乔木 6.2.2.4.1 常 绿 针 叶树,不 宜回缩 主 干 或 重 剪 侧 枝,宜疏 剪,剪 除 病虫 技、枯死 枝、生长 衰 弱 枝、过密 的 轮 生 枝。及 时 剪 除 影响 树 形 和 影响 安全的下 垂 枝。6.2.2.4.2 常 绿 树 疏 除 修剪 宜留 1 cm 2 cm桩橛,于 当 年 秋 季 剪 除。6.2.2.4.3 顶端优 势 明 显、主 干 易
30、养、主 枝 轮 生 状 的 常 绿 乔木,轮 生 主 枝 过 多 时,可 每 轮 只 留 3 4个 分 布 均匀 的主 枝,其 余 疏 除。6.2.2.4.4 松 柏 类 如主 干 顶梢 被 破坏,应 及 时 将 临 近 的 侧 枝 用 直 立 棍捆绑扶 起,代替主 干。6.2.2.5 灌 木 6.2.2.5.1 修剪 枯死 枝、病 残 枝,去蘖、抹 芽 等 应 随时 进 行。疏 除 大 枝(干)或 枝 组 回缩 修剪 应 在 休 眠 期 进 行。6.2.2.5.2 紫薇、木 槿 等 以 观花 为 主的 当 年 生 枝 条 开 花灌 木 的整 形 修剪 应 在 休 眠 期 进 行;榆 叶 梅、
31、碧桃 等 以 观花 为 主的 两 年 生 枝 条 开 花灌 木 的整 形 修剪 应 在 生长 季 进 行,尤 以 花后 修剪为 主,休 眠 期 以 剪 除枯死 枝、病 残 枝 和 疏 除 过 密 枝、短截 无 花 芽 或少花 芽枝 条 为 主。6.2.2.5.3 观 枝 灌 木修剪 应 在早春萌芽 前 进 行。6.2.2.5.4 紫 荆 等 抗 寒 性 差 易 梢 条 的 树 种 修剪 应 于 早春 气温 回 升,温 度 稳 定 后 进 行。月 季、紫薇、木槿 等 当 年 生 枝 条 开 花灌 木落叶 后 枝 条 凌乱 影响 观 赏效果 的 可 于 初冬 做 轻 短截 修剪,来 年 早春 再
32、重 短截 修 剪。抗 寒 性 强 的 树 种,休 眠 期 修剪 亦 应 避开 一 月 份 的 中 下 旬 和 二 月 份 的 上 中 旬。6.2.2.5.5 出 现 梢 条 的 枝 条应 剪 至 健 康 部 位,选 好 留枝、芽 位 短截 或 回缩。强壮 枝 应 适 当 短截。内 膛 小 枝、细 弱 枝、萌 生 枝 应 疏 剪 或 短截,簇 生 枝 或 轮 生 枝 应 分次 进 行 疏 剪,应 注意 保 护 有 主 干 灌 木 的第 一、二 轮 枝。生长 于树冠 外的 徒 长 枝,应 及 时 疏 除 或 早短截,促 生 二 次 枝。花后 形 成 的 残 花、残 果,若 无 观赏价值 或其他 需
33、 要的 应 尽 早 剪 除。6.2.2.5.6 单 株栽 植的整 形 修剪 应 内 高 外 低,形 成 自 然 丰 满 的 树 型。同 一 地 段 规则 式 种 植的 同 一 树 种,修剪 的 树 型、树 姿 应 基 本 一 致。6.2.2.5.7 丛 生灌 木修剪 要求 根 盘 小、树冠大,呈半圆 形。同 一 种 类(品 种)多 株 丛 植 修剪 应 形 成中间 高 四 周 低 或后 面 高 前 面低 的 平 衡、匀 称 的 空间 骨架 和 丰 满 匀 称 的 灌 丛 树 型。多 种 类(品 种)栽 植的 灌 木 丛,修剪 时 应 协 调各 种 类(品 种)间 的 关 系,突 出 主 栽 种
34、 类(品 种)。DB11/T 213 2022 9 6.2.2.5.8 栽 种 多 年的 丛 生灌 木 应 逐 年 更新 衰 老 枝,疏 剪内 膛 密 生 枝、地(根)蘖,培 育新 枝。栽 植 多 年的 有 主 干 的 灌 木,每 年 应采取 交 替 回缩 主 枝 控 制 树冠 的 剪法,防 止 树 势 不 平 衡。6.2.2.6 绿 篱、色块 6.2.2.6.1 绿 篱 及 色 带 在 符 合 安全要求 高 度的前 提 下,每 次 修剪 高 度 较 前 一 次 修剪 应 提 高 1 cm。当 绿篱 及 色 带 修剪 控 制 高 度 难 以 满 足 要求 时,则 应 进 行 回缩 修剪。6.2
35、.2.6.2 修剪 应 使 绿 篱 及 色 带 轮廓 清 楚,线 条 整 齐,顶 面平 整,侧 面 垂 直 或 上 窄 下 宽。规则 式 绿 篱、色 带 应 先 剪 其 两 侧,由 上 而 下的 修剪,使 其 侧 面 成一 个斜 面,两 侧 剪 完 再 剪 平 顶 部,整 个断 面 呈梯 形。6.2.2.6.3 使 用绿 篱 修剪 机 进 行修剪 时,应 按 使 用 说 明 正 常 使 用。修剪 时 应 保 持 平 顺 整 齐,高 低 一 致。6.2.2.6.4 修剪 后 残 留 绿 篱 面 的 枝 叶 应 及 时 清 除 干 净。6.2.2.6.5 常 绿 针 叶树 种 生长速 度 较慢,每
36、 次 修剪 量 宜 小。6.2.2.7 攀缘 植物 6.2.2.7.1 吸 附 类 攀 缘 植物,应 在 生长 季 剪 去 未 能 吸 附 墙 体而 下 垂 的 枝 条,未 完 全 覆盖 的植物 应 短截空 隙周 围 枝 条。6.2.2.7.2 钩刺 类 攀 缘 植物,可 按 灌 木修剪方法 疏枝;生长 到 一 定 程 度 树 势 衰 弱 时,应 进 行 回缩 修剪,强壮 树 势。6.2.2.7.3 生长 于 棚架 的 攀 缘 植物,种 植 后应 进 行 重 剪,每 株 促 发 几 条健壮 主 蔓,及 时 牵 引。落叶 后,疏 剪 过 密 枝、病 弱 衰 老 枝、干 枯 枝,使 枝 条 均匀
37、分 布 架 面。有 光 脚 或中空 现 象 时,应采 用 局 部 重 剪 等 措 施 弥 补空 缺。6.2.2.7.4 匍匐 于 地 面 的 攀 缘 植物 应 视 情况 定 期 翻蔓,清 除 枯 枝,疏 除 老 弱 藤蔓。6.2.2.7.5 栽 植 多 年的 攀 缘 植物 应 常 疏枝,并适 当 进 行 回缩 修剪。6.2.3 花卉 6.2.3.1 观花 植 株 幼苗 期应 适 时 摘 心 并摘 除 过 早 发 生 的 花 蕾 或过 多 的 侧 蕾。当 叶 片 过 于 茂 密 影响 开 花 时 应 摘 去 部分 老 叶 和部分 生长过 密 叶。6.2.3.2 宿 根 花卉 萌芽 前 应 剪 除
38、 上 年 残 留 枯 枝、枯 叶,生长期 及 时 剪 除 多余 萌蘖。6.2.3.3 花 谢 后应 及 时 去 除 残 花、枯 萎 的 花 蒂、残 枝 和 枯 叶。6.2.3.4 修剪 不 宜在 雨 后 立 即 进 行。6.2.4 草 坪 6.2.4.1 修剪 时间 和频次 6.2.4.1.1 草 坪 的 修剪 时 间 和频次 应 根据 不 同 草 种 的 习 性和 观 赏效果 定 期 进 行,使 草的 高 度 一 致,边 缘 整 齐。6.2.4.1.2 冷 季 型 草 坪 春秋 两 个 生长 高峰 期应 7 d 10 d修剪 1次。夏 季 生长 缓慢 期,应 根据 草 坪生长 情况 调整 修
39、剪 频 率。DB11/T 213 2022 10 6.2.4.1.3 暖 季 型 草 坪 修剪 时 间 为 5 9月,最后一 次 修剪 不 宜 晚 于 9月 中 旬。6.2.4.2 修剪 高 度 6.2.4.2.1 剪 草 高 度 应 根据 草 种、季节、环境 等 因 素 而 定。第 一 次 修剪 可 重 剪,有条 件的 可 先 疏 草 打孔 再 修剪。单 次 修剪 高 度 不 宜 大于 草 高 的 1/3。6.2.4.2.2 冷 季 型 草 坪应 在 夏 季 适 当 提 高 修剪 高 度 1 cm 2 cm,增 加 冷 地 型 草 坪 草的 抗 热 性和 抗 旱 性。6.2.4.2.3 冷
40、季 型 草 坪 在 8月 末 生长 小 高峰,留茬 可 比 夏 季 低,10月 中 旬 草 坪 留茬 可 调 高 或不 剪,养草 越冬。6.2.4.2.4 草 坪 受 病虫、践踏 等 伤 害 时,应 适 当 提 高 修剪 高 度。6.2.4.2.5 北京常 用草 坪 植物的 剪 留 高 度 应 符 合表 3要求。表 3 北京 常 用草 坪 植物 的 剪 留高 度 草 种 类 型 剪 留 高 度(单位:cm)全 光 照 树 荫 下 野牛 草 暖 季 型 4 6 结 缕 草 暖 季 型 3 5 6 7 高 羊茅 冷 季 型 5 7 8 10 黑麦 草 冷 季 型 4 6 8 10 匍匐翦股颖 冷
41、季 型 3 5 7 9 草地 早 熟禾 冷 季 型 4 5(3、4、5、9、10、11月)8 10(6、7、8月)8 10 小 羊胡 子 冷 季 型 8 10 8 10 大 羊胡 子 冷 季 型 8 10 8 10 6.2.4.3 修剪 注意事项 6.2.4.3.1 修剪 前 应 清 除草 坪 上 的 石 子、瓦砾、树 枝 等 杂 物。6.2.4.3.2 应 根据 用 途 和质量要求 不 同,选 用 不 同 类 型 的 剪 草工 具。剪 草工 具 应 锋 利,并 进 行 消毒。6.2.4.3.3 同 一 草 坪,应 避免多 次 在同 一 行 列、同 一 方 向 修剪,确保 草 坪 草分 蘖枝向
42、上 生长。6.2.4.3.4 应 在 草 坪 干 爽 时 进 行修剪,避免 正 午阳 光 直 射 时 进 行,阴 雨 天 不 宜 修剪。6.2.4.3.5 修剪 前 24 h不 宜浇 水,修剪 完 成后 次 日 方 可 浇 水。6.2.4.3.6 剪 下的草 屑 应 及 时 清 理。6.2.5 竹类 6.2.5.1 疏 笋 6.2.5.1.1 疏 笋 应 遵循“保留初 期 笋,间 疏 中期 笋,去 除 末 期 笋”的 原 则。DB11/T 213 2022 11 6.2.5.1.2 疏 笋 应 去 除 过 密笋、病虫 笋、细 弱 笋。6.2.5.1.3 疏 笋 的 时 间应 在 出 笋 期 结
43、 束 后 5 d内 进 行。6.2.5.2 间伐 修剪 6.2.5.2.1 间 伐 以去 弱 留 强、去 小 留 大、去 老 留青、去 密 留疏 为 原 则。应 随时 清 除 竹 林 中 的 枯死 竹 秆和 枝 条、病虫 严 重 竹 秆 和 倒 伏 竹 秆。6.2.5.2.2 竹 林 间 伐 宜在 休 眠 期 进 行。6.2.5.2.3 竹 龄 构 成 上,间 伐 宜保留 5年 生 以 下 立 竹,6年 生 及 以上 的 立 竹 全部 去 除。竹 林 过 密 处 的竹 株可 适 当 间 伐 或间 移,早 园 竹、黄槽 竹、紫 竹 等 散 生 竹 密 度 宜 控 制在 5 株/m2 8 株/m2
44、;金刚 竹、阔 叶 箬 竹 等 混 生 竹 密 度 宜 控 制在 8 株/m2 12 株/m2。6.2.5.2.4 竹 林 过 密 可 适 当 间 移,应 在竹 林出 笋之 前(清 明 前 后)或 出 笋 新 竹 展 叶 之 后(雨季)为 宜,雨季 以 7月 中 旬 至 8月 中 旬 为 宜。黄纹 竹、翠 竹、铺 地 竹 等 耐 寒 性 较 差 的 竹种宜在清 明 前 后栽 植。移 后 应 及 时 用 肥 土回 填 土 坑。6.2.5.2.5 竹 子 间 伐 方法 即 齐 地 面将竹 秆伐 除,并 用 利 器 将竹 篼 劈裂 去 除。6.2.6 水生植物 6.2.6.1 应 及 时 清 除 水
45、 面 及 以上 的 枯 黄 部分。开 花 的 水生 植物 应 及 时 去 除 残 花。6.2.6.2 超出 水生 植物 生长限 定范围的植 株 及 叶 片,应 及 时 清 除 或 移 栽。6.2.6.3 同 一水 池 中 混 合 栽 植的,应 保 持 主 栽 种 优 势,及 时 疏 除 繁 殖快 速 的 种 类。6.2.6.4 冬 季 应 清 理 水生 植物全部 枯 黄 部分,保留 10 cm左右 根 茎,不应 损 伤 水生 植物的 根 系。6.3 有害 生物 防治 6.3.1 一般要求 6.3.1.1 宜 优先 考虑 物理 防 治 和 生 物 防 治,化 学防 治应 选 择 高 效、低 毒、
46、低 残 留 的 药 剂,做 到 安全、经 济、及 时、有 效。6.3.1.2 在 各 类 绿地 中,除 检 疫 性 病虫 害 外,以 有 虫(病)不成 灾,不 影响 园林 植物 正 常 生长 发 育 且在 景观 效果 可 接受 水 平以 下 为防 治 目 标。6.3.1.3 当 物理 机 械、园 艺 栽 培 管理、生 物 防 治 等技术 措 施 难 以 替代 或有 效 控 制且 发 生 率 与 严 重 度 较高 的绿地 病虫 害 种 类 时,可采取 化 学防 治 方法。应 坚 持 安全、高 效、经 济 的 基 本 使 用 原 则。在 准 确 预 测 预 报 及 把握 有害生 物 发 生 规 律
47、、防 治指 标的 基 础 上 科学 合 理用 药。6.3.1.4 加 强 树木 肥、水 等的养护管理,移 栽 时 应 避免伤 根 或 碰 伤 树 干,增 强 树 势,使 植物 生长健壮。6.3.1.5 应 加 强 养护管理,注意 因干 旱、水 涝、冷 冻、日 灼、风 害、缺 肥 等 所 致 生 理性 病 害 的 防 治。6.3.2 树木 6.3.2.1 应 及 时 有 效 地 采取 物理 防 治 手段,包括 诱杀、阻 止 上 树、人 工 捕捉、摘 除 网幕、剪 除 病虫 枝等。DB11/T 213 2022 12 6.3.2.2 采 用化 学防 治 时,应 选 择 符 合 环 保 要求的 低
48、毒 农药。应 交 替 使 用 不 同 的 药 剂,减 少 喷 药 次 数。6.3.2.3 宜 采 用 生 物 防 治 手段,保 护和 利 用 天 敌。6.3.2.4 应 按照 农药 说 明 书 进 行 作业,喷 洒药 剂时 避开 人 流 活 动 高峰 期 和 夏 季 高温、大 风 时段。6.3.3 花卉 6.3.3.1 防 治 方法见 第 6.3.2.1 6.3.2.4条。6.3.3.2 及 时 清 理 残 花 落叶 和 杂 草,避免 发 生 病 害。6.3.4 草 坪 6.3.4.1 防 治 方法见 第 6.3.2.1 6.3.2.4条。6.3.4.2 冷 季 型 草化 学防 治应 在 5月
49、 初 开 始,此 后 根据 病虫 害 发 生 情况 及 时 防 治。6.3.5 竹类 6.3.5.1 防 治 方法见 第 6.3.2.1 6.3.2.4条。6.3.5.2 应 以 控 制 红蜘蛛、蚜 虫 等 为 主,经 常 检查,掌握 虫 情发 展 规 律,及 时 防 治。6.3.6 水生植物 6.3.6.1 防 治 方法见 第 6.3.2.1 6.3.2.4条。6.3.6.2 水生 植物的 病虫 害 控 制 模 式 应 尽 量 选 用 生 物 防 治、物理 防 治 等 方法,如 光 源 诱杀、施 用 害 虫 性外 激 素 等。6.3.6.3 化 学防 治应 尽 可 能 选 用 对水生生 物
50、影响 小 的 药 剂。水 源 保 护 区、生 态 修 复 地 内 不应 使 用 农药。6.3.6.4 易 被 鱼 等 水中生 物 破坏 的 水生 植物,宜在 栽 植 区 设置 围 网。6.4 施 肥 6.4.1 施 肥原 则 6.4.1.1 应 根据 园林 植物 生长 需 要、植物 种 类 和 土壤 肥 力 情况,合 理 施 肥,平 衡 土壤 中 各 种 矿 质 营 养 元 素,保 持 土壤 肥 力 和 合 理结构。6.4.1.2 休 眠 期应 以 有 机 肥 为 主,采 用 穴 施、环 施 和 放 射 状 沟 施 等 方法。应少 伤 地 表根,施 肥后应 进行 一 次 灌溉。生长 季节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