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CCS B 055309临 沧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3 0 9/T 5 8-2 0 2 1凤庆 核桃苗 木培育 技术规 程2 0 2 1 1 2 1 5 发 布 2 0 2 2 0 3 1 5 实 施临 沧 市市 场 监 督管 理 局发 布D B 5 3 0 9/T 5 8-2 0 2 1I前 言本 文 件 按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本 文 件 由 凤 庆 县 人 民 政 府 提 出。本 文 件 由 临 沧 市 林 业 和 草
2、原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临 沧 市 林 业 科 学 院、云 南 省 林 业 和 草 原 科 学 院、临 沧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综 合 检 测 中心、凤 庆 县 林 业 和 草 原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唐 永 奉、熊 新 武、罗 国 发、铁 学 江、郝 佳 波、张 雨、陆 斌、杨 建 荣、白 海 东、王 伟 国、何 家 梅、禹 恩 华、徐 亮、冯 倩、李 俊 南、梁 林 波、谢 凤 瑞、赵 光 书、字 正 涛、奎 洪。D B 5 3 0 9/T 5 8-2 0 2 11凤 庆 核 桃 苗 木 培 育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凤
3、 庆 核 桃(J u g l a n s s i g i l l a t a D.)的 术 语 和 定 义、苗 圃 建 设、砧 木 培 育、嫁 接、抚育 管 理、苗 木 出 圃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凤 庆 县 核 桃 苗 木 繁 育。临 沧 市 其 他 县 域 核 桃 产 区 可 参 照 本 文 件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4、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D B 5 3/0 6 2 主 要 造 林 树 种 苗 木D B 5 3/T 2 4 9 林 木 育 苗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凤 庆 核 桃泛 指 在 凤 庆 县 行 政 辖 区 内 本 土 培 育 或 引 种 种 植 的 大 泡 核 桃、临 宝 核 桃、细 香 核 桃 等 深 纹 核 桃(J u g l a n s s i g i l l a t a D.)优 良 品 种 的 统 称。3.2 一 年 砧指 春 季 播 种,
5、经 一 年 培 育 后,用 于 次 年 春 季 嫁 接 的 砧 苗。3.3 半 年 砧指 核 桃 种 子 成 熟 后,当 年 秋 季 播 种,经 半 年 培 育,用 于 次 年 春 季 嫁 接 的 砧 苗。4 苗 圃 建 设4.1 地 块 选 择4.1.1 气 候 条 件年 平 均 温 度 1 4 1 9,绝 对 最 低 温 度 不 低 于 1,绝 对 最 高 温 度 低 于 3 2,无 霜 期2 5 0 d 3 0 0 d,全 年 日 照 时 数 不 低 于 2 0 0 0 h,年 平 均 降 雨 量 1 0 0 0 1 5 0 0。4.1.2 立 地 条 件选 择 背 风 向 阳 地 带,
6、坡 度 不 大 于 2 0 或 台 地,海 拔 1 3 0 0 m 1 8 0 0 m,土 层 厚 度 大 于 1.0 m,通透 性 良 好 的 砂 壤 土、轻 壤 土 和 壤 土,p H 值 5.5 6.5。4.2 苗 圃 设 计按 D B 5 3/T 2 4 9 的 规 定 执 行。4.3 整 地 时 间 在 春 秋 两 季 均 可,在 秋 季 起 苗 后 进 行 最 佳;D B5 3 0 9/T 5 8-2 0 2 12 整 地 包 括 深 翻 不 低 于 3 0、耙 地、平 整、清 除 草 根 和 石 块、镇 压 等 内 容,做 到 地 平 土 碎;山 地 育 苗 地 在 主 要 杂
7、草 种 籽 成 熟 前 开 垦 好,并 在 育 苗 前 整 地;育 苗 前 茬 是 农 作 物 的,应 先 浅 耕 灭 茬 后 再 整 地。4.4 作 床 依 据 地 下 水 位 高 低 采 用 低 埂 高 床 或 低 床 高 埂 修 筑 苗 床,苗 床 深 翻 不 低 于 3 0 c m;苗 床 宽 1.2 m 1.3 m,长 度 依 据 地 形 而 定;苗 床 间 步 道 宽 5 0。4.5 施 肥 根 据 地 块 肥 力 高 低 施 用 肥 料;施 肥 以 有 机 肥 每 6 6 6.7 m 2 施 肥 2 0 0 0 3 0 0 0、三 元 复 合 肥 每 6 6 6.7 m 2 施
8、肥1 0 2 0 为 宜。4.6 土 壤 处 理按 D B 5 3/T 2 4 9 的 规 定 执 行。5 砧 木 培 育5.1 选 种 处 理5.1.1 选 种在 9 月 下 旬 1 0 月 上 旬,选 择 当 地 充 分 成 熟、种 仁 饱 满、个 大 均 匀、无 病 虫 害、无 霉 变、自 然 晾晒 干 燥 的 铁 核 桃 坚 果。5.1.2 种 子 处 理以 冷 水 浸 种 为 主。春 季 播 种 前,将 种 子 装 入 麻 袋,用 石 块 等 物 压 入 河 水 中,或 在 缸、池 等 容 器 中 注入 冷 水,将 种 子 浸 入 水 中,每 天 换 冷 水 1 次。浸 泡 7 d
9、1 0 d,待 2 0%的 种 子 裂 口 时,捞 出 晾 晒1 h 2 h 后 播 种。5.2 播 种5.2.1 播 种 前 准 备根 据 土 壤 情 况,播 种 前 7 d 对 苗 床 灌 一 次 底 水。5.2.2 播 种 时 间春 季 播 种 宜 在 2 月 中 旬 3 月 下 旬 进 行,秋 季 播 种 在 种 子 采 收 后,即 可 进 行。5.2.3 播 种 方 法开 沟 点 播,株 距 1 5 c m 2 0,行 距 2 0 c m 2 5,沟 深 8 1 0。点 播 时,坚 果 的 缝 合 线应 与 地 面 垂 直,种 尖 指 向 与 地 面 平 行,覆 土 6 8,覆 土
10、后 稍 加 镇 压,加 盖 稻 草 保 温 保 墒。5.3 苗 期 管 理 种 子 发 芽 初 期,应 适 时 覆 草 或 遮 阳 网,防 止 出 土 幼 苗 受 日 灼 伤 害;苗 木 出 齐 后,适 时 除 草;夏 末 秋 初 结 合 中 耕 对 砧 木 苗 进 行 切 断 主 根 和 摘 心 处 理,培 育 壮 苗;春 季 应 灌 水 2 3 次;5 月 6 月 期 间 每 6 6 6.7 m 2 追 施 尿 素 1 0 1 5,7 月 份 每 6 6 6.7 m 2 追 磷 酸 二 氢 钾8 1 0,半 年 砧 苗 待 苗 木 基 本 出 齐 后 结 合 灌 溉 每 6 6 6.7 m
11、 2 追 施 尿 素 5 k g 1 0;雨 季 注 意 排 水 防 涝。5.4 砧 木 苗 质 量D B5 3 0 9/T 5 8-2 0 2 13供 嫁 接 使 用 的 砧 木 苗 一 般 选 择 半 年 至 一 年 的 生 长 健 壮,无 病 虫、无 机 械 损 伤,根 系 完 整,须 根 多,地 径 0.5 2.0 的 本 砧 实 生 壮 苗。6 嫁 接6.1 穗 条 采 集穗 条 从 采 穗 圃 或 优 良 母 树 上 采 集,采 穗 时 间 为 树 木 落 叶 后 至 翌 年 春 季 萌 芽 前 一 个 月 左 右。6.2 接 穗 接 穗 应 选 择 树 冠 外 围 生 长 健 壮
12、、无 病 虫 害、充 分 木 质 化 的 当 年 生 发 育 枝;基 部 粗 度 不 低 于 0.5,长 度 不 低 于 1 0,芽 间 距 5 左 右,每 条 接 穗 有 效 芽 1 个 以 上;接 穗 上 芽 应 饱 满,芽 径 不 低 于 0.3;髓 心 小 于 接 穗 粗 度 的 1/3。6.3 穗 条 处 理 采 集 的 接 穗 首 先 让 它 自 然 抽 出 枝 条 内 部 分 水 分,抽 水 时 间 具 体 依 据 枝 条 含 水 量 应 灵 活 掌 握,一 般 抽 水 时 间 3 d 5 d;抽 水 后 把 穗 条 按 每 段 3 5 个 饱 满 芽 剪 成 小 段;将 工 业
13、 石 蜡 和 蜂 蜡 按 9 1 的 比 例 放 入 加 热 容 器,加 热 至 1 0 0 1 1 0 时,把 剪 好 的 接 穗 放入 蜡 液 中 迅 速 蘸 蜡,使 整 个 枝 条 封 严,待 蜡 封 枝 条 冷 却 后 装 箱(箱 面 应 有 通 气 孔);蜡 封 装 箱 的 接 穗,置 于 气 温 0 1 0、通 气、遮 阴 的 环 境 中 贮 藏。6.4 嫁 接 时 间 和 方 法 嫁 接 时 间 宜 在 立 春 前 后 1 5 d 进 行;用 挖 起 的 半 年 砧 苗 或 一 年 生 移 苗 砧 在 室 内 嫁 接;采 用 单 芽 切 接 或 劈 接,插 入 接 穗 时 应 至
14、 少 有 一 面 对 准 砧 木 的 形 成 层,塑 料 条 包 扎 接 口,松 紧适 度。6.5 移 栽 嫁 接 后 重 新 栽 入 苗 床,株 行 距 1 0 c m 3 0 c m;在 较 冷 地 区,移 植 时 可 将 接 口 埋 在 土 下,较 热 地 区 接 口 可 露 于 土 上;栽 后 踩 实 土 壤,浇 透 水,床 面 覆 盖 地 膜;接 芽 应 露 出 膜 面,膜 面 上 压 细 土,增 温 保 湿。7 抚 育 管 理7.1 抹 芽嫁 接 苗 成 活 后,及 时 抹 除 砧 木 萌 发 的 幼 芽。7.2 解 绑7 月 下 旬 嫁 接 苗 的 新 梢 长 达 5 0 c m
15、 7 0 c m 即 可 解 绑,也 可 待 种 植 时 再 解 绑 以 防 止 起 苗 和 运 输 途 中接 口 劈 开。7.3 水 份 管 理旱 季 应 保 持 苗 床 土 壤 湿 润 适 时 浇 水,雨 季 注 意 排 水。7.4 施 肥 在 6 月 7 月 嫁 接 苗 生 长 旺 盛 期,每 6 6 6.7 m2追 施 尿 素 5 0 k g,采 用 沟 施 或 穴 施;在 秋 季 应 适 当 增 施 磷 钾 肥。7.5 除 草D B 5 3 0 9/T 5 8-2 0 2 14中 耕 除 草 3 4 次。7.6 病 虫 害 防 治7.6.1 主 要 病 害 防 治主 要 病 害 有
16、炭 疽 病、白 粉 病 和 根 腐 病 等。防 治 方 法 为 炭 疽 病、白 粉 病 可 喷 7 0%的 甲 基 硫 菌 磷 可 湿 性粉 剂 8 0 0 倍 液 防 治;根 腐 病 可 用 1%代 森 锰 锌 可 湿 性 或 甲 基 托 布 津 1 0 0 0 倍 液 浇 其 苗 根 部,每 6 6 6.7 m2用 液 2 5 0 k g 3 0 0 k g,也 可 用 生 石 灰 粉 撒 于 苗 茎 基 部 及 根 际 土 壤 处 防 治。7.6.2 主 要 虫 害 防 治主 要 虫 害 有 金 龟 子、刺 蛾 等。防 治 方 法 可 用 2.5%溴 氰 菊 酯 2 0%可 湿 性 粉
17、剂 5 0 0 倍 液 喷 杀。8 苗 木 出 圃8.1 起 苗 出 圃 苗 木 应 达 到 D B 5 3/0 6 2 的 规 定;秋 末 核 桃 苗 木 落 叶 后 起 苗 前 7 d 灌 透 水,保 持 根 系 完 整;起 苗 应 选 择 多 云 无 风 的 天 气 进 行;采 用 行 间 开 沟 起 苗,起 苗 时 应 保 护 好 主 干 和 根 系,防 止 断 顶、伤 皮、劈 根;起 出 的 苗 木 应 集 中 堆 放,覆 盖 草 帘,防 止 失 水 和 冻 伤。8.2 分 级 包 装 按 照 D B 5 3/0 6 2 的 规 定 对 苗 木 进 行 分 级;苗 木 按 照 级 别
18、 3 0 株 或 5 0 株 扎 成 捆,挂 附 种 苗 标 签;苗 木 外 运 前 根 部 用 草 席 绑 捆。8.3 假 植 出 圃 苗 木 应 及 时 定 植,不 能 及 时 定 植 的 苗 木 应 进 行 假 植;假 植 应 选 择 背 风 阴 凉、排 水 良 好 的 地 方 进 行;挖 沟 深 4 0 6 0,宽 约 1 0 0,长 度 以 苗 木 数 量 而 定;假 植 时,将 成 捆 苗 木 解 开 单 层 倾 斜 4 5 角 摆 放 于 沟 内,用 湿 砂 或 砂 壤 土 填 埋,顶 梢 露 出,埋后 立 即 灌 水;假 植 坑 上 应 覆 盖 草 帘 或 秸 秆 防 寒;假 植 时 间 以 苗 木 无 芽 萌 动 且 不 超 过 4 5 d 为 宜。8.4 运 输苗 木 运 输 途 中 要 用 篷 布 或 遮 荫 网 遮 盖,防 止 失 水,长 途 运 输 应 注 意 避 免 温 度 过 高,不 宜 浇 水 降 温,防 止 根 部 霉 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