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CCS B015309临沧市地方标准 DB 5309/T 492021 凤庆古核桃树保护技术规范 2021-12-15发布 2022-03-15实施临 沧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DB 5309/T 49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凤庆县人民政府提出。本文件由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凤庆县人民政府、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孟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临沧市林业科学院、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
2、艳、罗震宇、唐忠凤、杨建明、李子云、赵立新、苏娟、李程康、雷云钦、董斌、李明灿、张国昌。DB 5309/T 492021 1 凤庆古核桃树保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凤庆县古核桃树保护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调查监测、树体保护、管护要求、档案记录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凤庆县古核桃树保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1168 城市古核桃树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Q
3、X/T 231 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范 LY/T 2494 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 LY/T 2737 古树名木鉴定规范 LY/T 2738 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LY/T 2970 古树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LY/T 3073 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古核桃树 人工栽培或者野生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核桃树,按照树龄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树龄500年以上,二级树龄300年499年,三级树龄100年299年。来源:LY/T 2738-2016,3.1,7.4 凤庆核桃 泛指在凤庆县行政辖区内本土培育或引种种植的大泡核桃、临宝核桃、细香核桃等深纹核桃(Jug
4、lans sigillata D.)优良品种的统称。4 总体要求 DB 5309/T 492021 2 古核桃树的保护应遵循谁拥有谁管理的原则,由管护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所有者,根据树木品种特性和树势等具体情况,进行年度管护等工作,并且每年对管护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以每株古树为单位,纳入保护管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认定单位、树种名称、等级、树高、树龄、冠幅、胸径、产量、生长势、坐落位置、立地条件、存在问题、技术管护措施、管护单位等。应建立古核桃树巡查记录档案,记录每次巡视日期和发现的问题,要求记录日期准确无误,问题描述清楚真实,及时给出建议处理建议、意见或措施,记录应详细连贯。
5、5 调查监测 按照LY/T 2970的规定执行。6 树体保护 标识标牌 6.1.1 宜在醒目位置设立标识牌。包括标准标识牌(标明名称、拉丁学名、科属、树龄、等级、编号,位置、养护管理负责单位)、解说性标识牌(介绍古核桃树的文化内涵及重大意义,300 字内)和提示性标识牌等。6.1.2 对根系分布区易受踩踏、主干易受损坏的古核桃树,宜按照 LY/T3073的要求设立保护围栏。支撑与加固 6.2.1 利用螺纹杆、铁箍等对树体明显倾斜、主枝中空、树洞明显、处于河岸、高坡上或树冠大、枝叶密集、易遭风折的古核桃树设立支撑或拉攀加固。6.2.2 支撑与加固材料规格应根据被支撑加固树木荷载而定,并经过防腐处
6、理。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可按照 GB/T 51168 中5.4的规定。6.2.3 加固设施与树体接触处应加垫层,如加厚橡胶。6.2.4 定期检查支撑与加固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雷设施 树体高大、位于空旷处的古核桃树,应安装防雷设施。具体措施按 QX/T 231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范执行。防腐 因破损造成木质部腐烂甚至中空的古核桃树,应进行防腐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补,具体措施参照LY/T 2494的规定执行。树洞处理 6.5.1 洞内积水应及时排除。6.5.2 对树体生长影响大的树洞应及时开创引流后进行修补或填充。填充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应符合GB/T 51168中5.3 的规定。DB 5309/
7、T 492021 3 7 管护要求 浇水排水 7.1.1 宜根据立地条件、历年树势和生长结果情况进行灌溉与排水。7.1.2 树木缺水时应适量浇水,如出现生理干旱时应进行叶面喷水。灌溉用水应符合 GB 5084 的要求。7.1.3 树木生长在低洼处或受人为影响导致土壤含水量过量时,则应采取措施排水防涝。7.1.4 坡地古核桃树可做树下工程,储蓄雨水抗旱。施肥 根据测定结果结合树势生长情况制定施肥计划。修剪 宜根据古核桃树实际生长情况进行适当修剪。有害生物防治 按照GB/T 51168的规定执行。8 档案记录管理 应建立纸质或电子养护技术档案,应做好相关巡查记录,并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与归档工作。技术档案应长期保存,巡查记录不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