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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 T 1068-2022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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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 T 1068-2022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pdf

    1、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1068 2022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stormwater storing and discharging for underpass road(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2022-06-24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DB11/T 1068 2022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stormwater storing and discharging for underp

    2、ass road DB11/T 1068 2022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3年 01月 01日 2022 北京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 2020 19号)的要求,编制 组在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 总 结 实 践经验,吸取科 研 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修订 本 标准。本 标准 是 京 津冀区域协

    3、同 工程 建 设标准,按照京 津冀 三地 互认共享 的 原则,由 三地住房 和城乡 建 设主管部门 分别组织 实施。本 标准的主 要技术内容是:1.总 则;2.术语;3.基本 规 定;4.雨水调蓄排放 规划设计。本 标准修订的主 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暴雨强度 公 式及对应 的 重现 期、雨型;2.调整了调蓄池附属 设施的 相 关 要求。本 标准 由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同负责 管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归口并负责组织 实施,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 中心负责 日 常 管理,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负责具 体 技术内容 的 解释。(地址:

    4、北京市 海淀区西直 门北大 街 32号 楼 C座;邮 政编 码:100082;联系电话:010-82216888,邮箱:)本 标准 执行过 程 中 如 有 意见 和 建 议,请寄送至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 中心,以供今后 修订时 参考。(电话:55595000,邮箱:)本 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 标准 参 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 国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 津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 标准主 要 起草人 员:李 艺、曹志农、陈祥瑞、崔 健、冯 硕、郭 磊、黄 鸥、黄鹏飞、李 萍、刘 斌、尚 海 源、沈云峰、史晓 北、宋文波、王进民、王

    5、 强、韦明杰、温爱东、张晓昕、张 燕、赵乐军、宋 现 财、王静、颜炳魁 本 标准主 要 审 查 人 员:杭世珺、甘一萍、李俊奇、张欣辰、周玉文、李 萍、夏伟伟、王世川、齐 欣、阚 薇莉、刘俊 良、司 邵林 DB11/T 1068 2022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语.2 3 基本 规 定.3 4 雨水调蓄排放 规划设计.4 4.1 暴雨 径流 计 算.4 4.2 下凹桥 区雨水 流量 计 算.4 4.3 初 期 雨水 收集 设计.4 4.4 雨水 泵站 设计.5 4.5 雨水调蓄 设施设计.5 4.6 雨水调蓄排放 设施 布置.6 本 标准 用词说 明.7 引用 标准 名录.8 附:条

    6、文 说 明.9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3 4 Planning and Design of Stormwater Storing and Discharging.4 4.1 rainstorm runoff calculantion.4 4.2 Stormwater Runoff Calculation of Underpass Road.4 4.3 Design of Initial Runoff Collection.4 4.4 Design of Stormwater Pumping S

    7、tation.5 4.5 Design of Stormwater Storing Facilities.5 4.6 Arrangement of Stormwater Storing and Discharging Facilities.6 Explanation to Special Words in this Standard.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8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9 DB11/T 1068 2022 1 1 总 则 1.0.1 为 保障 京 津冀 地 区 下凹桥 区 道路安全 通 行,提高 排水

    8、系 统安全可靠 程 度,消除 城市 积 水,减轻 内涝灾害,规 范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规划设计方 法与 标准,制 定 此 标准。1.0.2 本 标准 适用 于京 津冀 地 区内 新 建 和 改 建 的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 的规划和设计。1.0.3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规划设计 除 应 符合 本 标准 外,尚 应 符合 国 家 及 地方 现 行 有关标准规 定。DB11/T 1068 2022 22 术 语 2.0.1 内涝 local flooding 强 降 雨 或连续性降 雨 超 过 城 镇 排水 能力,导致 城 镇 地 面产生积 水 灾害 的 现 象。2.0.2 雨水

    9、泵站 stormwater pumping station 分 流 制 排水 系 统 中,提升 雨水 的 泵站。2.0.3 汇水面积 catchment area 雨水 管 渠汇集降 雨 的 流 域 面积。2.0.4 初期雨水 initial runoff 一 场 降 雨 初 期 产生 的 一 定 厚 度 的 降 雨 径流,通 常 指初 期 污染物浓 度 较高 的部 分雨水。2.0.5 暴雨强度 rainfall intensity 单位时 间 内 的 降 雨 量,工程 上常 用 单位时 间 单位 面积 内 的 降 雨 体 积来 计,其 计 量 单位 以 L/(s hm2)表示。2.0.6 重

    10、现期 recurrence interval 在 一 定 长 的 统 计期 间 内,等 于 或 大于 某统 计 对 象出 现 一 次 的 平均间 隔 时 间。2.0.7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recurrence interval for storm sewer design 用 于 进行 雨水 管 渠 设计的 暴雨重现 期。2.0.8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recurrence interval for local flooding design 用 于 进行 城 镇 内 涝 防治 系 统 设计的 暴雨重现 期,使 地 面、道路等 区域 的 积 水 深 度 和 退 水 时 间 不 超 过一 定

    11、的标准。2.0.9 暴雨分区 rainfall partition 将 某 一 地 区 划 分 为 若干 具 有 相同暴雨 特 征 的 区域。2.0.10 设计雨型 designed rainfall pattern 设计 所采 用 的 反映 降 雨强度 随 时 间 变 化的 典 型 降 雨 过 程。2.0.11 径流系数 runoff coefficient 一 定 汇 水 面积 内 地 面径流量与降 雨 量 的 比值。2.0.12 综合径流系数 integrated runoff coefficient 在 总 汇 水 面积 上 各种不 同 性 质地 面 的 径流 系 数 的 面积 加权

    12、平均 数值。2.0.13 地面集水时间 time of concentration 雨水 从 相应 汇 水 面积 的 最远点 地 面径流 到 雨水 管 渠 入 口 的时 间,简称 集 水 时 间。2.0.14 高水系统 stormwater discharged by gravity 下凹桥 区及 其 周 边 地 势 较高 的 封闭 区域内 可 重 力流 排 出 的 雨水 系 统。2.0.15 低水系统 stormwater discharged by pump 下凹桥 区 无 法 重 力流 排 出,需 经 泵站提升 排 出 的 雨水 系 统。DB11/T 1068 2022 3 3 基 本

    13、规 定 3.0.1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 由雨水 收集 设施、调蓄 设施、泵站提升 设施和 外 排 设施 组成。雨水经过 雨水 收集 设施 收集 后,首先 应 流 入 初 期 雨水池,当 初 期 雨水池 满 后,雨水 通 过 泵站提升 设施 外 排,若集 水池水 位 继 续 上 升,雨水 溢 流 进 入 雨水调蓄池。3.0.2 新 建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能力 应 达到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 校核 标准;改 建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能力 应 通 过 综 合 工程 措 施 逐步达到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 校核 标准。3.0.3 无 法 通 过 重

    14、 力 排水 的 下凹桥 区应 采 用泵站提升与 调蓄相结 合 的 排水 方 式。3.0.4 应 合 理 确 定 新 建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 的 汇 水 面积,采 用高 水 高 排、低 水 低 排、互 不 联 通的系 统,应 有 防止客 水 流 入低 水 系 统 的 可靠 措 施,严禁低 水 系 统与高 水 系 统 相 接。外 部 重 力流 排水 管 线不宜穿越 下凹桥 区。3.0.5 新 建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 应 设 置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改 造 项目 宜 设 置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初 期雨水 收集 池 宜 结 合 雨水 泵站 及调蓄池 设 置,在 降 雨 停

    15、止 后 将 初 期 雨水排 至 污 水 管 线 或 就 地 处 理设施 处 理后 利 用或 排放。3.0.6 调蓄 设施 可与 绿 化、路面 清洗 等 雨水 利 用 设施 衔接。当利 用 雨水 时,应 采 取 处 理 措 施 达到利 用 对象 所 要求 的 水 质标准。3.0.7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可 采 用 雨水 入渗 方 式 减 少 雨水排放 量。雨水 入渗 系 统 不 应对 地 下 水 造成 污染,不 应对 卫 生 环境 和 建(构)筑 物安全产生 负 面 影响。3.0.8 下凹桥 区调蓄排放 系 统 供电 应 按 二级 负 荷 设计 并 设 置 备 用 动 力 设施 接入接

    16、 口,特 别重要 地 区调蓄排放 系 统,应 按 一 级 负 荷 设计。当无 法 满足 本 条 要求 时,应 设 置 备 用 动 力 设施。3.0.9 下凹桥 区调蓄排放 系 统 应 设 置 自动化 控 制 系 统 及 视频 监 控 系 统,并 满足 下 列 要求:1 应 采 用 计 算 机 监 控 系 统,负责整 个 下凹桥 区调蓄排放 系 统 的监 控;2 应 设 置 视频 监 控 系 统,桥下 最低 排水 点 及 泵站 格栅 间 设 置 摄 像头;3 应 设 置 自计 雨 量 计;4 调蓄池 格栅 应 根据液 位 差信 号自 控 或降 雨 时 泵站 进 水 后 自动 开启;5 调蓄池应

    17、设 液 位计;6 设 备、仪 表 的 数 据信 号 及 视频 系 统 应具 备远 传 条 件。3.0.10 下凹桥 区调蓄排放 系 统 的 电 气 及 自 控 设 备 应 有 应对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 降 雨 不 被淹渍 的 措 施。配 电 室、控 制 室 及 值 班室 等 宜采 用 地 上式,并 设有 防 淹 措 施。3.0.11 下凹桥 区调蓄排放 系 统 的 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雨水调蓄 设施 等 应 设 置 清 淤冲 洗、通 风 等 附属 设施和 检 修通 道,并应 配 备 安全 防 护、检测维护 设 备 和 用 品。位于 居 民 区 或 重要 地 段 的,其 透气井 或

    18、排 风 口宜 设 置 臭气 收集 和 除 臭 设施。3.0.12 雨水调蓄 工程 应 设 置 警 示 牌 和 相应 的 安全 防 护 措 施。3.0.13 各种 设施 宜 尽 量 远 离古树 名 木,且古树 名 木 保 护 范 围之 内 不 应 有 任何 地 上、地 下 设施。DB11/T 1068 2022 44 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 4.1 暴雨径流计算 4.1.1 京 津冀 地 区暴雨强度 计 算 公 式应 符合 现 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 镇 雨水 系 统 规划设计 暴雨 径流 计 算标准 DB11/T 969、天 津 市工程 建 设标准 天 津 市 雨水 径流量 计 算 标准 DB/T

    19、29-236及 河 北 省 工程 建 设标准 雨水 控 制 与 利 用 工程 技术 规 范 DB13(J)175等 的 相 关规 定。4.1.2 当 汇 水 面积超 过 2km2时,宜 考 虑 降 雨 时 空 分 布 的 不 均 匀 性、地 面产流 过 程和管 网 汇流 过 程,采用 数 学模 型 法 计 算 雨水 设计 流量。模 型 计 算 应 包括 下 列 内容:1 设计 雨型 采 用 京 津冀 地 区 设计 雨型,分 配 过 程 详 见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 镇 雨水 系 统 规划设计 暴雨径流 计 算 标准 DB11/T 969、天 津 市工程 建 设标准 天 津 市 雨水 径流量 计 算

    20、 标准 DB/T29-236及 河 北 省工程 建 设标准 雨水 控 制 与 利 用 工程 技术 规 范 DB13(J)175等 的 相 关规 定;2 宜 按 雨水口 布置 划 分 汇 水区域;3 产流 模 型 可 采 用 固 定 径流 系 数 模 型、入渗 模 型 等;4 汇流 模 型 可 采 用 线 性 水 库、非 线 性 水 库 和单位 线 法;5 管 网 汇流 过 程 宜采 用 运 动 波 法 计 算。4.2 下凹桥区雨水流 量 计算 4.2.1 雨水 流量 的计 算 应 符合下 列 规 定:1 下凹桥 区雨水 收集 系 统 设计 重现 期 应 按京 津冀 地 区 地方标准 或 国 标

    21、的规 定 选 取,并 按 内 涝 防治 标准 校核,地 面集 水 时 间 宜 为 2min 10min,综 合径流 系 数宜 为 0.9 1.0;2 对 于 现 状 下凹 式 立 体 交叉 道路 雨水 管 渠 及 泵站 的单项 改 造 工程,应对 其 设计 重现 期 进行 分 析论证。如 按规 定 的标准 进行 建 设,需 对 桥 体 结 构 进行 重 大 改 造,投 资 巨 大,则 可 在 标准 基础上 适 当 降 低 设计 重现 期,并 通 过 其 他 措 施,使 该 下凹 式 立 体 交叉 道路 的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标准 满足 要求。4.2.2 采 用 推理公 式 计 算 雨

    22、水 设计 流量,应 按 下 式 计 算:Q=yqF(4.2.2)式中 Q 雨水 设计 流量(L/s);y 综 合径流 系 数;F桥 区 汇 水 面积(hm2)q 设计 降 雨强度 L/(s hm2)。4.2.3 雨水口 的 布 设 应 符合下 列 规 定:1 下凹桥 区雨水口 形 式 宜采 用 联 合 式雨水口;2 雨水口 设 置 应 满足 下凹桥 区雨水 设计 重现 期标准,流量 应 采 用 1.5 3.0的 安全 系 数;3 雨水口 连 接 管管 径 不 应 小 于 300mm。4.2.4 雨水 收集 管 道 的 起 点最 小 管 径 不 应 小 于 400mm。4.3 初期雨水 收 集设

    23、计 4.3.1 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 有 效 容 积 应 根据 实 测 数 据 确 定,无 实 测 数 据 时,按 下 列 降 雨 量 确 定:1 北京地 区 初 期 雨水 降 雨 量:7mm15mm;DB11/T 1068 2022 5 2 天 津 主城 区(中心 城 区 和 环 城 四 区)分 流 制 区域 初 期 雨水 降 雨 量:6mm 8mm;滨 海 新 区分 流 制 区域 初 期 雨水 降 雨 量:4mm 8mm;外 围 五 区分 流 制 区域 初 期 雨水 降 雨 量:4mm 6mm;3 河 北地 区 初 期 雨水 降 雨 量:4mm 8mm。4.3.2 初 期 雨水 收集量可

    24、 按 下 式 计 算:W=10yhF(4.3.2)式中 W初 期 雨水 收集量(m3);y 综 合径流 系 数;h(初 期)降 雨 量(mm);F汇 水 面积(hm2)。4.3.3 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内应 设 置 小 型排水 设施,雨 后 就 近 排 入 污 水 管 中 或 就 地 处 理设施,排 空 时 间 应 小于 12h。4.4 雨水泵站设计 4.4.1 雨水 泵站 设计标准 应 与 调蓄、排放、利 用 措 施 相结 合,综 合 达到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 校核 标准。4.4.2 雨水 泵站 设计 内容应 包括:规划 复 核、特 征水 位、扬 程、起 重 设 备、建 筑 结

    25、构、雨水 泵站用 电、雨水 泵站 通 风、通 信 设施、其 他 设 备、安全 监 测、自 控 系 统 和 视频 监 控 系 统等 内容。4.4.3 雨水 泵 的设计 扬 程,应 根据 设计 流量 时的 集 水池 平均 水 位 与 受纳 水 体 最 高 水 位的 差 值 和 水 泵 管 路系 统 的 水 头损失 确 定。4.4.4 下凹桥 区雨水 泵站 水 泵 宜 选 用 同 一 型 号,台 数不 应 小 于 2台,不宜 大于 8台,应 设 置 备 用泵。当水 量 变 化 很 大时,宜 配 置 不 同 规 格 的 水 泵,不宜 超 过 两 种,或 采 用 变频 调 速装 置。4.4.5 雨水 泵

    26、站集 水池 的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最 大 一 台 泵 13min的 出 水 量,流 入 集 水池 的 雨水应 通 过 格栅,雨水 泵站 的 集 水池应 有 清 除 沉 积 泥砂 的 措 施。4.4.6 雨水 泵站 排水应 设 置 独立 的 排水 系 统,并 防止 倒灌。当 没 有 条 件 设 置 独立 排水 系 统 时,受纳 排水系 统 应 能 满足 地 区 和 立交 排水 设计 流量 要求。4.5 雨水调蓄设施设计 4.5.1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 设施 宜 结 合 立交 雨水 泵站 设 置,无 条 件 时 可 充 分 利 用 立交 范 围 内 绿 地 或 相 邻 区域建 设。调蓄 设施

    27、 可 因 地制 宜,采 用 多 种 形 式。4.5.2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 设施的有 效 容 积与 雨水 泵站 排 出量 之 和 应 按 下凹桥 区 低 水 系 统 内 涝 防治 设计重现 期标准 校核。改 造 下凹桥 区 高 水 系 统或桥 区 外 围 排水 系 统 无 法 满足 其 设计 重现 期标准时,调蓄 设施的有 效 容 积除 应 满足低 水 系 统 标准 外,还 应 增 加 高 水 系 统 客 水 量。4.5.3 桥 区雨水调蓄 设施 用 于 削 减 低 水 系 统 峰 值 流量 时,调蓄 设施的有 效 容 积 应 为 桥 区 降 雨 产汇流 过 程中 不 能 由雨水 泵站 排 出

    28、 的 产流量 叠 加,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第 t时 刻 桥 区 低 水 产流量:=10htyF(4.5.3-1)式中 桥 区 降 雨 产流量(m3);ht 第 t时 刻 5min时 段 降 雨 量(mm);y径流 系 数;F桥 区 汇 水 面积(hm2)。第 t时 刻 桥 区 低 水 收集 水 量:DB11/T 1068 2022 6=(4.5.3-2)式中 第 t时 刻 5min时 段 桥 区 低 水 收集 的 雨水 量(m3);CL 5min时 段 桥 区 低 水 系 统能收集 的 最 大 雨水 量(m3)。第 t时 刻 低 水区 积 水 量,按 下 式 计 算:=(4.5.3-3

    29、)式中 第 t时 刻 5min时 段 桥 区 积 水 量(m3)。桥 区 积 水 量 应 累 计 到 下 一 时 段 桥 区 产流量:调蓄池容 积:=300 300 00 300 0(4.5.3-4)式中 第 t时 刻 5min时 段 进 入 调蓄 设施的 雨水 量(m3);Qb 雨水 泵站 排水 量(m3/s)。V=(4.5.3-5)式中 V 调蓄 设施有 效 容 积(m3)。4.5.4 下凹桥 区雨水 系 统 设计计 算 中,各 时 段 雨水 产流量 应 按 最 小 时 间 段 为 5min、最 大时 间 段 为1440min的京 津冀 设计 雨型雨 量 分 配 表 进行 计 算。4.5.

    30、5 雨水调蓄 设施 进 水 底 高 应 为 雨水 泵站 的设计 最 高 运 行 水 位,宜采 用 溢 流 方 式 进 入 雨水调蓄 设施。如 影响 泵站 运 行 安全,可适 当 降 低 调蓄 设施 溢 流 进 水口 高 程,以 确 保 雨水 泵站 运 行 安全。4.5.6 雨水调蓄 设施的 排水 设施 宜采 用 潜 水 泵,且 不宜少 于 2台。雨水调蓄 设施 应在 降 雨 前 排 空,且 出水 管 排水 能力 不 应 超 过 市政管 道 排水 能力。雨水调蓄 设施的 放 空 出 水 可 排 入 下 游 雨水 管 道、河 道或其 他水 体 中。4.5.7 有 条 件 的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 系

    31、 统 宜 设 雨水 净 化和 综 合 利 用 设施。4.6 雨水调蓄排放设施布 置 4.6.1 应在雨水调蓄排放 设施方 案阶 段 做好 现 况 下凹桥 区 的 桥 台、墩柱、挡土墙 和 现 况 管 线 等 的 详 细 调查、配 合 工作。4.6.2 在现 况 下凹桥 区 新 建、改 扩 建雨水调蓄排放 设施,应对 下凹桥 区 的 现 况 桥 台、墩柱、挡土墙 等 构筑 物 以 及重要现 况 管 线 进行 安全 评估,并 根据 评估 结 论 采 取 适 宜 的 安全 技术 措 施,保 证 现 况 构筑 物 和地 下管 线 的 安全。4.6.3 雨水调蓄排放 设施的管 线 在 下凹桥 区 的 布

    32、置 应 符合 现 行国 家 标准城市工程管 线综 合 规划规 范 GB 50289的规 定并 满足 安全 评估报告 确 定 的 控 制 指 标。当 受 地 面 空 间、地 下 管 线 和 构筑 物等 因素 限制 无法 满足 要求 时,可 根据 实 际情况,在 安全 评估报告允许 的 范 围 内,采 取 安全 措 施 后 减 少 其 最 小 水 平 净距。4.6.4 新 建 管 线宜采 用 垂 直 交叉 方 式 穿越 挡土墙;受 条 件 限制,可 倾斜 交叉 布置,其 最 小交叉 角 度 不宜小 于 60。4.6.5 建 设 在 绿 地 内 的地 下 雨水调蓄 设施 应 满足绿 地 建 设的总体

    33、 要求,地 上 和地 下统 一 规划设计,保 证绿 地 性 质和 功 能 不变。雨水调蓄 设施 覆土 厚 度 一 般 不宜 小 于 3m,最低不 应 小 于 1.5m。4.6.6 当 地 下 雨水调蓄 设施 覆土 满足 工程管 线 通 过 要求 时,10kV及 以 下 电 力、通 信、管 径 不 大于 600mm的 给 水 和 再 生 水 以 及中 压燃 气 等 管 线 可 以 布置 在雨水调蓄 设施 顶板 上 方,距 雨水调蓄 设施 顶板净距 不 应小 于 0.5m。DB11/T 1068 2022 7 本标准 用词说明 1 为 便 于 在 执行 本 规程 条 文 时 区别对 待,对要求 严

    34、格 程 度 不 同 的 用词说 明如 下:1)表示 很 严格,非 这样做 不 可 的 用词:正 面词 采 用“必须”;反 面词 采 用“严禁”;2)表示 严格,在 正 常 情况 下均 应 这样做 的 用词:正 面词 采 用“应”;反 面词 采 用“不 应”或“不 得”。3)表示 允许稍 有 选 择,在 条 件 许 可 时 首先 应 这样做 的:正 面词 采 用“宜”;反 面词 采 用“不宜”;4)表示 有 选 择,在 一 定 条 件 下可 以 这样做 的,采 用“可”。2 条 文 中 指 明 应 按 其 他 有关规 范 执行 的 写 法 为“应 符合 的规 定”或“应 按 执行”。DB11/T

    35、 1068 2022 8引用 标准 名录 1 城市工程管 线综 合 规划规 范 GB 50289 2 城 镇 雨水 系 统 规划设计 暴雨 径流 计 算 标准 DB11/T 969 3 天 津 市 雨水 径流量 计 算 标准 DB/T 29-236 4 雨水 控 制 与 利 用 工程 技术 规 范 DB13(J)175 9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 范 DB11/T 1068-2022 条 文 说 明 2022 北京 DB11/T 1068 2022 10 制 订 说 明 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设计标准(DB11/T 1068-2022),经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

    36、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 06月 24日 以 第 13号公 告 批准发 布。本 标准制订 过 程 中,编制 组 进行 了广泛 的 调查 研究,总 结了 北京市 下凹桥 区排水 设施 建 设 及 改 造 的实 践经验,同 时 参考 了 国 外 先 进 技术 法 规、技术 标准。为 便 于 广 大设计、施工、科 研、学 校 等 单位有关 人 员 在 使 用 本 标准时 能 正 确 理 解 和 执行 条 文 规 定,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设计标准编制 组 按 章、节、条 顺序 编制 了本 标准的 条 文 说 明,对 条 文 规 定 的目的、依 据 以 及 执行 中 需 注 意

    37、的有关 事 项 进行 了 说 明。但 是,本 条 文 说 明 不 具 备 与 标准 正 文 同 等 的 法 律效 力,仅 供 使 用 者 作为理 解 和 把握 标准规 定 的 参考。DB11/T 1068 2022 11目 次 3 基本 规 定.12 4 雨水调蓄排放 规划设计.14 4.1 暴雨 径流 计 算.14 4.2 下凹桥 区雨水 流量 计 算.14 4.3 初 期 雨水 收集 设计.15 4.4 雨水 泵站 设计.15 4.5 雨水调蓄 设施设计.16 4.6 雨水调蓄 设施 布置 及 管 线综 合.17 DB11/T 1068 2022 12 3 基 本 规 定 3.0.1 雨水

    38、 收集 设施 一 般 包括 雨水口及 收 水 管 线,调蓄 设施 一 般 包括 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及雨水调蓄池,泵站提升 设施 一 般 包括 泵站 及 其 附属 设施,外 排 设施 一 般 是 指出 水 管 线。下凹桥 区雨水调蓄排放 系 统 一 般 由雨水 收集 设施、调蓄 设施、泵站提升 设施和 外 排 设施,改 建 下凹桥 区无 条 件 修 建调蓄 设施,可 由雨水 收集 设施、泵站提升 设施和 外 排 设施 组成。3.0.2 规 定了 下凹桥 区雨水排放 系 统 的标准。根据 室 外 排水 设计标准 GB 50014-2021,结 合 各 区域规划 人 口及 其 重要 性,道路等

    39、级 及 其连续性 特 征,同 时 要求 道路 的 内 涝 防治 标准 不 应 低 于 所处 区域 的 内涝 防治 标准,最 终得 出下凹 式 立 体 交叉 道路 的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校核 计 算 的 水 面 线不 高 于 区域 最低点 地 面高 程。对 于 现 状 建成,受 到客 观因素 限制,无 法 一 次改 造达 标 或 者 近 期 改 造 困难 的 下凹桥 区,应 按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标准 校核 预留 相 关设施、管 线 的 用 地和 路 由,并 制 定 长 期 改 造 方 案,在 此 方 案 指导下 进行 改 造,应 通 过 综 合 工程 措 施(透 水 铺

    40、装、下凹 绿 地、生物 滞留、植 草 浅沟 等 源 头 控 制、雨水 拦截滞 蓄、临 时设施 抽 排 等)、分 期 逐步达到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 校核 能力。3.0.3 立交 道路可 分 为 上 跨、下 穿 两 种 形 式,实 际 工程 中,低 于 周 边 地 面 的 下 穿 道路 形 成 的 下凹桥 区 易成 为城市 积 滞 水 点,严 重 时 可 阻断 道路 交 通,造 成 交 通 瘫痪。鉴 于 下凹桥 区是 保障 城市 交 通 正 常 运 行 的重要 节 点,对 于 无 法 重 力 排水 的 下凹桥 区,标准规 定了 下凹桥 区排水 形 式应 采 用 调蓄 与 强排相结 合 的

    41、 要求。3.0.4 根据 地 形 地 貌 及 道路 方 案 合 理 确 定 立交 排水 的 汇 水 面积,高 水 高 排,低 水 低 排,并 采 取 有 效 的 防止 高 水 进 入低 水 系 统 的 拦截 措 施(如 道路 纵断 合 理设 置“分水 岭”式 的 线 型,如 在 大 纵坡 两 侧 设 置 反 坡),是排 除 立交 地 面径流 的关 键问题。为 避免 外 部 重 力流 排水 管 线 承 压 状 态 时 在 桥 区 冒 水,禁止 其 穿越 下凹桥 区。3.0.5 对 于 新 建 的 下凹桥 区排水 系 统提出 了建 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 的 要求。对 于 改 造 项目 能 进行

    42、初 期 雨水 收集 的 应建 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对 于 无 法收集初 期 雨水 的 可 不 建 初 期 雨水 收集 池。初 期 雨水 收集 后 可 通 过 污水 管 线 送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或 通 过 就 地 处 理设施 处 理,处 理 后 可 利 用或 排放。3.0.6 对雨水 回 用提出 了应 按 回 用 对 象 确 定水 质标准的 要求。3.0.7 规 定雨水 渗 透 设施的 使 用 注 意 事 项。雨水 渗 透 设施 特 别是 地 面下 的 入渗使深 层 土 壤 的 含 水 量 人 为增 加,土 壤 的 受 力性能改 变,甚 至 会 影响到 建 筑 物 的 基础。建

    43、 设 雨水 渗 透 设施时,需 要对 场地的 土 壤 条件 进行 调查 研究,以 便正 确 设 置 雨水 渗 透 设施,避免 对建 筑 物产生 不利影响。雨水 入渗不 得 对 地 下 水 产生污染。133.0.8 下凹桥 区调蓄排放 系 统 的 用 电 负 荷 等 级 参 照 雨水 泵站用 电 等 级 执行。3.0.9 自动化 控 制 及 视频 监 控 系 统 应 符合 城 镇 排水 系 统 电 气 与 自动化工程 技术 标准(CJJ/T 120)的相 关 要求。传 送 信 号 包括 设 备 运 行 故 障 信 号、仪 表 信 号、电 量 参 数、雨 量 信 号、视频 信 号。控 制 内容 包

    44、括 格栅 定 时自 控、水 泵 液 位自 控 及 轮换 运 行 控 制 等。应 有 下 游 状 况 监 测 数 据。3.0.10 一 旦 雨水 泵站 的 电 气 系 统 设 备 被淹,很 可能 会 导致 整 个 电 气 系 统出 现 故 障,泵站 无 法 正 常 运 行,延 长 交 通 瘫痪 的时 间。北京 某 地 泵站 曾 出 现 泵 房及 格栅 间 进 水 的 特 殊 情况,将格栅 电 机 及 控 制 箱、水 泵按 钮 箱 淹 没,导致 电 气 系 统 也 出 现 故 障,使 得 雨水 泵站 无 法 正 常 工作。3.0.11 为 保 证 调蓄 设施的 正 常 运 行,应 设 置 调蓄 设

    45、施 与外 部大 气 环境 连 通的 进/排 气装 置,一 般 采 用在调蓄 设施 顶 部设 置 进/排 气 管 道 方 式。为 确 保 运 行 管理 人 员 进 入 雨水调蓄 设施 检 修 维护 安全,调蓄 设施 应 设 置 通 风装 置 和 出 入 检 修通 道。通 风装 置 应 保 证 调蓄 设施总 容 积 46次/小 时的通 风 换 气 量。为避免 调蓄池对 周 边环境造 成 不 良 影响,因 此 规 定调蓄池 设 置除 臭 设施。调蓄 设施的 清洗宜采 用 水 力 自清 和设 备 冲 洗 等 方 式,人 工 冲 洗 作为 辅助手 段。调蓄 设施自 冲 洗 可 分 为 水 射器 冲 洗、

    46、水 力 冲 洗 翻斗、连续 沟 槽 自 清 冲 洗、门 式 自 冲 洗 系 统等,自 冲 洗 方 式应结 合 调蓄池 的 构造、运 行 维护 和 建 造 成本 等 综 合 考虑。调蓄 设施 冲 洗 水 宜采 用 雨水调蓄池内 存储 的 雨水 或 再 生 水 作为 清洗 水 源。调蓄 设施的 检 修通 道 应设 置 防 滑 地 面 和 栏杆,确 保 人 员 出 入 安全。运 行 管理 人 员 所 配 备 的 安全 防 护 设 备 包括 氧 气 呼 吸 装、潜 水 防 护 服、安全 带、安全 绳 等。检 修 维护 设 备与用 品包括气 体 检测仪、便 携 式 防 爆灯、防 暑 降 温 用 品 等。

    47、上 述 设 备 及 用 品 必须 符合 国 家 现 行 有关标准,并应具 有 相应 的质 量合 格 证 书。同 时 应 按有关规 定定 期 进行 检 验 和 检测,发 现 异 常 时 应 立 即更 新。3.0.12雨水调蓄 工程 应在 醒 目位 置 设 置 警 示 牌,说 明 调蓄 工程设 置 目的和 占 地 面积等。3.0.13 本 条 文 依 据 北京市地方标准 古树 名 木 日 常 养 护 管理规 范 DB11/T 767 2010制订。古树 名 木树 冠 垂 直 投 影 之 外 3m界 内 为 其保 护 范 围。DB11/T 1068 2022 144 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 4.1 暴

    48、雨径流计算 4.1.1 明 确 了 下凹桥 区调蓄排放 的 暴雨 计 算 公 式。4.1.2 数 学模 型是 一 种 基 于 流量 过 程 线 的设计方 法。传 统 推理公 式 法 计 算流量 通 过 径流 系 数确 定,为 了与 传 统 推理公 式相对应,故 产流 模 型 推 荐 采 用 固 定 径流 系 数 模 型,也 可 根据 实 际情况 采 用其 他 适合 的 产流 模 型。汇流 模 型 可 根据 实 际情况 采 用适合 的 相 关 模 型。4.2 下凹桥区雨水流 量 计算 4.2.1 关于 新 建 和 改 造 的 下凹桥 区雨水 收集 系 统 设计标准。应 和 现 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

    49、城 镇 雨水 系 统 规划设计 暴雨 径流 计 算 标准 DB11/T 969、天 津 市工程 建 设标准 天 津 市 雨水 径流量 计 算 标准 DB/T29-236及 河 北 省 工程 建 设标准 雨水 控 制 与 利 用 工程 技术 规 范 DB13(J)175及 室 外 排水 设计标准(GB50014)的 相 关 要求。对 于 改 造 的 下凹桥 区 也 应 尽 可能 达到 新 建 的 重现 期标准,对 于 雨水 收集 系 统 不 具 备 改 建 条件 的,应 通 过 综 合 工程 措 施 逐步达到 内 涝 防治 设计 重现 期 校核 标准。校核 计 算 的 水 面 线不 高 于 区域

    50、 最低点 地 面高 程。综 合径流 系 数 应 按照 汇 水 面积 内 下 垫 面 的实 际情况 进行 加权 平均 计 算,如 果 计 算 结果 小 于 0.9,按0.9计 取。集 水 时 间 根据 径流长 度 与路面 纵坡 确 定:60Ltv=(min)式中:L径流长 度(m);v 道路 偏 沟 流 速(m/s),可 采 用下表。使 用条 件 v值(m/s)地 面径流,坡 度 S 1%0.6 地 面径流,坡 度 S 1%2.5%0.6 0.9 地 面径流,坡 度 S 2.5%5%0.9 1.3 集 水 时 间 应 进行 计 算,计 算 结果 大于 10分 钟 的按 10分 钟 计。对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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