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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115 T 72—2021 长裙竹荪菌种培育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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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115 T 72—2021 长裙竹荪菌种培育技术规范.pdf

    1、I C S 0 3.1 0 0.0 1C C S X 0 0DB5115四 川 省(宜 宾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1 5/T 7 2 2 0 2 1长 裙 竹 荪 菌 种 培 育 技 术 规 范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s p a w n p r o d u c t i o n o f D i c t y o p h o r a i n d u s i a t a(V e n t.P e r s.)F i s c h.2 0 2 1-1 1-1 8 发 布 2 0 2 1-1 2-0 1 实 施宜 宾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2、 5 1 1 5/T 7 2 2 0 2 1I目 次目 次.I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与 定 义.14 生 产 条 件.24.1 技 术 人 员.24.2 场 地 环 境.24.3 厂 房 设 置 与 布 局.24.4 设 施 设 备.25 生 产 工 艺.35.1 母 种.35.2 原 种.45.3 栽 培 种.65.4 记 录.65.5 入 库 贮 存.66 质 量 要 求 及 检 验 方 法.66.1 菌 种 质 量 要 求.66.2 抽 样、留 样.86.3 检 验 规 则.86.4 检 验 方 法.87 标 签、包 装、运 输、贮

    3、 存.97.1 标 签.97.2 包 装.97.3 运 输.9附 录 A(资 料 性)母 种 常 用 培 养 基 配 方 及 制 作 方 法.1 0附 录 B(资 料 性)原 种 和 栽 培 种 常 用 培 养 基 及 其 配 方.1 1附 录 C(资 料 性)常 用 栽 培 性 状 检 验 用 培 养 基.1 2D B 5 1 1 5/T 7 2 2 0 2 1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4、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宜 宾 学 院 提 出。本 文 件 由 宜 宾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及 宜 宾 市 林 业 与 竹 业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宜 宾 学 院、长 宁 县 林 业 和 竹 业 局、长 宁 县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检 测 中 心、长 宁 县 农 业 局、长 宁 县 竹 海 山 宝 食 用 菌 开 发 专 业 合 作 社、蜀 南 竹 海 竹 生 物 与 竹 文 化 研 究 所、宜 宾 方 向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游 玲、王 涛、

    5、邓 骛 远、侯 茂、黄 文 培、唐 森 强、李 青、朱 大 毛、何 莉、杨 敬、杨 毅、黄 晓、韦 仕 林、徐 开 良、邓 斌、刘 开 明。本 文 件 为 首 次 发 布。D B 5 1 1 5/T 7 2 2 0 2 11长 裙 竹 荪 菌 种 培 育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长 裙 竹 荪 菌 种 的 生 产 条 件、生 产 工 艺、质 量 要 求、检 验 方 法、标 签、包 装、运 输、贮存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长 裙 竹 荪 菌 种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6、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9 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 B/T 4 7 8 9.2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微 生 物 学 检 验 培 养 基 和 试 剂 的 质 量 要 求G B/T 5 7 4 9(水 质 要 求)并 在 文 中 体 现G B 3 8 8 5 0 消 毒 剂 原 料 清 单 及 禁 限 用

    7、物 质N Y/T 5 2 8 食 用 菌 菌 种 生 产 技 术 规 程N Y 5 0 9 9 无 公 害 食 品 食 用 菌 栽 培 基 质 安 全 技 术 要 求食 用 菌 菌 种 管 理 办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2 0 0 6)第 6 2 号 令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母 种 s t o c k c u l t u r e经 选 育 出 具 有 结 实 性 的 菌 丝 体 纯 培 养 物 及 其 继 代 培 养 物,也 称 一 级 种。3.2原 种 p r e-c u l t u r e s p a w n由

    8、 母 种 移 植、扩 大 培 养 而 成 的 菌 丝 体 纯 培 养 物,也 称 二 级 种。3.3栽 培 种 s p a w n由 原 种 移 植、扩 大 培 养 而 成 的 菌 丝 体 纯 培 养 物,也 称 三 级 种。3.4角 变 s e c t o r因 菌 丝 体 局 部 变 异 或 感 染 病 毒 而 导 致 菌 丝 变 细、生 长 缓 慢、菌 丝 体 表 面 特 征 成 角 状 等 异 常 的 现 象。3.5颉 颃 a n t a g o n i s m具 有 不 同 遗 传 基 因 的 菌 落 间 产 生 不 生 长 区 带 或 形 成 不 同 形 式 线 性 边 缘 的 现

    9、 象。3.6D B 5 1 1 5/T 7 2 2 0 2 12高 温 圈 h i g h t e m p e r a t u r e l i n e食 用 菌 菌 种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受 高 温 的 不 良 影 响,培 养 物 出 现 的 圈 状 发 黄、发 暗 或 菌 丝 变 稀 弱 等 现 象。3.7锁 状 联 合 c l a m p c o n n e c t i o n食 用 菌 不 同 性 别 的 一 级 菌 丝 发 生 接 合 后,通 过 质 配 形 成 了 由 双 核 构 成 二 级 菌 丝,再 形 成 喙 状 突 起 而连 和 两 个 细 胞 的 方 式 后,不 断

    10、使 双 核 细 胞 分 裂,从 而 使 菌 丝 尖 端 不 断 向 前 延 伸 的 过 程。3.8种 性 c h a r a c t e r s o f v a r i e t y食 用 菌 对 温 度、湿 度、酸 碱 度、光 线、氧 气 等 栽 培 条 件 的 要 求,以 及 抗 逆 性、丰 产 性、出 菇 迟 早、出 菇 潮 数、栽 培 周 期、商 品 质 量 及 栽 培 习 性 等 农 艺 性 状。亦 是 品 种 特 性 的 简 称。4 生 产 条 件4.1 技 术 人 员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2 0 0 6)第 6 2 号 令 食 用 菌 菌 种 管 理 办

    11、法 的 规 定 配 备 生 产 技 术 人 员和 检 验 人 员。4.2 场 地 环 境应 符 合 N Y/T 5 2 8 的 要 求。4.3 厂 房 设 置 与 布 局4.3.1 应 设 设 置 能 有 效 隔 离 的 原 材 料 库、堆 料 场、配 料 分 装 场、灭 菌 间、冷 却 室、接 种 室、培 养 室、菌 种 检 验 室、菌 种 贮 存 室 和 出 菇 试 验 场、废 物 堆 集 场 等 设 施。4.3.2 厂 房 建 造 从 结 构 和 功 能 上 应 能 满 足 食 用 菌 菌 种 生 产 的 基 本 需 要,应 按 照 菌 种 制 种 工 艺 流 程 合 理布 局,各 操

    12、作 环 节 顺 序 形 成 流 水 线。灭 菌 前 的 操 作 区 域 与 灭 菌 后 的 操 作 区 域 应 完 全 隔 离,出 菇 场 与 菌 种生 产、培 养 车 间 应 完 全 隔 离。4.3.3 堆 料 场、配 料 分 装 场、废 物 堆 集 场 等 带 有 杂 菌 的 区 域 应 设 置 在 下 风 口,尽 可 能 远 离 生 产 场 地。4.4 设 施 设 备4.4.1 基 本 设 施4.4.1.1 原 材 料 库 应 防 潮 防 雨、通 风、远 离 火 源。4.4.1.2 堆 料 场 可 由 若 干 水 泥 池 并 排 构 成,各 池 顶 面 应 有 开 口、一 侧 面 有 门

    13、,各 排 水 泥 池 之 间 应 便 于机 械 化 作 业。4.4.1.3 配 料 分 装 场 水 电 等 应 齐 备,且 空 间 充 裕、通 风 良 好,地 面 应 便 于 冲 洗。4.4.1.4 灭 菌 间 水 电 等 应 齐 备,且 空 间 充 裕,能 通 风 散 热,墙 壁 和 地 面 应 便 于 冲 洗 消 毒。4.4.1.5 接 种 室 应 配 备 降 温、除 尘 设 备,四 周 墙 面 及 屋 顶、地 面 应 光 洁,能 满 足 清 洗 消 毒 要 求。4.4.1.6 培 养 室 应 具 有 与 生 产 量 相 适 应 的 面 积 和 防 蚊 虫、鼠 害 设 施;应 通 风 良

    14、好 并 无 直 射 阳 光,能 密闭 熏 蒸 消 毒 杀 虫;应 有 通 风 换 气 和 能 实 现 1 8 2 8 控 温 要 求 的 设 备。4.4.1.7 贮 存 室 应 具 备 0 1 5 低 温 贮 存 条 件。4.4.1.8 检 验 室 水 电 等 设 备 应 齐 备,能 满 足 安 装 相 应 的 检 验 设 备 和 仪 器 等 要 求。4.4.2 基 本 设 备D B 5 1 1 5/T 7 2 2 0 2 13应 具 备 称 量 用 具、蒸 煮 设 备、母 种 培 养 基 分 装 设 备、拌 料 机、装 袋 机、高 压 灭 菌 和 常 压 灭 菌 设 备、接 种 工 具、接

    15、种 箱 或 超 净 工 作 台、恒 温 培 养 箱、振 荡 培 养 箱(转 速 1 7 0 r/m i n 以 上,可 控 温)、培 养 架、烘 箱、除 湿 机、电 冰 箱、质 量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及 其 它 工 器 具 等 设 备。4.4.3 消 耗 材 料4.4.3.1 培 养 料应 符 合 N Y 5 0 9 9 的 要 求。4.4.3.2 培 养 容 器应 具 备 以 下 器 材 及 装 置:a)试 管:玻 璃 试 管,配 套 棉 塞(梳 棉 制 作)或 硅 胶 塞 等;b)三 角 瓶:5 0 0 m L 2 0 0 0 m L 规 格,并 配 套 大 小 适 宜 的 棉 塞、

    16、硅 胶 塞 或 透 气 封 口 膜 等 可 满 足 滤 菌和 透 气 要 求 的 无 棉 塑 料 盖 封 口。c)培 养 皿:9 0 m m 规 格 玻 璃 培 养 皿 或 一 次 性 灭 菌 培 养 皿。d)玻 璃 瓶、塑 料 瓶、组 培 瓶:5 0 0 m L 1 0 0 0 m L 容 积 等 规 格,并 附 有 能 透 气 的 瓶 塞。e)食 用 菌 袋:根 据 灭 菌 方 式 对 应 选 用 聚 乙 烯(不 透 明,韧 性 较 好,只 能 常 压 灭 菌)或 聚 丙 烯 食 用菌(透 明,韧 性 较 差,可 高 压 灭 菌)等 材 质。4.4.3.3 消 毒 材 料 及 药 品应 配

    17、 备 紫 外 灯、7 5%酒 精、石 炭 酸(苯 酚)、来 苏 儿、漂 白 粉、波 尔 多 液、石 灰 等 消 毒 材 料,并 配备 符 合 G B 3 8 8 5 0 要 求 的 二 氧 异 氰 尿 酸 钠 等 主 要 成 分 的 消 毒 剂。5 生 产 工 艺5.1 母 种5.1.1 母 种 来 源应 是 经 两 年 以 上 栽 培 的、种 性 合 格 的 长 裙 竹 荪(D i c t y o p h o r a i n d u s i a t a(V e n t.P e r s.)F i s c h.)斜 面 菌 种,正 常 条 件 下 生 物 学 效 率 应 不 低 于 1 0%。5

    18、.1.2 工 艺 流 程工 艺 流 程 应 按 图 1 要 求。图 1 母 种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5.1.3 培 养 基 制 备5.1.3.1 培 养 基 制 作所 用 原 材 料 应 符 合 N Y 5 0 9 9 的 要 求,推 荐 按 附 录 A 要 求。5.1.3.2 灭 菌培 养 基 制 备 接 种 培 养D B 5 1 1 5/T 7 2 2 0 2 14培 养 基 配 制 完 成 后 应 在 1 h 内 灭 菌,在 0.1 1 M P a 0.1 2 M P a 条 件 下 灭 菌 3 0 m i n;灭 菌 完 毕 自 然 降 压至 零,不 应 强 制 降 压。5.1.

    19、3.3 摆 斜 面灭 菌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开 盖,自 然 降 温 2 0 m i n 3 0 m i n,并 利 用 余 热 烘 干 棉 塞;再 将 试 管 的 一 端 斜 放 在厚 度 约 1 c m、顶 端 距 试 管 口 4 0 m m 5 0 m m 的 斜 面 木 条 上。5.1.3.4 灭 菌 效 果 检 查将 制 好 的 母 种 斜 面 培 养 基 随 机 抽 取 3%5%的 试 管 量,直 接 置 于 2 8 恒 温 培 养;待 4 8 h 后 检 查,无微 生 物 长 出 的 为 灭 菌 合 格。5.1.4 接 种5.1.4.1 接 种 室(箱)或 超 净 工 作 台

    20、 的 消 毒5.1.4.1.1 应 采 用 符 合 G B 3 8 8 5 0 要 求 的 气 雾 消 毒 剂(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二 氧 异 氰 尿 酸 钠 为 主 要 成 分 的 各种 商 品 消 毒 剂)熏 蒸。5.1.4.1.2 操 作 台 面 应 先 用 7 5%酒 精 或 其 它 消 毒 剂 擦 拭 消 毒,并 用 紫 外 灯 照 射 3 0 m i n 后 接 种。5.1.4.1.3 接 种 室 应 熏 蒸 2 h 3 h 后,再 进 接 种 箱 熏 蒸 4 0 m i n。5.1.4.2 接 种 操 作5.1.4.2.1 应 检 查、核 对 菌 种。5.1.4.2.2

    21、应 用 7 5%酒 精 棉 球 擦 拭 消 毒,接 种 针 和 母 种 试 管 口 应 用 酒 精 灯 火 焰 消 毒。5.1.4.2.3 待 接 种 针 经 火 焰 消 毒 并 冷 却 后,切 取(3 m m 5 m m)(3 m m 5 m m)的 任 一 母 种 快 速转 接 进 待 接 试 管 斜 面 中 央;同 时,应 塞 好 试 管 塞、贴 好 标 签。5.1.5 培 养接 种 后 应 置 于 2 2 2 8 的 恒 温 培 养 箱 内 培 养 直 至 长 满 斜 面,期 间 应 密 切 观 察 并 及 时 拣 出 污 染 菌种。5.2 原 种5.2.1 固 体 原 种5.2.1.

    22、1 工 艺 流 程应 按 本 文 件 5.1.2 执 行。5.2.1.2 培 养 基 制 备5.2.1.2.1 培 养 基 配 方宜 采 用 附 录 B 中 所 列 培 养 基 配 方,所 用 原 材 料 应 符 合 N Y 5 0 9 9 的 要 求。竹 屑 或 木 屑 等 颗 粒 较 大,吸 水较 慢 的 原 材 料 应 要 进 行 预 湿 处 理;其 间 应 加 水 浸 泡 2 4 h,并 中 途 换 水 1 次 2 次。5.2.1.2.2 制 作 方 法D B 5 1 1 5/T 7 2 2 0 2 15按 照 配 方 量 取 相 应 原 材 料 放 入 搅 拌 机 内 混 合,加 入

    23、 糖 和 石 灰 等 应 溶 入 水 中,控 制 含 水 量 在 6 0%6 5%(紧 捏 可 成 团,松 开 可 分 散)时,充 分 搅 拌,混 合 均 匀;调 节 p H 值 至 6 7 后 装 瓶,培 养 料 装 至 距 瓶 口 5 m m 1 0 m m 处,稍 作 压 实,上 紧 下 松,松 紧 适 度。将 瓶 口 和 外 瓶 壁 洗 擦 干 净,封 瓶 口。5.2.1.2.3 灭 菌菌 种 装 瓶 后 应 置 于 灭 菌 锅 灭 菌。当 灭 菌 锅 压 力 升 到 0.0 5 M p a 时,应 及 时 打 开 放 汽 阀 排 放 冷 气,直 至锅 内 冷 空 气 排 净。待 压

    24、力 升 至 0.1 4 M P a 开 始 计 时,再 灭 菌 2.5 h 3.0 h。灭 菌 完 毕 后 自 然 降 压,开 锅 取出 菌 种 瓶,移 入 预 先 清 洁 和 消 毒 的 冷 却 室 或 接 种 室 内,冷 却 至 2 5 2 8 准 备 接 种。5.2.1.3 接 种5.2.1.3.1 接 种 环 境 消 毒按 本 文 件 5.1.4.1 执 行。5.2.1.3.2 接 种 操 作应 核 对 菌 种 无 误 后 用 于 接 种。接 种 人 员 的 手 应 用 7 5%酒 精 棉 球 擦 拭 消 毒;母 种 试 管 口 应 在 位 于 火 焰上 方 无 菌 区 域、不 直 接

    25、 灼 烧 瓶 口 的 位 置 用 酒 精 灯 火 焰 消 毒。接 种 器 具 经 火 焰 消 毒 并 冷 却 后,应 切 取 1 2 m m 1 2 m m 大 小 的 任 一 母 种 快 速 接 入 原 种 瓶 内 并 封 好 瓶 口;每 支 母 种 接 原 种 3 瓶 5 瓶。接 种 后 应 及 时 贴 好标 签 标 识,做 好 接 种 场 所 的 清 洁 卫 生 并 消 毒。5.2.1.4 培 养培 养 室 内 应 控 制 室 温 在 2 0 2 5、空 气 相 对 湿 度 在 6 0%7 0%,保 持 空 气 清 新,避 光 培 养。应 定期 检 查 菌 种 萌 发 情 况,及 时 拣

    26、 出 污 染 和 不 合 格 菌 种。5.2.2 液 体 原 种5.2.2.1 工 艺 流 程按 本 文 件 5.1.2 执 行。5.2.2.2 培 养 基 制 备5.2.2.2.1 培 养 基 配 方宜 采 用 附 录 B 中 B.5 所 列 培 养 基 配 方,所 用 原 材 料 应 符 合 N Y 5 0 9 9 的 要 求,其 中 麦 粒 提 取 液 的 制 作 方式 为:将 麦 粒 称 量 后 用 自 来 水 常 温 浸 泡 2 4 h,经 过 滤 后,再 用 干 净 自 来 水 淘 洗 3 次;加 麦 粒 质 量 4 倍 比 的水 后 煮 至 麦 粒 无 白 心,冷 却 过 滤 后

    27、 备 用。5.2.2.2.2 配 制 方 法取 麦 粒 提 取 液 按 配 方 加 入 其 他 配 料 后,按 比 例 配 制 4 0 0 m L 培 养 基,装 入 1 0 0 0 m L 容 量 的 三 角 瓶 中。5.2.2.2.3 灭 菌宜 在 1 2 1 温 度 时 灭 菌 4 0 m i n(或 等 同 灭 菌 条 件)。待 灭 菌 锅 压 力 归 零 后,开 锅 取 出 菌 种 瓶,移 入预 先 清 洁 和 消 毒 的 冷 却 室 或 接 种 室 内 冷 却。待 冷 却 至 2 5 2 8 准 备 接 种。5.2.2.3 接 种D B 5 1 1 5/T 7 2 2 0 2 16

    28、5.2.2.3.1 接 种 环 境 消 毒按 本 文 件 5.1.4.1 执 行。5.2.2.3.2 接 种 操 作挑 取 母 种 斜 面 菌 丝 少 许 到 液 体 培 养 基 中。一 支 装 有 斜 面 母 种 的 4 0 0 m L 液 体 培 养 基 可 接 种 3 瓶 5 瓶1 0 0 0 m L 的 三 角 瓶。5.2.2.4 培 养振 荡 培 养 箱 应 用 安 全 型 气 雾 消 毒 剂(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二 氧 异 氰 尿 酸 钠 为 主 要 成 分 的 各 种 商 品 消 毒剂)熏 蒸 1 h 2 h,再 将 已 接 种 母 种 的 三 角 瓶 放 置 到 温 度

    29、 2 5、转 速 1 7 0 r/m i n 振 荡 箱 中 培 养 6 d。5.3 栽 培 种栽 培 种 生 产 工 艺 宜 参 照 以 下 路 径:栽 培 种 容 器:可 选 用 规 格 为 1 5 c m 3 0 c m 的 折 角 聚 丙 烯 菌 种 袋,或 其 它 规 格 的 菌 种 袋;菌 种 袋 装 料:袋 面 应 平 整 无 皱 褶,袋 内 料 面 无 空 隙,松 紧 适 度,用 手 轻 压 袋 面 有 弹 性;灭 菌 条 件:聚 丙 烯 菌 袋 可 采 用 0.1 4 M p a,灭 菌 2 h 3 h,聚 乙 烯 菌 袋 可 采 用 0.1 1 M p a,灭菌 3 h 4

    30、 h,栽 培 种 也 可 采 用 常 压 1 0 0,灭 菌 1 2 h 1 6 h,各 灭 菌 方 式 均 应 自 然 降 压;接 种:原 种 瓶 的 瓶 口 内 外 和 外 瓶 壁 应 用 消 毒 液 清 洗 消 毒,固 体 原 种 瓶 内 的 表 层 菌 种 和 已 形 成原 基 的 部 分 去 掉 不 用,接 种 量 为 栽 培 种 培 养 料 体 积 的 2%3%,液 体 原 种 使 用 无 菌 吸 管 或 针 筒 接 种,接种 量 为 栽 培 种 培 养 料 体 积 的 0.2 5%0.5%。5.4 记 录生 产 各 环 节 应 详 细 记 录。母 种 按 品 种 记 录 培 养

    31、条 件、接 种 时 间、分 批 编 号;原 种、栽 培 种 按 菌 种来 源 记 录 制 种 方 法、接 种 时 间、分 批 编 号。注:同一批次菌种为同一来源、同一品种、同一培养基配方、同一天接种、同一培养条件和质量基本一致的符合规定数量的菌种。5.5 入 库 贮 存5.5.1 完 成 培 养 的 菌 种 应 及 时 登 记 入 库 并 在 适 龄 期 内 使 用。5.5.2 母 种 应 在 4 2 冰 箱 中 贮 存,贮 存 期 不 超 过 9 0 d。5.5.3 原 种 应 及 时 使 用。在 温 度 不 宜 超 过 2 0,清 洁、通 风、干 燥(相 对 湿 度 5 0%7 0%),避

    32、 光 的室 内,液 体 原 种 的 存 放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1 5 d,固 体 原 种 不 应 超 过 3 0 d。5.5.4 栽 培 种 应 及 时 使 用。通 常 情 况 下,在 温 度 不 超 过 2 0,清 洁、通 风、干 燥(相 对 湿 度 5 0%7 0%),避 光 的 室 内 可 贮 存 1 2 个 月;在 2 0 2 5,清 洁、通 风、干 燥(相 对 湿 度 5 0%7 0%),避 光 的 室内 可 贮 存 4 5 d。6 质 量 要 求 与 检 验 方 法6.1 菌 种 质 量 要 求6.1.1 母 种6.1.1.1 生 长 速 度D B 5 1 1 5/T 7 2

    33、 2 0 2 17在 P D A 培 养 基 上、2 2 2 8 时,菌 丝 体 可 在 1 5 d 2 5 d 时 间 内 长 满 斜 面。6.1.1.2 感 官 质 量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试 管 完 好 无 损,试 管 塞 干 燥、洁 净、松 紧 适 度,满 足 透 气 和 滤 菌 要 求。斜 面 长 度 为 试 管 总 长 的 1/3 1/2,顶 端 距 试 管 塞 4 0 m m 5 0 m m,菌 落 边 缘 整 齐,洁 白、浓 密、旺 健、棉 毛 状,均 匀、舒 展、平 整、无 角 变,无 分 泌 物,有 具 有 长 裙 竹 荪 菌 种 特 有 的 清 香 味,无 酸、臭、

    34、霉 等 异 味。斜 面 培 养 基 背 面 不 干 缩,颜 色 均 匀、无 暗 斑、无 色 素。6.1.1.3 显 微 特 征在 4 0 0 倍 显 微 镜 下 可 见 菌 丝 粗 壮、丰 满、均 匀,有 锁 状 联 合,无 杂 菌。6.1.2 原 种6.1.2.1 固 体 原 种6.1.2.1.1 生 长 速 度在 采 用 适 宜 培 养 基,2 0 2 5 培 养 条 件 下,8 0 d 1 0 0 d 时 间 可 长 满 9 0%以 上。6.1.2.1.2 感 官 质 量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容 器 完 好 无 损,瓶 塞 干 燥、洁 净、松 紧 适 度,满 足 透 气 和 滤 菌

    35、 要 求。容 器 内 培 养 基 紧 贴 瓶(袋)壁,无 干 缩,菌 丝 体 洁 白 浓 密、生 长 旺 健,生 长 均 匀,上 表 面 距 瓶口 1 0 m m 3 0 m m,无 角 变,无 高 温 圈 及 颉 颃 现 象,菌 丝 培 养 物 无 肉 眼 可 见 的 子 实 体 原 基。表 面 无 分 泌 物,允 许 有 少 量 无 色 或 浅 黄 色 水 珠,有 长 裙 竹 荪 菌 种 特 有 的 清 香 味,无 酸、臭、霉等 异 味。6.1.2.1.3 显 微 特 征在 4 0 0 倍 显 微 镜 下 可 见 菌 丝 粗 壮、丰 满、均 匀,有 锁 状 联 合,无 杂 菌。6.1.2.

    36、2 液 体 原 种6.1.2.2.1 生 长 速 度母 种 应 接 种 至 装 有 适 宜 液 体 培 养 基 的 5 0 0 m L 或 1 0 0 0 m L 三 角 瓶 内,在 2 5 2 条 件 下,5 d 7 d应 形 成 乳 白 色 混 浊 的 菌 悬 液。6.1.2.2.2 感 官 质 量菌 丝 球 应 均 匀 分 散,有 竹 荪 菌 种 特 有 的 清 香 味,无 酸、臭、霉 等 异 味。6.1.2.2.3 理 化 指 标菌 丝 球 直 径 应 在 0.1 m m 0.5 m m 之 间,培 养 基 中 菌 丝 干 重 应 大 于 1.5 g/1 0 0 m L。6.1.3 栽

    37、 培 种D B 5 1 1 5/T 7 2 2 0 2 18菌 丝 出 现 脱 壁 但 未 见 萎 缩 可 正 常 使 用。若 出 现 菌 丝 发 黄、萎 缩 甚 至 自 溶 产 生 渗 滤 液 等 现 象 则 不 能 继续 使 用。其 余 要 求 同 本 文 件 6.1.2.2。6.2 抽 样、留 样6.2.1 按 批 随 机 抽 取 被 检 样 品。母 种、原 种、栽 培 种 的 抽 样 量 分 别 为 该 批 菌 种 量 的 1 0%、5%、1%,但每 批 抽 样 数 量 不 得 少 于 1 0 支(瓶/袋);超 过 1 0 0 支(瓶/袋)抽 样 量 的,可 进 行 两 级 抽 样,第

    38、 一 次 按0.1%抽 样。6.2.2 复 检 时,应 按 6.2.1 抽 取 1%样 品 复 检。应 9 8%以 上 合 格。6.2.3 各 级 菌 种 都 应 留 样 备 查,留 样 的 数 量 应 每 个 批 号 3 支(瓶、袋)5 支(瓶、袋)在 0 1 5 下 贮 存。留 样 时 间 为 母 种 5 个 月、原 种 4 个 月、栽 培 种 2 个 月,或 该 批 菌 种 正 常 生 产 条 件 下 出 菇 后 方 可处 置。6.3 检 验 规 则按 质 量 要 求 进 行,检 验 项 目 全 部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时,为 合 格 菌 种,其 中 任 何 一 项 不 符 合 要

    39、求,均 为 不合 格 菌 种。复 检 按6.2.2 判 定。6.4 检 验 方 法6.4.1 感 官 检 验 方 法主 要 采 用 肉 眼 观 察,必 要 时 借 助 放 大 镜 或 显 微 镜 观 察。6.4.2 理 化 检 验 方 法菌 丝 干 重:1 0 0 烘 干 至 恒 重 时 称 重,精 确 到 0.0 0 1 g。6.4.3 农 艺 性 状 和 商 品 性 状应 将 被 检 母 种 制 成 原 种,检 验 其 农 艺 性 状 和 商 品 性 状。宜 采 用 附 录 C 规 定 的 培 养 基 配 方,制 作 菌 袋4 5 个。接 种 后 分 3 组(每 组 1 5 袋)进 行 常

    40、 规 管 理,根 据 表 1 所 列 项 目,做 好 栽 培 记 录,统 计 检 验 结 果。同时 将 该 母 种 的 出 发 菌 株 设 为 对 照,做 同 样 处 理。对 比 二 者 的 检 验 结 果,以 时 间 计 的 检 验 项 目 中,被 检 母种 的 任 何 一 项 时 间 较 对 照 菌 株 推 迟 5 天 以 上(含 5 天)者,为 不 合 格,产 量 显 著 低 于 对 照 菌 株 者,为 不 合格;菇 体 外 观 形 态 与 对 照 明 显 不 同 或 畸 形 者,为 不 合 格。表 1 母 种 栽 培 中 农 艺 性 状 和 商 品 发 送 检 验 记 录检验项目 检验

    41、结果母种长满所需时间/天原种长满所需时间/天长满菌袋所需时间/天出第一潮菇所需时间/天第一潮菇产量/k g第一潮菇生物学效率(1 0 0%)总产/k g平均单产/k g生物学效率/(%)色泽、质地D B 5 1 1 5/T 7 2 2 0 2 19菇形菌裙直径、菌柄长短/m m6.4.4 微 生 物 学 检 验 方 法不 定 期 抽 检 或 母 种、原 种、栽 培 种 质 量 异 常 情 况 下,需 按 下 述 方 法 进 行 微 生 物 学 检 验:菌 丝 生 长 状 态 和 锁 状 联 合:用 放 大 倍 数 不 低 于 4 0 0 倍 的 光 学 显 微 镜 观 察 培 养 物 的 水

    42、封 片,每 一检 样 应 观 察 不 少 于 2 0 个 视 野。细 菌 检 验:取 少 量 疑 有 细 菌 污 染 的 培 养 物,按 无 菌 操 作 接 种 于 G B/T 4 7 8 9.2 8 中 规 定 的 营 养 肉汤 培 养 液 中,2 5 2 8 振 荡 培 养 1 d 2 d,观 察 培 养 液 是 否 混 浊,培 养 液 混 浊,为 有 细菌 污 染,培 养 液 澄 清,为 无 细 菌 污 染。霉 菌 检 验:取 少 量 疑 有 霉 菌 污 染 的 培 养 物,按 无 菌 操 作 接 种 于 P D A 培 养 基(见 附 录 A)中,2 5 2 8 培 养 3 d 4 d

    43、,出 现 白 色 以 外 色 泽 的 菌 落 或 非 竹 荪 菌 丝 形 态 菌 落 的,或 有 异 味 者 为 霉 菌污 染 物,必 要 时 进 行 水 封 片 镜 检。7 标 签、包 装、运 输、贮 存7.1 标 签出 售 的 菌 种 应 贴 标 签,注 明 竹 荪 品 种、级 别、接 种 日 期、生 产 单 位、地 址、电 话、执 行 标 准。7.2 包 装7.2.1 母 种 的 外 包 装 宜 用 木 盒 或 有 足 够 强 度 的 纸 盒,原 种 和 栽 培 种 的 外 包 装 可 按 购 买 方 要 求 提 供。7.2.2 如 需 长 途 运 输,原 种 和 栽 培 种 还 需 根

    44、 据 G B/T 1 9 1 的 相 关 要 求 提 供 不 同 规 格 的 外 包 装,如 木 箱、塑 料 箱 或 有 足 够 强 度 的 纸 箱,箱 内 除 菌 种 外 的 空 隙 用 轻 质 材 料 填 满 塞 牢。7.2.3 每 箱 菌 种 根 据 G B/T 1 9 1 的 要 求,除 贴 有 本 文 件 7.1 中 所 述 标 签 外,还 应 标 明 包 装 数 量、出 厂 日期、保 质 期 及 贮 存 条 件 等 相 关 信 息。7.3 运 输运 输 时 不 应 与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混 装。气 温 达 3 0 以 上 时,需 用 2 2 0 的 冷 藏 车 运 输。运 输

    45、 中应 有 防 震、防 晒、防 尘、防 雨 淋、防 冻、防 杂 菌 污 染 的 措 施。D B 5 1 1 5/T 7 2 2 0 2 11 0附 录 A(资 料 性)母 种 常 用 培 养 基 配 方 及 制 作 方 法A.1 P D A 培 养 基马 铃 薯 2 0 0 g,葡 萄 糖 2 0 g,琼 脂 2 0 g,水 1 0 0 0 m L。制 作 方 法:以 配 制 1 0 0 0 m L 的 P D A 培 养 基 为 例,选 无 青 皮、未 发 芽 的 新 鲜 马 铃 薯 洗 净、去 皮、去 芽眼,称 取 2 0 0 g 切 成 5 m m 厚 的 薄 片,加 水 1 2 0 0

    46、 m L 煮 2 0 m i n 3 0 m i n,煮 至 熟 而 不 烂,纱 布 过 滤 收 集 滤液,加 入 2%的 琼 脂,煮 沸 至 全 部 溶 化,再 加 入 2 0 g 葡 萄 糖 搅 拌 溶 化,加 水 定 容 至 1 0 0 0 m L,立 即 分 装,装 量 为 试 管 长 度 的 1/5 1/4,管 口 不 能 粘 染 培 养 基。A.2 C P D A 培 养 基马 铃 薯 2 0 0 g,葡 萄 糖 2 0 g,磷 酸 二 氢 钾 2 g,硫 酸 镁 0.5 g,琼 脂 2 0 g,水 1 0 0 0 m L。制 作 方 法:除 在 加 入 葡 萄 糖 的 同 时 加

    47、 入 磷 酸 二 氢 钾 2 g、硫 酸 镁 0.5 g 外,其 余 同 A.1。D B 5 1 1 5/T 7 2 2 0 2 11 1附 录 B(资 料 性)原 种 和 栽 培 种 常 用 培 养 基 及 其 配 方B.1 培 养 基 1杂 竹 屑 8 9%,麦 麸 1 0%,石 膏 1%,含 水 量 6 0%2%。B.2 培 养 基 2竹 屑 8 0.0%,杂 木 屑(主 要 来 源 于 阔 叶 树 木 的 混 合 木 屑,不 含 松、杉、柏、樟 等 树 种)1 8.8%,尿素 0.7%,轻 质 碳 酸 钙 0.5%,含 水 量 6 0%2%。B.3 培 养 基 3竹 屑 9 8.8%,

    48、尿 素 0.7%,轻 质 碳 酸 钙 0.5%,含 水 量 6 0%2%。B.4 培 养 基 4竹 屑 6 0.0%,杂 木 屑(主 要 来 源 于 阔 叶 树 木 的 混 合 木 屑,不 含 松、杉、柏、樟 等 树 种)2 8.8%,秸秆 或 花 生 壳 或 蔗 渣 等 1 0.0%,尿 素 0.7%,轻 质 碳 酸 钙 0.5%,含 水 量 6 0%2%。B.5 培 养 基 51.5%淀 粉,麦 粒 提 取 液 2 0%,磷 酸 二 氢 钾 0.5%,硫 酸 镁 0.1%,碳 酸 钙 0.2%,维 生 素 B10.0 0 1%。D B 5 1 1 5/T 7 2 2 0 2 11 2附 录 C(资 料 性)常 用 栽 培 性 状 检 验 用 培 养 基C.1 竹 屑 培 养 基杂 竹 屑 8 9%,麦 麸 1 0%,石 膏 1%,含 水 量 6 0%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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