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 1.1 4 0.2 0CCS A 1 4DB5116四 川 省(广 安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1 6/T 7 2 0 2 1公 共 图 书 馆 总 分 馆 纸 质 文 献 业 务 规 范P a p e r d o c u m e n t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w o r k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m a i n-b r a n c h l i b r a r y s y s t e m o fp u b l i c l i b r a r y2 0 2 1-1 1-2 9 发 布 2 0 2 1-1
2、 2-3 0 实 施广 安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1 1 6/T 7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文 献 资 源 建 设.25 条 码 编 码.46 基 础 加 工.67 标 引.78 著 录.9参 考 文 献.1 3D B 5 1 1 6/T 7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邓 小 平 图 书 馆 提
3、 出。本 文 件 由 广 安 市 文 化 广 播 电 视 和 旅 游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邓 小 平 图 书 馆、广 安 区 图 书 馆、前 锋 区 图 书 馆、华 蓥 市 图 书 馆、岳 池 县 图 书 馆、武 胜 县 图 书 馆、邻 水 县 图 书 馆。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张 钧、闫 飞 燕、向 媛、达 莎、王 春 雪、李 培 军、段 旭、覃 涛、王 群 英、付 运 芳、杜 鹃、雷 智 慧、李 伟、欧 力 蔓。1公 共 图 书 馆 总 分 馆 纸 质 文 献 业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确 立 了 公 共 图 书 馆 总 分 馆 纸 质 文 献 资
4、源 建 设、条 码 编 码、基 础 加 工、标 引 及 著 录 业 务 的 内 容和 要 求。本 文 件 的 纸 质 文 献 主 要 指 纸 质 图 书、报 纸 和 期 刊。本 文 件 不 包 括 读 者 服 务、信 息 化 建 设、业 务 管 理 等。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公 共 图 书 馆 总 分 馆 纸 质 文 献 业 务 工 作,其 它 类 型 的 图 书 馆 合 作 体 可 参 考 使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5、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2 2 6 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区 划 代 码G B/T 2 7 7 0 3 信 息 与 文 献 图 书 馆 和 档 案 馆 的 文 献 保 护 要 求W H/T 8 9 公 共 图 书 馆 总 分 馆 业 务 规 范中 国 图 书 馆 分 类 法(第 四、五 版)中 国 分 类 主 题 词 表(第 二 版)新 版 中 国 机 读 目 录 格 式 使 用 手 册国 家 统 计 局 关 于 更 新
6、 全 国 统 计 用 区 划 代 码 和 城 乡 划 分 代 码 的 公 告3 术 语 和 定 义W H/T 8 9 和 G B/T 2 7 7 0 3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条 码 b a r c o d e将 宽 度 不 等 的 多 个 黑 条 和 空 白,按 照 一 定 的 编 码 规 则 排 列,用 以 表 达 一 组 信 息 的 图 形 标 识 符。常 见的 条 码 是 由 反 射 率 相 差 很 大 的 黑 条(简 称 条)和 白 条(简 称 空)排 成 的 平 行 线 图 案。3.2编 码 规 则 e n c o d i n
7、 g r u l e s为 方 便 图 书 的 跨 地 区 流 通、适 应 现 代 化 管 理 需 要 以 及 增 强 条 码 自 动 识 别 系 统 相 容 性 而 制 定 的 编 制 条码 规 则,主 要 包 括 条 码 基 本 术 语、符 号 结 构 以 及 编 码 基 本 原 理。3.3馆 藏 章 b o o k s t a m p2图 书 馆 盖 在 书 刊 上 表 明 其 所 有 权 的 印 章 符 号。图 书 馆 常 以 单 位 名 称 的 印 章 作 为 馆 藏 章,加 盖 于 题 名页、暗 记 页 等 处,以 表 明 馆 藏 所 有。3.4电 子 标 签 t a g射 频 识
8、 别 技 术 的 载 体,外 观 为 一 个 印 有 图 书 馆 名 称 等 重 要 信 息 的 不 干 胶 纸 标 签,由 收 发 天 线、A C/D C电 路、解 调 电 路、逻 辑 控 制 电 路、存 储 器 和 调 制 电 路 组 成,可 进 行 图 书 馆 藏 信 息 的 读 写、删 除 处 理,能起 到 标 识 识 别、物 品 跟 踪、信 息 采 集 的 作 用。3.5磁 条 m a g n e t i c s t r i p图 书 防 盗 磁 条,也 称 E M 防 盗 磁 条,一 种 带 磁 性 的 薄 条,主 要 由 钴、镍、铁 等 金 属 材 料 制 成,呈 固 态条 状,
9、长 度 一 般 在 1 0 c m 以 上,具 有 很 高 的 导 磁 率,用 于 图 书 防 盗 的 探 测 报 警。3.6书 标 l a b e l一 种 不 干 胶 印 刷 品,长 宽 各 约 3 4 c m,可 分 为 1 3 行,粘 贴 于 图 书 书 脊 的 下 部,书 标 记 录 的 分 类号 及 种 次 号 等 信 息 是 图 书 排 架、查 找 图 书 的 依 据。4 文 献 资 源 建 设4.1 概 述依 据 图 书 馆 的 服 务 任 务、服 务 对 象 及 文 献 需 求,系 统 地 规 划、选 择、收 集、组 织 管 理 文 献 资 源,建立 完 善 的 具 有 本
10、地 区 特 色 的 藏 书 体 系。包 括 文 献 资 源 规 划、采 访、剔 除、典 藏 及 文 献 保 护。4.2 文 献 资 源 规 划4.2.1 建 设 目 标满 足 社 会 发 展 和 国 家 建 设 对 文 献 资 料 的 需 求,文 献 资 源 建 设 的 具 体 目 标 可 用 收 集 的 文 献 资 料 情 况表 示,不 同 级 别 图 书 馆 的 文 献 资 源 建 设 目 标 如 下:a)中 心 馆 立 足 市 级 公 共 图 书 馆 的 综 合 性 藏 书,建 立 以 邓 小 平 文 献 和 广 安 地 方 文 献 为 特 色 的 馆 藏 结构 体 系;b)总 馆 立
11、足 县 级 公 共 图 书 馆 的 综 合 性 藏 书,建 立 以 广 安 地 方 文 献、本 级 行 政 区 划 地 方 文 献 为 特 色的 馆 藏 结 构 体 系;c)分 馆 和 服 务 点 立 足 社 区、乡 镇 级 公 共 图 书 馆 的 综 合 性 藏 书,建 立 以 本 级 行 政 区 划 地 方 文 献 为 特色 的 馆 藏 结 构 体 系。4.2.2 馆 藏 内 容以 基 础 及 普 通 收 藏 为 主,中 心 馆 突 出 研 究 级、特 色 收 藏,总 馆 突 出 特 色 收 藏。4.3 采 访34.3.1 职 能中 心 馆 制 定 统 一 的 区 域 文 献 采 访 条
12、例,分 级 设 定 采 访 依 据 及 数 量,总 馆 统 筹 区 域 文 献 购 置 经 费 开 展采 访、验 收、结 算 及 统 计 分 析 工 作。4.3.2 内 容4.3.2.1 图 书:中 心 馆 以 马 列 经 典 著 作、邓 小 平 等 党 和 国 家 领 导 人 相 关 著 作 为 重 点,总 馆 以 社 会 科 学普 及 读 物、自 然 科 学 基 础 学 科 最 新 研 究 成 果、应 用 技 术、各 种 工 具 书 为 主 要 内 容,语 种 以 汉 语 为 主。4.3.2.2 报 纸:以 普 及 性 报 纸 为 基 础,中 央、省 级 出 版 报 纸 为 重 点,注 重
13、 连 续 性 和 系 统 性,品 种、数量 保 持 基 本 稳 定。4.3.2.3 期 刊:以 普 刊 为 基 础,核 心 期 刊 为 重 点,注 重 连 续 性 和 系 统 性,品 种、数 量 保 持 基 本 稳 定,品 种 增 减 须 在 充 分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慎 重 处 理,确 需 增 减 须 将 增 减 目 录 和 原 因 以 书 面 形 式 交 馆 藏 发 展 委 员 会讨 论 审 定。4.3.3 数 量图 书:中 心 馆 2 3 册/种,总 馆 2 册/种,分 馆 及 服 务 点 1 册/种;报 纸 和 期 刊:统 一 为 1 册/种。4.3.4 机 构馆 藏 发 展 委
14、 员 会。4.3.5 采 选4.3.5.1 制 定 采 访 计 划:总 馆 应 多 渠 道 收 集 整 理 出 版 发 行 动 态,统 计 总 馆、分 馆 及 服 务 点 读 者 需 求,分 析 馆 藏 结 构、现 有 图 书 利 用 状 况 与 藏 书 建 设 发 展 动 态,制 定 采 访 计 划。4.3.5.2 严 格 审 批 程 序:采 访 计 划 应 经 馆 藏 发 展 委 员 会 审 核。4.3.5.3 实 施 政 府 采 购:按 照 广 安 市 政 府 采 购 程 序 实 施。4.3.5.4 查 重 采 选:图 书 利 用 采 集 器 或 图 书 馆 自 动 化 软 件 查 重,
15、根 据 采 访 计 划 选 择 入 藏 品 种 及 复 本 量。报 纸 和 期 刊 利 用 图 书 馆 自 动 化 软 件 查 重,根 据 上 一 年 征 订 目 录 续 订,依 据 邮 局 征 订 目 录 增 订。4.3.6 验 收4.3.6.1 图 书:检 验 每 批 到 馆 图 书 的 数 量、价 格 等 信 息 是 否 与 清 单、发 票 一 致;检 查 图 书 的 装 帧 质 量,有 无 缺 页 重 页、倒 装 脱 页 现 象,版 本(次)是 否 与 订 单 一 致。4.3.6.2 报 纸 和 期 刊:报 纸 期 刊 到 馆 后 应 及 时 记 到,对 照 订 购 目 录 核 查 到
16、 馆 的 种 类 与 卷 期,定 期 检 查到 馆 的 完 整 性 与 及 时 性。4.3.7 经 费 管 理主 要 来 自 广 安 市 及 县(市、区)财 政 划 拨 的 文 献 资 源 购 置 经 费。根 据 本 年 度 采 访 计 划 和 本 馆 藏 书 体系,结 合 读 者 建 议、各 类 型 文 献 的 出 版 发 行 情 况、涨 价 幅 度 和 其 它 影 响 因 素 分 配 经 费 额 度,统 筹 安 排。定 期 检 查、统 计 和 分 析 订 购 情 况 和 经 费 使 用 情 况,比 较 订 购 计 划 和 经 费 预 算,提 交 年 度 经 费 使 用 分 析 报告。4.3
17、.8 结 算图 书 验 收 入 库 后,形 成 清 单,与 供 应 商 核 实 确 认,依 据 相 关 合 同 条 款 结 算 付 款。4.3.9 统 计 分 析4定 期 分 批 次 对 图 书 或 报 刊 进 行 到 馆 统 计 分 析,包 括 按 文 献 类 型 统 计、供 应 商 到 货 率 统 计 和 逾 期 不 到文 献 的 统 计。4.4 剔 除4.4.1 范 围观 点、技 术 或 内 容 已 陈 旧 过 时 的,借 阅 率 极 低 的,与 时 代 精 神 不 符 的,复 本 量 大 的,品 相 残 缺 破 损的,年 代 久 远 的。4.4.2 文 献 处 置组 织 区 域 馆 际
18、 交 换,调 拨 到 新 建 分 馆 或 服 务 点;对 丢 失、无 利 用 价 值、破 损 残 缺 且 无 法 修 复 的 文 献,向 国 有 资 产 部 门 申 请 报 废 后,做“丢 失”或“注 销”处 理。4.5 典 藏4.5.1 调 配根 据 分 馆 及 服 务 点 的 空 间 布 局、读 者 数 量、读 者 结 构 及 阅 读 需 求,在 不 同 阅 览 室 进 行 针 对 性 分 配。4.5.2 排 架按 照 索 取 号 对 图 书 进 行 分 类 排 序,自 上 而 下、从 左 到 右 摆 放 到 书 架 上;图 书 和 期 刊 合 订 本 竖 直 排 架,古 籍 及 报 纸
19、合 订 本 平 放 排 列。4.6 文 献 保 护4.6.1 设 施中 心 馆 和 总 馆 应 安 装 自 动 报 警 系 统,设 立 消 防 控 制 室,安 防 监 控 系 统;书 库 及 阅 览 室 应 配 备 灭 火 器材、空 调、温 度 湿 度 测 量 仪 器、樟 脑 块、樟 木 书 柜 或 紫 外 线 消 毒 书 柜。4.6.2 工 作 职 责总 馆 制 定 文 献 保 护 应 急 预 案,定 期 组 织 应 急 培 训 和 演 练。各 阅 览 室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本 室 文 献 的 出 库 与 上 架、纸 质 文 献 的 装 订 糊 补 及 清 洁 卫 生,文 明 劝 导
20、读 者 遵守 阅 览 室 及 书 库 管 理 制 度。4.7 档 案 管 理采 访 与 剔 除 过 程 中,所 有 凭 证 及 资 料 应 进 行 档 案 管 理。5 条 码 编 码5.1 概 述对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 分 配、结 构、规 格、印 刷 等 作 出 要 求。5.2 分 配 原 则统 一 分 配 图 书 条 码,确 保 一 书 一 号。55.3 结 构5.3.1 格 式条 码 由 图 书 馆 名 称、条 码、条 码 号 组 成,各 级 别 图 书 馆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 格 式 如 下:a)中 心 馆、总 馆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行 政 区 划 代 码+图
21、书 馆 类 型 代 码+文 献 种 类 代 码+顺 序 号(共 1 7位 数 字),见 图 1。广 安 区 图 书 馆5 1 1 6 0 2 1 0 1 0 0 0 0 0 0 0 1图 1 广 安 区 图 书 馆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 格 式b)乡 镇(街 道)综 合 文 化 站 分 馆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统 计 用 区 划 代 码+顺 序 号(共 1 8 位 数 字),见图 2。广 安 区 图 书 馆 官 盛 镇 分 馆5 1 1 6 0 2 1 0 1 0 0 0 0 0 0 0 0 1图 2 广 安 区 图 书 馆 官 盛 镇 分 馆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 格 式
22、c)村(社 区)综 合 性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服 务 点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统 计 用 区 划 代 码+顺 序 号(共 1 8 位 数字),见 图 3。广 安 区 图 书 馆 报 国 村 服 务 点5 1 1 6 0 2 1 0 1 2 0 5 0 0 0 0 0 1图 3 广 安 区 图 书 馆 报 国 村 服 务 点 图 书 粘 贴 的 条 码 格 式5.3.2 代 码 分 类5.3.2.1 图 书 馆 类 型 代 码公 共 图 书 馆、少 儿 图 书 馆、盲 文 图 书 馆、民 营 图 书 馆、实 物 图 书 馆、高 校 图 书 馆、中 小 学 图 书 馆、党 校 图 书
23、 馆 代 码 号 依 次 对 应 为 1 8。5.3.2.2 文 献 类 型 代 码中 文 图 书、外 文 图 书、光 盘 资 料、中 文 期 刊、外 文 期 刊、外 文 音 像、中 文 报 纸、古 籍、盲 文 图 书、盲 文 期 刊、外 文 报 纸、中 文 音 像 代 码 依 次 对 应 为 0 1 1 2。5.3.2.3 行 政 区 划 代 码县 级 及 以 上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按 G B/T 2 2 6 0 执 行,县 级 以 下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按 国 家 统 计 局 关 于 更 新 全 国统 计 用 区 划 代 码 和 城 乡 划 分 代 码 的 公 告 执 行。5.
24、3.3 规 格6长 度 5 0.2 c m,宽 度 2 0.2 c m。5.3.4 印 刷材 质 用 不 干 胶,印 刷 文 字、数 字 等 信 息 清 晰、端 正、完 整,号 码 不 重 复。6 基 础 加 工6.1 概 述对 到 馆 图 书 与 报 刊 进 行 的 一 系 列 加 工、交 接 及 管 理。6.2 图 书 基 础 加 工6.2.1 加 盖 馆 藏 章对 每 册 图 书 加 盖 两 个 馆 藏 章;盖 章 位 置 为 题 名 页 下 端 中 央、图 书 正 文 第 2 5 页 正 文 上 方 空 白 处;全 书页 码 不 足 2 5 页 的,盖 章 位 置 为 图 书 正 文
25、第 1 5 页 正 文 上 方 空 白 处;馆 藏 章 应 完 整、端 正、清 晰,以 不 遮 盖文 字 信 息 为 宜。6.2.2 粘 贴 电 子 标 签(磁 条)对 每 册 图 书 粘 贴 一 个 电 子 标 签(或 一 根 磁 条);电 子 标 签 应 端 正、平 整,在 图 书 封 底 里(封 三)粘贴;磁 条 应 隐 蔽、牢 固,在 图 书 页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处 粘 放。6.2.3 粘 贴 条 码对 每 册 图 书 粘 贴 两 个 条 码(条 码 号 必 须 相 同);条 码 应 粘 贴 在 题 名 页 下 端 中 央 和 正 文 末 页 下 端 中 央,并 覆 盖 保 护
26、 膜;条 码 应 完 整、端 正、清 晰,以 不 遮 盖 文 字 信 息 为 宜。6.2.4 粘 贴 书 标对 每 册 图 书 粘 贴 一 个 书 标,从 书 脊 底 部 2.5 c m 处 起 贴,并 覆 盖 保 护 膜,书 标 端 正 平 整。6.2.5 图 书 上 架按 不 同 的 分 流 地 点(馆 藏 地),将 加 工 完 毕 的 图 书 按 中 国 图 书 馆 分 类 法(第 五 版)分 别 上 架。6.3 报 纸 期 刊 基 础 加 工6.3.1 过 报根 据 过 报 厚 度,先 确 定 每 种 过 报 装 订 成 合 订 本 的 依 据(如 月、半 月、周 等);再 用 同 等
27、 尺 寸 的 牛 皮纸 制 作 封 面 封 底,包 裹 合 订 过 报;然 后 按 卷 期 顺 序 对 合 订 本 进 行 打 孔、装 订,用 毛 笔 或 马 克 笔 在 牛 皮 纸封 面 及 书 籍 处 书 写 过 报 名 称、合 订 卷 期 等 信 息;最 后 将 完 成 装 订 的 过 报 依 类 平 放 上 架。6.3.2 现 刊6.3.2.1 加 盖 馆 藏 章:对 每 册 期 刊 加 盖 一 个 馆 藏 章,盖 章 位 置 为 书 名 页、版 权 页、目 录 页 空 白 处 下 端中 央;馆 藏 章 应 完 整、端 正、清 晰,以 不 遮 盖 文 字 信 息 为 宜。76.3.2.
28、2 粘 贴 架 位 标:根 据 中 国 图 书 馆 分 类 法(五 版)及 当 年 征 订 期 刊 种 数,给 每 种 期 刊 分 配 唯一 的 流 水 架 位 标 号;期 刊 到 馆 后,为 每 册 期 刊 的 封 面 左 上 处 粘 贴 一 个 架 位 标,按 架 位 标 顺 序 上 架;架 位标 应 完 整、端 正、清 晰,以 不 遮 盖 文 字 信 息 为 宜。6.3.3 过 刊根 据 过 刊 卷 期 厚 度,先 确 定 每 种 过 刊 装 订 成 合 订 本 的 依 据(如 年 度、半 年、季 度 等),再 按 卷 期 顺序 对 合 订 本 进 行 打 孔、装 订,最 后 将 完 成
29、 装 订 的 过 刊 依 类 上 架。6.4 管 理6.4.1 查 验:对 文 献 加 工 质 量 进 行 检 查,确 认 条 码、电 子 标 签、磁 条 与 书 标 粘 贴 是 否 正 确、规 范,有瑕 疵 的 应 及 时 修 正,再 将 加 工 完 的 文 献 移 送 分 馆 及 服 务 点 各 馆 藏 地。6.4.2 交 接:交 接 项 目 应 完 整、清 楚、准 确,资 料 存 档。7 标 引7.1 概 述按 内 容 及 外 部 特 征,对 各 类 文 献 资 源 赋 予 分 类 号 和 主 题 词 两 种 检 索 标 识。7.2 分 类 标 引7.2.1 分 类 级 次7.2.1.1
30、 图 书:中 心 馆 不 超 过 七 级 类 目;总 馆、分 馆 及 服 务 点 不 超 过 五 级 类 目;7.2.1.2 报 刊:中 心 馆 不 超 过 四 级 类 目;总 馆、分 馆 及 服 务 点 不 超 过 三 级 类 目。7.2.2 深 度一 般 使 用 1 2 个 分 类 号。7.2.3 依 据“马 克 思 主 义、列 宁 主 义、毛 泽 东 思 想、邓 小 平 理 论”相 关 文 献 按 中 国 图 书 馆 分 类 法(第 四版)的 规 定 执 行,其 他 文 献 资 源 按 中 国 图 书 馆 分 类 法(第 五 版)的 规 定 执 行。7.2.4 基 本 要 求7.2.4.
31、1 总 则以 图 书 资 料 反 映 的 学 科 知 识 内 容 为 主 要 分 类 标 准,其 他 显 著 特 征 为 辅 助 分 类 标 准;注 重 分 类 体 系 的逻 辑 性 与 系 统 性,凡 能 归 入 某 一 类 的 图 书,须 带 有 其 上 位 类 的 属 性。7.2.4.2 多 主 题 的 图 书两 个 或 多 个 主 题 的 图 书 分 类 要 求 如 下:a)从 属 关 系 依 较 大 较 全 的 主 题 分 类;b)比 较 关 系 依 作 者 重 点 阐 述 或 所 赞 同 的 主 题 分 类;c)因 果 关 系 依 结 果 方 面 的 主 题 归 类,如 一 个 原
32、 因 产 生 多 个 结 果,按 原 因 的 主 题 分 类;8d)并 列 关 系 依 论 述 的 重 点 或 写 作 目 的 分 类,若 不 能 辨 别 其 重 点,则 按 前 面 的 主 题 分 类,并 为 另 一个 主 题 作 互 见 分 类,三 个 主 题 以 上 并 列 主 题 的 文 献,依 上 位 类 分 类;e)应 用 关 系 依 应 用 到 的 主 题 分 类。7.2.4.3 丛 书 和 多 卷 书丛 书 和 多 卷 书 的 分 类 有 其 独 特 性,要 求 如 下:a)有 总 书 名、总 的 编 制 计 划、总 目 次 的 丛 书 采 用 集 中 分 类;b)为 某 一
33、问 题 编 制 的 学 科 性、技 术 性 的 丛 书 采 用 集 中 分 类;c)内 容 广 泛,横 跨 几 门 学 科 的 丛 书 采 用 分 散 分 类;d)多 卷 书 采 用 集 中 分 类。7.2.4.4 复 分 表 的 使 用专 用 复 分 表 和 总 论 复 分 表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使 用,通 用 复 分 表 暂 不 使 用。7.3 主 题 标 引7.3.1 深 度一 般 使 用 2 5 个 标 引 用 词。7.3.2 依 据 中 国 分 类 主 题 词 表(第 二 版)。7.3.3 基 本 要 求7.3.3.1 总 则客 观 揭 示 文 献 研 究 或 论 述 的 对
34、象 的 主 题 概 念,不 掺 杂 个 人 观 点 和 褒 贬;标 引 的 主 要 概 念 和 主 要 对 象为 文 献 学 科 内 容 的 主 题 概 念,标 引 的 次 要 概 念 和 次 要 对 象 一 般 为 地 区、时 间、文 献 类 型 等;地 区、时 间、文 献 类 型 等 是 文 献 的 主 要 研 究 内 容 时,可 作 为 标 引 的 主 要 概 念 和 主 要 对 象;保 持 文 献 中 心 主 题 标 目 与 该文 献 主 要 分 类 号 一 致;分 散 著 录 的 多 卷 书 与 丛 书 的 主 题 标 引 应 查 重,保 持 标 引 结 果 一 致。7.3.3.2
35、选 词选 用 词 表 中 的 规 范 主 题 词 标 引,主 题 词 书 写 形 式 应 与 词 表 一 致,不 得 随 意 改 变。选 词 要 求 如 下:a)首 选 词 表 中 的 规 范 主 题 词 标 引;b)词 表 中 无 专 指 主 题 词 时,选 用 相 对 泛 指 的 主 题 词 进 行 组 配 标 引;c)既 不 能 进 行 专 指 标 引,又 不 能 进 行 组 配 标 引 时,采 用 靠 词 标 引,归 入 概 念 上 与 之 相 关 的、交 叉的、或 有 着 某 种 关 系 的 主 题 词,同 时 标 引 一 个 自 由 词。7.3.3.3 主 题 词 的 组 配词 表
36、 中 现 有 的 单 个 主 题 词 不 能 确 切 描 述 和 表 达 文 献 的 主 题 时,选 用 两 个 或 多 个 主 题 词 进 行 组 配 标引。组 配 要 求 如 下:a)采 用 概 念 组 配,非 字 面 组 配;b)优 先 采 用 交 叉 组 配;不 能 交 叉 组 配 时,应 选 用 限 定 组 配;c)不 得 越 级 组 配;9d)主 题 词 组 配 的 词 序 为:主 体 因 素 一 通 用 因 素 一 位 置 因 素 一 时 间 因 素 一 文 献 类 型 因 素。当 主 体 因素 由 多 个 主 题 构 成 时,按 研 究 对 象、方 面、方 法、结 果、条 件
37、的 次 序 加 以 序 列;e)组 配 结 果 应 概 念 明 确,具 有 单 义 性。8 著 录8.1 概 述按 照 一 定 规 则 对 文 献 的 形 式 特 征 和 内 容 特 征 进 行 分 析、选 择 和 记 录。8.2 方 式使 用 图 书 馆 自 动 化 软 件。8.3 依 据 新 版 中 国 机 读 目 录 格 式 使 用 手 册。8.4 语 言 文 字 及 标 点 符 号著 录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及 标 点 符 号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著 录 项 目 中 的 题 名 与 责 任 说 明 项、版 本 项(数 字 除 外)、出 版 制 作 发 行 项、丛 编
38、 项 的 内 容,按照 规 定 信 息 源 上 出 现 的 文 字 形 式 如 实 照 录;b)著 录 项 中 被 修 改 的 部 分 使 用 与 著 录 内 容 相 同 的 语 言 和 文 字,现 有 设 备 无 法 照 录 的 图 形 及 符 号 等改 为 其 他 形 式 的 相 应 内 容,置 于 方 括 号“”内;c)版 本 项 中 的 数 字、出 版 日 期、载 体 形 态 项 中 的 页 数、尺 寸、文 献 数 量 及 文 献 价 格 等 一 律 采 用 阿拉 伯 数 字 著 录;d)附 注 项 中 除 外 文 题 名 和 引 用 部 分 外,其 余 均 按 照 中 文 著 录;e
39、)著 录 我 国 少 数 民 族 语 言 文 献 时,遵 循 各 少 数 民 族 文 字 书 写 规 则;f)著 录 内 容 中 涉 及 西 文 时,应 该 遵 循 其 语 言 文 字 的 书 写 规 则;g)信 息 源 上 的 文 字 出 现 错 误 时,应 如 实 著 录,并 将 正 确 文 字 著 录 在 附 注 项 加 以 说 明;h)题 名 与 责 任 说 明 项 中 被 省 略 的 责 任 者 用“等”;i)题 名 与 责 任 说 明 项 中,同 一 种 责 任 方 式 的 不 同 责 任 者 之 间 用 逗 号(全 角);j)著 录 中 文 用 中 文 标 点 符 号。8.5 查
40、 重图 书 著 录 之 前 应 在 书 目 数 据 库 中 进 行 两 次 查 重,查 重 方 式 及 要 求 如 下:a)第 一 次 用 I S B N 号 查 重,I S B N 号 要 注 意“9 7 8-7-*-*-*”与“7-*-*-*”情 况;b)第 二 次 用 书 名 查 重,确 定 该 书 是 否 是 复 本、多 卷 书 的 后 续 卷 册、连 续 性 资 源(如 年 鉴 等),或 一书 的 修 订 本、增 订 本、2、3 版 等。8.6 认 定 及 处 置8.6.1 中 文 图 书8.6.1.1 复 本 书1 08.6.1.1.1 认 定:各 著 录 事 项 完 全 与 原
41、书 一 致 的 图 书;书 名、著 者、出 版 者 及 内 容 相 同 时,同 一 版 次的 印 刷 次 数、价 格、装 订 和 开 本 有 差 异 的 图 书。8.6.1.1.2 处 置:直 接 到 书,无 需 重 新 著 录。8.6.1.2 不 同 版 次 图 书8.6.1.2.1 认 定:书 名、著 者 和 出 版 者 相 同 的 不 同 版 次 图 书;内 容 有 变 更 的“修 订 本”“增 订 本”“缩写 本”“删 改 本”;页 数 有 变 化 的 重 版 图 书;版 刻、装 帧 不 同 的 图 书;不 同 出 版 者 出 版 的 同 一 种 图 书(包括 新 1 版)。8.6.1
42、.2.2 处 置:应 重 新 著 录。8.6.2 中 文 报 刊8.6.2.1 同 种 期 刊8.6.2.1.1 认 定:出 版 周 期、出 版 地 等 信 息 发 生 改 变;增 刊;有 上 半 月 版 和 下 半 月 版 等 情 况。8.6.2.1.2 处 置:应 及 时 数 据 标 注,无 需 重 新 著 录;增 刊 应 在 该 卷 期 记 到 处 标 注 为“增 刊”;上 半 月版、下 半 月 版 应 分 开 记 到。8.6.2.2 两 种 期 刊8.6.2.2.1 认 定:刊 名、I S S N、C N、邮 发 代 号 等 重 要 信 息 发 生 改 变 的 期 刊;有 农 业 版、
43、哲 学 社 会 科 学版 和 自 然 科 学 版 等 区 分 信 息 的 期 刊;出 现 继 承、替 代、吸 收、合 并 等 的 期 刊。8.6.2.2.2 处 置:应 保 留 原 期 刊 数 据,重 新 著 录 一 条 数 据,两 条 数 据 之 间 依 次 用 4 3 0、4 4 0、4 3 2、4 4 2、4 3 4、4 4 4、4 3 6、4 4 6 等 字 段 对 应 连 接,分 别 记 到。8.7 级 次 及 著 录 项 目8.7.1 中 文 图 书8.7.1.1 级 次基 本 级 次。8.7.1.2 项 目8.7.1.2.1 主 要 项 目:题 名 与 责 任 者 项 的 正 题
44、 名、第 一 责 任 说 明、版 本 项 的 版 本 说 明、文 献 特 殊 细 节项、出 版、发 行 项 的 第 一 出 版 地、出 版 者、出 版 日 期、载 体 形 态 项 的 文 献 数 量 及 特 定 文 献 类 型 标 识、尺寸、附 件、丛 编 项 的 丛 编 正 题 名、丛 编 编 号、重 要 的 附 注 及 标 准 编 号。8.7.1.2.2 选 择 项 目:一 般 文 献 类 型 标 识、并 列 题 名、其 他 题 名 信 息、其 他 责 任 说 明、与 本 版 有 关 的责 任 说 明、附 加 版 本 说 明、附 加 版 本 说 明 的 责 任 说 明、印 制 地、印 刷
45、者、印 制 日 期、其 他 形 态 细 节、丛编 并 列 题 名、丛 编 其 他 题 名 信 息、丛 编 责 任 说 明、丛 编 编 号、附 注、获 得 方 式 及 限 定 说 明。8.7.1.3 顺 序各 著 录 项 目 的 依 据 依 次 是:题 名 页、版 权 页、封 面、书 脊、前 言、后 记、序 与 跋 等。8.7.2 中 文 报 刊8.7.2.1 级 次基 本 级 次。1 18.7.2.2 项 目题 名 与 责 任 者 说 明 项、版 本 项、文 献 特 殊 细 节 项、出 版 发 行 项、载 体 形 态 项、丛 编 项、附 注 项、标 准 编 号 与 获 得 方 式 项。8.7.
46、2.3 顺 序第 一 期 或 所 见 最 早 的 一 期、起 始 和/或 终 止 期、全 部 期 或 资 源 以 外 的 信 息。8.8 字 段8.8.1 中 文 图 书图 书 著 录 书 目 数 据 要 求 完 整、规 范、准 确,符 合 中 国 机 读 目 录 格 式 要 求。著 录 字 段 如 下:a)必 备 字 段:0 0 1、0 0 5、1 0 0、1 0 1、2 0 0、2 1 0、2 1 5、6 0 6、6 9 0、7 0 1、7 1 1、8 0 1、9 0 5;b)选 择 使 用 字 段:0 1 0、0 9 1、0 9 2、1 0 2、1 0 5、1 0 6、2 0 5、2 2
47、 5、3 0 0、3 0 4、3 0 5、3 0 6、3 0 7、3 0 8、3 1 0、3 1 2、3 1 4、3 2 0、3 2 7、3 3 0、3 9 3、4 1 0、4 2 3、4 6 1、4 6 2、5 0 0、5 1 0、5 1 2、5 1 6、5 1 7、5 1 8、5 4 0、6 0 0、6 0 1、6 0 5、6 0 7、6 1 0、7 0 2、7 1 2、7 3 0、9 4 0。8.8.2 中 文 报 刊报 刊 著 录 书 目 数 据 要 求 完 整、规 范、准 确,符 合 中 国 机 读 目 录 格 式 要 求。著 录 字 段 如 下:常 用 字 段:0 0 1、0 0
48、5、0 1 1、0 4 0、0 9 1、0 9 2、1 0 0、1 0 1、1 0 2、1 0 6、1 1 0、2 0 0、2 0 5、2 0 7、2 1 0、2 1 5、2 2 5、3 0 0、3 0 4、3 0 6、3 0 7、3 1 2、3 1 4、3 1 5、3 2 6、3 2 7、3 4 5、3 9 3、4 1 0、4 1 1、4 2 1、4 2 2、4 2 3、4 3 0、4 3 1、4 3 2、4 3 3、4 3 4、4 3 5、4 3 6、4 3 7、4 4 0、4 4 1、4 4 2、4 4 3、4 4 4、4 4 5、4 4 6、4 4 7、4 4 8、5 0 0、5 1
49、0、5 1 2、5 1 4、5 1 5、5 1 6、5 1 7、5 2 0、5 3 0、5 3 2、5 4 0、6 1 0、6 9 0、7 0 1、7 0 2、7 1 1、7 1 2、8 0 1、9 0 5、9 4 0。8.8.3 9 0 5 字 段 的 特 殊 规 定主 要 记 录 文 献 馆 藏 信 息,决 定 文 献 的 排 架 顺 序。根 据 各 图 书 馆 具 体 情 况,9 0 5 字 段 允 许 自 定 义。馆 藏 信 息 结 构=本 地 市 州 代 码 拼 音 首 字 母+行 政 区 划 有 效 代 码 后 三 位+索 取 号。a)中 文 图 书 索 取 号=年 份(馆 藏 地
50、 代 码)+分 类 号+种 次 号(或 四 角 号 码)+辅 助 区 分 号(或 卷 册 号)。示例 1:9 0 5#a G A 6 0 0 f 2 0 2 1(D)/I 2 4 7.5/1/V.1。馆藏地代码与辅助区分号选择使用。馆藏地代码类型:D 代表邓小平文献阅览室,D F 代表地方文献阅览室,S 代表少年儿童阅览室。b)中 文 报 纸 索 取 号=行 政 区 划 代 码+种 次 号。示例 2:9 0 5#a G A 6 0 0 f 6 0 2/1。c)中 文 期 刊 索 取 号=分 类 号+种 次 号。报 刊 更 名 后,应 依 据 内 容 重 新 分 配 索 取 号。示例 3: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