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7.2 0 0.2 0C C S B 0 55304玉 溪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3 0 4/T 0 5 1 2 0 2 1田 油 菜 种 植 技 术 规 程2 0 2 1-1 2-1 6 发 布 2 0 2 2-0 2-1 5 实 施玉 溪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3 0 4/T 0 5 1 2 0 2 1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玉 溪 市 农 业 科 学 院 提 出。本 文
2、 件 由 玉 溪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玉 溪 市 农 业 科 学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杨 进 成、刘 坚 坚、李 艳 兰、朱 自 芬、胡 新 洲、李 祥、蔡 述 江、沈 祥 宏、安 正 云、蒋 欣 桐、左 丽 娟、李 松 强、方 晓 东。D B 5 3 0 4/T 0 5 1 2 0 2 11田 油 菜 种 植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田 油 菜 高 产 高 效 种 植 技 术 的 术 语 和 定 义、产 地 选 择、品 种 选 择、两 段 化 除、播 种、施肥、收 获 及 贮 藏 的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3、适 用 于 玉 溪 中 海 拔 大 田 油 菜 的 种 植。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4 4 0 7.2 经 济 作 物 种 子 第 2 部 分:油 料 类G B/T 8 3 2 1 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4、境 质 量 标 准N Y 4 1 4 低 芥 酸 低 硫 苷 油 菜 种 子N Y/T 4 1 5 低 芥 酸 低 硫 苷 油 菜 籽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无 人 机 飞 防利 用 小 型 遥 控 无 人 机 进 行 农 药 的 低 空 喷 洒,能 快 速 实 现 对 农 作 物 病 虫 害 防 治 的 一 种 高 效 率、低 防 治成 本 的 新 型 农 作 物 保 护 方 式。3.2 分 墒在 油 菜 终 花 期,用 竹 竿(长 3 米、直 径 4 厘 米)按 照 2.
5、0 2.5 米 宽 将 油 菜 上 部 枝 条 人 为 分 开 形 成墒 状,利 用 墒 与 墒 之 间 的 通 道 方 便 施 药 从 而 提 高 防 治 效 果 的 技 术 措 施。3.3 分 段 收 获先 人 工 割 倒 晾 晒 3-5 天,再 用 机 械 捡 拾 脱 粒 的 收 获 方 式。4 产 地 选 择D B 5 3 0 4/T 0 5 1 2 0 2 124.1 生 产 条 件生 产 区 域 应 选 择 有 良 好 灌 溉 条 件 的 水 稻 田 或 有 一 定 水 浇 条 件 的 烤 烟 地 或 玉 米 地。4.2 土 壤 条 件土 壤 耕 层 深 厚,通 透 性 好,有 机
6、 质 含 量 大 于 1%,土 壤 P H 值 5-8,具 有 较 好 的 保 肥、保 水 能 力;土壤 污 染 物 含 量 应 符 合 G B 1 5 6 1 8 规 定 的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筛 选 值。5 品 种 选 择选 用 玉 油 1 号、玉 油 4 号、玉 油 5 号、玉 油 6 号、玉 油 7 号、玉 油 8 号、玉 油 9 号、玉 油 1 0 号 和 云 油 杂1 2 号 等 抗 病 高 产 的 中 早 熟 优 质 油 菜 品 种 作 为 主 推 品 种,质 量 应 符 合 G B 4 4 0 7.2 和 N Y 4 1 4 的 规 定。6 两 段 化 除6.
7、1 播 前 除 草视 前 作 杂 草 发 生 情 况,选 择 油 菜 播 种 前 1 0-1 5 天,每 6 6 7 平 方 米 用 9 5%草 甘 膦 铵 盐 可 溶 粒 剂 1 2 0 克兑 水 5 0 千 克 均 匀 喷 施 墒 面 和 沟,防 除 前 作 墒 面 和 沟 间 杂 草,如 前 作 未 收 获 时 除 草,喷 头 需 加 防 护 罩 以免 伤 害 前 作。6.2 播 后 除 草油 菜 播 种 后 2 4 小 时 内,每 6 6 7 平 方 米 用 9 0%禾 耐 斯 乳 油 3 0 4 0 毫 升 兑 水 5 0 千 克 均 匀 喷 施 墒 面 和沟,及 时 防 除 油 菜
8、 当 季 苗 期 混 生 杂 草。7 播 种7.1 种 植 方 式露 地 免 耕 打 塘 直 播 种 植。7.2 适 期 播 种最 佳 播 期 1 0 月 5-1 5 日。7.3 免 耕 打 塘根 据 前 作 不 同 而 采 用 不 同 种 植 规 格 规 范 打 塘,前 作 为 水 稻 的 塘 距 为 2 7 厘 米 3 3 厘 米,前 作 为 烤 烟 和 等 行玉 米 的 塘 距 为 2 8 厘 米 6 0 厘 米,前 作 为 宽 窄 行 玉 米 的 塘 距 为 2 8 厘 米(6 0 厘 米+3 0 厘 米);塘 深 7-1 0厘 米。D B 5 3 0 4/T 0 5 1 2 0 2
9、137.4 精 量 播 种实 行 打 塘 点 播,每 塘 播 种 8-1 2 粒,播 后 盖 土 1-2 厘 米,每 6 6 7 平 方 米 播 种 0.2-0.3 千 克。8 施 肥8.1 原 则遵 循 N Y/T 4 9 6 的 规 定 施 用 种 肥;油 菜 播 种 不 施 底 肥,氮 肥 和 磷 肥 作 为 种 肥 视 前 作 余 肥 多 少 科 学 施用。8.2 种 肥每 6 6 7 平 方 米 施 普 钙 2 0-3 0 千 克、尿 素 5-7 千 克 和 硼 砂(B 3%)1.0-1.5 千 克 作 种 肥,播 种 时 兑 水 浇 施。8.3 苗 肥在 5 叶 期 定 苗 后 结
10、 合 浇 水,每 6 6 7 平 方 米 施 用 尿 素 2 5-3 0 千 克 和 硫 酸 钾 7-1 0 千 克 作 苗 肥 浇 施。8.4 追 施 硼 肥在 蕾 苔 期 喷 施 0.1-0.2%高 效 硼 肥(B 1 8%)。9 田 间 管 理9.1 间 苗 和 定 苗油 菜 3 叶 1 心 期 间 苗,每 塘 留 苗 5-6 株,5 叶 1 心 期 定 苗,每 塘 留 苗 2-4 株,保 证 每 6 6 7 平 方 米 种 植 密度 1.2-1.5 万 株。9.2 病 虫 害 防 控9.2.1 防 控 原 则按 照“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的 植 保 方 针 和 绿 色 植 保
11、 理 念 防 治 病 虫 害,以 农 业 防 治 为 主,配 合 使 用 化学 防 治,将 病 虫 害 控 制 在 允 许 的 阈 值 下,遵 循 G B/T 8 3 2 1 规 定 使 用 化 学 农 药。9.2.2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控9.2.2.1 油 菜 根 肿 病避 免 在 低 洼 积 水 地 或 酸 性 土 壤 上 种 油 菜,对 发 生 偏 重 的 田 块 应 轮 作 3 年 以 上 非 十 字 花 科 作 物;油 菜播 后 芽 前 应 及 时 用 7 5%百 菌 清 1 0 0 0 倍 液 浇 塘 预 防,间 隔 1 0-1 5 天 一 次,连 用 2-3 次。9.2.2
12、.2 蛞 蝓油 菜 子 叶 期,于 傍 晚 每 6 6 7 平 方 米 用 6%密 达 颗 粒 剂 5 0 0 克 撒 施 或 用 6%蜗 牛 净 颗 粒 剂 7 5 0 克 拌 干 细土 2 0 千 克 撒 施。D B 5 3 0 4/T 0 5 1 2 0 2 149.2.2.3 跳 甲油 菜 幼 苗 期 成 虫 发 生 高 峰 时,于 早 晨 或 傍 晚 用 2.5%高 效 氯 氟 氰 菊 酯 悬 浮 剂 5 0 0-7 0 0 倍 液,或 4 0%菊 马 乳 油 2 0 0 0-3 0 0 0 倍 液 喷 雾。9.2.2.4 油 菜 白 粉 病在 白 粉 病 发 病 初 期,用 1 5
13、%三 唑 酮 可 湿 性 粉 剂 1 5 0 0 倍 液,或 4 0%福 星 乳 油 8 0 0 0 倍 液 喷 雾,终 花 期病 害 严 重 时 可 每 隔 7 天 喷 施 一 次,连 喷 2-3 次。9.2.2.5 油 菜 蚜 虫在 油 菜 终 花 期 和 角 果 中 期 有 蚜 株 率 达 1 0%时,选 用 7 0%吡 虫 啉 水 分 散 粒 剂 8 0 0 0 倍 液 均 匀 喷 雾,或2.5%功 夫 乳 油 3 0 0 0 倍 液 均 匀 喷 雾,虫 害 严 重 时 可 每 隔 7 天 喷 施 一 次,连 喷 2-3 次,农 药 应 交 替 使 用。1 0 收 获 与 贮 藏1 0
14、.1 收 获当 油 菜 全 株 三 分 之 二 角 果 呈 黄 绿 色 时,因 地 制 宜 采 用 分 段 式 机 械 化 收 获 或 人 工 收 获。1 0.2 秸 秆 还 田收 获 后 及 时 进 行 机 械 秸 秆 粉 碎 还 田,以 利 于 耕 地 地 力 可 持 续 利 用 和 避 免 秸 秆 焚 烧 污 染 大 气 环 境。1 0.3 贮 藏油 菜 籽 贮 藏 入 库 的 含 水 量 应 小 于 9%,长 期 贮 藏 入 库 的 含 水 量 应 小 于 7%;贮 藏 油 菜 籽 的 仓 房 必 须 具备 通 风、密 闭、防 潮、防 火、防 鼠、防 热 等 条 件,堆 高 不 能 超 过 1.5 米;油 菜 籽 品 质 应 符 合 N Y/T 4 1 5的 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