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8 0C C S B 1 0四 川 省(宜 宾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1 5/T 7 6 2 0 2 1蚕 沙 无 害 化 堆 肥 技 术 处 理 规 程T h e 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f o r h a r m l e s s p r o c e s s i n g o fs i l k w o r m e x c r e m e n t c o m p o s t2 0 2 1-1 1-1 8 发 布 2 0 2 1-1 1-3 0 实 施宜 宾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B5115D
2、B 5 1 1 5/T 7 6 2 0 2 1I目 次前 言.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引 言.V1 范 围.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3 术 语 和 定 义.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4 蚕 沙 池.14.1 选 址.14.2 建 池.25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要 点.25.1 工 艺 技 术 路 线 图.25.2 原 理.25.3 预 处 理.25.4 运 输.25.5 铺 底.25.6 建 堆.25.7 腐 熟 度 检 查.25.8 风 干 打 碎.25.9 注 意 事 项.36 堆 肥 质 量 标 准.36.1
3、腐 熟 标 准.36.2 无 害 化 标 准.36.3 肥 效 标 准.37 蚕 沙 堆 肥 用 途.4附 录 A(资 料 性)蚕 沙 好 氧 静 态 发 酵 处 理 池 平 面 设 计 及 堆 沙 方 法 示 意 图.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附 录 B(资 料 性)蚕 沙 好 氧 静 态 发 酵 处 理 池 实 体 及 堆 沙 效 果 实 体 图.6D B 5 1 1 5/T 7 6 2 0 2 1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4、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宜 宾 市 农 业 科 学 院 提 出。本 文 件 由 宜 宾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宜 宾 市 农 业 科 学 院、宜 宾 市 农 业 农 村 局、宜 宾 市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李 冬 兵、刘 学 锋、何 建 梅、王 一、陈 联 新、曾 泽 斌、周 丽、刘 筱 雪、王 洪江、兰 凤 杰、李 华。本 文 件 首 次 制 定 发 布。D B 5 1 1
5、5/T 7 6 2 0 2 1V引 言宜 宾 市 位 于 四 川 盆 地 南 部,川、滇、黔 三 省 交 会 地,是 四 川 省 蚕 桑 的 主 产 区 之 一。宜 宾 市 现 有 桑园 3.3 万 公 顷,发 种 量 5 0 万 盒,位 居 四 川 省 第 一,每 年 可 产 生 蚕 沙 1 5 余 万 吨。蚕 沙 是 养 蚕 过 程 中 生 产 的 一 种 重 要 的 有 机 废 弃 物,也 是 致 病 微 生 物 的 主 要 携 带 者,蚕 沙 不 进 行 有效 处 理,易 导 致 蚕 病 传 播,对 蚕 桑 生 产 造 成 严 重 危 害。随 着 蚕 桑 生 产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6、,蚕 沙 污 染 环 境 的问 题 也 日 益 严 峻。长 期 以 来,蚕 沙 处 理 技 术 标 准 的 不 规 范,严 重 制 约 蚕 桑 产 业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因 此本 规 程 根 据 宜 宾 市 蚕 桑 养 殖 户 分 散,蚕 沙 难 以 集 中 处 理 且 处 理 成 本 低 廉、简 便 的 实 际 要 求,制 定 从 蚕沙 池 选 址、蚕 沙 池 规 格、蚕 沙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要 点、堆 肥 质 量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规 程,旨 在 为 蚕 沙 无 害 化堆 肥 处 理 进 行 统 一 规 范。D B 5 1 1 5/T 7 6 2 0 2 11蚕
7、 沙 无 害 化 堆 肥 技 术 处 理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蚕 沙 无 害 化 堆 肥 处 理 技 术 的 术 语 和 定 义、蚕 沙 池、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要 点、堆 肥 质 量检 验 与 使 用 方 法 等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四 川 省 宜 宾 市 行 政 区 域 范 围 内 蚕 沙 无 害 化 堆 肥 处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8、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用 于 本 文 件。G B 7 9 5 9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要 求G B/T 8 5 7 6 复 混 肥 料 中 游 离 水 含 量 的 测 定 真 空 烘 箱 法N Y 5 2 5 有 机 肥 料N Y 8 8 4 生 物 有 机 肥 料S B/T 1 0 9 9 9 蚕 沙 肥 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蚕 沙 s i l k w o r m e x c r e m e n t蚕 座 上 蚕 的 粪 便、残 桑 和 垫
9、 料 等 混 合 物 的 统 称。来 源:S B/T 1 0 9 9 9.3.1 3.2蚕 沙 池(亦 称:蚕 沙 好 氧 静 态 发 酵 处 理 池)s i l k w o r m e x c r e m e n t p o o l蚕 沙 堆 放 发 酵 的 场 所。3.3无 害 化 指 标 h a r m l e s s i n d e x对 家 蚕 无 致 病 能 力 的 微 生 物、虫 害 及 外 来 物 等 的 统 称。4 蚕 沙 池4.1 选 址应 远 离 蚕 房 1 0 0 米 及 以 上,远 离 河 流,在 村 庄 外 围、选 择 交 通 便 利 的 下 风 口 处。D B 5
10、 1 1 5/T 7 6 2 0 2 124.2 建 池4.2.1 应 建 在 不 易 被 雨 水 冲 刷 的 平 地 上,且 地 面 经 硬 化、不 渗 水,能 挡 风 遮 雨、通 风 透 气。4.2.2 蚕 沙 池 结 构 应 包 括 架 空 层、堆 沙 池、进 料 口、出 料 口、卡 槽、池 顶 遮 雨 等 功 能 设 施,见 附 录A。4.2.3 材 料 宜 使 用 耐 用 耐 腐 的 砖、沙、水 泥、竹 片、水 泥 预 制 板 等。4.2.4 建 成 后 的 蚕 沙 池 实 体 图 参 见 附 录 B。示例:以处 理 1 张蚕 种(2 5 0 0 0 5 0 0)头蚕 沙,进 料口应
11、 无墙 面、卡 槽设计,其他 三面墙 体应 不低于 高 1.2 m,宽1.2 m、长 1.5 m,架空 层 高 不低 于(1 0 c m 1 5 c m),可 铺 上 竹竿 为 隔底 层,处理 容 积达 到 2.7 m 3 m。处理 多 张蚕沙可依据以上容积增加长、宽、高。5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要 点5.1 工 艺 技 术 路 线 图图 1 蚕 沙 堆 肥 工 艺 技 术 路 线5.2 原 理将 蚕 沙 池 地 面 架 空,改 善 堆 肥 底 部 通 风 条 件,增 强 蚕 沙 好 氧 发 酵 效 果,保 证 蚕 沙 堆 肥 不 同 部 位 均产 生 足 够 的 高 温,从 而 达
12、到 杀 灭 家 蚕 致 病 微 生 物 和 缩 短 蚕 沙 堆 肥 发 酵 时 间,力 求 实 现 无 害 化 指 标 最 大化 的 目 的。5.3 预 处 理熟 蚕 上 蔟 后,应 将 蚕 沙 中 的 病 死 蚕 清 除。5.4 运 输应 将 处 理 后 的 蚕 沙 收 集 密 封,再 运 输 到 蚕 沙 池 中。5.5 铺 底蚕 沙 转 运 到 蚕 沙 池 后,每 次 堆 沙 时 应 先 在 投 沙 池 底 部 均 匀 铺 上 一 层 2 c m 厚 的 干 净 辅 料(如:稻壳、秸 秆、桑 枝 等),再 将 蚕 沙 由 进 料 口 倒 入 蚕 沙 池。5.6 建 堆蚕 沙 倒 入 蚕 沙
13、 池 后 应 耙 平,进 料 口 应 以 竹 竿 封 堵,高 度 与 蚕 沙 堆 体 持 平,堆 体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8 0c m;堆 体 表 面 再 薄 洒 一 层 新 鲜 石 灰,覆 盖 1 c m 厚 干 净 辅 料(如:稻 壳、秸 秆、桑 枝 等)。5.7 腐 熟 度 检 查发 酵 时 间 应 不 少 于 3 0 d,至 蚕 沙 堆 体 不 再 升 温、堆 体 内 部 变 为 黑 褐 色 即 可。否 则,应 延 长 发 酵 时间。5.8 风 干 打 碎D B 5 1 1 5/T 7 6 2 0 2 13应 将 完 全 腐 熟 后 的 黑 褐 色 泥 状 物 蚕 沙 堆 体 摊
14、开,待 风 干 后 成 块 状 物,击 碎 后 即 成 为 有 机 质 物 料。5.9 注 意 事 项5.1 0 应 记 录 入 料 时 间。5.1 1 在 秋 季 以 后 气 温 持 续 偏 低,堆 肥 发 酵 时 间 应 延 长 至 4 0 d 及 以 上。6 堆 肥 质 量 标 准6.1 腐 熟 标 准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表 1 蚕 沙 堆 肥 腐 熟 标 准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方法发酵天数 3 0 外观呈黑褐色泥状物或块状物,色泽均匀无颗粒状杂质目视体积比(V 腐 熟 蚕 沙:V 新 鲜 蚕 沙)/%3 5 目视质量比(M 腐 熟 蚕 沙:M 新 鲜 蚕 沙)/%3 0 4
15、 0 称重含水率/%3 0 按G B/T 8 5 7 6 规定方法测定种子发芽指数(G I)/%8 0 按N Y 5 2 5 附录F 规定方法测定6.2 无 害 化 标 准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表 2 蚕 沙 堆 肥 无 害 化 检 验 标 准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方法温度垛体发酵温度6 0,3 d 及以上;6 0,1 5 d及以上按照G B 7 9 5 9 附录A 规定方法测定气味 轻微氨臭味、无恶臭味 鼻嗅测定无害化指标 不得检出对家蚕具有致病活性病原微生物 按照S B 1 0 9 9 9 附录A 规定方法检验卫生要求 堆沙池及周围没有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 按照S B 1 0
16、9 9 9 附录A 规定方法检验蛔虫卵死亡率/%9 5 按照N Y 8 8 4 规定方法测定类大肠菌群个数/(个/g)1 0 0 按照N Y 8 8 4 规定方法测定6.3 肥 效 标 准应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D B 5 1 1 5/T 7 6 2 0 2 14表 3 蚕 沙 堆 肥 肥 效 标 准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方法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计)/%4 5 按N Y 5 2 5 附录C 规定方法测定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 0 G B/T 8 5 7 6 规定方法测定酸碱度/(p H)6 1 0 按N Y 5 2 5 附录E 规定方法测定7 蚕 沙 堆 肥 用 途7.1 达
17、标 的 蚕 沙 堆 肥 可 用 于 桑 园 还 田,宜 采 用 沟 施、窝 施、环 施,将 蚕 沙 堆 肥 覆 盖 于 耕 作 层 中。7.2 未 达 标 准 的 蚕 沙 堆 肥 除 不 能 用 于 桑 园 还 田 外,可 用 于 果 园、菜 地、粮 地 等。D B 5 1 1 5/T 7 6 2 0 2 15附 录 A(资 料 性)蚕 沙 好 氧 静 态 发 酵 处 理 池 平 面 设 计 及 堆 沙 方 法 示 意 图单位为ma)平面图b)立面图 c)侧面图L 1 L 2 L 3 L 41.2 1.5 1.2 0.1 0.1 5标引序号说明:1 素砼预制板2 预留孔3 竹子图 A.1 蚕 沙 好 氧 静 态 发 酵 处 理 池 平 面 设 计 及 堆 沙 方 法 示 意 图D B 5 1 1 5/T 7 6 2 0 2 16B A附 录 B(资 料 性)蚕 沙 好 氧 静 态 发 酵 处 理 池 实 体 及 堆 沙 效 果 实 体 图a)堆沙池正面图 b)堆沙池背面图c)堆沙池侧面图 d)堆沙效果图标引序号说明:1 卡槽2 进(出)料口3 架空层正面4 架空层背面5 预留孔6 堆沙情况图 B.1 蚕 沙 好 氧 静 态 发 酵 处 理 池 实 体 及 堆 沙 效 果 实 体 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