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6 7.1 8 0.2 0CCSX 1 15111四 川 省(乐 山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1 1/T 2 1 2 0 2 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生 产 加 工 技 术 规 范2 0 2 1-1 2-3 0 发 布 2 0 2 2-0 1-0 1 实 施乐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1 1 1/T 2 1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保 护 范 围.25 产 地 环 境.26 种 植 要 求.27 加 工 要 求.38 质 量 要 求.4
2、9 检 验 规 则.51 0 标 志、标 签、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6附 录 A(规 范 性)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 保 护 范 围.7D B 5 1 1 1/T 2 1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根 据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2 0 0 5 第 7 8 号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 定 和 G B/T 1 7 9 2 4 2 0 0 8 地
3、 理 标 志 产 品 标 准 通 用 要 求 而 制 定。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峨 眉 山 市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提 出。本 文 件 由 峨 眉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峨 眉 山 市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峨 眉 山 市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促进 会、乐 山 市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所、乐 山
4、市 食 品 药 品 检 验 检 测 中 心、乐 山 师 范 学 院、乐 山 市 经 济 作 物 站、峨 眉 山 文 旅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峨 眉 山 清 音 食 品 有 限 公 司、峨 眉 山 冰 雪 魔 芋 食 品 有 限 公 司、四 川 森 态 源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谢 志 伟、王 延 云、秦 德 贵、刘 超、黄 正 根、胡 强、曾 建 威、刘 科。D B 5 1 1 1/T 2 1 2 0 2 1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 生 产 加 工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5、峨 眉 山 雪 魔 芋 生 产 加 工 技 术 规 范 的 术 语 和 定 义、保 护 范 围、产 地 环 境、种 植 要 求、加 工 要 求、质 量 要 求、检 验 规 则、标 志、标 签、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 0 1 1 年 第 1 3 6 号 公 告 批 准 保 护 的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山 雪 魔 芋。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6、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9 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 B/T 1 3 5 4 大 米G B 1 8 8 6.1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添 加 剂 碳 酸 钠G B 2 7 6 0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标 准G B 2 7 6 2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G B 2 7 6 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农
7、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G B 5 0 0 9.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水 分 的 测 定G B 5 0 0 9.5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蛋 白 质 的 测 定G B 5 0 0 9.9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淀 粉 的 测 定G B 5 0 0 9.8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膳 食 纤 维 的 测 定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 7 7 1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通 则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8、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 1 4 8 8 1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生 产 通 用 卫 生 规 范G B/T 1 8 1 0 4 魔 芋 精 粉G B/T 2 0 9 8 0 饼 干 质 量 通 则G B 2 8 0 5 0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预 包 装 食 品 营 养 标 签 通 则N Y T 3 9 4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N Y/T 5 0 1 0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种 植 业 产 地 环 境 条 件J J F 1 0 7 0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净 含 量 计 量 检 验 规 则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9、 总 局 令 2 0 0 5 第 7 5 号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 0 1 1 年 第 1 3 6 号 公 告 批 准 的 质 检 总 局 关 于 批 准 对 平 武 核 桃、丹棱 冻 粑、峨 眉 山 雪 魔 芋、福 洪 杏、会 东 松 籽 实 施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的 公 告 3 术 语 和 定 义D B 5 1 1 1/T 2 1 2 0 2 12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采 用 峨 眉 山 市 行 政 区 域
10、 内 种 植 的 魔 芋,经 峨 眉 山 市 传 统 加 工 工 艺 制 作 的 魔 芋 食 品。4 保 护 范 围限 于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 0 1 1 年 第 1 3 6 号 公 告 批 准 的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的 范 围,即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峨 眉 山 市 现 辖 行 政 区 域,见 附 录 A。5 产 地 环 境5.1 自 然 环 境峨 眉 山 市 属 亚 热 带 湿 润 性 季 风 性 气 候,雨 量 充 沛,四 季 宜 人,年 平 均 气 温 1 7.3,年 均 降 雨 量1 4 1 8.4 m m,
11、平 均 相 对 湿 度 为 8 0%。5.2 立 地 条 件保 护 区 内 海 拔 5 0 0 m 1 5 0 0 m,土 壤 质 地 为 壤 土 或 砂 壤 土,土 壤 有 机 质 含 量 1.5%,土 壤 p H 值6.0 6.8。6 种 植 要 求6.1 种 植 环 境种 植 环 境 应 符 合 N Y/T 5 0 1 0 规 定。6.2 品 种选 用 花 魔 芋 品 种。6.3 栽 培6.3.1 种 块 选 用选 择 无 病、无 伤 或 伤 口 已 愈 合、球 茎 形 圆 或 长 圆、种 芽 肥 壮、叶 柄 痕 较 小、芽 窝 浅,种 块 重 量 3 0g 的 种 芋。6.3.2 种
12、植 时 间三 月 中 下 旬 至 四 月 下 旬。6.3.3 种 植 密 度D B 5 1 1 1/T 2 1 2 0 2 13每 公 顷 栽 植 株 数 3 0 0 0 0 株。6.3.4 肥 水 管 理每 0.3 3 h a 0.6 7 h a 魔 芋 种 植 地 应 有 一 个 3 m2 5 m2的 积 粪 池。6.3.5 农 药 要 求农 药 应 符 合 G B/T 8 3 2 1 规 定。6.3.6 化 肥 要 求化 肥 应 符 合 N Y/T 3 9 4 规 定。6.4 采 收植 株 枯 黄 倒 苗 后 1 5 d 3 0 d 开 始 采 收,采 收 应 在 晴 天 进 行。7 加
13、 工 要 求7.1 魔 芋 粉 加 工7.1.1 工 艺 流 程清 洗 去 皮 切 片 干 制 粉 碎 分 离。7.1.2 工 序 要 求7.1.2.1 切 片切 片 厚 度 5 m m 1 0 m m。7.1.2.2 干 制自 然 干 燥 或 人 工 烘 干,干 燥 温 度 6 0,含 水 率 1 6%。7.2 峨 眉 山 雪 魔 芋 加 工7.2.1 原 辅 料 要 求7.2.1.1 魔 芋 精 粉 应 符 合 G B/T 1 8 1 0 4 的 要 求。7.2.1.2 籼 米 应 符 合 G B/T 1 3 5 4 的 要 求。7.2.1.3 碳 酸 钠 应 符 合 G B 1 8 8
14、6.1 的 要 求。7.2.1.4 生 产 用 水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的 要 求。7.2.1.5 食 品 添 加 剂 应 符 合 G B 2 7 6 0 的 要 求。7.2.2 工 艺 要 求7.2.2.1 工 艺 流 程原 料 加 热 搅 拌 制 胚 熬 煮 冷 却 冷 冻 解 冻 脱 水 干 燥 成 品。D B 5 1 1 1/T 2 1 2 0 2 147.2.2.2 工 序 要 求7.2.2.2.1 加 热 搅 拌将 水 加 热 到 5 0 6 0,然 后 将 魔 芋 粉 和 籼 米 粉 的 混 合 物 均 匀 地 加 入 锅 中 进 行 加 热,加 热 过 程 中应
15、 不 停 地 搅 拌。待 锅 内 混 合 物 加 热 至 沸 腾 后,按 1%比 例 加 入 碳 酸 钠,原 料 按 魔 芋 粉:籼 米 粉:水=3:2:1 0 0 比 例 进 行 添 加。7.2.2.2.2 制 胚将 混 合 物 倒 入 模 具 成 胚。7.2.2.2.3 熬 煮将 魔 芋 胚 投 入 开 水 锅 内 熬 煮 1 5 m i n 2 0 m i n。7.2.2.2.4 冷 却自 然 冷 却。7.2.2.2.5 冷 冻采 用 阶 梯 冷 冻 方 式,初 次 冷 冻 温 度-6-1 0,时 间 2 0 h 2 4 h。二 次 冷 冻 温 度 在-1 2-1 7,时 间 3 6 h
16、 4 0 h。7.2.2.2.6 解 冻常 温 自 然 解 冻。7.2.2.2.7 脱 水采 用 离 心 机 脱 水,脱 水 时 间 3 m i n 5 m i n。含 水 率 控 制 在 2 5%3 5%。7.2.2.2.8 干 燥采 用 两 段 式 干 燥 方 式。初 次 干 燥 温 度 5 0 6 0,时 间 2 0 h 2 4 h,二 次 干 燥 温 度 7 0 8 0,时 间 1 2 h 1 6 h,含 水 率 1 6%。7.3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的 卫 生 要 求应 符 合 G B 1 4 8 8 1 的 规 定。8 质 量 要 求8.1 感 官 要 求应 符 合 表 1 的
17、 要 求。表 1 感 官 要 求D B 5 1 1 1/T 2 1 2 0 2 15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色泽 呈米黄、米白或米灰色 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器皿中,在自然光组织形态/性状方块形,呈蜂窝状,表面平整,浸泡后富有弹性,气泡大小基本均匀线下,用肉眼观测其色泽、形状、杂质,煮熟后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滋气味 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滋、气味,口感细腻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8.2 理 化 指 标应 符 合 表 2 的 要 求。表 2 理 化 指 标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水分/%1 6.0 G B 5 0 0 9.3碱度(以N a O H 计)/%1.0 G B/T 2 0 9 8 0淀粉/%2
18、 5.0 5 0.0 G B 5 0 0 9.9蛋白质/%2.5 G B 5 0 0 9.5膳食纤维/(g/1 0 0 g)2 4.5 6 0.0 G B 5 0 0 9.8 88.3 污 染 物 限 量应 符 合 G B 2 7 6 2 的 规 定。8.4 农 药 残 留 限 量应 符 合 G B 2 7 6 3 的 规 定。8.5 食 品 添 加 剂应 符 合 G B 2 7 6 0 的 规 定。8.6 净 含 量应 符 合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2 0 0 5 第 7 5 号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按 J J
19、 F 1 0 7 0 规 定 的 方 法 检 测。9 检 验 规 则9.1 组 批以 同 批 原 料、同 一 配 料、同 一 班 次 生 产 的 产 品 为 一 批。9.2 抽 样D B 5 1 1 1/T 2 1 2 0 2 169.2.1 出 厂 检 验 应 在 每 批 中 随 机 抽 取 不 少 于 4 个 最 小 销 售 单 元 的 成 品 进 行 检 测,样 品 分 为 两 份,一 份作 为 检 验 样 品,一 份 作 为 备 样 样 品。9.2.2 型 式 检 验 抽 样 应 在 出 厂 检 验 合 格 批 次 中 随 机 抽 取 不 少 于 8 个 最 小 销 售 单 元 的 产
20、 品 作 为 检 测 样 品,样 品 分 为 两 份,一 份 作 为 检 验 样 品,一 份 作 为 备 样 样 品。9.3 出 厂 检 验9.3.1 产 品 出 厂 需 经 工 厂 检 验 部 门 逐 批 检 验 合 格,附 产 品 合 格 证 方 能 出 厂。9.3.2 出 厂 检 验 项 目 包 括 感 官 要 求、水 分、净 含 量。9.4 型 式 检 验9.4.1 正 常 生 产 时 每 半 年 进 行 一 次 型 式 检 验,有 下 列 情 况 时 应 进 行 型 式 检 验:a)产 品 定 型 时;b)当 原 料 来 源 发 生 变 化 或 主 要 设 备 更 换,可 能 影 响
21、 产 品 质 量 时;c)停 产 3 个 月 以 上 恢 复 生 产 时;d)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提 出 要 求 时。9.4.2 型 式 检 验 项 目 为 第 8 章 的 全 部 项 目。9.5 判 定 规 则所 检 项 目 全 部 合 格 判 为 合 格。若 出 现 不 合 格 项 时,可 加 倍 抽 样 复 验,复 验 合 格 则 判 为 该 批 产 品 合 格;如 仍 有 不 合 格 项 目,则 判 定 该 批 产 品 为 不 合 格。1 0 标 志、标 签、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1 0.1 标 志、标 签1 0.1.1 产 品 的 标 签 应 符 合 G B 7 7
22、1 8 和 G B 2 8 0 5 0 的 规 定。1 0.1.2 获 得 使 用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专 用 标 志 的 生 产 者,应 按 规 定 使 用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专 用 标 志。1 0.1.3 外 包 装 标 志 应 符 合 G B/T 1 9 1 的 规 定。1 0.2 包 装包 装 材 料 应 符 合 相 应 的 标 准,封 口 严 密。1 0.3 运 输1 0.3.1 产 品 运 输 应 注 意 防 晒、防 淋 雨,运 输 工 具 应 清 洁 卫 生、干 燥 无 污 染。1 0.3.2 不 得 与 不 洁 工 具 或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混 装 混 运。1 0.4 贮 存1 0.4.1 应 贮 存 于 清 洁 卫 生、防 晒、通 风、干 燥、防 鼠、无 异 味 食 品 专 用 库 房。1 0.4.2 产 品 贮 存 时 应 离 地 离 墙,不 得 与 有 毒 有 害、有 异 味、易 污 染 的 物 品 混 存。D B 5 1 1 1/T 2 1 2 0 2 17A A附 录 A(规 范 性)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 保 护 范 围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 保 护 范 围 见 图 A.1。图 A.1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峨 眉 山 雪 魔 芋 保 护 范 围 图B B